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特色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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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制度体系的健全和完善

中国特色社会制度体系的健全和完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健全和完善文献综述哲学与政法学院思想政治教育郭宝涛一、引言部分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首次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概念。

1]党的十八大报告再次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九十多年奋斗、创造、积累的根本成就,必须倍加珍惜、始终坚持、不断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制度体系不仅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性质和本质,而且还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

二、正文部分(一)调查背景与概况中国特色社会制度体系的科学内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实质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制度。

这一制度体系的经济基础在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2]胡锦涛在“七一”讲话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定型化和系统化,是由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五位一体”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

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法律体系、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在此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组成。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社会制度系统的基础和核心,也是社会制度系统的主要标志和代表,体现了制度体系“质的规定性”。

正如胡锦涛同志所阐述的那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政体。

2.中国特色社会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基本层面的制度在制度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大影响。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构成了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法治之基: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保障

法治之基: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保障

法治之基: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保障作为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观,法治不仅是国家治理的基础,也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不仅需要完善法律法规,还需要建立健全法治的制度体系,以确保法治能够真正成为国家治理的基石。

首先,建立健全法律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保障。

法律的存在可以使人们的行为有法可依、有法可求。

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是要建立一整套科学、系统的法律法规体系,包括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等各个领域的法律法规。

这套法律体系要既保证公平正义,又要与时俱进,与社会发展相适应。

只有通过全面准确地规范社会各方面的行为,才能实现国家治理的法治化。

其次,严格执行法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保障。

法律的权威性在于其能够得到全社会的普遍尊重和严格执行。

司法机关要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依法判决案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同时,行政机关要依法行使管理权,保障公众的权益。

而公民个体则要自觉遵守法律,不得违法乱纪。

只有通过全面、严格执行法律,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目标。

此外,加强法治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保障。

法治建设是指对法治的制度和机制进行不断完善和优化升级。

其中,包括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体系,推进法治思维的培养和普及;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高司法水平和服务能力;优化法治环境,营造社会宽容、公平、稳定的法治氛围等等。

只有通过全面推动法治建设,才能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最后,加强国际合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保障。

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国家之间的法律交流与合作变得尤为重要。

通过与国际社会深入交流与合作,吸收借鉴先进国家的法治经验和智慧,不断提高自身法治水平,才能更好地适应全球化的需要,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权益。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法治之基是全面、科学而健全的法律体系,法治之本是严格和公正的法律执行。

