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差旅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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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差旅费管理制度

小学差旅费管理制度

小学差旅费管理制度
差旅费管理制度是学校出差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旨在规范费用支出,保证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在小学生进行差旅活动时,管理差旅费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小学差旅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1.差旅费用应该提前进行预算,明确活动经费的来源和用途,
并尽量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2.差旅费用应当合理、节约,不能出现奢侈浪费现象。

3.差旅费用报销需提供有效凭证,如发票、票据等,以确保费
用支出真实有效。

4.差旅费用的审批应按程序进行,由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

5.差旅费用的报销需在活动结束后尽快办理,不得拖延。

6.对于差旅费用使用不当或有违规行为的,学校将给予相应的
处理和惩罚。

通过严格执行小学差旅费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控制活动经费的支出,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同时也能教育学生珍惜每一分钱,提高经济管理意识。

希望所有参与差旅活动的人员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共同维护学校财务安全。

学校差旅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学校差旅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学校差旅费用报销行为,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加强财务管理,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报销范围1. 因公出差、参加会议、培训、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产生的差旅费用;2. 因公出国(境)产生的差旅费用;3. 因公接待外单位来访人员产生的差旅费用;4. 学校认为必要的其他差旅费用。

三、报销程序1. 出差前,出差人员应填写《出差申请单》,明确出差事由、时间、地点、人数、交通工具等,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学校财务部门备案。

2. 出差期间,出差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合理使用经费,妥善保管相关票据。

3. 出差结束后,出差人员应及时将《出差申请单》、差旅费报销单、报销票据等相关材料提交给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

4. 部门负责人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

5. 财务部门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四、报销标准1. 交通费:按照国家及学校规定的交通工具标准报销。

乘坐飞机、火车、长途汽车等交通工具,凭有效票据报销;乘坐出租车,凭票据报销。

2. 住宿费:按照国家及学校规定的住宿费标准报销。

凭住宿发票报销。

3. 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及学校规定的标准,根据出差天数计算报销。

4. 市内交通费:按照国家及学校规定的标准,根据出差天数计算报销。

5. 通讯费:按照国家及学校规定的标准,凭通讯费用发票报销。

五、报销审核1. 出差人员提供的报销材料应真实、完整、合法。

2. 财务部门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报销费用合理、合规。

3. 出差人员对报销材料有异议的,可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诉。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规定

学校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差旅费管理,规范差旅费报销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学校经费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教职工因公出差、培训、考察、参加会议等产生的差旅费用报销。

第三条出差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勤俭节约,合理使用经费。

第二章出差审批与报备第四条教职工因公出差需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填写《出差审批表》。

第五条《出差审批表》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出差事由、时间、地点、人数、交通工具;(二)预计差旅费用;(三)出差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第六条部门负责人对《出差审批表》进行审核,并报分管领导审批。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在出差前向财务部门报备,填写《出差报备单》。

第三章差旅费用报销标准第八条差旅费用报销标准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交通费:1. 乘坐火车:出差人员根据职务级别,可乘坐硬席、软席或高铁二等座;2. 乘坐飞机:出差人员根据职务级别,可乘坐经济舱或公务舱;3. 乘坐长途汽车:凭据报销。

(二)住宿费:1. 住宿标准根据出差地点、职务级别和住宿条件确定;2. 住宿费实行限额报销,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三)伙食补助费:1. 伙食补助费按照出差天数和实际用餐情况确定;2. 伙食补助费不得超过每人每天100元。

(四)市内交通费:1. 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制,每人每天50元;2. 出差期间确需使用出租车、租车等,需经审批后凭据报销。

(五)通讯费:1. 通讯费实行限额报销,每人每天30元;2. 报销通讯费需提供通讯费清单,并注明用途。

第四章差旅费用报销流程第九条出差人员返回学校后,应及时将相关报销材料提交给财务部门。

第十条财务部门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出差审批表、报销单、发票、行程单等。

第十一条审核通过后,财务部门将报销款项支付给出差人员。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学校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学校差旅报销管理制度

学校差旅报销管理制度

学校差旅报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学校差旅报销行为,加强对差旅费用的管理,提高差旅费用使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职工及学校委托的服务单位、学校承包的工程项目人员的差旅费用报销管理。

