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doc
房地产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房地产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房地产建设用地成为各大开发商追逐的目标。
然而,由于土地资源有限,开发商往往需要通过转让土地使用权来满足其建设需求。
本文将就房地产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这一话题展开论述,探讨其概念、程序和相关问题。
一、概念房地产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简称土地转让,是指出让方将其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受让方,让受让方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在该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和建设。
在中国,土地转让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合同进行规范和约束。
二、土地转让的程序1. 转让方准备工作在开始土地转让程序之前,转让方需要进行一系列准备工作。
首先,要了解所拥有土地的性质、规划用途和使用期限等信息。
其次,要评估土地的价值,并确定转让的方式和条件。
最后,要办理相关手续,如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和相关许可证明等。
2. 转让方和受让方洽谈转让方和受让方进行洽谈,商定土地转让的具体事项。
这包括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面积、价格、转让方式、支付方式和转让条件等。
在洽谈过程中,双方需要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达成共识。
3. 编制土地转让合同转让方和受让方根据洽谈结果编制土地转让合同。
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条件、转让价格、付款方式、使用期限、违约责任等。
合同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 审批和备案土地转让合同需要经过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批和备案才能生效。
审批过程中,管理部门会对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核,确保合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备案完成后,土地转让手续正式办理完毕。
三、相关问题1.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有效期限是多长?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有效期限根据土地的用途和相关政策而定。
通常,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的有效期限为50年,工业用地的有效期限为70年。
在有效期限内,受让方可以享有相应的权益。
2. 转让方可以随意转让土地使用权吗?转让方不可以随意转让土地使用权,需要经过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约束。
民法——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在国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表面或其上下进行建筑,并且,保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物设施所有权的用益物权,《民法典》在第二编:“物权编”,第三编:“用益物权编”中,第十二章使用“建设用地使用权”这一用语►一、概念建设用地使用权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使用权:是指使用人根据法律规定的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
《民法典》第344条,规定了“国有土地上三万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概念建筑用地使用权,具有传统民法地上权的性质。
1、此类土地使用权的使用目的,在于使用土地建筑房屋、其他建筑物、地上地下设施、城市绿化等;2、除全民所有制单位外,此类土地使用权的使用人对其在土地上建筑的房屋、其他建筑物、地上地下设施及栽植的花木等享有所有权;3、此类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出租、抵押,也与地上权相同。
(二)性质《民法典》第345条,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适用于“分层设立”的规定。
1、我国《民法典》第345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地表、地上或地下,分别设立。
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
”2、许多学者认为,就《民法典》立法本意而言,其仍然沿袭了大陆法系的立法模式,采取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包含“空间权”的做法。
建筑用地使用权,包括了对地上、地下以及空间的权利,空间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范围,归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利用。
3、实际上,《民法典》虽然将空间权置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部分规定,但采用“分别设立”的提法。
分别设立,是指地上、地下的空间权可以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分离而设立。
这就意味着,空间利用人可以与国家土地管理部门达成利用空间的协议,通过登记设立单独的空间利用权。
所以,《民法典》第345条实际上,承认了“空间权”可以成为独立的物权。
(四)取得1、方式与步骤(1)方式《民法典》第347条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建设用地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为了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地方政府通过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方式,将土地转让给投资者并获取相应的利益。
本文将从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定义、程序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定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地方政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土地管理的相关规定,将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的行为。
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需支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程序1. 准备阶段:地方政府根据城市规划和发展需要确定出让土地的位置、用途、面积等,并制定相关出让政策和规定。
2. 出让公告:地方政府发布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公告要包括出让土地的基本信息、出让方式、出让条件和程序等。
3. 投标报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报名,需要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和投标保证金。
4. 投标评审:地方政府组织专家对投标方案进行评审,选择中标人并确定出让结果。
5. 签订合同:中标人需与地方政府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支付方式、使用期限等。
6. 缴纳土地出让金: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7. 履行合同: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开始进行建设,并履行相关的规定和义务。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注意事项1. 法律合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投资者应了解相关的政策和规定,并遵守相关法律。