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完善

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完善
2 1 年 3月 l 日上 午 , 国人 大常委 会 委 员长 吴邦 国在 十 一 适应 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 的需要 ,是我 国现阶段社会主 01 0 全 届 全 国人 大 四 次会 议上 作 常委 会 工作 报 告 时说 , 的十 五 大提 出 的 义建 设 的法 治经 验 和 法 治 需 要 的结 晶 ,是 一 个集 中体 现 党和 人 民 党 到 21 0 0年形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 目标如期完 意志的法律体 系。同时 ,它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是在全球背 成。截止到 2 1 0 0年底 ,我国已制定宪法和现行有效法律共 2 0多 景下研究和借鉴 当代 国际社 会相 关法治经验和 教训的结晶。它的 3 件 、行 政 法规 6 0多件 、地 方性 法 规 80 9 6 0多件 ,在 经 济 建设 、政 形成 ,标志着我 国在经济、政治 、文化、社会等各 方面总体上 实 治 建 设 、 化建 设 、 会 建设 以及生 态 文 明建 设 的各 个 方面 总体 上 现 了有法可依 ,依法治 国基本方略的实施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文 社 做到了有法可依。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 体现党 的主张和人民 是我国 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成果 。邓小平同志指 出:“ 没有民 意志统一、 符合现阶段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以宪 主就没有社会主义 , 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 ”发展社会主义民 法为核心和统帅,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等层次 , 宪法 主 ,健全社会主义法治 ,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的一项重要战 相 关 法 、民商 法 、行政 法 、经济 法 、社 会法 、刑 法 、诉 讼 与 非诉 讼 略任务。加强社会主 义法治 ,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是保障人 程序法等部 门构成 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 系如期形成。 民民主 、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需要。只有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发展历程 稳定性、连续性和权威性 , 做到有法可依 、有法 必依 、执法必严 、 党 的十 一 届 三 中全 会 的召 开 ,标 志着 我 国 开启 了改 革 开 放 历 违 法必 究 ,才能 健 全社 会 主 义 法治 ,实 现真 正 的 社会 主 义 民主 。 史新时期。党中央领导全党和全 国各族人 民,坚持 以邓小平理 论 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障。首先 ,实现 了有法可依 , 和 “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为 指 导 ,深 入 贯 彻 落 实科 学 发 展 观 ,不 使依法治国方略具备 了充分的前提条件 ,为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 三 断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伟大事业推向前进 ,取得 了举世 提供法律依据和 法治保障。其次,全面规定了依法治国的法律制 瞩 目的伟大成就。正是在这样一个大背景大环境下 ,总结建国以 度 ,全面规定 了党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 ,以及领 来民主 法制建设正反两方面 的经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导立法 、 保证执法、 切实在宪法和法律范 围内活动 的根本原则 , 全 建设开始起步并不断推进 ,大致经历 了重新起步、全面展开、形 面规定 了政府依法行政 的行政法律制度 ,从而能够 有效监督和保 成框架、初步形成和基本形成并形成等五个阶段。 证政府依法行使权 力。同时 ,全面规定 了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的司 重新起步阶段。时间是从十一届三 中全会后到新 宪法颁布 , 法制度 ,保证 了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人 民检察院依法 特 点是法制建设重新提上党和国家的重要议事 日程 ,立法机构重 独立行使检察权 ,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 司法公正夯 实了基础 。 新 建 立或 者 恢 复 ,根 据 新 形 势 新任 务 的需 要 ,制 定 了一 批 拨 乱 反 建设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宝贵经验。 坚持党的领导。 正和 改革开放急需的法律法规 ;制定 的现行宪法 ,为法律体系建 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列 主义 、毛泽东思 想、邓小平理论和 “ 三个代 设 提供 了宪法基础 ;初步确立 了符合 国情 的立法体 制。这些显著 表”重要思想武装起来的政党 ,它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 民服务 , 代 表最 广 大人 民的 根本 利 益。 坚持 党 的领 导 是社 会 主 义政 治 文 明建 成就 ,成为中国特 色社会主 义法律体 系建设的重要开端。 全 面 展 开 阶段 。 时 间 是从 党 的十 二 大 召开 到 党 的 十 四大 前 。 设的根本要求, 党的领导是人 民当家作主和依 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特点是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 , 制定了一批适应 改革开放、 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法律体 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推动国家经 维护社会稳定和现代化建设需要 的重要法律 ;立法体制、立法程 济社会发展、 探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艰辛努力和伟大实践中逐步 序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立法机构不断健全。这些重要进展 ,为 形成 的 , 结 着 几代 共 产 党人 的 心血和 智 慧 。 有 中 国共 产党 坚 强 凝 没 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法律体 系建设打 下了坚实基础。 正确 的领导,就不可能有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立。 框 架 形成 阶段 。 时 间 是 邓小 平 南 巡 发表 重 要 谈 话 、 党 的十 四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正确 的指导 大召开到党的十五大召开前后。 特点是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市场 思想 ,是加 强民主法制建设、做好立法工作 的根本前提 。中国特 经济体制的任务 , 对宪法作了第二次修改 加快立法步伐 , 紧制 色社会 主义理论体 系是包括邓小平理论、“ 抓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 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 , 同时也注意制定好其他 方面的法 及科学发展 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 内的科学理论体系 ,是马克思主 律; 在立法指导思想、立法制度和工作机制上取得新进展。经过努 义 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是我们党最可宝贵 的政治和精神财 富,是 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框架初步形成。 全 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是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 初步形成 阶段。时间是从党 的十五大召开 到党 的十六大召开 思想 ,是我们做 好一切工作 的根本指针。 前后。特点是 ,紧紧围绕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 实现立法 坚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 中国国情有两个基本点,其一 工作总 目标 ,加 强立法工作 ,提高立法质 量 :对 宪法作 了第三 次 是 中国 共 产 党 的领 导 ,这 是 中 国各 项 事 业 发展 的根 本 保 证 。其 二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障长治久安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障长治久安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障长治久安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坚持和完善对于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制度的意义、坚持和完善的必要性以及具体的措施等方面来探讨这一问题。

一、制度的意义制度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实现社会发展而产生的一系列规范和机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人民利益为中心的一套完整、科学、稳定的制度体系,它为中国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首先,制度可以规范社会行为,使社会秩序更加稳定。

其次,制度可以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最后,制度可以推动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提升国家的综合实力。

二、坚持和完善的必要性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使命。

一方面,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为了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

只有通过制度的规范和完善,才能够有效地维护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利益,使国家免受各种内外困扰的影响。

另一方面,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为了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只有通过不断改革和完善制度,才能够适应国内外形势的不断变化,推动中国走向繁荣富强的道路。

三、具体的措施1.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核心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够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

因此,要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核心。

2. 建立健全法治体系法治是现代社会的基石,建立健全法治体系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保障。

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质。

同时,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执行,保证人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3. 改革创新,适应时代发展需求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也需要不断地改革和创新。

要根据国情和人民的需要,适时进行制度的调整和改革,使之更加符合时代的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制度体系的健全和完善

中国特色社会制度体系的健全和完善

中国特色社会制度体系的健全和完善自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的时代,中国特色社会制度体系的健全和完善成为了国家发展的重中之重。

经过40多年的实践和探索,中国特色社会制度体系逐渐形成,并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认可与赞誉。

为了更好地理解中国特色社会制度体系的健全和完善,下面将从四个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中国特色社会制度体系的健全和完善表现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上。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制度体系的基石。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使得中国特色社会制度体系能够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党的领导的核心作用在于保证了权力真正为人民服务。

党的领导不仅体现在政治体制上,还体现在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

党的领导确保了中国政府能够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实现经济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第三,中国特色社会制度体系的健全和完善表现在坚持人民民主的原则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现了人民民主的原则,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民的权益与利益。

