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一、根据财政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我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社依据有关法律、制度规定配备会计人员,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
三、会计信息应定期、及时向本合作社成员公开,接受成员的监督。
四、合作社要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收取现金时手续要完备,使用统一规定的收款凭证。
取得现金应及时入账,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挪用,不准公款私存。
支票和财务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五、合作社要建立健全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按规定的程序办理销售和发货业务,及时办理销售收款业务,不得账外设账。
六、合作社要建立健全存货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保管人员岗位责任制。
存货出入库时,要认真清点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合作社要建立健全借款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不得由同一人办理借款业务的全过程。
八、合作社对成员入社投入的资产要按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并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帐户,将每个成员的出资量化为公积金份额以及每个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记载在其帐户中。
九、合作社要完善年终盈余分配办法,可分配赢余的____%以上应当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为依据比例返还与成员,其余部分以成员帐户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基础,并将本社接受的财政直接补助平均量化给本社成员。
十、合作社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
建立会计档案室(柜),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
孟津县草满坡养殖专业合作社____年____月____日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二)一、概述1. 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合作社的财务管理,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准确性和透明度。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2. 遵循的原则和政策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合作社应遵循以下原则和政策:- 依法合规:合作社必须依法办理财务活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
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合作社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合作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合作社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收入、支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
第三条合作社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政策;(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三)及时性原则:及时反映财务状况,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四)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财务风险;(五)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合作社发展。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人员第四条合作社设立财务部,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由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等组成,具体职责如下:(一)财务负责人:负责财务部的全面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财务管理制度,监督财务活动的合规性;(二)会计:负责编制财务报表、进行会计核算、处理日常财务业务;(三)出纳:负责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保管财务印章、支票等。
第六条财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应的财务专业知识,熟悉国家财务政策;(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保守商业秘密;(三)具备较强的责任心,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第三章财务核算第七条合作社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按照会计准则和制度进行会计处理。
第八条财务核算内容包括:(一)收入核算:包括销售、服务、投资收益等;(二)支出核算:包括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三)资产核算: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等;(四)负债核算: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账款等;(五)所有者权益核算: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
第九条财务报表编制应真实、准确、完整,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条合作社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原则:合作社资金由财务部统一管理;(二)计划管理原则:制定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三)节约原则:合理使用资金,降低资金成本;(四)效益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合作社发展。
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精选5篇)
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精选5篇)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1合作社为规范其财务行为,结合合作社的实际情况,都会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
下面准备了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制度,提供给大家参考!第一条为本社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本社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社财务主管的职能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本社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本社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本社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本社财务部门由会计、出纳工作人员组成。
