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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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

肿瘤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
4、医技科室(含病理科)检查发现病区肿瘤病人,电话通知委员会秘书处,对患者进行追踪督查,医技科室建立肿瘤患者登记本,注明就是否上报,附秘书签名。
四、接收报告及申请部门
病区:肿瘤多学科协作中心秘书处
门诊:肿瘤综合门诊:
五、会诊安排:
1、会诊时间:门诊随时会诊;病区每周一、三16:30、五14:00、六10:30,特殊情况延迟一天,急会诊随时进行。
3、医技科室发现肿瘤或疑似肿瘤患者未及时上报肿瘤中心,罚款50元每例。暗示或直接建议导致患者流失、转诊外院的经查实罚500元每例,如有其它非法所得的50倍罚款。
4、病区医师发现疑似或确诊的肿瘤患者未及时报告或申请会诊,私自截留与治疗(含非抗肿瘤治疗)肿瘤患者,查实每例罚床位医生200元,主诊医生(或所在医疗小组组长)400元,科主任100元(从工资中扣除),科室所得收入划归院部,由此产生医疗纠纷或赔偿的全部由科室自行承担。
xxx人民医院
肿瘤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试行)
肿瘤就是一个全身性疾病,常常需要局部与全身治疗相结合的综合治疗。不同的治疗有不同的预后与生存率,科学合理的治疗方案可提高生存率。为此卫生部肿瘤规范化治疗要求临床多学科协作团队(MDT)应作为肿瘤治疗的标准模式加以推广。2014年江苏省出台了肿瘤治疗用药与肿瘤辅助用药规范化管理的苏卫医2014[30]号文件,为了使肿瘤诊治更加科学与规范,提高患者治愈率与生存质量,减轻病人经济负担,特制定肿瘤多学科专家联合会诊制度。并成立肿瘤多学科协作(MDT)专业委员会,专家组由与肿瘤诊治相关的科室如肿瘤外科、肿瘤内科、放疗科、介入微创科、消化科、呼吸科、影像诊断科、病理科等多科专家组成,根据卫生部下发的市、县级医院常见肿瘤规范化诊疗指南(试行)及肿瘤患者的疾病分期、病理类型与机体状况制定合理的序贯诊疗方案与最优化的治疗流程。

疑难危重患者、恶性肿瘤患者多学科综合诊疗制度

疑难危重患者、恶性肿瘤患者多学科综合诊疗制度

疑难危重患者、恶性肿瘤患者多学科综合诊疗制度为加强对疑难危重患者、恶性肿瘤患者的管理,为患者制定最佳的诊疗方案,提高患者安全,增强我院多学科诊疗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开展范围疑难危重病例(包括手术病例)、恶性肿瘤病例,且提出多学科综合会诊的病例必须已进行科内讨论并有科内讨论相关记录。

二、参与人员由需要多学科综合诊疗患者所在科室的科主任或科主任指定人员(应为高级职称人员)负责本科室多学科综合诊疗的主持召集工作。

参与综合会诊的专家,应含有临床、院感、药学、影像、检验、病理诊断等高年资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

三、多学科综合会诊前的准备(一)主持人在会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提前通知相关人员何时何地参会,安排好个人时间,准时、全程参加讨论,提供讨论场地及影像播放设备。

同时应通知医务科即将开展工作的相关情况,医务科做好登记。

(二)主管医生必须参加讨论,在讨论前将患者病历摘要、科内讨论情况、讨论目的等资料提前告知参加讨论的每位人员。

同时,主管医生应下达请各参加讨论科室的会诊医嘱,并完成“申请会诊记录”,将邀请所有科室参加讨论的情况记录在同一个申请会诊记录中。

(三)受邀参加讨论的人员应安排好个人时间,准时、全程参加讨论,并提前亲自查看患者及相关病历资料。

(四)对于存在或可能存在医疗纠纷、安全隐患的病例,应通知医务科参与讨论。

四、多学科综合会诊的组织与安排(一)主持人应在讨论前将议程、讨论目的等情况向与参会人员通报。

(二)主管医生汇报临床资料,包括临床信息、诊断信息、患者既往史、患方对诊疗的观点以及科内讨论情况等。

(三)由主持人指定发言顺序。

参会人员按照安排进行具体讨论并全程参与,提出专科诊治意见,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离开的应得到主持人同意。

主持人最后总结发言,归纳整体诊疗方案。

(四)主管医生应详细记录参会人员的发言。

五、多学科综合会诊后的工作(一)各科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将每次会议相关资料(讨论用PPT、讨论记录、讨论意见书、活动现场照片等)归入“MDT管理档案盒”中。

疑难、危重患者和恶性肿瘤患者、多学科综合诊疗相关制度

疑难、危重患者和恶性肿瘤患者、多学科综合诊疗相关制度

疑难、危重患者和恶性肿瘤患者、多学科综合诊疗相关制度一、疑难危重患者的多学科综合诊疗规定一般是入院两周诊断不明或特殊需要,患者病情疑难、危重、复杂,需要三个或三个以上学科共同参与诊治。

