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材料设备认质认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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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材料设备认质认价管理办法
一、认质认价的适用范围
1、按合同约定需认质认价的材料、设备,认品牌、质量、价格;
2、主要常规材料、设备,但《**省**市材料价格信息》无对应”预算价格”的项目,认品牌、质量、价格;
3、主要常规材料、设备,《**省**市材料价格信息》有项目但无对应规格、型号者,认品牌、质量、价格;
4、主要常规材料、设备,《**省**市材料价格信息》有项目、规格、型号者,认品牌、质量。
二、认质认价流程
1、施工承包方应自行计划并预留出充分的考察、订货、加工生产周期、认质认价周期等,不得因此延误工期。施工承包方应在(考察周期+订货及送货周期+加工生产周期+30)天前向甲方报送认质认价项目、规格、型号、数量、品牌(附表1),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工期延期等相关责任。
2、甲方收到施工承包方报送的上述资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认质认价材料、设备”、“认质不认价材料、设备”均确定三个指定品牌批复;
3、施工承包方根据甲方指定的品牌进行询价,并在甲方批复指定品牌日起的7天内报送三个指定品牌的项目、规格、型号、数量、价格、样品(附表2);确为不能提供样品的设备,经甲方同意后可提供图片、技术文件、说明书、合格证等各方面资料。
4、甲方在收到施工承包方报送的附表2和样品后,按照甲方与施工承包方双方商定的询价条件,对指定品牌及同档次的品牌进行询价审核;
5、甲方在收到附表2后的16天内审核完毕,以双方商定的询价条件,在指定品牌或同档次的品牌中确定最终价格和品牌进行批复,对应样品进行封样,乙方应予接受,否则,甲方有权将该批次认质认价材料设备转为甲供,并按合同规定计价;
三、认质认价管理办法
1、应一次性认定整个合同的同一类材料设备;若因设计或甲方原因无法一次性认定整个合同的时,则应一次性认定整个单项工程(如一幢办公楼、一座酒店)的同一类材料设备。
2、按本办法“认质认价审批流程”及相关表格执行。
3、办理认质认价流程时,施工承包方必须附上认质认价依据和说明,对主要常规
材料、设备且《**省**市材料价格信息》有项目有对应规格、型号者,也应在报送表中列明最近一期《**省**市材料价格信息》的预算价格、所在页码,并注明选用的三个品牌。
4、认质认价的材料、设备双方必须对样品进行审核确认并封样,确为不能提供样品的设备,经甲方同意后可提供图片、技术文件、说明书、合格证等各方面资料,经双方审核确认后密封保存。
5、施工承包方报送的品牌,必须附上各品牌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等证照,以及近三年类似案例等相关资料。
认质认价项目、数量、品牌表(附表1)
注:1、表中“认质不认价材料、设备”的材料价格系按《**省**市材料价格信息》第期月份的预算价格暂列,并标出价格所在的页码,结算时按相应施工期的对应预算价格计价;“认质认价材料、设备”的材料价格不填报。
2、各品牌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等证照,以及近三年类似案例等相关资料详见附件。
认质认价项目、数量、品牌、价格表(附表2)
注:1、表中价格均按照甲方与施工承包方双方商定的询价条件执行。
2、各品牌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等证照,以及近三年类似案例等相关资料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