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
学院关于2011年选拔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施方案
学院关于2011年选拔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施方案发布日期2011-04-26发布者admin学院各有关部门: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2011〕58号)精神,结合我院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我院2011年选拔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实施方案,请学院各有关部门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实施“专升本”工作要全面贯彻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符合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需要,体现人才培养制度创新,促进学生的成长与发展,推进优良学风、校风建设,全面体现学院的办学宗旨。
二、招生名额根据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我院2011年“专升本”名额为当年应届专科毕业生总数的5%(以省教育厅批准的计划为准)。
三、选拔原则、方法(一)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做好选拔工作。
(二)采取自愿报名,考试择优选拔。
四、选拔对象2008级普通专科专业学生。
五、学习专业、年限(一)学习专业:1、侦查专业学生升入2009级侦查学专业学习。
2、治安管理专业、防火专业学生升入2009级治安学专业学习。
3、法律文秘专业升入2009级法学专业学习。
(二)学习年限:两年。
六、报名条件(一)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学习成绩优秀。
(三)身体健康。
七、选拔办法及程序(一)组织管理在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领导下,由学院“专升本”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构成:陈云华任组长;王福龙任副组长;刘玉增、贺海泉、袁铭斌任成员。
工作分工:监察处负责考试和录取的工作监察;学生处负责审核学生考试资格;教务处负责考试、成绩统计与审核;领导小组负责录取。
(二)选拔与录取程序1、报名与资格审查(1)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自愿到学生大队申请,填写《四川警察学院2011年“专升本”学生报名表》。
(2)学生处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浙江省2011年专升本(1)
关于做好2011年专升本和“2+2”选拔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11-1-30 17:50:18 阅读量:17653]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1年专升本和“2+2” 选拔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各高等学校:我省2011年继续开展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和选拔优秀本科生转入部分高校重点专业学习(以下简称“2+2”选拔)工作。
现将《浙江省2011年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和《浙江省2011年“2+2”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按以下要求贯彻执行。
一、严格执行考试管理规定,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考试安全是考试招生工作的第一要务。
各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考试管理工作规定,制订具体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安全保密各项要求,杜绝试卷命制、印刷、运输、保管等过程中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试卷安全万无一失。
要加强考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工作人员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监督制度,确保公正选拔。
信息公开是结果公平的基础,也是对过程公正的有力监督。
要认真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到招生计划、考试大纲、录取规则、录取结果信息公开,确保考生可在选拔考试各阶段了解和查询到相关信息。
强化内部监督,各院校纪检部门要对选拔考试录取工作全程参与、全程监督。
招生高校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各推荐学校要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
对在选拔过程中出现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各招生院校要切实结合本校相关招生专业特色,拓展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吸引优秀考生报考。
其他院校要从大局出发,主动做好优秀学生的宣传发动工作,积极配合招生院校共同做好这项改革试点工作。
2012年起,专升本将实行平行志愿,具体方案另行公布。
附件1:浙江省2011年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我省2011年继续开展普通高校专升本工作。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考试选拔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考试选拔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03.16•【字号】冀教学[2011]8号•【施行日期】2011.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考试选拔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1〕8号)各有关普通高校:为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报名(一)报名条件1、河北省内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积极进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思想健康,品行端正;3、专科就读期间无违纪违法经历,无考试不及格课程(补考后),综合测评在全年级前70%(实行学分制管理的高校,可根据上述原则,自行提出相应的学分要求);4、确有其他专业特长者,须征得拟报考本科院校同意后,可跨科类或跨专业报名。
师范类专业与非师范类专业可互相兼报。
(二)报名方式2011年专接本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http://)按照报名流程图和提示步骤完成报名。
不按要求和提示步骤进行报名造成报名不成功的后果自负。
(三)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3月20日8:00-3月30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后将关闭报名系统,不再受理考生注册和报名。
二、报名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缴费及指纹采集考生报名期间,生源学校和考生报考的一、二志愿接收学校务必每天及时审核考生报名相关信息。
专科生源学校和本科承办院校必须于3月30日17:00之前将所有报考本校的考生信息审核完毕。
4月9日之前专科生源学校将已经审核通过所有学生的照片导入专接本报名系统。
4月9日-4月12日,考生到生源院校主管部门核对报考信息无误后在《报名登记表》上(样式见附件1)签字确认(专科生源学校在报名系统下载后打印),同时签写《201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样式见附件2)。
陕西2011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陕西2011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为做好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计划专升本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批准下达后,省招办按照类别汇总分专业、分学校招生计划,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向考生公布。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生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按国家计划招收的省内学校2011年普通高职(专科)正式在册应届毕业生;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后服义务兵役退役的陕西籍士兵。
