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进计划

合集下载

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的几点认识

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的几点认识

编者按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行政执法和司法共同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是,实践中知识产权保护不仅存在行政执法内部的标准不一、执法不力问题,同时还存在行政裁决与司法裁判时有冲突的情形。

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机构改革的推进和知识产权法律的修订,适应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如何与司法裁判有效衔接成为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重要问题。

2020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

要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量和效率,提升公信力。

要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本期策划“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问题研究”专题,集中探讨如何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推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的统一,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知识产权研究会会长孙国瑞撰写的《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的几点认识》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的方法,对两者的统一谈了自己的看法。

武汉大学法学院李伟民教授撰写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衔接机制研究》则提出,立法层面需要统一法律标准,厘清行政裁决和司法裁判的法律效力,进一步统一行政执法和司法裁判关于立案、证据认定、侵权认定的法律标准。

执法层面,需要调整各个行政执法部门职责,理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主体和权限,组建专业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

司法层面,在加强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司法“三审合一”的同时,做好行政执法和司法裁判的有效衔接。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判长、二级高级法官罗霞撰写的《优化专利权保护协作机制形成保护合力》,从专利权授权后的无效程序出发,以比较法的视野,探讨司法和行政协同保护知识产权的制度优势和趋势,以期探索改进有利于专利纠纷实质性解决的审理机制,积极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职能作用。

知识产权法(四川师范大学)知到章节答案智慧树2023年

知识产权法(四川师范大学)知到章节答案智慧树2023年

知识产权法(四川师范大学)知到章节测试答案智慧树2023年最新第一章测试1.知识产权制度,既能带来经济效益,又能提高国家影响力。

()()参考答案:对2.知识产权制度是创新动力的基本保障。

()()参考答案:对3.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首次明确提出了“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新目标。

()()参考答案:对4.并非所有的知识都能够成为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并产生知识产权。

()()参考答案:对5.比利时著名法学家皮卡尔最早将一切来自知识活动领域的权利概括为“知识产权”。

()()参考答案:错6.知识产权是私权。

()()参考答案:对7.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与有形财产的专有性没有区别。

()()参考答案:错8.知识产权体现了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

()()参考答案:对9.知识产权具有下列哪些特征()。

()参考答案:权利保护的时间性。

;客体具有非物质性。

;权利的专有性。

;权利保护的地域性。

10.下列属于知识产权的权利有()。

()参考答案: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第二章测试1.英国于1624年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现代意义上的专利法《垄断法规》。

()()参考答案:对2.我国《专利法》于1985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迄今为止已经完成了四次修订。

()()参考答案:对3.英国《安娜女王法》是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

()()参考答案:对4.1886年在伯尔尼通过的《保护文学与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是历史上第一部保护著作权的国际公约。

()()参考答案:对5.我国的著作权法于199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于2020年完成第三次修订。

()()参考答案:对6.知识产权制度是科技、经济和法律相结合的产物。

()()参考答案:对7.世界上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商标法出现在英国。

()()参考答案:错8.我国的《商标法》最近一次修订完成于2019年。

()()参考答案:对9.面对网络环境给著作权法带来的冲击,我国在不改变现有著作权权利配置的前提下,赋予了著作权人控制作品网络传播的新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知识产权工作推进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知识产权工作推进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知识产权工作推进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6.23•【字号】青政办〔2017〕113号•【施行日期】2017.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知识产权工作推进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青政办〔2017〕113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青海省知识产权工作推进计划(2017—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6月23日青海省知识产权工作推进计划(2017—2020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86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2016〕52号)精神,促进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制定本计划。

一、我省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形势“十二五”以来,我省各地区、各相关部门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促进知识产权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了有力支撑。

与“十一五”末相比,全省新增专利申请6799件,新增专利授权3403件,分别增长198%和189%;每万人口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增加0.733件,增长258.1%;7件专利获中国专利奖。