第四条本社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第五条财务部门负责组织本社的下列工作:(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社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四)承办本社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本社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理理长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本社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理理长或副理事长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4篇)
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一)为了加强合作社财务收支管理,根据财政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合作社章程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合作社依照本制度的规定开展财务工作,做到帐务日清月结。
(三)严格控制合作社现金支出数量,合作社一次支出金额在____元以下的,由理事长直接审批;____元至____元的,由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再由理事长签字后支付;____元以上的开支,应经合作社成员或合作社成员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理事长签字后办理支付业务。
(四)支出的会计凭证,应当写明用途,经手人、证明人、执行监事审核、审批人签字、手续齐全,才能报销入帐。
(五)合作社理事会要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
对通讯、交通、订阅书刊、办公费、差旅费等实行限额控制。
(六)合作社会计、出纳岗位分设,严格实行账、款收支分开管理的原则。
一切现金收付业务由合作社出纳员负责办理,非出纳人员不得管理现金。
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别保管。
(七)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平调、____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库存。
不瞒报收入,收入现金及时入帐。
(八)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制度。
合作社库存现金限额由其开户行确定。
超过库存限额部分应及时存入信用社或者银行,以确保集体资金安全。
(九)合作社会计、出纳办理现金收付业务时,要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统一规范的收付款票据,有关原始凭证要及时传递,及时记帐。
(十)合作社与外单位的往来款项结业务,金额在支票结算起点以上的,不得使用现金结算。
(十一)合作社出纳要及时盘点库存现金,每月与支取会计核对现金帐一次,发现差错,及时纠正,做到帐帐、帐款、帐物相符。
(十二)对合作社的经济活动情况,每季要向合作社社员公布一次,对大的经济活动要在业务办结后随机公布,充分接受社员的监督。
年度做出财务公开总结。
(十三)财务人员自觉接受县乡业务部门的财务审计及业务指导,配合合作社执行监事做好内部审计监督。
农业部合作社财务制度
农业部合作社财务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农业部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保障农业部合作社的财务安全,制定本财务制度。
2.本财务制度适用于农业部下属各级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财务主管和有关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3.财务主管是指对农业部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直接负责的人员,财务人员是指参与农业部合作社财务管理的具体工作人员。
二、经费管理1.经费来源:农业部合作社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农业部拨款、合作社会员缴纳的资金、社会捐赠和其他收入。
2.经费使用:农业部合作社的经费主要用于社员服务、合作社建设和发展等方面,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挪用或私分。
3.经费审计:农业部合作社对于每一笔经费的使用都要进行审计,并定期向农业部报告。
三、账务管理1.农业部合作社必须建立完善的财务核算制度,确保账目清晰、真实。
2.会计政策:农业部合作社财务核算应符合国家有关会计准则和政策规定,确保账目真实、完整、准确。
3.账簿管理:农业部合作社必须建立完整的账簿管理制度,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每天按时记录账务信息。
4.财务报表:农业部合作社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财务报表制度编制财务报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向农业部报送。
四、资产管理1.资产台账:农业部合作社必须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包括资产的种类、规格、数量、价值等信息。
2.资产清查:农业部合作社每年都要对资产进行一次清查,确保资产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资产变动:农业部合作社必须对资产的变动进行及时登记,包括新增、报废、转让等情况。
五、财务监督1.财务检查:农业部合作社财务监督机构可以随时对农业部合作社的财务进行检查,确保财务的合法、规范。
2.财务报告:农业部合作社必须定期向农业部提交财务报告,包括资产状况、经费使用情况等。
3.财务公示:农业部合作社的财务信息要及时向社员公示,确保财务透明。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财务制度的行为,农业部合作社财务监督机构将依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进行追责。
对于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必须追究责任人的刑事、民事责任。
农业合作社财务制度范本
农业合作社财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农业合作社应当依法依规开展财务管理,确保财务资金安全,保障合作社的良性运转。
第三条农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遵循合法、稳健、诚信、规范的原则。
第五条农业合作社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的财会法规和政策,及时、准确地完成财务报表。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第六条农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机构为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财务部门应当根据合作社的经营情况和业务需要,合理设置财务管理人员。
第八条财务部门的职责包括:负责编制合作社的年度财务预算、完成财务报表、分析财务数据、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等。
第九条财务部门需定期向合作社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财务情况,接受监督。
第十条财务部门需与其他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完成财务工作。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农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等。
第十二条财务管理制度应当明确财务管理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
第十三条农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和纠正财务风险。
第十四条农业合作社应当建立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的收付和使用。
第十五条农业合作社应当建立会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第四章财务报表第十六条农业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表。
