封样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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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样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对批量生产的镜头产品原材料、试装转正镜头样品、新开发供应商提供
的原材料样品,进行封样保存的工作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P-07-Q供应商管制程序
QP-08-Q采购管理程序
QP-29-Q新产品开发管理流程3封样管理
3.1圭寸样的时机
3.1.1 研发新产品封样的时机
研发中心在新产品开发的最后阶段,将进行样品试装。试装样品经过检测合格后,由工程人员编制《产品试装报告》和《产品测试报告》。
工程人员将两份报告提交研发中心审核通过后,由研发中心组织生产部门、生产计划、采购部、工程部、品保部,参加产品转正会议,以会议的形式进行试装样品的评审。评审的结果,记入《设计开发评审报告》。
产品转正会议评审的结论为通过,则研发中心应在参与会议的各部门人员监督下,将提交评审的样品进行封存。封样的数量不少于3只。
3.1.2 供应商提供原材料样品封样的时机
当采购部开发新供应商时,新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在经过工程人员试装确认合格后,编制《产品试装报告》。《产品试装报告》由品保部批准认可后,可通知供应商派代表进行封样。圭寸样的数量不少于5只。
封样时,供应商代表、采购人员、品保人员、工程人员,应共同在现场进行确认。
合格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在发生变更后,应由供应商及时通知采购部。采购部组织研发部、工程部、品保部,对样品进行确认后,应进行封样。封样的数量不少于5只。
封样时,采购人员、品保人员、工程人员,应共同在现场进行确认。
3.2 样品的封存方式
封存方式如下:
a)研发新产品应使用带底座的透明塑料盒;
b)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应使用尺寸合适的透明塑料袋。
3.3 封存样品的签字确认
封样时,按照下述要求,进行签字确认:
a) 研发新产品由研发人员在不干胶纸贴上,签下姓名和时间;
b) 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由采购人员在不干胶纸贴上,上签下姓名和时间。不干胶纸贴,贴与封样包
装表面。
3.4 封存样品的保管
封样的保管地点如下:
a) 研发新产品的封样,由研发部进行保管;
b) 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封样,由镜头品保部进行保管。样品应保持清洁、干燥,具有标识,可追溯。
负责保管封样的部门,应编制《封存样品清单》,记录样品类型、样品型号(尺寸) 封存人、封存时间、供应商信息。
3.5 封存样品的保存期限
将无需继续样品的保存期限,不做强制要求。每年,由负责保管封样的部门进行评估,保存的样
品进行销毁处理。并在《封存样品清单》上注明,“已销毁”。
4 记录
产品试装报告》
产品测试报告》设计开发评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