除急、危重症患者以外,至少提前一天科室填写会诊申请单,科室主任签字或确认后送交医教科。

同时要求提出会诊的病例必须已进行全科讨论,并拿出讨论意见。

1、会诊前:经治医师完成各种病程记录,完善相关辅助检查,收集影像学检查资料齐全,并附于病历中。

医务科收到申请后,组织邀请各相关科室专家医师参加会诊。

被邀请专家不得推诿或拒绝(如确实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自行联络本科室其他专家医师代为参加,并向医教科通知确认)。

为保证会诊意见,必要时被邀请专家在会诊前查看病人,了解其目前状况。

2、会诊时:医教科工作人员到达科室协调会诊,被邀请专家准时参加会诊,不得迟到。

由申请会诊的科室主任主持会议;管床医师汇报病历,提出拟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补充;被邀请的专家医师到病房查看病人,询问病史,行必要的体格检查后回到会诊室,提出专科诊治意见,管床医师详细记录,最后由主持人总结发言,归纳整体治疗方案。

3、会诊后:管床医师将会诊看法详细记录于疑难、危重讨论本中,科主任审阅签字,医务科签署看法后留存备案;严格执行会诊看法,进一步美满辅助检查,或更改治疗计划;管床医师或上级医师向患者和(或)家属交代会诊看法,需特殊检查或治疗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执行。

二、恶性肿瘤患者多学科综合诊疗规定为了肿瘤诊治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肿瘤治愈率和生存质量,减轻病人经济负担,特制定恶性肿瘤多学科专家联合会诊制度。

联合会诊是由专病诊治科室、肿瘤内科、其他临床科室及相关医技科室等多科专家组成,根据相关诊疗指南对肿瘤患者制定合理的诊疗方案和最佳优化治疗流程,并解决晚期和临床疑难病例的诊断与治疗问题。

1、成立肿瘤多学科协作小组组长:肿瘤内科主任副组长:肿瘤内科副主任秘书:肿瘤内科专职护士组员:全院临床、医技科室主任。

疑难、危重患者和恶性肿瘤患者多学科综合诊疗制度及程序

疑难、危重患者和恶性肿瘤患者多学科综合诊疗制度及程序

疑难、危重患者和恶性肿瘤患者多学科综合诊疗制度及程序为提高我院多学科会诊的治疗,加强对疑难、危重患者和恶性肿瘤患者的管理,为患者制定最佳的住院诊疗方案,特制定以下多学科综合诊疗规定。

疑难危重患者的多学科综合诊疗规定一般是入院两周诊断不明或特殊需要,患者病情疑难、危重、复杂,需要三个或三个以上学科共同参与诊治。

除急、危重症患者以外,至少提前一天科室填写会诊申请单,科室主任签字或确认后送交医务科。

同时要求提出会诊的病例必须已进行全科讨论,并拿出讨论意见。

1、会诊前,经治医师完成各种病程记录,完善相关辅助检查,收集影像学检查资料齐全,并附于病历中。

医务科收到申请后,组织邀请各相关科室专家医师参加会诊。

被邀请专家不得推诿或拒绝,如确实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自行联络本科室其他专家医师代为参加,并向医务科通知确认。

为保证会诊意见,必要时被邀请专家在会诊前查看病人,了解其目前状况。

2、会诊时,医务科工作人员到达科室协调会诊,被邀请专家准时参加会诊,不得迟到。

由申请会诊的科室主任主持会议,管床医师汇报病历,提出拟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补充,被邀请的专家医师到病房查看病人,询问病史,行必要的体格检查后回到会诊室,提出专科诊治意见,管床医师详细记录,最后由主持人总结发言,归纳整体治疗方案。

3、会诊后,管床医师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于疑难、危重讨论本中,科主任审阅签字,医务科签署意见后留存备案,严格执行会诊意见,进一步完善辅助检查,或更改治疗方案,管床医师或上级医师向患者和(或)家属交代会诊意见,需特殊检查或治疗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执行。

二、恶性肿瘤患者多学科综合诊疗规定为了使肿瘤诊治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肿瘤治愈率和生存质量,减轻病人经济负担,特制定恶性肿瘤多学科专家联合会诊制度。

联合会诊是由专病诊治科室、肿瘤科、其他临床科室及相关医技科室等多科专家组成,根据相关诊疗指南对肿瘤患者制定合理的诊疗方案和最佳优化治疗流程,并解决晚期和临床疑难肿瘤病例的诊断与治疗问题。

医院恶性肿瘤患者多学科综合诊疗管理制度

医院恶性肿瘤患者多学科综合诊疗管理制度

医院恶性肿瘤患者多学科综合诊疗管理制度
一、医院成立恶性肿瘤患者多学科综合诊疗领导小组
二、成立医院恶性肿瘤患者多学科综合诊疗专家小组
三、明确诊断的恶性肿瘤患者,临床科室应根据肿瘤的病理类型、分期情况等,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的医师给患者制定诊疗方案,必要时可请肿瘤科协助制定方案。

四、诊断不明的恶性肿瘤患者,收治科室应进行科内讨论,并请相关科室会诊,共同制定诊疗方案。

如经调整诊疗方案,仍无法明确诊断或治疗效果欠佳者,收治科室应报告专家小组并填写恶性肿瘤多学科诊疗申请表(一式两份分别留存于医务科和患者病历中),由专家小组组织多学科共同制定下一步诊疗方案,收治科室应根据会诊结果调整诊疗方案,并填写恶性肿瘤多学科诊疗记录表(一式两份分别留存于患者病历及科室台账中)。