2. 出让条件:投资者在报名前要对出让公告中的出让条件进行充分了解,确保符合条件并有相应的资金和能力进行开发。
3. 投标方案:投资者在准备投标方案时,要根据土地的位置、用途等因素制定出合适的开发规划,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4. 合同签订:投资者在签订合同前要认真审读合同内容,确保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并与地方政府就合同中的条款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
建设用地使用权名词解释
建设用地使用权名词解释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将土地划归给当事人,让其在一定时间内以一定方式使用、支配和收益土地的一种权益。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现,解决了国家所有制和个体私有制之间的矛盾,有利于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最大化效益。
本文将从历史背景、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权获取与转让等方面进行详细解释。
一、历史背景拥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最早源于中国的土地制度改革。
在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正经历着改革开放的时期,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解决土地资源分配和利用中存在的矛盾,国家开始试行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
这种制度以“国有土地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的原则,确保了土地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二、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具体规定主要体现在《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中。
其中,《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性质、获取条件、使用方式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
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则进一步明确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转让和继承等方面的规定,为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使用权获取与转让对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获取,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出让,个人或企事业单位向政府购买土地使用权。
二是通过划拨,政府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个人或企事业单位。
不同的获取方式有不同的程序和条件,但都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政策和计划。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指土地所有权人将自己所拥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或有偿转让给他人。
在进行转让时,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政府部门的审批程序。
转让的方式可以是出租、转包、抵押或继承等形式,但需符合土地使用政策和计划,并保证土地利用的合理性和实际需要。
四、使用权权利与义务作为使用权人,其拥有使用、支配和收益土地的权利,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与土地使用权相关的开发、建设和经营活动,并享有相应的收益。
同时,使用权人也应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按时缴纳土地使用费、遵守土地使用规划、保护土地资源等。
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依法通过出让、划拨等形式将土地使用权授予单位和个人在一定时限内使用、经营的权利。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使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具有一定的限制和条件。
本文将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定义、产生、转让、限制等多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定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依法将土地所有权的一项经济价值权利划归单位和个人使用、经营的权利。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是在对国土资源进行保护的前提下,为了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满足城乡建设需要而设立的一种特殊权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产生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产生主要有出让和划拨两种方式。
出让是指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或授权的地方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将国有土地以公开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出售给单位和个人,使其获得土地使用权。
划拨是指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或授权的地方土地管理部门将国有土地以合同、协议等形式划转给需要用地的单位或者个人,使其获得土地使用权。
划拨是一种免费方式,但在实际实施中可能会有一定程度的限制和条件。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进行转让。
转让的方式主要有转让合同和土地使用权抵押。
转让合同是指土地使用权的使用人将其使用权通过出售、赠与等方式转让给他人。
转让合同应当经过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或授权的地方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转让合同一旦签订生效,使用权即转移给受让人。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土地使用权的使用人将其使用权作为债权人对债务人提供的担保物品进行抵押。
在抵押合同生效后,抵押权人可以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通过司法程序获得对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权。
四、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限制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使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存在一定的限制和条件。
首先,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用于规定的土地用途,需要严格遵守土地规划和用地计划的要求。
在使用过程中,必须确保土地的利用效益、资源的合理利用等。
其次,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定时限内有效,到期后需要进行续期或者重新申请使用。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对建设用地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为了一种常见的方式。
本文将就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定义、程序、标准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定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以竞争性的方式,将其拥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符合一定条件的申请人。
