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解读(下)(100分)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解析
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
30%,主板、创业
(二)关于时间间隔
板为不超过总股本
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议本次证券发行方案的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 的 30%。
少于 18 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可不受上述限制,但相应间隔原则上不 时间间隔与主板、
得夸大其词,不得
(四)保荐机构应当就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是否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同时重点就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准备情况、 有误导性陈述。
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或重大风险、上市公司是否具备实施募投项目的能力进行详细核查并发表意见。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公司
以客观清晰、简明易懂的语言对募投项目进行描述,不得夸大其词,不得有误导性陈述。
管部门的批准,是否履行了资产评估及其他相关的核准或备案等程序, 定价依据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规定,是否应当通过产权交
易场所公开进行,完成收购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是否存在不能完成收购的风险。
二是本次收购是否构成重组上市。存在下列情形时,重点关注是否属于类重组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标的
企业的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上市公司相应指标的 100%,且标的企业的原股东通过本次发行持
义。
(三)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30%(不包含对
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四)审议本次证券发行方案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包含对类金融业务的投
资金额)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上交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上交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一、什么是科创板?科创板是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于2019年设立的一种新的股票市场,旨在支持和促进科技创新和创业企业的发展。
科创板的设立是为了满足科技创新企业的融资需求,提高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力。
二、科创板股票的发行上市审核流程是怎样的?1. 提交申请:科创板的企业首先需要向上交所提交上市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财务报告、业务模式等。
上交所将根据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来决定是否受理申请。
2. 审核环节:上交所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技术创新能力等进行评估。
同时,上交所还会对企业的内控制度、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审查。
3. 发行审核委员会评审:上交所设立了发行审核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对科创板申请企业进行评审。
评审过程中,委员会会就企业的创新性、技术含量、市场前景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4. 反馈意见:如果审核中发现问题或需要补充材料,上交所会向企业发出反馈意见,并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或补充材料。
5. 发行批文:经过审核委员会评审并解决反馈意见后,上交所会向企业发出发行批文,同意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股票。
6. 上市辅导:企业获得发行批文后,需要进行上市辅导,包括编制招股说明书、进行路演宣传等。
7. 上市交易:完成上市辅导后,企业就可以在科创板上市交易,投资者可以购买该企业的股票。
三、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的特点有哪些?1. 高科技含量:科创板股票主要面向高科技创新企业,因此在审核中会更加关注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前景。
2. 注重审核效率:科创板的审核流程相对传统股票市场更加简化,审核时间更短,以提高企业的融资效率。
3. 强化信息披露:科创板要求企业在信息披露方面更加透明,提高投资者的知情权和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4. 审核标准更加灵活:科创板对企业的审核标准更加灵活,不仅注重企业的财务状况,还会考虑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市场前景。
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解读(下)答案
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解读(下)答案单选题(共1题,每题20分)1 . 科创板股票发行价格确定后()个工作日内,发行人应当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刊登招股说明书,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刊登提示性公告,告知投资者网上刊登的地址及获取文件的途径。
• A.三• B.四• C.五• D.六我的答案:C多选题(共2题,每题20分)1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的咨询内容包括:• A.交易所科创板的定位以及发行人是否具备科技创新属性、符合科创板定位• B.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等相关规则的制定• C.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与发行人业务和技术相关的问题• D.国内外科技创新以及产业化应用的发展动态我的答案:ABCD2 . 存在下列哪些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科创板发行人给予一年至五年内不接受其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纪律处分?• A.发行人向交易所报送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被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B.发行人拒绝、阻碍、逃避本所检查,谎报、隐匿、销毁相关证据材料• C.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以不正当手段严重干扰交易所所发行上市审核工作• D.重大事项未向交易所报告或者未披露• E.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发行人或者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签字、盖章系伪造、变造我的答案:ABCDE判断题(共2题,每题20分)1 . 科创板股票发行人应当结合科创板定位,就是否符合相关行业范围、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较强成长性等事项,进行审慎评估。
对错我的答案:对2 . 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审核问询的回复中,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披露后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者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可以向交易所申请豁免披露。
对错我的答案:对。
科创板上市审核制度-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科创板上市审核制度-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科创板上市审核制度是指为了促进科技创新和推动科技型企业快速发展而设立的一套上市审核制度。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日益重要性,科创板上市审核制度的引入被视为中国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一步。