五、需进行多学科综合诊疗的恶性肿瘤范围:临床诊断II、III期的食管癌、肺癌、乳腺癌、胃癌、肠癌、肝癌的初治患者;其它恶性肿瘤患者的疑难病例如有需要也可申请多学科诊疗。

六、各诊治科室原则上应按经多学科联合制定的诊疗方案执行。

七、医院专家小组每季度组织收治的临床科室,联合病理科、放射介入科、超声科、检验科等相关科室召开会议,分析医院肿瘤诊疗工作,并对疑难恶性肿瘤病例进行分析,总结经验,以提高医院肿瘤诊治水平。

八、医务科每半年对申请院内多学科诊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价和反馈。

疑难、危重患者和恶性肿瘤患者多学科综合诊疗制度及程序

疑难、危重患者和恶性肿瘤患者多学科综合诊疗制度及程序

疑难、危重患者和恶性肿瘤患者多学科综合诊疗制度及程序为提高我院多学科会诊的治疗,加强对疑难、危重患者和恶性肿瘤患者的管理,为患者制定最佳的住院诊疗方案,特制定以下多学科综合诊疗规定。

疑难危重患者的多学科综合诊疗规定一般是入院两周诊断不明或特殊需要,患者病情疑难、危重、复杂,需要三个或三个以上学科共同参与诊治。

除急、危重症患者以外,至少提前一天科室填写会诊申请单,科室主任签字或确认后送交医务科。

同时要求提出会诊的病例必须已进行全科讨论,并拿出讨论意见。

1、会诊前,经治医师完成各种病程记录,完善相关辅助检查,收集影像学检查资料齐全,并附于病历中。

医务科收到申请后,组织邀请各相关科室专家医师参加会诊。

被邀请专家不得推诿或拒绝,如确实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自行联络本科室其他专家医师代为参加,并向医务科通知确认。

为保证会诊意见,必要时被邀请专家在会诊前查看病人,了解其目前状况。

2、会诊时,医务科工作人员到达科室协调会诊,被邀请专家准时参加会诊,不得迟到。

由申请会诊的科室主任主持会议,管床医师汇报病历,提出拟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补充,被邀请的专家医师到病房查看病人,询问病史,行必要的体格检查后回到会诊室,提出专科诊治意见,管床医师详细记录,最后由主持人总结发言,归纳整体治疗方案。

3、会诊后,管床医师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于疑难、危重讨论本中,科主任审阅签字,医务科签署意见后留存备案,严格执行会诊意见,进一步完善辅助检查,或更改治疗方案,管床医师或上级医师向患者和(或)家属交代会诊意见,需特殊检查或治疗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执行。

二、恶性肿瘤患者多学科综合诊疗规定为了使肿瘤诊治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肿瘤治愈率和生存质量,减轻病人经济负担,特制定恶性肿瘤多学科专家联合会诊制度。

联合会诊是由专病诊治科室、肿瘤科、其他临床科室及相关医技科室等多科专家组成,根据相关诊疗指南对肿瘤患者制定合理的诊疗方案和最佳优化治疗流程,并解决晚期和临床疑难肿瘤病例的诊断与治疗问题。

疑难、危重患者和恶性肿瘤患者、多学科综合诊疗相关制度

疑难、危重患者和恶性肿瘤患者、多学科综合诊疗相关制度

疑难、危重患者和恶性肿瘤患者、多学科综合诊疗相关制度为提高我院多学科会诊的治疗,加强对疑难、危重患者和恶性肿瘤患者的管理,为患者制定最佳的住院诊疗方案,特制定以下多学科综合诊疗规定。

一、疑难危重患者的多学科综合诊疗规定一般是入院两周诊断不明或特殊需要,患者病情疑难、危重、复杂,需要三个或三个以上学科共同参与诊治。

除急、危重症患者以外,至少提前一天科室填写会诊申请单,科室主任签字或确认后送交医教科。

同时要求提出会诊的病例必须已进行全科讨论,并拿出讨论意见。

1、会诊前:经治医师完成各种病程记录,完善相关辅助检查,收集影像学检查资料齐全,并附于病历中。

医务科收到申请后,组织邀请各相关科室专家医师参加会诊。

被邀请专家不得推诿或拒绝(如确实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自行联络本科室其他专家医师代为参加,并向医教科通知确认)。

为保证会诊意见,必要时被邀请专家在会诊前查看病人,了解其目前状况。

2、会诊时:医教科工作人员到达科室协调会诊,被邀请专家准时参加会诊,不得迟到。

由申请会诊的科室主任主持会议;管床医师汇报病历,提出拟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补充;被邀请的专家医师到病房查看病人,询问病史,行必要的体格检查后回到会诊室,提出专科诊治意见,管床医师详细记录,最后由主持人总结发言,归纳整体治疗方案。

3、会诊后:管床医师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于疑难、危重讨论本中,科主任审阅签字,医务科签署意见后留存备案;严格执行会诊意见,进一步完善辅助检查,或更改治疗方案;管床医师或上级医师向患者和(或)家属交代会诊意见,需特殊检查或治疗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执行。

