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团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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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团员团籍档案管理制度

中学团员团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学团员团籍档案的管理,确保团籍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团组织工作效率,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中学团员团籍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中学团员团籍档案是团组织的重要资料,是团员成长、发展、退团等环节的重要依据。

加强团籍档案管理,对于维护团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团组织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第四条团籍档案管理范围包括:1. 团员的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入团介绍信等入团材料;2. 团员的团费收缴记录;3. 团员的团员证、团徽、团旗等物品;4. 团员的奖惩记录;5. 团员的转正、退团材料;6. 团员的离校、毕业、复学等材料;7. 团员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学校团委负责全校中学团员团籍档案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和实施团籍档案管理制度;2. 指导各团支部开展团籍档案管理工作;3. 组织团籍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4. 负责团籍档案的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5. 定期对团籍档案进行审查、整理和归档;6. 做好团籍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各团支部负责本支部团员团籍档案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指导团员填写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等相关材料;2. 收集、整理、归档团员团籍档案;3. 定期向学校团委报送团员团籍档案;4. 负责本支部团员团籍档案的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5. 做好团籍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四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团员入团时,应及时收集、整理入团材料,包括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入团介绍信等,并填写《团员入团登记表》。

第八条团员转正、退团、离校、毕业、复学等环节,应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并填写《团员情况变动登记表》。

第九条各团支部应定期收集、整理团员团费收缴记录,并填写《团员团费收缴登记表》。

第十条各团支部应定期对团员奖惩记录进行整理,并填写《团员奖惩登记表》。

团籍管理制度

团籍管理制度

团籍管理制度1. 背景简介团籍管理是指对团员的注册、组织关系和信息进行管理的一种制度。

旨在规范团员的组织身份,方便团组织对团员的管理和服务。

2. 团籍管理的目的团籍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团员信息的准确性、便捷性和安全性,促进团组织与团员之间的有效沟通与良好合作关系。

3. 团籍管理制度的内容团籍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3.1 团员注册团员注册是指团组织通过一定的程序和要求,将具备相应条件的青年加入团组织,成为合法团员的过程。

注册程序包括填写申请表格、提供相关材料和进行面试等。

3.2 团员组织关系团员组织关系是指团员与团组织之间的一种关联关系,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管理和服务的基础。

团员加入团组织后,必须在一定期限内建立组织关系。

3.3 团员信息管理团员信息管理是指团组织对团员信息进行统一的录入、存储和管理。

团员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所在团支部等。

团组织应确保团员信息的准确性和保密性。

3.4 团籍证书团籍证书是团组织为团员开具的一种证明身份的文件。

团员凭借团籍证书可以享受团组织提供的各种权益和服务。

4. 团籍管理制度的执行团籍管理制度由团组织依法依规执行,包括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明确负责团籍管理的部门和责任人员。

5. 团籍管理制度的改进团组织应不断改进团籍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以保证制度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结论团籍管理制度是团组织管理团员的重要制度之一,对于确保团员信息的准确性和团组织与团员之间的密切联系具有重要意义。

团组织应认真执行团籍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为团员提供优质服务。

社区团籍管理制度

社区团籍管理制度

社区团籍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进一步规范社区团籍管理工作,维护社区团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团体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社区团籍管理工作由社区团委负责,设立团籍管理部门进行具体管理。

2. 团籍管理部门负责社区团员的入团、转入、转出、退团等手续办理。

3. 团籍管理部门设立专门的档案室,负责团员档案的管理和保密工作。

三、团员的条件1. 符合团员入团条件,年满18周岁,愿意加入共青团组织,并且在社会上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社会主义,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

3. 符合当地团委规定的其他入团条件。

四、团员的权利和义务1. 团员有权利参加社区团的各项活动,并享有与团员身份相对应的权益。

2. 团员有义务遵守社区团的章程和规定,积极参加社区团的组织活动,维护社区团的形象和声誉。

3. 团员有义务宣传和贯彻社会主义价值观,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建设。

五、团籍管理流程1. 入团:符合入团条件的人员提出入团申请,经过社区团委审核确认后,办理入团手续。

2. 转入:符合条件的团员通过所在社区团委向目标社区团委提出转入申请,经过审核确认后,办理转入手续。

3. 转出:团员提出转出申请,经过审核确认后,办理转出手续。

4. 退团:团员提出退团申请,经过审核确认后,办理退团手续。

六、团籍管理信息化1. 团籍管理部门建立团员档案电子化系统,实现团籍管理信息化。

2. 团员申请入团、转入、转出、退团等手续时,均可通过电子化系统进行操作。

3. 团籍管理部门对团员档案信息进行严格保密,确保团员档案的安全性。

七、团籍管理监督1. 团员对社区团的团籍管理工作有监督的权利,对社区团的团籍管理工作有意见和建议的,可向社区团委提出。

2. 社区团委应加强对团籍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团籍管理工作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八、制度执行1. 社区团委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团籍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国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社区团的团籍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团籍管理工作的公正、公开和便民。