科创板上市审核制度的出台旨在解决传统上市渠道对科技型企业的限制性问题,打破了传统IPO(首次公开募股)的市值、盈利等严格要求,为科技型企业的上市提供了更为灵活而开放的通道。
与传统市场监管机构的上市审核制度相比,科创板上市审核制度具有以下特点和优势:首先,科创板上市审核制度充分考虑了科技创新企业的特点和需求。
其审核指标更加注重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市场前景和成长潜力,减少了对企业盈利能力的严格要求,使得科研能力强、创新能力突出的企业更容易通过审核,获得融资支持和上市机会。
其次,科创板上市审核制度强调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科技型企业往往涉及高风险和不确定性,因此,科创板上市审核制度要求企业提供更加全面和准确的信息披露,以便投资者能够更好地了解企业的商业模式、技术实力和风险状况,从而减少投资风险,提高投资者信心。
再次,科创板上市审核制度强化市场监管和风险防控。
科创板上市审核制度设立了更为严格的退市制度和市场监管机制,对于违规行为和不符合监管要求的企业将会受到处罚和摘牌风险,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
总的来说,科创板上市审核制度的出台对于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推动具有重要意义。
它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融资和成长机会,促进了科技创新和经济转型升级。
随着科创板上市审核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实施,未来科创板将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重要板块之一,为中国科技企业的发展和国家经济的转型升级做出更大的贡献。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首先概述科创板上市审核制度的背景和意义,然后详细介绍科创板上市审核制度的重要要点。
接下来,文章将从总结科创板上市审核制度的作用和展望科创板上市审核制度的未来发展两个方面进行结论。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目录1.《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设置了多套上市标准,发行人如何选择适用?保荐机构应当如何把关?申报后能否变更? (3)2.针对部分申请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形,在信息披露方面有什么特别要求? (4)3.对发行条件中“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应当如何理解? (6)4.对发行条件“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中的“重大不利影响”,应当如何理解? (6)5.发行条件规定,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
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位于国际避税区且持股层次复杂的申请在科创板上市企业,如何做好核查及信息披露工作? (7)6.对发行条件中发行人最近2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应当如何理解? (8)7.《上市规则》规定的财务指标包括“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其中“研发投入”如何认定?研发相关内控有哪些要求?信息披露有哪些要求?中介机构应当如何进行核查? (9)8.《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标准中包含市值,针对市值指标,发行上市审核及监管中有哪些要求? (10)9.《上市审核规则》规定发行人应当符合科创板定位。
对此应如何把握? (11)10.《上市审核规则》规定,发行人应当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对此应当如何理解?信息披露有哪些要求?中介机构应当如何进行核查? (13)11.发行人在首发申报前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信息披露有哪些要求?中介机构应当如何进行核查? (14)12.发行人存在首发申报前制定的期权激励计划,并准备在上市后实施的,信息披露有哪些要求?中介机构应当如何进行核查? (16)13.发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信息披露有哪些要求?中介机构应当如何进行核查? (19)14.发行人存在研发支出资本化情况的,信息披露有哪些要求?中介机构应当如何进行核查? (20)15.发行人存在科研项目相关政府补助的,在非经常性损益列报等信息披露方面及中介机构核查方面有哪些要求? (22)16.《上市审核规则》规定,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对本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审核问询的回复中,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披露后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者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披露。
科创板 审核问答
科创板审核问答《上交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动态》已发布二期,晓编将这二期中的“问题解答”汇总分享给朋友们。
《上交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动态》2021年第2期(总第 2 期)共5个问题问题 1 【受理环节补正常规问题】近期受理环节存在哪些常见补正情形?答:近期存在的补正情形主要包括:《关于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的专项意见》文件,未说明相关核查内容、核查方法、核查过程及核查取得的证据;《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核查报告》文件,未按照《关于科创板落实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监管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进行核查和披露;申报文件为修订模式、显示比例过大或过小;重要商务合同未上传;验资报告、合同等文件页数与律师鉴证页数不符,存在缺页情况等。
鉴于近期受理环节对股东信息披露核查和《常见问题的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自查表》等落实情况予以重点关注,建议审计报告基准日为 2020 年 9 月 30 日的企业尽早申报,避免补正用时过长,导致财务报告逾期。
问题 2 【发明专利认定】发行人如何把握好科创属性,规范发明专利认定?答: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仅取得《授予发明专利通知书》不得认定为已取得发明专利。
发行人发明专利如有尚未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因涉诉冻结或存在权属纠纷、以及与其他方合作研发、共同持有、授权使用等特殊情形,应在专利数量披露处明确说明。
同时,在招股说明书、关于符合科创板定位的要求的专项说明、关于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的专项意见等申报文件中,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应明确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的具体数量,不能仅做“相关专利数量超过 5 件”等笼统陈述。
问题 3 【政府补助能否计入经常性损益】申报企业存在科研项目相关政府补助的,在非经常性损益列报方面有哪些要求?答:企业应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判断政府补助是否应列入非经常性损益。
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与盈利能力作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科创板知识测评20个题目的答案
科创板知识测评20个题目的答案科创板(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board)是指设立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的创业板,于2019年6月13日正式开板。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提升服务科技创新企业能力、增强市场包容性、强化市场功能的一项资本市场重大改革举措,其特点是并不限制首次公开募股的定价,亦允许企业采取双重股权结构。
科创板是新的板块,企业的风险和机遇并存,对投资者的门槛有较高的要求。
除了资金和投资经验以外,也需要通过考试,以下为参考资料。
包含不同时段的科创板的题库和答案1、以下哪个选项不是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符合的条件(B)。