第三章差旅费用的界定差旅费用是指参加工作需要,在规定范围内出差所发生的交通、食宿、通讯、会议、办公及其他与出差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

第四章差旅费用报销的基本原则1. 报销依据:差旅费用的报销必须具有明确的事由、时间、金额、发票和票据等相关证明文件。

2. 实事求是:报销申请人必须实事求是,不得虚报、少报,不得套取差旅费用。

3. 合理性:差旅费用必须合理合法,符合规定标准,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报销。

4. 省俭节约:报销人应当节俭办事,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差旅费用支出。

第五章差旅费用的审批程序1. 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对差旅费用申请进行审批,审核报销依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2. 申请人填写差旅费用报销申请表,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并报送所在部门或单位审批。

3. 部门或单位审批通过后,将差旅费用报销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文件上报财务处或相关审核部门审批。

4. 财务处或相关审核部门对差旅费用进行审核确认,如符合规定标准,则予以报销。

第六章差旅费用的报销标准1. 交通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差旅交通费用标准报销。

2. 餐费:按照学校规定的餐费标准报销。

3. 住宿费用:按照学校规定的住宿费用标准报销。

4. 通讯费用:按照实际使用情况报销。

5. 其他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报销。

第七章差旅费用的报销要求1. 差旅费用的报销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2. 差旅费用的报销申请表必须填写清晰、准确,附上相关的票据和证明文件。

3. 差旅费用发生后,报销人员须自行承担超标费用。

4. 财务处或相关审核部门对差旅费用进行审核确认后,将报销款项直接转账到个人银行帐户。

5. 对差旅费用有异议的,可向学校领导或相关监督部门提出申诉。

学校差旅费报销制度范本

学校差旅费报销制度范本

学校差旅费报销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差旅费的报销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教职工因公出差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差旅费用的报销管理。

第三条学校差旅费报销应遵循真实性、合法性、节约性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要求进行报销。

第二章差旅费报销范围和标准第四条差旅费报销范围包括:(一)教职工因公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二)教职工因公出差产生的其他合理费用,如通讯费、会议费等;(三)学校规定的其他差旅费用。

第五条差旅费报销标准:(一)交通费:按照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报销,原则上选择经济合理的交通方式。

1. 乘坐火车、长途汽车的,凭车票报销;2. 乘坐飞机的,凭机票报销;3. 乘坐出租车的,凭出租车发票报销。

(二)住宿费:按照实际产生的住宿费用凭票报销,原则上选择经济舒适的住宿地点。

1. 直辖市、省会城市住宿费限额为每人每天不超过300元;2. 其他城市住宿费限额为每人每天不超过250元。

(三)伙食补助费:按照实际产生的伙食费用凭票报销,每人每天限额为不超过100元。

(四)其他合理费用: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凭票报销,必须符合学校相关规定。

第三章差旅费报销程序第六条教职工因公出差前,应当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出差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出差。

第七条教职工出差期间,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报销差旅费,保留好相关票据,并及时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出差情况。

第八条教职工出差结束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部门提交差旅费报销申请,并提供相关票据。

所在部门负责人对报销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报销,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退回。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九条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差旅费用的统一核算和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报销行为有权拒绝报销。

第十条学校审计部门定期对差旅费用的报销管理进行审计,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学校差旅费管理制度

学校差旅费管理制度

学校差旅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职工因公出差的差旅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及上级部门关于差旅费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在编教职工、合同制员工及经批准的临时聘用人员因公出差(包括学习、培训、会议、调研、考察、交流等)的差旅费报销与管理。

第三条差旅费管理遵循“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鼓励采用经济、高效的出行方式。

第二章差旅费开支范围及标准第四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城市间交通费:按出差人员职务及出差事由,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

原则上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火车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轮船三等舱、经济舱飞机等。

特殊情况下,经校长批准可乘坐更高标准交通工具。

住宿费:按出差目的地不同,执行不同的住宿费标准(具体标准由学校财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住宿费凭发票据实报销,超标部分自理。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标准由学校财务部门根据上级文件及本地消费水平确定并公布。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再享受伙食补助。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标准由学校财务部门确定,包干使用,不再报销市内交通票据。