第十七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十八条财务报表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十九条财务报表应当定期编制、审计,并及时向合作社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
第二十条财务报表应当依法依规公开披露,接受监管机构和社员的监督。
第五章财务监督第二十一条农业合作社应当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财务审计。
第二十二条财务审计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并出具专业性评价报告。
第二十三条农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和检查。
农场合作社财务制度
农场合作社财务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农场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保证合作社财务的安全和稳定运行,制定本财务制度。
二、财务部门1. 财务部门的职责:(1)负责编制合作社的财务预算和财务计划。
(2)负责财务收支的管理和监督。
(3)及时核对财务报表,确保报表的真实和准确。
2. 财务部门的设置:财务部门下设财务经理、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等,负责各项财务工作的执行。
三、财务管理制度1. 会计核算制度(1)合作社应按照国家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
(2)合作社应设立独立的会计账簿,分别核算各项收支。
2. 资金管理制度(1)合作社应设立专用银行账户,专款专用。
(2)合作社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3. 费用管理制度(1)合作社应对各项费用进行核算和监督,确保费用的合理支出。
(2)合作社应及时报销各项费用,避免滞留。
4. 财务报表制度(1)合作社应每月编制财务报表,及时向成员和部门通报财务情况。
(2)合作社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和准确。
5. 财务监督制度(1)合作社应设立财务监督部门,对各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和审查。
(2)合作社应接受监管部门的财务监督,确保财务合规。
四、会计制度1. 会计凭证制度(1)合作社应准确填写会计凭证,确保凭证的真实和准确。
(2)合作社应按规定保存会计凭证,方便查证和审计。
2. 会计账簿制度(1)合作社应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簿,包括总账和明细账等。
(2)合作社应定期核对会计账簿,避免错漏。
3. 会计政策制度(1)合作社应制定会计政策,规范会计核算和会计处理。
(2)合作社应遵守国家会计法规,确保会计工作的合规。
五、财务风险管理1. 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财务风险管理机制,对财务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2. 合作社应购买财务风险保险,防范财务风险的发生。
3. 合作社应建立应急预案,及时处置财务风险事件。
六、财务制度的执行与监督1. 财务制度的执行(1)财务制度的执行由财务部门负责,全体成员应遵守。
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业合作社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保护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合作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合作社及其下属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二)真实性原则: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三)安全性原则:确保合作社资产的安全、完整;(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第四条合作社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工作;(二)编制财务报表,定期向理事会报告财务状况;(三)组织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四)监督合作社的财务活动,防范财务风险;(五)处理合作社的财务事务。
第三章财务核算第六条合作社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会计账簿。
第七条合作社应设置以下会计科目:(一)资产类: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资产等;(二)负债类: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账款等;(三)所有者权益类: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四)收入类: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五)费用类: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
第八条合作社的会计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权责发生制;(二)借贷记账法;(三)一致性原则。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九条合作社的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确保资金安全;(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合理控制财务风险。
第十条合作社的资金来源包括:(一)成员出资;(二)政府补贴;(三)银行贷款;(四)其他合法来源。
第十一条合作社的资金使用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编制资金使用计划;(二)经理事会审议批准;(三)组织实施;(四)定期检查和评估。
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2023版)
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1.概述1.1 目的本财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农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规范和高效进行,促进合作社的经济发展和利益最大化。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农业合作社所有成员及其工作人员,包括财务人员、会计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
2.财务组织结构2.1 财务部门农业合作社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全面管理和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工作。
2.2 财务岗位2.2.1 财务主管财务主管负责协调和管理财务部门的日常工作,监督会计记录和报表的准确性,确保合作社的财务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2.2 会计人员会计人员负责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编制财务报表,并确保账目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3.财务核算3.1 资产管理3.1.1 固定资产管理农业合作社应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明确固定资产的名称、型号、数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并进行定期盘点,确保资产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3.1.2 流动资金管理农业合作社应设立专门账户管理流动资金,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并制定资金周转计划,进行资金调度和合理安排。
3.2 成本核算合作社应建立成本核算体系,包括原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制造费用和间接费用等核算项目。