A. 申请权限开通前20 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 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B.具有6个月以上的证券交易经验C.参与证券交易24 个月以上D. 通过会员组织的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2、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使用(B)。
A.衍生品合约账户B.沪市A股证券账户C.在证券公司开立的TA账户D.深市证券账户3、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的方式,不包括(D)。
A.竞价交易B.盘后固定价格交易C.大宗交易D.场外交易4、下列关于科创板股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表述,不正确的是(D)。
A.上交所接受投资者收盘定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 至11:30、13:00 至15:30B.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间,当日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股票不进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C.客户通过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应当提交收盘定价委托指令D.投资者只能在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提交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申报5、投资者以市价申报的方式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不包括以下(C)。
A.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B.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C.双方最优价格申报D.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6、以下关于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涨跌幅的表述,不正确的是(C)。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目录问题1、融资规模和时间间隔 (2)问题2、募集资金投向、使用与管理 (2)问题3、收购资产或股权 (3)问题4、补流和还贷 (6)问题5、财务性投资 (7)问题6、同业竞争、关联交易 (8)问题7、重大违法行为 (9)问题8、方案发生重大变化 (10)问题9、重大资产重组或实际控制人变更 (11)问题10、会后事项 (11)问题1、关于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的融资规模和时间间隔,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应当如何把握?答:为规范和引导上市公司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的融资规模和融资时间间隔相关要求如下:(一)关于融资规模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
(二)关于时间间隔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议本次证券发行方案的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可不受上述限制,但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6个月。
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和适用简易程序的,不适用上述规定。
问题2、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募集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关于募集资金的投向、使用与管理,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应当如何把握?答:(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应服务于实体经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投向科技创新领域。
募集资金投向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
(二)上市公司应当充分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募投项目)的准备和进展情况、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能力储备情况、预计实施时间、整体进度计划以及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障碍或风险等。
原则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不应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再融资时,已投入的资金不得列入募集资金投资构成。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目录1.发行人历史上存在工会、职工持股会持股或者自然人股东人数较多等情形的,发行人应当如何进行规范?中介机构应当如何进行核查? (2)2.发行人申报前后新增股东的,应当如何进行核查和信息披露?股份锁定如何安排?33.发行人历史上存在出资瑕疵或者改制瑕疵的,中介机构核查应当重点关注哪些方面? (4)4.发行人的部分资产来自于上市公司,中介机构核查应当重点关注哪些方面? (5)5.关于实际控制人的认定,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应当如何把握? (6)6.发行人没有或难以认定实际控制人的,发行人股东所持股票的锁定期如何安排? . 87.发行人租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房产或者商标、专利、主要技术来自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授权使用,中介机构核查应当注意哪些方面? (9)8.一些发行人在经营中存在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共同投资行为,发行人对此应当如何披露,中介机构核查应当重点关注哪些方面? (10)9.发行人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形成契约性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三类股东”的,对于相关信息的核查和披露有何要求? (11)10.部分投资机构在投资时约定有估值调整机制(对赌协议),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应当如何把握? (12)11.企业合并过程中,对于合并各方是否在同一控制权下的认定应当重点关注哪些内容?红筹企业如存在协议控制或类似特殊安排,在与合并报表编制相关的信息披露和核查方面有哪些要求? (12)12.发行人客户集中度较高,中介机构应当重点关注哪些方面? (14)13.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重要情形有哪些?中介机构应当如何进行核查? (15)14.发行人报告期存在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应当如何进行规范?中介机构核查应当重点关注哪些方面? (17)15.关于第三方回款,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应当重点关注哪些方面? (20)16.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情形的,应当如何把握? (22)1.发行人历史上存在工会、职工持股会持股或者自然人股东人数较多等情形的,发行人应当如何进行规范?中介机构应当如何进行核查?答:(一)工会及职工持股会持股的规范要求考虑到发行条件对发行人控股权权属清晰的要求,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职工持股会或工会持股情形的,应当予以清理。
IPO审核问答汇编