二、恶性肿瘤患者多学科综合诊疗规定为了肿瘤诊治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肿瘤治愈率和生存质量,减轻病人经济负担,特制定恶性肿瘤多学科专家联合会诊制度。

联合会诊是由专病诊治科室、肿瘤内科、其他临床科室及相关医技科室等多科专家组成,根据相关诊疗指南对肿瘤患者制定合理的诊疗方案和最佳优化治疗流程,并解决晚期和临床疑难病例的诊断与治疗问题。

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

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

Xx县第一人民医院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
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制度是明确诊断和治疗的重要的医疗活动,为进一步规范我院院内多学科联合会诊活动,制定本制度,请各科室遵照执行。

1.下列情况必须申请医务部组织院内多学科联合会诊:
(1)临床确诊困难(一般入院后超过3天不能确诊)或疗效不满意的疑难、危重患者;
(2)恶性肿瘤患者;
(3)拟邀请院外专家会诊或院内多科室会诊(超过3个专业)的病例;
(4)出现严重并发症的病例;
(5)已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投诉或可能出现纠纷的病例。

2.院内会诊管理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必须保证随时能找到会诊人员。

3.院内多学科综合会诊,会诊医师应由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担任;
4.院内多学科综合会诊时,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前一天向医务部递交《多学科联合会诊申请表》(紧急会诊除外)。

医务部根据申请确定会诊专家后,将会诊专家名单反馈给申请科室。

申请科室须提前将医务部核定后的申请表送达各受邀请专家,以便受邀专家了解病情。

5.组织会诊科室须提前做好会诊准备;受邀会诊专家需按时到达会诊地点,认真负责的完成会诊工作。

会诊后,应及时书写院内会诊记录,并在《多学科联合会诊记录本》登记。

应将会诊意见以及执行情况在病程记录中详细记录。

6.申请科室做好院内多学科综合会诊评价分析工作,每年至少开展2次评价分析。

7.医务部将不定期对会诊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不按规定执行的科室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每季度检查汇总全院会诊落实情况。

Xx县第一人民医院医务部
2020年10月11日。

疑难重症、恶性肿瘤多学科综合诊疗制度及流程

疑难重症、恶性肿瘤多学科综合诊疗制度及流程

疑难重症、恶性肿瘤多学科综合诊疗制度及流程为了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解决疑难危重恶性肿瘤病人多学科就诊的困难和不便,医院决定建立多学科联合会诊机制,并制定了多学科联合会诊的暂行规定:
1.参加多学科疑难重症恶性肿瘤联合会诊的医生由已获得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资格的临床医师担任,特殊情况可由二线值班医生参加会诊。

2.凡在我院就医的疑难重症恶性肿瘤门诊患者有联合会诊需求时,可通过主诊医生提出多学科疑难重症联合会诊申请,填写会诊申请单并经科室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任职时间≥3 年)审核签字后,交至门诊部办公室,由门诊部协助组织会诊及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3.专科医师接诊门诊肿瘤患者时,首诊医师完成诊疗活动,若肿瘤病人需要本专业以外科室进行诊治时,在完成病历后,引导病人到肿瘤专业科室就诊。

各科室将会诊情况在门诊病人病历本中记录,并签会诊医师全名。

4.住院过程中发现的肿瘤患者或肿瘤患者入院完成各项常规检查及针对性检查之后,及时请相关科室交叉会诊,对患者病情进行综合评估,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多学科合理及时有效的诊疗。

申请会诊科室填写会诊单,书写病例讨论记录。

联合会诊应上报医务部,并由医务部主持。

5.医技检查科室发现门诊肿瘤病人,应对患者病情进行综合评估,及时进行医患沟通,引导患者到相关肿瘤诊疗科室进行诊疗。

6.疑难重症恶性肿瘤患者的多学科联合会诊时间采取预约制,原则上门诊会诊自提出会诊申请 30 分钟内完成,住院会诊自提出会诊申请 24 小时内完成会诊,会诊时间及地点由组织会诊科室决定。

7.疑难重症恶性肿瘤患者多学科联合会诊收费按照参加会诊专家费用收取。

联合会诊制度

联合会诊制度

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
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制度是明确诊断和治疗的重要的医疗活动,,为进一步
规范我院院内多学科联合会诊活动,制定本制度,请各科室遵照执行。

1、下列情况必须申请医务科组织院内多学科联合会诊:
(1)临床确诊困难(一般入院后超过3天不能确诊)或疗效不满意的疑难、
危重患者;
(2)恶性肿瘤患者;
(3)拟邀请院外专家会诊或院内多科室会诊(超过3个专业)的病例;
(4)出现严重并发症的病例;
(5)已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投诉或可能出现纠纷的病例。

2、院内会诊管理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必须保证随时能找到会诊人员。

3、院内多学科综合会诊,会诊医师应由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担任;
4、院内多学科综合会诊时,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前一天向医务科递交多学科联合会诊申请表》(紧急会诊除外)。