中国采取的是社会主义民主,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实现了人民的广泛参与和直接行使权力的途径。

人民民主不仅是一种政治制度,更体现在人民对经济、文化事务的广泛参与和民主管理。

最后,中国特色社会制度体系的健全和完善表现在坚持法治的原则上。

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支柱,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仅体现在法律的完善与健全,还包括法治文化的培养和法治观念的普及推广。

中国政府不断加强法治意识,加强了法律的有效实施,构建了健全的法治制度。

综上所述,中国特色社会制度体系的健全和完善是中国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

通过坚持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人民民主和法治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够更好地适应国情,实现国家的繁荣昌盛和人民的幸福安康。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不断完善和深化。

作为法律体系的核心,宪法在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这篇文章将就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行探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中国宪法为核心,逐步建立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宪法是最基本的法律原则,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规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与法律体系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制定和实施的指导原则。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发展历程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现代化的加速发展而不断完善。

1999年修改的宪法,明确规定坚持依法治国,发扬法治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这也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正式的建立和启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宪法为核心,围绕宪法建立了一系列包括行政法、刑法、民法、经济法、国际法等各类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个领域进行了全面规范和保障,形成了一个具有完备法律体系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法律的制定、修改、实施和评价,都是以宪法为基础的。

法律的制定必须符合宪法规定,并依据宪法授权和法律程序来进行。

法律的修改和废止,必须符合宪法规定,且必须通过法定程序。

法律的实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并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和评价。

法律评价,必须以宪法规定和法律规定为基础,通过法定程序进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制定和实施,必须以宪法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为指导,同时也要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实践情况加以具体化。

在坚持以宪法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础的同时,还要注重法律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注重法律与社会的协调和发展的一致性,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基础。

法学论文:略论中国特色社会保险立法-怎样认识中国特色法学体系

法学论文:略论中国特色社会保险立法-怎样认识中国特色法学体系

法学论文:略论中国特色社会保险立法|怎样认识中国特色法学体系所谓社会保险,是指以劳动者为保障对象,以劳动者的年老、疾病、伤残、失业、死亡等特殊事件为保障内容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内容[1]。

社会保险作为现代工业文明的产物,适应了工业社会与市场经济对劳动力市场化的需要,解决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

故它迅速发展成为现代社会保障体系中举足轻重的一个子系统,并在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中占有核心地位[2]。

社会保障体系是以社会保险为核心部分,社会保险立法是立法过程中依据和制定法律,修改和废除法律,并且实施有关社会保险活动的实施细则和条例。

社会保险制度是生产力发展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在中国社会发展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中被称为社会的“稳定器”或者说是经济运行的减震器。

现在的社会保险制度已经成为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支柱。

虽然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是现阶段我国的社会保险立法仍然不能够满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因此,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险立法仍然势在必行。

一、中国社会保险立法进程第一阶段从 1986 年至 1993 年,它以国家1986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重要标志,国有企业就业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作为开始,这一阶段是社会保险改革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机制的时期。

第二阶段从 1993 年至 1998 年,这一时期社会保险制度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五大支柱之一。

在这个阶段,原有的劳动保险濒临崩溃,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已经渐渐形成了效率优先的、日益强大的品牌标志,政府不负责支付改革成本,不仅造成了数以百万计的退休人员不及时领取全额退休金,并且许多行业的平衡机制被进一步打破。

第三阶段是 1998 年以来,以朱镕基总理重点推进“两个确保”为标志,通过中央政府来承担社会保险改革所需要的相应的社会保险成本,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浅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

浅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

浅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摘要】2011年3月10日,吴邦国在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面宣布我国已经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国虽然已经形成了法律体系,但是并不表示我国的法律体系已经完善,实际上,要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还需要付出许多努力。

本文试图在简要阐述法律体系的概念以及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含义和部门划分的基础上,从加强社会法的制定的角度,谈谈对我国完善法律体系的建议。

【关键词】社会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一、法律体系概述(一)法律体系的概念法律体系,又被称作“法的体系”或简称为“法体系”,指的是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①(二)法律体系的特征1.法律体系是国家所有的现行的法律的集合体,即必须是一个主权国家的所有法律而且必须是现在生效的法律不包括历史上的和尚未生效的。

2.法律体系是各个法律部门分类结合而成的具有体系化、系统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而非随意堆砌的。

3.法律体系是客观法则和主观属性的有机统一,其形成从终极意义上来说是又客观经济规律和经济关系决定的,同时又离不开人的意志、主观能动性、意识形态、文化传统等的作用,是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的有机结合。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指与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统一,适应我国初级阶段的国情,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由部门齐全、结构严谨、内部协调、体例科学、调整有效的法律及其配套法规所构成,是保障我们国家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各项法律制度的有机的统一整体。

②它是在我们已有的认识基础上,结合新的形势,特别是针对社会主义中国的特色,有创造性的法律体系理论。

三、社会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及其立法现状(一)社会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从前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释义以及部门划分的阐述中,我们不难发现,现阶段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覆盖了政治、社会以及经济、文化生活等方方面面,对社会、经济及文化,对公民权及政治权的各项权利都加以保障,特别是在最近数十年以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民生领域内也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和新的需求,例如,公民的收入分配、社会安全、养老抚恤、劳动就业等等。

