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货物并送货上门如何开增值税发票【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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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纳税人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只需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应
税服务的营业额,开具发票时,按货物的销售额开具货物增值税专用发 票,按运输应税服务开具货运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销售货物外雇车辆运输,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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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1〕111号)之附件 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 征增值税试点有关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销售额指纳税人提 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种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但不包括代为收取的 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性收费。这就是说,“营改增”试点后,取得的代 垫运费要征收增值税。因此,纳税销售货物并外雇车辆运输,其运费的 回收有两条途经:一是提高货物的销售价格;二是另外收取价外费用。 提高货物销售价格,只需将运费计入货物的销售价格中,开具一份货 物销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可。 通过收取价外费用的方式,有两种开票办法: 一是直接收取价外费用,承运部门开具的运费发票在销售方抵扣税 金,在开具发票时,货物销售开具的是增值税发票,价外费用开具的可 能是收据。这种开票办法下,因购买方取得的发票不合格,不能抵扣税 金,且不能进入成本费用,建议纳税人不使用。 二是货物销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费通过代垫运费方式回收,因 购买方取得的运费发票是承运部门开具的,而运费又是汇给销售方的, 造成付款单位与开具发票对象不一致,导致购买方取得的运费进项税不 能抵扣,而销售方未能取得运费发票也不能抵扣税金,且不符合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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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应禁止使用此开票办法。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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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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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货物并送货上门如何开增值税发票【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营改增”试点后,纳税人销售货物并送货上门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 要看纳税人选择的运输工具属于谁,然后视情况开具增值税发票。 一、如是用本单位的运输工具运输,则属于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为 混业经营行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 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之附件 2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试点事项的 规定》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混业经营指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 货物、提供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兼有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 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 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 率或征收率: 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 的,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 的,从高适用税率; 3.兼有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 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