商标注册申请量连续五年突破2000件大关,商标注册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到2015年底注册商标总量达12918件,较“十一五”增长106%。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中国驰名商标44件,青海省著名商标175件,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3件。

版权作品登记143件。

“十二五”时期,我省知识产权制度逐步健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措施更加完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机制初步建立,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得到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明显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不断完善,行政保护力度不断加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得到普遍增强,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较好助力。

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

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

13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新华社北京1月13日电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三五”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对全国知识产权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这是知识产权规划首次列入国家重点专项规划。

《规划》指出,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运用,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和效益,扩大知识产权国际影响力,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

到2020年,知识产权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建成一批知识产权强省、强市,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显著优化,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充分显现,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大幅提升。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从2015年的6.3件增加到12件,国际专利申请量从2015年的3万件增加到6万件,知识产权使用费出口额从2015年的44.4亿美元提高到100亿美元。

《规划》提出了7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是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加快推动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建设,健全完善商业模式和实用艺术品、“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相关法律制度和规则。

二是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用,强化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强化进出口贸易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传统优势领域、新领域新业态和民生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三是提高知识产权质量效益。

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实施商标战略,打造精品版权,加强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领域知识产权工作。

四是加强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建设。

促进区域知识产权协调发展,做好知识产权领域扶贫工作。

五是加快知识产权强企建设。

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完善知识产权强企工作支撑体系。

六是推动产业升级发展。

推动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完善“中国制造”知识产权布局,促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支持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发展,深化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推动军民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城区)评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城区)评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城区)评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4.06.13•【文号】国知发管字[2014]34号•【施行日期】2014.06.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城区)评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4〕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驱动城市创新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城区)评定和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2014年6月13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城区)评定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驱动城市创新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深入开展各类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城区)(“城市(城区)”以下简称“城市”)的评定和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评定管理工作按照“自愿申报、择优推荐、集中评定、分类指导、分级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开展。

第三条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的申报主体为:符合条件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城市(州、盟)、直辖市所辖的区及县级市。

第四条城市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分为试点、示范两个层级。

称号分别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城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城区)。

第二章试点城市的评定第五条试点城市的申报条件:(一)城市领导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将知识产权列入议事日程。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公布日期】2021.09.22•【文号】•【施行日期】2021.09.22•【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2021年9月22日)为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纲要。

一、战略背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知识产权法规制度体系逐步完善,核心专利、知名品牌、精品版权、优良植物新品种、优质地理标志、高水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高价值知识产权拥有量大幅增加,商业秘密保护不断加强,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的利用水平稳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果、运用效益和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大幅提高,涌现出一批知识产权竞争力较强的市场主体,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有力保障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进入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作用更加凸显。

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回应新技术、新经济、新形势对知识产权制度变革提出的挑战,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改革发展,协调好政府与市场、国内与国际,以及知识产权数量与质量、需求与供给的联动关系,全面提升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大力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对于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几点举措

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几点举措

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几点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战略要素作用,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结合实际,特提出如下措施。

一、打造全方位协同、全要素赋能的知识产权数字变革高地1.深化知识产权数字化改革。

建设涵盖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数据产权等全门类的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做实数字孪生数据底座。

集成打造全链条、全流程、全领域的知识产权多跨协同应用场景,持续迭代升级“知识产权在线”。

强化“云网端”协同、大数据赋能,健全完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实现知识产权管理理念、制度和体系重构。

2.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优质共享。

集成打通技术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信息中心等各类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公共服务网点县(市、区)全覆盖,构建引导、多元参与、互联共享的知识产权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

加强专利等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绘制重点产业、未来产业知识产权图谱,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化、标准化、专业化、数字化水平。

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率和社会满意度。

3.构建知识产权数字治理制度规则。

推进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改革,运用区块链等技术,建立数字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数据标准和开放规则,实施“沙盒监管”,推动知识产权数据与科技、金融、人才等数据互联共享、治理协同推进,促进数据资源跨界整合运用。