第三章审批与报销第五条出差前,出差人员需填写《出差审批单》,明确出差事由、目的地、时间、人数、预算等,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涉及跨部门或多人同行的,需协调一致后共同报批。

第六条出差结束后,出差人员应及时整理相关票据,包括交通费票据、住宿费发票、会议通知或邀请函等,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提交财务部门审核报销。

第七条财务部门应严格审核差旅费报销凭证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不予报销。

对于未经审批或超标准开支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报销并责令整改。

第四章监督与责任第八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差旅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小学差旅费管理制度

小学差旅费管理制度

小学差旅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学差旅费管理工作,保障财务资金的合理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小学差旅费管理制度适用于全校范围内的差旅费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人为校务处。

第三条差旅费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条差旅费的管理及使用,应当做到省事、省钱、省心。

第二章差旅费预算第五条在进行差旅活动前,相关单位应根据活动需要编制差旅费预算,并报校务处审核。

第六条差旅费预算应当包括人员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餐饮费用、杂费等。

第七条差旅费使用中,应当节约为主,合理使用预算内的差旅费用。

第三章差旅费报销第八条差旅活动结束后,参与差旅的人员应当及时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

第九条差旅费报销资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包括差旅费用明细表、发票、机票及车票等费用凭证。

第十条差旅费报销资料应当由参与差旅的人员亲自填写,并经导员确认签字。

第十一条差旅费报销资料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提交给校务处进行审核,校务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予以报销。

第四章差旅费监督第十二条校务处应当加强对差旅费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差旅费的合理、合法使用。

第十三条差旅费的使用不得超出预算,如有超支情况需要及时说明理由并报校务处批准。

第十四条对于差旅费的使用情况,校务处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通报全校师生。

第五章差旅费奖惩第十五条对于差旅费使用合理、节约的单位,校务处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于差旅费使用不当、浪费的单位,校务处将予以警告,并责令退还相关差旅费用。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差旅费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校务处。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并对过去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不做处理。

以上就是小学差旅费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希望大家严格遵守并执行,确保财务资金的合理使用,为学校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上海理工大学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

上海理工大学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

上海理工大学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差旅费管理是上海理工大学为了规范和管理教职工出差期间的费用报销而制定的一项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提高差旅费使用效率,确保差旅费使用合理、合规,并加强对差旅费的监督和审计,以确保教职工出差期间的费用支出得到有效控制。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上海理工大学全体教职工在工作需要下进行的差旅费报销。

三、差旅费报销申请1. 差旅费报销申请应提前填写差旅费报销申请表,并附上相关支出凭证,如发票、行程单等。

2. 差旅费报销申请表应包括以下内容:- 出差人员姓名、工号、部门、职务等基本信息;- 出差目的、时间、地点、交通方式等出差信息;- 预计费用明细,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等;- 申请人签字和日期。

四、差旅费标准1. 交通费:- 飞机:按照经济舱标准报销;- 火车:按照二等座标准报销;- 公交、出租车:按照实际使用情况报销。

2. 住宿费:- 酒店住宿:按照标准房间费用报销,超出标准的部分由出差人员自行承担。

3. 餐费:- 差旅期间的正常餐费按照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报销。

五、差旅费报销审批1. 差旅费报销申请需由出差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签字确认。

2. 财务部门对差旅费报销申请进行审核,核对申请表和支出凭证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3. 财务部门将审核通过的差旅费报销申请进行报销处理,并将报销款项转账至出差人员指定的银行账户。

六、差旅费使用监督和审计1. 财务部门将定期对差旅费报销进行抽查,核实差旅费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2. 内部审计部门将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改进意见。

七、违规处理1. 对于故意提供虚假材料、夸大报销金额等违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2. 对于差旅费使用不当、超出标准等行为,将要求出差人员自行承担超出部分费用,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警告。

八、附则本细则的解释权归上海理工大学财务处所有,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海南省学校差旅费管理制度

海南省学校差旅费管理制度

海南省学校差旅费管理制度海南省学校差旅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差旅费使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差旅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财政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我校教职工的差旅费管理。

