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2020042019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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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顺利推进,保证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和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和实施。

第三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应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的原则,加强项目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应遵循法律法规,按照规划编制和审查的要求,严格遵守工程建设项目标准,保证工程设计合理、施工安全、验收合格。

第五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分为立项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和运营阶段。

第二章项目立项阶段管理第六条学校各部门和单位提出工程建设项目需填写工程建设项目提案书,明确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地点、投资预算、预计完成时间等,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才能立项。

第七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前需进行可行性研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书、初步设计方案等,项目需经审核通过后方可立项。

第八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需符合相关法规和管理规范,保证项目提案书、可行性研究和审批手续齐全。

第九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后需制定项目管理计划,包括项目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工程招投标、施工计划、验收标准等。

第十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后需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设计,设计方案需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经过评审后才可以进入下一阶段。

第三章设计阶段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阶段需制定详细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确保设计方案合理、施工可行。

第十二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过程需按照施工标准、规范和要求进行,设计师需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

第十三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师需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沟通,保证设计方案与实际施工相匹配。

第十四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完成后,需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进入下一阶段。

第十五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过程中如有变更需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并重新审批,确保变更合理且符合法规。

第四章施工阶段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需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施工过程需按照设计方案和要求进行。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决策科学、实施有序、资金安全、质量可靠、效益显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新建、改建、扩建、修缮及配套设施等建设项目的规划、立项、设计、招标、施工、验收、审计及后期管理等全过程。

第三条学校建设项目应遵循“科学规划、量力而行、严格管理、注重效益”的原则,确保项目符合教育发展规划,满足教育教学需求,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学校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总务处、教务处、财务处、审计处、纪检监察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

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建设项目的决策、监督、协调及重大事项处理。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挂靠总务处,具体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包括项目申报、方案制定、招标采购、施工管理、质量监控、进度跟踪、资金拨付、竣工验收、档案归档及后期维护等工作。

第三章项目规划与立项第六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项目办负责编制建设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领导小组审议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条建设项目立项前,必须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包括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分析,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环境影响评估等,形成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八条立项申请经批准后,项目办负责办理项目立项手续,包括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用地规划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前期工作。

第四章设计与招标第九条建设项目设计应遵循安全、经济、适用、美观的原则,项目办应组织专业团队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依法进行设计方案审查和施工图审查。

第十条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材料采购等均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项目办负责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确保招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学校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学校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学校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效益优先”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效益。

第二章项目规划与立项第四条学校建筑工程项目规划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学校发展需要,项目立项应经过充分论证和科学决策。

第五条学校建筑工程项目立项应具备以下条件:(1)项目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2)项目资金来源明确,预算合理;(3)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方案等;(4)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等手续齐全。

第六条学校建筑工程项目立项程序:(1)项目单位提出项目申请;(2)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初步审查;(3)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4)学校领导办公会议审议通过;(5)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

第三章项目设计第七条学校建筑工程项目设计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学校建筑工程项目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1)建筑方案设计;(2)结构设计;(3)设备设计;(4)电气设计;(5)给排水设计;(6)暖通设计;(7)其他相关专业设计。

第九条学校建筑工程项目设计应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四章项目施工与监理第十条学校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学校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应具备以下条件:(1)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业绩;(2)施工组织设计合理,施工方案可行;(3)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素质;(4)施工材料、设备符合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学校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应具备以下条件:(1)监理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业绩;(2)监理人员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素质;(3)监理方案合理,监理措施有效。

学校建筑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建筑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建筑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建筑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学校建筑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决策原则:在项目决策过程中,充分论证,确保项目合理可行。

(二)规范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进行项目管理。

(三)安全第一原则:把安全放在首位,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人员、设备、环境的安全。

(四)质量优先原则: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确保项目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五)进度控制原则: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建筑项目管理由以下部门负责:(一)学校建设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前期规划、立项、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监管、验收等工作。