(二)报考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在校期间考试无作弊现象,成绩合格;3.大学就学或服义务兵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4.在校生参加生源学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考生所选课程必须与拟报考专业规定的课程一致,考试时间及科目另行通知),且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5.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须持有民政部颁发的士兵退役证。
三、报名办法(一)各生源学校必须对申请报考专升本的学生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报考资审表》(简称“报考资审表”)、《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报名信息卡》(简称“报名信息卡”)由学校到市(区)招办领取。
(二)3月12日至15日,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校考生持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到本人所在学校招办(或教务处,下同)报名。
同时按规定缴纳考试费。
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涂《报考资审表》、《报名信息卡》的相关内容,并在学校和市(区)招办的指导下,参照教育部《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大全》(2009年版)中的专业学科门类,选报本人在高职(专科)阶段所学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我省继续实行统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的办法,考生在志愿表上可依次填报6个志愿。
院校代码及专业代码必须填涂准确,因未按规定选报或涂写错误而导致未被录取等后果,责任自负。
考生报名时必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由市(区)招办保存备查,保存期一年。
苏教学〔2011〕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
苏教学〔2011〕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第一篇:苏教学〔2011〕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1〕1号各普通高校:为做好我省2011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接收院校及计划申报1、高职(专科)学生“专转本”计划总量控制在我省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的5%以内,共13000人,安排在普通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民办二级学院)。
2、按照教育部《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文件要求,今年我省继续开展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退役士兵“专转本”工作,计划300人,安排在民办二级学院。
3、普通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民办二级学院)接收“专转本”计划由所在高校申报。
各院校必须单独为“专转本”学生组建班级,不得插班学习。
4、根据教育部要求,“专转本”工作纳入学校本科培养规模,接收院校应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合理地做好计划申报工作。
要按照本科专业与报考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基本相同的要求,认真制订“专转本”计划,于2011年2月18日前将计划按附表数据库格式报送我厅学生处(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各1份,纸质文本须加盖学校公章,电子文本发至***********)。
我厅对各校申报的计划进行审核后下达。
5、接收学校应根据我厅下达的“专转本”计划,制定办班简章。
简章应明确招生人数、专业名称、专业要求、办班地点、学费标准、培养方式、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等内容。
简章应上网供考生查询。
二、选拔对象及方法1、列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二年级、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经市招生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学校的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关于2011年推荐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doc
江西师范大学关于2011年推荐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教务处:根据江西省教育厅赣教高字[2011]16号文件精神,2011年我校将继续招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我校本科相关专业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名额今年我校共招收“专升本”学生450名(其中软件工程专业180名,小学教育(语文教育方向)和小学教育(英语教育方向)各招60名,实际录取名额根据参加考试人数按比例择优录取)。
二、推荐条件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我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暂行办法》,参照我校本科招生专业(见附件一),请贵校尽快将本通知传达给各位考生,并认真做好学生推荐报名工作,严格按规定时间、统一的表格样式及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推荐选拔的条件:1、经统招入学的普通专科(高职)应届毕业生。
2、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成绩优秀。
3、已取得全省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全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者。
三、推荐及报名办法1、各推荐学校依据上述推荐条件确定推荐名单。
除软件工程专业外,学生原则上只能报考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2、被推荐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到所在学校教务处办理以下报考手续:①请按我校规定的表格样式填写《江西省高校推荐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登记表》(见附件二)一式二份(需贴好照片),填表时请严格按我校公布的专业名称填写;②按赣发改收费字[2006]446号文件规定交报名考试费130元/人;报名费统一交纳现金。
③交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请在照片反面填写“考生报名序号、姓名、性别及报考专业”) ;④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张;⑤交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必须加盖教务处公章);⑥交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招生五联单)复印件1份(必须加盖教务处公章)。
复印的名册中考生本人的考生号必须清晰明了。
对未交名册的学校我校恕不接受报名。
⑦附件二、附件三必须按我校通知中的表格样式下载填写,不得用其它表格代替。
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有关高等学校教务处: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0〕2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我省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考试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类别、专业和计划招生类别为:普通专升本(含师范和高职高专)。
