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评审办法范本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目录
资格预审评审办法┈┈┈┈┈┈┈┈┈┈┈┈┈┈┈┈┈ 2 资格预审须知┈┈┈┈┈┈┈┈┈┈┈┈┈┈┈┈┈┈┈ 5 资格预审强制性标准┈┈┈┈┈┈┈┈┈┈┈┈┈┈┈┈ 7 预审资格申请表格┈┈┈┈┈┈┈┈┈┈┈┈┈┈┈┈┈13
资格预审评审办法
一、评审原则
1、本细则根据资格预审文件和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制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能力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2、满足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将获得投标资格;
(1)通过符合性检查;
(2)满足所有强制性标准要求;
二、评审组织机构
由招标人、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监察局组成资格预审评审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的职责包括:
(1)符合性检查;
(2)强制性标准审查;
(3)确定通过和不通过资格预审的施工单位名单;
(4)提出资格评审报告;
三、资格预审及评审程序
(1)发售预审文件;
(2)申请人编写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
(3)评审,并进行必要有澄清和检查;
(4)提出通过和不通过的施工企业名单;
(5)提出资格评审报告;
(6)筹建领导小组审阅资格评审报告;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施工企业名单;
(7)以书面形式(传真)向所有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
四、评审细则
1、符合性检查
主要检查资格预审申请是否按要求的格式填写和递交,申请书所提供的数据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等。
具有以下其中一项不符合情况的申请人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1)申请书份数不符合要求或填报的内容不完整;
(2)申请书未按规定进行合法签署;
(3)申请书未按规定时间提交;
(4)申请人未提供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无效或不合法;
(5)申请人未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
(6)申请人所报数据和证明材料不真实;
(7)其它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行为。
2、强制性标准审查
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进行逐项审查。
3、评审办法
(1)如果通过资格预审条件的申请人不超过八家,则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皆获得投标资格。
(2)如果通过资格预审条件的申请人超过八家,则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随机抽取,选中八家作为最后获得投标资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五、评审结果
按上述评审细则进行评审的结果经筹建领导小组审阅后将发送给本项目所有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资格预审须知
1、所有符合公告要求的施工单位都可以参加资格预审报名。
2、为了获得投标资格,申请人应向招标单位提供令人满意的证据证明其符合资格预审条件要求。
3、所有申请人必须使用所附表格或重新打印的相同格式的表格,并按表格所要求的内容填写,且提供下列资料:
申请人的身份和组织机构,包括营业执照及施工资质证明,外地施工企业还需出具惠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登记证书。申请人1999年以来工程履历的证明。
如不按所附表格要求填写,申请人资格预审不合格。
4、申请参加资格预审的施工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的施工资质。申请人只有通过资格预审才能参与投标。
5、资格预审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必须通过符合性检查并达到预审规定的所有强制性标准。
6、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详细的资料,以便招标单位做出正确的评定。招标单位保留对申请人所提供的主要资料进行核实或要求澄清的权利。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不真实将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7、资格预审结果和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的名单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到每一位申请人(使用传真)。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需要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按第11条地址回得招标单位(使用传真),确认收到通知。如果超过2小时未能收到申请人的回复,招标单位以申请人收到通知并按申请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处理。
8、资格预审通过与否,招标单位不接受申请人的查询,也不对
申请人作出任何解释。
9、申请人在资格预审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申请人是否通过资格预审均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0、招标单位保留以下权利:
(1)、修改任何招标合同的规模及金额,在这种情况下,只有达到修改后合同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才能参与投标。
(2)、废除或接受任何申请。
(3)、取消资格预审和废除全部申请。
11、资格预审的申请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递交到:
地址: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电话:2117117 2123766
传真:2129523
联系人:邹生、田生
12、报名时间: 2002年 10月 8日8:00~17:30
13、资格预审强制性标准要求提交的材料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资格预审强制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基本资格)表1
表2 强制性标准(施工业绩)
表3
强制性标准(最低限度主要人员要求)
银行信誉等级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
(复印件)
2000、2001年企业财务状况
(复印件)
近三年竣工工程质量证明
(复印件)
其他资料
资格预审结果答复书
某某工程招标领导小组:
我单位参加惠州市某某工程的招标活动,现已于年月日时分收到贵处资格预审结果的传真。并以此传真作为收到通知的回复文件。
申请人:
年月日时分
资格预审申请表3 人员
资格预审申请表4 施工机械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