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示范文本GF-2000-0208)范本
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一、词语涵义1 词语涵义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1.1 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1)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2)承包人:指与发包人正式签署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人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人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 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的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它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承包人授标的通知书。
1.3 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它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示范文本GF--2013--0208)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示范文本GF--2013--0208)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一、词语涵义1词语涵义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1.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1)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2)承包人:指与发包人正式签署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人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人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的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它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承包人授标的通知书。
1.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它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示范文本GF--2000--0208)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示范文本GF--2000--0208)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一、词语涵义1.词语涵义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1.1 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正式签署协议书的当事人。
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人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人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 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合同文件: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 条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
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的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
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
施工图纸:指上述第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
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它文件。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承包人授标的通知书。
1.3 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人使用的工程。
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
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它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的施工设备。
进点:指承包人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 有关工期的词语开工通知:指发包人委托监理人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精选7篇)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精选7篇)水利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篇1甲方:乙方:由于地质原因,春季连降雨水,雨水渗入山体,导致山体出现很大程度的裂缝和滑坡;后山的道路已经坍塌,已影响当地村民的出行;后山的围墙已经部分倒塌,麻石护坡已经严重移位,直接影响人身安全。
经同意,对后山山体滑坡进行应急治理。
现将该山体滑坡应急治理工程承包给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建设地点:3、工程内容:4、合同工期:后山的山体滑坡和裂缝治理必须在15日内完成,其余项目工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定。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后山滑坡和裂缝约8亩的范围内进行清表、整理成龟背型并做成梯型,将面土翻压1.2米,开挖排水沟并保证排水通畅;围墙的修整和道路重新浇筑;后山脚的麻石挡墙重新砌筑,原来已经变形的U型槽排水沟拆除,现浇混凝土排水沟等。
三、质量标准:合格四、合同价款与支付1、本合同的概算价款金额人民币万元(¥元),工程结算价最终以工程竣工结算经投资评审内审组评审结果为准。
2、工程进度款支付根据乙方完成工程进度情况支付,最多不超过该期完成工程进度款的70%,余款在工程竣工后办理结算并经县水利局内审组评审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施工安全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或施工人员忽视安全,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双方职责1、甲方向乙方就后山应急治理进行技术交底工作。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指挥和监督。
3、乙方在工程未移交甲方期间,负责该部分工程的管理、维护及安全,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附则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2、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履行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Yz--2005--0208)精选3篇
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Yz--2005--0208)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说明1.《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技术条款》(GF-2000-0208),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并经水利部办公厅以办建管〔2003〕122号转发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3)、《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 2003-0214)配套使用。
即将水利部范本(GF-2000-0208)中的“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xx款”、“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xx条、”“《通用合同条款》”等改为“《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2.水利水电土建工程在编制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文件时,应全文引用《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不得删改;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补充,但不得违反公正、公平原则。
3.招投标结束后按《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派现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工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监理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拟修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接受了承包人的投标,双方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关于水利工程合同范本(通用6篇)
关于水利工程合同范本〔通用6篇〕关于水利工程合同范本〔通用6篇〕水利工程合同1建立单位:施工单位:一、工程情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承包范围:图纸范围所有1、开工日期:开工日期:2、质量等级:3、合同价款:4、承包方式:5、施工范围:执行《江苏省农田水利配套建筑物施工细那么》。
6、图纸提供日期为合同签字当日,提供二套图纸。
二、质量标准: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详图,施工要求及国三、(水利部、建立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与上级部门有关补充规定方法。
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
对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要认真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本工程预决算,水利工程按江苏省水利工程预决算定额(94动态)及相关编制方法,建筑工程按江苏省综合定额编制。
工程开工视工程规模预付 %工程款,施工期间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完工后付给合同价款的 %,经历收合格,结算后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一般责任:(一)甲方工作1、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委派同志为驻工地代表(责任为建立单位监理监视工作)。