2011年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见附件1,各专业考试科目见附件2。
二、报名2011年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所在的省内高校为生源学校,承担2011年专升本考试任务的高校为主考学校。
(一)报名范围我省普通本科院校和专科学校(含普通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院和成人高等学校)中的应届普通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在校期间已参加过学分互认选拔但未能进入本科段学习的应届普通专科毕业生)。
具有我省辖区户籍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往届毕业生(不含成人、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和经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目前在其他省、市、自治区高校学习的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普通专升本实行统一时间报名,全省报名数据上传统一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6日。
在此之前,各生源学校可根据本校情况自行确定报名起止时间。
具有我省辖区户籍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往届毕业生(不含成人、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和经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目前在其他省、市、自治区高校学习的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应届毕业生的报名时间及要求,请于11月20日后登陆济南大学网站查询。
(三)资格审查生源学校根据《通知》要求,负责本校学生(含在校期间已参加过学分互认选拔但未能进入本科段学习的应届普通专科毕业生)的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要重点审查考生姓名、考生号等信息是否与高考录取简明登记表相符,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2011年江西专升本考试通知1
关于2011年江西专升本考试的通知时间:2011-03-21 18:25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作者:管理员点关于2011年我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赣教高字〔2011〕16号各高等学校:根据我厅制订的《关于我省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暂行办法》,2011年我省继续在高校开展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工作。
现就2011年推荐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计划2011年全省共选拔4380名优秀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所需招生计划在今年下达各高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中安排,具体分校招生计划见附件二。
学校确定招生专业和各专业招生人数,报我厅备案。
二、招生学校今年招收普通专升本学生的高校:江西师范大学、江西农业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华东交通大学、江西理工大学、南昌航空大学、东华理工大学、江西中医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赣南师范学院、江西科技师范学院、赣南医学院、宜春学院、九江学院、井冈山大学、上饶师范学院、南昌工程学院。
三、组织领导为了加强专升本工作的领导,我厅成立2011年江西省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省教育厅厅长虞国庆;副组长:省教育厅副厅长洪三国;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发展规划处处长杨慧文;成员:高教处处长聂威、监察室主任王建元。
各招生学校也应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四、推荐选拔办法按照《关于我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暂行办法》,凡符合选拔条件的普通高职高专学生应届毕业生,自愿报名,经所在学校推荐,参加选拔考试,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报名工作报名工作由各推荐学校组织实施。
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报名时须填写推荐选拔登记表(见附件三),并缴纳报考费。
各推荐学校于4月30日之前将推荐选拔登记表一式二份及考生个人一寸照片报送招生学校。
报名考试费按省发改委《关于核定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6]446号文)规定:招生学校收取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每人130元(专升本考试科目共三门,其中英语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英语考试费为每人30元,其中20元由招生学校交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辽宁省2011年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招考办字[2011] 35号关于印发《辽宁省2011年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高等院校: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招生考试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辽宁省2011年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主题词:专升本招生方案通知抄报:省教育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1年3月14日印发辽宁省2011年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省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的招生考试实际情况,为做好今年的招生考试工作,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报名1.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届合格毕业生和参加我省组织的中职升高职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届合格毕业生均可按招生学校要求及专业相近的报考原则进行报名。
2. 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考生,毕业时可对口参加当年我省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3.2011年继续在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学点对具有辽西北五市(朝阳、铁岭、阜新、锦州、葫芦岛)户籍的高职高专毕业生进行定向招生试点。
4. 参加我省组织开展的春季招生试点、订单式培养、紧缺人才培养、一村一名大学生等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考生,毕业时不能参加当年我省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各生源学校负责进行考生资格审查和报名工作,并于3月18 日到省招考办领取《考生报名信息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报考录入软件》。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3月21日至27日持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到本人所在学校报名。
报考定向招生的辽西北五市考生报名时,需持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本人所在学校报名。
关于2011年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务工作的通.
