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价格公示制度
国家计委关于药品政府定价实行公示制度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药品政府定价实行公示制度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1.04.17
•【文号】计电[2001]24号
•【施行日期】2001.04.2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国家计委关于药品政府定价实行公示制度的通知
(二00一年四月十七日计电〔2001〕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物价局:
为进一步提高药品政府定价的时效性和透明度,增强对药品价格的社会监督,根据国家计委《关于改革药品价格管理的意见》,决定对政府制定的药品价格及相关政策实行公示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制定的药品价格及有关政策,在规定执行日期前5-7日,通过指定媒体向社会公布。
指定媒体公布的价格水平及政策规定,与文件有相同的法定效力,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应自觉遵照执行。
二、国家计委指定的公示媒体包括:中国价格信息网(www.cpic.
gov.cn)、中国经济信息网(www.cei.gov.cn)、《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医药报》、《健康报》、《医药经济报》、《价格理论与实践》(网络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价公报》(月刊)。
三、药品价格公示后,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公示规定日期、内容及其他要求执行,对不按规定执行者,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
查处。
四、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药品价格也应通过指定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
具体办法由各地自行确定。
五、本通知自2001年4月20日起执行。
《药品价格管理办法》
《药品价格管理办法》药品价格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价格,保障公众健康,促进药品市场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药品价格指由生产销售企业在市场供求关系作用下形成的药品价格。
第三条国家对药品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第四条药品价格应当公开、透明,消除虚高、毒瘤药等不合理药价,激励创新、推广合理用药。
第二章药品价格定价第五条药品价格的定价应当根据药品的生产成本、合理利润、市场需求和竞争状况等因素予以确定。
药品定价应当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药品价格实行阶梯式管理,不同药品品种、不同规格、不同剂型和不同产地,分别按照不同的阶梯标准进行调整。
第七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在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价格区间内按照市场供求关系自主确定销售价格,但不得高于价格区间的最高限价,也不得低于价格区间的最低限价。
第八条药品销售企业不得在规定的价格区间以外擅自制定药品销售价格。
第九条国家将组织制定和公布符合生产成本、合理利润、市场需求和竞争状况等因素的药品价格,实行药品价格目录制度,同时对价格目录加以调整。
第十条药品价格调整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市场供求状况,确立合理的调整幅度和调整时点,有序开展药品价格调整工作。
第三章特殊药品价格管理第十一条毒瘤药品价格管理:(一)对于毒瘤药品,国家实行基本药物价格谈判,确定最高支付限价,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二)毒瘤治疗药品之间的价格差距应当得到有力控制,不得出现价格严重虚高的问题。
对于价格超过最高支付限价并且明显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毒瘤药品,应加强监管并限价处置。
第十二条医保药品价格管理:(一)对于医保药品,国家实行定点机构和医院的医保采购。
(二)国家将按照合理价格原则和方法,对药品的生产成本、合理利润、市场需求和竞争状况等因素进行价格评估,确定医保支付的价格水平和支付范围。
第十三条医保药品价格动态调整:(一)国家将定期开展医保药品价格调研,进一步优化药品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优化医保报销比例和支付范围。
药品价格及相关医疗卫生政策公开制度
药品价格及相关医疗卫生政策公开制度药品价格及相关医疗卫生政策的公开制度是指国家或地区对药品价格和医疗卫生政策进行公开,让公众和相关利益方能够了解和监督。
药品价格公开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药品价格政策:国家或地区发布具体的药品价格政策,确定不同类别药品的价格标准,包括原研药和仿制药的定价规定。
2. 药品价格公示:药品价格公示是指药品价格的公开途径,可以通过药店、医院等渠道公示药品价格,方便患者选择合适的药品。
3. 药品价格调整公告:当药品价格发生变化时,国家或地区发布药品价格调整公告,向公众和医疗机构通报药品价格的调整情况。
相关医疗卫生政策公开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健康政策公开:国家或地区公开健康政策,包括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医疗服务定价政策、医院管理政策等,让公众和医疗机构了解和参与。
2. 医院质量公示:国家或地区要求医疗机构公示医院质量指标、医疗服务满意度等信息,供患者选择医院和医生。
3. 卫生监督公告:卫生监督部门公示医疗机构的卫生监督检查情况、食品安全监督情况等信息,让公众了解医疗机构的卫生状况。
通过公开制度,公众和相关利益方可以了解药品价格和医疗卫生政策的情况,监督政府和医疗机构的行为,确保价格合理、医疗质量可靠。
同时,公开制度也有利于促进竞争,降低药品价格,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医院药物价格公示制度范本