并及时更新成本核算方法,确保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4.财务报告和分析4.1 财务报表农业合作社应按照国家财务报告制度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并在规定的时间提交给上级监管机构。
4.2 财务分析合作社应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包括财务比率分析、财务趋势分析和财务风险评估,以提供决策参考,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5.财务监督和内部控制5.1 财务监督农业合作社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监督机制,包括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等,以保障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5.2 内部控制农业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控制和非财务控制等,以确保财务风险的控制和内部运营的有效性。
6.法律名词及注释●资产负债表:也称为负债表,是一种反映企业在特定日期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财务报表。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版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保证合作社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三条合作社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合作社的财务活动合法合规;(二)民主管理原则:实行民主决策,保障合作社成员对财务管理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效益优先原则:以提高合作社经济效益为核心,合理配置资源,确保合作社可持续发展;(四)风险控制原则: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确保合作社财产安全。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合作社设立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
理事会由社长、副社长及理事若干名组成。
第五条理事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改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制度;(二)审批合作社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三)监督合作社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四)定期向成员大会报告合作社财务状况。
第六条合作社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合作社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部门由财务主管和财务人员组成。
第七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执行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制度;(二)编制合作社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三)负责合作社的会计核算、资金管理、成本控制等工作;(四)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合作社财务状况。
第三章财务管理内容第八条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资金管理:确保合作社资金安全,合理筹集、使用和管理资金;(二)成本管理:加强成本控制,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三)收入管理:规范收入管理,确保合作社收入的合法合规;(四)资产管理:合理配置、使用和维护合作社资产,确保资产保值增值;(五)负债管理:合理控制合作社负债规模,降低负债风险。
第四章财务报告与监督第九条合作社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十条合作社财务报告应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农业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
农业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保障合作社成员的权益,提高合作社的经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财务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内容。
第三条农业专业合作社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科学规范的财务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法规,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第四条农业专业合作社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成立财务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财务管理,保障财务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五条农业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的账务档案,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六条农业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准确的缴纳各项税费,做好财务纪律。
第七条农业专业合作社应当根据经营情况,及时调整财务规划和预算,确保财务管理的灵活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预算第八条农业专业合作社应当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制定年度预算,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利润分配预算等内容。
第九条年度预算应当报经合作社理事会审议通过,并在财务部门全体成员中公开披露,确保财务预算的透明度。
第十条农业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年度预算进行财务控制,确保各项支出符合预算的要求,避免财务风险的发生。
第十一条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预算执行评估机制,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及时调整预算计划。
第三章会计核算第十二条农业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准则和规定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确保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范的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进行,确保会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对会计凭证、账簿等必要资料进行保存和备份,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合作社应当定期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进行财务分析,及时掌握经营情况,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第十六条合作社应当接受审计机构的审计,保证会计核算的透明和准确,确保经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农民专合社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成员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合作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合作社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筹集、使用、管理、核算、分配等。