探索大数据联盟、数据产权入股等数据共享和流转方式,完善数据安全制度体系、技术体系、运营体系,构建健康数字生态。

二、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体系4.推进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前瞻布局。

加强智慧物联、生命健康、量子信息、精细化学、海洋装备、集成电路等基础研究、原始创新和卡脖子技术知识产权联合攻关,规划布局一批高价值核心专利、基础专利。

强化高校院所专利申请前评估机制建设,组织之江实验室、西湖大学、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实施知识产权对标提标工程。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知识产权局等单位贯彻深入实施国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知识产权局等单位贯彻深入实施国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知识产权局等单位贯彻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云政办发[2015]75号【发布部门】云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5.10.09【实施日期】2015.10.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知识产权局等单位贯彻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75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外办、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法制办、省国防科工局、省新闻办、省法院、省检察院、昆明海关、中科院昆明分院《贯彻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0月9日贯彻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实施意见(省知识产权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外办、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法制办、省国防科工局、省新闻办、省法院、省检察院、昆明海关、中科院昆明分院)《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9〕11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意见》(云政办发〔2013〕132号)实施以来,全省各地、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总体实现了云政发〔2009〕118号文件确定的第一阶段目标,对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2011-2020年)》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2011-2020年)》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2011-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0.10.26•【文号】国知发办字[2010]126号•【施行日期】2010.10.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利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2011-2020年)》的通知(国知发办字[2010]126号2010年10月26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升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我局决定制定并实施《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2010-2020年)》(以下简称《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

现将业已制定完毕的《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中提出的各项战略目标、任务和措施,现将具体实施意见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战略实施的领导、组织与协调《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的颁布与实施是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的一件大事。

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要充分认识实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的必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切实加强战略实施的领导和组织工作,按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好战略的实施工作,并充分运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省部、部部会商制度等协调机制,加强专利事业发展战略实施的协调工作,努力完成各项战略目标和任务。

二、明确战略实施的责任分工要进一步对《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将每一项措施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单位,明确责任分工。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重点部署,协同配合,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根据本地区特点和实际情况,并结合国家和地方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具体要求,因地制宜,推动本地区专利事业发展战略的制定和实施。

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 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 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

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简称《纲要》)提出要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着力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支撑。

此后的十二年,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纲要》中提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 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全面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提高知识产权运用综合效益。

韩秀成 |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研究员李奕霏 |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实习研究员出的目标已基本实现,对我国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最大贸易国、最大制造业国家、全球产业供应链体系的中心国家提供了有力支撑。

当前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无论是应对国际环境变迁所带来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还是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我国都要将创新置于国家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核心地位,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鼓励创新中的基本保障作用。

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激励创新源泉充分涌流,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知识产权现状知识产权的数量与质量代48知识产权创造量质齐升,为我国长期维持全门类的制造业大国提供基础保障。

表着一个国家创新的宽度与高度,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我国知识产权工作在激励和保护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知识产权创造量质齐升,为我国长期维持全门类的制造业大国提供基础保障。

截至2019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连续9年居世界第一。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从2012年10月底的3.31件上升到2019年底的13.3件。

企业已成为我国主要的创新主体,2019年,企业占国内职务专利申请量的81.5%,占国内职务发明专利申请量的比重达到71.1%。

2007-2019年,我国有效注册商标总量从235.3万件增长至2521.9万件。

近几年,我国知识产权创造在数量快速增长的同时,质量也在逐年提高,专利维持年限有了较大幅度增长,商标品牌市场价值提升明显。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理念遵循与实现路径——基于新发展格局视角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理念遵循与实现路径——基于新发展格局视角