关于2011年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招考会字〔2011〕5号各市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各有关高等院校:为了更好地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满足高职高专优秀毕业生继续学习的需求,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选拔优秀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升入本科学习的通知》(晋教高〔2011〕4 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今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报名和填报志愿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报考,从2011年起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办法。
1、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①列入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并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学籍在本省学校的2011年应届专科毕业生;②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无考试作弊记录;③所在学校对其在校期间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推荐;④修完各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最后一学期除外);⑤无考试不及格课程(补考后)且补考科目不超过3门。
2、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考生网上填报信息时间为4月20日至24日;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26日至29日。
有应届专科毕业生的普通高职高专院校均设立现场确认点。
凡愿意参加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的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均可在网上报名并在本校参加确认,各校不得给外校学生确认。
确认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报考资格登记表。
各确认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情况、学籍情况和报考专业),并在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报考资格登记表有关栏目内签字负责。
保送推荐生需在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并在本校照相、确认,领取体检表进行体检。
未在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和确认的,不予录取。
3、考生的准考证号在确认时自动生成,考号由10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第一、二位为学校所在市的市代码(见附件一),第三、四位为报考专业编号(见附件二),第五至七位为确认点编号(见附件三),第八至十位为考生顺序号。
2011年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通知
附件1:2011年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师范类:高职高专类:附件2:2011年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各招生专业考试科目- 8 -高职高专类:- 9 -- 10 -附件3:2011年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准 考 证 存 根考号: 姓名: 性别:毕业(所在)学校: 报考专业:身份证号: 主考学校:毕业(所学)专业: (生源学校红色印章)------------------------------生源学校红色印章--------------------------2011年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准 考 证 考号: 姓名: 性别: 毕业(所在)学校: 报考专业:身份证号: 主考学校:毕业(所学)专业:(生源学校红色印章)考试时间:2011年12月25日8:30—10:30 科目:计算机(高等数学)2011年12月25日14:00—16:00 科目:外语(大学语文)2011年12月26日8:30—11:30 科目:专业综合一2011年12月26日14:00—17:00 科目:专业综合二2011年12月27日:师范类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技能测试附件4:2011年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主考学校和专业师范类附件5:2011年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计算机(公共课)考试要求一、指导思想本考试大纲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校计算机基础教学的意见》(鲁教高字…1995‟9号)中所要求的计算机教学的基本目标,根据当前山东省高校计算机文化基础课程教学的实际情况而制订。
《计算机文化基础》课程教学的目的是:通过《计算机文化基础》课程的教育,使学生掌握计算机科学的最基本理论和知识,具备基本的计算机操作和使用技能,学会使用典型的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最终能够适应信息社会的飞速发展。
二、总体要求要求考生达到新时期计算机文化的基础层次:①具备计算机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常识;②具有微型计算机的基本常识;③熟练地掌握具有代表性的、使用较为广泛的微型计算机操作系统Windows XP及字处理软件(Word 2003)、电子表格处理软件(Excel 2003)、演示文稿软件(PowerPoint 2003)、数据库管理系统(Access 2003)的使用方法;④对计算机网络,特别是Internet要有一定的了解,掌握浏览器和电子邮件的使用。
2011年专升本资料
湖南工学院2011年“专升本”工作方案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10‟343号《关于做好2011年高等学校普通专科毕业生“专升本”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2011年从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我院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
为组织好“专升本”学生的选拔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领导及组织机构为搞好本次“专升本”工作,学院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研究“专升本”工作有关重大事项。