出让的方式通常采取拍卖、招标等形式,以确保公平竞争和资源的最优配置。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程序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土地供应计划的制定:政府部门会根据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确定需要供应的建设用地规模和区域,制定土地供应计划。
2. 公告与报名:政府发布关于建设用地的公告,同时征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报名,并收取一定的报名费用。
3. 评审与资格审查:政府根据报名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评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确定具体的参与竞争的人员名单。
4. 竞争性出让:采取拍卖、招标等形式进行竞争性出让,以确定建设用地的最终受让人。
出让的标准通常包括出让价格、土地利用要求等。
5. 签订合同:在确定最终受让人后,政府与受让人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义务以及使用期限等。
6. 使用与管理:受让人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土地出让金,并按照要求进行规划、开发和经营管理,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标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标准是政府经过综合评估和定价后确定的。
常见的标准包括:1. 出让价格:政府根据土地市场行情、用途、地段等因素确定出让价格,以确保资源的合理定价和最大限度的社会效益。
2. 土地利用要求:政府对建设用地的用途、规模、产业支持等进行明确规定,以促进城市的规划和可持续发展。
3. 环境保护要求:政府对建设用地的环境保护要求进行规定,以确保土地的安全、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四、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存在的问题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虽然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和促进城市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1. 市场竞争不充分: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掌握权的集中,导致市场竞争程度不够,容易出现垄断和不公平现象。
建设用地出让及注意事项
建设用地出让及注意事项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建设用地的需求不断增加。
建设用地出让是指政府将土地使用权由国有转让给开发商或企事业单位的一种方式。
本文将就建设用地出让的一般流程以及相关注意事项进行论述。
一、建设用地出让的一般流程1. 项目立项建设用地出让的第一步是项目立项,包括项目的规划和设计,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 出让方式确定根据项目性质和市场情况,政府部门会确定合适的出让方式,例如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或协议出让等。
3. 出让条件公告政府部门会向社会公布相关出让条件,包括土地性质、面积、价格等信息,并公开招标或邀请竞争性谈判的参与者投标。
4. 投标申请有意向参与建设用地出让的开发商或企事业单位需按照要求提交投标申请,包括申请书、资质证明、投标保证金等材料。
5. 评审与决定政府部门将对投标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估各投标方的资质和综合实力,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6. 签订合同中标单位与政府部门签订建设用地出让合同,明确土地使用权的期限、用途、价格等事项。
7. 付款与办理手续中标单位需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缴纳土地出让金,并办理相关手续,完成土地使用权的过户手续。
二、建设用地出让的注意事项1. 合法性与合规性在进行建设用地出让时,政府部门应确保出让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竞标方,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2. 用途限制与规划要求政府在出让建设用地时,会明确土地的用途限制和规划要求,开发商或企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开发建设,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
3. 出让条件与标准政府在确定出让条件与标准时应明确,包括土地面积、土地价格、付款方式等内容,确保信息透明、公开。
4. 投标申请的资格要求开发商或企事业单位在申请投标时需满足一定的资格要求,如注册资本、开发经验、资质证明等,确保参与者的综合实力。
5. 中标单位的履约能力政府应评估中标单位的履约能力,确保中标单位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完成建设任务。
土地法中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土地法中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在土地法中,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根据法律规定,将土地出让给使用人使用、收益、处置的权利。
本文将就土地法中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进行讨论。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来源按照土地法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获得:1. 国有土地出让:国有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国家可以将土地出让给使用人使用、收益、处置,使用人获得的权利即为建设用地使用权。
2. 出资建设:土地使用人可以出资建设,获得土地使用权。
3. 国有土地上原有建筑物的使用权:在国有土地上已经存在建筑物的,可以获得对该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使用权。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土地法中规定了以下几种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1. 出让:国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出让。
出让的方式一般为拍卖、招标或协议出让等。
2. 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通过买卖等方式进行转让。
买卖合同应当包含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内容、价格、转让条件等。
3. 继承: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因继承而转让。
继承人在继承时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成为土地使用人。
4. 资产的合并、分割、置换等:在资产重组、企事业单位改制、土地整理等情况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合并、分割或置换等方式进行转让。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限制和终止在土地法中,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和终止条件的约束。
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期限: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一般为40年。
可以根据需要,在特殊情况下延长使用期限。
到期后,如果需要继续使用该土地,需要重新办理手续。
2. 用途限制:建设用地使用权必须按照土地规划用途进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3. 监管和处罚:国家对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监管,对违法使用土地、不履行规划要求等行为进行处罚。