医务科根据申请确定会诊专家后,将会诊专家名单反馈给申请科室。

申请科室须提前将医务科核定后的申请表送达各受邀请专家,以便受邀专家了解病情。

5、组织会诊科室须提前做好会诊准备;受邀会诊专家需按时到达会诊地点,认真负责的完成会诊工作。

会诊后,应及时书写院内会诊记录,并在《多学科联合会诊记录本》登记。

应将会诊意见以及执行情况在病程记录中详细记录。

6、申请科室做好院内多学科综合会诊评价分析工作,每年至少开展2次评
价分析。

7、医务科将不定期对会诊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不按规定执行的科室或个
人进行通报批评。

每季度检查汇总全院会诊落实情况。

多学科诊疗会诊制度

多学科诊疗会诊制度

多学科诊疗会诊制度Ⅰ 目的为提高我院多学科会诊的治疗,加强对疑难、危重患者和恶性肿瘤患者的管理,为患者制定最佳的住院诊疗方案,特制定以下多学科综合诊疗规定。

Ⅱ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临床、医技科室、医务科。

Ⅰ 制度一、会诊中心地点及时间(一)会诊地点各临床科室医师办公室。

(二)会诊时间每周一下午定为肿瘤多学科会诊日。

每周二下午定为肝病学科会诊日。

每周三下午定为呼吸多学科会诊日。

每周五下午定为疑难、危重及感染性疾病多学科会诊日。

二、多学科会诊各专业小组及职责(一)肿瘤多学科会诊专业小组组长:肿瘤内科主任中西医结合肿瘤科主任秘书:肿瘤内科骨干中西医结合肿瘤科骨干(二)重症肝炎多学科会诊专业小组组长:肝炎科主任重症肝病科主任秘书:肝炎科骨干重症肝病科骨干(三)疑难肝病多学科会诊专业小组组长:肝硬化科主任普外科主任副组长:中西医结合肝炎科主任中西医结合肝硬化科主任秘书:中西医结合肝炎科科骨干中西医结合肝硬化科骨干(四)呼吸多学科会诊专业小组组长:耐药结核病科主任老年结核病科主任胸外科主任秘书:耐药结核病科骨干结阳一科骨干胸外科骨干(五)疑难危重多学科会诊专业小组组长:重症医学科主任副组长:重症医学二科主任急诊重症医学科主任秘书:重症医学科骨干(六)感染性疾病多学科会诊专业小组组长:感染一科主任副组长:感染二科主任感染三科主任秘书:感染一科骨干感染二科骨干职责:各小组组长负责主持每次多学科会诊,对多学科会诊患者的综合诊治方案做最终裁定;根据会诊病例选择参加会诊的专家;向医务科提出需医院协调的建议。

秘书负责本专业小组患者资料的收集、整理、组织会诊等工作,并每日将会诊情况上报医务科。

三、会诊范畴(一)肿瘤多学科会诊范畴肿瘤或怀疑肿瘤的患者;危重疑难肿瘤患者。

(二)重症肝炎多学科会诊范畴各种类型的重症肝炎。

(三)疑难肝病多学科会诊范畴除重症肝炎以外的各种疑难、危重肝患者。

(四)疑难呼吸多学科会诊范畴各类疑难呼吸疾病的患者。

恶性肿瘤病例讨论和多学科诊疗管理制度

恶性肿瘤病例讨论和多学科诊疗管理制度

恶性肿瘤病例讨论和多学科诊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提高我院恶性肿瘤病例的诊疗质量和疗效,加强多学科协作,确保医疗工作科学规范进行,特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临床规范和医学伦理要求,同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部科室及相关医务人员在恶性肿瘤病例讨论和多学科诊疗中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1.恶性肿瘤病例:指经过确诊的恶性肿瘤患者。

2.多学科诊疗:指由多个医学专科协同参加的恶性肿瘤病例讨论、诊断和治疗过程。

第二章恶性肿瘤病例讨论管理第四条组织机构1.我院设立恶性肿瘤病例讨论管理委员会,由医院管理负责人担负主任委员,相关科室主任和专家构成委员会,负责病例讨论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委员会成员应具备恶性肿瘤临床诊疗经验丰富,具备多学科协作本领。

第五条病例讨论程序1.每周定期举办恶性肿瘤病例讨论,由委员会主任委员统筹布置。

2.参加病例讨论的医生应提前准备病历资料,并提交至委员会办公室。

3.病例讨论应有明确的议程,包含病历报告、放射影像报告、病理报告等必需资料,并设定时间限制。

4.病例讨论应遵守保密原则,只限于相关医务人员参加,不得外泄患者个人隐私信息。

第六条病例讨论内容1.依据供应的病历资料,委员会成员应全面分析患者的病情,特别是病理学、影像学、试验室检查等方面的结果。

2.委员会成员应结合本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病情进行全面评估,提出诊断和治疗建议,并进行多学科讨论和决策。

3.病例讨论结束后,应及时记录会议纪要,并明确诊断和治疗方案。

第七条决策结果与实施1.病例讨论结束后,由主任委员负责汇总病例讨论结果,起草诊疗方案,提交医院管理负责人审批。

2.医院管理负责人应结合病例讨论结果,及时批复诊疗方案,并组织相关科室实施。

3.实施过程中,应保证医护人员依照诊疗方案进行操作,确保疗效和安全。

第三章多学科诊疗管理第八条多学科诊疗团队1.多学科诊疗团队由不同专业的医生构成,包含恶性肿瘤外科医生、恶性肿瘤内科医生、放射科医生、病理科医生、影像学科医生、放射治疗科医生等。