(二)学校财务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三)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四)学校质量管理部门:负责项目质量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项目立项与设计第五条学校建筑项目立项应遵循以下程序:(一)项目建议:由相关部门提出项目建议,经学校研究决定。

(二)可行性研究: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包括技术、经济、环境等方面。

(三)立项审批: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立项审批。

(四)设计审批:项目设计完成后,需经相关部门审批。

第四章施工与验收第六条学校建筑项目施工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施工招投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招投标。

(二)合同签订: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三)施工监管: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四)竣工验收:项目完工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七条学校建筑项目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三)监督审计:定期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八条学校建立建筑项目监督检查制度,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学校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学校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建设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建设工程。

第三条学校建设工程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工程管理。

(二)公开透明: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合同签订、施工、验收等环节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三)质量第一:确保工程质量,实现建设工程的预期目标。

(四)安全至上:保障施工现场人员安全,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五)节约投资: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建设工程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建设工程的总体规划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工程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以下工作:(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计划,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二)负责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合同签订等工作。

(三)监督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

(四)组织建设工程验收,办理相关手续。

(五)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档案,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三、建设工程计划管理第六条学校每年根据发展规划和资金状况,编制建设工程计划,经学校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建设工程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建设项目名称、规模、地点、投资估算。

(二)建设工期、质量标准。

(三)工程招标、投标、合同签订等时间节点。

(四)工程验收、移交等时间节点。

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第八条学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投标规定进行。

第九条招标投标工作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编制招标文件,报学校批准。

(二)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四)签订建设工程合同。

五、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第十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有序。

第十二条学校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学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学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提高学校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项目建设,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第三条学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工程建设标准;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3. 强化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4. 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程建设效益。

第二章工程项目立项第四条工程项目立项应按照学校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进行,由相关部门提出项目建议书,经学校审批后,由项目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五条项目建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 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建设地点;2. 项目建设必要性、可行性;3. 项目投资估算、资金来源;4. 项目建设周期、组织机构;5. 项目预期效益。

第六条项目管理部门在收到项目建议书后,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七条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学校审批后,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章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第八条学校工程项目建设应依法进行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九条招标投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适用于招标金额较大、技术复杂、市场竞争激烈的工程项目;邀请招标适用于招标金额较小、技术简单、市场竞争不充分的工程项目。

第十条招标投标程序包括:1. 招标公告或邀请函;2. 投标人资格审查;3. 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4. 开标、评标和定标;5. 中标通知书发放。

第十一条招标投标活动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四章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第十二条工程项目施工应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确保工程质量。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建设项目管理行为,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保障学校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建设项目的管理,包括新建、改扩建、装修、设备更新等项目。

第三条学校建设项目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透明管理。

第五条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效益第一”的原则,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六条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保障项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项目管理机构第七条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是学校建设项目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审批、指导、协调和监督学校建设项目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是学校建设项目管理的执行机构,负责学校建设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章项目管理流程第九条学校建设项目的立项应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教育教学需要确定,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条学校建设项目的招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程序。

第十一条学校建设项目的设计应选用合格的设计院进行设计,并应征得相关部门的审批。

第十二条学校建设项目的施工应选用合格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并应征得相关部门的验收。

第十三条学校建设项目竣工后,应进行验收并经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学校建设项目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应加强,确保项目设施的安全和完好。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五条学校建设项目的资金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筹措和使用,并经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学校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应合理、透明,并经过审计验收。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十七条学校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并经过验收合格。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十八条学校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应加强,确保项目过程中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第十九条学校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现场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第七章环境保护第二十条学校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应符合相关的环保法规和要求,加强环保管理。

学校建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建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维修、装饰等建设项目。

第三条建设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2. 依法依规,公开透明;3. 节约资源,提高效益;4. 安全生产,确保质量;5. 领导重视,责任到人。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建设项目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 审批学校建设项目计划;3. 组织建设项目招投标;4. 监督建设项目实施;5. 审查建设项目竣工结算;6. 调查处理建设项目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六条学校设立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建设项目管理日常工作。

