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辩论发言
法庭辩论审判员发言稿范文
今天,我们在这里进行本案的法庭辩论。
在此,我作为审判员,将就本案的争议焦点发表以下意见。
首先,关于本案的事实认定问题。
根据法庭调查,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着明确的合同关系,原告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违约,而被告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反驳原告的主张。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原告的主张成立。
其次,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问题。
本案涉及合同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已构成违约。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被告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再次,关于本案的赔偿金额问题。
原告主张的赔偿金额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包括原告为履行合同所支付的货款、运输费等;间接损失包括原告因此遭受的商机损失、信誉损失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在本案中,原告主张的赔偿金额是合理的,应予支持。
此外,关于被告的抗辩理由。
被告认为,其未能履行合同是由于不可抗力所致。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在本案中,被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违约行为是由于不可抗力所致,故其抗辩理由不能成立。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一、被告违约行为成立,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原告主张的赔偿金额合理,应予以支持。
三、被告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
最后,我们建议法庭根据以上意见,依法作出判决。
同时,我们也希望双方当事人能够珍惜诉讼资源,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谢谢大家!。
法庭辩论原告总结发言稿
大家好!今天,我站在这里,代表原告方,对这起案件进行总结发言。
首先,请允许我向在座的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谢你们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参加今天的庭审。
回顾这起案件,我们原告方在过去的几个月里,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努力。
今天,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本案进行总结,以期为法庭提供参考。
一、案件背景及争议焦点本案的背景是:原告与我方被告因合同纠纷,诉至贵院。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产生分歧,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原告认为,被告违反了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被告则辩称,原告违约在先,不应追究其责任。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有两点:1. 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是否一致?2. 被告是否构成违约?二、原告方观点及证据1. 关于合同条款的理解原告方认为,合同条款表述明确,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达成一致。
被告在履行过程中,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与原告存在明显分歧,属于违约行为。
为证明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一致,原告方提供了以下证据:(1)合同文本: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签字盖章,证明双方已达成一致。
(2)往来函件: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通过往来函件对合同条款进行了确认,证明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一致。
2. 关于被告是否构成违约原告方认为,被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以下违约行为:(1)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被告在合同履行期间,未按照约定时间、数量、质量提供货物,导致原告无法正常生产经营。
(2)擅自变更合同条款:被告在履行过程中,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变更合同条款,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为证明被告构成违约,原告方提供了以下证据:(1)货物交接单:货物交接单显示,被告提供的货物数量、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
(2)证人证言:原告方证人证实,被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
三、被告方观点及证据1. 关于合同条款的理解被告方认为,合同条款存在歧义,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并未达成一致。
被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与原告存在分歧,属于合理行使权利。
法庭辩方发言稿模板范文
大家好!今天,我作为被告方的辩护律师,在此代表我的当事人,就本案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关于案件事实的辩护1. 首先,我要指出,在案件的事实认定上,原告方存在诸多不实之处。
根据我所掌握的证据,以下是对事实的几点澄清:(1)关于原告方所述的侵权行为,我方当事人并无过错。
在此,我要强调,侵权行为的发生并非由于我方当事人的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所致。
(2)原告方对证据的收集存在瑕疵。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均经过严格审查,而原告方部分证据存在伪造、篡改的嫌疑,对此,我方将保留进一步追究原告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2. 其次,关于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我方当事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