第三条合作社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
2. 公开透明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成员监督。
3. 节约高效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 安全稳健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二、财务管理组织第四条合作社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部门由财务主管、会计、出纳等人员组成。
第五条财务主管负责以下工作:1. 贯彻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2.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制定财务计划;3. 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执行情况;4. 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确保财务活动合规;5. 为经营管理提供财务支持,促进合作社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财务核算第六条合作社实行权责发生制,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七条合作社财务核算包括以下内容:1. 资金核算:核算合作社资金筹集、使用、回收等情况;2. 成本核算:核算合作社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成本;3. 收入核算:核算合作社各项收入;4. 盈余核算:核算合作社盈余及分配情况。
四、资金管理第八条合作社资金管理遵循以下规定:1. 资金筹集:合作社通过成员出资、借款、政府补贴等方式筹集资金;2. 资金使用:合作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公益事业发展等;3. 资金回收:合作社对借款、应收账款等及时催收,确保资金回收;4. 资金核算:对资金筹集、使用、回收等情况进行核算。
五、盈余分配第九条合作社盈余分配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 合作社盈余首先用于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2. 剩余部分按照成员出资比例进行分配;3. 合作社盈余分配方案由成员大会审议通过。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一、引言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村经济组织的重要形式,发挥着促进农业生产、加强农民组织、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作用。
而财务管理作为合作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确保合作社的经济活动的合规性、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详细描述和规定。
二、财务管理目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确保资金安全。
合作社负责维护资金的安全,并通过合理的财务管理措施防范金融风险,确保合作社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失。
2. 提高经济效益。
财务管理应当围绕提高经济效益展开工作,通过科学的财务决策和管理手段,促进合作社的经济活动的有效开展,提高农民收入。
3. 规范财务行为。
财务管理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规,防范财务违规行为,维护合作社的声誉和形象。
三、财务管理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要依托一个完善的组织架构,明确各级财务管理职责和权限。
具体组织架构如下:1. 合作社委托会计机构或者聘请专职财务人员负责日常财务工作,包括会计记账、核算、报表编制、统计分析等。
2. 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制度宣传及培训、财务风险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3. 设立财务委员会,由合作社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审议和监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公正和透明。
四、财务管理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会计制度确定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确权、记账、核算、报表编制等。
规定会计政策,包括货币计量单位、会计核算方法等。
明确会计期限和报表编制和报送的时间要求。
2. 预算管理制度确定预算编制的程序和方法,包括年度预算、季度预算等。
规定预算的审核和批准程序,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监督和控制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进行预算调整和控制。
3. 资金管理制度规定资金的集中管理制度,包括资金监管、资金存储和支付等。
农名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民合作社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保护成员合法权益,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结合本合作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合作社所有成员、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依法合规、民主管理原则;3. 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原则;4. 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及时原则。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合作社设立财务部,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1. 负责编制和执行合作社的财务计划;2. 负责合作社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编制;3. 负责合作社的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4. 负责合作社的成本核算和费用控制;5. 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6. 负责合作社成员的财务权益保障。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合作社的资金分为成员出资、政府补助、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第七条成员出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出资、实物出资、技术出资等。
第八条合作社的资金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合作社章程和财务计划执行,不得擅自挪用。
第九条合作社的资金收支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确保账实相符。
第四章成本核算与费用控制第十条合作社的成本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真实反映合作社的成本水平。
第十一条合作社的费用控制应当遵循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第十二条合作社的费用支出应当经过民主决策,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
第五章财务报告与审计第十三条合作社应当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十四条合作社的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地反映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十五条合作社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六章成员权益保障第十六条合作社应当建立成员权益保障机制,确保成员的出资、分红等权益得到保障。