第七条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负责建设项目的前期调研、方案设计、预算编制等工作;2. 组织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招标过程;3. 负责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实施监督和竣工结算;4. 组织建设项目验收和审计;5. 负责建设项目档案管理。

第三章建设项目计划与审批第八条学校建设项目计划应包括项目名称、建设规模、投资估算、建设周期、预期效益等内容。

第九条学校建设项目计划应经学校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条建设项目计划审批流程:1. 建设单位提出建设项目计划;2. 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进行前期调研、方案设计、预算编制等工作;3. 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议建设项目计划;4. 学校校长审批建设项目计划。

第四章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建设项目招投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确保招投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三条招投标程序:1. 发布招标公告;2. 组织资格审查;3. 发布招标文件;4.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5. 开标、评标、定标;6. 签订合同。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项目进度、质量和成本等各项工作,保障工程施工的安全和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编制依据1、《国家建设工程管理条例》;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3、《建设工程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4、《国家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项目管理组织1、项目管理部门: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

2、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工程监理、质量监督等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的相关职务人员。

四、项目进度管理1、项目立项阶段:项目立项报告应包括项目建设必要性、建设规模、资金来源、项目建设形式等内容,提出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建设策略。

2、项目策划阶段:编制项目的工程概算、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确定项目实施的时间表。

3、项目实施阶段: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施工进度计划,确保项目按照既定计划有序进行。

4、项目竣工阶段:组织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及时完成竣工报告,并进行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五、质量管理1、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质量管理文件,并组织相关责任人对文件进行认真学习;2、加强过程控制:加强对建设工程各个阶段的过程控制,确保施工质量得到有效控制;3、建立质量评定机制:建立质量评定机制,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评定,并及时纠正和改进存在的质量问题;4、完善质量意识:加强质量意识教育,提高相关人员对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视程度。

六、安全管理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建设工程项目各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得到有效实施;2、加强安全培训: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能力;3、建立安全检查机制:建立安全检查机制,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七、成本控制1、成本控制目标:制定项目的预算、资金计划表,明确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2、加强用人管理:严格控制建设工程项目的人工费用,提高利用效率,降低建设成本;3、优化资源配置:合理调整建设工程项目的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成本的有效控制。

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范围内的一切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科学决策原则:建设项目应进行充分论证,严格执行学校“三重一大”制度,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2. 程序规范原则: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建设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3. 质量第一原则:把工程质量放在首位,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4. 安全生产原则: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5. 节约投资原则:合理控制建设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职责:1. 负责组织编制学校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制定建设方案。

2. 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立项审批,确保项目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

3. 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

4. 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施工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

5. 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学校各部门职责:1. 教务处:负责组织编制学校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提出建设需求。

2. 财务处: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3. 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协调、监督和验收工作。

4.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第七条工程建设项目规划1. 学校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应结合学校发展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投资预算。

2. 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应进行充分论证,确保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1.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建设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和维修等项目。

所有项目必须按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三条所有建设项目均需进行立项手续。

项目的立项申请由项目负责人提交给学校行政管理部门,并提供必要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规划书、预算和进度计划等。

行政管理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向项目负责人发放立项函。

第四条项目立项需经过论证和评审程序。

论证过程应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需求分析,评审程序应包括审计、法律、财务和技术等方面的评审。

第三章项目建设第五条项目建设应依据立项函要求,按照预算和进度计划进行实施。

项目负责人应组建项目团队,明确各成员职责,并定期召开项目例会对项目进展进行跟踪和协调。

项目团队应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并将其上报给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向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的实施情况、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等。