学习《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与法律制度》心得体会

学习《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与法律制度》心得体会

学习《坚持、完善和开展中国特色社会国家制度与法律制度》心得体会篇一:中国____肩负着历史的重任和人民的期望。

党带着全国各族人民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坚持什么理论、稳固什么制度,历来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兴衰成败的全局性、根本性问题。

____同志在庆贺中国____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首次深入阐述“中国特色社会制度”的内涵,并将中国特色社会制度与中国特色社会道路、中国特色社会理论体系并列,概括为经过90年奋斗、创造、积累,党和人民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不断开展的“三大成就”。

从而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了十七大报告关于一面旗帜、一条道路、一个理论体系论断的认识,赋予了中国特色社会以新的深入内涵,开拓了马克思中国化的一个新境界。

深入领会和全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制度形成开展的历史进程、丰富内涵、特点优势等,对于我们高举旗帜,走好中国特色社会道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制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的意义一、中国____探究中国特色社会制度的历史进程与重大意义任何一种理论、制度与理论,都不可能凭空产生,中国特色社会是科学社会根本原那么与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凝结了几代中国____人带着人民艰辛探究的智慧和心血,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是马克思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一〕社会制度是中国____领导中国人民在____、建立的长期理论探究中逐步形成的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制度,是由这个国家的性质、根本国情和详细历史文化条件决定的。

1、社会制度的形成,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开展演进的必然结果。

1840年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的入侵,中国的封建制度形态被打破,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

中国向何处去?成为中华民族面对的重大历史选择。

尤其是辛亥____推翻了封建____以后,在中国实行什么样的制度,各种派别展开“制度之争”。

有的主张实行君主立宪制,有的主张实行资产阶级的共和制,结果都失败了。

而代表大财团大地主利益的蒋介石攫取了政权,也没有提出任何符合中国国情的制度设计。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保障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保障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依托中国特殊国情而形成的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体制。

为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们必须建立起一套健全完善、能够深入人心的制度保障体系。

本文将从经济、政治、文化等多个方面探讨,以展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保障的重要性。

一、经济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基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并且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保障,首先需要健全公有制经济的法律保护和运行机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和竞争力。

同时,要培育和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完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环境,使其能够充分发挥作用。

二、政治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核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

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保障,就必须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这需要深化党的建设,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同时,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不断提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活力,让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

此外,还需要加强依法治国,健全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三、文化制度保障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

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加强文化制度的保障。

这需要坚持中国化的方向,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和教育,培养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和文明素养。

同时,要加强文化产业的发展,推动文化产业与经济发展相结合,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文化支撑。

四、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保障还需要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要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努力实现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全覆盖。

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

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必须尽快 建立一个 有利于 劳动力合理流动和产业结构调整的、与中国 国情相适 应并富 有时代特征的社 会保障 制度。建 立和 完善社 会保 障法 律制 度应遵循力求符合市场经济发展 的基本规律。 根据国情,从 实际出发,按照社会保障的不同类型确定其 资金来源 和保障 方式等原则,并借鉴和 吸收国 外的 立法 经验,建立 与社 会主 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多层次的社会 保障体系。 新的社 会保障体系总体设计 要充 分兼顾 社会 和经济 目标 的双 重要 求,实现 公平和效率的最佳统一;正确 选择保障 重点,强化保 障功能,提高保障效率;清理各种社会 保障项目,按保 障需求 形成层次分明的保障管理体系。
-) 效率原则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的效率原则,首先 要求通过 社会保 障制度改革提高社会保障的行政效率,即组 织管理社 会保障 活动的有效性,其核心 是社会 保障 基金 的运行 效率,包 括社 会保障基金筹集的行 政效 率和社 会保 障支 付的行 政效 率等 等。其次要求社会保 障制 度的改 革和 调整 要最大 可能 地扩 大社会保障 支付 的效 用,提 高社 会 保障 基金 使 用的 有效 程 度,这是效率 原则的一个重要内涵。在社会 保障基金 有限的 情况下,社会保障效用的最大化应该作为一 个重要课 题予以 重视和研究。特别是 在我 国目前 新型 的社 会保障 制度 和体 系正在建设和建立的时期,新体制应该围绕 如何最大 限度地 提高社会保障基金的社会效用这一重要问题来 设计。 效率 原则还 要求社 会保障 制度的 改革和调 整要有 利于 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有 利于 提高经 济运 行效率,这 是社 会保 障外部的效率要 求。社会 保障具 有保 证劳 动力再 生产 的功 能,这一功能的发挥关 系到 人力资 源配 置状况,进 而制 约经 济运行效率,这就要求 在制 定社会 保障 制度和 政策 时,要充 分考虑对人力资 源配置 的影 响。如果 社会 保障标 准能 够保 证劳动力再生产正常的物质需要,如果社 会保障待遇 的支付 机制和标准不构成 人力 资源合 理流 动的障 碍,那么,社 会保 障制度的经济目标的实现就有了保证。 三、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 ()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预算体系 社会保障预算是国家用来反映各 项社会保 障资金,包括 政府一般性 税收 收入 安 排的 各项 社 会保 障资 金 和养 老、失 业、医疗、工伤、女工生育 保险及住房等各项 基金收支 活动的 计划,是政府预算的 重要 组成部 分。实践 证明,加 快建立 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研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研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研究随着社会的发展,法治已经成为现代化社会的标志之一。