组长:张力副组长:胡波年罗建华刘俊学组员:曾立平宋楚华陈云龙张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曾立平兼任主任,成员为李治军,肖肃萍。
各系设立“专升本”工作小组,分别由系主任任组长,党总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为教务干事等。
二、选拔范围及比例选拔范围为全省高等学校(含普通高等学校、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2011年有三年制普通专科毕业生的成人高校)三年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
各专业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人数为选拔范围内各专业学生数的10%,选拔录取比例控制在参加选拔考试学生总数的50%以内。
三、推荐条件各相关单位必须严格按条件、分专业在规定的选拔比例内推荐优秀毕业生。
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德智体全面发展;2、各科成绩平均分进入本专业同年级前10%;3、非英语专业(音、体、美专业除外)学生在校期间(取得有效学籍至2011年3月底以前)必须获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
4、应征入伍的在校专科生在部队荣获三等功以上(含三等功),退役后办理了复学手续并完成了专科阶段学习、取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可免试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需提交所在部队部队下发的相关嘉奖令或通令的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公章)、勋章及其它相关材料。
5、我院学生报考本院本科专业时,非计算机专业理工科必须获得全国或湖南省计算机等级二级及以上证书,文科专业必须获得全国或湖南省计算机等级一级及以上证书。
2011年专转本通知
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2011年专转本选拔通知各院(系):2011年我省专转本选拔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院专转本工作,根据江苏省有关规定,制定我院的具体实施办法。
一、选拔对象1.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二年级、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经所在学校推荐,可参加“专转本”考试。
2.根据《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通知》(参动…2009‟6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专转本”考试。
二、报名条件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每门专业基础课学生成绩达到良好以上,无不及格课程。
3.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4.无欠缴学费情况。
三、报名时间2011年3月14日至18日,直接到学生所在院(系)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四、报名流程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认真填写《江苏省2011年“专转本”考生报名表》(见附件1)。
上交电子照片(86*129,小于30KB)。
2.考生本人必须认真填写各项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如因考生本人填报及核对有误而影响录取等,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3.报名表正式上交之前,须经考生本人核对,班主任复核,教务处、学工处等有关部门全面审核后认定报名学生名单。
报名表须由考生与班主任亲笔签名,两个签名缺一不可。
4.报名校核表须经考生本人核对无误签字确认后,学校盖章留存备查。
5. 今年“专转本”选拔录取工作继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办法,设置A BC三所平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一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是否服从本校其他相近专业志愿。
五、考试时间、科目。
今年“专转本”考试时间为4月23日,具体安排如下:六、收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省教育厅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4号,苏财综[2002]59号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10元,考试费45元/科。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办[2011]13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办〔2011〕13号)各市、县(区)教育局:为做好2011年全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和高中阶段招生(以下简称“中招”)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2011年中考和中招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要求,系统谋划,稳步推进,发挥其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协调发展中的正确导向作用。
2011年中考命题继续体现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功能,兼顾高中阶段教育招生选拔性要求,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在全面检查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重视对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查,反映课程标准中对学生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目标的基本要求。
各学科命题的具体原则和要求见《2011年安徽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纲要》。
2011年全省高中阶段招生目标:高中阶段总体招生78.5万人,中职招生数占高中阶段招生总量的47%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比例达82%左右,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5%以上,逐步实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大体相当目标。
二、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办法(一)报名2011年中考报名工作由各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组织集体报名,历届生或同等学力者,到各市规定的报名点报名。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根据本人意愿,可在流入地就读学校报名参加考试录取,也可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录取。