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为加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保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区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预决算制度为增强财务收支的计划性,做好财务日常收支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1、预算编制内容(1)年度内各项收入。
主要包括:经营收入、土地、山林果园等发包及上交收入、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
(2)年度内各项支出。
主要包括:经营支出、管理费用、福利支出、农业发展支出、资产购建支出、其他支出。
(3)年度可分配收益。
包括:年度收益,年初未分配收益。
(4)年度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顺序:上缴国家的各项税费;计提公积金、公益金;股东所得。
2、预算编制程序(1)每年年初参照上一年的财务决算报告和当年的生产经营计划,坚持“统筹兼顾、量入而出、增收节支、留有余地”的原则,董事会负责编制预算草案。
(2)草案编制完毕后,召集村三委会,对草案进行修改、补充、完善。
(3)完善后的草案,提交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村民主理财小组(监事会)签章后,向全体股东公开,报镇经管站和会计服务站备案。
财务收支预算方案在每年3月底前完成。
3、财务收支预算的执行(1)执行日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2)村集体每季度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3)预算内的各项开支原则上不得突破,遇特殊情况需要突破的,按规定程序追加预算。
4、财务决算(1)年终根据当年财务收支预算具体执行情况,编制当年的财务决算报告。
决算报告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经村民主理财小组监事会签章后,向全体股东公开,报镇经管站和会计服务站备案。
(2)财务决算与当年的财务收支预算进行对比分析,查找变动原因,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以指导下一年预算的编制。
5、财务预算、决算的监督(1)财务收支预决算列入财务公开内容。
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1. 财务核算:合作社需要建立健全的财务核算系统,包括收入、支出、资产等方面的核算。
需要定期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财务数据
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资金管理:合作社需要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的筹措、使用、监督等方面的规定。
需要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的
安全和高效运转。
3. 预算管理:合作社需要建立预算管理制度,包括年度预算和
项目预算等方面的规定。
需要制定合理的预算计划,确保合作社的
财务状况稳定。
4. 财务审计:合作社需要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对财务活动进行
检查和评估。
需要聘请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活
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5. 财务报告:合作社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财务状况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需要向监管部门和合作成员提供财务报告,保障信息的透明和公正。
6. 财务风险管理:合作社需要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识别、评估、控制等方面的规定。
需要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确保合作社的财务风险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
7. 财务内部控制:合作社需要建立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政策、流程、制度、制度执行和监测等方面的规定。
需要加强内部控制,预防和发现财务风险和错误,保障合作社的财务安全和规范运作。
这些是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应根据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灵活调整和完善。
农业合作社财务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护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合作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合作社及其下属企业、分支机构、项目等所有财务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架构第四条本合作社设立财务部,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下设会计、出纳、审计等岗位。
第五条财务部主任对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各岗位工作人员需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遵守职业道德。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第六条财务核算制度(一)会计核算应遵循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二)会计凭证应真实、完整、合法,经审核无误后方可入账。
(三)会计账簿应设置齐全,账目清晰,不得出现假账、错账、漏账。
第七条资金管理制度(一)合作社资金管理应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专款专用、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合作社应设立专项资金账户,用于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三)合作社资金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
第八条财务审批制度(一)合作社财务支出需经相关责任人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合作社财务支出应严格执行预算,不得超支。
(三)合作社财务支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
第九条财务报告制度(一)合作社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二)财务报表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合作社财务状况。
(三)合作社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格式报送财务报表。
第四章内部控制与审计第十条内部控制制度(一)合作社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内部控制制度应涵盖财务活动、资产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等方面。
(三)内部控制制度应定期评估、更新,确保其有效性。
第十一条审计制度(一)合作社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
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手册
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手册第1章总则 (4)1.1 财务管理目的 (4)1.1.1 保证资产安全:通过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保障合作社资产不受损失,防止贪污、挪用等现象发生。
(4)1.1.2 规范财务行为:制定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合作社的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4)1.1.3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配置资金,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合作社创造更多价值。