差旅费使用对象为我校教职工参加学术交流、参加教育行业会议、进行考察、调研等因公遇到的差旅费用。

第三条建立差旅费审核与报销制度,健全差旅费监管机制,确保差旅费使用的透明度与合理性。

第四条职能部门对差旅费使用进行审核,对不合规的差旅费用不予报销。

第五条管理层要加强日常管理,对差旅费用记录与报销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条差旅费用应按照公务接待标准执行,确保公款花得其所并精打细算。

第二章差旅费用的申请和审核第七条差旅费用的申请需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提交费用预算申请书,并由领导审核。

第八条差旅费使用的预算应包括交通费、临时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会议费、调研费、路桥费、市内交通费等。

第九条对于参加学术交流、会议等,需要提供相关会议通知、邀请函、报名表等。

对于调研等活动,则需要提供相关调研计划和预期成果。

第十条差旅费用预算过程中,若涉及国际差旅,需提供签证、护照等相关材料,并参照国家外事管理部门的规定。

第十一条申请差旅费用时,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申请表,并附上相关支持材料。

第十二条差旅费用最终需经过学校领导审批,方可报销。

第三章差旅费用的支付和报销第十三条差旅费用的支付由财务部门进行,确保支付的及时性。

第十四条差旅费用的报销需由教职工本人携带相关票据于出差回来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财务部门。

第十五条差旅费用的报销需提供发票、行程单据、市内交通票据等相关凭证。

第十六条差旅费用的报销需要填写报销申请表,并加盖教职工所在单位的财务章。

第十七条差旅费用的报销需要提供行程报告、活动总结、调研报告等相关材料,以及在差旅期间所拍摄的照片和影像资料。

学校差旅费培训费管理制度

学校差旅费培训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差旅费和培训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教职工、学生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国内外差旅、培训活动。

第三条学校差旅费和培训费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二)勤俭节约原则:合理控制差旅费和培训费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公开透明原则:差旅费和培训费使用情况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差旅费管理第四条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电话费等。

第五条差旅费报销标准:(一)交通费:根据实际车票、机票等票据报销,实报实销。

(二)住宿费:按照学校规定的住宿标准报销。

(三)伙食补助费:按照学校规定的标准报销。

(四)市内交通费:按照学校规定的标准报销。

(五)电话费:根据实际通话记录报销。

第六条差旅费报销流程:(一)申请人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附上相关票据。

(二)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财务部门审核签字。

(四)报销。

第三章培训费管理第七条培训费包括报名费、培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等。

第八条培训费报销标准:(一)报名费:按照实际报名费用报销。

(二)培训费:按照学校规定的标准报销。

(三)住宿费:按照学校规定的住宿标准报销。

(四)交通费:按照实际车票、机票等票据报销。

第九条培训费报销流程:(一)申请人填写《培训费报销单》,附上相关票据。

(二)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财务部门审核签字。

(四)报销。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条学校设立差旅费和培训费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差旅费和培训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差旅费和培训费使用情况定期向全校公开,接受教职工、学生及社会监督。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四条本制度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学校差旅费管理制度

学校差旅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差旅费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教职工因公出差、培训、考察等事项的差旅费用报销。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勤俭节约、合理使用、规范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报销范围与标准第四条报销范围:1. 因公出差、培训、考察等事项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等;2. 因公出差所需支付的住宿押金、停车费、过路费等;3. 因公出差产生的其他合理费用。

第五条报销标准:1. 交通费:根据出差地点、交通方式等因素,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执行;2. 住宿费:根据出差地点、住宿标准等因素,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执行;3. 伙食补助费:根据出差天数、出差地点等因素,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执行;4. 市内交通费:根据出差地点、交通方式等因素,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执行;5. 通讯费: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三章报销程序第六条出差前:1. 教职工因公出差需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事由、时间、地点、交通方式、住宿标准等;2. 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送学校主管领导审批;3. 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报送财务部门办理出差手续。

第七条出差中:1. 教职工应按照规定使用差旅费用,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2. 教职工应妥善保管好差旅费用票据,确保报销凭证齐全、真实、合法。