疑难 危重患者和恶性肿瘤患者 多学科综合诊疗相关制度

疑难 危重患者和恶性肿瘤患者 多学科综合诊疗相关制度

疑难、危重患者和恶性肿瘤患者、多学科综合诊疗相关制度为提高我院多学科会诊的治疗,加强对疑难、危重患者和恶性肿瘤患者的管理,为患者制定最佳的住院诊疗方案,特制定以下多学科综合诊疗规定。

一、疑难危重患者的多学科综合诊疗规定一般是入院两周诊断不明或特殊需要,患者病情疑难、危重、复杂,需要三个或三个以上学科共同参与诊治。

除急、危重症患者以外,至少提前一天科室填写会诊申请单,科室主任签字或确认后送交医教科。

同时要求提出会诊的病例必须已进行全科讨论,并拿出讨论意见。

1、会诊前:经治医师完成各种病程记录,完善相关辅助检查,收集影像学检查资料齐全,并附于病历中。

医务科收到申请后,组织邀请各相关科室专家医师参加会诊。

被邀请专家不得推诿或拒绝(如确实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自行联络本科室其他专家医师代为参加,并向医教科通知确认)。

为保证会诊意见,必要时被邀请专家在会诊前查看病人,了解其目前状况。

2、会诊时:医教科工作人员到达科室协调会诊,被邀请专家准时参加会诊,不得迟到。

由申请会诊的科室主任主持会议;管床医师汇报病历,提出拟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补充;被邀请的专家医师到病房查看病人,询问病史,行必要的体格检查后回到会诊室,提出专科诊治意见,管床医师详细记录,最后由主持人总结发言,归纳整体治疗方案。

3、会诊后:管床医师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于疑难、危重讨论本中,科主任审阅签字,医务科签署意见后留存备案;严格执行会诊意见,进一步完善辅助检查,或更改治疗方案;管床医师或上级医师向患者和(或)家属交代会诊意见,需特殊检查或治疗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执行。

二、恶性肿瘤患者多学科综合诊疗规定为了肿瘤诊治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肿瘤治愈率和生存质量,减轻病人经济负担,特制定恶性肿瘤多学科专家联合会诊制度。

联合会诊是由专病诊治科室、肿瘤内科、其他临床科室及相关医技科室等多科专家组成,根据相关诊疗指南对肿瘤患者制定合理的诊疗方案和最佳优化治疗流程,并解决晚期和临床疑难病例的诊断与治疗问题。

疑难、危重患者和恶性肿瘤患者多学科综合诊疗制度

疑难、危重患者和恶性肿瘤患者多学科综合诊疗制度

疑难、危重患者和恶性肿瘤患者多学科综合诊疗制度为提高我院多学科会诊的治疗水平,加强对疑难、危重患者和恶性肿瘤患者的管理,为患者制定最佳的住院诊疗方案,特制定以下多学科综合诊疗制度。

一、疑难危重患者的多学科综合诊疗制度一般是入院两周诊断不明或特殊需要,患者病情疑难、危重、复杂,需要三个或三个以上学科共同参与诊治。

除急、危重症患者以外,至少提前一天科室填写会诊申请单,科室主任签字或确认后送交医务部(院区业务部、市北院区管理部)。

同时要求提出会诊的病例必须已进行全科讨论,并拿出讨论意见。

(一)会诊前:经治医师完成各种病程记录,完善相关辅助检查,收集影像学检查资料齐全,并附于病历中。

医务部收到申请后,组织邀请各相关科室专家医师(含临床药师、检验师等)参加会诊。

被邀请专家不得推诿或拒绝(如确实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自行联络本科室其他专家医师代为参加,并向医务部通知确认)。

为保证会诊意见质量,必要时被邀请专家在会诊前查看患者,了解其目前状况。

(二)会诊时:医务部工作人员到达科室协调会诊,被邀请专家准时参加会诊,不得迟到。

由申请会诊的科室主任主持会议;管床医师汇报病历,提出拟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补充;被邀请的专家医师到病房查看患者,询问病史,行必要的体格检查后回到会诊室,提出专科诊治意见,管床医师详细记录,最后由主持人总结发言,归纳整体治疗方案。

(三)会诊后:管床医师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于疑难、危重讨论本中,科主任审阅签字。

严格执行会诊意见,进一步完善辅助检查,或更改治疗方案;管床医师或上级医师向患者和(或)家属交代会诊意见,需特殊检查或治疗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执行。

二、恶性肿瘤患者多学科综合诊疗制度(一)为了肿瘤诊治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肿瘤治愈率和生存质量,减轻患者经济负担,特制定恶性肿瘤多学科综合诊疗制度。

多学科综合诊疗是由专病诊治科室、肿瘤内科、其他临床科室及相关医技科室等多科专家,根据相关诊疗指南对肿瘤患者制定合理的诊疗方案和最佳优化治疗流程,并解决晚期和临床疑难病例的诊断与治疗问题。

肿瘤科医疗会诊制度

肿瘤科医疗会诊制度

肿瘤科医疗会诊制度
(一)科内会诊制度:
科内会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

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

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

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

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科间会诊制度:
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