法治是指在国家管理社会的过程中,按照法律的规范和程序来行使权力,维持公正和稳定。

在中国,法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完善法制和法律制度来保障人民的权益,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本文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发展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概念和特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概念可以被理解为:中国特定的社会政治制度条件下,根据中国的国情和实践经验,建立并完善的综合法律制度。

法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基于中国的国情和实践需求,体现了思想体系,政治体系,社会体系和法律制度之间的密切联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新形势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特点及新变化: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即变革、创新和发展。

符合新形势下社会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纠纷解决机制、公共服务体系等都需要进一步完善。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律制度体系:由基本法律、具体法律和行政法规等构成的法律体系。

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律监督体系: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等构成的法律监督体系,保障着法律的正确执行。

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特殊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立必须遵循中国的国情和实践经验,与中国的社会道德和文化价值观相适应。

5.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思想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指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强调法律的作用,坚持法制和文化相统一,保障法律权威。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发展历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如下几个阶段:1. 第一个阶段,是新中国成立后到1978年改革开放之前的阶段,这个时期属于社会主义探索阶段,法治建设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

2. 第二个阶段是1980年至2002年改革开放之后法治建设全面推进的阶段,此阶段是法治体系发展的起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断完善与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断完善与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断完善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型社会制度,是在中国的特殊国情和经验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与发展,不断适应社会变革和发展需求,为中国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大发展之一就是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通过引进市场经济机制,逐渐放开了城市的经济体制改革,开展了乡村经济改革以及国有企业改制等一系列改革举措。

通过逐步推进市场化改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将经济的发展放在了市场自由竞争的基础上,通过市场调节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实现了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

二、政治体制的民主化与法治化进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另一个重要发展是政治体制的民主化与法治化进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将党的领导与人民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主动性和创造力。

中国通过建立和完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等制度,实现了政治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

同时,中国还不断加强了反腐败斗争,完善了法律体系,提高了司法公正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又一个重要发展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

中国通过实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将改善民生放在了优先位置,通过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为人民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

此外,中国还大力推动教育的普及和提高,为人民群众的全面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

四、生态环保的推进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还体现在生态环保方面。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认识到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始终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家发展的总体规划中。

中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改善了环境质量,实现了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存在问题与改进方案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存在问题与改进方案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存在问题与改进方案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为其公民提供各种基本保障,如医疗、养老、失业保险等,以确保人民能够在需要时获得相应的帮助和保障。

然而,尽管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在过去几十年中得到了逐步完善,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现状下的问题1. 保障水平较低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虽然得到了不断改善,但它的水平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很低。

例如,医疗保障只能覆盖部分医疗费用,而且结构上存在许多问题,这意味着公民在面临高额医疗费用时往往需要自己承担大部分费用。

同样,养老保险的支付标准也较低,而贫困地区的养老保障则面临更严重的问题。

2. 职工保障与城乡居民保障不平等在中国,职工和城镇居民享有更好的保障,而农民和农村居民却面临着更大的不确定性。

城镇居民可以通过社会保障体系获得更多的基本保障,包括医疗和失业保险,但农村居民则只能通过自己的家庭闯过经济困难。

这种不均衡的情况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而且越来越难以容忍。

3. 欠缺可持续性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可持续性。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社会保障体系的负担也在不断增加。

而民生投入不足等因素也使得当前的保障体系难以维持和运营。

二、改进的方案1. 提高保障水平对于社会保障的改进,首先要考虑的是提高保障水平。

在这方面,政府需要不断地加大投入,以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和水平。

在这方面,可以考虑采用公共-私营合作(PPP)模式,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力度。

2. 完善城乡居民保障机制为农民和农村居民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障是关键。

需要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提高保障标准和覆盖率。

此外,鼓励发展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长期投资项目,可以为农民和城乡居民提供更多的退休资金和保障。

3. 引入市场化机制保障体系的可持续性问题可以通过引入市场化机制来解决。

例如,政府可以通过发行社会保障债券等方式扩大社会保障金融市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成为了国家的重中之重。

法治体系不仅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保障,也是实现人民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的核心力量。

建设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既是深化全面依法治国的必要举措,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创新和发展。

一、建设法治宪政体系,全面实施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宪政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基础和核心。

建设法治宪政体系,必须全面实施宪法。

中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是领导全国人民和全国各族人民实现民族复兴、走向现代化和确立新型国家制度的法律基础。

构建完善法治宪政体系,必须坚持宪法权威,全面贯彻宪法,坚持依法治国,以宪法为基础,将社会主义法治制度体系与宪法有机结合起来。

二、建设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政府建设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政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