4. 终止条件: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以下情况下终止:期限届满、被法院判决终止、不履行合同约定或规划要求等。
四、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法律保护在土地法中,建设用地使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并享有一定的权益。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使用者的合同,用于建设房屋、厂房、商业用地等用地项目。
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是指国家将土地的全部或部分权益出让给使用者,包括土地使用权、收益权等。
以下是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的详细解析: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出让方式:一般有招拍挂、协议出让等多种方式。
招拍挂指通过竞拍等形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则是双方协商确定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3.土地用途:指土地使用权的利用目的,如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等。
4.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在中国大陆地区一般为50年。
5.出让价格: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根据土地出让项目的地理位置、用途、市场需求等因素进行合理定价。
6.宗地位置、面积及界址:明确土地使用权的具体位置、面积及边界的具体标示。
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是指国家以出让方式将土地的全部或部分权益出让给使用者的合同,用途广泛,例如用于农田流转、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场馆建设等。
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出让条件: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条件类似,包括批准文件、受让方资质要求等。
2.出让方式:可以是通过公开招标、协议出让等形式。
3.土地用途:受让方需明确土地用途,如农田流转、场馆建设等。
4.使用年限: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一般较灵活,使用年限可以根据具体项目进行协商确定,通常为10年以上。
5.出让价格:根据土地资源价值、市场需求、土地用途等因素进行调整。
6.其他条款:如土地流转价格调整、租赁租金、土地权益转移等。
总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是土地出让与使用的具体形式,其主要区别在于使用年限及具体用途的不同。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义务,确保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和合法使用。
同时,合同的签订也是土地资源合理配置的一项重要手段,能够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益的最大化。
什么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什么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什么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法律常识:国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和军事设施用地等所有权为国家的土地。
开发商是通过交纳土地出让金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而这种土地一般是住宅用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二、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限有哪些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指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中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者。
由于中国法律禁止土地买卖,国家土地所有权一般不能流转,因而国家对国有土地的处分权主要是对土地使用权而言,划拨、出让或者确认、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权利,都可以理解为对土地的一种处分。
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因此,国家土地所有权中的处分权有一部分也可以有限制的由土地使用者来行使。
在农村,农民使用国有土地和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除了在法律概念上不同外,其他方面已没有本质的区别。
国家在收回农民长期使用的国有土地时也要给以适当补偿。
依法有偿受让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为一种完整意义上的财产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赠与、继承、抵押,与一般通过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同的是“有偿”、“有期”,这是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对使用权进行的一种限制,是实现土地所有权的一种措施。
一、《土地法》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规定: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第四章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物权变动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与转让的联系、 区别
联系: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以建设用 地使用权的出让为前提和基础。建设用地 使用权的出让合同内容是建设用地使用权 转让的一部分而对其产生效力。
2、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特征 (1)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行为是一种物权创设行
为
(2)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主体的垄断性 (3)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主体的广泛性 (4)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客体是国有土地使用权 (5)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行为属要式法律行为 (6)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是有偿、有期限的出让 (7)土地使用权出让不包括地下资源、埋藏物和
(二)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性质
(1)国家机关、军事机关等公法人享有的划拨 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未分离出去的所有 权的使用权能。
(2)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私法人、自然人 或其他组织享有的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 属于与所有权相分离的一项相对独立的用 益物权。
二、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范围和程序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
行补偿的义务
案例
2000年3月,某公司经土地管理部门 批准,征用了市郊区菜地7亩用以扩建。 2000年10月,批准用地的文件下达,某公 司如数缴纳了征地费用,相关手续也相继 办齐。此后,直至2003年6月,商贸公司既 未动工建设,也不许被征地单位恢复种植。 问:
( 1)某公司的行为属什么性质?
( 2)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该公司的行为 应该如何处理?