IPO审核问答汇编目录一、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 (1)问题1、持续经营时限计算 (1)问题2、工会、职工持股会及历史上自然人股东人数较多的核查要求 (1)问题3、锁定期安排 (2)问题4、申报前后引入新股东的相关要求 (2)问题5、对赌协议 (3)问题6、“三类股东”的核查及披露要求 (4)问题7、出资瑕疵 (4)问题8、发行人资产来自于上市公司 (5)问题9、股权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 (6)问题10、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7)问题11、重大违法行为的认定 (8)问题12、境外控制架构 (9)问题13、诉讼或仲裁 (9)问题14、资产完整性 (10)问题15、同业竞争 (11)问题16、关联交易 (12)问题17、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变化 (13)问题18、土地使用权 (13)问题19、环保问题的披露及核查要求 (14)问题20、发行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15)问题21、社保、公积金缴纳 (16)问题22、公众公司、H股公司或境外分拆、退市公司申请IPO的核查要求 (16)问题23、军工等涉秘业务企业信息披露豁免 (16)问题24、员工持股计划 (18)问题25、期权激励计划 (19)问题26、股份支付 (21)问题27、工程施工(合同资产)余额 (23)问题28、应收款项减值测试 (24)问题29、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减值 (25)问题30、税收优惠 (26)问题31、无形资产认定与客户关系 (27)问题32、委托加工业务 (28)问题33、影视行业收入及成本 (30)问题34、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 (31)问题35、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32)问题36、业务重组与主营业务重大变化 (34)问题37、经营业绩下滑 (35)问题38、客户集中 (37)问题39、投资收益占比 (38)问题40、持续经营能力 (39)问题41、财务内控 (40)问题42、现金交易 (43)问题43、第三方回款 (44)问题44、审计调整与差错更正 (46)问题45、引用第三方数据 (47)问题46、经销商模式 (47)问题47、劳务外包 (48)问题48、审阅报告 (49)问题49、过会后业绩下滑 (50)问题50、过会后招股说明书修订更新 (51)问题51、分红及转增股本 (52)问题52、整体变更时存在未弥补亏损 (53)问题53、信息系统核查 (54)问题54、资金流水核查 (56)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2019.3.3) (58)问题1、上市标准 (58)问题2、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59)问题3、重大违法行为 (61)问题4、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61)问题5、境外控制架构(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股权清晰) (62)问题6、最近2年内董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不利变化 (62)问题7、研发投入 (63)问题8、上市指标中市值要求 (64)问题9、科创板的定位 (64)问题10、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 (65)问题11、员工持股计划 (67)问题12、期权激励计划 (68)问题13、整体变更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69)问题14、研发支出资本化 (70)问题15、政府补助 (71)问题16、信息披露豁免 (72)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2019.3.24) (74)问题1、工会、职工持股会及历史上自然人股东人数较多 (74)问题2、申报前后新增股东 (75)问题3、出资或改制瑕疵 (76)问题4、发行人资产来自于上市公司 (77)问题5、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77)问题6、没有或难以认定实际控制人情形下的股份锁定 (79)问题7、发行人租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房产或商标、专利、主要技术来自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授权使用 (80)问题8、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共同投资 (80)问题9、“三类股东” (81)问题10、对赌协议 (82)问题1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82)问题12、客户集中 (84)问题13、持续经营能力 (85)问题14、财务内控不规范 (86)问题15、第三方回款 (88)问题16、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与会计差错更正 (90)四、科创板常见问题的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自查表 (91)一、科创板审核问答落实情况 (91)1-1、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披露要求: (91)1-2、重大违法行为【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2)1-3、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2)境外控制架构(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股权清晰)【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3)最近2年内董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不利变化【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4)1-6、研发投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94)1-7、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保荐机构】 (95)1-8、员工持股计划【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5)1-9、期权激励计划【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96)1-10、整体变更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6)1-11、研发支出资本化【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97)1-12、政府补助【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98)1-13、信息披露豁免【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 (98)1-14、工会、职工持股会及历史上自然人股东人数较多【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8)1-15、申报前后新增股东【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9)1-16、出资或改制瑕疵【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0)1-17、发行人资产来自于上市公司【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1)1-18、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1)1-19、没有或难以认定实际控制人情形下的股份锁定【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2)1-20、发行人租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房产或商标、专利、主要技术来自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授权使用【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3)1-21、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共同投资【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4)1-22、“三类股东”【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4)1-23、对赌协议【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5)1-24、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05)1-25、客户集中【保荐机构】 (106)1-26、持续经营能力【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07)1-27、财务内控不规范【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 (107)1-28、第三方回款【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08)1-29、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与会计差错更正【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09)二、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以及常见审核问题落实情况 (109)2-2、无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0)2-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权存在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仲裁等不确定性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0)2-4、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0)2-5、客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11)2-6、供应商【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11)2-7、引用第三方数据【保荐机构】 (112)2-8、劳务外包【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 (112)2-9、发行人使用或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划拨地、农用地、耕地、基本农田及其上建造的房产【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3)2-10、环保问题【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4)2-11、合作研发【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4)2-12、重要专利系继受取得或与他人共有【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5)2-13、经营资质及产品质量瑕疵【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5)2-14、安全事故【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6)2-15、生产模式主要采用外协加工【保荐机构】 (116)2-16、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取【保荐机构】 (117)2-17、技术先进性的客观依据【保荐机构】 (117)2-19、注销或转让重要关联方(含子公司)【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8)2-20、收入确认政策【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19)2-21、报告期收入波动较大【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19)2-22、境外销售收入金额较大或占比较高【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0)2-23、经销收入金额较大或占比较高【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0)2-24、毛利率波动较大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1)2-25、期间费用报告期内波动较大或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2)2-26、股份支付【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2)2-27、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3)2-28、存货【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4)2-29、在建工程余额或发生额较大【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4)2-30、固定资产闲置或失去使用价值【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4)2-31、商誉余额较大【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5)2-32、税收优惠到期或即将到期【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 (125)2-33、无形资产认定与客户关系【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6)2-34、建筑施工类企业存在大量已竣工并实际交付的工程项目余额【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6)2-35、委托加工业务【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7)2-36、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7)2-37、现金交易【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8)2-38、信息系统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9)2-39、资金流水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31)2-40、重大诉讼或仲裁【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32)2-41、发行人为新三板挂牌/摘牌公司、H 股或境外上市公司,或者涉及境外分拆、退市【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33)2-42、发行人存在曾经申报IPO但未成功上市的情形【保荐机构】 (134)2-43、重大事项提示【保荐机构】 (134)2-44、红筹企业【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35)2-45、境内上市公司分拆【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 (137)2-46、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39)2-47、科创板定位中的例外条款–其他领域【保荐机构】 (140)2-48、科创板定位中的例外条款–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保荐机构】 (140)五、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2020.6.12 (141)问题1、持续经营时限计算 (141)问题2、出资瑕疵 (142)问题3、资产完整性 (142)问题4、持续经营能力 (143)问题5、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144)问题6、发行人资产来自于上市公司 (144)问题7、客户集中 (145)问题8、最近2年内董事、高管管理人员的重大不利变化 (146)问题9、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147)问题 10、境外控制架构问题(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股权清晰) (149)问题11、工会、职工持股会及历史上自然人股东人数较多的核查要求 (149)问题12、申报前后引入新股东的相关要求 (150)问题13、对赌协议 (151)问题14、“三类股东” (152)问题15、信息披露豁免 (153)问题16、上市标准 (154)问题17、尚未在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适用上市标准中“营业收入快速增长” 如何把握? (154)问题18、没有或难以认定实际控制人情形下的股份锁定 (155)问题19、整体变更时存在未弥补亏损 (155)问题20、发行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156)问题21、信息披露豁免 (156)问题22、员工持股计划 (158)问题23、期权激励计划 (159)问题24、审阅报告 (161)问题25、财务内控不规范 (161)问题26、第三方回款 (163)问题27、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65)问题28、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与会计差错更正 (167)问题29、经销商模式 (168)问题30、劳务外包 (169)问题31、研发支出资本化 (170)问题32、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171)一、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1、持续经营时限计算描述:公司拟申请首发上市,应当如何计算持续经营起算时间等时限?答: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2019-03-24)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目录1.发行人历史上存在工会、职工持股会持股或者自然人股东人数较多等情形的,发行人应当如何进行规范?中介机构应当如何进行核查? (2)2.发行人申报前后新增股东的,应当如何进行核查和信息披露?股份锁定如何安排?33.发行人历史上存在出资瑕疵或者改制瑕疵的,中介机构核查应当重点关注哪些方面? (4)4.