2021年第3期学习与探索No.3,2021(总第308期)Study&Exploration Serial.No.308・法治文明与法律发展・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理念遵循与实现路径——基于新发展格局视角季连帅1,2(1.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150025;2.哈尔滨学院,哈尔滨150086)摘要:构建新发展格局既是我国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又是为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提出的新发展战略;知识产权保护作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推动力量,应深度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应秉持人民利益至上理念、法治理念、新发展理念、安全理念、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价值共识,从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顶层设计、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和竞争、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方面,推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新发展格局;顶层设计;法治化;全链条保护中图分类号:D9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462X(2021)03-0072-07―、问题的提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既是我国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又是为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提出的新发展战略。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要“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⑴。

聚焦构建新发展格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应发挥好对内激励创新、对外扩大开放的重要作用。

习近平指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

”⑵这“五大关系”是对知识产权工作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中极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重大研究专项项目(20VHJ010)作者简介:季连帅,1978年生,哈尔滨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哈尔滨学院副教授。

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法规知识竞赛练习题及答案

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法规知识竞赛练习题及答案

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法规知识竞赛练习题及答案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法规知识竞赛练习题及答案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能让我们正当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以下是店铺分享给大家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法规知识竞赛练习题及答案,欢迎练习!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法规知识竞赛练习题及答案篇11.下列哪个是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号?(B)A、201120276239.3B、201210233747.2C、201330498971.XD、201290000806.52.下列哪个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写明的使用外观设计产品名称是正确的?(A)A、手机B、中型书柜C、电子设备D、人体增高鞋垫3.某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2010年3月25日,优先权日为2009年3月26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2年11月23日发出授权通知书,2013年2月27日公告授予专利权。

该专利权的期限何时届满?(B)A、2029年3月26日B、2030年3月25日C、2032年11月23日D、2033年2月27日4.因当事人延误了下列哪个期限而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予以恢复?(D)A、优先权期限B、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C、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D、提交优先权文件副本的期限5.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C)A.年满60周岁的专利代理人,不能作为合伙人或股东发起设立新专利代理机构B.从事过一年以上的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专利代理人资格C.对年龄超过70周岁的人员,不能颁发专利代理人执业证D.未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专利代理人资格6.关于申请日的确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B)A.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窗口直接递交的分案申请,以收到日为申请日B.通过邮局邮寄递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的专利申请,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C.通过速递公司递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的专利申请,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D.通过邮局邮寄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发室的专利申请,以收发室收到日为申请日7.下列哪一主题属于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A)A.一种生活晾绳B.动物标本C.一种玻璃水D.织物中掺入荧光粉而形成的荧光织物8.李某在甲期刊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未就转载问题做出声明,乙期刊欲转载该文章。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提升北京高校专利质量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意见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提升北京高校专利质量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意见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提升北京高校专利质量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5.12•【字号】京教研〔2020〕5号•【施行日期】2020.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提升北京高校专利质量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意见京教研〔2020〕5号各有关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2019年11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和[a1] 《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1号)等文件精神,提升北京高校专利质量,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和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战略,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高质量主线,深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创新,全面提升北京高校专利创造质量、运用效益、管理水平、服务能力和技术转移人才培养质量,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北京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显著贡献,为教育强国、科技强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质量优先。

以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找准突破口,增强针对性,切实提升专利质量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效。

始终把高质量贯穿高校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工作的全过程。

坚持机制创新。

遵循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规律,建立促进转移转化的体制机制,完善有利于提升专利质量、促进转移转化的政策措施。

充分发挥高校创新主体作用,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中心建设模式。

坚持协同开放。

加强产学研合作与协同创新,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中心作用,推动高校与企业、科研机构深化合作,完善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加强知识产权和转移转化资源交汇共享,加快融入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5.10.21•【文号】国知发管字〔2015〕59号•【施行日期】2015.10.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5〕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局直属各单位: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现制定印发《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请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实施。

《方案》是指导各省(区、市)围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的工作指引,也是指导开展知识产权强省(区、市,以下简称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行动指南。

《方案》从远期的目标,初步提出了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远景规划;从近期的重点,对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阶段的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

