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胶囊事件的回顾与思考(食品安全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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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成绩《食品安全与饮食健康》

课程论文

论文题目毒胶囊事件的回顾与思考学生姓名XX 学号XXXX

学院XXXX

专业年级XXXXX

联系电话XXXXX

E-mail XXXXXX

填写时间2015年6月7日

毒胶囊事件的回顾与思考

2014级临床医学专业 XXX

摘要:2012年4月15日毒胶囊”事件曝光,药厂采购毒胶囊产品涉及9个药厂生产的13批次药品,涉及企业包括海外制药、四川蜀中、修正药业、通化金马等。“毒胶囊”事件立即引发了市场的极大震动。

关键字:食品安全;假药;皮革下脚料

一、毒胶囊事件的回顾

1.毒胶囊的危害

毒胶囊之所以有毒,是因为在制作胶囊的途中,要使用含铬的鞣制剂,导致铬超标,从而对人体产生危害。, 铬金属很容易进入人体细胞,对肝、肾等内脏器官和DNA造成损伤,在人体内蓄积具有致癌性并可能诱发基因突变。

2.事件曝光

2012年4月15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及<东方时空>报道部分明胶厂商用皮革下脚料制造药用胶囊,药厂采购上述胶囊产品涉及9家药厂的13个批次药品所用胶囊重金属铬含量超标,其中超标最多的达90多倍。

毒胶囊事件最近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华宝证券4月16日发布研报点评此事,研报认为,打击制药造假,有利于树立医药行业正气,利于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国家急需加大医药卫生投入,实践已证明医药招标“唯低价论”在实际操作中不可取,是催生“假药”、“劣药”的因素之一,要引导医药行业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还有赖于国家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医患矛盾的实质问题在于日益增长得医疗卫生需求与政府医疗卫生投入之间出现了较大差距。政府必须加大医疗卫生投入,保障和进一步提升人民的医疗卫生需求,让社会的建设者分享发展的成果。

针对媒体报道的华星、卓康两家胶囊厂涉嫌使用工业明胶生产药用胶囊事件,上海证券发表研报点评,研报认为,工业明胶制药用胶囊危害大,药用辅料规范化势在必行,这将利好龙头企业。报告称,随着药用明胶市场的规范,A股市场中以生产正规药用明胶为主营品种的青海明胶与东宝生物或将受益,而辅料行业的龙头企业如尔康制药等也将受益行业景气度提升。

3.事件发展

毒胶囊事件央视报道发出后,经过调查发现,目前有企业已经宣布召回问题胶囊。丹东市通远药业有限公司宣布召回被曝光批次的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铬含量超标最严重的通化颐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也宣布召回被曝光批次的炎立消胶囊。据报道,对央视关于铬超标胶囊的报道,修正药业方面回应称,其生产的胶囊完全合格,并将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修正药业集团董事长修涞贵此前向记者表示,修正药业对“羚羊感冒胶囊”的留样进行了自检并未发现铬超标。他同时表示,随后要将留样送至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而吉林省辉南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则于15日在其官网上发出一篇《关于我企业使用抗病毒胶囊壳重金属“铬”含量的说明》。“说明”中提到,“在2000版药典中,检验标准没有重金属铬的含量测定,只是规定重金属的含量标准为不超过5mg/kg。曝光的我企业抗病毒胶囊(产品批号:091102),是2009年11月份生产的,正是执行2000版药典标准,所生产抗病毒胶囊(产品批号:091102)为合格产品。事件中,原料企业

涉及河北阜城县学洋明胶蛋白厂,该厂被指用生石灰处理皮革废料进行脱色漂白和清洗,随后熬制成工业明胶(俗称“蓝皮胶”),卖给药用胶囊生产企业。而在当地警方进厂查处前,该厂莫名失火。企业经理宋训杰为隐匿伪造销毁证据实施放火,已于2012年4月16日中午被公安机关拘留。

二、毒胶囊事件的反思

相关的监管部门应该负主要责任,追根溯源,相关的监管部门应该负的主要责任是:监管不力、监管不作为或失职。食品药品的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测是监管部门的职责,而这些职责却“让”给了媒体;与媒体相比,监管有着信息、技术、知识、职能等更专业化的多种优势。连作为局外人的记者都能“识得庐山真面目”,“身在此庐山中”的监管部门竟浑然不知不觉,还是装聋作哑?监管不力,与现行的监管体制有关。监管部门过多过滥,存在“踢皮球”、大家都在管,而谁都管不好的现象。现行的“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涉及药监、质监、卫生、工商等多个部门,各部门间权责不清,管与不管,常常以利益驱动,有利就抢着管,无利就让着管,导致重复监管和监管盲区并存,给质量管理控制埋下了隐患。这种多头管理,体制不顺、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利益至上、责任心淡薄,能不出问题吗?而生产厂商往往就利用了这些漏洞钻空子,加上利益的驱动,质量的保证靠“良心”和道德的范畴来实现就是一个神话。一些监管部门的违法操作是出现问题的推手。相关管理部门插手企业、对企业乱收费,加重企业负担,使得一些企业不得不在产品成本上动脑筋。中央有“收支两条线”的硬性规定,但仍有少数监管部门以下达罚款指标来解决办公经费、人员工资奖金。无疑,这些违法企业成了他们的“衣食父母”,自然不愿“一棒子打死”。加上企业大搞金钱、美女公关,行贿受贿,吃人手短,拿人“脚软”,因此,违规违法行为就在眼皮底下上演,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笔者筹建一个企业,企业刚开始运作连一分钱的利润还没有的时候,连我想象不到的一个部门:气象台,也跑来要钱!理由是,厂房的防雷设施要重新搞!防雷实施有啊,怎么要重新搞呢?即使重新搞,我们是租用的厂房,也应该找房东啊?只要收钱,什么管理部门都可以与你攀上“亲戚”,实在让人大开眼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如质量监督总局,对企业产品尤其是食品,竟然长期实行免检制度。四川省社科院研究员、社会学家胡光伟教授认为,多起食品安全事件已经证实此类做法靠不住。企业本质是为了赚取利益最大化,监管部门把放行权力交给企业自己,就相当于“自废武功”,只能指望厂商的良心,而良心又是靠不住的。多少免检企业都出过质量事件。可见在利益面前,以信任代监督将导致法律变为一纸空文。如此的监管制度,能够约束住那些良心泯灭、道德沦丧、心里失衡,加上社会心态畸形、官场腐败、官商勾结以降低成本牺牲大众生命健康为赚钱捷径的官商吗?监管部门是不是就有理由不作为、不作常态化的检测、监测呢?非要等到问题以井喷的形式爆发出来,把如此好的新闻拱手“让”给媒体呢?我们真的希望从此以后媒体人再也找不到这样的大新闻了。国家质监总局对关系人民生命健康的食品的监管盲目乐观、漠视现状、疏于监督。毒饺子事件发生后,质监总局领导人信誓旦旦地说,责任不在中方,国家食品是安全的,甚至比美国和日本的还安全。这次事件的发生无疑给国家主管部门一记非常响亮的耳光。地方相关管理部门的责任、干系最大。记者实地调查发现,使用工业明胶生产药品胶囊已是业内公开的秘密。

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定义: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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