3、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建设项目范围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的规定, 国家机关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 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 交通、水利项目用地以及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其他建设用地,可以由政府划拨外, 其他的建设项目都采用出让的方式取得。
出让、划拨国有建设用地有何不同
出让、划拨国有建设用地有何不同?国有建设用地主要有出让、划拨两种取得方式,不同方式会影响土地使用者如何使用土地、就该土地如何获得收益等等。
那么出让、划拨国有建设用地有哪些不同?今天就出让、划拨国有建设用地在设立方式、取得有偿性、使用年限、土地建设项目、取得方式方面作区别介绍。
1.能否约定设立不同通过出让方式签订出让合同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属于民事行为,可以由出让合同双方约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划拨,由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职权依法决定,属于行政行为,不允许双方约定。
2.是否有偿取得不同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需要受让方向国家交付出让金;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无偿的,使用人无需支付出让金。
虽然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的也需要缴纳安置、补偿等费用,但是这些费用不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对价,而是对被征收人即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人或原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损失和重新安置的补偿。
3.具体使用年限不同以出让方式有偿取得建设用地都有一定的使用年限。
最高年限由土地的使用用途来确定。
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划拨方式没有期限的限制。
4.土地的建设项目不同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具有营利性、私利性。
而划拨方式只适用公益事业或者国家重点工程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国家机关用地和建设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5.取得方式不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协议、招标、拍卖。
协议属于双方协商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属于公开竞价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
而划拨方式最基本的特征是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出让、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以上内容都了解吗?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建设用地出让规定建设用地出让条件和出让金的建设用地出让范本
建设用地出让规定建设用地出让条件和出让金的建设用地出让范本一、前言建设用地出让是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建设单位或使用者进行开发建设的行为。
为规范建设用地出让行为,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社会利益的最大化,制定建设用地出让规定成为必要措施。
本文将重点探讨建设用地出让条件和出让金的相关规定,并提供建设用地出让范本。
二、建设用地出让条件1.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单位在申请建设用地出让前,应提交完备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的经济、技术、社会等方面的评估,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持续发展。
2. 建设方案建设单位需提交详细的建设方案,包括工程总体规划、设计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以确保项目建设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3. 资质要求建设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申请时提供相关资质文件,以确保其具备进行建设活动的能力和信誉。
4. 土地利用计划建设单位的项目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规划的实施。
5. 城市规划要求建设单位在申请建设用地出让时应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包括建筑物高度、密度、布局等,以确保城市的整体形象和规划目标的实现。
三、出让金的确定1. 出让金计算方式出让金的计算方式根据具体的土地出让政策和市场需求进行确定,一般采用土地面积乘以土地出让价格的方法,并根据不同地段和用途的土地给予差异化的定价。
2. 出让金支付方式出让金的支付方式可分为一次性支付和分期支付两种形式。
一次性支付适用于规模较小的项目,分期支付适用于规模较大的项目,分多次支付,确保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金需求。
3. 出让金用途出让金应用于国有土地资源的保护、整治和开发利用,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相关领域,确保出让金的合理使用和最大化效益。
四、建设用地出让范本(以下仅为建设用地出让范本的一部分,具体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建设用地出让合同范本】甲方:(出让方名称)乙方:(受让方名称)一、出让用地基本情况1. 出让土地的位置:(详细地址)2. 出让土地的面积:(单位:平方米)3. 出让土地的用途:(例如商业、住宅、工业等)4. 出让土地的出让方式:(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5. 出让土地的出让金金额:(单位:人民币)二、各方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详细列出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例如保证出让土地的合法性和产权清晰等)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详细列出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例如按时足额支付出让金等)三、违约责任1. 甲方违约责任:(详细列出甲方违约责任的情况及相应的违约责任)2. 乙方违约责任:(详细列出乙方违约责任的情况及相应的违约责任)四、争议解决1. 本合同的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建设用地出让
建设用地出让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建设用地的需求逐渐增长。
建设用地的出让成为了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的重要环节。
本文旨在探讨建设用地出让的概念、流程、条件以及相关问题,以期对我国建设用地出让政策的完善和实施提供参考。
一、建设用地出让的概念建设用地出让是指政府将使用权授予土地使用单位或个人,以供投资者进行房地产开发、工业建设等目的的活动。
出让的土地通常是由政府通过拍卖、招标等方式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出售或租赁,以获取建设用地的资金。
二、建设用地出让的流程建设用地出让的流程通常包括土地出让预告、报名、资格审查、投标或拍卖、合同签订等环节。
1. 土地出让预告政府部门发布土地出让预告,公示土地用途、面积、位置等信息,为意向开发商提供参考。
2. 报名意向开发商根据土地出让预告的要求,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报名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报名保证金。
3. 资格审查政府部门对报名的开发商进行资格审查,包括查看其企业资质、财务状况等,并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开发商。
4. 投标或拍卖符合条件的开发商参与投标或拍卖环节,提交投标或拍卖文件,并缴纳投标或竞拍保证金。
根据规定的评标或竞拍规则,选定最终的中标人或竞拍人。
5. 合同签订最终确定的中标人或竞拍人和政府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土地使用条件、土地价格、使用期限等内容。
三、建设用地出让的条件建设用地出让的条件一般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性质、土地用途等。
1. 土地利用规划建设用地出让必须符合国家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即所出让土地的用途、面积必须与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相一致。
2. 土地性质建设用地出让通常是指国有土地的出让,因此,投资者必须具备与国有土地出让有关的资质和申请条件。
对外资企业的土地出让还需要特别审批。
3. 土地用途建设用地的出让还需要符合土地用途规划的要求,如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等。
