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教育信息化重点工作(2013―2015年)》的通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教育信息化重点工作

(2013―2015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教委科[2013]71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10.09

【实施日期】2013.10.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教育信息化重点工作(2013-2015年)》的通知

(沪教委科〔2013〕71号)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市教委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上海市教育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深入推进上海教育信息化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搭建共建共享的开放式平台,形成多方投入和参与的建设模式,重点推进基于“人人通”和数据共享平台的教育信息化顶层设计,以应用为导向促进教育信息化向“主战场、大规模、常态化”发展,我委制定了《上海教育信息化重点工作(2013-201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上海教育信息化重点工作(2013-2015年)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3年10月9日附件

上海教育信息化重点工作(2013-2015年)

一、总体思路

建设目标: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推进教育信息化应用进入主战场,实现规模化和常态化,促进教育理念和教学模式的深刻变革。

建设原则:推进过程中要以遵循规律、需求导向、开放共享、创新应用为原则。要遵循教育教学和信息技术发展规律,充分研究不同类型用户的需求,注重共建共享和开放式机制设计,形成多方投入和参与的建设模式,通过创新应用不断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推进架构:分层推进,市级层面加强顶层设计和标准制定,构建“人人通”平台和数据、资源共享平台,重点推进五大任务;加强标准制定,推动数据和资源结构标准化,逐步实现基础数据和资源的统一和共享,构建“可持续、可交换、可共享”的信息化环境。区级、校级层面丰富各级各类的教育信息化应用。

二、重点工作

(一)推进上海教育数据资源中心建设

1.上海教育数据中心建设。根据教育部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要求和上海现有业务系统状况,建设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实现各类业务数据

的整合管理和共享交换,提供教育基础信息的查询、统计和分析,并为上海教育提供决策分析支持。

具体推进内容如下:

(1)建成满足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互联网数据中心(简称IDC)机房,按照信息安全等保三级的安全要求进行建设和运维。按照教育部要求完成数据初步对接、采集和上报工作;完成业务数据调研,完善数据中心总体设计方案。(2013年12月完成)(2)完成数据管理机制建设及相关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完成基础信息数据库和数据管理平台的基本功能;完成各主要业务系统数据在数据中心IDC的备份和实现各业务数据库与基础数据库的数据交换、共享和整合;对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进行升级;完成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供基础数据的统计、查询、分析等服务。(2014年12月完成)

(3)开展对大数据的挖掘分析,实现决策支持。(2015年12月完成)

2.上海教育资源中心建设。依托上海学习网公共基础设施,利用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