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阜新五龙煤矿628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矿山爆破事故案例
矿山爆破事故案例【篇一:矿山爆破事故案例】事故案例分析一、露天矿山边坡坍塌事故(一)边坡破坏的类型崩塌倾倒滑坡(二)滑坡的型式平面滑坡楔形滑坡圆弧滑动影响边坡稳定的主要因素有:(1)岩石的物理力学性质:一般岩石的硬度越大越稳定。
通常见到的滑坡是在砂质岩、泥岩、灰岩及片理化的岩层中发生。
(2)地质构造:主要是由节理、裂隙、层理、断层和破碎带以及极不稳定的软岩夹层和遇水膨胀的软岩面等形成的(3)水文地质条件的影响:包括地表水的渗入和地下水。
露天矿的滑坡多发生在雨季或解冻期。
(4)开采技术条件的影响:包括边坡角、边坡形式、开采程序、推进方向以及穿爆工艺等的影响。
边坡角越小,边坡越稳定;上部较缓、下部陡的边坡比上部陡、下部缓的边坡稳定而经济;边坡出露的时间越短越稳定;爆破震动作用也会影响边坡的稳定性。
现在由于边坡角较陡而导致的边坡坍塌时事故占边坡事故的大多数。
(5)管理方面的影响:如超挖坡脚,在边坡上部堆臵废石和设备,建筑房屋等,都会降低边坡的稳定性。
(5)地震对边坡的稳定也有影响。
案例:胡龙湾露天采场“6.23”边坡坍塌事故 2001 时40分,宜昌县晓溪塔姜家庙采石场的职工陆某某、范某某、黄某某、曾某某四人相继来到采石场。
陆领来了雷管和炸药之后,与范、黄三人到离地面约8 米高的采场坡面的小墩上,先将19 日打好的炮孔中的积水用两颗纸雷管炸出来,之后由往炮孔内装炸药和雷管进行扩壶作业。
当第二次扩壶未起爆时,三人便同时走近炮孔查看,这时炮孔上方突然垮落一块长约约0.5米,重约1.5 吨的不规则巨石,将三人同时砸落至采场底部平台上,范、黄当场死亡,陆重伤,送医院后不治身亡。
原因分析:(1)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分台阶开采;(2)当班作业前,没有按照规定检查、清除采场边坡上方(3)没有建立任何安全管理制度,放炮员无证上岗作业。
四川雅安宝兴矿山山体坍塌导致14 人死亡,2 人轻伤。
2004 年10 月18 日11 时40 分左右,四川省雅安市宝兴县陇东镇宇通石材有限公司大理石矿场(陇东大沟头) 岩体垮塌,山体垮塌造成多人当场被埋。
辽宁阜新矿难心得体会
辽宁阜新矿难心得体会篇一:辽宁阜新五龙煤矿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辽宁阜新五龙煤矿""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XX年6月28日8时17分,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阜矿集团)五龙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当时死亡27人,伤36人,其中重伤5人经抢救无效于7月6日至13日死亡。
共造成32人死亡。
直接经济损失839万元。
(一)矿井概况阜矿集团为省属国有企业。
五龙煤矿隶属于阜矿集团公司。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150万吨/年,经技术改造,XX 年核定生产能力220万吨/年,XX年实际生产煤炭172万吨。
属高瓦斯矿井。
证照齐全。
(二)事故原因1.事故的直接原因332采区集中皮带机尾处的盲巷密闭失修,未及时修复,闭内瓦斯渗出,其浓度达到爆炸界限,该处下部煤炭氧化自燃,产生高温火点,导致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2.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该矿一些领导重生产、轻安全。
对监察部门的监察指令整改不力。
瓦斯管理混乱,不重视密闭管理,大多数没有对密闭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也没有处理,留下重大事故隐患。
二是阜矿集团公司对五龙矿"一通三防"管理监督、检查、指导不力。
3.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篇二:阜新矿难事发放炮阜新矿难:事发常违规放炮 XX年11月26日2时35分,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恒大煤业公司矿井发生重大煤尘爆炸燃烧事故。
28名矿工的生命逝去。
一周后,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对这起事故的通报中指出,该矿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三违”问题突出,采煤工作面违章放炮,放炮没有按规定撤人、设警戒。
该矿存在北翼153采区回风巷瓦斯超限,没有及时撤出作业人员等问题。
这次并非阜新矿业集团的首次矿难,过去十年,该集团下属煤矿发生了至少6次大小矿难。
正如国务院通报指出,该集团没有深刻吸取XX年孙家湾煤矿“2·14”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XX年五龙煤矿“6·28”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教训。
阜新矿难初步认定系重大瓦斯爆炸燃烧事故
阜新矿难初步认定系重大瓦斯爆炸燃烧事故
记者从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获悉,由辽宁省多个部门联合成立的阜新“11·26”重大事故调查组,已于11月27日成立并开展工作。
另据国家安监总局27日通报称,初步调查认定阜新矿难是一起重大瓦斯爆炸燃烧事故,而非煤尘燃烧。
按照辽宁省政府要求,阜新“11·26”重大事故调查组由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总工会、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和阜新市政府联合成立,并邀请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聘请有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