四、建设用地出让的问题与对策建设用地出让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进行改进。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一、引言建设用地是指国家依法划拨给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进行建设和开发利用的土地。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是指依法将建设用地使用权从一个使用权人转让给另一个使用权人的行为。
本文将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权利义务、手续及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论述。
二、转让方的权利义务1. 转让方的权利转让方有权将其拥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以获得经济利益。
转让方可以根据市场行情确定转让的价格,并与受让方进行协商确定转让标的、转让条件等。
2. 转让方的义务转让方在进行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时需要履行以下义务:(1)依法获得原始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确保该使用权处于有效期内;(2)对转让标的的内容、权属状况、限制条件等进行真实、准确的说明;(3)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办理转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税费负担;(4)保证转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存在抵押、查封、保全等权利限制;(5)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并移交相关使用权证书等。
三、受让方的权利义务1. 受让方的权利受让方在取得转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后,享有以下权利:(1)在法定期限内使用转让的建设用地;(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合法的建设和开发利用;(3)依法享有土地的收益权,并承担相应的税费负担。
2. 受让方的义务受让方在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需要履行以下义务:(1)按照建设用地规划和用途规定进行合法的建设和开发利用;(2)依法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相关费用;(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环保责任,确保合理使用土地资源。
四、转让手续及注意事项1. 转让手续(1)签订转让协议: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确定转让事项,并签订合同书;(2)缴纳税费:受让方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税等相关费用;(3)办理过户手续:依法进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过户手续,包括相关证明文件的办理、权利证书的转移等。
2. 注意事项(1)转让方应查验受让方的资质及资信情况,确保受让方有能力履行相应义务;(2)转让方应咨询专业律师或土地管理部门,确保转让手续合法、合规;(3)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应妥善保管好土地权属证书及相关文件,确保其安全性。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出让或者划拨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社会主体,供其建设、经营、使用的一种权利。
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中,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备受关注。
建设用地的出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资源配置的重要方式之一,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推动城市建设起到重要作用。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意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通过市场竞价,可以保证土地的投资效益最大化。
合理的土地出让价格可以激发土地使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土地开发与建设,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主要有招拍挂、拍卖和协议出让等形式。
这些方式各有特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采用。
在选择出让方式时,应综合考虑土地市场的需求、土地资源的特点以及政府的管理要求,确保土地出让的公平、公正和合理。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程序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程序一般包括土地出让公告、拍卖或谈判、合同签订、土地价款支付等环节。
在整个过程中,政府部门应严格依法进行,确保程序的公开透明。
同时,在出让合同中应明确土地用途、用地条件、开发建设标准等,避免因土地出让合同不明晰而引发的纠纷。
四、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限制和保护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受到一定的限制和保护。
首先,土地出让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能超越法律的限度进行。
其次,土地出让应考虑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不得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平衡。
此外,还需要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流转权益,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问题与对策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土地出让价格过高、土地出让合同不规范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加强对土地出让的监管,提高土地出让合同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六、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案例中国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案例数不胜数。
例如,在某城市的经济开发区,政府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出让了一块土地,并明确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条款相关法律规定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条款相关法律规定一、引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国家供应建设用地的所有权人(出让方)将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出让给土地需求方(受让方)的一种合同关系。
为确保出让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法律对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了规定。
本文将对这些法律规定进行简要介绍。
二、法律依据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
2.1 土地管理法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包括主要内容:1.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范围和用途;2.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期限;3.出让的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价格;4.出让土地应该及时履行的其他义务。
2.2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与土地使用权人或有关部门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进行开发,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三、主要条款3.1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范围和用途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范围和用途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重要条款之一。
根据法律规定,出让方应当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范围和用途,受让方在合同期限内必须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3.2 土地使用权期限土地使用权期限是指出让方授予受让方使用土地的时间段。