医院药物价格公示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机构药品价格行为,提高药品价格透明度,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公示活动。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药品价格公示制度,如实公布药品价格,接受患者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公示内容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公示下列药品价格信息:(一)药品的通用名称、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剂型、规格、单位价格、零售价格;(二)药品的医保类别、报销比例、自费比例;(三)药品的临时价格调整信息;(四)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药品采购、库存和销售情况,及时调整药品价格公示内容,确保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公示方式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药品价格公示:(一)在医疗机构醒目位置设置药品价格公示栏或者电子显示屏;(二)在医疗机构官方网站或者公众服务平台上公布药品价格信息;(三)提供药品价格查询服务,接受患者咨询和投诉。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保持药品价格公示栏或者电子显示屏的整洁、完好,确保药品价格信息清晰可见。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价格管理制度,明确药品价格管理责任人和工作人员,加强对药品价格行为的内部监督。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药品价格公示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十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价格公示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医疗机构依法进行查处。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医疗机构违反本制度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根据情节处以罚款。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违反本制度,给患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
通过以上医院药物价格公示制度范本,希望能够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行为,提高药品价格透明度,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药品价格公示制度
药品价格公示制度
I目的
加强药品价格管理,接受社会的监督。
II范围
适用于药学部。
III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有义务向患者提供药品价格的真实情况,对医疗机构药品价格公示。
二、药品价格必须按照公开和透明的原则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我省的各项价格规定,采用明码标价的方式,给病患者查阅。
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示。
设立公示栏、价目表(册)或电子屏、电子触摸屏等。
三、公示的药品价格必须标明通用名、商品名、药品厂家、规格、剂型、价格。
凡药品价格有变动的,价格主管和物价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新价格库。
四、公示以“竖得起、看得清、留得住”为原则,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合法、标示醒目、字迹清晰,长期固定设置在收费场所或方便群众阅知又不易损坏的地方。
五、对病患者及社会反映的有关药品价格问题,价格主管应认真
听取和解答,必要时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报告。
药品费用公示制度
药品费用公示制度药品费用公示的重要性药品费用公示有以下几个重要的方面:1. 透明度:药品费用公示可以增加医疗服务的透明度,使患者和家属对药品价格有清晰的了解。
透明度:药品费用公示可以增加医疗服务的透明度,使患者和家属对药品价格有清晰的了解。
2. 知情权:药品费用公示可以帮助患者和家属更好地了解药品的价格,使他们能够做出理性和明智的药品选择。
知情权:药品费用公示可以帮助患者和家属更好地了解药品的价格,使他们能够做出理性和明智的药品选择。
3. 节省费用:药品费用公示可以帮助患者和家属在选择药品时更加谨慎,避免过度消费和不必要的支出。
节省费用:药品费用公示可以帮助患者和家属在选择药品时更加谨慎,避免过度消费和不必要的支出。
药品费用公示制度的实施方式药品费用公示制度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实施:1. 网站公示:医院或药品供应商可以在其官方网站上公示药品的费用信息,包括药品的价格、规格、使用方法等。
网站公示:医院或药品供应商可以在其官方网站上公示药品的费用信息,包括药品的价格、规格、使用方法等。
2. 公众媒体公示:医院或药品供应商可以通过公众媒体(如电视、广播、报纸等)的方式向公众公示药品的费用信息。
公众媒体公示:医院或药品供应商可以通过公众媒体(如电视、广播、报纸等)的方式向公众公示药品的费用信息。
3. 患者咨询:医院可以在患者咨询的过程中主动告知患者相关药品的费用信息。
患者咨询:医院可以在患者咨询的过程中主动告知患者相关药品的费用信息。
药品费用公示制度的优势和挑战药品费用公示制度的优势包括:1. 透明度提高:药品费用公示可以提高医疗服务的透明度,使患者和家属更加了解药品的价格。
透明度提高:药品费用公示可以提高医疗服务的透明度,使患者和家属更加了解药品的价格。
2. 保护患者权益:药品费用公示可以帮助患者更好地了解和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保护患者权益:药品费用公示可以帮助患者更好地了解和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药品收费明细公示制度范本
药品收费明细公示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收费管理,规范药品收费行为,保障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药品收费明细公示工作。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药品收费明细公示制度。