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

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

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三)全院会诊:
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

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务处同意或由医务处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

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疗服务部,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

会诊时由医务处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务处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

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由医疗服务部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四)院外会诊:
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肿瘤诊疗中心会诊病例管理制度

肿瘤诊疗中心会诊病例管理制度

肿瘤诊疗中心会诊病例管理制度
肿瘤诊疗中心以服务患者、提供高质量诊疗服务为目标,本着一切为病人服务的原则,集中我中心在肿瘤诊治方面的综合优势资源,为肿瘤患者提供多学科联合会诊,以提高诊疗水平。

我中心主要针对以下方面病例开展会诊工作:
1首诊疑似或初次诊断为恶性肿瘤的病例;
2 复发及疑难复杂病例;
3 临床确诊困难或疗效不满意的疑难、危重病例;
4 出现严重并发症的病例;
5 涉及有非本科室治疗手段的病例;
6 已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投诉或可能出现纠纷的病例;
7值得探讨的典型病例;
8无病理化疗者;
9有多学科综合会诊需求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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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人民医院
肿瘤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试行)
肿瘤就是一个全身性疾病,常常需要局部与全身治疗相结合得综合治疗。

不同得治疗有不同得预后与生存率,科学合理得治疗方案可提高生存率、为此卫生部肿瘤规范化治疗要求临床多学科协作团队(MDT)应作为肿瘤治疗得标准模式加以推广。

2014年江苏省出台了肿瘤治疗用药与肿瘤辅助用药规范化管理得苏卫医2014[30]号文件,为了使肿瘤诊治更加科学与规范,提高患者治愈率与生存质量,减轻病人经济负担,特制定肿瘤多学科专家联合会诊制度。

并成立肿瘤多学科协作(MDT)专业委员会,专家组由与肿瘤诊治相关得科室如肿瘤外科、肿瘤内科、放疗科、介入微创科、消化科、呼吸科、影像诊断科、病理科等多科专家组成,根据卫生部下发得市、县级医院常见肿瘤规范化诊疗指南(试行)及肿瘤患者得疾病分期、病理类型与机体状况制定合理得序贯诊疗方案与最优化得治疗流程。

一、成立肿瘤多学科协作(MDT)专业委员会
名誉主任委员:院长
主任委员: 业务副院长
副主任委员: 肿瘤治疗相关学科主任、学科带头人(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秘书长: 医务科长
副秘书长:肿瘤中心护士长、肿瘤外科副主任
秘书:专科护师2名
委员(专家组成员):肿瘤多学科核心团队及支持团队成员(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首席专家:肿瘤科主任(肿瘤综合治疗知识较全面得资深肿瘤专家)
二、职责
主任委员负责行政、业务及工作流程执行情况督查,牵头组织大查房,主持多学科会诊;定期召集小组会议,研究工作中存在得问题;向院部提出需医院协调得建议;副主委兼任委员会协调员,协助主委工作,定期参加小组会议,并对本组患者MDT会诊负责(个别专家)会诊时间得协调沟通,根据需要参加多学科会诊,对患者本专业诊治方案有最终决定权并负责。

组织本科室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自查本科室工作流程得执行情况。

首席专家对患者得综合序贯诊治方案有最终决定权,并负责。

秘书长负责协调联络会诊人员、患者流程追踪,协助主委制定培训计划,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并分工负责协助本专业副主委工作,秘书(两人排班)负责肿瘤中心深部热疗、毫米波免疫治疗等并接受第一手资料(接听会诊申请电话)会议记录与档案得保存及追踪随访。

委员根据主委、秘书长联络要求及时参加肿瘤多学科会诊、
三、工作流程(附流程图)
1、门诊:各门急诊医师发现肿瘤患者时,首诊医师完成病历,引导病人到肿瘤综合门诊(肿瘤内、外科在一个诊疗片区)会诊,对患者病情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初步诊疗方案并确定收治病区、如需手术治疗,则收住外科系列相关病区。

如需放疗、化疗,则收住放疗科、肿瘤内科病区。

如需内镜检查可先收入呼吸科、消化科或肿瘤科、外科等首诊科病区,
各科室将会诊情况在门诊病人会诊登记表中登记,并请会诊医师签全名。

住院证盖肿瘤多学科协作委员会章后收住入院(急诊入院除外,由病区报告,否则住院处拒绝办理),秘书负责收集。

2、病区:住院过程中发现肿瘤患者及时上报秘书处登记,入院完成相关检查之后,如本科室治疗指征明确如早期手术、晚期化疗姑息手术,手术禁忌放疗等(督查重点目标)先安排本科室治疗,否则立即提请肿瘤多学科协作专业委员会组织会诊,对患者病情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最佳得序贯治疗方案并收/转相应病区(手术—外科,放化疗及微创靶向治疗—肿瘤科)治疗,填写肿瘤综合序贯治疗会诊单与病例讨论记录,参加会诊人员签全名。