今后,我局还将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完善《方案》内容,不断加强对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工作指导。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2015年10月21日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方案(试行)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提供有力支撑,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为主线,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为重点,着力提升区域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大幅提升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推动形成与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相匹配、与地方发展实际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战略格局,努力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符合时代要求的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之路,加快实现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目标。

发挥市场作用,加快推进各类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发挥市场作用,加快推进各类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发挥市场作用,加快推进各类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是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的重要力量,应该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的主体。

要通过深化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大中小企业和各类主体融通创新,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让企业真正成为创新的主体。

科技领域是最需要不断改革的领域。

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破除一切制约科技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推动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打通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国家强的通道,以改革释放创新活力,加快建立健全国家创新体系,让一切创新源泉充分涌流。

一、发挥市场作用,加快推进各类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源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要根据技术特点和成熟度把握建设节奏,鼓励地方和企业开展多样化的商业模式探索,在应用中催熟商业模式,在市场竞争中形成优势企业,进而逐步加大新型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投资力度,形成良性循环。

在公共性强、最低投资规模大的基础通信网络等领域,推动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加大投入,鼓励投资多元化,提高设施的服务能力和效率,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

对于专业化服务要求高、规模化门槛低的平台,如物联网、人工智能等设施,政府应完善投资环境,系统规划引导各类企业加大投入,激发多元投资活力。

对传统设施改造的新型基础设施项目,主要以政府引导、企业实施的模式为主,迅速提升新型基础设施发展水平。

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目标第一步,到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基本建成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有力支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创新型经济格局初步形成。

若干重点产业进入全球价值链中高端,成长起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和产业集群。

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60%以上,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0%。

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

形成面向未来发展、迎接科技革命、促进产业变革的创新布局,突破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一系列重大瓶颈问题,初步扭转关键核心技术长期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在若干战略必争领域形成独特优势,为国家繁荣发展提供战略储备、拓展战略空间。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4)》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4)》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4)》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24.03.29•【文号】国知发运字〔2024〕7号•【施行日期】2024.03.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4)》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现将《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4)》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2024年3月29日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4)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知识产权工作,加快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指引。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加快推动《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落实,以知识产权源头保护为基础,以转化运用为牵引,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链条,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着力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努力开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新局面,更好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

(二)主要目标。

2024年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目标任务扎实推进,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持续加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加速显现,带动牵引知识产权创造质量稳步提升、保护全面加强、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国际合作和竞争深化拓展,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中国质量监管》2021年第2期|高层专递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习近平本版责编/苟明|**************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推动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的体制机制;要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坚决依法惩处侵犯合法权益特别是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显著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震慑违法侵权行为,等等。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中国成立后不久就开始了。

1950年,我国就颁布了《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权暂行条例》、《商标注册暂行条例》等法规,对实施专利、商标制度作出了初步探索。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知识产权工作逐步走上正规化轨道。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出台了《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系列决策部署。

在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我们组建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重新组建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实现了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类别的集中统一管理。

我们在北京、上海、广州成立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挂牌成立知识产权法庭,审理全国范围内专利等技术类知识产权上诉案件,建成了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体系。

总的看,我国知识产权事业不断发展,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知识产权法规制度体系和保护体系不断健全、保护力度不断加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升,对激励创新、打造品牌、规范市场秩序、扩大对外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不足,主要表现为:全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随着新技术新业态蓬勃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仍然跟不上;知识产权整体质量效益还不够高,高质量高价值知识产权偏少;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协调有待加强;知识产权领域仍存在侵权易发多发和侵权易、维权难的现象,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呈现新型化、复杂化、高技术化等特点;有的企业利用制度漏洞,滥用知识产权保护;市场主体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能力明显不足,我国企业在海外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等等。

2024年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范文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____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____〕____号),加强____领导和统筹协调配合,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经____同意,建立____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在____领导下,统筹协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

加强对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加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制订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计划;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完成____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知识产权局、____宣传部(____新闻办)、高法院、高检院、____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____部、文化部、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国资委、海关总署、工商____、质检____、新闻出版广电____(版权局)、统计局、林业局、法制办、中科院、国防科工局、____装备发展部、贸促会等____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知识产权局为牵头单位。