第二章公示内容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公示以下药品收费信息:(一)药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剂型、包装规格、单位价格、总价格等;(二)药品临时加价幅度、理由及执行期限;(三)药品医保政策、报销比例、报销流程等;(四)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实时更新药品收费信息,确保公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章公示方式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药品收费明细公示:(一)在医疗机构服务场所设立公示栏、公示牌,便于患者查阅;(二)在医疗机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同步公示;(三)在医疗机构药房、收费窗口等区域设置电子触摸屏、显示屏,实时展示药品收费信息;(四)其他便于患者获取信息的途径。
第四章公示要求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确保药品收费明细公示内容易于理解、便于查询。
对于患者提出的疑问,应当及时、耐心解答。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药品价格政策,不得擅自提高药品价格,不得收取未予公示的费用。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收费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药品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自觉接受患者、物价、医保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应当及时纠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药品收费明细公示制度范本旨在指导医疗机构规范药品收费行为,保障患者合法权益,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提升。
各级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切实加强药品收费管理,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药品价格行为,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制度内容1.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原则(1)依法定价: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药品价格管理相关规定。
(2)公开透明:药品价格公开透明,便于患者了解和监督。
(3)合理调整:根据市场供求关系、成本变化等因素,合理调整药品价格。
(4)公平竞争:禁止垄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职责(1)医院物价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2)药剂科负责药品采购、库存、配送、销售等环节的价格管理工作。
(3)各临床科室负责药品使用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4)患者有权了解药品价格,并对药品价格进行监督。
三、实施细则1. 药品采购价格管理(1)药剂科根据药品采购计划,按照市场价格和供应情况,选择合适的供货商。
(2)药剂科与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药品价格、数量、质量、配送时间等条款。
(3)采购合同需报医院物价管理部门备案。
2. 药品销售价格管理(1)医院药品销售价格按照采购合同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2)药剂科定期对药品销售价格进行自查,确保价格合理。
(3)医院药品销售价格公开,便于患者了解。
3. 药品价格调整(1)根据市场供求关系、成本变化等因素,医院可对药品价格进行合理调整。
(2)价格调整需经医院物价管理部门审核,并向患者公示。
4. 药品价格投诉处理(1)患者对药品价格有疑问或投诉,可向医院物价管理部门反映。
(2)医院物价管理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患者。
四、附则1. 本制度及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及实施细则由医院物价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及实施细则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1、药品管理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价格政策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并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
2、药品价格严格按照国家物价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药品价格,对属于不同的定价权限的药品,要分别按照其管理权限规定的部分定价执行。
医院药品明码标价,张贴价格公示栏,接受患者监督。
3、医院自制制剂属于国家标准收载的品种,执行全省统一价格,其他制剂品种按照国家财务制度,核价后报物价部门审批。
4、入库价格
(1) 购入的药品按批价及规定加成率作价。
(2) 对于招标采购的品种执行按照有关文件制定的零售价。
(3) 属国家定价的药品,可以低于最高限价销售药品,但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最高零售价销售。
(4) 以上价格科根据情况向下浮动,幅度不限。
5、出库价格
(1) 药品出库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出库。
(2) 对于药库与药房的药品价格不同时,应在药房将上批药品销售完时及时调整药品价格,零售价执行最新价。
(3) 对于新一期招标药品,应及时调整药库及药房价格,在规定时间内过渡到新的招标零售价。
(4) 属于国家定价的药品,应及时调价,严格执行国家定价。
6、药房划价
药房应严格执行药品出库价。
划价时应认真核对药品名称、剂型、规格、产地等,准确划价。
尤其是有多种产地、多种规格、剂型的药品。
7、药剂科有专人负责统一管理药品价格,包括接受物价文件,筛选应该调价的品种,通知执行调价等,但必须经第二人核对。
调价时间应全院统一,调价后各药房应及时统计盈亏,并报药剂科主任批准后及时平账。
227。
2024年卫生院价格公示制度(四篇)
2024年卫生院价格公示制度1、根据《____消费者权益保____》的规定精神,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并告知患者费用查询方式。
2、在门诊、住院部等显著位置设置电子屏、自助设备以供患者查询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