原告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我方当事人已经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原告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关于法律适用的辩护1. 在法律适用方面,我方认为,本案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而我方当事人正是基于此原则,与原告方达成协议,并按照约定履行了合同义务。
2.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然而,在本案中,原告方未能证明我方当事人存在侵权行为,因此,我方当事人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三、关于诉讼请求的辩护1. 针对原告方的诉讼请求,我方认为,原告方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根据我所掌握的证据,原告方的诉讼请求明显过高,不符合法律规定。
2. 此外,我方当事人已经对原告方的诉讼请求提出了反诉,要求原告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反诉中,我方当事人将充分阐述事实和法律依据,以维护我方合法权益。
四、总结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原告方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我方当事人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在此,我恳请法庭认真审理本案,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同时,我方将积极配合法庭调查,为查明案件事实提供必要的证据。
法庭辩论一辩发言稿范文
大家好!我是今天法庭辩论的第一辩手,代表甲方团队在此发表一辩观点。
今天,我们辩论的焦点是关于甲乙双方在某合同纠纷案中的责任划分问题。
在此,我代表甲方,坚决主张甲方在本次合同纠纷中没有过错,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首先,我们回顾一下案件的基本情况。
甲乙双方于2018年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甲方负责提供产品,乙方负责销售。
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约定及时提供了产品,但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出现了严重问题,导致产品滞销。
乙方在合同到期后,未能按时支付货款,甲方遂向乙方发出催款通知,但乙方仍未支付。
由此,双方产生纠纷。
接下来,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甲方的观点:一、甲方已履行合同义务。
根据合同约定,甲方负责提供产品。
事实上,甲方在合同期限内,按照约定的质量、数量、规格和交货时间,向乙方提供了产品。
甲方已尽到合同义务,不存在违约行为。
二、乙方存在违约行为。
合同约定,乙方在收到产品后30日内支付货款。
但乙方在合同到期后,未履行支付义务,导致双方产生纠纷。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乙方存在过错。
乙方在销售过程中,未能履行好销售义务,导致产品滞销。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在销售过程中的过错,导致了甲方产品的滞销,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甲方已采取合理措施。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未按时支付货款,立即向乙方发出催款通知。
甲方已尽到提醒义务,但乙方仍未支付货款。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其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
甲方已采取合理措施,要求乙方履行合同义务,但乙方仍未履行。
综上所述,甲方在本次合同纠纷中没有过错,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法庭辩论被害人发言稿范文
大家好!我是本案的被害人,今天,我站在这里,不仅是为了陈述我的遭遇,更是为了寻求正义的伸张。
在此,我要感谢法院给予我发言的机会,让我有机会将心中的痛苦和诉求表达出来。
首先,我想简要回顾一下案件的基本情况。
几个月前,我遭受了一起严重的暴力犯罪。
那天,我在回家的路上,遭遇了犯罪嫌疑人的袭击。
他们毫无理由地对我进行了殴打,使我身体多处受伤,精神上也遭受了极大的折磨。
这一事件不仅给我个人带来了痛苦,也给我的家庭带来了无尽的哀伤。
以下是我要陈述的几个关键点:一、犯罪事实的确凿性我相信,经过警方的侦查和法院的调查,犯罪事实已经十分清楚。
犯罪嫌疑人对我的攻击是经过预谋的,他们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我国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人身权利。
在此,我要强烈要求法院依法严惩凶手,还我一个公道。
二、犯罪给我的生活带来的影响自从遭受犯罪袭击后,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身体上的伤痛让我无法正常工作,精神上的恐惧使我夜不能寐。
我不得不辞去工作,接受治疗,生活陷入困境。
更为严重的是,我失去了对生活的信心,对未来充满了迷茫。
三、对犯罪分子的严惩诉求我希望法院能够依法判决,对犯罪分子给予严厉的惩罚。
这不仅是为了我个人的权益,更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警示那些潜在的犯罪分子。
我坚信,只有严厉打击犯罪,才能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安宁。
四、对家庭和社会的呼吁在此,我呼吁全社会关注受害者,关爱受害者。
我们要共同努力,消除暴力犯罪,让每一个人都能在阳光下生活。
同时,我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强治安管理,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我们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最后,我要感谢我的家人、朋友和同事在我遭受犯罪袭击后给予的关爱和支持。
是你们让我有了勇气站在这里,为自己的权益发声。
我相信,在法院的公正判决下,正义一定会得到伸张。
谢谢大家!。
人民法院开庭辩论赛发言稿
人民法院开庭辩论赛发言稿尊敬的评委、亲爱的各位嘉宾,大家好!我是今天争辩方的代表律师,很荣幸能够站在这个讲台上,就关于人民法院开庭辩论赛,与大家分享我的观点。
在开始我的陈述之前,我想先明确一点,我们今天的辩论并非为了争论胜负,而是为了探讨合作与公正的司法系统。
人民法院开庭辩论赛是一个重要的平台,让我们能够就司法的公正与效率进行深入的讨论,为了更好满足人民的法律需求。
一、司法公正:法律的守护者首先,我想强调的是司法公正。
作为法律的守护者,人民法院肩负着确保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重要责任。
辩论赛提供了一个机会,让我们从不同角度讨论这个问题。
在司法公正的追求中,我们需要确保法律的适用是平等和公平的。