“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
攀学院〔2011〕18号攀枝花学院二〇一一年“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四川省2011年招生计划工作会议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2011〕5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1年“专升本”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提出我校2011年“专升本”工作具体实施办法。
一、提高认识选拔优秀专科学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有利于高等教育制度的创新和完善,有利于推进高等教育向大众化方向发展,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学风建设和激发学生奋发向上努力学习的热情。
二、组织领导1、学校成立以分管教学的校领导为组长,教务处、办公室、计财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一),负责“专升本”政策的制定与发布、过程监督与控制、总体协调、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
2、各相关学院明确一名院领导主管“专升本”工作有关事宜,负责组织“专升本”工作的宣传、学生的报名、资格初审、专业(专业基础)课或综合课考试大纲的制定、协助安排命题教师与阅卷教师、录取学生的成绩认定等工作。
三、选拔原则1、严格标准,择优选拔的原则;2、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
专科学生升入本科专业应与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3、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选拔结果张榜公布。
四、选拔对象本年度选拔对象为2011年专科应届毕业生。
五、选拔基本条件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任何处分;2、学习成绩优秀;3、身心健康。
六、“专升本”计划按照四川省教育厅下达的“专升本”计划执行。
今年下达我校“专升本”计划总人数为49人,根据我校专业设置情况,确定“专升本”本科专业有20个(见附件二)。
各本科专业招生的名额按2011年各专业专科应届毕业生人数和各本科专业报名的情况进行确定:1、根据可报考该本科专业的应届专科毕业生数占专科毕业生总人数的比例分配40%的招生计划;2、根据该本科专业报名人数占总报名人数的比例分配60%招生计划;3、若出现计算人数与“专升本”计划不符的情况,由校“专升本”领导小组进行名额调整。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04.22•【字号】川教[2011]58号•【施行日期】2011.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2011〕58号)各普通高等院校、有关成人高校: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报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发函〔2011〕67号)文件及四川省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我省2011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送对象选送对象为四川省普通本科高校、独立设置高职高专院校和举办普通高职高专教育的成人高校中具有与我省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科应届毕业生。
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选送非应届专科毕业生,违者扣减明年该校的“专升本”指标。
“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不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独立学院今年暂不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
二、选送基本条件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2、学习成绩优秀;3、身心健康。
三、对口升本学校“专升本”对口学校由省教育厅根据往年各高职高专院校与本科院校的协议及专业布局进行安排(见附件1),各有关高校不得无故变更。
四、选送计划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省招生计划工作会议精神,本年度我省“专升本”工作仍分为校内“专升本”计划和跨校“专升本”计划两类:校内“专升本”计划按照本校专科应届毕业生总数5%以内的原则,在下达的本科招生计划内编制分专业“专升本”计划。
跨校“专升本”计划由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高校根据对口的专科学校的实际情况,按照应届毕业生总数的5%以内的原则,编制跨校分专业“专升本”计划。
各高校在编制“专升本”计划时应充分考虑本校相关专业的协调发展。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工作的通知
鲁教高字〔2010〕22号知识改变命运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工作的通知各高等学校: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我省普通高等教育的协调发展,根据《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实施方案》(鲁教高字〔200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走内涵发展之路,不断深化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促进全省高等教育科学发展。
严格选拔标准和程序,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科学选拔优秀人才。
二、选拔类别和范围(一)选拔类别:普通专升本。
(二)选拔范围:我省普通本科院校和专科学校(含普通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院和成人高等学校)中的应届普通专科(高职)毕业生。
具有我省辖区户籍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往届毕业生(不含成人、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和经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目前在其他省、市、自治区高校学习的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和专业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控制招生规模。