第七条项目建设过程中,如需进行设计和施工的变更,应经过相应的程序审批。

如果变更对项目造成重大影响,需重新进行立项程序。

第四章项目验收第八条项目建设完成后,应进行验收。

项目负责人应向行政管理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并提供必要的验收材料,包括工程竣工图、质量和安全监测报告等。

行政管理部门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并发布验收报告。

第九条验收结果应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评定。

如发现质量和安全问题,应要求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整改完成后,需重新进行验收。

第十条项目验收合格后,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程序进行投入使用。

行政管理部门应负责编制使用计划,并组织开展相关培训。

第五章项目管理监督第十一条学校行政管理部门应负责对所有建设项目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监督内容包括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工程质量和安全等。

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建设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维修及设备购置等项目。

第三条学校项目建设要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科学发展,合理规划,确保质量,注重效益;(二)坚持规范管理,公开透明,加强监督,防范风险;(三)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循序渐进。

第四条学校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决策和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项目策划与审批第五条项目策划应结合学校发展规划、教学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充分调研和科学论证,确保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六条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学校要求,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等相关材料,提交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七条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项目进行初审,审查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第八条项目领导小组根据评审意见,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第九条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审批结果,编制项目预算,提交财务部门审核。

第三章项目实施与监管第十条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内容和预算,组织项目施工、设备采购等工作。

第十一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建设标准、规范和学校相关规定,确保项目质量。

第十二条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定期检查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项目内容、规模、预算等,应报项目领导小组审批。

第四章项目验收与评价第十四条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组织自检,提交验收申请报告,提交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五条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项目完成情况、质量、效益等。

第十六条项目领导小组根据验收意见,对项目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项目承担单位绩效考核的依据。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二、项目管理组织机构1.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决策、协调和监督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2.项目管理办公室:由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项目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策划、招投标、合同管理、施工监督、质量控制和验收等。

三、项目策划1.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应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需求进行合理的策划,包括项目的规模、功能、设计要求和预算等。

2.策划阶段应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项目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制定相应的项目实施计划。

四、设计与招投标1.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应由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方案应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

2.招标阶段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进行公开、公平和公正的招投标,确保选择到合适的施工单位。

五、合同管理1.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应签订合同,明确各方的权责和义务,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2.合同管理应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包括进度支付、质量要求和变更管理等。

六、施工监督1.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应有专业监理机构进行监督,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2.施工监督应包括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监督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等。

七、质量控制1.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质量控制,确保项目的质量符合要求。

2.质量控制应包括定期巡查、抽样检测和验收等环节,确保项目的每个阶段都符合要求。

八、验收1.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验收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包括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验收等。

2.验收应由专业的验收机构进行,验收结果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项目的安全和可用性。

九、项目管理的监督和评估1.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总结,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改进。

2.监督和评估应由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进行,确保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十、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所有,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学校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在建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工程建设行为,推动工程进展,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师生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各类校园工程项目。

第三条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优化资源配置,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工程项目安全、高效、有序进行。

第四条本制度由学校设立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学校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执行。

第五条学校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应当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相衔接,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第六条本制度由学校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章工程项目立项第七条学校在建工程项目应当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立项,明确项目建设目标、内容、投资额、工程范围等。

第八条工程项目立项必须符合国家规划和政策要求,经过相关部门审批,获得合法性认证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施工。

第三章施工单位选择第九条学校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当从具备相应资质和实力、信誉良好的施工单位中选择,签订施工合同并定期进行评估。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规范,严格执行施工质量标准,确保工程安全顺利推进。

第四章工程建设监管第十一条学校应当设立专门的工程监督检查部门,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工程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定期进行现场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履行相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章工程质量保障第十三条学校在建工程项目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严格执行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对不合格工程及时暂停施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六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五条学校在建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稳定。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发生意外时能及时有效处理。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1.1为提高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规范项目管理流程,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适用于学校所有建设工程项目。

1.3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解释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

二、项目管理机构2.1设立学校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2.2办公室设立项目管理组,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项目的前期筹备、招投标、合同管理、施工监督等工作。