无论是贫穷还是富有,无论是权贵还是平民,每一个人都应该在法庭上受到公平和公正的对待。
此外,司法公正也包括司法程序的公正性。
审判程序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不受外界干预。
只有当司法程序公正、透明时,人民对司法的信任才能得到维护。
二、司法效率:公正与高效并行除了司法公正,我们也要关注司法效率。
快速且高效的司法程序对于保障人民权益至关重要。
一方面,司法系统需要高效处理案件,尽快给予当事人一个公正的判断,以避免延误正义。
拖延时间可对当事人的人身自由、财产权益等造成严重影响。
另一方面,司法效率也需要合理平衡。
在追求高效的同时,必须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司法程序必须充分尊重辩护权,并给予被告足够的时间和机会进行辩护。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保证司法的公正性。
三、争议解决:构建和谐社会的桥梁最后,我想谈谈争议解决。
人民法院作为争议的解决者,应当扮演桥梁的角色,推动社会和谐的建设。
争议的解决不仅是为了当事人的利益,也是为了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我们应当鼓励各方通过对话和协商来解决争议,而不是通过对抗来解决问题。
人民法院的开庭辩论赛为推动争议解决提供了一个宝贵的机会。
通过模拟争议解决的过程,我们可以学习如何在尊重彼此观点的同时,找到解决争议的最佳途径。
原告法庭辩论词范文(合集5篇)
原告法庭辩论词范文第1篇法庭辩论的原则(一)法律性原则。
法律性原则是辩论双方在法庭辩论中都要严格地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
首先,辩论双方都要引用法律条文作为自己立论的依据,无论证明被告人有罪还是无罪,要以法律条文作为准绳,不能凭个人的主观意志妄断。
其次是要严格地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不能把有罪说成无罪,把无罪说成有罪。
第三是法庭辩论中双方都要使用法言法语。
法言法语是规范性的法律术语,明白晓畅、通俗易懂,既可精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又可消除语言障碍,更加便于对方接受自己的信息。
第四是不能进行违背法律的诡辩。
....(二)内容的严密性。
要使辩论显示出强大的逻辑,必须注意辩论内容严密性。
首先,要做到辩论内容的严密性,辩论的双方必须保持论题的同一性,紧紧围绕论题展开辩论,不能离论题做空泛的议论。
其次是论证自己观点的时候,论据与论题要有必然的联系,各种论据要形成一种锁链,一环紧和一环。
如果论据与论题缺乏必然的联系,或者自相矛盾,那么不但缺乏说服力,而且会让对方抓住把柄,使自己处于不利的地位。
第三,辩论双方在辩论中,不能转移论题和偷换概念。
转移论题和偷换概念是违反逻辑的诡辩,它破坏了辩论内容的严密性,使辩论失去了意义。
(三)语言的明确性。
辩论是一种富有机智性的语言表达艺术,要使别人容易接受自己发出的信息,就必须保证论述语言的明确性。
辩论双方的语言要尽可能做到通俗易懂,明白晓畅,切忌使用晦涩,曲折模糊的语言。
古人云:“善辩者寡言”,这就是说辩论的语言要言简意赅,要用最经济的语言表现出最大的意蕴。
为了辩论语言明确的需要,辩论还必须运用多种修辞手法,如设问、反问等,以加强辩论语言的形象和生动,使辩论的语言充满着气势和力量,进而达到挥洒自如的境地,要做到语言的明确性,也要注意语言的节奏感,即语言的轻重缓急、明了清晰、抑扬顿挫、节奏鲜明、张弛有度,同时有必要辅之以必要的肢体语言。
(四)态度的庄重性。
辩论的目的是为了辩明是非,探求事物的真理。
法庭辩论发言
法庭辩论发言第一篇:法庭辩论发言法庭辩论发言(一)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上午好!原告的辩论发言意见如下:一、针对本案的争议焦点问题:1、被告早在2009年底以前就知道或应当知道原《门面租赁合同》中所涉门面已转租给原告。
先说知道(1)被告在“答辨书”中称:“原告从2009年到2011年3月偷用电价值65304元,说明被告知道并承认从2009年起是原告在独立经营门面,和原承租人罗荣明并无关系。
(2)原告提供的被告公司书记2011年8月31日上门调解时录音证明被告一开始就知道并同意《门面租赁合同》中所涉门面的转租。
(3)原告有到庭证人证言一份,证明被告知道门面的转租。
再说被告应当知道门面已转租:(1)被告公司所在地与原告经营的门面仅一墙之隔(见现场照片证据),被告公司领导员工经常来原告门店用餐、聊天、借东西、收水电费,公司领导、员工每个工作日上下班都从店堂门前经过,特别是公司书记家就住在原告经营门店左上方上楼的楼房里,每个工作日,最少四次步行经过店堂前门。
持续时间近两年,能不知道店外已换招牌?能不知道店内已换营业执照?能不知道门店经营者已换主?能不知道门面已转租?(2)众所周知的事实。
在长沙盘下一个300平方的门面。
重新装修开业,办理相关的营业、环保、卫生、税务等手续,少说也是几十万,不征得房东同意。
只怕万贯家财的人也没有那个胆。
何况原告夫妻双方是一个穷得叮当响的下岗职工!一个是自主择业的军人!(3)原告有到庭证人证言一份,证明被告应当知道门面的转租。
2、原告与被告没有改签《门面租赁合同》的责任不在原告:《门面租赁合同》第四条约定:“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不善或遇特殊情况下,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转让、转租。
但甲方须按现有的合同条款的基础上,与新承租方签定合同。
”“甲方须”三字清楚明白约定了改签合同主动责任,既不在原告,也不在本案第三人(原承租人)。
3、原《门面租赁合同》已充分考虑到了物价和房租上涨因素,《门面租赁合同》第一条就约定房租递增的年限和递增率,说明被告在签订合同之初已充分考虑物价和房租上涨因素。
民事法庭辩论发言稿范文
我是原告方的律师,今天我代表原告就本案进行辩论发言。
首先,请允许我对本案的事实和争议焦点进行简要梳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是否构成侵权行为,以及被告应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下是我在此环节的辩论发言:一、关于侵权行为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
在本案中,被告的行为是否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本案的关键。
首先,被告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被告在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了原告的专利技术,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其专利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
其次,被告的行为具有过错。
被告在明知原告拥有专利权的情况下,仍然擅自使用原告的专利技术,明显存在过错。
再次,被告的行为与原告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原告因被告的侵权行为,未能实现专利技术的商业价值,造成经济损失。
被告的侵权行为与原告的损失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最后,原告的损失具有确定性。
原告因被告的侵权行为,导致其专利技术未能实现商业价值,损失了预期的收益。
原告的损失是确定的,而非预期性损失。
二、关于被告应否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本案中,被告的行为已构成侵权,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首先,被告应停止侵害。