第八条出差后:1. 教职工返回后应及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附上相关票据,报送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2. 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送学校主管领导审批;3. 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报送财务部门审核;4. 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九条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对差旅费用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报销程序规范、报销凭证齐全、报销金额准确。

第十条学校定期对教职工的差旅费用报销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报销、虚报冒领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学校差旅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精选3篇)

学校差旅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精选3篇)

学校差旅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保障老师完成学校支配的各项学习培训、外差等工作任务,现对教职工差旅费报销标准作出如下规定:一、差旅原则1.全体教职员工必需听从学校外差工作支配,学校支配后方为因公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学校差旅费用报销。

3.凡因公务、学习、培训、会务等出差必需报校长批准。

4.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限额凭票据报销,住宿费限额凭票据报销。

5.因公出差,学习,培训等公务活动必需完成相关工作,否则不予报销。

二、差旅报销标准1.全部差旅报销必需使用规范票据,否则不予报销。

2.交通费一律据实限额报销,目的地为宜城市,交通费按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内交通费(的士费用)包干10元;乡镇内,乡镇间交通费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无的士费用;目的地为襄阳市及以上城市,交通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内交通主要以乘坐公交车为主,若需要乘坐的士需以直线距离打表计程计时票据为准。

3.本校教职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内交通费据实报销,不按人头重复计算。

4.出差人员未按审批出差路线绕道出差的,其绕道期间多开支的交通费和住宿费一切由个人自理。

5.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巡游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走亲访友而开支的,一切由个人自理。

6.全部外出学习凭上级文件通知,并报校长审批后方可外出。

学校只报销文件通知的金额,一切自费项目不予报销。

7.到襄阳市以外参与长期会议或被学校委派长期学习培训的人员与会或培训期间按教体局有关文件执行。

8.因职务评聘、学历培训、个人考证等为目的的各类学习培训外出,学校原则上不报销任何费用。

9.出差回校后一周内报销,每次填一张差旅单。

出差前需预借现金要填好借条,经校长签字后领取。

10.自带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车标准报销交通费,没有经过校长同意的,平安自己负责。

11.因特别状况租用交通工具的参照教体局租用车辆规定执行。

学校差旅费管理制度

学校差旅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差旅费管理,规范差旅活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教职工因公出差、培训、考察、调研等事项发生的差旅费用报销。

第三条差旅费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勤俭节约、合理使用;(二)明确责任、规范程序;(三)公开透明、强化监督。

第二章差旅费报销范围及标准第四条差旅费报销范围包括:(一)因公出差、培训、考察、调研等事项;(二)学校组织或参与的学术会议、研讨会等;(三)学校领导及教职工因工作需要,经批准的临时出差。

第五条差旅费报销标准:(一)交通费: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报销标准如下:1. 铁路:普通硬座、硬卧、动车二等座;2. 公路:普通客车、长途汽车;3. 航空:经济舱;4. 出租车、网约车:凭有效票据报销,但不得高于当地公共交通费用。

(二)住宿费:按照学校规定的住宿标准执行,凭住宿发票报销,最高限额如下:1. 校领导:实报实销;2. 中层管理人员:每人每晚最高180元;3. 其他人员:每人每晚最高120元。

(三)伙食补助费:按照学校规定的标准执行,每人每天最高80元。

(四)市内交通费:凭有效票据报销,每人每天最高50元。

第三章差旅费报销程序第六条差旅费报销程序如下:(一)出差人员提前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出差事由、时间、地点、预计费用等;(二)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送财务部门;(三)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四)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按照规定进行报销。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七条学校设立差旅费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差旅费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虚报冒领、挪用、侵占差旅费用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一条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学校培训费用和差旅费用管理制度

学校培训费用和差旅费用管理制度

学校培训费用和差旅费用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公用经费支出,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文件、制度要求,结合我县学校差旅费和培训费支出实际情况,经研究报局领导同意,决定对教职工外出培训、学习和公务出差特作如下规定。