发行人的资产部分来自于上市公司,中介机构核查应当重点关注哪些方面? (5)5.关于实际控制人的认定,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应当如何把握? (6)6.发行人没有或难以认定实际控制人的,发行人股东所持股票的锁定期如何安排? (8)7.发行人租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房产或者商标、专利、主要技术来自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授权使用,中介机构核查应当注意哪些方面? (9)8.一些发行人在经营中存在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共同投资行为,发行人对此应当如何披露,中介机构核查应当重点关注哪些方面? (10)9.发行人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形成契约性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三类股东”的,对于相关信息的核查和披露有何要求? (11)10.部分投资机构在投资时约定有估值调整机制(对赌协议),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应当如何把握? (12)11.企业合并过程中,对于合并各方是否在同一控制权下的认定应当重点关注哪些内容?红筹企业如存在协议控制或类似特殊安排,在与合并报表编制相关的信息披露和核查方面有哪些要求? (12)12.发行人客户集中度较高,中介机构应当重点关注哪些方面? (14)13.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重要情形有哪些?中介机构应当如何进行核查? (15)14.发行人报告期存在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应当如何进行规范?中介机构核查应当重点关注哪些方面? (17)15.关于第三方回款,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应当重点关注哪些方面? (20)16.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情形的,应当如何把握? (22)1.发行人历史上存在工会、职工持股会持股或者自然人股东人数较多等情形的,发行人应当如何进行规范?中介机构应当如何进行核查?答:(一)工会及职工持股会持股的规范要求考虑到发行条件对发行人控股权权属清晰的要求,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职工持股会或工会持股情形的,应当予以清理。
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解读(下)1107
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解读(下)一、单选题(共1题,每题20分)1 . 科创板股票发行价格确定后()个工作日内,发行人应当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刊登招股说明书,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刊登提示性公告,告知投资者网上刊登的地址及获取文件的途径。
A.三B.四C.五D.六答案: C二、多选题1 . 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中,首轮审核问询后,存在下列哪些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收到发行人回复后十个工作日内可以继续提出审核问询?A.首轮审核问询后,发现新的需要问询事项B.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的回复未能有针对性地回答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提出的审核问询,或者交易所就其回复需要继续审核问询C.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仍未满足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要求D.交易所认为需要继续审核问询的其他情形答案: ABCD2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的咨询内容包括:A.交易所科创板的定位以及发行人是否具备科技创新属性、符合科创板定位B.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等相关规则的制定C.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与发行人业务和技术相关的问题D.国内外科技创新以及产业化应用的发展动态答案: ABCD三、判断题1 . 科创板股票发行人应当结合科创板定位,就是否符合相关行业范围、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较强成长性等事项,进行审慎评估。
答案:对2 . 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审核问询的回复中,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披露后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者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可以向交易所申请豁免披露。
答案: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1.发行条件规定“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拟申请首发上市,应当如何计算持续经营起算时间等时限?答: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如有限公司以经评估的净资产折股设立股份公司,视同新设股份公司,业绩不可连续计算。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最近1年”以12个月计,“最近2年”以24个月计,“最近3年”以36个月计。
2.发行条件规定“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历史上存在出资瑕疵或者改制瑕疵的,中介机构核查应当重点关注哪些方面?答: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应关注发行人是否存在股东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出资方式等存在瑕疵,或者发行人历史上涉及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存在瑕疵的情形。
(一)历史上存在出资瑕疵历史上存在出资瑕疵的,应当在申报前依法采取补救措施。
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应当对出资瑕疵事项的影响及发行人或相关股东是否因出资瑕疵受到过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及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发行人应当充分披露存在的出资瑕疵事项、采取的补救措施,以及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
(二)历史上存在改制瑕疵对于发行人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而来的或历史上存在挂靠集体组织经营的企业,若改制过程中法律依据不明确、相关程序存在瑕疵或与有关法律法规存在明显冲突,原则上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有权部门关于改制程序的合法性、是否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流失的意见。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不存在上述情况的,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应结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等,分析说明有关改制行为是否经有权机关批准、法律依据是否充分、履行的程序是否合法以及对发行人的影响等。
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相关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
科创板知识测评
科创板知识测评介绍科创板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一种特殊板块,旨在为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和更灵活的上市制度。
科创板于2019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重要一环。
本文将通过科创板知识测评的形式,对读者对科创板的了解程度进行评估。
问题1:科创板的定位是什么?科创板的定位是服务于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发展和上市需要。
与传统的主板市场相比,科创板具有更宽松的上市门槛、更灵活的上市制度和更优惠的政策支持,旨在为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机会,推动中国经济向科技驱动转型升级。