三、项目前期筹备3.1项目确定后,应进行可行性研究,明确项目目标和要求,并制定项目计划。

3.2委托第三方进行项目初步设计,明确项目规模、造价预算等。

3.3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评估,确保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3.4编制项目申报报告,报请学校领导批准。

四、招投标管理4.1项目管理组负责编制招投标文件,并组织招标工作。

4.2招标公告应在国家采购网等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4.3评标工作应由评标专家组组成,并进行公开、公正、公平的评标过程。

4.4中标单位需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和施工方案,经过审核合格后方可确定中标。

4.5中标单位与学校签订施工合同。

五、合同管理5.1签订合同后,学校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管理,并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小组进行监督。

5.2合同管理小组负责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处理合同变更、索赔等相关问题。

六、施工管理6.1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学校办公室进行监督和检查。

6.2学校办公室应定期召开施工进度会议,了解施工进展情况。

6.3学校办公室设立专职工程监理人员,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验收。

七、项目验收7.1施工完成后,学校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7.2竣工验收合格后,办公室组织编制项目竣工报告,并报请学校领导批准。

7.3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学校办公室负责向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项。

八、项目档案管理8.1学校办公室负责建立和管理学校建设工程项目档案。

学校新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新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新建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新建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验收、移交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学校新建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工程合法合规;(二)科学决策,提高投资效益;(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四)安全第一,确保施工安全;(五)以人为本,关注师生利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新建工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工程项目的全面领导和决策。

第五条新建工程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工程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办公室职责:(一)组织编制工程项目计划;(二)负责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三)监督工程施工过程,确保工程质量;(四)组织工程验收,办理移交手续;(五)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档案;(六)处理工程项目中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工程项目规划与设计第七条工程项目规划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发展需要,充分考虑学校长远规划、功能布局、环境美化等因素。

第八条工程项目设计应遵循国家设计规范,确保设计质量,满足使用功能。

第九条工程项目规划与设计应进行专家评审,确保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四章招投标管理第十条工程项目招投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一条招投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第十二条招投标过程应接受监督,确保招投标的透明度。

第五章施工管理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施工经验,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第十五条施工过程中,办公室应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确保施工安全。

第六章工程验收与移交第十七条工程项目完工后,办公室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

第十八条验收合格后,办公室负责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确保工程顺利投入使用。

第十九条移交过程中,办公室应确保工程档案完整、准确。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提高建设质量和效益,保障师生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建设项目。

第三条学校建设项目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三)质量第一,安全至上;(四)节约资源,绿色环保;(五)责任明确,分工协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建设项目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五条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二)编制建设项目计划;(三)组织项目招标、评标、定标等工作;(四)监督项目实施过程,确保项目质量和安全;(五)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六)组织项目验收、移交等工作。

第六条学校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第三章建设项目前期管理第七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包括:(一)项目可行性研究;(二)项目初步设计;(三)项目概算编制;(四)项目招标方案编制。

第八条项目可行性研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背景及必要性;(二)项目市场前景分析;(三)项目投资估算;(四)项目效益分析;(五)项目风险评估。

第九条项目初步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总体布局;(二)建筑设计;(三)结构设计;(四)设备选型;(五)施工组织设计。

第十条项目概算编制应遵循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确保概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第四章建设项目招标管理第十一条建设项目招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十二条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三种。

第十三条招标程序包括:(一)发布招标公告;(二)资格审查;(三)开标、评标、定标;(四)签订合同。

第五章建设项目实施管理第十四条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合同约定进行。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业绩,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规范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提高项目建设质量,保证项目进度,节省项目成本,特制订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类建设工程项目。

三、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一)依法依规进行工程项目管理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严格执行必备的技术、经济措施和管理制度。

(二)科学规划工程项目管理必须进行科学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计划,分析当前的资源状况和功能需求,明确各方面的技术和经济指标,以达到项目建设的目标。