被告应立即停止使用原告的专利技术,消除对原告合法权益的侵害。
其次,被告应赔偿损失。
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被告的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
被告应按照原告的实际损失,赔偿原告相应的经济损失。
最后,被告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侵权行为人应承担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法律费用。
综上所述,被告的行为已构成侵权,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此,我恳请法庭依法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最后,感谢法庭、陪审员和各位律师的关注,我将在接下来的庭审过程中,继续为原告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法庭辩论二辩发言稿范文
大家好!我是辩护人,今天我作为法庭辩论的第二位辩手,将就本案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发表自己的观点。
首先,我要强调的是,本案的事实并不像控方所描述的那样简单明了。
在此,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关于案件事实的认定1. 在案件发生的过程中,被告人在主观上并没有故意伤害原告的故意。
根据被告人的供述,事发时他只是出于自卫,在无奈的情况下才对原告进行还击。
在此过程中,被告人已经尽力避免伤害原告,可见其并无故意伤害原告的意图。
2. 在案件发生的过程中,原告存在一定的过错。
根据原告的陈述,事发时他正在对被告人进行侮辱、谩骂,并试图殴打被告人。
在这种情况下,被告人才不得不进行自卫。
因此,原告的过错是导致案件发生的重要原因。
3. 在案件发生的过程中,被告人的行为并不构成故意伤害。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而本案中,被告人的行为虽然造成原告受伤,但并未达到故意伤害罪的严重程度。
二、关于法律适用的问题1. 本案中,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此,我希望法庭能够充分考虑被告人的自首情节,对其从轻处罚。
2. 本案中,被告人具有悔罪表现。
根据被告人的供述,事发后他深感懊悔,并主动向原告道歉。
在此,我希望法庭能够考虑被告人的悔罪表现,对其从轻处罚。
3. 本案中,被告人具有立功表现。
在案件发生后,被告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协助司法机关破获其他案件。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此,我希望法庭能够考虑被告人的立功表现,对其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我认为本案被告人并无故意伤害原告的故意,且具有自首、悔罪、立功等情节。
因此,我恳请法庭依法对被告人从轻处罚,还其一个公正的判决。
谢谢大家!。
法庭辩论发言稿实例范文
今天,我代表原告方就本案进行法庭辩论。
首先,请允许我简要陈述本案的基本事实和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说,原告认为被告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了其商标,侵犯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
以下是我方针对本案的辩论观点:一、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
1. 原告的商标已在国家商标局注册,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条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2. 被告在其商品上使用了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损害原告的商标信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容易导致混淆的,应当认定为侵权。
3. 被告在侵权行为发生后,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也未停止侵权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商标侵权行为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被告的侵权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1. 被告的侵权行为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给消费者带来了误导和损失。
2. 被告的侵权行为损害了我国商标法律法规的权威,不利于我国商标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被告应承担侵权责任。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商标侵权行为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被告的侵权行为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承担侵权责任。
为此,我方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如下:1. 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停止在其商品上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
2.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3. 判令被告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谢谢各位法官的审理!以上就是我的辩论发言,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谢谢!。
2024年法庭辩论发言范文(2篇)
2024年法庭辩论发言范文尊敬的法庭成员,亲爱的各位陪审团成员:大家好!我是被告方的辩护律师,今天我很荣幸能在这里为我的当事人辩护。
首先,我要感谢法庭给予我这个机会,为我的当事人申辩,向陪审团呈现我的观点和证据。
今天,我们面对的是一起非常重要的案件,这关乎到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和名誉权,也关乎到司法公正的实施。
因此,在我开始我的辩论之前,我希望大家能够保持思维的开放和客观的态度,不被情绪和偏见所左右。
首先,我想要强调的是法庭中“推定无罪”的原则。
在我们的法律体系中,任何被告在未被证明有罪之前都应被视为无罪。
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则,是为了确保正义的公正性和平等性。
在本案中,我的当事人被控犯有某种罪行,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确凿的证据来证明他的罪行。
根据法律,他应该被推定无罪,直到控方能够在合理的怀疑中证明他的有罪。