团籍转入转出管理制度

团籍转入转出管理制度

团籍转入转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团籍转入转出管理工作,加强团员管理,保障团组织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团员团籍转入转出管理工作,包括团组织接收新团员、转入团籍手续办理、转出团籍手续办理以及其他相关事宜。

三、团籍转入管理1. 团组织接收新团员应提供如下资料:新团员的个人信息、团员证、党员介绍信(如有)等证明材料。

2. 接收新团员后,团组织应及时在团员名册上登记,并在团员档案中备案。

同时,给予新团员进行团建、团务等方面的必要指导和培训。

3. 团组织需在接收新团员后一个月内,将新团员信息报送上级团组织备案。

四、团籍转出管理1. 团员如需转出团籍,应填写《团员团籍转出申请表》,说明转出原因,并附上团员证、身份证、转接团组织同意书等材料。

2. 团员提交转出申请后,团组织应在一个月内办理好相关手续,并告知团员转出的结果。

3. 转出后,团员若在一年内未加入其他团组织,其团员资格自动失效。

五、制度执行1. 团组织应建立健全团籍转入转出管理档案,按规定存放相关资料。

2. 团组织负责人应定期向上级团组织报告团籍转入转出情况,确保相关工作的及时准确。

3. 各级团组织要紧密合作,相互通报转入转出团员的情况,确保团员的信息同步更新。

4. 团籍转入转出管理工作由团组织的团务部门负责具体执行,监督检查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团组织负责解释,并根据需要进行修订。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同时废止之前相关制度。

以上就是团籍转入转出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希望相关人员能够认真执行,做好团籍转入转出管理工作,确保团员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保障团组织的正常运转。

队员团籍管理制度

队员团籍管理制度

队员团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队员团籍管理,发挥队员在团队建设中的作用,提高队员的思想觉悟和组织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团队的所有队员。

第三条团籍是队员参与团队活动及享受团队权益的基本凭证。

团籍管理是团队建设和队员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团队团籍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科学民主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五条为了团队的发展和团员的成长,团队将不定期进行团籍审核,对团队现有队员的团籍进行全面检查。

第六条团队应当创造条件,宣传团队团籍的重要性,促进队员增强团队意识,增强队员守纪、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第七条团队团籍的管理单位是团委。

第二章团籍的获取和享受第八条参加团队活动并完成参与规定,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团队相关任务的队员,具备申请团籍的资格。

第九条申请团籍的队员需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和团队相关活动参与记录等证明。

第十条申请团籍的队员需遵守团队规章制度,不得存在严重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团籍审核通过的队员,方可享受团队给予的相关权益和服务。

第十二条团籍审核未通过的队员可在一定期限内进行重新申请。

第十三条取得团队团籍的队员应当履行团队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团队建设和活动。

第十四条取得团队团籍的队员,享有参与团队重大决策的权利。

第十五条取得团队团籍的队员,享有团队提供的相关培训和活动参与的优先权。

第三章团籍的保留和取消第十六条取得团队团籍的队员,应当维护团队的形象和利益,不得损害团队的利益。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团队规章制度,严重损害团队利益的队员,团队有权取消其团籍。

第十八条团队有权对团队团籍进行定期审核,对于因违规行为导致团队利益受损的队员,团队可取消其团籍。

第十九条团队有权对团队团籍进行不定期复核,对于因违规行为导致团队利益受损的队员,团队可取消其团籍。

第二十条团队对于取消团队团籍的队员,应当向其告知取消的原因,若队员对取消团籍有异议,可以向团队提出申诉。

第四章团籍管理的监督和评议第二十一条团队团籍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团队团籍管理职责,不得存在违反团队规章制度的情况。

