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设备倾覆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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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设备倾覆事故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北京市西南三环和西南四环之间,包含一站二区间,具体为前泥洼车站、孟家村站~前泥洼站区间、前泥洼站~西局站区间。
图1-1工程位置图
表1-1 工程概况一览表
1.2、危险性分析
(1)危险区域分析
根据从事工程的项目特点,本工程易发生倾覆事故的设备有龙门吊、塔吊、履带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挖掘机、装载机、旋挖钻机及冲击钻等,可能发生设备倾覆事故的区域为前泥洼站施工区及前泥洼站~西局站区间竖井施工区,事故可能发生的时期为工程开工至竣工。
(2)危害程度分析
施工现场一年四季均可能发生设备倾覆事故。事故发生时,可能会造成施工人员及施工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损失,并可能造成施工周围建筑(构筑物)的损毁,给项目及周围居民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社会影响很大,危害程度很大。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紧急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报警。一旦启动本预案,相关责任人要以处置重大紧急情况为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绝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各部门
之间、各单位之间必须服从指挥、协调配和,共同做好工作。因工作不到位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求有关人员的责任。
(2)项目部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按事先制定的应急方案立即进行自救;若事态情况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立即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队伍救援,并密切配合救援队伍。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机构图
总指挥:蔡玮
副指挥:刘长剑副指挥:冯宪明
工程
安保
部:宋
备部:部:
术部:车站和暗挖海山、刘志民
抢险一队
盾构
工区负责人:
胡士伟抢险二队
安保部:冯宪明
综合办公室:冯宪明
物资部:郑全友
综合办公室:冯宪明
图3-1 项目部应急事件处理小组组织机构图
3.2、应急组织人员职责
3.2.1、第一负责人
项目经理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第一负责人,担任总指挥,负责紧急情况处理的指挥工作。成员分别由工程部部长、技术部部长、安保部部长、总工程师、物资部部长、盾构工区负责人、车站暗挖工区负责人、综合办公室组成。总工程
师和书记是应急救援第一执行人,担任副指挥,负责紧急情况处理的具体实施和组织工作。
3.2.2、第二负责人
工程部部长兼车站暗挖工区负责人、盾构工区负责人是应急小组第二负责人,负责相应事故救援组织工作的配合工作和事故调查的配合工作。
3.3、应急小组下设机构及职责
3.3.1、现场抢险救灾组
现场抢险救灾组由抢险总指挥及副总指挥领导,成员由质量技术部部长、工程部部长、物资设备部部长、安保部部长、盾构工区负责人、车站及暗挖工区负责人和项目班子及分包单位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抢险行动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的抢险行动;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抢险进展情况。并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阻止非抢险救援人员进入现场,疏导现场车辆,维持治安秩序,保护抢险人员的人身安全。
3.3.2、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由项目物资部、综合办公室成员组成。
主要职责是:负责调集抢险器材、设备;负责解决全体参加抢险救援工作人员的食宿问题。
3.3.3、医疗救护组
医疗救护组由安保部、综合办公室及有医护经验的人员成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护及对外联系医院等工作。
3.3.4、善后处理组
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成员由项目领导班子组成。
主要职责是:负责做好对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落实遇难者家属抚恤
金和受伤人员住院费问题;做好其他善后事宜。
3.3.5、事故调查组
组长由项目经理、公司责任部门领导担任,成员有项目安保部长,公司相关部门,公司有关技术专家组成。
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和图纸的测绘,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件的性质,提出应对措施,如确定为事故,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4、预防与预警
4.1、预防措施
4.1.1、防起重机械倾覆安全措施
(1)起重吊装作业前,起重机械的操作、指挥人员应了解被吊物的具体情况(尺寸、材料及重量),并在现场核实起重吊装作业半径。
(2)按照被吊物重量及作业半径,查询汽车起重机起重能力表,确定起重机伸臂长度,及吊臂工作角度,保证起重机在起重吊装作业时不大于额定起重量的80%。
(3)起重吊装作业前对起重机液压系统、限位系统、警报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吊装作业的顺利进行。
(4)起重机就位前,检查起重机工作场地,在场地不平或松软时,应采取硬化并增加
垫木等措施,保证起重机支腿部位场地的坚实、平整,防止因场地承载力不足,造成起重机倾覆。
(5)起重吊装作业时,严格控制吊臂伸出长度,不得超载运行。
(6)起重吊装作业要严格执行试吊程序,在试吊不成功的情况下,应查找原因,待问题解决后,重新进行试吊,试吊成功后方可进行起重吊装作业。
(7)汽车起重机起重吊装作业应采用侧吊的方式,作业时吊臂与地面的夹角不得小于60°,左右回转范围不应超过90°,不得横吊,以免倾翻。(8)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横拖及斜吊。
(9)起吊构件时,吊索要保持垂直,不得超出起重机回转半径斜向拖拉,以免超负荷和钢丝绳滑脱或拉断绳索而使起重机失稳。起吊重型构件时应设牵拉绳。(10)起重机操作时,臂杆提升、下降、回转要平稳,不得在空中摇晃,同时要尽量避免紧急制动或冲击振动等现象发生。未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和未经有关技术部门批准,起重机严禁超负荷吊装,以避免加速机械零件的磨损和造成起重机倾翻。
(11)起重机应尽量避免满负荷行驶;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同时进行提升与回转(起升与水平转动或起升与行走)两种动作,以免因道路不平或惯性力等原因引起起重机超负荷而酿成翻车事故。
(12)当两台吊装机械同时作业时,两机吊钩所悬吊构件之间应保持5m以上的安全距离,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13)双机抬吊构件时,要根据起重机的起重能力进行合理的负荷分配(吊重质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所允许起重量总和的75%,每一台起重机的负荷量不宜超过其安全负荷量的80%)。操作时,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动作协调,同时升降和移动,并使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车组均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两台起重机的驾驶人员要相互密切配合,防止一台起重机失重,而使另一台起重机超载。(14)吊装时,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指挥人员应位于操作人员视力能及的地点,并能清楚地看到吊装的全过程。起重机驾驶人员必须熟悉信号,并按指挥人员的各种信号进行操作;指挥信号应事先统一规定,发出的信号要鲜明、准确。(15)在风力等于或大于六级时,禁止在露天进行起重机移动和吊装作业。(16)起重机停止工作时,应刹住回转和行走机构,锁好司机室门。吊钩上不得悬挂构件,并应升到高处,以免摆动伤人和造成吊车失稳。
4.1.2、防其他设备倾覆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