____分管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协助分管知识产权工作的____副秘书长和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____附后)。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知识产权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0年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进计划一、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一)改革完善知识产权政策1.制定出台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打造服务业品牌机构。

(知识产权局负责)2.复制推广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举措,在8个改革试验区推广“建立跨区域的知识产权远程诉讼平台”“建立提供全方位证据服务的知识产权公证服务平台”等改革。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知识产权局、中央宣传部按职责分别负责)3.出台《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知识产权局、科技部负责)4.出台《组织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工作的通知》。

(知识产权局、教育部负责)5.出台《推进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资委、知识产权局负责)6.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核算与发布机制。

完善知识产权产品核算方法,完善知识产权产品统计制度。

(统计局、知识产权局负责)7.推进知识产权军民融合试点工作,加快国防知识产权代理受理、转移转化、维权保护等军民融合工作机制落地。

建立知识产权双向转化工作机制。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知识产权局负责)8.出台《加强新形势下国防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知识产权局、财政部、国防科工局负责)9.出台《国防知识产权管理规定》《军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工作暂行规则》,制定《国防专利定密解密工作规程》《国防专利行政执法办法》《国防专利代理管理办法》。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知识产权局、财政部、国防科工局、中央宣传部负责)10.建立国防科技工业重大科研项目知识产权评议和报告制度。

(国防科工局、知识产权局负责)11.持续深化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修订,强化企业名称规范管理,对驰名商标、知名企业字号、中华老字号等商业标识加强保护。

(市场监管总局负责)12.出台《中国科学院院属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中科院负责)(二)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13.研究启动制定适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央事权政策文件相关工作。

(财政部、知识产权局负责)14.落实《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配合开展国内营商环境评价。

(知识产权局负责)15.保障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有效运行,推进业务服务、政务服务和信息服务“一网通办”。

(知识产权局负责)16.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主干网络建设,新建30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和一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

推进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立项工作。

推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和资源平台整合利用,促进基础数据开放和共享,指导支持社会机构开展信息资源深度开发。

(知识产权局、教育部负责)17.深入推进“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打击知识产权非法代理。

(知识产权局负责)18.清理著作权登记事项,提升便利化程度,优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著作权登记信息公示查询系统。

(中央宣传部负责)19.规范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和境外著作权认证机构的管理。

(中央宣传部负责)20.严格实施认证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大对知识产权认证的监管力度。

(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总局负责)21.继续推行进出口货物知识产权状况预确认制度,在处理出口货物专利纠纷担保放行过程中,允许第三方机构为收发货人提供反担保服务。

(海关总署负责)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一)完善法律法规规章22.配合做好《专利法》修改,推进《专利法实施细则》修订,修订《专利审查指南》,完善相关领域审查标准。

加快商标、地理标志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工作。

加强知识产权基本法研究。

(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负责)23.配合做好《著作权法》修订工作。

(中央宣传部、广电总局负责)24.推进专利、商标、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的知识产权民事和刑事诉讼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

制定《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修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负责)25.加快修订《国防专利条例》,推动制定国防专利纠纷司法解释。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国防科工局、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法院负责)26.推动修订《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农业农村部、林草局负责)27.推进《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管理条例》立法工作。

(生态环境部负责)(二)加强保护长效机制建设28.制定实施2020—2021年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指导和绩效考核。

(知识产权局负责)29.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布局。

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知识产权局负责)30.深入推进“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信息技术手段运用。

(知识产权局负责)31.大力培育知识产权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完善调解制度规范。

推进成立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知识产权分中心。

(知识产权局、司法部、贸促会负责)32.继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

(知识产权局、中央政法委负责)33.探索建立新业态新领域版权案件查办方式,依法及时公开侵权盗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建立社会化网络版权保护监测机制。