3、物价管理部门负责医疗服务价格、药品的维护、核定、调整。
协调信息科负责计算机、公示、查询等系统的正常运转,并做好技术支持。
4、对所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收费明细清单。
5、公布物价管理科咨询电话和价格____电话,方便群众和社会进行监督。
6、定期听取患者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____医院乡卫生院基本药物价格公示制度一、全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单位必须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公示牌等形式对基本药物价格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试点单位公示的基本物价格必须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和剂型。
三、基本药物价格有变动的,试点单位必须在____周内更新公示内容。
四、基本药物价格公示后,对病患者及社会反映的有关问题,试点单位应认真听取和解答。
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1、根据《____消费者权益保____》的规定,医院有义务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医疗服务价格的真实情况,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及医用材料价格进行公示。
2、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示。
设立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册)或电子屏、电子触摸屏等。
3、公示要以“竖得起、看得清、留的住”为原则,做的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合法、标识醒目、字迹清晰、长期固定设置在收费场所或方便群众阅知又不易破坏的地方。
4、公示内容不能随易删减,实行动态管理,对变更的价格及收费项目和标准,各执行单位应当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就是变更。
医疗价格公示管理制度一、目的依据京发改[____]83____文件,贯彻落实____市发改委、____市卫生局、____市中医管理____《医疗机构实行价格公示的规定》____通知精神,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医疗服务价格。
卫生院价格公示制度(5篇)
卫生院价格公示制度为规范医疗机构的价格行为,提出药品、医用材料和医疗服务价格的透明度,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____价格法》、国家计委《____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三、本规定所称价格公示是指卫生院对常用药品、医用材料和主要医疗服务的价格实行明码标价的一种方式。
公示的具体药品、医用材料品种及医疗服务项目,遵照《____省非赢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执行。
四、卫生院对药品价格公示的内容包括。
药品的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生产厂家,主要的中药饮片产地等有关情况。
五、卫生院对医用材料价格公示的内容包括。
医用材料的品名、规格、价格等有关情况。
六、卫生院对医疗服务价格公示的内容包括。
医疗服务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价格、价格管理形式、批准文号、政府指导价及实际执行价格等有关情况。
七、卫生院门在诊大厅等显著位置,可通过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住院费用结算清单等方式对所提供的药品、医用材料和医疗服务的价格进行公示。
八、实行价格公示的药品、医用材料和医疗服务的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当在执行新价格前,及时调整公示内容。
并按照价格公示的实际项目和价格进行收费。
九、卫生院有义务向患者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和医疗服务价格情况的查询服务。
推行住院费用清单制度。
十、同时公布价格____电话,方便群众进行监督。
卫生院价格公示制度(2)是指卫生院必须公示其收费项目、标准和收费方式,以便患者能够清晰了解并选择就医。
该制度要求卫生院在院内显眼位置公示价格信息,包括不同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如现金、医保、自费等)、退费规定等内容。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保护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增加卫生院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卫生服务的公平和合理性。
价格公示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形式可以根据不同地区和国家的规定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卫生院可以通过官方网站、宣传栏、医疗服务窗口等途径公示价格信息。
通过价格公示制度,患者可以更好地了解就医费用,避免因费用不透明而引发的不快和纠纷。
药店药价管理制度范本
药店药价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药店药价管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药价管理原则(一)合法合规:药价管理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价格政策。
(二)公平公正:药价管理应保持公平公正,确保消费者享有合理的价格权益。
(三)透明公开:药价管理应透明公开,便于消费者了解和监督。
(四)合理定价:药价管理应根据药品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合理制定药品价格。
第三条药价管理责任(一)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药价管理制度,明确药价管理责任人和具体管理人员。
(二)药店应按照国家和地方价格政策,制定和调整药品价格,确保药价合法合规。
(三)药店应定期对药品价格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药价管理规范运行。