据悉,调查组成立后即开展工作,27日已进入井下勘察。
此外,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已全面展开。
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配合下,阜新矿业集团成立了26个包户小组,抽调机关干部40人,基层单位200余人参加善后安抚保障服务工作。
目前各工作组已经与阜新本地的23名遇难矿工家属见面,与3名外地的遇难矿工家属取得了联系,并已完成对遇难矿工遗体的整理和辨认。
医疗救治方面,辽宁省紧急调动全省卫生资源,选派会诊专家10人,烧伤、重症医学专业技术骨干20人,与阜新矿业集团总医院的医护人员一道,针对每名伤员组建医疗救治小组,制订治疗方案,实施24小时全程救护。
目前在院伤员52人,其中重症病人18人,病情无特殊变化。
辽宁阜新致28死矿难追踪:事发煤矿常违规放炮
签字 。
瓦斯。 其 中四名 工人 原本 是阜矿 集 团救 护 队的 , 最 近两 个
月 被 临时调 度到 恒大 煤业 的矿 井 , 负 责钻 孔 。
工人 们感 到风 在 瞬 间停顿 了一下 。一 名 工人 刚运 送
完 钻杆 子 , 坐 在地 上 , 突 然 像 挨 了一 记 重 拳 , 掀 得 他 站 了
收 治着 2 0 0 5年 孙 家 湾 矿 难 、 2 0 0 6年 五 龙 矿 瓦 斯 爆 炸 的 伤者 。
从 昏迷 中醒 过来 的 罗锋 借着 头 灯 的光 亮 ,看 了看手
表, 大 概 2点 4 O分 。 他 鼻 子 和 嘴 都 呛 满 了 灰 尘 。
罗锋他 们拾 起地 上 的头灯 , 往 外走 。一 路 上 , 谁 也没 说话 , 他们 还不 确定 能否 走 出去 。 救 护 车 等候 在井 口 , 工 人 陆续 被 送 往 医 院 。幸 存 的
医 护 人 员 再 次 进 入 前 所 未 有 的 紧 张 状 态 。 新 一 批 伤 员 的
事故 中 ,爆 炸 点有 2 4名 工人 当场 死 亡 , 5 0 多 人 受
伤 。逃 生 出 来 的 工人 , 有 的 在 距爆 炸 点 3 0 0米 的巷 道 内
作业。
到来 , 也触 动着 另一群 病 人和 家属 的神经 。至今 , 这里 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国有重点煤矿较大以上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国有重点煤矿较大以上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13.02.06•【文号】安监总煤调[2013]14号•【施行日期】2013.02.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国有重点煤矿较大以上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煤调〔2013〕14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今年以来,国有重点煤矿连续发生2起较大事故和1起重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教训深刻。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1月7日,山西省阳泉煤业集团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
该矿为建设矿井,设计生产能力500万吨/年,2005年8月1日开工建设,事故发生前各系统已经基本建设完成。
该矿绝对瓦斯涌出量为206.37立方米/分,相对瓦斯涌出量为51.02立方米/吨,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据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该矿15112工作面在切巷施工顶板锚索钻孔时,钻杆穿过上部积聚瓦斯的内错尾巷密闭区域,因钻杆接头断裂,钻杆断裂两端接触面旋转摩擦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1月12日,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龙煤矿发生一起较大冲击地压事故,造成8人死亡。
该矿核定生产能力为240万吨/年,绝对瓦斯涌出量为86.79立方米/分,相对瓦斯涌出量为28.52立方米/吨,属高瓦斯矿井。
据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该矿3431B掘进工作面布置不合理,位于上部煤层放顶煤工作面采空区周边应力集中区影响范围内,对掘进工作面前方煤层合层没有进行超前探测,防治冲击地压措施落实不到位,3431B掘进工作面所在区域发生冲击地压,造成工作面迎头50米范围内煤壁发生位移,巷道严重变形,并伴随大量瓦斯涌出,致使作业人员被埋和窒息死亡。
辽宁省阜新孙家湾“2.14”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辽宁省阜新孙家湾“2.14”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05年2月14日15时01分,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阜矿集团公司)孙家湾煤矿海州立井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14人死亡,3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68.9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极为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黄菊副总理和华建敏国务委员作出重要批示。
国务委员华建敏、国务院副秘书长尤权及有关部委主要领导组成国务院工作组抵达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和组织事故调查工作,并看望了事故中的受伤人员、慰问了参加抢险的救护队员。