(4)1.1.4 促进合作社发展:通过有效的财务管理,保障合作社的盈利能力,推动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
(4)1.2 适用范围 (4)1.3 财务管理原则 (4)1.3.1 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保证财务管理的合法性。
(4)1.3.2 规范性原则: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4)1.3.3 客观性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
(5)1.3.4 审慎性原则: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风险因素,保证资产安全。
(5)1.3.5 效益性原则:以提高合作社经济效益为核心,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1.3.6 透明度原则:财务管理工作应保持透明度,接受全体成员的监督,保证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
(5)第2章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5)2.1 财务管理机构设置 (5)2.2 财务管理人员职责 (5)2.3 财务管理权限 (6)第3章预算管理 (6)3.1 预算编制 (6)3.1.1 编制原则 (6)3.1.2 编制程序 (7)3.1.3 编制内容 (7)3.2 预算审批与执行 (7)3.2.1 审批程序 (7)3.2.2 预算执行 (7)3.3 预算调整与监督 (7)3.3.1 预算调整 (7)3.3.2 预算监督 (8)第4章收入管理 (8)4.1 收入分类 (8)4.1.1 销售收入:指合作社通过销售农产品、农资、农产品加工品等获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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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为加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保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区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预决算制度为增强财务收支的计划性,做好财务日常收支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1、预算编制内容(1)年度内各项收入。
主要包括:经营收入、土地、山林果园等发包及上交收入、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
(2)年度内各项支出。
主要包括:经营支出、管理费用、福利支出、农业发展支出、资产购建支出、其他支出。
(3)年度可分配收益。
包括:年度收益,年初未分配收益。
(4)年度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顺序:上缴国家的各项税费;计提公积金、公益金;股东所得。
2、预算编制程序(1)每年年初参照上一年的财务决算报告和当年的生产经营计划,坚持“统筹兼顾、量入而出、增收节支、留有余地”的原则,董事会负责编制预算草案。
(2)草案编制完毕后,召集村三委会,对草案进行修改、补充、完善。
(3)完善后的草案,提交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村民主理财小组(监事会)签章后,向全体股东公开,报镇经管站和会计服务站备案。
财务收支预算方案在每年3月底前完成。
3、财务收支预算的执行(1)执行日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2)村集体每季度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3)预算内的各项开支原则上不得突破,遇特殊情况需要突破的,按规定程序追加预算。
4、财务决算(1)年终根据当年财务收支预算具体执行情况,编制当年的财务决算报告。
决算报告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经村民主理财小组监事会签章后,向全体股东公开,报镇经管站和会计服务站备案。
(2)财务决算与当年的财务收支预算进行对比分析,查找变动原因,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以指导下一年预算的编制。
5、财务预算、决算的监督(1)财务收支预决算列入财务公开内容。
(2)村民主理财小组(监事会)定期对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监督纠正和改正。
6、本村重要工程项目实施,实行单项预决算。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1、严格实行帐款分离管理。
一切货币资金(包括有价单证、存单)和银行支票只能由村出纳保管;村出纳不得兼管各类账务。
2、严格遵守财政纪律,不准有坐支现金、挪用公款、设帐外帐、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等行为。
库存现金执行限额管理,不得超过3000元限额,超过限额需及时送存银行。
3、严格控制出借资金。
村干部不得擅自出借村集体资金或利用集体资金为村干部或少数人办私事。
4、出纳人员应及时盘点库存现金,定期核对银行存款。
实行按月报账制度,与代理会计进行账面余额核对,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代理会计每季一次下村盘点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存款,并将盘点清单附入当月凭证备查。
5、村干部因工作需要预领集体资金的,须经董事长批准;若董事长需预领资金,自身不得审批,由董事会其他成员审批。
因办事需要预领资金,一般在公务处理完毕后三天内结清,严禁个人借故拖欠或占用。
领取公款长期不清,超过六个月的,视情况可作挪用公款论处。
6、严格按《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办理银行结算,不准出租、出借帐户,不得巧立名目、弄虚作假、套取现金。
7、银行存款实行支票户管理,在春晓农村信用社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8、严格执行支票、财务印鉴分开保管,支票由出纳人员保管,财务专用章由镇会计服务站代理会计保管,法人章由出纳保管。
9、本村经济业务往来结算,除按规定可使用现金支付部分外,各项收付款项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三、财务审批及收支结报制度1、建立健全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规范财务审批手续,实行董事长(社长)和董事会限额分档审批制度。
2、对预算内1000元以内的开支,由董事长(社长)审批;1000至2万元的由董事会集体审批;2万元以上开支,事先必须征得股东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动用5万元以上资金的,除上述程序外,必须用联系单征求镇经管站意见。
3、对预算外或超预算开支,原则上应从严从紧控制,金额较小的,参照预算内程序审批;金额在5000元以上,董事会应事先讨论好并说明原因,报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审批程序参照预算内。
4、帐务事项发生,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
各项支出凭证,必须写明用途,并有经手人签名、证明人证明、财务监督小组审核盖章、审批人审批,做到原始凭证规范、用途明了、手续齐全。
严格限制白条凭证的使用,对外购物品或外包业务不得用自制凭证支付。
5、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
村干部工资、奖金、各种补贴应根据区、镇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超定额标准发放;招待费支出应从紧从严,全面推行公务零接待,切实规范商务接待;严禁超规订阅报刊杂志;严格控制各类外出参观考察活动,确需外出的,必须事先经董事会或股东代表大会同意,报镇批准。
6、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受理不真实、不合法、内容不完整的原始凭证;未经审批的票据,代理会计不得入账。
7、本村财务实行每月一次结报制度。
四、债权债务管理制度1、村集体组织或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和抵押;村集体组织严禁举债垫付各种税费;严禁举债用于村级支出;严禁举债兴办公益事业,如确有特殊情况需经借贷办事的,须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同意,报上级批准。
