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低产林综合改造技术规定(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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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低产林综合改造技术规定(2010年修改稿)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低丘岗地和低产林改造工作的意见》、《湖北省低产林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和《省林业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低产林改造工作的意见》,结合国家林业局有关技术规程,现制定我省低产林综合改造技术规定如下。

一、综合改造适用范围

低产林综合改造适用于以林产品生产为主要经营目的且立地条件较好但产量和效益显著低下的林分。即仅适用于商品林,不适用于生态公益林(含各类自然保护区的林地和风景林)。具体适用于商品林中的低产用材林、低产竹林、低产经济林3种类型。

二、综合改造对象界定

1、低产用材林:低产用材林:以培育和提供木材为主要目的,林龄5-10年(栎类灌木林除外),立地条件较好,现有林分做到了适地适树,但林分树高、蓄积生长量或生物量较同类立地条件平均水平低30%以上;林分中目的树种组成比重占40%以下(栎类灌木林除外);商品材预期出材率低于50%的林分。

2、低产竹林:以培育和提供竹材或笋产品为主要目的,林龄5-10年,立地条件较好,现有林分做到了适地适树,因过度砍伐、竹鞭腐烂死亡、老竹鞭蔸充塞林地等原因,导致发笋率或

新竹成竹率比同类立地条件平均水平低30%以上的竹林。

3、低产经济林:以培育和提供油料、干鲜果品、工业原料、药材及其它副特产品(包括饮料、淀粉、油脂、香料、涂料)为主要经营目的,林龄10年以上,立地条件较好,现有林分做到了适地适树,但品种不优,密度过大,树体老化,连续3年产品产量较同类立地条件平均水平低30%以上,或因品种退化已不适应市场需求的经济林林分。

因未适地适树或种源不适而造成的低产林,不属于综合改造对象,不得施行低产林综合改造。

三、综合改造方式方法

结合我省实际,规定低产林综合改造统一按照“补植补造、树种调整、抚育间伐、劈山垦复、施肥、勾梢、嫁接换种、平茬促萌、疏伐修技”9种方式进行。其中低产用材林可以单独或同时采取补植补造、树种调整、抚育间伐3种模式;低产竹林可以单独或同时采取补植补造、劈山垦复、施肥、勾梢4种模式;低产经济林可以单独或同时采取补植补造、嫁接换种、平茬促萌、疏伐修技4种模式。各种综合改造模式的具体要求如下:

1、补植补造:适用于低产用材林、低产竹林、低产经济林。根据林地目的树种林木分布现状,确定补植方法。通常有均匀补植(现有林木分布比较均匀的林地)、块状补植(现有林木呈群团状分布、林中空地及林窗较多的林地)、林冠下补植(耐荫树种)等方法。补植树种应根据经营目标确定,用材林一般要考虑通过补植形成混交林。补植数量一般应达到合理初植密度的30%

以上,补植密度根据经营方向、现有株数和林分所处年龄阶段而定,一般应达到该类林分的合理密度的95%以上。按照补植补造方式实施综合改造,必须同时进行一次全垦或带状垦抚。

2、树种调整:适用于低产用材林。根据经营方向、目标和立地条件确定调整的树种或品种。可采取抽针补阔(在改造的林分中,伐除部分针叶树木,并于空隙处补植阔叶树苗,达到改善林分树种结构、培育针阔混交林的目的,此种措施主要适用于针叶纯林)、间针育阔(间伐部分针叶树种,采取森林抚育措施,培育林下已有的阔叶幼树,使之形成针阔混交林,此种措施主要适用于针叶林下有阔叶幼苗更新的林分)、栽针保阔等方法调整林分树种(品种),将纯林改造培育为混交林。按照树种调整方式实施综合改造,调整强度一般应达到30%以上,同时必须进行一次带状垦抚或除草抚育。