一、报销原则1 、教职工参加培训或其他公务出差活动必须是上级业务部门安排并经学校领导批准的,否则一律不予报销任何费用。

2、教职工参加培训或其他会议活动要有相应的文件或会议通知作为依据。

二、报销范围1 、交通费。

是指公务出差人员乘坐普通公共交通工具(含轮船)或特殊情况下经校长同意确需乘坐出租车的费用。

2 、住宿生活费。

是指参加会议统一安排食宿(未统一安排食宿的,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的费用。

3 、其他费用。

是指参加培训或会议由会议组织方所收取的会务费、资料费等费用。

三、注意事项1、教职工出差、参加培训(会议)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要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并连同会议通知(文件)一起交由学校会计(报账员)审核报销,事后不得补报;不得与其他单据混在一起报销。

2 、出差人员报销时填制报销汇总单(附样表,各学校可自行印制,大小同报帐用记帐凭证纸),按财务规定粘贴好原始票据,并在汇总单和原始票据上签名。

报销时应附上会议通知(文件)的复印件,报销汇总上要有校长和经办人签字。

3 、严禁使用假发票作为报销凭证,特别是手撕车票,不能作为报销凭证,学校租车费用要使用打印的出租费用专用发票或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发票,并附租车明细,写明租车时间、事由、出发人员等。

从根本上杜绝使用假车票改变项目用途的现象,防止每年审计检查屡查屡犯的问题。

4、严格控制租车费用,教职工外出培训或参加其他公务活动,本着节俭原则尽量乘坐公交车,核算中心将定期对出租车费用进行分析,对支出额度较大的学校进行通报。

5、报帐实行月结制,所有出差、培训费用要及时结算,不能超过一个月。

超期不报销的,费用自理,不予补报。

6、本制度自2012年12月1日实施。

学校差旅费管理制度[1]

学校差旅费管理制度[1]

学校差旅费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学校差旅费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学校教职工在公务出差、学术交流、参观学习等活动中的费用报销和报账管理,保证差旅费用的合理、规范和有效运用而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所有行政、教育、科研单位、人员的差旅费用管理,不涉及重大活动和特殊情况下的差旅费用管理。

三、差旅费用发放标准教职工在参加公务出差、学术交流、参观学习等活动时,差旅费用的发放标准如下:1.差旅路费: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确定标准,一般以直线距离计算,实行实报实销制。

2.差旅补贴:根据差旅地点的物价水平和差旅时间的长短,确定差旅补贴标准。

差旅期间如有一定住宿费、伙食费的报销,应按规定标准进行报销。

3.差旅津贴:差旅成本中包含的差旅津贴,按照有关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执行。

四、差旅费用管理流程1. 申请阶段差旅费用的申请,应提前向所在单位汇报报备,并报经有关主管人员同意,此后再书面申请报销。

2. 报销阶段教职工在差旅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提交差旅费用报销申请单,同时提供相关各类票据凭证,差旅费用发放申请单等材料,由各单位验收后,汇总,并报领导签字认可后方可报销。

3. 监督阶段差旅费用由财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并根据差旅费用的使用情况,及时进行反馈和总结,为后续的差旅活动提供参考。

五、差旅费用管理注意事项1.教职工应遵守学校差旅费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

2.差旅费用应按规定程序报销,单据应齐全、真实、准确、合法。

3.差旅费用应用于差旅活动,严格控制各项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拒绝以差旅费用为幌子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及其他奢靡行为。

4.学校应加强对差旅费用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差旅费用管理过程中的问题,严肃追究不正当行为的责任。

六、制度解释与修改本制度的涵盖范围、实施办法和执行标准若有变动,应及时进行解释、修改,并向全体人员进行通知和宣传。

七、制度执行日期本制度自颁布次日起生效。

八、终止条款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学校财务部门所有,如有修改和终止,经学校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执行。

学校差旅内控制度

学校差旅内控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差旅费用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差旅活动规范、高效、节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因公出差的活动,包括国内出差和国外出差。

第三条差旅费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审批严格,程序规范;2. 费用合理,开支节约;3. 责任明确,监督到位。

第二章差旅审批与计划第四条差旅活动应提前制定计划,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第五条差旅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出差事由、目的;2. 出差地点、时间;3. 预计人数、行程;4. 预算费用。

第六条学校主管领导对差旅计划进行审核,确保出差必要性、合理性和预算的准确性。

第三章差旅费用报销第七条差旅费用报销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出差人员应提供相关票据,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等;2. 部门负责人对报销单据进行审核,确保票据真实、合法、完整;3. 财务部门对报销单据进行审核,确保报销金额与票据相符;4. 学校主管领导对报销单据进行审批。