2月22日,国务院又派出以监察部部长李至伦为组长的事故责任处理小组赶赴现场,指导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月15日,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报经国务院同意,成立了以原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王显政为组长,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张文岳、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张鸣起、原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赵铁锤、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刘国强为副组长的国务院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家湾煤矿海州立井“2.14”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领导小组。
2月17日成立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监察部、全国总工会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国务院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家湾煤矿海州立井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聘请7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协助事故调查。
最高人民检察院也派员参与了事故调查工作。
一、事故单位概况阜矿集团公司于2002年6月13日组建,注册地为阜新市,属省管国有企业,现有职工44424人,独立核算单位48个,其中生产矿井8对,核定年生产能力为895万吨,2004年煤炭产量为961万吨。
该公司的前身阜新矿务局始建于1949年1月1日。
孙家湾煤矿海州立井位于辽宁省阜新市南10公里,隶属于阜矿集团公司,原为五龙矿东风井,于2000年5月由辽宁省煤炭工业局批准成立海州立井,2001年11月原国家经贸委批准海州煤矿技改立项,该项目于2002年转为国家发展改革委改扩建项目,设计能力为150万吨/年。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两起煤矿事故救援情况的通报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两起煤矿事故救援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公布日期】2013.02.21•【文号】应指协调[2013]6号•【施行日期】2013.02.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两起煤矿事故救援情况的通报(应指协调〔201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近期,辽宁省五龙煤矿、黑龙江省永盛煤矿分别发生冲击地压事故、井下中毒事故。
现将有关救援情况通报如下:1月12日22时30分,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龙煤矿发生冲击地压事故,致使该矿掘进工作面局部煤壁位移,巷道严重变形,并伴随大量瓦斯涌出,造成掘进队11人被困。
事故发生后,该矿中央变电室值班人员立即切断了井下除局部通风机专用电源以外的所有电源,该掘进队带班领导利用压风自救系统迅速展开自救互救。
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救护队接报后迅速到达事故矿井实施救援。
现场救援指挥部针对事故情况,制定了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和深入搜寻的具体方案。
经全力抢救,被困人员全部获救出井,其中3人生还、8人遇难。
1月29日10时30分,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县永盛煤矿3人下井排水作业时中毒晕倒。
在事故类型不清、井下状况不清、灾害地点不清的情况下,该矿盲目组织包括地面铲车司机和后勤人员在内的17人下井施救,导致所有施救人员先后中毒晕倒被困井下。
在施救无效、事故扩大的情况下,该矿遂向东宁县矿山救护队求援。
经东宁县矿山救护队和后来赶至现场的沈煤集团鸡西盛隆公司救护队全力抢救,20名被困人员全部获救出井,其中8人生还、12人遇难。
在五龙煤矿事故救援中,第一时间采取的断电措施有效控制了事故的延伸扩大;矿井的压风自救系统和带班领导的自救互救措施,为救援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现场的有序组织和救援方案的科学实用,为成功救援奠定了基础;专业救援队伍的及时响应和正确施救,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4年国内十大安全事件 (1)
2014年国内十大安全事件一、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
12月1日,新《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
修改后的新安法由97条变为114条,修改内容涉及70多个条款。
因其大幅提高了违法处罚额度,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最高可达2000万元,加大了对企业和个人事前违法责任、事后民事责任的处罚力度,增加了终身行业禁入等规定,新安法受到了极大的关注。
二、江苏昆山市工厂粉尘大爆炸8月2日,江苏苏州昆山市开发区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汽车轮毂抛光车间发生爆炸。
事故导致至少75人遇难,近200人受伤。