3、抚育间伐:适用于低产用材林。根据林分情况,对低效纯林、经营不当林及病虫危害林、目的树种分布均匀的天然次生林(栎类灌木林),通过抚育间伐调整林分组成、密度或结构,扩大单株营养面积和生长空间,促进林木生长。实施间伐时,必须坚持“间密留稀,留优去劣,彻底清除受害木或病源木,确保目的树种合理密度”的原则,采伐强度一般伐除总株数的15%~50%(栎类灌木林除外),伐后郁闭度不低于0.6。同时,必须进行一次带状垦抚或除草抚育。

4、劈山垦复:适用于低产竹林。根据林分情况,采取劈山除杂、全面或带状垦复、留笋养竹、补植新竹、林缘松土扩鞭、

合理间伐等措施实施改造。其中劈山除杂、全面或带状垦复2项措施必须同时进行。

5、施肥:适用于低产竹林。采取在9—10月施有机肥,在春季竹笋出土前1个月施速效化肥,在5—6月用注射器竹腔施肥,三种施肥方法用一种或几种均可。采取施肥方式实施改造,需对竹林实行带状或穴状垦抚。

6、勾梢:适用于低产竹林。勾梢一般在10—11月份进行,留枝15盘以上,不得在笋期、展枝期断梢。采取勾梢方式实施改造,需对竹林实行穴状垦抚或除杂抚育。

7、嫁接换种:适用于低产经济林,特别是因品种或市场等其他原因导致的低产干果类林分、低产鲜果类林分。一般采取以现有树种植株作砧木,采取芽接、技接的方法,将目的树种的技或芽,接到现有树种的适当部位,使两者接合成新植株。主要措施有重桩回缩、林木嫁接、松土除杂、施肥改土、抹芽摘心等。其中林木嫁接、松土除杂2项措施必须同时进行。提倡套种豆科植物,实行林粮间作、以耕代抚。

8、平茬促萌:适用于低产经济林。一般适用于萌生能力较强的树种,如茶叶、板粟、油茶等。主要措施有全垦、施肥、平茬等,且3项措施必须同时进行。提倡套种豆科植物,实行林粮间作、以耕代抚。

9、疏伐修技:适用于低产经济林。主要针对初植过密、郁闭度过高、不通风不透光和树势生长过旺、树形主干明显的经济林林分,通过合理间伐、整形修剪等措施,调整密度、通风透光、

促进分枝、提高产量。一般要求疏伐强度不低于25%,修枝强度不低于60%(含主枝、侧枝、小枝和枝条的整形修剪与截短回缩)。

四、综合改造技术要求

低产林综合改造工作应在以下流程的控制下规范进行:即调查评价—确定模式—作业设计—审核(查)审批—施工管理—检查验收—总结经验等。各阶段的主要技术要求是:

1、调查评价:针对不同的低产林类型、成因和经营培育方向,通过实地调查和评估后,以小班为经营单元,确定适宜的经营培育方向、改造模式及具体的技术措施。

2、确定模式:综合考虑改造区域林种、树种、品种、林龄树体以及立地条件和林分密度与空间上的现有情况,科学、合理的选择确定一种或几种改造模式。通过实施综合改造,达到改善林分结构,开发林地潜力,提高林分质量和效益水平的效果。

3、作业设计:按照《低产林改造项目年度作业设计编制要求》明确的设计单位与单元、作业时限、设计内容和本规定确定的改造模式与要求,编制作业设计。其中,小班现状调查与改造设计落实到小班表。作业设计除森林经营、人工造林等方面的常规技术要求外,还要根据改造类型、方式及环境,考虑各种改造模式和防治水土流失及有害生物源处理技术的作业要求。

4、审核(查)审批:按低改年度作业设计《审查要点》的规定进行逐级报批。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产地条件、林分情况和业主愿望及能力,认真把好作业设计审查第一关。

5、施工管理:严格按照作业设计和批复,做好施工准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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