接下来,我要谈一下关于证据的重要性。
在任何法庭辩论中,证据是至关重要的。
证据是审判的基础,也是决定案件结果的关键。
然而,在本案中,控方所提供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我的当事人有罪。
他们提供的证据不仅仅是不充分的,而且还被指出存在重大的瑕疵。
举个例子,他们所提供的目击证人的证词在多个方面有所出入,且没有其他证据来支持这些证词的真实性。
因此,我呼吁陪审团要对控方所提供的证据保持高度的怀疑态度,并不要根据单一证据就做出判断。
此外,我想要指出的是,本案中存在着一些重要的证据缺失。
这些证据的缺失不仅使控方的指控不具有说服力,也削弱了他们的案件。
对于任何一起案件而言,收集和保护证据是关键。
但可惜的是,很多重要的证据在本案中并未被收集到,或者在处理过程中被丢失或破坏。
作为被告方的辩护律师,我们强调这点并非为了否认事实,而是为了呼吁法庭能够对证据的缺失进行审慎考虑,并不要对我的当事人做出错误的判断。
最后,我要坚决强调的是对我的当事人的人格攻击并没有实质性意义。
在法庭辩论中,我们重在事实,而不是对当事人的人格攻击。
法庭辩论中律师发言稿范文
大家好!我是本案的辩护律师,今天我将为我的当事人进行辩护。
在此,我要感谢法庭给我这个机会,让我为我的当事人陈述事实、申辩观点。
首先,我要明确一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是否构成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下面,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护:一、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原告方所提供的证据并不充分,无法证明被告的行为构成犯罪。
以下是具体分析:1. 证人证言存在矛盾。
原告方所提供的证人证言中,部分证人的陈述存在前后矛盾之处,且部分证人证言缺乏直接证据支持。
2. 物证不足。
本案中,原告方未能提供直接证明被告犯罪行为的物证,仅凭间接证据无法认定被告有罪。
3. 缺乏直接证据。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原告方未能提供直接证据证明被告有犯罪行为,仅凭间接证据无法认定被告有罪。
二、被告的行为不构成犯罪1. 被告的行为不具社会危害性。
在本案中,被告的行为并未对原告造成实际损害,也未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2. 被告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被告的行为并不属于犯罪行为,不应受到刑事追究。
3. 被告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在本案中,被告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属于合法行为。
三、被告具有自首情节在案件发生之初,被告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被告具有自首情节,应当从轻处罚。
四、被告具有悔罪表现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过,并承诺今后遵纪守法。
这表明被告具有悔罪表现,应当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本案被告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且具有自首情节和悔罪表现。
因此,我请求法庭依法判决,对被告从轻处罚。
最后,我要强调的是,法治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
在审理本案的过程中,我们应当依法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
谢谢大家!。
法庭辩论发言稿
法庭辩论发言稿尊敬的法官、各位陪审团成员:让我跟大家分享一下我对这个案件的看法。
我不是法律专家,但我是一个有着自己生活阅历并且懂得分辨是非黑白的普通人。
我记得有一次我碰到一个类似的小纠纷,虽然没有现在这个案子这么复杂,但是那时候的经历让我懂得在争议中看待细节的重要性。
当时我和我的邻居有一个关于公共区域使用权利的争执。
我觉得我是有道理的,公共区域大家平等使用,可是我的邻居却认为他有一些独占的理由。
我当时特别生气,觉得他就是不讲理。
我开始到处找我们小区以前关于这块公共区域规定的资料,询问老住户关于这块地方曾经的使用情况,就像我们现在这个案子,寻找证据和事实依据是很重要的。
在这个过程中,我遇到了很多困难。
比如说有些老住户记忆模糊,有些资料也不是那么齐全。
但是我没有放弃,因为我觉得真相应该被找到。
这让我想起我们现在的这个案件,我们双方肯定都会在寻找证据这条路上有些磕磕绊绊,毕竟事情过去了一段时间,可能存在一些不清晰的地方。
我的体会是,当我们在讨论一个案件的时候,事实才是最重要的基础。
比如拿一个买卖纠纷来说吧,如果买家说没收到货,卖家说已经发货,那最简单的就是查看物流信息这个实实在在的证据。
同样,在我们这个案子里,有没有当时的合同、文件、或者说在场的证人呢?特别想说的是,我们在考虑事情的时候不能只站在自己的角度。
刚才我说和邻居的争执,等我冷静下来后,我发现其实邻居可能也是出于他自己的某些特殊考虑,并不是完完全全无理取闹。
所以在这个案子中,我们应该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思考一些问题。
也许原告的某些看似不合理的要求背后有他自己的苦衷,被告看似强硬的反驳也许也是因为他觉得自己被不公平对待。
对了还想提一下,如果因为愤怒或者急于求胜的心态而隐瞒部分事实或者歪曲证据,那这绝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做法。
最后我希望法官和陪审团成员能从所有证据、各方陈述中还事情一个真相,做出公正的裁决。
谢谢大家。
法庭辩论角色发言稿
法庭辩论角色发言稿尊敬的评委、尊敬的各位听众:大家好!我在此荣幸地站在这个讲台上,代表法庭辩论的某一方角色,向大家发表我的发言稿。
首先,我要对今天的辩论主题表示衷心的热情。
我们将就“XXX问题”的争议展开激烈的辩论,这是对知识的较量,也是对逻辑思维和口才的挑战。
我相信,经过今天的辩论,我们会有更深刻的认识和思考,为真理的发现和法律的公正提供有益的参考。
接下来,我将就本方的观点、证据和逻辑推理展开阐述,以期能够让大家更加深入地了解和认同我们的立场。
在我的发言中,我将以三部分的形式呈现。
第一部分,我将简要叙述我方的立场和主张。
我们认为XXX问题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而我方则支持另一种观点,即XXXX。
我们认为这是符合逻辑和法律原则的,希望评委能够给予足够的关注与认同。
第二部分,我将进一步阐述我们的观点,以及我们方在XXX问题上所持的理由和证据。
在这一部分中,我将列举具体的案例和数据,以证明我们的观点是正确和合理的。
我们经过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发现了XXX问题的根源,同时找到了解决的可能性。
第三部分,我将对对方观点进行反驳和回答。
我们认为对方观点存在以下弱点与问题……我们将通过运用逻辑和事实来剖析对方的论证,并提供具有说服力的理由来反驳他们的立场。
最后,我要重申我们方的观点,并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认可和支持。
本方在XXX问题上持有的观点是建立在严密的逻辑推理和深入的调查研究之上的,我们坚信自己的立场是恰当且合理的。
我们期待通过今天的辩论,能够争取到公正的判断和认同。
在这里,我要再次感谢评委和各位听众的聆听。
辩论是一种交流思想、展示逻辑力量的方式,我希望通过我的发言,能够为大家呈现一个观点独特、逻辑严密的辩论环节,引发大家更深入的思考与讨论。