根据就业状况、生源情况以及本科院校的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确定2011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学校、招生专业以及招生计划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选拔要求(一)基本原则1.德、智、体全面考核;2.公开、公正、公平、择优;3.理论考试与技能考试(考核)相结合。
(二)报考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
2.学习勤奋,努力掌握现代化科学文化知识,具有较强的学习和运用知识能力。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记过及以上行政纪律处分和考试作弊行为。
2011年--福建省教育厅专升本招生工作通知
2011年--福建省教育厅专升本招⽣⼯作通知福建省教育厅⽂件闽教学…2011?59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专科(⾼职)应届毕业⽣升⼊本科阶段学习招⽣⼯作的通知各普通⾼等学校:为做好我省2011年普通专科(⾼职)应届毕业⽣升⼊本科阶段学习的招⽣⼯作(以下简称专升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招⽣对象招⽣对象为2011年我省普通⾼校专科(⾼职)的应届毕业⽣,尚未就业的2010届临床医学专业专科毕业⽣可报考临床医学(定向)专业。
⼆、招⽣学校、招⽣类别和专业2011年承担专升本招⽣任务的院校为福建师范⼤学、福州⼤学、福建农林⼤学、福建医科⼤学、漳州师范学院、福建⼯程学院、泉州师范学院、闽江学院、厦门理⼯学院、三明学院、闽南理⼯学院和集美⼤学诚毅学院等12所,招⽣院校、类别及招⽣专业详见附件1。
三、考试科⽬及分值考试科⽬由公共基础科和专业基础科(见附件2)组成,总分满分为600分。
1. 公共基础科考两门,每门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英语专业的基础英语考试为150分钟)。
2. 专业基础科考⼀门,为3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艺术设计专业为240分钟)。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1年1⽉1-10⽇,逾期不再受理。
2. 报名办法:(1)⽹上报名:考⽣登陆福建省普通⾼校专升本联考联招报名⽹站(http:///doc/2f7198c12cc58bd63186bd18.html ,以下简称报名⽹站)进⾏⽹上报名,考⽣根据⾃⼰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选择填报相同或相近的同⼀类别专业志愿。
报考专升本临床医学(定向)专业的考⽣必须是2011届临床医学专业毕业⽣或尚未就业的2010届临床医学专业毕业⽣。
(2)电⼦照相:⽹上报名结束后,考⽣就读的学校负责组织已报名的考⽣电⼦照相,考⽣需在有照⽚的报名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考⽣照相时须按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缴交报名考试费。
(3)资格审查:学校负责对本校报名考⽣进⾏资格审查,并在报名确认表上加盖学校公章。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考试选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考试选拔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冀教学[2011]8号【发布部门】河北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1.03.16【实施日期】2011.03.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考试选拔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1〕8号)各有关普通高校:为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报名(一)报名条件1、河北省内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积极进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思想健康,品行端正;3、专科就读期间无违纪违法经历,无考试不及格课程(补考后),综合测评在全年级前70%(实行学分制管理的高校,可根据上述原则,自行提出相应的学分要求);4、确有其他专业特长者,须征得拟报考本科院校同意后,可跨科类或跨专业报名。
师范类专业与非师范类专业可互相兼报。
(二)报名方式2011年专接本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http://)按照报名流程图和提示步骤完成报名。
不按要求和提示步骤进行报名造成报名不成功的后果自负。
(三)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3月20日8:00-3月30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后将关闭报名系统,不再受理考生注册和报名。
二、报名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缴费及指纹采集考生报名期间,生源学校和考生报考的一、二志愿接收学校务必每天及时审核考生报名相关信息。
专科生源学校和本科承办院校必须于3月30日17:00之前将所有报考本校的考生信息审核完毕。
4月9日之前专科生源学校将已经审核通过所有学生的照片导入专接本报名系统。
4月9日-4月12日,考生到生源院校主管部门核对报考信息无误后在《报名登记表》上(样式见附件1)签字确认(专科生源学校在报名系统下载后打印),同时签写《201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样式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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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
“专转本”工作的通知
苏教学〔2011〕1号
各普通高校:
为做好我省2011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院校及计划申报
1、高职(专科)学生“专转本”计划总量控制在我省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的5%以内,共13000人,安排在普通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民办二级学院)。
2、按照教育部《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文件要求,今年我省继续开展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退役士兵“专转本”工作,计划300人,安排在民办二级学院。
3、普通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民办二级学院)接收“专转本”计划由所在高校申报。
各院校必须单独为“专转本”学生组建班级,不得插班学习。
4、根据教育部要求,“专转本”工作纳入学校本科培养规模,接收院校应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合理地做好计划申报工作。