队员团籍管理制度

队员团籍管理制度

队员团籍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团队管理,建立健康的组织文化,促进团队成员的共同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团籍管理的目的1.明确团队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健康的发展环境;2.规范团队成员的行为,加强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3.促进团队成员之间的合作和交流,提高团队的成员素质和整体实力。

三、团队成员的权利1.参与团队的各项决策,并享有公平公正的对待;2.在团队内发表意见和建议的权利;3.享受团队的资源和福利;4.有权利获得团队的培训和提升机会;5.有权利参与团队的活动和义务。

四、团队成员的义务1.遵守团队的各项规章制度;2.维护团队的形象和声誉;3.培育良好的团队文化;4.尊重团队成员的权利和意见;5.保守团队的各项机密。

五、团队成员入团条件1.具有明确的团队意识和认同;2.具有适应团队工作的能力和态度;3.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个人素养;4.能够服从团队的管理和约束;5.符合团队的其他入团条件。

六、团队成员的管理1.团队成员的选拔和录取由团队领导层负责;2.团队成员的奖惩管理由团队领导层负责;3.团队成员的素质提升和培训由团队领导层负责;4.团队成员的投诉和申诉由团队领导层负责。

七、团队成员的奖惩制度1.团队成员在团队中表现突出或作出重大贡献,将得到团队的奖励和荣誉;2.团队成员在团队中有违规行为或行为不端,将受到团队的惩罚和处罚;3.团队成员的奖惩记录将会被永久归档,对团队成员的晋升和选拔产生影响。

八、团队文化建设1.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友爱的团队氛围;2.推崇团队荣誉感和责任感;3.培养团队成员间的相互信任和合作精神;4.强调团队成员的人文素养和社交能力。

九、团队成员的退出1.团队成员在团队内工作一年以上,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退出;2.团队成员在团队内有违规行为或行为不端,可被团队领导层开除。

十、附则1.本管理制度由团队领导层负责解释;2.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就是团籍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希望每位团队成员都能认真遵守,并与团队一同共同前行,共创辉煌。

团管理制度 规章

团管理制度 规章

团管理制度规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团的管理工作,推动团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团管理制度适用于团委会和各级团组织的成员,团员、预备团员以及青年团员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三条团管理制度的遵守、落实和执行是团干部和团员的基本义务,也是本制度得以有效实施的前提。

第四条团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团委会。

第二章团员的加入和管理第五条加入团的条件1、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子女和身份要求加入的16周岁至28周岁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员,在校大中专学生随即毕业至30周岁的可申请加入。

在申请入团时,应当签署入团志愿书。

2、身体健康,着装整洁,品行端正。

3、愿意接受团的章程和组织纪律。

4、入团志愿书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5、没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记录的。

第六条团员的权利和义务1、享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参与团的决策和组织活动。

2、积极参与团的活动,并愿意为青年团员服务。

3、遵守团的章程和纪律,维护团的形象,不得损害团的利益。

4、保守团的秘密,不得泄露团组织的内部事务。

5、按期交纳团费,配合团的工作,参加团的培训和学习。

6、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树立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品质。

第七条团员的管理1、对团员的管理采取民主、依法、公正、严明的原则,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

2、定期组织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活动训练,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和组织觉悟。

3、对团员的培养教育和团内活动进行考核,对不符合入团条件或不遵守团章程和组织纪律的团员给予处理。

第三章团干部的选拔和管理第八条团干部的选拔条件1、热爱团组织,具有组织觉悟和团结协作精神。

2、思想政治水平高,特别是对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方针政策有较高的认识和坚定的信仰。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工作能力,熟悉团的工作规律和工作方式。

4、品行端正,严守纪律,做到廉洁奉公,廉洁自律。

5、无重大违纪行为和犯罪记录。

第九条团干部的选拔程序1、由团委会根据团的工作需要,认真组织进行选拔推荐工作。

团员团籍管理制度

团员团籍管理制度

团员团籍管理制度一、超龄离团团员的团籍管理:共青团是青年的组织,团员年满28周岁时,应由本人向团组织提出离团申请,由团支部召开大会宣布其超龄离团原因,并在团员证“超龄团员离团纪念栏内注明。

超龄团员离团以后,应报公司团组织再报建设集团团委备案。

建设集团团委应该在该团员的入团志愿书及团员登记表上注明该团员何时何地因超龄离团,并将其档案送交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保存,并移交保管单位。

