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管理制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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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管理制度
1、评定管理
执行公司焊接工艺评定控制,焊接工艺评定管理工作由公司所属焊检公司负责实施,由项目焊接技术人员根据工程焊接情况和要求(规格、材质)提出申请,由焊检公司出据由公司总工批准能够覆盖整个工程焊接的工艺评定一览表,作为项目工程焊接编制焊接工艺卡的依据及指导性文件来执行。
2、焊机管理
3.1、公司所有焊机统一有机具站管理调拔,各专业工区需用焊机直接向本项目机具站工区租赁.
3.2、焊机由公司机具站负责维护保养.按《设备管理维修制度》执行。
3.3、焊接热处理设备由热机公司负责管理,使用的计量仪表应处于有效期内。
3、管理
4.1、焊材采购采用专业工区计划报批,由项目经营部(物资)统一采购,采购严格执行公司质保程序,焊材进库必须验证,方准入库,验证由项目安质部(质量)焊接专工负责,验证焊材质保书及包装质量,并随机抽取焊材,检查内部质量,检查合格后,填写焊接材料验收记录表。进入焊材一级库,焊材保管严格按公司焊材储存与保管制度执行,库房设施达到要求,焊材进入一级库后,再有各专业工区按各自工区所承担的焊接工作量,所需焊材领用,多余焊材进入焊材二级库,二级库由专业工区自行负责建立,焊材保管必须达到公司制定的焊材储存与保管制度要求才能储存,否则不允许储存,焊材烘干由专业工区自行负责烘干.发放.
4.2、焊接材料的储存和保管
4.2.1、焊材必须在干燥通风的室内存放,焊材储存库内,不允许放置有害气体和腐蚀性介质,室内保持整洁。
4.2.2、焊材存放在专用架子上,严防受潮。
4.2.3、焊材堆放时应按种类、牌号、规格、入库时间分类堆放,每垛应有明确标记,避免混乱。
4.2.4、焊材在供应给使用单位之后至少在6个月之内可保证使用,入库的焊材应做到先入库的先使用。
4.2.5、特种焊材储存与保管应高于一般性焊材,特种焊材应堆放在专用仓库或指定区域。
4.2.6、对受潮或包装损坏的焊材未经处理不许入库
4.2.7、一般焊材一次出库量不能超过一天的用量,已经出库的焊材焊工必须保管好,当天使用不完的焊材当天退回焊材库。
4.2.8、焊材储存库内,应设置去湿机、温湿仪且运行正常。低氢型焊材室内温度不低于5℃,相对空气湿度低于60%。
4.3、焊接材料烘焙规范及操作规程
4.3.1、的烘干规范烘干温度各保温时间,严格按生产厂推荐的烘干规范或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国外焊材的烘干规范,按提供的焊材质保书上要求进行烘干。下表为国产焊材的烘干规范:
4.3.2、焊条烘干时应徐徐升温、保温、缓慢冷却,严禁将冷的焊条放入已升至高温的烘箱中,或者将烘至高温的焊条从高温炉中突然取出冷却,以防止焊条药皮因骤冷骤热而产生开裂或脱落现象。
4.3.3、同一烘干箱每次只能装入同种烘干规范的焊条进行烘干。对烘干规范相同,但批号、牌号、规格不同的焊条,堆放时必须有一定的物理间隔,且焊条堆放不宜过高,保证焊材烘干均匀。
4.3.4、烘干后的焊材,应贮放在温度为120-150度的恒温保温箱中,随用随取。
4.3.5、当焊条在施工现场放置超过4小时后,应对焊条重新烘干处理,但焊条反复烘干次数不得超过3次.
4.4、二级库焊接材料管理制度
4.4.1、入库的焊接材料,由焊材库管理人员协同焊接技术员及质检人员,验证焊材质保书及包装质量;
4.4.2、为保证焊接材料的保管质量,必须做到:
a.焊材库内应装配驱湿机和空调,配备温度、湿度仪,保证库内干燥整洁,温度不低于5℃,相对空气湿度低于60%。
b.焊接材料应存放在专用架子上,堆放架离地面和墙壁各应保持300毫米以上的距离,焊材的堆放不宜过高。
4.4.3、焊条的烘干,严格遵循《焊接材料烘干规范及操作规程》要求进行,并进行质量抽查,确保烘干焊条质量。
4.4.4、每个分项工程开工前,由焊接技术员预先填写《焊接材料领用通知单》,焊材库管理人员据此对需要的焊条进行烘干,并作好烘干记录。
4.4.5、焊工领用焊材前,必须填写《焊接材料领用单》,由班长或焊接技术员签字,送到焊材库。焊材库管理人员按领用单要求发放焊材。由焊材库人员整理好《焊接材料发放单》,以作统计用。
4.4.6、焊工领取的焊条,必须放入可携式焊条保温筒内,随用随取;不得将未用完的焊材和焊条头丢弃在施工现场,焊工应及时将其退回焊条库,由焊材库管理人员在《焊接材料发放单》上作好回收记录。根据每个焊工焊材回收情况的好坏,实行经济奖惩制度。
4.4.7、由焊材库管理人员,统计每个月的焊材总消耗量及每个焊工月焊材消耗量,交给焊接技术人员,以掌握焊材消耗情况及库存数量。
4.4.8、对存放超过规定年限,检查质量不合要求及烘干超过三次后的焊材,划定专门区域堆放,并由焊接技术员、焊接质检人员对此类焊材作出报废处理,或移作较低要求级使用.
4、人员管理
2.1、参加本项目工程焊接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包括焊工、无损探伤人员、热处理人员)
2.2、参加本项目工程焊接所有高压合格焊工、中低压焊工及普焊工均进行审核登记,均要通过焊接上岗考核后方准参加工程焊接工作。
2.3、焊工上岗考核办法。
2.3.1、承担锅炉受热面和承压管道焊接的焊工上岗考试;
2.3.2、焊工要求:承担焊接的焊工应具有劳动部颁发的相应项目的焊工合格证;
2.3.3、焊工按规定要求进行考试,并通过射线无损检验合格后,再确定焊工上岗资格.;
2.3.4、焊接工艺说明:考核焊材碳钢20#、合金钢12Cr1MoV;考核采用的焊接工艺:GTAW+SMAWT和GTAW;考核位置45°斜焊(6G);
2.3.5、考核焊口外观合格标准:(裂纹、未熔合、根部未焊透、表面气孔、夹渣)不允许;咬边深度不大于0.5mm焊缝两侧总长度不大于焊缝全长的10%,且不大于40mm;根部凸出不大于2mm;内凹小于1.5mm;管径小于100mm焊缝角变形不大于1/100;管径大于100mm焊缝角变形不大于3/200;
2.3.6、焊缝射线无损检验合格标准:外观合格后方准进行无损检验;达到<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接接头射线检验篇)DL/T1996规定相应要求;
&nb, sp; 2.3.7、外借合格焊工和普焊工的管理及考核办法:外借合格焊工考核于本公司合格焊工考核相同;外借普焊工(重视一般性结构件焊接)考核:考核板件位置任选一种,外观合格后方准上岗,不再进行无损检验.
2.4、焊接培训房及考核焊接材料由热机专业公司建立和准备。
2.5、焊工上岗考核合格后,填写焊接人员上岗资格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