第四条药价制定与调整(一)药品价格的制定应依据药品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竞争状况等因素,合理制定。
(二)药品价格的调整应遵循国家价格政策,根据市场变化合理调整。
(三)药店应定期对药品价格进行评估,根据成本变化、市场状况等因素,适时调整药品价格。
第五条药价公示与宣传(一)药店应在本店显著位置设置药价公示栏,明码标价,公开药品价格。
(二)药店应通过店内宣传材料、药品包装等方式,向消费者宣传药品价格政策。
(三)药店应定期更新药价公示信息,确保消费者了解最新药品价格。
第六条价格违法行为处理(一)药店不得擅自提高药品价格,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药品。
(二)药店不得采取虚假宣传、虚假折扣等手段操纵药品价格。
(三)药店如发生价格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接受处罚。
第七条药品价格争议处理(一)药店与消费者发生药品价格争议时,应积极与消费者沟通协商,妥善处理。
(二)如消费者对药品价格有疑问,药店应提供相关价格政策依据,解释说明。
(三)如药品价格争议无法协商解决,消费者可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寻求法律救济。
第八条制度修订与解释(一)本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和实际工作需要适时修订。
XX卫生院药品公示制度
XXX卫生院药品公示制度
一、1、每季度的第二周,要对药品用量排序在前十位的医生、厂家、经销公司进行“双公示”,公示结果要张贴在医院政务公开栏内,方便职工查阅。
“公示”时间不少于两周。
并报卫生局备案。
2、对重点监控的药品要采取限量销售、或一定时期内停止销售的措施。
对重点监控的医生,要进行用药合理性评价,实行医生处方公示和点评制度,对存在问题的要分别进行警示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扣发奖金、暂停处方权等处罚,问题严重的要依法依纪处理。
加大用药监控的力度,通过落实“双排序” “双公示” “双监控”三双制度,促进合理用药。
二、1、公开药品价格,公开药品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生产厂家、主要中药饮片产地等,对实行政府定价药品公示最高零售价及实际执行价格。
2、为病人提供包括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名称、计价单位、价格等在内的门诊、住院收费清单。
3、公开药品、医疗器械和一次性医疗用品等物资招标采购情况。
公开招标采购目录、招标要求、投标资格、评标
标准、中标价格、采购数量和监督办法等。
公开医院药事管理和执行情况。
药品售价公示制度
药品售价公示制度简介药品售价公示制度是指将药品的售价信息公开并向公众传达的一种制度。
该制度旨在保障公众对药品售价有清晰的了解,促进市场的透明度和竞争力。
制度的重要性药品是人们健康的重要保障,而药品价格直接影响了人们的健康权益。
药品售价公示制度的实施,有助于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目标的实现:保障公众健康权益通过公示药品售价,公众可以对药品价格有所了解,避免因药品价格高昂而导致无法购买所需的药品。
这有助于保障公众的健康权益。
促进市场竞争药品售价公示制度的实施,使得药品价格更加透明,降低了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这样,不仅可以促进药品市场的竞争,还可以降低药品价格,让公众获得更多的选择和利益。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药品售价公示制度可以促使医药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提高自身服务质量,以及自律和规范经营行为。
公示制度的落实将使市场主体更加重视公众关注的问题,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水平。
实施要点为了更好地实施药品售价公示制度,以下几点需要特别关注:政策法规配套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明确药品销售企业的公示义务和监管部门的责任。
加强对违规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力度,保障制度的落地和执行。
信息公开透明建立药品售价公示信息平台,提供方便快捷的途径供公众查询药品售价信息。
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使公众能够及时了解药品价格变动。
推广宣传和培训积极宣传和推广药品售价公示制度,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公示制度的实施效果。
总结药品售价公示制度的实施对于保障公众健康权益、促进市场竞争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应该加强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确保药品售价信息的准确公开,并推动公众参与进来,共同促进药品市场的发展和医疗服务的提升。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药品价格实行公示制度的通知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药品价格实行公示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01.04.16•【字号】川价工[2001]87号•【施行日期】2001.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药品价格实行公示制度的通知(川价工[2001]87号二00一年四月十六日)各市、州物价局:为进一步规范药品价格管理,加大药品企业定价的透明度,完善社会监督,促进企业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六部委《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的意见》、国家计委《关于改革药品价格管理的意见》》等法律规章的有关精神,决定在我省对药品企业定价实行公示制度。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01)17号转发的国务院体改办、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管局、国家工商局《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的意见》第十三条“加大对药品价格监督的力度,逐步实施药品价格公示制度”的规定,省物价局决定,对凡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生产、销售的企业定价的药品(含西药、中成药)价格实行公示制度,其零售价格由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指定媒体向广大消费者、经营者进行公示。