3、肿瘤患者外科手术后病理结果回报,即邀请肿瘤科会诊,就是否需进一步检查(如免疫组化、基因检测等)及辅助治疗,需辅助放化疗将病人转入肿瘤科治疗。

或者术后高危如急需化疗(术后出院前首次化疗),必须请肿瘤内科会诊,方可开立化疗医嘱。

后续化疗,到肿瘤内科、肿瘤内科、放疗科新辅助放化疗后复查评估好转立即请外科会诊明确能否手术。

4、医技科室(含病理科)检查发现病区肿瘤病人,电话通知委员会秘书处,对患者进行追踪督查,医技科室建立肿瘤患者登记本,注明就是否上报,附秘书签名。

四、接收报告及申请部门
病区:肿瘤多学科协作中心秘书处
门诊:肿瘤综合门诊:
五、会诊安排:
1、会诊时间:门诊随时会诊;病区每周一、三16:30、五14:00、六10:30,特殊情况延迟一天,急会诊随时进行。

2、会诊人员;由主委(或委托副主委)根据需要及在班情况从专家组中抽取,特殊复杂病例网上远程视频会诊或邀请院外特聘专家会诊。

3、会诊地点:病区会诊在肿瘤会诊中心或患者所在病区,门诊会诊在肿瘤综合门诊。

六、肿瘤病人登记管理:
1住院登记:凡就是我院收治得肿瘤患者一律先到肿瘤综合门诊登记并在住院证盖肿瘤多学科协作委员会住院专用章,方可办理住院手续(诊断肿瘤未盖章住院处不得办理入院手续,急诊除外)。

2、会诊登记:每例会诊由秘书处登记并附审签得会诊表复印件、
3、肿瘤患者转诊登记管理:门诊肿瘤患者转诊必须先经肿瘤综合门诊会诊,住院患者经肿瘤专家组会诊,然后再确定就是否转诊以及转诊至哪家医院。

填写会诊单并登记,会诊人员签字后,到医保办办理转诊手续、
4、出院及随访登记:出院小结需到肿瘤综合门诊登记并盖肿瘤多学科协作委员会出院专用章(否则住院处一律不予办理,造成得一切矛盾后果由当时医生负责),便于追踪督查与随访。

七、奖惩
肿瘤患者上报至秘书处,并成功实施肿瘤放疗或微创综合治疗后,送诊科室或医生将按照相关办法予以一定得间接绩效奖励(核算治疗
费得3~5%左右,从所在科绩效中扣除)、
1、参与会诊专家根据会诊时段给予10~20元/次报酬。

2、门诊及医技科室医生、病区医生接到恶性肿瘤或疑似恶性肿瘤患者,接诊医生及时截留并报告肿瘤综合门诊及时组织会诊收住入院。

由秘书处统计,对报告制度执行较好得医生给予一定间接绩效奖励、经会诊后仍留本科治疗不在奖励范畴。

但本科治疗终结后,再转入她科者同奖励。

3、医技科室发现肿瘤或疑似肿瘤患者未及时上报肿瘤中心,罚款50元每例。

暗示或直接建议导致患者流失、转诊外院得经查实罚500元每例,如有其它非法所得得50倍罚款。

4、病区医师发现疑似或确诊得肿瘤患者未及时报告或申请会诊,私自截留与治疗(含非抗肿瘤治疗)肿瘤患者,查实每例罚床位医生200元,主诊医生(或所在医疗小组组长)400元,科主任100元(从工资中扣除),科室所得收入划归院部,由此产生医疗纠纷或赔偿得全部由科室自行承担。

5、肿瘤化疗科以外科室根据省市相关文件限制化疗处方权,急需化疗或其她特殊情况得由肿瘤内科主任、副主任会诊并开立化疗医嘱,未经肿瘤内科会诊擅自化疗得,一经查实首次罚开立化疗医嘱或治疗单得医生300元每人次,执行医嘱或治疗护士100元,罚当事科室1000元每人次、第二次经济处罚加倍,第三次停当事医生处方权待岗学习三月,考核通过后方可重新上岗。

6、被邀请会诊者无故拖延或推诿1次罚50元,达3次,取消会诊资
格。

7、 对于肿瘤患者,医院采取双向绩效考核方式进行考核。

即肿瘤患
者在医院所产生核算收入得治疗费用,治疗科室获70%,转出科室30%。

8、由秘书负责数据收集,秘书处统计,主任委员审核后报院委会批准。

各科室未认真遵守本规定内容视为跨专业收治病人,一经发现按
医院检查标准进行考核分数扣罚,同时将该病人得收入划拨到相应科
室。

造成医疗纠纷或事故得,按医院规定加倍处理。

本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试运行3月,由于起草较急,可
能存在一些不周全得地方,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发现不足敬请及时提出,
便于整改完善。

本规定解释权归主委会。

x xx 人民医院
2014—12-
12
xxx人民医院肿瘤协作中心
个性化序贯治疗方案
患者姓名床号住院号联系电话
床位医生 ,主诊医生科主任
诊断:
参与会诊人员签名:
序贯治疗顺序:
第一步
治疗方案:
预计效果及可能得风险:
预计完成时间: 不出意外情况预计费用:
患方签字: 主诊医生签字: 日期:
第二步
治疗方案:
预计效果及可能得风险:
预计完成时间: 不出意外情况预计费用:
患方签字: 主诊医生签字: 日期:
第三步
治疗方案:
预计效果及可能得风险:
预计完成时间: 不出意外情况预计费用:
患方签字: 主诊医生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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