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场办公楼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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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场办公楼管理规定 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
办公楼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办公楼是林场各部门履行公务活动场所,为保障办公楼的正常运行,维护文明、舒适、宁静的工作环境,实现优质、高效、规范和安全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干部职工和到办公楼联系工作的临时往来人员。
第三条办公楼由场党政办公室统一管理,具体履行对办公大楼的管理职能和对机关的服务职能。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的办公楼管理是:对办公楼内人员及办公楼配套设施、机关大院内所属区域的场地及其附着物和设施,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文明办公与物品管理
第五条办公楼人员应保持仪表整洁,不准穿拖鞋、背心、男士不得穿短裤等上班;不准在办公大楼内大声喧哗。
第六条楼内办公人员应言行举止文明,态度热情和蔼,礼貌待人,公正处事。
第七条不准在楼道、走廊、墙壁、柱子等地方乱写、乱画、乱刻和随意张贴标识物。
第八条禁止使用办公电话闲谈,严格执行电话管理规定。
第九条未经允许不得启用他人电脑,更不得擅自拷贝他人电脑资料。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利用电脑从事炒股、玩游戏、看电影等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条搞好个人办公区卫生,做到物品摆放有序、整洁。注意保持办公设备卫生,下班及时整理桌面物品、文件,人走关好灯、空调、电脑、门、窗,将座椅摆放整齐,抽屉和资料柜须锁好。
第十一条保持办公区域整洁美观,不准在办公室或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办公桌面不得随意堆放文件,办公用品使用后应及时收起并放归原处,不得随意搁置。
第十二条车辆要在划定的停车位内停车,不得乱停、乱放,非机动车要停放在楼外指定位置,停放整齐。门卫人员有权对乱停、乱放车辆进行纠正。门卫人员要加强巡视和定时检查,对因停车不当,造成办公楼设施损坏的,及时上报党政办做出处理,恢复原状。
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机关办公大楼的安全保卫工作由综治办公室负责,切实履行整个机关大院内的门卫、巡逻、安全检查、报警监控和维护秩序等安全防范工作职责。
第十四条办公楼实行安全保卫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发现机关大院内有异常情况(含消防监控、防盗监控),及时报告处置。
第十五条外来人员须在门卫履行登记手续,由门卫联系相关部门人员,经确认同意后,方可入内。非工作时间,外来人员一般不得进入办公楼。
第十六条办公楼大门每天由门卫7:00对外开放,21:00锁全部大门。在下班后、节假日因工作需要进入办公楼者,门卫要做好登记,提醒其在21:00前结束工作,离开办公楼。
第十七条办公楼内各科室要加强所属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全方位设防,确保机关内部安全。
第十八条非工作时间在办公楼进行公务活动的,活动承办科室(或承办人)应事先向党政办公室报告,承办科室(或承办人)负责活动期间办公楼安全工作。
第十九条加强现金和物资管理。相关科室要认真执行现金和物资管理制度,备用金按规定数额存放。各科室使用的贵重物品、精密仪器要有专人负责,并存放在安全地方。
第二十条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涉密图纸、文件、资料管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二十一条认真执行消防法规,提高防火意识。办公楼内一律不得存放汽油、液化石油气(不含食堂)等易燃易爆物品,对配备的消防器材,要人人爱护消防设备,确保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第二十二条发现火情立即报警并就地采取措施积极扑救(断电、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人员应按楼道、走廊内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灯指示的方向从两边楼梯疏散。
水电管理
第二十三条全场干部职工要树立安全用电意识,不准私拉乱接电线。否则,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私拉乱接的科室分管领导及科长负责。
第二十四条加强对用电设备的日常检修。党政办公室要不定期对办公楼用电设备等进行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和维修。
第二十五条党政办公室要定期检查办公楼用电情况,每年确保进行一次整体维护和检修,以便及时发现、排除用电故障。
第二十六条全场干部职工要积极树立低碳理念,全面营造低碳办公、生活环境,注意随手关灯、关水(重点是卫生间),杜绝出现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卫生环境管理
第二十七条全场干部职工要树立文明意识,自觉保持办公楼内外卫生清洁。提升个人素质,爱护公物,不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第二十八条各科室应于每日上班(或下班)前将本办公室卫生清理完毕。要保持窗明几净、无异味、无蜘网、无杂物、无痰迹;地面应拖、扫清洁,电脑、办公桌椅应保持光洁,窗台及办公桌要擦拭干净,纸篓及时清理,垃圾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任何人不得在走廊内乱堆乱放物品,禁止向窗外抛扔杂物。
第二十九条办公楼内会议室、走廊、楼梯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用餐一律在食堂进行。
第三十条保持卫生间的清洁,不准在卫生间内乱扔乱倒杂物,茶叶倒入厕所马桶内,卫生间使用后应及时冲洗。
第三十一条办公楼及整个机关大院内公共区域卫生由专职保洁员和门卫负责,实行奖惩机制,对达不到基本要求的予以辞退。同时,林场还将不定期组织统一大扫除活动,各科室人员参加率不得少于科室编制的90﹪。
第三十二条因地制宜地做好绿化区域的环境美化、净化工作。花木、草坪确定专人负责,精心培养,定期施肥、浇灌,保持
整洁。各种悬挂标牌、地面标示要保持清晰、美观。实行垃圾袋装化,垃圾不落地,不造成二次污染,垃圾桶(箱)外无垃圾洒漏。
保养与修缮
第三十三条办公楼内各种公用设施(如消防与报警设备、电源、插座等),不准私自拆装或挪用,如确实需要,必须经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处理。
第三十四条办公室的装饰,各使用科室应保持原样,不准擅自在墙壁和楼板上凿洞或剔槽,不准自行改造和装潢。
会议室、健身室及浴室使用
第三十五条会议室管理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各部门使用会议室,要提前与党政办公室联系,使用时要注意保持室内卫生,使用完后应及时关闭室内照明灯和门、窗。
第三十六条健身室的服务对象是场属工作人员和来场客人,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使用。要爱护活动器材和公共设施,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和乱丢果皮、纸屑,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
第三十七条场统一组织安排在健身室的活动,结束后由保洁人员负责清理,属个人行为的活动,结束后要自觉将器材归位、整理,并负责清扫卫生,违者通报批评并责令整理清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