二、实施公示的药品价格范围。
1、凡属企业定价的药品,在我省范围内销售时,不分省内外企业均应进行公示。
2、外省(市、区)政府定价的药品在我省范围内销售时,应进行价格公示。
3、公示的价格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范围,各市、州价格主管部门不得再要求企业对其价格进行公示。
三、省物价局指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价公报(四川版)》对药品价格进行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价公报(四川版)》作为《价格法》、《行政处罚法》和《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在价格管理和执法方面具体内容的载体,是物价部门向社会公布价格法规政策唯一的全国公开发行的刊物。
为把药品企业定价公示制度切实落到实处,形成规范和权威。
药品定价公示制度
药品定价公示制度简介药品定价公示制度是指政府对药品价格进行公开和公示的制度。
其目的是促进药品市场的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并提高医药行业的价格透明度和管理效率。
药品定价公示的重要性药品定价公示制度的实施对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以下是药品定价公示的重要性:1. 保护消费者利益:药品定价公示使消费者能够了解药品的价格信息,以便根据自身需求做出合理的选择。
消费者可以比较不同药品的价格和质量,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从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2. 促进市场竞争:药品定价公示制度鼓励药品生产企业通过竞争来降低产品价格,提高产品质量。
这样一来,市场上将出现更多的产品选择,消费者将从更多的优质产品中受益。
3. 保证市场秩序:药品定价公示可以避免药品价格的垄断和价格虚高现象。
公开药品价格信息可以降低企业的不当行为和欺诈行为,维护市场的公平和透明。
4. 提高管理效率:药品定价公示制度有助于政府监管部门对药品价格进行有效管理。
通过公示价格信息,政府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价格不合理的问题,维护市场秩序和经济稳定。
药品定价公示制度的实施方式药品定价公示制度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实施:1. 价格公示平台:政府可以建立药品价格公示平台,将药品价格信息进行公开和发布。
这个平台可以是官方网站、移动应用程序等形式,方便消费者查询和了解药品价格。
2. 宣传教育:政府可以开展药品定价公示制度的宣传教育活动,向公众普及相关政策和制度。
通过宣传教育,增强消费者的价格意识,使其更加关注药品价格公示和市场竞争的重要性。
3. 监管力度加强:政府应加强对药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对价格不合理的药品进行调查和处罚。
同时,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确保其按规定公示和执行药品价格。
结论药品定价公示制度的实施对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大力度,不断完善药品定价公示制度,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竞争,维护市场秩序和经济稳定。
同时,消费者也应加强对药品价格的关注,提高自身的价格意识,以获取更好的药品选择和服务。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药品价格管理,提高药品采购、销售效益,保障患者的用药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价格的确定1. 政府指导价医院在政府公布的基础药物清单中的药品价格应按照政府指导价执行,不得超过政府规定的价格。
2. 市场价格医院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合理确定非基本药物的价格,以确保医院药房的规范运作和正常盈利。
3. 内部统一价格医院内部特殊类型药品的价格由医院管理部门统一确定,并在医院内部进行公示,确保价格一致性。
三、药品采购价格管理1. 采购渠道的选择医院采购药品有多种渠道,包括直接从生产厂商采购、从药品批发商购买以及通过招标询价等方式进行采购。
采购药品渠道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确保药品质量和价格的合理性。
2. 采购价格的核实医院对每次药品采购应进行价格核实,确保采购价格与市场行情相符合。
3. 采购价格的比较医院在进行药品采购时,应根据药品的规格、质量和价格等因素对不同厂家的药品进行比较,选择性价比最高的产品。
四、药品销售价格管理1. 药品定价医院应根据药品的采购成本、库存管理成本、器材消毒成本、执业保险费用等因素,合理确定药品销售价格。
若药品价格有调整,医院应及时进行公示,并于调整后的起效日起执行。
2. 内部价格一致性医院内部设置的不同药房、门诊、住院部等部门销售药品的价格应一致,不得随意调整或差异化定价。
3. 市场价格调整医院应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和政策要求,适时进行药品价格的调整,并且及时公示。
五、药品价格监管1. 定期检查医院药品价格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药品价格进行检查,确认价格是否合规,如有发现价格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2. 公开透明医院应将药品价格公布在医院官方网站上,以确保患者能够正确了解药品价格,并及时反馈意见。
3. 投诉处理医院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对药品价格的投诉,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药品价格管理制度,擅自调整药品价格或哄抬价格的行为,医院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公示。
医院 合理用药公示制度
227
为了贯彻落实医院管理年的活动,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控制医药费用, 努力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维护患者与医院的合法权益,特制定药品公示制度:
1、药品价格公示制度
按照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计价单位、生产厂家在我院电子滚动屏进行 价格公示,并注明医保类型。
