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认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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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认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重要意义

作者:谢湘平

来源:《办公室业务·上半月》2018年第11期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系列重要讲话中都着重强调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惩腐败的决心和信心。从严治党从源头抓起,从选人用人开始,中央组织部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2014年10月起在全国部署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坚决整治干部人事档案涂改造假问题,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的严肃性和公信力。作者全程参与了本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在审核中发现了一些问题,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建议,以便进一步做好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关键词】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档案管理

一、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工作意义

干部档案是记录一个人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有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是个人职务晋升、职称申报、退休离职等最原始的记录,与个人的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干部档案是考察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基础,为组织选人用人提供最原始资料,通过本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能深刻体会到它的重要意义。

(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是从严治党,干部选拔任用的坚实基础。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向深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选贤任能,始终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抓就要从入口抓起,要从干部队伍的源头抓起,干部档案就是关键的第一抓手。干部档案客观记录了干部的品德、学识、能力和工作绩效,能从档案中挖掘其品质、潜力和信赖度,是培养和选拔任用干部的根本和坚实的基础,选出来的人才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是严防干部档案涂改造假的关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显示,2014年中央巡视组两轮巡视中,被巡视的20个省区市中有15个存在干部档案造假问题。如档案年龄造假,黑龙江省查处双城市招商局副局长孟德勇在未满18周岁的情况下,为了符合吸收录干年龄,将出生年月由1979年3月改为1976年3月;山西查处太原市质量检验协会原秘书长王红英,她的实际出生日期为1976年3月14日,从1991年以来先后3次进行涂改,最后将出生日期改为1978年12月15日。更严重的是处分一笔销,职级自己定:广西壮族自

治区林业厅林业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副主任柳铁建2010年11月因煤矿偷生产事件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为了谋求到外地发展,便伙同他人先后伪造学历、工作经历、入党材料等一整套虚假干部档案,并将出生年月从1970年7月改为1976年7月,职级由副科级改为正处级,将妻子和儿子的姓名、年龄、工作和学习单位也进行了更改。这些为了谋求个人利益,不顾党纪国法,严重损害党的形象行为,给社会带来了极大危害,影响了干部档案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当前进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有着特殊意义,势在必行。

(三)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是新时期做好档案工作的需要。在本次专项审核过程中,发现了干部档案中缺少重要的材料,如学历学位、入党材料等等,因有的干部已离开原单位十多年,要他们帮助补齐这些材料无疑会给他们增加不必要的烦恼,产生不满的情绪,也给人事工作增添了难度。通过这次专项审核给档案工作敲上了警钟,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和推动作用。干部档案有很高的机密性,档案工作也有严格的管理要求,档案工作者更要牢记工作职责,不忘初心,求真务实,切实做好本职工作。

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此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重点审核干部的“三龄两历”即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信息。在审核过程中着重关注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原始依据是否完整齐备。在实际审核工作中,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出生时间前后不一致。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最早档案材料记录的出生时间与最新任免表中记录的时间以相差一个月或一年者居多,档案里缺少认证证明材料。在审核中,专门就造成出生时间前后不一致的情况进了汇总分析,最常见的一是因入学入团未到年龄而填高了年龄,如有的干部当年入团年龄未满14周岁,为了提前入团,在填写入团志愿书时将出生时间提早了一年,而在以后的材料中恢复其真实年龄。二是出生时间因阴历和阳历之间的换算差异造成出生时间前后不一致,这种情况多集中在出生于六七十年代的干部,我们国家的日期有阴阳两历,过去几十年人们记出生时间多是以阴历为主,譬如六七十年代的我们,父母依然清晰地记得我们阴历的出生日期,加上那个时期小孩出生没有像现在这么规范,医院有出生证明,户籍有着严格登记,因而最早出生时间的填写出现差异并不是没有可能。

(二)参加工作时间前后不一致。在审核过程中,发现调动人员参加工作的时间随着他们的调动填写到最后差不多都为当年的7月,实际有的调动人员最早的工资表上或新录用人员审批表上已经清楚注明其参加工作时间是当年的8月或9月。还有的是大学毕业当年其工作性质属于临时或代课的,没有和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属于编制以外临时代课人员,在正式入编后发现其所填《干部履历表》上参加工作的时间为当年刚开始代课的时间,其与真实参加工作时间不一致。

(三)缺少入党材料、入党时间不正确。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有个别党员缺少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以及入党转正申请书,经和本人了解,他们在原入党单位履行了入党所有程序,写了入党申请书交了入党志愿书,进行了宣誓,也按时交纳了党费,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档案里没有入党材料。之后他们和原单位党组织取得了联系,但原单位因他们调离时间太长,单位的人事变动交接不力等原因,没有找到当时的入党材料,只能根据当年交纳党费花名册证明其是党员,甚至在证明中都不确定他的入党时间,这无疑给干部本人带来不满心理和伤感情绪。在审核中也发现有的党员最新任免表上的入党时间与入党志愿书中的入党时间不一致,经核实,《任免表》上的入党时间与本人《履历表》的入党时间相同,而对于入党时间较长,《履历表》上入党时间仅凭本人的记忆所填,难免会出现差错,容易导致人事部门在干部档案未到或材料不全时采集个人信息时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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