谢谢大家!辩论结束。
法庭辩论被害人发言稿范文
大家好!我叫[被害人姓名],今天站在这里,是为了讲述我亲身经历的痛苦与不幸。
在这里,我要向法庭、向全社会揭露犯罪行为的恶行,让正义得以伸张。
首先,请允许我简要介绍一下自己的基本情况。
我是[被害人所在单位或居住地],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有一个深爱我的丈夫和一个可爱的孩子。
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打破了我的平静生活,让我陷入了无尽的痛苦。
[简要描述犯罪行为经过]在那一天,[简要描述犯罪时间、地点、犯罪手段等],犯罪分子[犯罪分子姓名]以[犯罪动机]为借口,对我进行了[简要描述犯罪行为]。
我毫无防备,遭受了身体和心理上的巨大伤害。
在此,我要强烈谴责犯罪分子的恶劣行径,他不仅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还破坏了我的家庭幸福。
自从那场灾难发生后,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以下是我遭受的几方面伤害:1. 身体伤害:犯罪行为导致我身体多处受伤,至今仍留有后遗症。
我无法像以前那样正常生活和工作,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
2. 心理伤害:犯罪行为给我的心理造成了极大的阴影,我时常感到恐惧、焦虑、抑郁。
我担心自己的家人再次遭受类似的伤害,担心社会对犯罪行为的宽容。
3. 经济损失:犯罪行为使我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不仅包括医疗费用,还有因无法正常工作而造成的收入损失。
在此,我要强烈要求法庭对犯罪分子进行严惩,让他为他的罪行付出应有的代价。
同时,我也希望法庭能够关注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加强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最后,我要呼吁全社会关注犯罪问题,提高法治意识。
让我们携手共建和谐、平安的社会,共同捍卫正义,让每一个无辜的受害者都能得到应有的关爱和保障。
谢谢大家!。
法庭辩方发言稿范文模板
尊敬的法官、陪审团成员、各位原告代表及旁听人员:大家好!我是本案的辩方律师,今天,我将代表被告方就原告方的指控进行辩护。
在此,我要感谢法庭给予我发言的机会,同时也对原告方的诉求表示尊重。
以下是我的辩护意见:一、案件事实回顾首先,请允许我对本案的基本事实进行简要回顾。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简要概述案件争议的核心问题)。
原告方认为……(陈述原告方的指控内容),而被告方则认为……(陈述被告方的立场)。
二、被告方立场及理由1. 对原告方指控的否认(1)关于……指控:被告方对此予以否认。
根据……(列举相关证据或法律依据),原告方的指控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2)关于……指控:被告方同样予以否认。
根据……(列举相关证据或法律依据),原告方的指控不符合客观事实。
2. 被告方行为的合法性(1)关于……行为:被告方认为,其行为符合……(列举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
具体来说,……(详细说明被告方行为的合法性依据)。
(2)关于……行为:被告方同样认为,其行为符合……(列举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
具体来说,……(详细说明被告方行为的合法性依据)。
3. 被告方主观过错(1)关于……指控:被告方认为,原告方的指控存在夸大事实、断章取义之嫌。
在案件发生过程中,被告方已尽最大努力避免损害原告方的利益。
(2)关于……指控:被告方同样认为,原告方的指控存在夸大事实、断章取义之嫌。
在案件发生过程中,被告方已尽最大努力避免损害原告方的利益。
三、被告方请求鉴于以上理由,被告方请求法庭:1. 依法驳回原告方的全部诉讼请求;2. 对本案进行公正审理,维护被告方的合法权益;3. 对原告方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的虚假陈述、恶意诽谤等行为,依法予以制裁。
最后,我要再次感谢法庭给予我发言的机会。
在接下来的审理过程中,我们将积极配合法庭工作,为查明事实、公正判决提供一切便利。
谢谢大家!(注:以上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案件情况进行调整。
)。
法庭辩论的发言稿格式
法庭辩论的发言稿格式尊敬的法官、尊敬的陪审团、各位观众:首先,我代表被告一方,感谢法庭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公正公平的辩论平台。
今天我们将就本案展开辩论,我将为被告进行辩护,并呈上事实证据,希望能够让每一位在座的人对本案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首先,我们要对本案的事实进行澄清。
被告被控犯有盗窃罪,但我们认为被告并没有实施任何盗窃行为。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盗窃的定义,盗窃是指在没有被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占有他人的财物。
而根据事实证据,被告并没有进入被害人的财产范围内,也没有占有被害人的财物。
因此,根据法律定义,被告并没有犯下盗窃罪。
其次,我们要求法庭对被告的身份进行重新审查。
被告是一个廉洁守法的社会公民,他从来没有犯过任何犯罪行为。
在这次被控犯罪之前,被告一直是一个模范市民,从事着正当的工作,兢兢业业,绝对不可能会犯下盗窃罪。
因此,我们要求法庭对被告的身份进行重新审查,认清他的清白。
再次,我们要求法庭对证据进行重新审查。
在本案中,控方提供了一些证据,但这些证据并不能证明被告犯下盗窃罪。
事实上,这些证据并不合法,也无法推翻被告的清白。
因此,我们要求法庭对这些证据进行重新审查,以确保审判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最后,我们要求法庭对本案进行公正的判决。
被告清白无辜,我们希望法庭能够依法进行裁决,保障被告的合法权益。
我们相信法庭会做出一个公正公平的判决,让正义得以伸张,让清白的被告能够获得应有的赔偿和补偿。
尊敬的法官,尊敬的陪审团,各位观众,我们希望您能够听取我们的辩护意见,并就本案做出一个公正的判决。
被告是清白的,我们相信法庭会给予被告公正的对待,如果有必要的话,我们还将提供更多的证据来证明被告的清白。
非常感谢您的聆听。
法庭辩论词
法庭辩论词法庭辩论指各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被告人的辩护人、公诉人)在庭审诉讼活动中,为保自方合法权益。
下面是小编整理了放法庭辩论词,供你参考。
法庭辩论词范文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我仅对被告提出的诸多问题中,需要澄清的问题,发表以下意见,供合议庭参考:(问题一)被告辩称“原告不慎跌倒摔伤,念及认识,车有保险,就把责任揽了过来”的问题。
被告提出的这一问题与事实相悖。
第一,被告交通肇事后,交警赶赴现场,当场作出了事故责任认定,认定被告负此事故全部责任。
有被告亲笔签名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为证;第二,既然原告自己不慎跌倒摔伤,被告为什么还主动把原告送往医院,并先期主动花钱为其检查和治疗那?第三,既然原告自己不慎跌倒摔伤,举证就可以了,被告为什么还要答辩其他问题那?被告对原告的诉求逐一进行答辩,说明被告是不打自招;第四,如果说:原告是自己不慎跌倒摔伤,被告称念及认识,车有保险,又把责任揽了过来,还拿钱给原告治病,原告仍不满意,还到法院告人家,其可信度正常人都不难作出结论。