法治国家必须坚持权力制约、职责分明、公开透明、行政效能等原则,建设权责相对清晰、行政规范化、法律法规化、市场化和服务民生的法治政府。

这就要求政府必须以公正、高效、廉洁、诚信为核心价值观,构建权力合法、权责分明、权责对等、权责对称的政府治理体系,强化对各级政府及公职人员的法治监督,实现政府职能转变,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三、建设公正高效的司法体系建设公正高效的司法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关键。

司法独立是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志和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必须牢固树立司法独立的核心地位,全面拓展司法权利,着力提升司法公正性和效率。

要加强司法保障力度,推行庭审直播、网络司法、智能司法等科技创新,推进司法数字化建设,提升司法公正性、透明度和效率。

四、建设强大的法治保障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必须建设强大的法治保障体系。

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法律适用和司法裁判,行政执法和监督,社会自律和公共参与,都需要有一整套完善的法治保障机制,在制度和技术层面上进行创新和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浅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浅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浅析摘要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将法治确立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努力建构一个具有权威性和优越性的,以法治为基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目标模式和目标图景。

党的十八大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理念的阐述.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追求良好治理模式和制度选择的历史性跨越,它标志着从依法治国到法治国家,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中国人民对于治道的探索和认识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和提升。

关键词:法治体系;依法治国;法律体系前言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是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总体目标图景。

按照学者的理解,法治国家的另一种表述就是‚法治体系‛。

‚法治体系形成时,就是法治国家建成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为法治体系的建设提供了逻辑起点,而法治体系则是法律体系的高级形态或者是法律在中国社会全面落实所能达到的完备形态。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结构和标准建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之上的法治体系,它是一个依法治理的制度化的秩序系统就应当有着自身的结构和标准,而对这种结构和原则的前瞻性描述.就构成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一目标图景的学术表达。

按照十八大报告的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达成具体应当包括如下几个要素:其一,继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

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进一步奠定规范基础。

其二,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构建法治政府。

其三,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基础上,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建立独立、公正、廉洁、高效、权威的司法体系。

其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成奠定广泛的社会基础。

浅析我国社会保障税法律制度的建构

浅析我国社会保障税法律制度的建构

形式 , 了具 有一 般税 收的 基本特 征外 , 除 还 理 论上 , 会保 障 的覆盖面 越大 , 社 参加 具有 累退性 、 款专用性 、 专 有偿性 、 再分配 性 的人数越 多, 互济和 抵御风 险的功 能也就 其 等 明显有别 于其 他税 种 的个 性特 征 。 越 强 。因此 , 社会 保障税 应 当被普 遍征 收 , 为解 决社会 保 障资 金的 来源 和 管理 问 即所有 劳动 者都 应 当成 为社会 保 障税 的纳 题, 我们 应该 学习西 方 国家 的先进经 验 , 实 税 人 。 不仅 是普遍 性原 则 的具体 要求 , 这 也 行社会 保障 ” 改 ” , 费” 税” 在我 国开征社 会保 是 当下各 国 的通行 做法 。 是, 但 结合 我 国市 场经济 尚不 发达的基本 国情 , 确定纳税 人 在 障税 。 我 国建立 社会保障税 法律制 度的原 的 范围 时, 当兼顾 现实 困难和 将来 发 展 , 应 坚持 ” 水平 、 低 广覆 盖” 的方 针 。因此 ,目前 则 我 国社会 保 障税 的纳税 人应 当包括 行政 机 ( 税 收法 定原则 一) 事 税 收法 定原 则是 税法 中最 为 重要 的原 关及其 公 务人 员 、 业单位 及其 工 作人 员、 则, 包括征 税合 法性 原则 、 收要 素法 定原 城镇各类 企业 单位 及其职 工、 税 各社 会 团体及 则 、 收要素 明确 原则 。在社 会保 障税 中 , 其专职 工 作人 员 、 税 个体 工商户 、 灵活 就业 人 这 项原则表现 为 : 一是 社会保 障税 的征 收必 员 、 自由职 业者 等单位 和个 人 。 至于 农 民是 须 由法 律明确 规定 , 非依法 律规 定 , 国家不 否应 当成 为社会保 障税纳税 人 的问题 , 目前 能征税 , 任何人 也不 得被 强制 要求 纳税 。 它 理 论 界还有 一些 争论 。 笔者 认为 , 我们 可 以 要 求我国要尽 快出 台社会 保障法 , 以法律 的 考 虑先 把 中 国农村 社会保 障税 的框 架 搭建 形式确 定社会 保 障税 是社会 保 障 资金筹 集 起 来, 并可 以在部 分发达地 区的农村 做一些 的主要形 式 。 是社 会保 障税 的纳税 人 、 二 征 积 极的尝试 , 待条件 成熟 , 因地制宜 , 再 逐步 税对 象 、 目、 率和 征收 管理 等制度 必 须 将广 大农 民都纳入社 会保障税 额征收 范 围。 税 税

全面解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保障与创新发展

全面解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保障与创新发展

全面解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保障与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特有的社会主义道路。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过程中,制度保障与创新发展始终是两个核心要素。