(三)注重效益工程项目管理必须注重效益,综合考虑项目投资和产值之间的关系,以及项目建成后能否产生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最大化而努力。

(四)民主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必须实行民主管理,所有项目与工程建设人员要认真听取并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实行集体决策。

(五)质量导向工程项目管理必须质量导向,通过对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确保工程建设的每一个过程都是规范、科学、有效的。

电子商务基本原理四、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一)学校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学校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是学校工程项目管理的最高领导机构,牵头协调学校各个部门共同进行工程项目管理。

委员会由学校院系领导或相关部门主管领导担任主席,项目经理、计划经理、造价工程师等相关人员组成委员会成员。

(二)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人员,负责制定工程项目的各项计划、编制项目合同、预算及招投标计划,并协调各个环节的资源,积极推进项目的建设进程。

(三)计划经理计划经理是工程项目管理中组织工程项目计划的重要人员,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进度计划、设计阶段计划、招投标计划及部分工程量清单,以确保项目获得高效的运转和实现。

(四)造价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是工程项目管理中最重要的人员之一,主要负责编制项目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报价单,预测工程所需资金,设计物流方案,提供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的依据。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学校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应在完成批准的所有建设内容和工程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具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材料,具备验收条件后进行。学校应及时组织相关设计、施工、监理与建设管理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并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验收时,除对建筑工程实体进行验收外,还应认真查阅施工过程中对项目隐蔽工程的验收材料及勘探、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等资料。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学校应责成施工及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并与施工及有关单位签署工程保修书。在工程保修书中应明确工程保修的范围、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列入学校固定资产。
第十条学校基本建设工作应建立责任制,学校基建工作的领导小组的组长和副组长是建设工程项目第一与第二责任人,对该此项工作和廉政建设负首要责任。
第十一条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应贯穿建设项目的全过程,从项目的论证报批、工程招投标、勘探设计、项目施工、工程技术、相关设施的配套、建设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使用,到项目的竣工验收等。学校建设项目要做到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和精心管理。
学校基本建设必须坚持依法规范原则。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所确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对建设项目应进行科学论证和决策,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报批及其它各种手续。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责任制,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学校基本建设工作应做到依法规范,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和使用的要求,达到提高社会效益和投资效益的目的。
第三条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监督的范围与内容,范围包括基本建设项目和维修修缮项目,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所有新建、改建、扩建,以及50万元以上(含50万)的维修、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基建项目)。维修修缮项目包括50万元以下的装饰工程、绿化等项目(以下简称修缮项目)。

校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校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校建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新建、改建、扩建和维修的校建工程项目。

第三条校建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操作;(二)质量第一,安全至上;(三)科学决策,民主管理;(四)强化责任,严格考核。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校建工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校建工程项目的决策、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校建工程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校建工程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校建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一)组织编制校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二)负责校建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标、施工、验收等工作;(三)监督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四)协调解决校建工程项目中的重大问题;(五)负责校建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

第三章工程项目前期管理第七条校建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可行性研究;(二)项目立项;(三)项目招标;(四)合同签订。

第八条项目可行性研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背景及必要性;(二)项目规模、建设内容;(三)投资估算;(四)经济效益分析;(五)环境影响评价。

第九条项目立项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进行。

第十条项目招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施工准备;(二)施工组织;(三)施工质量控制;(四)施工安全管理;(五)施工进度管理;(六)施工合同管理。

第十二条施工准备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施工图纸会审;(二)施工组织设计;(三)施工方案编制;(四)施工人员培训;(五)施工材料、设备采购。

第十三条施工组织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确保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施工质量控制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五条施工安全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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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施工、 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等资料。 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学校应责成
施工及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并与施工及有关单位签署工程保修书。 在工程保修书中应明确工
程保修的范围、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列入学校固定资产。
第三章 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校园总体建设规划是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及教育部规定的生均用地和生均校 舍面积指标,对校园(校区)进行总体建设规划。校园总体建设规划要体现“以人为本”和