2、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及完成时间。
如征地、占地、拆迁、围堰、供电、通讯、交通道路等。
并提供取土区,出土区及排水承区位置。
3、提供工程地质及水准点,施工平面布置。
4、组织设计交底。
根据工地现场的实际情况进展布置,提供详细施工平面图。
5、现场的“三通一平”甲方负责所需物品的联络及提供有关资料。
6、协调处理地方关系。
7、办理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证件、批发。
(二)乙方工作1、任命工地负责人。
2、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方案。
3、应甲方要求提供施工图和进度方案。
4、定期提供季、月、旬进度统计报表。
5、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做好施工防护及工场清洁工作。
6、开工后未交付前,保护好工程完好,清理施工现场。
五、质量与验收1、乙方随时承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验收并提供便利条件。
2、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甲方驻工地代表)检查验收,甲方驻工地代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检验确认合格认可前方可签证,进展下一工序的施工。
水利部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 范本
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范本鉴于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经友好洽谈,达成如下意向,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内容及目的1.1本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双方关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权利义务,保障施工进度和质量,维护双方合法利益。
1.2本合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条款、工程范围、工程工期、工程质量、费用结算、违约责任等相关事宜。
第二条工程范围2.1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范围详细描述如下:(列举施工项目,并注明与工程相关文件)2.2乙方必须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工程施工,并保证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3工程变更和增减项目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变更或增减项目,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给乙方。
第三条工期要求3.1工程总工期为(工作日/月/年),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按照项目进度进行具体分期。
3.2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工程场地、设备、材料等,并协助乙方顺利进行施工。
3.3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施工进度延迟,甲方应支付逾期费用给乙方。
第四条质量标准4.1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
4.2施工各阶段的验收应由双方共同参与,具体验收标准按照相关文件和协议执行。
4.3若甲方对工程质量有异议,乙方应及时整改或解决争议,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第五条费用结算5.1工程费用总额为(大写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签订后[具体时间]内支付。
5.2工程费用结算方式为[支付方式],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工程款项。
5.3工程款项支付后,甲方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复核,如发现问题,乙方应及时整改。
第六条违约责任6.1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致使另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2双方均应遵守合同约定,如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7.1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GF-2000-0208)
工程承包合同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承包形式:4、合同暂定价:二、工程承包范围1、本工程承包范围;1号大坝、2号大坝、3号大坝、道路、干砌块石、绿化、土方等,及相关附属工程。
2、除合同另有规定和特殊原因外,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
3、承包人材料和设备的管理均自行管理,提供的设备应及时进入工地投入使用。
三、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1、发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支付合同价款,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发包人应在其组织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提供施工用地,提供部分施工准备工程,移交测量基准,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人投保的保险,及时提供图纸2、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提交履约担保证件,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保证工程质量,承包人应严格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工程未移交发包人前,承包人应负责管理和维护;移交后承包人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
完工清场和撤离。
3、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4、施工图纸的修改: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提交给承包人的施工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时,应由监理人在该工程(或工程部位)施工前签发施工图纸的修改图给承包人,具体期限应视修改内容由双方商定,承包人应按修改后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水利水电施工合同范本(9篇)
水利水电施工合同范本(9篇)水利水电施工合同范本(9篇)水利水电施工合同范本篇1 发包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工程内容:_________二、工程承包范围: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____天。
四、质量标准:合格,争创优良。
五、合同价款:_____万元(主体工程预算价)。
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条款》相关规定。
七、发包人工作1、图纸发包人在承包人进场前一周内提供盖章生效施工图三套。
2、动工前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管、线接至施工现场50m之内。
施工期中不间断供水、供电。
3、提供砼拌和场地、砂厂料堆放场地、钢筋、模板加工场地。
4、提供施工人员生活福利住房和临时库房、工棚。
提供生活水、电供应。
八、承包人工作1、进场后一周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逐月提供建设计划报表。
2、负责尾水闸孔的围堰填筑、拆除及其基坑排水工作。
发包人承担费用。
3、负责1#、2#机组之间施工隔墙构筑和拆除,运行机组保护棚架的搭设和拆除。
发包人承担费用。
九、材料所有永久和临时工程的建筑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保管、使用。
材料用量根据实际完成工程最按建筑定额计算耗用量结算。
材料价格按经发包人同意的实际发生的市场价格、运杂费、采购保管费结算。
十、质量和验收中间验收尾水室、蜗室基坑开挖结束后,必须作隐蔽工程验收,厂房旧屋顶拆除结束后,作中间验收。
凡中间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项目必须合格签证后方能进行下一施工程序工作。
水利部办发的水利水电施工合同6篇
水利部办发的水利水电施工合同6篇篇1水利部办发的水利水电施工合同一、总则水利部办发的水利水电施工合同,是为规范水利水电施工活动,保障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促进水利水电事业发展而制定的。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的订立1. 买方:水利部2. 卖方:施工单位3. 施工地点:由买方指定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地点4. 合同标的:买方委托卖方负责进行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水工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等内容5. 合同价格: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其中包括工程设备、人工、材料、运输费用等费用,合同价格不包括特殊情况下的额外费用6. 合同期限:买方委托卖方进行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期限为(具体时间),若因买方原因导致施工延误,可酌情延长施工期限7. 付款方式:买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支付款项给卖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三、权利义务1. 买方的权利:(1)有权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2)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和工期完成工程;(3)有权根据工程进度支付款项;(4)有权要求卖方对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
2. 卖方的权利:(1)有权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并按时收取款项;(2)有权要求买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工程设计、土地使用权等文件资料;(3)有权对买方提供的工程设计和要求进行合理修改和完善;(4)有权要求买方在发现工程问题时及时通知并配合进行整改。
3. 买方的义务:(1)支付合同金额;(2)提供工程建设所需的土地使用权、工程设计等文件;(3)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4)及时协调解决工程问题。