问题2:科创板的主要特点是什么?科创板的主要特点如下:1.注册制:科创板采用注册制,与传统主板市场的审批制相比,更加市场化,有利于提高市场效率和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2.宽松的上市门槛:科创板的上市门槛相对较低,对于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可以更容易地实现上市。
3.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科创板对普通投资者的适当性要求较高,使投资者能够更好地理解科创板风险和投资特点。
4.市场化的定价机制:科创板引入市场化的定价机制,通过注册会员的竞价方式确定股票的发行价格。
5.风险警示机制:科创板设立了风险警示机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问题3:科创板的影响是什么?1.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科创板为科技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融资渠道和更灵活的上市制度,对科技创新的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2.促进产业升级:科创板的推出可以帮助推动中国经济向科技驱动转型升级,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创新发展。
3.吸引境内外投资:科创板的发展吸引了大量的境内外投资者对中国科技创新企业的关注和投资,有助于提升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影响力。
4.优化市场结构:科创板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板块,可以帮助优化市场结构,提高市场的运行效率和投资者的参与度。
问题4:科创板的运行机制是怎样的?科创板的运行机制主要包括以下环节:1.企业申请与审核:科创板的企业首先需要向证券监管部门提交申请,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进行审批。
上交所发布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上交所发布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全文如下答:为增强科创板的包容性,《上市规则》以市值为中心,结合净利润、营业收入、研发投入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设置了多套上市标准。
其中,第 2.1.2 条规定了通用上市标准,第 2.1.3 条规定了红筹企业适用的上市标准,第 2.1.4 条规定了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适用的上市标准。
(一)发行人应当选择一项具体上市标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上市审核规则》)相关规定,发行人申请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应当在相关申请文件中明确说明所选择的一项具体上市标准,即《上市规则》第 2.1.2 条中规定的五项标准之一。
红筹企业应选择第 2.1.3 条规定的标准之一。
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应选择第 2.1.4 条规定的标准之一。
发行人应当结合自身财务状况、公司治理特点、发展阶段以及上市后的持续监管要求等因素,审慎选择适当的上市标准。
保荐机构应当为发行人选择适当的上市标准提供专业指导,审慎推荐,并在上市保荐书中就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逐项说明适用理由,其中对预计市值指标,应当结合发行人报告期外部股权融资情况、可比公司在境内外市场的估值情况等进行说明。
(二)发行人申请上市标准变更的处理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召开审议会议前,发行人因更新财务报告等情形导致不再符合申报时选定的上市标准,需要变更为其他标准的,应当及时向本所提出申请,说明原因并更新相关文件;不再符合任何一项上市标准的,可以撤回发行上市申请。
保荐机构应当核查发行人变更上市标准的理由是否充分,就发行人新选择的上市标准逐项说明适用理由,并就发行人是否符合上市条件重新发表明确意见。
答:(一)发行人信息披露要求1.原因分析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发行人,应结合行业特点分析并披露该等情形的成因,如:产品仍处研发阶段,未形成实际销售;产品尚处于推广阶段,未取得客户广泛认同;产品与同行业公司相比技术含量或品质仍有差距,未产生竞争优势;产品产销量较小,单位成本较高或期间费用率较高,尚未体现规模效应;产品已趋于成熟并在报告期内实现盈利,但由于前期亏损较多,导致最近一期仍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其他原因。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1.科创板是什么?科创板是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的技术创新板块,旨在支持创新型科技企业融资发展,助力中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2.科创板发行审核有什么特点?科创板发行审核具有高度的市场化、专业化和透明化特点,审核标准较为严格,要求符合一定的科技创新性、成长性、盈利能力等要求。
同时,审核周期相对较短,企业需要提供充分的信息公开披露,保证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3.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流程是怎样的?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流程大体上分为提交材料初审、现场审核、信息反馈、审核委员会决策等几个环节。
企业需要首先根据上交所的审核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初审。
初审通过后,现场审核人员会进行实地考察,并就审核材料以及企业的业务、管理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收集现场情况证明材料,调查梳理审核事项,并通过信息反馈告知企业情况。
审核委员会根据材料和现场审核的情况,就企业是否获准上市做出最终决定。
4.企业在申请科创板上市前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在申请科创板上市前,企业需要注意一些关键问题。
首先,企业需要准确查明自身的定位和定位性质,判断自己能否符合上市审核的要求。
其次,企业应关注自身发展情况,衡量自己是否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潜力。
最后,企业需要密切关注市场变化,控制好资金风险,保证科创板上市后的发展具有较大的稳定性和持久性。
企业上科创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具体来说,企业需要证明自己具有科技创新和成长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研发技术优势,稳定盈利能力和较高的成长潜力等特征。
此外,企业还需要符合上市审核要求,包括实名注册、稳定股权结构、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
6.科创板上市有哪些优点?科创板上市相对传统IPO有以下优点:首先,科创板可为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更加灵活的融资渠道和更加优惠的融资成本;其次,科创板市场的投资者主要以机构投资者为主,更具有专业性和长期性;最后,科创板的信息披露规范、质量和时效性都更高,极大提高了市场透明度和投资者的风险意识。
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解读下
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解读(下)
返回上一级
单选题(共2题,每题20分)
1 . 科创板股票发行人因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而向交易所申请豁免披露
时,以下哪项不是必须符合的要求?
∙ A.建立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内部审核程序,审慎认定信息豁免披露事项
∙ B.发行人的董事长应当在豁免申请文件中签字确认
∙ C.豁免披露的信息尚未泄漏
∙ D.国家主管部门的认定文件
我的答案: D
2 . 如科创板股票发行人在首发申报前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遵循“闭环原则”,
即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转让股份,并承诺自上市之日起至少()个月的锁定期,则在计算公司股东人数时,不予穿透计算。
∙ A.12
∙ B.24
∙ C.36
∙ D.48
我的答案: C
多选题(共2题,每题20分)
1 . 对于部分申请科创板上市企业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
情形,以下哪些信息披露方面的特别要求适用于此种情况?