(中央宣传部、广电总局负责)34.完善软件正版化工作机制和检查考核制度,巩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推动重要行业和重点领域使用正版软件,加强软件正版化工作督促检查。

(中央宣传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管局负责)35.建立健全与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强化对侵权假冒的追踪溯源和链条式治理。

(中央宣传部、公安部、海关总署按职责分别负责)36.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管平台和生物遗传资源相关传统知识数据库。

(生态环境部负责)37.依托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等工作,继续加强对非遗传承人群知识产权培训,提高保护意识。

(文化和旅游部负责)38.加快建设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和保护名录,推动制定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

(中医药局、卫生健康委负责)(三)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39.加快出台商标侵权判断标准。

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业务指导体系,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和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技术支撑体系试点工作。

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评选发布工作。

建立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与专利确权程序联动机制。

(知识产权局负责)40.推进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换标工作,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

加强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做好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知识产权立体化保护。

(知识产权局负责)41.继续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治理“剑网”专项行动。

(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负责)42.针对商标专利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集中执法保护行动,聚焦重点市场、重点领域和重点产品,加大案件指导督查督办力度。

(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负责)43.继续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落实平台主体责任,维护网上交易秩序和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负责)44.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对市场混淆、侵犯商业秘密等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加大对处理跨区域市场混淆等重大案件的统一部署,探索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新模式。

(市场监管总局负责)45.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机制,深入开展网络表演、网络音乐、网络动漫市场知识产权执法行动。

(文化和旅游部负责)46.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龙腾2020”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出口侵权商品专项整治。

完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案例指导工作体系,发布《2019年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海关总署负责)47.逐步建立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农业、林草植物新品种保护执法体系。

(农业农村部、林草局按职责分别负责)48.加快推进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

依法打击寄递企业违规收寄侵犯知识产权物品的行为。

(邮政局负责)(四)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49.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制定“三合一”工作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负责)50.强化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指导,促进裁判标准统一。

开展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

(最高人民法院负责)51.完善知识产权案件监督机制,在生效裁判监督、审判违法监督和执行监督中实现对专门法院的无缝衔接。

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制度。

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权利义务告知试点工作指导。

(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52.研究制定《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公诉工作证据审查指引》,适时发布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案件典型案例或指导性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53.加大知识产权刑事执法力度,组织开展“昆仑2020”专项行动。

(公安部负责)54.完善规范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制度,推进基础支撑体系建设。

(公安部负责)三、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一)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效率55.加强专利审查能力建设,完善质量评价机制,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至16个月以内。

完善集中审查、优先审查、专利审查高速路、延迟审查等模式。

(知识产权局负责)56.优化商标审查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审查质量管理,将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压减至4个月。

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推进商标评审、异议、撤销等业务的电子化。

加快智能审查系统开发,加大人工智能技术在审查中的运用。

(知识产权局负责)57.探索改进林草植物新品种审批授权机制,扩大保护名录和新品种测试范围,逐步建立健全保护测试机构,加快测试指南编制,建立并推广电子申报系统,推动林草植物新品种审批智能化便利化改革,加快新品种测试机构和保藏机构建设。

(林草局负责)58.加快修订农业植物品种复审规定,完善品种权保护及复审案件审理程序,健全复审工作机制,提升审查质量与效率。

(农业农村部负责)(二)强化知识产权质量导向59.形成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囤积行为的长效机制。

推动地方全面取消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标申请注册环节的资助与奖励。

(知识产权局负责)60.逐步建立高校职务科技成果披露制度和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停止对专利申请的资助奖励,大幅减少并逐步取消对专利授权的奖励,可通过提高转化收益比例等“后补助”方式对发明人或团队予以奖励,在职称晋升、绩效考核、岗位聘任、项目结题、人才评价和奖学金评定等政策中,坚决杜绝简单以专利申请量、授权量为考核内容,增加专利转化运用绩效的权重。

(教育部、知识产权局、科技部负责)61.深化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相关领域的重大技术专利分析和预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