很显然,被告这一说法不合常理。
事情的真相是:被告肇事后,因车险过期和认识原告妻子,利用原告有医疗保险,恳求原告编造“自己摔伤”骗社保,以达到省钱的目的。
现在两家反目成仇,被告昧着良心,拿“不是”当理说,严重违背了道义。
(问题二)被告辩称“原告未经公安机关同意,擅自转院”的问题。
被告提出的这一问题与现行法律和事实相悖。
第一,自20xx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一系列新的法规,已经废止了医疗费受“公安机关同意”和“转院证明”等条件的限制,只要受害人提供了医疗证据,赔偿义务人对其有异议应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于20xx年1月6日肇事,还依据已废止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原告未经公安机关同意,擅自转院”有意义吗?第二,鞍山人共知,鞍山市中心医院的综合条件不在鞍钢铁东医院之下,而且,原告是无任何责任的受害者,其住地距中心医院只有一二百米之遥,有必要舍近求远吗?第三,既然是原告擅自转院,被告为什么还要主动租车接送,并为其付住院押金那?这不令人质疑吗?事情的真相是:被告因车险过期,利用认识原告妻子,为了推卸责任,有预谋地采取了不道德的伎俩,诱骗原告转入其医保定点医院鞍钢铁东医院,并主动付了住院押金。
法庭辩论角色发言稿
法庭辩论角色发言稿尊敬的法官、各位陪审团成员、各位出席的各方代表,大家好!我作为本案的原告代表,今天我将以原告的立场就案件争论的焦点进行陈述和辩论。
首先,我想强调的是本案的核心问题,即被告是否对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我所掌握的相关证据,原告确实遭受到了经济损失,而被告在此事件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接下来,我将从三个方面来证明被告应对原告进行赔偿。
首先,根据刑事立案调查报告,被告是本案的关键参与者之一,他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原告的经济损失。
调查报告明确指出,被告为了自己的个人利益,故意进行了欺诈行为,隐瞒了与原告的合作关系,导致原告在交易中遭受损失。
其次,根据相关文件和合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被告在与原告的交涉中存在着欺诈行为。
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但被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故意违反合同条款,对原告进行欺骗,目的是获取更大的利益。
这种行为的直接结果就是原告遭受了经济损失。
最后,根据目击证人的证词和相关证据,可以清楚地证明被告的不当行为对原告造成了明显的损害。
目击证人的证词表明,被告故意隐瞒了与原告的交易信息,并以欺诈手段获取了更多的利益。
证据中还包括了相关文件和邮件等,这些都证明了被告的不诚实行为对原告的经济利益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失。
在此,我要求法庭判决被告对原告进行赔偿,并恢复原告的合法权益。
被告从事了欺诈行为,损害了原告的利益,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请求法庭根据法律和正义判决本案,并保护无辜受害者的权益。
最后,我要强调的是,在法庭上我们需依靠事实和证据进行辩论,而非情绪和主观臆断。
我所提供的证据和论述是客观真实的,可靠有力的,我相信法庭会准确地裁决本案,并为正义伸张。
谢谢法庭的聆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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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辩论发言(一)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上午好!原告的辩论发言意见如下:一、针对本案的争议焦点问题:1、被告早在2009年底以前就知道或应当知道原《门面租赁合同》中所涉门面已转租给原告。
先说知道(1)被告在“答辨书”中称:“原告从2009年到2011年3月偷用电价值65304元,说明被告知道并承认从2009年起是原告在独立经营门面,和原承租人罗荣明并无关系。
(2)原告提供的被告公司书记2011年8月31日上门调解时录音证明被告一开始就知道并同意《门面租赁合同》中所涉门面的转租。
(3)原告有到庭证人证言一份,证明被告知道门面的转租。
再说被告应当知道门面已转租:(1)被告公司所在地与原告经营的门面仅一墙之隔(见现场照片证据),被告公司领导员工经常来原告门店用餐、聊天、借东西、收水电费,公司领导、员工每个工作日上下班都从店堂门前经过,特别是公司书记家就住在原告经营门店左上方上楼的楼房里,每个工作日,最少四次步行经过店堂前门。
持续时间近两年,能不知道店外已换招牌?能不知道店内已换营业执照?能不知道门店经营者已换主?能不知道门面已转租?(2)众所周知的事实。
在长沙盘下一个300平方的门面。
重新装修开业,办理相关的营业、环保、卫生、税务等手续,少说也是几十万,不征得房东同意。
只怕万贯家财的人也没有那个胆。
何况原告夫妻双方是一个穷得叮当响的下岗职工!一个是自主择业的军人!(3)原告有到庭证人证言一份,证明被告应当知道门面的转租。
2、原告与被告没有改签《门面租赁合同》的责任不在原告:《门面租赁合同》第四条约定:“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不善或遇特殊情况下,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转让、转租。
但甲方须按现有的合同条款的基础上,与新承租方签定合同。
”“甲方须”三字清楚明白约定了改签合同主动责任,既不在原告,也不在本案第三人(原承租人)。
3、原《门面租赁合同》已充分考虑到了物价和房租上涨因素,《门面租赁合同》第一条就约定房租递增的年限和递增率,说明被告在签订合同之初已充分考虑物价和房租上涨因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第一款规定:“出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的,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以其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原告2009年10开始从本案第三人处转租被告门面后,已合法经营22个月之久,且向法院提供了比较充分的被告知道和应当知道门面转租证据,被告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得不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也就是说《门面租赁合同》和原告与本案第三人签订的《转租合同》都有效。
与合同有关的权利义务双方均须遵守。
现被告恶意违约,就必须按《合同法》及《门面租赁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损失。
《门面租赁合同》第五条约定:“租赁期内,甲方除政府行为等不可抗拒情况下必须拆除外,甲乙双方不能单方面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否则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原告的诉讼请求主要就是两部份,因被告恶意违约的损实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以人为本,关注弱势群体是当中社会的大趋势。