二、团员入党后的团籍管理:团员入党后,在预备期间仍然保留团籍,在转为正式党员后,团籍自然取消,有团支部在团员大会宣布其入党离团即可。

如果在团内担任工作,则转为正式党员后,仍然保留团籍。

团员入党后,如果是因为犯错误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则应根据其所犯错误的情节、性质及本人认错的态度和所犯错误造成的影响,考虑是否给予团内处分。

三、出国团员的团籍管理:团员出国或去港澳定居者,一旦其出境,即停止团籍,本人如要求退团,可按照团章规定,办理退团手续,团组织可将其团员证收回上交建设集团团委保存备案。

如期回国经审查无问题者,团支部应及时恢复其组织生活,团员出境超过假期一年以上者,按自动脱团处理。

如发现此间本人有严重问题,可以给予开出团籍的处分。

团员的国外学习、工作期间,年满28周岁时,由国内原单位团支部对其做出超龄退团处理。

四、自行脱团的团籍处理:团章规定:“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

”团员只要有上述两种情况的一种,就可以被认定是自行脱团(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没有及时注册的也应该认为自行脱团)。

经核定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除名后,报团总支批准。

批准后应通知本人。

团员自行脱团后,团组织应在其入团志愿书和团员登记表的备注栏中注明情况,写明自行脱团的日期。

五、主动要求退团的团籍管理:团章规定:“团员有退团的自由”。

团组织是一个政治色彩较强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当极个别的团员因政治热情减退,不愿意继续留在团组织正常发挥作用,主动提出退团要求,是正常的,也是允许的。

学校团籍管理制度

学校团籍管理制度

学校团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学生团体组织的建设,规范学校学生团体人员管理,保障学校团体组织的正常活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团体包括学生会、学生社团、学生自治组织等组织,是学生自治、自律、自管、自办的重要平台,在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第三条学校学生团体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开展活动,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第四条学校学生团体负责人应当履行团员的义务和权利,维护学生团体利益,合法代表团体发言和行动,依法维护团体权益。

第五条学校学生团体应当自主开展活动,团员团结友爱,合作共事,遵纪守法,志愿服务,积极参与学校学生工作和社会公益活动。

第六条学校学生团体的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不得违法、违纪,不得损害学校和社会的利益。

第七条学校学生团体应当遵守学校学生团体管理规定,接受学校团委的监督和指导,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并向学校团委提供必要的情报和材料。

第八条学校学生团体应当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觉悟。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学校学生团体的组织架构分为学校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和学生自治组织。

第十条学校团委是学校学生团体的领导机构,负责学校学生团体的管理和指导工作,对学校学生团体的发展和活动进行统一协调,落实学校学生团体活动的指导意见。

第十一条学生会是学校学生团体的综合性组织,负责组织开展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阵地建设,组织开展学生自治、学风建设等工作。

第十二条学生社团是学校学生团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学生自主、自由参与的团体,主要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和个性需求。

第十三条学生自治组织是学校学生团体的基层组织,代表学生的利益,维护学生的权益和正当利益,关心、支持和参与学生事务工作。

第三章团员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学生团体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纪守法,具有健康的心理和生活状态;(二)爱国主义观念,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三)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四)积极参与学校学生团体的活动,有相关社会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团籍管理措施

团籍管理措施

团籍管理措施团籍管理措施---1. 背景介绍团籍管理是指对团员的入团、转团、退团等团组织关系进行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团籍管理措施的规范与有效实施对于加强团员队伍建设,促进团组织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团籍管理措施的相关内容。

2. 团籍管理的重要性团籍管理是团组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以下重要性:2.1 规范团员关系团籍管理措施能够确保团员关系的规范性,使团员具备良好的党性、纪律性和责任感,增强团员的组织意识和团队意识。

2.2 促进团组织的发展有效的团籍管理措施有助于培养和选拔优秀的团干部,推动团组织内部的良性循环和发展,提高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3 加强团员队伍建设通过制定科学的团籍管理措施,能够建立健全的团干部选拔机制和团员发展机制,加强团员的培养、教育和引导,提高团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3. 团籍管理措施的内容团籍管理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入团管理入团是团员与团组织建立联系的首要步骤,入团管理措施应当明确入团条件、入团程序和入团要求,并设立专门的入团培训和考核机制。