第四条 学校基本建设必须坚持依法规范原则。 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 法规所确定的基本 建设程序, 对建设项目应进行科学论证和决策, 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报批及其它各种手续。 建 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责任制,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学校基本建设工作应做到依法规范,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确保建设 项目的安全和使用的要求,达到提高社会效益和投资效益的目的。
《达州市学校(单位)修缮项目管理办法(修改稿) 》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设项目评标小组, 由学校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投标管理部门商定评标小组
的成员组成。 一般情况下, 学校参加评标人员不得超过评标小组成员的三分之一,
其他评标
专家由招标管理部门根据评标专业技术需要, 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专业技术评标专家
装要求及采用的主要建筑材料等, 对建设项目做出初步设计方案和项目建设资金的概算,

学校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为该建设项目的最高投资限额条 学校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 由学校和设计单位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文 件批复的意见及建议, 进行认真的研究和分析, 吸纳评审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进一步优化初 步设计方案,使初步设计方案的功能更加科学、合理和适用。
园总体规划, 审核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初步设计
文件,指导学校进行基本建设工作和协调处理学校基建工作中有关问题等。
第八条
学校行政对学校建设项目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 应根据基本建设任务建立基建工作领
导小组, 负责对学校基本建设工作中重大事项做出决定, 并具体负责对学校建设项目的组织
第二十一条
总投资在 50 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 合同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设计、 监理单位的
招标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报送达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具体方法按照 《达州
市学校(单位)基本建设项目集中公开招标实施办法》实行。单项工程投资额在
5 万元 (含
5 万元 ) 至 10 万元 (不含 10 万元 )内的修缮项目由项目学校采取公开招投标或邀请招标方式确 定;单项工程投资额在 10 万元至 50 万元内的修缮项目由学校组织公开招标; 具体方法按照
第三十五条
加强材料签证管理力度。重点加强对未明确定价、定规格、定品牌、定产地厂家“四 定”的材料、 超出招投标文件约定风险范围的材料、 施工期间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应调价的材
料以及建设方认为须签证的材料的签证管理。
施工单位应至少提前七日将预购材料清单提交现场代表,由现场代表认可后执行。
第三十六条
规范材料签证, 材料签认价格参照建经信息和市场价格, 并参考 3 家以上厂家的价格。 材料签证必须注明生产厂家、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材料供应时效、价格,签证价格签认还
各单位项目实施的第一、 第二负责人, 也
是该项目工程质量的第一、 第二责任人。 如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应根据事故原因追究各
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学校对原有校舍进行改扩建和装修的过程中, 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结构, 涉及 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改扩建工程或装修工程, 应在施工前委托该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 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做出设计方案, 没有设计方案和未办理工程相关手续的不得施 工。
第三条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监督的范围与内容,范围包括基本建设项目和维修修缮项 目,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所有新建、改建、扩建,以
及 50 万元以上(含 50 万)的维修、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基建项目) 。维修修缮项目包括 50
万元以下的装饰工程、绿化等项目(以下简称修缮项目)
第五章 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筑工程质量是百年大计,学校校舍的安全和质量必须严格贯彻国务院发布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全面执行建筑工程质量规范标准。从设计到施工的各个环节确 保学校建设工程的质量。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质量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对项目的地下工程、 其他隐蔽工程 要及时进行测试和验收, 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个施工程序。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钢材、 水 泥及有关建筑材料、 设备等都要进行严格的检查, 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使用。项目学校、设 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都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按各自的职责,各负其责,保证工程 质量的等级要求。
第四章 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管理 第十八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基本建设实行招标投标制度, 对建设项目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择优的招标办法,选择优秀的勘探、设计、施工、 监理单位和设备及部分建筑材料供应单位。 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化整为零或 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基本建设工作, 保障建设工程的使用功能, 保证工程质量, 提高投