4. 卖方的义务:(1)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并保证质量和安全;(2)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工程;(3)按时收取款项;(4)配合买方对工程进行监督和检查;(5)对买方提出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四、合同解决办法1. 若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2. 若买卖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3. 合同解决过程中,买卖双方应保持沟通,尊重对方立场,寻求公平合理解决方案。
2024水利水电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2024水利水电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目录第一章:合同总则1.1 合同目的1.2 合同适用范围1.3 合同的法律依据第二章:合同主体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2.3 双方的共同责任第三章:工程概况3.1 工程名称及地点3.2 工程规模及主要特征3.3 工程质量要求第四章:合同价款与支付4.1 合同价款的确定4.2 工程预付款4.3 工程进度款支付第五章:工程进度与质量控制5.1 工程进度计划5.2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5.3 工程验收标准第六章: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6.1 安全生产责任6.2 环境保护措施6.3 事故处理与责任第七章:合同变更与解除7.1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7.2 合同解除的条件与后果7.3 合同变更与解除的法律效力第八章:违约责任8.1 违约责任的确定8.2 违约赔偿的范围与计算方法8.3 违约责任的免除与减轻第九章:争议解决9.1 争议解决的方式9.2 争议解决的程序9.3 争议解决的法律适用第十章:附则10.1 合同生效条件10.2 合同的解释权10.3 其他约定第十一章:签字栏11.1 甲方签字11.2 乙方签字11.3 签订时间11.4 签订地点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合同总则1.1 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水利水电建设施工项目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1.2 合同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水利水电建设施工项目。
1.3 合同的法律依据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争议解决,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第二章:合同主体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任务。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获得工程款,并有义务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施工任务。
2.3 双方的共同责任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约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工程概况3.1 工程名称及地点工程名称:,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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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23218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示
范文本)
一、词语涵义
1.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本条内的各词语涵义仅适合于本合同,不是该词语的通用解释。
这些词语在合同条款中出现时,一般应认为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但若上下文有要求时,亦可以有其他涵义。
1.1 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2)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人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人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列入本款的发包人、承包人、分包人和监理人等是本合同的有关当事人。
发包人即一般合同中所称的甲方,在以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中也称为业主、雇主、建设单位、发包方或发包单位等;承包人即一般合同中所称的乙方,在以往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中也称为承包方、承包单位、承包者或承包商等;监理人即通常所称的监理单位,在以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中也称为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
1.2 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合同文件是发包人和承包人执行合同的文字依据,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中明确列入合同的文件和图纸为准。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技术条款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是说明合同标的物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及其施工技术要求,也是合同支付的实物依据和计量方法。
此名词在以往国内的招标和合同文件中常称为技术规范,为了与行业标准中的技术规范相区别,本合同文件中改称技术条款。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图纸为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的总称。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施工图纸仅为图纸中的一部分。
上述各类图纸的内容还应包括其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
文件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文件。
投标文件是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指由投标人已填写价格的工程量清单)以及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向发包人提供的其他文件的总称。
投标报价书、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投标文件的内容和格式规定在招标文件的有关章节内。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发包人应发中标通知书给中标人,表明发包人已接受其投标并通知该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派代表前来签订合同。
若在签订合同前尚有遗留问题需要洽谈,可在发中标通知书前先发中标意向书,邀请对方就遗留问题进行合同谈判。
一般说来,意向书仅表达发包人接受投标的意愿,但尚有一些问题需进一步洽谈,并不说明该投标人已中标。
1.3 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包含的永久工程指各类档水工程、泄洪工程、引水工程、发电厂房和抽水泵房工程、升压变电站工程、航运过坝工程、筏道工程、鱼道工程、灌溉渠首工程、河湖疏浚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永久工程。
若临时工程中某项工程(如导流隧洞)按合同规定由承包人建造并需移交发包人时,则该项工程对本合同来说,亦可视作永久工程。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的临时工程包括施工交通工程、施工供电工程、施工供水工程、施工照明工程、施工通信工程、砂石料生产系统工程、混凝土生产系统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工程、临时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临时工程。
导流工程亦为临时工程,但由于其特殊性,如本款(2)项说明中所述,其中的某项导流建筑物在合同中亦可视作永久工程。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中的主体工程指各类挡水工程、泄洪工程、引水工程、发电厂房和抽水泵房工程、升(降)压变电站工程、航运过坝工程、筏道工程、鱼道工程、灌溉渠首工程和河湖疏浚工程等,不包括上述永久工程中的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附属永久工程。
主体工程的内容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单位工程的划分可参照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中项目划分的第二级项目,如混凝土坝(闸)工程、土(石)坝工程、溢洪道工程、泄洪洞工程、引水明渠工程、地面厂房工程和地下厂房工程等。
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列清本合同所包合的全部单位工程项目。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其它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8)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人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 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人委托监理人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应在合同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由发包人委托监理人签发
开工通知。
本合同条件第18.2款规定,若监理人未按规定期限发出开工通知,承包人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
(2)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监理人按第18.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承包人接到开工通知之日(或发包人在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即视作合同工程的开工日期。
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发包人已在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以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要求承包人完工的日期,作为合同双方约定的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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