电子屏与我院计算机管理系统联网,随时进行价格 更新和调整。
2、大处方点评公示制度
根据我院门诊处方药品金额分析,对处方超过 100 元以上的处方用药合理性 进行分析 (或处方金额排名前 20 位),对不合理用药处方每月公示一次,并进行 处罚。
3、不合格处方公示制度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及我院《门诊处方质量考核标准》,每月抽取一定量
处方进行点评分析、评价,不合格处方在院内点评公示,并按照我院不合格处方 处罚制度进行处罚。
4、医院单品种用药总量公示
药剂科每月对全院药品用量排序,并在公示栏进行公示,掌握临床用药变化 量和发病趋势的相符性。
对用量长势过快的药品少量进药,直至停药。
实行药品 用量动态监控。
5、临床医师不合理用药情况公示
对于存在配伍禁忌、不合理的联合用药,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过度使用贵 重药品的处方进行点评分析,并将点评进行公示。
6、合理用药评价监控公示
药剂科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每月填写《处方评价表》,并将评价结果进行 公示。
医院药品价格定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药品价格行为,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维护药品市场秩序,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其他从事药品销售、使用的单位。
第三条医院药品价格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和规定。
第四条医院药品价格定价管理工作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负责。
第二章药品价格构成第五条医院药品价格由以下部分构成:(一)药品生产成本:包括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二)药品销售费用:包括药品销售人员的工资、提成、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
(三)药品利润:按照国家规定的利润率计算。
(四)税金: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各类税费。
第三章药品价格定价方法第六条医院药品价格定价方法分为以下几种:(一)政府定价: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
(二)政府指导价:对非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
(三)市场调节价:对非政府定价、非政府指导价的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七条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药品,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具体的定价办法和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
第八条市场调节价的药品,医院应当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药品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利润等因素,合理确定药品价格。
第九条医院在确定药品价格时,应当充分考虑以下因素:(一)药品的质量、疗效、安全性。
(二)同类药品的价格水平。
(三)患者的经济承受能力。
(四)医院的经营状况。
第四章药品价格公示第十条医院应当将药品价格在显眼位置进行公示,包括药品通用名、规格、价格、生产厂商等信息。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定期更新药品价格信息,确保公示内容的准确性。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二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医院药品价格定价的管理和监督。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药品价格公示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接受社会的监督,根据省、市价格主管部门有关医药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精神,特制定如下价格公示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有义务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服务价格的真实情况,对我院医疗服务及药品价格公示。
2、药品价格必须按照公开和透明的原则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3、严格执行省、市物价局的各项价格规定,按照辽宁省物价局的项目规范,采用明码标价的方式,给患者查阅。
4、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公示,设立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或电子屏等。
5、公示的药品价格标明厂家、商品名、规格、剂量、数量价格。
6、凡是药品价格有变动的,价格主管和物价员在规定时间内更新价格库。
7、公示以“竖得起,看得清,留得住”为原则,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合法、标示醒目、字迹清晰,长期固定设置在方便群众阅知又不易损坏的低昂。
8、对患者及社会反映的有关医药价格问题,价格主管应认真听取和解答,必要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医疗收费及价格公示制度
1、在门诊大厅收费处上方设置电子滚动屏,各相关科室收费项目悬挂明显位置,公示医用材料、医疗服务项目的名称、规格、计价单位、价格及批准文号。
2、医用材料由设备科管账员负责输入,医用材料价格发生变动时候应及时调整。
3、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由负责物价部门通知信息科输入,如有新医疗价格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出台,执行市物价局文件,于实施时间按新价格收费。
4、单病种病人评价医疗费上报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由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向全市通报公示后并执行。
辽宁省核工业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