要按照本科专业与报考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基本相同的要求,认真制订“专转本”计划,于2011年2月18日前将计划按附表数据库格式报送我厅学生处(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各1份,纸质文本须加盖学校公章,电子文本发
至***********)。
我厅对各校申报的计划进行审核后下达。
5、接收学校应根据我厅下达的“专转本”计划,制定办班简章。
简章应明确招生人数、专业名称、专业要求、办班地点、学费标准、培养方式、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等内容。
简章应上网供考生查询。
二、选拔对象及方法
1、列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二年级、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经市招生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学校的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专转本”考试。
2、针对上述三种选拔对象采取两种选拔方法:普通高职(专科)学生、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专转本”实行全省统一考试选拔的办法;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专转本”在学生符合条件、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接收院校组织考试,择优录取。
五年一贯制“专转本”实施方案另行下达。
三、报名、志愿填报及考试
1、报名条件。
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专转本”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无不及格课程,其中每门专业基础课学习成绩达到良好以上;(3)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我省退役士兵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在指定的地点报名。
2、报名资格审查。
普通高校申报“专转本”的考生,由考生推荐
高校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校区醒目处张榜公布。
3、2011年“专转本”录取按照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
考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情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所划分的十一个学科门类,在本学科门类中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得跨门类报考。
每生最多可申报三所院校的三个专业。
4、考试科目及分值。
文科(英语、日语类)、艺术类考试科目:语文(150分)、英语(日语)(150分)、计算机(100分);理工科类考试科目:数学(150分)、英语(150分)、计算机(100分)。
满分为400分。
英语类考生英语试卷不同于其他类考生。
省控线按文科类、英语类、日语类、理工科类、艺术类分别划定。
考试时间定为2011年4月23日。
5、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和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专转本”的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均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统一监督。
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四、转入与培养
1、有关本科院校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省教育考试院监督。
对跨大专业门类、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2、省教育厅对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和注册,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3、“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4、普通高校“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
标准。
退役士兵“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普通本科相同专业学生同一标准。
5、接收院校要全面总结近几年来“专转本”工作,针对“专转本”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认真修改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五、学籍管理与就业
1、“专转本”学生,由推荐院校和接收院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
2、“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专转本”学生到录取学校报到后要求返回原校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3、“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转入学校本科生同等待遇。
“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要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4、“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接收院校要切实加强对“专转本”工作的宣传、组织和领导。
要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加强管理,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
生源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报名、选拔、送考等工作。
考点学校要积极协作、同心合力做好考试组织和考生服务等各项工作,确保考试的安全和保密。
2、“专转本”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报名公开,选拔办法、选拔过程和选拔结果公开,杜绝选拔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要进一步发挥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对“专转本”工作的监督,凡在组织报名、考试、录取等过程中违反规定,将
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专转本”的,一经查实,取消该校选拔或接收“专转本”学生的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予以纪律处分。
附件:1、2011年“专转本”招生计划数据库格式
2、2011年“专转本”申报计划表(纸质样表)
二○一一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