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包装,运输,吊装和储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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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修改记录

1.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广西防城港核电厂一期工程1#~2#机组LOT86系统供货产品的包装、贮存和运输。

2.目的

保证设备在装卸、贮存、运输过程中不受到损伤。

3.引用标准(文件)

GB/T7284-1998 框架木箱

GB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识

GB/T13384-92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标准

PJ-30C-101-R 工程物资的交付、运输、到货检验和现场AAW40000110DNNE44DS 核岛机械设备制造期间清洁技术条件

AAW40000003DNNE44DS 核岛机械设备包装、贮存和运输技术条件AAX30000601DENT44DS BOP部分通用技术条件包装技术规格书FZ0.507.003 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FZ0.507.004 小型配电箱,控制箱包装工艺守则

Q/BT-T006-2009 包装和标识规范

GNESBL00229 广西防城港核电厂一期工程1#~2#机组

LOT86硼加热系统供货合同

4.包装技术要求

4.1 包装和运输时机

设备在装配完成且经质量检测部门检验合格后,经采购方驻厂质量监督检查员做完工报告审查便可进行包装,如果包装后不立即运输,应按本要求第7章的规定贮存。

4.2 工作区和包装场地的清洁要求

工作区和包装场地必须在III级及以上环境条件下进行,工作区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禁止吸烟、进食和便溺,并且每天清扫地面。

4.3 包裹材料和衬里材料

4.3.1包裹材料

设备的包裹材料选用塑料扎带将设备六面包裹和聚乙烯铝箔防雨抽空包装袋加胶合板箱包装,原则上每件产品各用一个胶合板箱包装。但对于体积较小(长边尺寸小于600mm)的设备,允许在一个胶合板箱里同时放置几件,但应严格控制整个包装箱的重量不大于500公斤。包装箱内应放置干燥剂。胶合板的选用应满足《BOP通用技术条件包装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即包装箱毛重小于500公斤的,胶合板厚度为6mm-8mm;毛重500-5000公斤的,胶合板厚度为10mm,必要时,箱内可加上支架或固定装置,以保证设备能承受多次搬运、装卸和长途运输。

所有包装箱,应装有厚度至少为80mm厚的吊索凸沿,它的位置应考虑包装箱的重心。

4.3.2 衬里材料

设备包装的衬里材料选用聚苯乙烯泡沫平板和聚苯乙烯泡沫直角板垫村,防止设备表面摩擦而造成损坏,对于体积较小的设备一般采用背靠背,侧身叠装方式,叠装层数按设备体积大小而定,叠装隔层必须用聚苯乙烯泡沫平板垫村,在设备的四个端头套包聚苯乙烯泡沫直角板,并用塑料扎包带四周箍紧,防止挤压变形,聚苯乙烯泡沫板的厚度不低于20mm。对设备突出的部分可以多层垫村,能对设备突出的部分进行防护,以免对密封抽空包装造成破坏。

5 包装方法

5.1备品和零散设备的包装

包装箱中如有零散附件应挂上标记,标明其合同号、机组号、名称、位置、数量和在组装图上的编号。备品,消耗品及工具应当分别标识和包装。具体操作按FZ0.507.004《小型配电箱,控制箱包装工艺守则》、FZ0.988.001《产品包装工艺守则》及Q/BT-T006-2009包装和标识规范执行。

5.2设备的包装流程:

5.3防污染要求

设备的柜体如由奥氏体不锈钢制作,在制作和搬运过程中不允许炭钢和镀锌钢类工具与其接触,如需接触必须在接触点垫不锈钢板。

6 设备的贮存的防护

设备现场的贮存级别为B级,对应的仓库类型可参考程序PJ-30C-101-R。设备应贮存于室内仓库,贮存仓库应定期清扫、除尘,设备应放置在垫板上,具体按照公司程序文件FZ0.Q12-2008 《产品防护控制程序》及Q/BT-T006-2009包装和标识规范的有关要求执行。

7 包装箱随箱文件

7.1 每个箱内应附有以下文件:

●二份装箱清单;内容参照PJ-30C-101-R 《工程物资的交付、运

输、到货检验和现场》附件6。

●一份设备质量合格证书原件。

●二张物资标签,(一张原件贴于对应某个物项上,另一张同其他箱

内文件放一起)。

●盘箱柜的需附两份设备和部件的系统装配图

●箱内随箱文件用防水塑料透明袋封装,坚固的保护物固定在箱板

上。(完工报告原件另行递送至中广核资料处处理)。

7.2 包装箱外附加以下文件各一份:

●一份装箱清单副本,内容参照PJ-30C-101-R《工程物资的交付、

运输、到货检验和现场》附件6;一份装运通知函副本。

●一份设备质量合格证书扫描件副本。

●一份设备经验报告扫描件副本。

●一份质量放行单副本。箱外随箱文件,按不同的目的地仓库或岛

别,分别对应装订成一集,用防水塑料透明袋封装,交运输驾驶员签收,由装运抵达时提交对应目的地仓库管理人员签收。

7.3 设备标签

每件设备必须附有工程物资标签,标签的大小为B5纸张的一半,格式可参照PJ-30C-101-R《工程物资的交付、运输、到货检验和现场》附件13。如果该箱物资为备品备件,标签的格式参照PJ-30C-101-R《工程物资的交付、运输、到货检验和现场》附件14。标签上的字迹要求清晰、牢固、装在有密封槽的塑料袋内附在设备上。

7.4 装箱文件收集

箱内文件由项目部文档管理员负责收集,箱外文件的收集和固定由质控部负责,装箱清单由质控部负责人填写并签名确认,设备标签由设计部,生产部负责制作。

8 包装箱的唛头标识

8.1 唛头内容和位置

8.1.1 包装箱唛头包含的信息:

所有包装箱都必须有唛头,唛头的尺寸及字号可依据箱体的大小而定,但必须确保标识清晰,唛头的内容参照PJ-30C-101-R《工程物资的交付、运输、到货检验和现场》附件15、16、17、18。

8.1.2 唛头位置

唛头应标识在每个包装箱如下的四个面上:

●在包装箱的长侧面上各有一个标识;

●在包装箱的短则面上有一个标识;

●在包装箱的顶面上有一个标识;

8.1.3 箱号标识

所有的包装箱应打上箱号,箱号的分子为箱子的序号,箱号的分母为包装箱总的数量。

8.2 特别信息

如果存在下列的情况,可在包装箱唛头上标出下列信息:

●包装箱包含备品备件将标识出“备品备件”;

●包装箱包含专用工具将标识出“专用工具”;

●包装箱包含消耗材料将标识出“消耗材料”;

包装完成后,箱面应刷上“小心轻放”、“防雨”、“向上”等其他国际运输中适用的术语并配有“最终验收检查之前不得打开包装”标识。

包装箱唛头标识由技术部,生产部负责设计制作。质量部负责检查并最后标上箱号标识。

9 运输和交货管理

9.1 发货前的随箱文件、包装状况检查

产品包装后,包装箱顶盖不能密封,核电项目部负责通知工程监造的中广核驻厂质量监督检查员(以下简称质量监督检查员)进行发

货前的检查,检查装箱文件的种类和数量以及包装状况,同时进行合同规定的其他检查,确认无误后,签发工厂质量放行单。

9.2 运输前的QC监督

质量检查员在货物运输前,应根据运输方案和质量计划的要求,对货物装车的装卸方法,捆扎固定以及防护措施做监督和验证工作,并在相应的质量计划中确认,放行。

9.3 交货信息和运输信息传递

9.3.1 在每批设备发运至少十五天之前,由核电项目部以航空快递方式向业主传送装箱单一式两份并以传真方式通知业主下列事项:

●合同号

●确认单号

●预计发运和到达日期

●总体积

●总重量/总件数

●设备价

●装运地名称

9.3.2 装运完成后二十四小时内,核电项目部应通过传真通知购买方下列事项:

合同号、确认单号、设备名称、装运设备金额、投保金额、实际装运箱数/件数、总毛重和总体积、实际发运时间,同时通过航空快递向业主传送设备质量合格证书、装箱单各一份。

9.3.3 运输方式和通知义务

在每批设备运抵现场三天前,核电项目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产品运抵现场的预计时间,以利于业主安排接货。

设备采用陆放敞开式运输,加用放水篷布覆盖。当设备启运后,核电项目部应向中广核工程公司项目经理通报货物抵达现场的确切

时间、车辆的名称、型号、车号及吨位、设备的名称、体积、重量、司机姓名,运输商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等信息。

10 货包检查

如有必要,核电项目部可以在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的协调下,参与货包的目视检查和开箱检验工作。

如果在检验过程中发现任何问题,核电项目部应及时将问题反馈公司,以寻求有效的解决方法。

11 吊装注意事项

本项目中的设备体积重量较小,正常情况下不需要吊装,如果使用吊装,将吊装绳牢固地挂在吊环内,吊装的道路平时,遵循常规的吊装安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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