3.2 转团管理转团是指团员从一个团组织转到另一个团组织的过程,转团管理措施应当明确转团的程序和要求,并确保团员的团员身份能够得到有效转移。

3.3 退团管理退团是指团员与团组织解除关系的过程,退团管理措施应当明确退团的程序和要求,要求团员在退团前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和引导。

3.4 团籍信息管理团籍信息管理是指对团员的团籍信息进行记录、存储和管理的过程,应当建立健全的团籍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团员的团籍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团籍管理措施的实施为了确保团籍管理的有效实施,需要采取以下一些措施:4.1 加强组织引导团组织应当加强对团员的组织引导,帮助团员正确理解团组织的意义和价值,增强团员的组织观念和组织认同感。

4.2 完善管理制度团组织应当完善和健全团籍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章,明确各项团籍管理措施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4.3 加强培训和教育团组织应当加强对团干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团干部的管理水平和团队意识,确保团籍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团籍管理制度

团籍管理制度

团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团籍管理工作,提高团员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团员。

第三条团员入团必须经过组织推荐并通过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并在团委会议上讨论通过,方可成为团员。

第四条团员应当遵守党的纪律和团的章程,忠于团的事业,关心集体,积极参与团组织的活动。

第五条团员应当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学习、讨论、交流等活动,不得懈怠、缺席或敷衍。

第六条团员应当保持充沛的精力和良好的体魄,积极参加团组织的体育活动,并积极参加其他社会实践活动。

第七条团员应当积极关心社会民生,关心团员外的事务,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努力弘扬团员精神。

第八条团员在与他人交往中,应当坚守团员的形象,保持高尚的品德和良好的行为,不得做出有悖于团员身份的行为。

第九条团员在学习和工作中,应当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为团和集体做出积极贡献。

第十条团员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坚守团的纪律,服从团组织的安排和决定。

第二章团籍管理程序第十一条团组织在团员入团时,必须提供详细的入团材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党员发展情况等。

第十二条团员入团时,必须进行严格的思想教育和政治考核,确保入团者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和道德素质。

第十三条团员在入团之后,必须参加入团宣誓仪式,并领取团员证和团旗。

第十四条团员入团后,必须参加团组织的集中性教育和培养活动,并接受新团员培养教育考察。

第十五条团员在党组织决定其入党时,必须参加入党宣誓仪式,并领取党员证和党旗。

第十六条团员在团组织的考核中,如果存在违反团章程和纪律的行为,可以暂时取消其团籍。

第三章团籍管理职责第十七条团委是团籍管理的主要负责组织,负责制定团籍管理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并监督和管理团组织的工作。

第十八条团支部是团籍管理的直接组织,负责团员的入团审核、培养、考察和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团支部书记是团籍管理的责任人,负责组织和落实团籍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团支部书记对自己所在团支部的团员的团籍管理负责,并及时向上级团组织汇报。

团员团籍管理制度

团员团籍管理制度

团员团籍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团员团籍管理,激励团员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团员的组织凝聚力和社会责任感,我们制定了如下团员团籍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团员共同遵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的制定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章团纪的规定,是落实党的团的方针政策的具体行动。

第二条团员是高中、大专院校和中小学生活跃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中学生、大学生,具有团员资格的青少年。

第三条团籍是青年团员的身份认定,是团组织赋予团员的权利和义务的标志。

只有真正具备了团员资格和其它条件的学生,团组织才会给与团籍。

第四条团员团籍关系的确立和解除,必须严格按照团的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办理。

同时,必须根据团员对团组织的工作实际贡献、团组织对团员的工作成长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切实贯彻“三不、三不”原则(不抓、不免、不搞脱团积极分子,不脱团不分子,不以所谓次生材料脱团),坚持“态度, 原则, 办法, 选择, 培养”五项基本原则。

第五条团员团籍管理实行民主评议制度,团员的团籍关系由团支部民主讨论、发起民主评议、集体讨论、自治联合发起评议考核,经过团员大会讨论、举行团员大会通过,纳入选秀教育中进行决定。

第六条全体党支部和委员必须严格按照团章团籍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管理好本支部的团员团籍关系。

坚持每季度评议一次,认真对团员的团籍进行审核认定和锻炼培养。

第七条团员团籍确立后,团组织应及时向团员颁发团员证书和团员证章,对团籍挂起保管。

第二章团员团籍的申请第八条学生具备青年团员资格,表在其学校团总支、总支各团委会、团支部办公室提交团籍申请书,在同志指导下填写报告者的真实姓名和性别、全国学校专业、班级、学籍号,申请人中在本院校的原有入团所在窗的是否有团员级的。

