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办公用品发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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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生活用品发放制度

1、总则

1.1为加强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办公用品领用,提高利用效率,降低办公经费,特制定本制度。

1.2办公用品由综合部集中管理,统一采购和发放。

2、办公用品计划

2.1 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办公用品消耗和使用情况,编制并填报办公用品申领或申报计划,项目经理签批后报综合办。

2.2综合办查对办公用品领用计划及办公用品台账和库存,编制办公用品购置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批后购置。

根据办公用品的性质,将办公用品分为:消耗品、管理用品。

3、办公用品购置

3.1 综合办根据审批的办公用品购置计划实施购买。

3.2 综合办须经常调查办公用品供应商及市场价格,对办公用品的采购要货比三家,降低采购价格和成本,保证最优性价比和质量。

4、办公用品领用

4.1 项目部员工领用办公用品时,需如实登记领用的办公用品。

4.2项目部员工对于领用到的办公用品自行保管,爱惜使用。

4.3员工离职时,须根据有关规定与综合办交接办公用品。

5、办公用品管理

5.1 综合办须建立和登记办公用品台账,做好办公用品的购置、发放和库存管理。

5.2综合办须防止办公用品受潮、虫蛀、损坏或丢失,保证办公用品的功用和性能。

5.3 综合办须根据办公用品的消耗或领用情况,确定和保持合理的库存种类和数量,以减少资金占用和保证正常使用。

6、对每间职工宿舍配扫帚、簸箕、桌子一张,凳子一张,技术干部及科级干部每人配备桌子一张,凳子一张,以上物品每间宿舍只配备一次,如有损坏自行解决。

7、严禁将公用物品个人进行使用(如插板、椅子、项目给办公室配备的其他物品等),一经发现,罚款50元。

8、对每位来的项目部人员,项目部配备被褥及床铺,签字领用,对有需要的职工项目部按照需要配备雨鞋、手套、手电筒、统一在办公室签字领用。安全帽、安全鞋、安全背心统一在安全部接受培训后,在安全部签字领用。

9、对大衣、雨伞、电暖器、风扇、椅子、插板、水桶、热水器、水壶、灭害灵、床上用品、蚊香、苍蝇拍等物品一律不进行配备。

10、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综合办负责解释。

吉林台二级枢纽工程项目部 2016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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