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基法律知识:法理学之法的作用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事业单位公基法律知识:法理学之法的作用

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于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所发生的影响,根据法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的形式和内容,法的作用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在我们的考试中,法的规范作用是基础考点,而在我们的考试中法的规范作用考法相对比较简单,所以这个部分大家不应该丢分!

法的社会作用一是维护阶级统治,二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的规范作用可以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记忆口诀:引评教育强。

法的指引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的影响,此时法就像一盏明灯,为我们指引了一条明路。

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有效的作用。这里,评价的对象是他人,大家可以这样理解法的评价作用,他人的行为就像是做一份试卷而标准答案就是我们的法律,通过标准答案来评判他人行为是否符合我们的答案标准。根据评判官的身份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专门的评价和一般的评价。

法的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教育作用的对象是你我他大家。

预测作用是指根据法律法规的内容,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之间会如何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法的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相互之间的行为,包括公民之间、社会组织之间、国家、企事业单位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的行为的预测。

法的强制作用是指法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所以要明确针对违法犯罪者的行为才会体现法的强制作用。

【例题】法的指引作用可以分为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下列表述属于有选择的指引的有:

A.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

B.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C.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D.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答案】BD解析:根据法律规范中的行为模式的不同,指引作用可以分为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有选择的指引也叫不确定的指引。确定的指引,是指人们必须根据法律规范的指示而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有选择的指引是指人们的行为有选择的余地,可以这样行为也可以不这样行为,我们可以记为确定不选择,选择不确定。AC选项,法律规定很明确,人们的选择没有选择的余地,因而属于确定的指引,B

选项书面形式,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是既可以选择也可以选择口头或者其他形式,显然人们有选择的余地,因而属于有选择指引,选项D同样,对于股东的出资方式是可以选择的,因而当选。

【记忆口诀】选择不确定,确定不选择

【例题】关于法的规范作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陈法官依据诉讼法规定主动申请回避,体现了法的教育作用

B.法院判决王某行为构成盗窃罪,体现了法的指引作用

C.林某参加法律培训后开始重视所经营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反映了法的保护自由价值的作用

D.王某因散布谣言被罚款300元,体现了法的强制作用

【答案】D解析:A选项,陈法官根据法律规定选择自己的行为,体现的是法的指引作用,法院对于王某行为的判决体现的是法的评价作用,评价的是他人的行为,而且属于一种专门评价,有法律约束力。林某参加法律培训之后重视经营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是他在掌握一些法律知识后,运用法律开展接下来的经营活动,体现的是法的指引作用,反映了法的保护秩序价值的作用。法的强制作用体现的是对违法犯罪者的制裁,王某违法法律规定后受到相应处罚,正是体现了法的强制作用,因而D当选。

【记忆口诀】指引自己,评价他人,教育大家,预测对方,强制违法犯罪者。

【例题】法律是一种判断标准,一种评价尺度。因此,运用法律可以评价人们行为的下列哪些方面?( )

A.是否合法或者违法

B.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C.是否合理或者不合理

D.是否好或者坏

【答案】AB解析:该题是对法的评价作用的考查,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有效的作用,因而选项AB当选。

【思考】如何理解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的关系呢?

法的规范作用,其实是通过对每个人的行为的规范来达到一个社会稳定的这样一个效果,其最终目的还是为了维护阶级的统治、维护我们社会的公共利益,所以说法的规范作用是手段而法的社会作用才是最终的目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