团员的申报都需要提供入团时对团文采和自愿参加团的社会实践情况参数,拍摄党委安全保障指导组审核通过。

必须具体运用团内共收集材料名册以证明团员材料的真实性。

第九条团员申请团籍时要注意单位1、2、5的原始党员及申请报告检查证明签证,团员要求实行民主条资格规定加入提名,并组建场所进行考核。

团员的团籍管理

团员的团籍管理

团员的团籍管理
1.团员身份认证:对于申请加入共青团的青年人员,需要进行身份认证,核实其身份证明、学历证明、个人信息等。

2. 团员信息管理:对于已经加入共青团的团员,需要建立个人档案,记录其基本信息、发展历程、学习工作情况等。

3. 团员会费缴纳:团员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团费,并及时更新个人缴费记录。

4. 团员考核评定:根据团员的表现和参与情况,进行考核评定,对于表现优秀的团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称号,对于表现不佳的团员进行帮助和引导。

团员的团籍管理是建立团组织的基础工作,也是保证团组织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

通过规范的团籍管理,可以实现对团员的有效监督和管理,提高团组织的凝聚力和组织力,推动青年人才的发展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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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团籍档案管理制度

团员团籍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团员团籍档案管理,提高团员团籍档案质量,保障团员团籍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团组织团员团籍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原则1. 完整性原则:团员团籍档案应全面、系统地反映团员个人在团组织中的表现和发展历程。

2. 准确性原则:团员团籍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伪造、篡改。

3. 安全性原则:团员团籍档案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和保密。

4. 规范性原则:团员团籍档案管理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团组织的规定。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收集范围:团员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团员证、团员年度考核材料、团员表彰材料、团员退团材料、团员组织关系转接证明等。

2. 收集要求:收集的团员团籍档案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符合档案收集标准。

3. 整理要求:团员团籍档案材料按照时间顺序排列,装入档案盒,编号归档。

五、档案保管与使用1. 保管要求:团员团籍档案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潮、防尘、防虫、防火、防盗的专用档案柜中。

2. 使用要求:查阅团员团籍档案应经团组织负责人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查阅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3. 档案销毁:团员团籍档案保管期满后,经团组织负责人批准,按照规定程序销毁。

六、档案信息化建设1. 建立团员团籍档案电子档案系统,实现团员团籍档案的数字化管理。

2. 对团员团籍档案进行扫描、录入,确保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内容一致。

3. 加强团员团籍档案电子档案系统的安全管理,防止数据丢失、泄露。

七、档案检查与考核1. 定期对团员团籍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2. 对团员团籍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3. 对档案管理工作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整改。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团组织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按中组通字 团员入党团籍处理办法

按中组通字  团员入党团籍处理办法

按中组通字〔1993〕14号文件规定:共青团员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仍保留团籍;年满28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的,不再保留团籍。

这一规定的基本精神是:
团员入党后,年满28周岁以前保留团籍。

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应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也应参加团支部的组织生活。

遇到党团组织活动时间冲突时,一般应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活动,也可以征得党组织同意后,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

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也可以自愿交纳团费。

在工作、学习单位变更时,其团员关系随党员组织关系自然转到新单位,团组织办理团员登记手续后生效。

年龄在28周岁以下,已经办理离团手续的青年党员,自然恢复团籍,参加其所在单位团支部的组织生活和活动。

年满28周岁,在团内担任职务的,应保留团籍,应以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为主,也需参加必要的党的组织生活和活动。

团组织应向党组织汇报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的情况,取得党组织的指导和帮助。

团的组织在进行团的组织情况年度统计时,应将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统计在团员数内。

党组织年度统计时,同样也要把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数统计在党员数内。

团籍管理制度

团籍管理制度

团籍管理制度团籍是指团员的资格。

团籍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

团支部应当认真、严肃、慎重地做好团籍管理工作。

第一条超龄离团团员的团籍处理。

当团员年满28周岁时,团支部就需要给其办理离团手续:本人向团组织提出离团申请→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宣布并欢送其超龄离团→团支部在团员证“超龄团员离团纪念”栏内加以注明→报团总支备案,在团员证上加盖印章→团员证交由其本人保存。