第八条差旅费用报销标准如下:1. 交通费:根据实际发生费用报销,或按照学校规定的标准报销;2. 住宿费:按照学校规定的标准报销,或凭住宿发票报销;3. 伙食补助费:按照学校规定的标准报销;4. 市内交通费:按照学校规定的标准报销,或凭交通票据报销。

第四章差旅费用监督与考核第九条学校设立差旅费用监督管理小组,负责对差旅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条差旅费用监督管理小组对以下内容进行监督:1. 差旅计划执行情况;2. 差旅费用报销真实性;3. 差旅费用使用规范性。

第十一条学校对差旅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与部门负责人、出差人员绩效挂钩。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六章差旅费用节约措施第十四条差旅活动应尽量选择经济实惠的交通工具和住宿设施,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xx小学差旅制度

xx小学差旅制度

xx小学差旅制度
为规范学校教师外出培训,完善监督管理措施,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参照《xx 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二条教师出差必须按规定报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第三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四条市内区外交通费按照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区内交通费不予报销。

(以上交通费以票据为准)
第五条住宿费是指教师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市内区外产生住宿的按每人每天150元标准报销。

第七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八条市内区外出差的伙食费按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40元报销。

第九条市内区外公杂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十条市内区外的公杂费按每人每天30元报销。

第十一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派出单位不予报销;携带公务用车等交通工具的,不再领取市内交通费补助。

第十二条报销流程:培训文件换校文件---外出培训---审表--领导签字---报销。

学校报销与差旅费管理制度

学校报销与差旅费管理制度

学校报销与差旅费管理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现代学校正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差旅费用支出。

为了规范学校差旅费的使用,提高经费管理效率,学校建立了相应的报销与差旅费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展开探讨,探究学校报销与差旅费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具体措施,以及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方案。

一、制度重要性差旅费管理是学校财务管理中的重要环节。

首先,在学校的日常运营中,执行差旅费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控制费用,合理分配财务资源。

其次,制度的建立可以规范员工差旅行为,提高员工的职业素养和工作效率。

最后,差旅费管理制度对于财务部门的工作效率和准确性也有很大的帮助,有利于提高学校整体的财务管理水平。

二、制度措施1. 设定差旅费报销标准学校应该建立统一的差旅费报销标准,明确规定各项费用的上限或者给出明确的参考标准,确保报销的公平公正。

同时,要制定具体的报销细则,详细列出各项费用的报销范围和金额限制,以充分避免财务支出和资金浪费。

2. 加强审核制度学校应该设立专门的审核部门或者委员会,负责对差旅费报销申请进行审查和审核。

在审核过程中,应注重费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此外,建议设立多级审核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审核准确性和效率。

3. 强化管理手段学校可以借助信息化技术,建立差旅费管理系统,实现差旅费用的在线申报、审核和报销。

通过完善系统功能,可以方便地查阅和管理差旅费用的相关信息,建立便捷高效的差旅费管理流程。

4. 加强培训和宣传学校应该加强对差旅费管理制度的培训和宣传,让员工充分了解和掌握制度要求,提高其遵守制度的意识和能力。

同时,通过组织专题讲座、发布通知等形式,加强对差旅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督促,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尽管学校建立了报销与差旅费管理制度,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个别员工可能会滥用差旅费报销政策,夸大费用、虚报行程等,造成经费浪费和财务纠纷。

其次,审核部门的审核流程可能不够严格,导致一些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费用通过审核。

中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中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中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是指中学在组织学生进行差旅活动时,对差旅费用的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般的中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1. 统一规划:学校要对差旅费用进行统一规划,确定差旅活动的预算和经费来源。

2. 审批制度:对于每一次差旅活动,学校要设立审批制度,对活动进行事先审批,确保活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 预算控制:学校要对每一次差旅活动进行预算控制,确保经费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4. 费用核算:对于差旅费用,学校要建立详细的费用核算制度,确保费用的合理、透明、公正。

5. 经费管理:学校要设立差旅经费管理部门或委员会,对差旅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经费的合法使用。