为深入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保障与创新发展,本文将对相关内容进行全面解读。

一、制度保障的重要性1.1 制度保障的定义制度保障是指通过建立健全的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确保国家长期稳定、有序的运行。

制度保障包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1.2 制度保障的作用制度保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基石,具有以下作用:首先,制度保障可以确保国家的长期稳定。

通过建立健全的政治制度,实现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的长期维护。

其次,制度保障能够保障人民的根本利益。

社会主义制度确保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使人民能够在国家发展中享有公平、公正的权益。

再次,制度保障推动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通过建立现代化的经济制度,保障了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最后,制度保障提供了法律保障。

通过建立法治国家,确保了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核心地位,保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制度保障的主要内容2.1 政治制度保障政治制度保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制度。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政治制度保障的核心。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通过实行党的领导制度保证了国家政权的稳定和发展。

2.2 经济制度保障经济制度保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经济制度保障的核心。

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保证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推动了经济的高速增长。

2.3 文化制度保障文化制度保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重要保障。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确立是文化制度保障的核心。

通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文化建设,保持社会稳定和团结。

三、创新发展的必要性3.1 创新发展的定义创新发展是指在实践中不断创新、不断发展,不断推动制度保障的完善和进步。

3.2 创新发展的意义创新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要求。

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内容提要】自解放以来我国一直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障体系的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上。

数十年来已经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人民的生活有了可靠的保障。

但从根本看,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仍然存在很多不足之处,急待继续建立和完善。

本文即围绕该问题展开浅层次的论述,进行相关的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社会保障,现状,不足,对策,意义前言:建立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经济建设,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以及实现完全意义社会主义的不可或缺的重要构成条件。

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一直把做好社会保障工作放在当前全国发展议程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地位。

国家领导人提出了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

这项决策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可谓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近几年来,在党的领导下,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之快显而易见,已初步形成了以养老不保险,下岗人员基本生活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三个模块共同运作的社会保障体系。

在该体系下,我国的社会保障已初见成效。

人民的生活已有较好的保障和改善。

但是,目前的成绩并不能掩盖现行制度的缺点和不足,中国社会保障体系要符合整个国情的发展要求,仍有很漫长的路要走。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概念和意义社会保障制度(SOCIALSECURITY)亦可理解为社会安全,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基金,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失业,工伤,生育以及遭受意外灾害的情况下,可以得到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经济制度,概括地说一般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互助和优抚安置等五大体系。

在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是每个国家必不可少的基本制度之一,由国家建立并实行。

同时,国家必须立法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规范的调整。

所有相关法律总称社会保障法,也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律表现和实施依据。

建设一个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一个人国家有着非同一般的重要意义。

从历史的角度讲,社会保障是治国安邦,人民安居乐业的根本途径,被称为“铁血宰相”的贝斯麦曾说:“社会保险是一种消除革命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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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国特色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完善[摘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化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也经历了一系列深刻的变革。

时代的发展,使许多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相关的问题凸显在我们面前,迫使我们必须加快改革和完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步伐,协调差异,改革弊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要求。

我们应大力加强社会保障法制研究,使我国社会保障实践真正能够以法律为依托,以法律为保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关键词]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保障基金社会保障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以人为本,依法治国,和谐发展的重要环节。

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保障立法有着不可分割的紧密联系。

社会保障立法是社会保障的法律形式,同时也是构建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基础和依据。

当前,全球多数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已经基本纳入法制化轨道,而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在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发展,也逐步迈入建立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轨道。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在经历创立阶段、调整阶段、挫折阶段、恢复补充阶段、全面改革和发展阶段后将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和社会优抚等制度,统一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2004年,全国人大将“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写入宪法,第一次明确地提出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任务具有重要的意义。

这标志着我国对社会保障问题的理论认识达到一个新的高度,标志着我国的社会保障立法和社会保障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方面是全部依靠国家财政重点支撑的项目,其中包括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帮助与救扶、对部队现役军人及其军烈属的优抚与安置、对社会上无依无靠的孤幼残老以及社会大众团体举办的社会福利等措施;第二方面是用人单位缴纳、单位职工个人缴费,由国家适当给予相关补助的三方共同筹资的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等,属于社会保险范畴。

一、我国社会保障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近年来,我国在社会保障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为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发展的客观要求存在较大的差距,不能为社会保障方面出现的问题提供充分有效的法律支持,需要不断的进行改革和完善。

(一)社会保障立法工作滞后社会保障要以社会立法为方式,才能使其运作法制化、规范化。

纵观国外社会保障法的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无一不是立法在先。

德国于1883年颁布《疾病保险法》,于1884年颁布《工伤保险法》,于1889年颁布《养老和伤残保险法》,这三部立法确立了社会保险法的基本思想和原则,开创了社会保险立法的先河。

美国也于20世界30年代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社会保障法成文法典而名闻于世。

我国改革开放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走过了30多年,到2010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才通过了《社会保险法》,才明确了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目标以及基本的制度框架,与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相比,立法工作明显滞后。