2、发生应收应付经济业务必须全部纳入账内核算,村文书应建立应收应付分户明细登记簿,详细登记应收应付单位名称和应收应付业务发生的时间、金额、原因及经手人、证明人等内容。
3、及时清理暂收、暂付、内部往来款项。
对各类应收拖欠款项,采取措施进行催收,限期归还;对各类债务要及时收回,逐步化解。
4、及时做好债权债务的公开工作。
五、票据管理制度1、各类票据必须落实专人保管,设立领用登记簿,严格保管和规范使用手续。
2、向单位或个人收取款项,使用区指定的统一收款收据,严禁使用外购、自制的收款收据。
收款收据原则上每次只能领用一本,用完后以旧换新。
3、收款收据要求整本连号有序使用,严禁转让、出借、赠送、代开、代用、盗用。
六、资产管理制度1、财产物资要通过建立总帐、明细帐进行核算。
2、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登记保管制度,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盘盈或盘亏的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进行处理,做到帐实相符。
3、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折旧制度,按规定提取折旧,用于固定资产的购置和更新。
4、固定资产的购置、更新,根据年初预算办理。
报废、核销、拍卖、转让、入股,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固定资产的拍卖、转让、入股价格,应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提请股东代表大会讨论确认。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偿占用集体财产。
6、集体资产的发包租赁及出让、物资采购等事项,须经村董事会集体讨论,群众较为关注或金额较大的项目,须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同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开招投标。
7、各类集体资产发包、租赁、出让及物资采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浙江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签订好合同,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一份提交镇会计服务站备案。
8、定期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到期做好结算兑现工作,切实提高承包合同的兑现率。
七、土地征用款管理制度1、建立统一格式的土地征用台账,按实际征用情况逐笔登记,详细记录:(1)征用土地的单位、时间、用途,被征土地的面积、四至等;(2)各项征地补偿费的标准、应收和已收补偿费情况;(3)土地补偿费、货币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地面附着物补偿和农民社保等支出明细及征地补偿费余额等。
2、征地补偿费应实行专户管理,严格按照专户存储、专项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规范管理。
对留归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属农民集体资产,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增加积累、失地农民“土保”、集体福利、公益事业等方面。
不得用于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
3、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预算方案要经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东代表大会批准,或全体股东通过同意。
4、土地征用台账资料要及时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涉及补偿到户或个人的,必须按补偿项目、按户或人公开。
八、基建项目管理制度1、基建项目由村董事会先编制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和总投资概算。
总投资概算包括征地拆迁费用、工程前期费用、工程直接费用、附属工程、配套工程及其他有关费用。
2、工程项目计划和总投资概算,必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东代表大会通过,报镇审核。
3、对造价在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下2万元(含2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要按照北仑区街道(乡镇)小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由镇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对造价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区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4、工程预算(标底)由村董事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村董事会必须按照审核通过的总概算控制工程预算,对工程预算超过原计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工程预算或对原概算进行调整,并按原程序进行办理。
5、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有关规定签定建设施工合同,合同中必须明确工程款项拨付进度。
建设施工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一份提交镇会计服务站备案。
6、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任意变更原工程设计、施工方案、材料种类及价格。
确需变更的,必须由村董事会提出变更理由和要求,经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东代表大会通过,报镇会计服务站备案。
7、镇会计服务站必须根据工程合同、工程决算书、竣工验收报告和评审资料等支付款项,凭正式发票入帐。
8、自觉接受镇对村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的检查监督。
九、民主理财制度1、村民主理财由村民主理财小组(监事会)代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进行,民主理财小组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大会推选产生,一般由3人组成,每届任期3年,其成员的罢免或增补,必须经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2、民主理财小组享有村财务活动的民主监督权利,参与制定村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基建工程等重要事项的管理;审查本组织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各业承包合同的签订与兑现情况及村级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监督村级管理人员执行财务制度和成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情况;督促村财务人员如实及时做好财务公开;对财务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质疑,并要求当事人作出解释;及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反映村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3、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民主理财小组活动一般每月一次,活动中应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各类收支凭证逐项审查。
每次审查结束,必须有书面记录。
年终,村民主理财小组应当将全年村财务收支审查情况向股东代表大会报告。
十、财务公开制度1、村财务公开内容应按照北仑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规定进行公布,接受成员监督。
2、财务公开上墙前应通过民主理财小组的审核并签字,报镇经管站审核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