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干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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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干公路交通安全防控
体系建设三年规划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全国主干公路交通安全防控
体系建设三年规划
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维护正常公路通行秩序是保证畅顺安全、有效防范并减少交通事故的十分重要的日常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全国主干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管控的针对性、实效性,提升公安交通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根据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部署,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为指导,以维护公路通行秩序、保障公路畅通、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为目标,以科技信息化建设应用为支撑,以公路交通监控系统、公安交通指挥集成平台、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建设为重点,以改革勤务机制为突破口,以提升管控能力和执法水平为核心,坚持边建边用边完善,着力构建严密的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切实保障全国主干公路有序、安全、畅通。
(二)总体思路
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重点是“三大建设、一项改革”。“三大建设”是公路交通监控系统建设、公安交通指挥集成平台建设和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建设,“一项改革”是公路交通管理勤务改革,即:通过公路交通监控系统发现取证、通过公安交通指挥集成平台调度指挥、通过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检查执法,建成三位一体的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实现对公路通行车辆实时监控、全程监控,对重点违法自动抓拍、有效拦截,对交通事故及时发现定位、及时出警到位,对恶劣天气即时提
示、快速应对,对重点和嫌疑车辆快速筛查、及时发现布控,公路交通管理勤务更科学、指挥更高效、反应更迅速、纠违更及时、服务更到位、监督更有力。
(三)建设原则
统筹规划,注重实效。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加强统筹规划,注重顶层设计,按照实战、实用、实效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规划、技术方案和实施方案。
整合资源,信息共享。正确处理存量和增量的关系,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的各种设施设备,共享信息资源,不搞重复建设。确需新增、新设的,应注意工作需求、建设条件、衔接联防。
统一标准,规范流程。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涉及的视频监控、违法取证、流量检测等设备,要遵循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要求。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及数据库、缉查布控系统等核心业务系统软件功能、业务流程、信息共享交换方式、数据标准全国统一,并充分考虑新旧技术的兼容性。
(四)规划目标
经过三年努力,到2016年,国家高速公路主干网、国省干线公路基本建成比较完备的交通安全防控体系。
——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交通监控设备实现全覆盖,平均高速公路40公里、国道60公里、省道80公里至少建设一处视频监控,国家高速公路主干网平均20—30公里建设一处视频监控。
——初步建成以省、市公安交通管理指挥中心(指挥室)为依托,以公路交通监控系统(即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为基础,集交通运行监测、安全风险研判、重点车辆查询、应急指挥调度、勤务监督考核等功能为一体的部、省、市三级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基本实现可视化指挥调度。
——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布局更加合理,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省际、市际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全部建设到位、力量到位、勤务到位、检查到位,构建起科学、严密、有效的定点查控网。
——勤务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进一步增强,公路管控的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勤务考核更加科学,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查纠,通行秩序明显改善,交通事故大幅下降。2016年高速公路、国省道交通事故死亡较2013年下降10%以上,较大以上事故下降15%以上,重大事故下降20%以上,力争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全覆盖的公路交通监控系统
积极推进现有公路视频监控设备共享共用。组织对交警、治安等警种和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现有公路监控设备特别是视频监控设备进行详细摸底调查,对属于治安等其他警种和交通运输部门、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视频监控设备,要积极协调,争取共享,为我所用。2014年,要协调接入高速公路沿线、收费站、服务区以及桥梁、隧道等路段的视频监控信号。2015年,要协调接入国省干线公路沿线的视频监控信号。
主动协调新建公路视频监控设备。在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科学规划新建公路视频监控设备的数量、位置和功能,并尽可能协调采取交通运输部门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建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享的模式。2014年,要实现高速公路桥梁、隧道、互通立交以及急弯、长下坡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团雾多发路段全部安装视频监控设备。2015年,实现国家高速公路主干网视频监控全覆盖。2016年,全面覆盖所有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
加强重点交通执法管理设备建设。根据辖区交通流量和事故情况,2014年高速公路至少30公里设置一处固定或区间测速设备,国省干线公路至少40公里设置一处固定或区间测速设备,逐年增加点位。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2014年争取在高速公路重要的桥梁和隧道,连续急弯、长下坡等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团雾多发路段以及分流点的前端建设固定式交通信息显示设备,2015年国家高速公路主干网平均20—30公里建设一处固定式交通信息显示设备,2016年所有高速公路平均30—50公里建设一处固定式交通信息显示设备,实时发布路况信息、交通事故、团雾预警、限速提示、违法警示和宣传提示。
(二)建设全国互联互通的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
深入推进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建设联网。2014年上半年,各地要完成省内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已建省际卡口设备的改造和接入工作,年内完成已建市际、县际卡口设备的改造和接入工作。同时,各总队要按照缉查布控系统联网建设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本地路网、交通流、执法服务站建设等情况,组织编制本省(区、市)新建卡口设备规划,以省市际、高速公路出入口、互通立交、跨线桥为重点,加大卡口设备密度,加快建设联网步伐,三年内形成覆盖全国、全省和各地市的布控包围圈。2014年,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省际卡口设备建设和接入率达到100%,市际、县际卡口设备建设和接入率分别达到80%、70%以上。
加快推进公安交通指挥集成平台及指挥中心(指挥室)建设。2014年上半年,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编制公安交通指挥集成平台建设指导意见,第三季度研究开发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核心软件,第四季度进行试点应用,2015年全国推广应用。总队、支队以及高速交警支队、大队要按照《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建设技术规范》、《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工程建设通用程序和要求》,通过技术改造,将缉查布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流量气象监测系统、交通执法取证系统等接入指挥集成平台,实现可视化指挥调度。总队、支队未建指挥中心、大队未建设指挥中心或指挥室的,要抓紧规划立项,争取2016年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注重强化信息研判和关联应用。依托公安交通指挥集成平台,综合各类公路网动静态交通安全信息,分析研判交通安全态势和事故隐患,并进行可视化展示和预警提示。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推进指挥集成平台与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综合服务平台的信息共享和关联应用,基于各类动静态信息的分析研判,实现交通违法信息的网上通报、修正反馈、源头监管等功能。
(三)建设布局合理、防控严密的公路查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