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其他方面,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和社会优抚等立法相当薄弱,基本上在立法方面处于空白。

社会保障立法的滞后必然造成社会保障制度在实施过程中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

(二)社会保障立法层次低社会保障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律,在立法层次上应该有国家最高立法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并通过,其效力应仅低于《宪法》。

但在现实中,人大立法很少,行政法规多,立法层次和效力较低。

在我国已经制定出来的社会保障法规中,比较普遍的存在着缺少法律责任的现象,在实践中,当有关社会保障问题的争议或纠纷发生时,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难以根据有效法律依据进行仲裁或判决,无法确保社会保障措施的有效实施。

(三)社会保障立法体系不健全社会保障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应有自己完整的体系。

但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未出台与之相关联的专门的社会保障基本法,而作为社会保障制度根本法律依据的国家行政法规之间缺乏必要的衔接,结果导致不能相互配合,不能形成与之相配套的法律体系,这必然导致了社会很多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无法可循,无法可依。

同时,我国社会保障立法工作中,不同省市地区、不同机关部门制定的社会保障办法参差不齐,差异很大,不够统一,这种“分散立法”的体例导致了政出多门的现象,使社会保障立法应有的权威性和强制性得不到充分的体现。

在实践中我国的社会保障管理工作也处于被分割的状态,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城镇企业职工的各项保险工作;人事部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公费医疗;民政部负责农村和城乡社会救济等等。

此外,完整的法律规范应包括假定、处理和制裁等要件,缺少这些要件的法律规范无疑是一个有较多缺陷的系统,无法发挥法律规范的强制性作用。

(四)社会保障的法律监管和实施机制薄弱首先,建立健全我国特色的社会保障的法律监管和实施机制是社会保障法制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为广大人民群众促民生、保和谐的需要。

社会保障的法律监管是指为社会保障的日常监督与管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规范的要求,进而加强对社会保障的管理过程和管理结果给予评议和鉴定。

其次,合法的筹资机制、有效的运行机制、严格的管理机制、稳定的保障机制和有力的监督机制都不够健全。

在我国现行社会保障法律中,主要体现在社会保障法律中缺乏对社会保障基金筹集与运营的监督,致使部分负有缴纳社会保险法定义务人拒缴、欠缴、推诿等方式逃避缴费义务。

实施机制较弱主要原因在于我国社会保障法率中缺乏有关法律责任和制裁措施的规定,导致现实中挤占、挪用,截留社会保险基金的违法行为十分突出却得不到及时和有效的惩治。

二、我国特色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新时期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目标是要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着力解决我国长期存在的、由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导致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薄弱问题,在立法的指导思想上,社会公平的价值观进一步确立,加强政府责任。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立法完善的社会保障法律是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要目标和根本保证,有无完备的法律规范,是一个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是否成熟的基本标志。

为了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力度,确保社会保障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应进一步加快完善社会保障立法。

在总结前期改革和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10年10月通过了《社会保险法》,明确了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目标以及基本的制度框架,建立了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险制度。

国务院随后修订了《工伤保险条例》。

目前,“社会救助法”也在制定过程中。

社会保障法律正趋于完善。

(二)完备社会保障立法体系社会保障立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制定综合性社会保障法的同时,应注意出台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从而建立健全社会保障立法体系。

我国传统的社会保障立法体系采用“分散立法”的体例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不相适应,我们应该按照市场经济规律重新调整和规范各种社会保障关系。

要尽快形成以《社会保险法》为中心,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进行必要的修改或制定,形成较完备的、系统的社会保障立法体系。

(三)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作为一个国家一项基本的社会制度,应把全体国民都纳入其保障范围,确保每一位劳动者均能享有法定的、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

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障广大农民的权益。

2011年,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建立健全覆盖城市和乡镇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目标: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完成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全覆盖,落实城镇职工与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实现城乡基础养老金全国范围的统筹。

(四)建立一套完善的社会保障基金法律制度社会保障基金是指依法建立的、用于社会保障事业的专项资金,它直接关系着一个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能否顺利实施。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社会保障基金法律制度十分必要。

《社会保险法》第71条规定:“国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用于社会保障支出补充、调剂。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去昂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机构负责管理运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定期向社会公布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

国务院财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

”①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我国重要的战略储备基金,其目的是在养老保险基金遇到入不敷出时,用以支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期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支付缺口需要。

因此,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完备的社会保障基金法律制度。

完整的社会保障基金法律制度对规范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和保值增值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时代背景和以人为本的治国理念下,我国公民的权利意识和权益观念将得到进一步彰显和强化,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将承担更多的使命和更大的责任。

因此,加强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研究,无疑对推动和完善我国特色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注释]①《社会保险法》第71条规定:国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用于社会保障支出补充、调剂。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去昂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机构负责管理运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定期向社会公布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

国务院财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

[参考文献][1]林嘉.劳动和社会保障法[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2]张文芹.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刍议[J].民主与法制.2006,(2)、(6).[3]王伟.中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研究[M].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8.[4]李昌麒,左菁.中国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创新研究[M].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5]侯文若,孔泾源.社会保险[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6]李珍.社会保障理论[M].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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