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体系应知应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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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质量环境方针

质量为本,环境为先;创新求精,满足顾客。

释义:

■质量为本

将质量视为企业经营信誉的基础,全体员工共同保持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确保每项工作、每个环节、每个产品都做到满足要求。

■环境为先

注重源头管理,在设计上确保资源和能源节约、杜绝污染;在制造上确保所

有排放符合法规要求,确保清洁生产。

■创新求精

不断识别顾客未来需求,在功能和性能上不断求变,推出领先独特的产品;

采用精益生产方式,在工艺上追求精细,力求每个产品都是精品。

■满足顾客

加强内部沟通,满足各部门对技术、人员、时间及资料的要求;重视外部交

流,满足并超越顾客对产品质量、服务和货期的需求;力争内外部顾客的100%

满意。

二、08年及09年质量目标管理方案,详见附件。

质量目标应是可量化的、可测量的,品控中心组织各部门对质量目标进行定期的监测与检讨。

三、公司通过管理评审对公司质量环境方针、目标指标进行检讨,如不适宜时作出相应的调

整。

四、品控中心体系管理组为公司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在最高管理者、管

理者代表的领导下对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进行策划、组织实施及监控运行过程。当公司组织架构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对现行体系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公司建立的质量环境管理体系通过了ISO9001:2000、ISO14001:2004认证,覆盖了

标准的所有条款,由程序文件与管理细则组成。体系文件已上传CMP共享,供公司全员随时查阅。

六、公司每年组织一次体系内审、一次管理评审,评价现行的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的适宜性、

充分性和有效性(即体系的策划是否满足标准的要求?是否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体系文件的要求是否被有效实施?),找出体系的不足,提出改进的要求,以确保体系满足标准的要求及适合于达到公司的质量环境方针和质量、环境目标。

七、体系内审

1、内审覆盖标准所有条款及公司所有部门,审核程序一般为:

2、内审的审核员必须获得国家认可的内审员证书。

八、管理评审

1、管理评审由最高管理者(总经理)组织与主持,一般在内审之后实施,当下列情况

发生时,应适时安排专项或综合的管理评审:

a) 当质量体系、环境体系或其它内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

b) 当顾客的需要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

c) 当产品发生重大变化时。

d) 当发生重大的质量或环境事故时。

e) 其它情况认为有评审需要时,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年度管理评审内容主要有:

a) 上次评审会议所作的纠正和预防措施验证情况的分析报告。

b) 内部审核、或第二、三方审核的结果;环境合规性评价的结果。

c) 进料检验、过程检验、成品检验不合格状况,市场投诉状况(质量、环境)。

d) 顾客满意度调查结果,市场潜在质量(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环境)水平需求。

e) 公司的质量-环境方针、目标贯彻和实施情况报告。

f) 公司的质量-环境体系的符合性。

g) 重大纠正和预防措施建议报告等。

3、年度管理评审的程序

九、两个重要概念:

纠正——指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所采取的措施,例如返工、降级等。

纠正措施——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或其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对于不符合项,责任部门应分析导致不符合的原因,对不符合项进行纠正,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相关部门对责任部门的改进情况进行跟进与验证。

十、技术文件发放时必须盖相关印章,图纸根据不同阶段分别盖“试制图纸”、“试产图纸”、

“生产图纸”,其它技术文件统一盖“受控文件”章。没有盖章或已盖章文件的复印件原则上均为无效文件,各部门应不用或慎用。

十一、技术部门发出的《更改通知单》如涉及到文件的更改时,由收到《更改通知单》的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的更改,发文部门负责文件电子文档的更改。

十二、熟悉不合格品处理流程,详见RP04-01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物料不合格的让步使用包括回用、挑选、返修三种处理方式。

物料批不合格的让步使用、成品批不合格的让步放行必须按流程提交审批,相关权限人员签字确认。

生产过程下线的不合格物料,应作“不合格”标识,放置在“不合格品集中箱”,由车间物料员每天收集,经巡检确认后办理退仓。

生产过程下线的半成品,经维修后上线检验合格才能流入下工序继续生产。

十三、熟悉采购流程,详见RP12-01《采购控制程序》、RM13-01 《供方评审管理细则》、RM13-02 《供应商评价与考核管理细则》。

采购部门应在被评为厨电公司合格的供应商中进行批量采购,引入新供应商必须经过相应的评审(资料评审、现场评审、样品确认、试用评价、合格供应商审批表)。如因特殊情况需在合格供应商之外批量采购物料时,应办理“紧急采购申请”。

十四、设计开发流程,详见RP11-01 《设计开发控制程序》、RM11-01 《新产品试制试产管理细则》、RM11-02 《投产鉴定管理细则》、RM11-03 《技术更改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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