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员工培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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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运行部2016年员工培训实施方案
根据公司2016年教育培训计划,为全面提升员工胜任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结合机组运行及二期机组扩建情况,特制定2016年度发电运行部员工培训实施方案。
一、培训方案
(一) 培训对象:运行全体员工
(二) 培训方式:在岗培训和自学相结合
(三) 培训目标
1、完成机、炉、电三个专业不少于24人具备二个专业技能,不少于5人具备三个专业技能(不包括值长);
2、化学运行人员100% 炉内、炉外通岗,并具备锅炉专业技能(除灰、脱硫),经考试合格具备锅炉巡检岗位顶岗资格;
3、燃料集控运行人员,具备锅炉专业技能(除灰、脱硫),80%经考试合格具备锅炉巡检岗位顶岗资格;
4、汽机、锅炉、电气三个专业人员第一专业100%具备副值班员技能水平,并经考试合格获得独立上岗资格(不含2016年新近人员);
(四) 培训办法
1、各值根据部门培训方案组织落实培训工作
(1)根据部门编制的培训大纲,按岗位制定培训计划;
(2)给每位学习人员指定一位师傅;
(3)建立本值培训台帐,每月2日前报送至部门;
2、部门管理人员每2个月开展一次专题讲课
3、部门对各值培训计划、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五) 相关要求
1、运行人员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学习方向,由部门的统一安排培养
岗位。
2、培训的人员去现场熟悉系统及设备时,不得单独操作任何运行设备,只有在相应岗位人员监护下方可操作设备。
(六)考核办法
1、学习结束后,部门统一组织考核,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现场考问等形式。
经考核符合上岗要求,参加培训的员工必须达到目标岗位上岗资格。、2.
部门进行备案,根据生产需要安排相应岗位工作,低岗位员工具备高岗位任职资格的,在有岗位空缺时优先安排上岗;考核不合格的,给予一次补考机会,如第二次考核不合格,员工应继续利用业余时间自学,直至考核合格为止,如果至年底仍达不到要求的员工,按年度绩效考核20分。
二、人员及培训时间安排
(一) 汽机、锅炉、电气专业人员第一专业具备副值班员技能水平培训。
1、汽机、锅炉、电气巡检岗应进行本专业副值岗位技能学习;
2、具备副值技能水平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继续选报第二专业学习。
3、岗位及培训时间安排
(二) 机、炉、电运行通岗培训
1、汽机、锅炉、电气已具备副值及以上值班员技能水平人员,应进行第二专业技能学习;
2、已具备第二专业技能的人员直接选报第三专业技能学习;
3、选报专业可结合自身能力,选报学习专业;
4、机、炉暂不安排电气专业的学习;
5、岗位及培训时间安排
(1)第二专业技能学习安排
(2)第三专业技能学习安排
(三)化学运行人员
1、化水运行人员,完成锅炉专业巡检岗位培训,并具备独立顶岗能力。
2、专业技能学习安排
(四)燃料集控运行人员
1、燃料集控运行人员应进行锅炉专业技能(除灰、脱硫),锅炉巡检岗位学习。
2、专业技能学习安排
核XXX 4 锅炉运行巡检燃料程控主值三、培训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