第二条团干部的团籍处理。

在团内担任专门职务或在团的领导机关工作的超龄团员,可以继续保留团籍,直到该团员不在担任团内职务或是离开团的领导机关工作岗位时,再予以办理。

第三条团员入党后的团籍处理。

团员加入共产党组织后仍保留团籍,年满28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就不再保留团籍。

保留团籍的党员,同团员一样,享有团员的一切权利。

第四条自行脱团团员的团籍处理。

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6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认为是自行脱团。

经团支部核实无误,应提交团的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上报上级团的委员会请予批准。

批准后,团支部要通知其本人,在团员登记表的备注栏中注明情况,并写明其自行脱团的核准日期。

第五条主动要求退团团员的团籍处理。

当团组织中个别团员提出退团要求时,团支部应对其退团的原因进行深入了解,耐心做好思想工作。

如果要求退团的团员改变态度,则应当允许。

如坚持要求退团的,团支部委员会则应提交书面报告,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除名。

需报上级团的委员会备案。

无须召开支部团员大会讨论。

团支部应在团员登记表备注栏内说明情况,写明退团日期。

第六条办理团籍关系的转入。

1、正常程序:对从公司外调入、公司里招工或学校毕业后进公司的团员,由所属支部的组织委员直接将转入团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团员证收齐后交至团总支,办理团关系转入手续。

团支部应及时将转入团员情况在团员花名册作登记,同时收缴团费。

团员因工作关系在公司内变动工作部门,所属支部只作登记,不办理团籍关系变动手续。

团籍管理办法

团籍管理办法

团籍管理办法团籍管理即团组织依据团章对团员实施的组织管理.它包括保证团员权利、督促团员履行义务、教育团员不断增强团员意识、团组织关系的转接等工作内容。

一、团员证的管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份公开的法定证明,具体包括:团员的自然情况、团籍注册、团的组织关系接转等,并附有团费收缴卡、证明团员政治身份、转接团员组织关系、方便团员参加团内活动。

团员证由校团委统一编号,贴有本人照片,加盖骑缝钢印有效。

团员证编号一经确定,在转移组织关系时,不再变动。

团员证由学生本人保管。

二、团员组织关系及档案转移校团委组织部将在新生入学第一个月组织新生办理组织关系及档案转移工作,新生团员必须持团员证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如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半年未转组织关系的,应按自动退团处理。

转出和接纳团员组织关系,应在团员证“组织关系接转”栏内填写团员转出、转人组织关系时间,注明团费收激情况,并加盖公章。

三、团员的发展发展团员工作是团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保证团组织保持生命力的“关键性”工程.程序有:1、本人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书;2、必须有两个团员介绍人;3、认真如实填写入团志愿书;4、所在团支部审查,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5、新团员在团旗宣誓;6、校团委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

三、年度团籍注册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

校团委团务部在每个学期开学第一个月组织团籍注册工作,由各班级团支部组织本班团员在规定时间内向校团委申请注册。

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对其团员证予以注册。

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半年不缴团费、不过组织生活、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经帮助教育,认识并改正错误,可予以注册。

否则作自动退团处理。

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员证,即为失效。

四、团员入党和超龄退团按《团章》规定:二十八周岁以下的党员保留团籍,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办理解离团手续时,由校团委在其团员证上“团员超龄离团"栏内注明超龄离团时间,另加盖公章。

学校团员证团籍管理制度

学校团员证团籍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团组织的建设,规范团员证团籍管理工作,提高团员证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团员证团籍管理原则1. 团员证团籍管理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 团员证团籍管理要严格执行上级团组织的有关规定。

3. 团员证团籍管理要注重团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团组织生活的开展。

三、团员证团籍注册1. 团员证团籍注册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

2. 新团员入团后,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团员证团籍注册手续。

3. 团员证团籍注册内容包括:团员基本信息、团员组织关系、团员证编号等。

4. 团员证团籍注册手续由团支部负责办理,学校团组织进行审核。

四、团员证团籍变更1. 团员组织关系变动时,应在一个月内办理团员证团籍变更手续。

2. 团员证团籍变更内容包括:团员组织关系、团员证编号等。

3. 团员证团籍变更手续由团支部负责办理,学校团组织进行审核。

五、团员证团籍注销1. 团员退团、开除团籍或因故失踪时,应在一个月内办理团员证团籍注销手续。

2. 团员证团籍注销手续由团支部负责办理,学校团组织进行审核。

六、团员证团籍档案管理1. 学校团组织应建立健全团员证团籍档案管理制度。

2. 团员证团籍档案包括:团员证、团员组织关系证明、团员证团籍变更登记表等。

3. 团员证团籍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专人负责管理。

1. 团员证团籍管理责任人由团支部书记担任。

2. 团员证团籍管理责任人负责团员证团籍的注册、变更、注销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3. 团员证团籍管理责任人应定期向学校团组织汇报团员证团籍管理工作情况。