资效益,加强学校基本建设工作中的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达州市的有关规定,结合基本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基本建设的任务是制定与学校发展相适应的近期建设计划及中长期教育设施建 设规划,负责组织校园总体规划设计及实施, 负责具体建设工程项目的论证、功能定位、项 目报批、工程招标、工程质量、建设工期、投资控制、资金管理、竣工验收等,对建设工程 进行全过程管理。
确性。
第十三条
学校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应在完成批准的所有建设内容和工程合同约定的各项条
款,具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材料, 具备验收条件后进行。 学校应及时组织相关设计、
施工、 监理与建设管理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 并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在验收时, 除对
建筑工程实体进行验收外, 还应认真查阅施工过程中对项目隐蔽工程的验收材料及勘探、
第二章 基本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六条 学校应对基本建设工作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晰职责、落实责任。严格按 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工作规范,加强对教育基本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七条
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的领导管理机构是大竹县教育局。
其主要职责是: 制定学校近期建
设计划和中长期教育设施建设规划, 编制学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 审核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校
的十四天内分别提交基础、主体、阶段结算;如对上阶段造价超出较多的项目,将在下阶段 采取降低装修标准、减小规模的方式,控制项目总造价。
第三十三条 应遵循公平、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施工现场签证管理。施 工现场签证包括:现场技术核定、材料签证、其它现场签证、补充规定。
第三十四条 强化现场技术核定制度。施工单位提出技术核定单后,由设计、监理、 建设单位共同签认后方可执行;重大设计变更,学校还应征得市教育局书面批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要自觉接受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和监督,
对检查和监督中发现的
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隐患, 应限期施工及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整改期间学校应暂缓拨付建设
资金。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设项目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学校、勘探、
设计、 施工和监理单位应根据
各自的工作职责及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各负其责,
第二十九条 学校应建立基本建设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学校在建设项目实施中,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重大安全事故、 重大经济损失、 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等, 应及时上报学校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 部门,并认真做好应对处理工作。
第六章 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 第三十条 学校基本建设工作全面贯彻“坚固、适用、经济、美观”的建设方针,必 须坚持资源节约原则,建设“节约型”校园。 第三十一条 学校要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造价控制,规范装修标准,推行限额设计。 装修标准一般采用中档标准,主要材料的选择档次为中档适度偏上。 第三十二条 加强建设工程项目阶段造价控制, 实行建设工程项目全工程造价控制。 学校应对基本 建设项目基础、主体、竣工实行三阶段造价实行动态控制,在项目基础、主体、竣工验收后
占评标小组成员的比例应不低于三分之二。 具体评标办法、 评标程序及保密纪律等, 按照招
投标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或由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投标管理部门商定。维修项目招
标按照《学校维修项目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与中标的勘探、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大宗建筑材料供应等单位,应依法订 立合同。 合同应包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工程发包时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 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的工期。 学校在与各有关中标单位签订建设合同的同时, 须签订基建 工作廉政协议书及安全协议书。
第十九条 学校对建设项目进行招标时, 应合理确定建设工程的计价方式和工期, 招投标的时间 不得少于法定时限。 学校必须向勘探、设计、 施工、 监理等投标单位提供与建设项目有关的 真实、准确、齐全的资料,合理编制标书(预算) 。
第二十条 建立招标代理制度。 总投资在 50 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 合同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 的设计、 监理单位的招标一律实行招标代理制度。 市教育局建立招标代理单位、 预算编制单 位中介库。招标代理单位、预算编制单位实行轮换及淘汰制度。
第十一条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应贯穿建设项目的全过程, 从项目的论证报批、 工程招投标、 勘探 设计、项目施工、工程技术、相关设施的配套、建设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使用,到项目的竣工 验收等。学校建设项目要做到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和精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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