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疗机构监管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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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疗机构监管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民营医疗机构是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缓解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发挥了一定作用。
但在民营医院的发展过程中凸显了一些问题,主要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医疗费用偏高。
民营医疗机构作为营利性机构,医院经营者普遍存在急功近利的趋利心态。
于是要求医生开大处方、药品低进高出、滥检查、过度使用治疗仪器,以达到增加业务额的目的。
因此,凡到过民营医院就诊的人,第一感觉就是“被宰”,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由此产生极大的负面效果。
(二)业务水平一般。
目前大部分民营医院由于规模小、人才缺乏,发展后劲不足。
其医务人员都是通过社会招聘组成,良莠不齐,在与公立医院的竞争中处于劣势,因此促成其不规范经营的动机。
个体诊所存在租用资质问题,医疗质量存在隐患。
(三)虚假医疗广告。
民营医院为了争夺患者,大力进行虚假广告宣传。
夸大诊疗效果、提高医生资质、编造进口设备、虚构医院等级、冒充专家会诊等虚假广告手段层出不穷。
(四)药品及医疗器械质量无保证。
由于竞争激烈,一些民营医院经营者设法降低成本,除了从医药站采购一些药
品外,某些药品从不正规的渠道进货。
严重扰乱医药市场秩序,存在假冒、伪劣、过期药品的隐患。
所用医疗器械的消毒,因受设备和经济条件限制,其无菌状态难于保证,也存在着严重医疗事故隐患。
(五)存在非法行医现象。
某些民营医院为了取得经济利益,擅自超出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超范围经营,例如非法从事接生、终止妊娠和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介绍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法从事性病诊疗和医疗美容活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行为等。
(六)医托现象。
某些民营医院为了增加门诊量,用尽方法招揽病人,于是出现了“医托”现象。
医托埋伏在公立大医院的门口,以农村来的求医心切者为对象,向他们推荐民营医院的“专家”,以此为民营医院增加创收、收取回扣。
某些公立医院的医生自己也成为民营医院的“白大褂”医托,严重干扰医疗秩序,贻误病人诊疗时机。
二、加强对民营医院监督管理的建议
(一)严格审批,加强业务管理。
严格执行审批标准,防止不符合条件没有医疗质量保证的民营医院进入医疗市场。
加强对民营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
卫生行政部门要正确引导民营医院的行业发展方向。
针对民营医院的特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把各项医疗质量管理内容落实到民营医院的日常管理中去,强化医院业务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技术规范与标准,及时对民营医院进行等级评定。
卫生监督机构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民营医院执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等服务要素的准入管理及执业行为的监督。
加强对民营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的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布医疗服务质量、医药费用等方面的信息,促进民营医院健康发展,引导患者选择医院合理消费。
(二)打击非法行医。
依法治医,取缔非法行医、跨科行医及假专家。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法律严格执法。
各医院医护人员必须持有执业医师证、执业药师证、执业护士证后方能上岗。
严厉打击擅自超出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活动,从事非法接生、终止妊娠和施行计划生育手术,非法从事性病诊疗和医疗美容活动等行为。
(三)加强药物监管。
加快统一招标药品的普及,杜绝伪劣药品在市场上流通。
要求民营医院同公立医院一样,只能使用或销售中标药品,不得采购非中标药品,并加强监督、查验,若有发现或被举报使用或销售非中标药品,以假药依法加倍论处,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杜绝伪劣药品的流通。
食药监行政部门也要加大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
(四)加强对医疗广告的管理。
虚假的医疗广告害人不浅,不仅造成患者的直接经济损失,而且给身心健康带来极大的危害。
市场监管、卫生计生、公安要加大管理和打击力度,新闻单位不能只考虑部门利益,要从人民群众的利益
出发,对广告的刊登要严格审查。
各医疗机构需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后才能发布医疗广告,严肃查处医疗广告内容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内容不一致的行为。
(五)统一收费标准。
物价部门要制定统一收费标准,合理收费。
对某些药品、治疗检查仪器的收费要确定最高限价。
进一步完善本区所有医院常用医疗服务的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收费标准等收费项目在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把收费标准公之于众,自觉接受市民监督。
(六)加强教育。
定期举办民营医院院长培训班,加强对医院行政管理、医院科学管理等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
及时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
加强民营医院医德医风教育,引导其依法诚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