根据法律规定,出让方在出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当明确约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并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3.3 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价格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价格是指受让方向出让方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费用。
根据法律规定,出让方应当依法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价格,并在合同中明确。
3.4 其他义务除了上述主要条款外,法律还要求出让方在合同中明确其他应当及时履行的义务。
这些义务可能包括土地整理、开发、建设等方面的要求,出让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这些义务。
四、合同效力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国家土地供应的重要方式之一,合同的效力直接关系到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合同法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1. 什么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在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划和管理,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行政划拨或出让,由土地使用者建设或经营,以达到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和利益。
其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或集体授予单位或个人在一定时期内占有、使用和管理土地的行为权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是指国家或代表国家管理土地资源的机构向社会公开出售供建设用的土地使用权。
这项活动旨在实现有效的土地资源配置,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发展。
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目的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土地管理的一种形式,有助于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目的。
2.1 确定土地价值正常的市场活动会确立土地的市场价值。
通过公开拍卖和竞价等方式进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可以反映土地在市场上的实际价值。
2.2 提高使用效率公开拍卖和竞价等方式进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应用市场的力量让最有潜力和能力的企业或个人,用更好的方式使用土地。
东北师范大学黄琦等在研究中指出,土地出让定价的滞后性,会影响土地的利用效率,因为只有通过市场化的土地出让,才能促进土地的高效利用。
2.3 监管土地供需公开拍卖和竞价等方式进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通过政府和社会,了解市场对土地的需求,以便做出更明智的决策。
2.4 改善土地供应结构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助于优化土地的供应结构。
因为参与拍卖和竞价竞争的公司或个人,运用自身的资源和能力,进行差异化的投标执行,这意味着他们的目的、产品或服务都不一样。
耐克、阿迪达斯和Puma等知名品牌在互相竞争的过程中,提高了行业整体价值,从而迅速发展。
3.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优缺点3.1 优点•明确土地权益,并对其价值进行正确评估。
•增加土地使用者和买家的选择余地。
•提高国家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水平。
•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扩大政府财政收入。
•改善土地的供需结构,带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将土地使用权从一方转让给另一方的合法行为。
在我国,建设用地使用权是由国家所有,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可以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使用。
本文将探讨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意义、过程和影响。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意义1. 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保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通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可以将闲置或低效利用的土地流转给有能力进行开发的单位和个人,从而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减少资源浪费。
2. 推动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可以推动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
政府可以通过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有开发能力的企业,引进更多的投资,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提高经济效益。
3.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在城市化进程中,土地利用结构的优化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可以将农村地区的建设用地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城市化的进程。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过程1. 转让方申请转让方首先必须向土地管理部门递交申请,说明转让的土地面积、用途、转让价格等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转让方还需向相关部门缴纳一定的手续费。
2. 权益认定和评估土地管理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权益认定和评估。
权益认定是指确定土地使用权的所有者和面积,评估是指对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进行评估,确定转让价格。
3. 公示和交易通过权益认定和评估后,土地管理部门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通常为10天,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交易环节。
转让方可以通过拍卖、招标、协议转让等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进行交易。
4. 转让手续办理买方在竞得土地使用权后,需办理一系列的手续,包括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等。
转让方需办理解除原土地使用权的手续,确保土地使用权的顺利转让。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影响1. 加剧土地资源的市场化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推行,使土地资源逐渐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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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简称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指通过有偿有限期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简称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指通过有偿有限期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者,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一次或分次提前支付的整个使用期间的地租。
出让的含义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土地使用权出让,也称批租或土地一级市场,由国家垄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2)经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只有使用权,在使用土地期限内对土地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土地使用权可以进入市场,可以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活动,但地下埋藏物归国家所有。
(3)土地使用者只有向国家支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才能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
(4)集体土地不经征收不得出让。
(5)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与土地使用者之间关于权利义务的经济关系,具有平等、自愿、有偿、有期限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