八、奖惩1. 对在团员证团籍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团组织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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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团员证及其实施范围
第一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份公开的、法定的证明。

团员证封面为墨绿色,象征着青春和朝气蓬勃的青年运动。

封面上方印有红色烫金团徽,象征着共青团是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

团员证内容包括:团员自然情况、团籍注册、团的组织关系、团费收缴情况、超龄离团等栏目。

第二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功能是:
(—)证明团员政治身份;
(二)接转团组织关系;
(三)方便团员参加团内活动;
(四)进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
(五)作为团员参加团内选举和表决的资格证明;
(六)作为团员超龄离团后的永久纪念。

第三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制度的实施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的共青团组织。

第二章团员证的颁发
第四条共青团浙江科技学院委员会为我校团员证颁发单位。

第五条校团委可以授权各基层团委办理颁发团员证的具体事宜。

第六条团员证须经团的组织统一编号,贴有团员本人照片,加盖钢印方为有效。

第七条团员证的编号由校团委统一编排。

团员证编号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

团员证编号一经确定,在转移组织关系时不再变动。

第八条具有以下三种情况之—者,均为颁证对象:
(一)具有团籍的且正式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团员;
(二)担任团内职务的中共正式党员;
(三)具有团员资格的中共党员。

第九条发展入团的青年在批准入团后,团支部应向其颁发团员证。

第三章团员组织关系及档案转移
第十条团员证是团员组织关系的凭证。

我校学生中的
团员进校与毕业,教职工中的团员调进与调出,均通过团员证在分团委和教工团总支直接办理团组织关系的接转。

第十一条团员在工作、学习单位变更时,须持团员证及时接转组织关系。

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半年未转接组织关系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第十二条转出和接收团员组织关系,应在团员证“组织关系接转”栏内填写团员单位,转出、转入组织关系时间,转出原因,团内职务,从事工作,业务专长,奖惩情况,注明团费收缴情况,并加盖公章。

第十三条团员临时外出不转移团的组织关系,凭借团员证证明团员身份。

第十四条团员凭团员证接转组织关系时,其团员档案(入团志愿书)可根据不同情况随之转移或由原团组织保存。

(一)学生中的团员因毕业分配或学籍异动离校时,其入团志愿书与其人事档案一并转移;
(二)教职工中的团员因工作调动离校时,其入团志愿书与其人事档案一并转
移;对于外出学习、进修或科技服务的教职工团员,不需要转移人事档案的,
其入团志愿书不必转移。

第四章年度团籍注册
第十五条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


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由分团委在其团员证“团籍住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
加盖注册专用印章。

第十六条受到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处分的团员,如能正常参加团的活动,按时交纳团费,应予以注册;团员受到留团察看处分,察看期间,其团员证应由组织收回。

察看期满,恢复团员权利后,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及时
注册。

第十七条除组织上的原因外,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其团员证即为失效。

第十八条外出流动团员和临时外出团员,可持团员证在所到地区团组织注册,也可回档案关系所在团组织注册。

第五章团员奖励、团员入党和超龄离团
第十九条凡受校团委以上团组织表彰的团员,由分团
委统一在其团员证上作奖励记载。

第二十条团员入党后仍有团籍,因毕业或调动工作离
校时,应持团员证转接团的组织关系。

团员入党后如年满28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不再保留团籍,由校团委在其团员证内注明该同志离团时间,并加盖
公章。

第二十一条团员超龄离团,团员证可以留作永久性纪念,由本人妥善保存,但不得继续使用。

第六章团员证日常管理
第二十二条团员丧失团籍,团员证应随之注销,不得
继续使用。

第二十三条团员遗失团员证,应及时报告团的组织,在确认无法找回时,由分团委开据证明,到校团委补办。

第二十四条年度团籍注册凡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即取得了团籍。

第二十五条本细则的解释、修订权属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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