本案原告夫妻一方为下岗职工,一方为自主择业的军人,请求人民法院以社会影响和民生为重。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证判决本案。
二、关于被告“答辨(辩)书”中几个问题1、原告是本案的适格主体:《合同法》第八十九:“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
适用本法第八十一至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五条至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合同法》第八十一条:“债务人转让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第八十五:“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
”原告与罗荣明的《转租合同》生效时始,原告就有把一分公司推上被告席的权利。
现在被告恶意违约,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利益,原告是本案的适格主体。
2、关于《转租合同》的加租:本案第三人,罗荣明通过缴纳租金为对等条件,取得被告门面的占有、使用、收益权。
加收2000元租金只是一种变形的使用、收益,并无不当,更谈不上损害被告的利益。
长沙市每天都有成千上百的门面在流转,绝大部分的门面转让费远远高出原门面的装修残值及设备设施费的总和,不知被告作何感想。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关于门面水电费以“德园”名交纳。
我们并知道原店门为“德园”,因为转让时,原门面招牌已完全脱落,我们是通过私人中介找上门的,从一开始我们就打算改变本案第三人罗荣明的经营思路和策略,决定不利用他原有的工商、环保、卫生、税务等任何手续。
所以我们并没有把原店名是什么放在心上。
说陈璞以“德园”名义交纳房租是不实之词,原告交纳房租,从一接手就是以“南北”为单位,原告胞兄李农归或李农雨为缴款人缴纳的,这是被告自认为所有银行缴款回单都已交给他们公司。
而电脑又查不出具体的缴款人而瞎说。
原告幸好还留有一张银行回单可以为我们证明。
被告宋姓财务向原告开出的收据确实是以“德园”为交款单位,被告宋姓财务开出第一张收据时,我们也纳闷过,当时还想过找他们异议,后来一想,也许“德园”是公司对22号门面的标记罢,所以当我们被逼交陆万多元“所谓”补交电费时。
虽然做“坏事”的是“南面北粉”的陈璞,认罚的仍然是“德园”。
我们也不曾异议。
(有被告自己提供的证据为证)我想公司宋姓财务也只是一种习惯成自然吧,反正是一个符号而已,谁都没有去计较。
其实公司另一财务开出的收据是“南北”只是我们保管不善,一时无法举,其实三份“补交电费”收据中就有一份向“南北”收的。
公司宋姓财务向“南北”收取“德园”的水电费和“补交电费”仅是一种个人行为,并不说明公司不知道“南北”。
不承认“南北”。
4、被告的该诉讼操作人是一个严重违背公民基本道德准则的人。
他说的话不可信!第一,不能践行自己的诺言:原《门面租赁合同》第五条约定:“租赁其内,甲方除政府行为等不可抗拒情况下必须拆除外,甲乙双方不能单方面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否则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但是被告实际中做的:房租不能如我的愿就强行收合门面;答辩中以“不知道”为由就“有权收回门面”。
第二、被告自己提供的证据中。
有一份7月28日《通知》。
通知中说“但是你未经我方同意,擅自将门面转让”在9月8日“答辨书”中又说:“原告与罗荣明转让的协议是在原告起诉后,我公司才知道门面转让。
”句子虽然不通,意还是表明了:他们是接到原告的起诉状,才知道门面转让的。
自相矛盾!。
第三、被告在“答辨书”中称欠交水费11857元。
,并制了一个表格当“证据”,也是一个常识错误上的谎言,一个月一万三的房租原告一分不少,你不要,还问起你交,一个月少则两千,多则四千的电费,原告一分也不少。
一个月500块钱的水费。
原告就不交了?交不起了?况且被告的费原告根本就欠不起的,就说7月份的电费吧,约定星期一交,被告星期一上午十点不到就关电闸,原告以为是跳闸,过去看(电闸在公司里,被告动不动就停电要挟,一停电我们就无法营业)。
当时因为有顾客在就餐。
原告请被告先送电,自己就回店里接钱。
最多也就两分钟,被告硬是不同意。
最后还是交钱开据后,再送电。
使原告走了好几单生意。
可想而知原告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欠得住被告近两年的水费的!且7月28日的诉前《通知》中“罗荣明”并不欠水费。
第四、“答辨书”称原告从2009年到2011年3月偷电价值65304元。
原告也确实被迫“补交电费”65304元。
但被告提供收据证据整整少了九千。
那去了?要做诉讼证据的钱都敢贪的人说的话,你敢信吗?(“认错书”是受被告的挟迫,“补交电费”是不得当利。
原告将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被告是极不负责任的人,被告在“答辨书”中称:“根据双方签订的门面租赁合同第四条规定,我公司可以无条件收回门面”。
《门面租赁合同》第四条全文为:“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不善或遇特殊情况下,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转让、转租。
但甲方须按现有的合同条款的基础上,与新承租方签定合同。
”根本就没提门面的收回,更不要说“无条件”,不知道被告知不知道什么叫“无条件”,一个对自己尚且如此不负责的人,能指望他对他人、对社会负责吗?三、关于本案审理过程中的几点程序异议1、法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被告在涉案门面上出过一纸恶意的诉后《通知》,既不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也不是向原告发出“通知”贵院却以此为由三翻五次要求原告腾空门面,以不“扩大损失”,并且在12月24日的笔录中明确告知原告,如果原告不配合,原告必须从即日起承担“损失”。
也许贵院是为“构建和谐社会”尽量减少被告的损失,却有违“不诉不理”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
2、贵对原告两次证据保全申请不予答复自被告恶意违约停电关门时始。
原告店内财产的占有、使用、处理已经完全置于被告的掌控之中。
原告也早在诉讼请求中提供数据。
在证据中提供了相应的照片或发票、收据等。
原告的诉讼请求是要求人民法院根据《合同法》及《门面租赁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判令被告赔偿所有损失。
被告的诉后《通知》,仅仅是为了给自已毁灭证据制造口实。
原告当即向贵院提出保全证据的申请,贵院未给任何答复。
只催原告腾空门面,原告再次上书贵院,表述了原告没有腾空的条件和义务,分析了被告要原告腾空门面的企图,表明了门面内所有财产任由被告处置的态度,并再次申请证据保全,贵院仍然不置可否。
到12月27日,“财产登记”时果然有许多物证不见,其中最重要的是被告几把大锁锁门的违约证据不见了。
3关于本案的财产评估贵院曾多次敦促原告提出财产评估申请。
原告难以理解。
提起诉讼时原告就提供违约损失数据。
在证据中提供了相应的照片或发票、收据等。
难道《合同法》中“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门面租赁合同》“对方的经济损失。
”都只能指装修、设备设施的残值?原告代理人:李农归201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