∙ A.结合行业特点分析并披露该等情形的成因
∙ B.对公司现金流、业务拓展、人才吸引等方面尤其是持续经营的影响进行披露∙ C.尚未盈利的应披露是否可实现盈利的前瞻性信息,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应分析披露在上市后的变动趋势
∙ D.对一定期间无法盈利、无法分配利润、研发失败、产品或服务无法得到认同等风险进行提示
∙ E.应当披露依法落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定的各项措施
我的答案: ABCDE
2 . 科创板股票发行人在首发申报前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关于发行人所应符合
的原则性要求正确的有()。
∙ A.依法履行决策程序,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不得强制实施。
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解读(上)100分
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解读(上)
返回上一级
单选题(共1题,每题20分)
1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申请股票首次发行上市的,交易所自受理发
行上市申请文件之日起()个月内出具同意发行上市的审核意见或者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的决定,但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回复交易所审核问询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 A.一
∙ B.二
∙ C.三
∙ D.四
我的答案:C
多选题(共2题,每题20分)
1 . 以下哪些属于科创板试点注册制主要制度创新?
∙ A.精简优化发行条件
∙ B.建立市场化的发行承销机制
∙ C.落实中介机构责任
∙ D.完善持续披露、减持、退市等持续监管制度
我的答案:ABCD
2 .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科创板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是否达到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主要从以下哪些角
度进行考虑?
∙ A.充分全面
∙ B.一致
∙ C.可理解
∙ D.简单易操作
我的答案:ABC
判断题(共2题,每题20分)
1 . 申请股票在科创板首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
的时间总计不超过三个月。
对错
我的答案:对
2 . 科创板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被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交易所将终止审核。
对错
我的答案:对。
50条、科创板审核问答与51条的差异分析-汇总
股股东、实际
用途、对发行人的重要程度、未
控制人房产或
投入发行人的原因、租赁或授权
者商标、专利、
使用费用的公允性、是否能确保
主要技术来自 6 于控股股东、 原则构成首发上市法律障碍。
实际控制人的
发行人长期使用、今后的处置方 中介机构应当充分核查论证,并就是否符合发行条件
案等,充分论证该等情况是否对 审慎发表意见。
东
股东无增加一期审计要求。
申报前须增加一期审计。
发行人历史上
存在国有企
4 业、集体企业 省级人民政府
有权部门
同 50 条相关要求保持一致。
改制瑕疵的确
认机构
要求发行人的股5 控制人,股东 未涉及 所持股份的锁
定期
持股份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直至锁定股份的总 数不低于发行前 A 股股份总数的 51%。 例外:①员工持股计划;②持股 5%以下的股东;③非 发行人第一大股东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股 东。其中,“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股东”是指 符合《私募基金监管问答——关于首发企业中创业投
认文件政府部门为省级人民政
非
府。
财
对于控股股东设立在国际避税地
区且持股层次复杂的,要求中介
务
机构对其设置此类架构的理由、 对于控股股东设立在境外且持股层次复杂的,保荐机
部
持股的真实性、是否存在委托持 构和发行人律师应当对发行人设置此类架构的原因、
股、信托持股、是否有各种影响 合法性及合理性、持股的真实性、是否存在委托持股、
人利益的行为。(四)如公司共同投资方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中介机构应核查说明公司是否
符合《公司法》第 148 条规定,即董事、高级管理人
上交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上交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近年来,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科技创新企业逐渐成为市场的焦点。
为了促进科技创新的发展,上交所推出了科创板,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融资渠道。
然而,科创板的发行上市审核对企业来说是一项重要的考验。
下面是一些关于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的常见问题和答案。
问: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的主要目标是什么?答: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的主要目标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促进科技创新企业的健康发展。
问: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的标准有哪些?答: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的标准主要包括:公司的创新性、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发展前景、财务状况等。
同时,还需要满足一些定量指标,比如公司的净利润、营业收入等。
问: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的流程是怎样的?答: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的流程主要包括:申请材料的准备、初审、现场审核、反馈意见、二次答辩、证监会审核等环节。
审核流程相对严格,需要企业充分准备,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问: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的时间周期是多久?答: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的时间周期相对较短,一般为6个月左右。
但具体时间还需根据企业的情况和审核流程的进展情况而定。
问: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的费用是多少?答: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的费用相对较高,包括申请费、初审费、上市辅导费等。
具体费用标准根据企业的情况和审核流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问: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的风险有哪些?答: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的风险主要包括:审核不通过的风险、审核过程中的信息披露风险、市场风险等。
企业需要提前做好风险评估,合理规划和安排。
问: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后,公司还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答: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后,公司还需要做好上市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相关制度和规定、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等。
问: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的成功案例有哪些?答: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的成功案例有很多,比如上海微芯生物、歌尔股份、华兴源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