6. 报销制度:学校要建立差旅费报销制度,明确报销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报销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7. 资金监管:学校要对差旅经费进行严格的财务监管,确保差旅经费的安全和合法。

8. 审计和监督:学校要定期进行差旅费的审计,并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差旅费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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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龙江九年制学校
差旅费审批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的管理,根据《重庆市璧山区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和《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璧教计【2014】11号)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学校成立差旅费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严振任组长,副校长龙泽猛任副组长,工会主席胡成刚、教导处古凤、周平、后勤主任龙萍、教师代表付平、王治华为成员,由校长负总责,行政领导分工负责,层层把关,确保差旅费管理公正透明。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差旅费属于因为出差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用,是工作补贴,不属于福利。

学校根据教师参加家访、带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参加校际教研、开会、培训的实际情况进行报销。

三、本制度适用范围。

全校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教育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和交流到我校工作人员。

四、差旅费报销标准。

(一)住宿费:按《重庆市璧山区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报销。

(二)伙食补助费:按《重庆市璧山区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三)交通费:
1、城市间交通费。

严格按照《重庆市璧山区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条款规定执行报销。

2、出差地交通费。

按照《重庆市璧山区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报销。

(四)学习或培训补助:教师到市内区外参加三天以上(含三天)的培训或者学习,除前往培训或者学习及返程的在途时间外,培训和学习期间按每天定额补助交通和伙食费共60元。

到市外参加三天以上(含三天)的培训或者学习,除前往培训或者学习及返程的在途时间外,培训和学习期间按每天定额补助交通和伙食费共80元。

(五)区内短期培训(班级式授课)和国培补助:在区内参加由教委组织的各种短期培训班(10天以上),未安排中午就餐的,培训和学习期间按每天定额补助交通和伙食费共50元;其余中午安排有伙食的,培训和学习期间按每天定额补助交通和伙食费共30元。

(六)其他临聘人员的补助:根据教委“本制度适用范围”的要求,临聘人员不适用于本办法,学校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增加补助。

五、差旅费报销管理。

(一)严格控制出差,严格差旅费经费预算。

开会、培训和参加教研等出差行为,须由校长根据相关文件、通知要求或工作需要签发出差派遣单。

严禁无实质内容的出差,严禁异地学校和单位间无实质内容的
学习交流和教研;凡要外出家访、校际交流、出差等由分管派出领导在校内QQ群众中(出差当日早上8点以前)填写出差派出单,并纸质报校长签字,由找张宝永和蓝富贵负责登记并统筹安排;向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凡是要上交纸质资料或零星简单的事务,原则上不安排专人出差办理,一般情况下委托相关人员顺路办理,凡顺路(或单独)上交材料,每3次作为1 次区内出差补助(特殊情况除外)。

(二)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教师及相关人员由学校、分管科室领导、班级组等安排,每月带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参加校际教研或课外时间对学生实施家访时间不得少于8天,并做好相关记载。

同时,要据实填写《重庆市璧山区龙江九年制学校家访登记表》、《重庆市璧山区龙江九年制学校社会实践活动记载表》,教师家访、带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组织参加教研活动应杜绝形式主义,天数不宜过多,由学校相关科室根据工作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和管理。

每月底,由学校分管科室、处进行审核、登记、汇总,作为档案资料保存。

每月交校长审核,合格者方能报销差旅费。

(三)参加教研活动、开会等要有活动记录等资料,严格控制天数,量入为出,凡一月内按照学校的安排完成出差、开会、家访、开展各种实践活动、校际教研等任务的,可以按区出差标准11天发放,超出11天以外的出差、开会等(最多不能超过22天),按每天定额补助交通和伙食费共80元(由校长进行审查)。

六、教师和学校其它相关人员在病假、产假、事假或因其它原因的请假期间,学校不安排其出差;学校安排出差必须无条件接受(特殊情
况除外),凡安排不按时或者不参加的,每拒绝一次扣一次出差补助,教师要严格出勤经委,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请假等,凡迟到、早退、请假2次的,扣除一次出差补助。

七、本制度报教委审批后开始实施。

重庆市璧山区龙江九年制学校
201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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