此起伤亡惨重的事故,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国家安监总局随后公布了《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等条例,规范企业防范粉尘爆炸。
三、新《环保法》将于2015年正式实施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新法将于2015年1月1日施行。
这是《环保法》25年来的首次修订,新增了“按日计罚”制度、行政拘留的处罚措施等内容,被业内人士称为“史上最严新环保法”。
随后,《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条文相继出台,明确排污权抵押可以贷款、排污权交易等内容。
四、3起特大交通事故相继发生2014年,3起特大交通事故相继发生,分别是晋济高速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事故造成40人死亡;沪昆高速“7·19”特大交通事故,事故造成43人死亡;西藏尼木县发生特大交通事故,事故造成44死11伤。
几起特大交通事故的相继发生,让如何有效防范和减少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加强安全保障技术研究和健全完善安全标准规范工作,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五、最高法出台工伤认定新规最高人民法院在8月20日对外发布《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双重劳动关系、派遣、指派、转包和挂靠关系等五类比较特殊的工伤保险责任主体,还细化了工伤认定中的“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外出期间”以及“上下班途中”等问题,明确了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的三种处理方式。
辽宁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19”重大事故
辽宁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19”重大事故关于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19”事故的批复国经贸安全[2000]679号国家电力公司:你公司《关于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19”事故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的报告》(国电发[2000]348号)收悉。
经商有关部门,现批复如下:一.1999年8月19日,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机组发生轴系断裂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46万元。
事故发生后,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你公司根据国家经贸委《关于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19”事故调查问题的复函》的要求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调查。
事故调查工作符合《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34号)的原则。
二.同意对事故的原因分析和性质认定。
这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三.同意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
请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落实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分决定,按程序向相应党组织提出有关责任人员的党纪处分建议,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并将落实情况报送国家经贸委备案。
四.同意提出的防范措施。
请认真组织落实,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二000年七月二十日关于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19”事故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的报告国电发[2000]348号国家经贸委:1999年8月19日,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l号机组发生轴系断裂事故。
事故发生后,国家电力公司根据贵委“关于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19’事故调查问题的复函”精神,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了事故调查,并完成了事故调查的全部工作(调查报告见附件一)。
调查报告中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我公司已上报监察部,监察部给予了批复(监函[2000]44号,见附件二)。
现将事故调查报告及相关文件上报,请予批复。
附件:一.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19”事故调查报告二.国家监察部监函[2000]44号(略)国家电力公司二000年六月二十日附件一: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19”事故调查报告一.全厂概况阜新发电厂隶属辽宁省电力公司,始建于1936年,已有60多年建厂历史,是建国后国家“一五”期间156项重点工程之一。
瓦斯典型事故案例
• 2.孙家湾煤矿海州立井"一通三防"、机电管理混乱。外包 工队井下特殊工种长期违规无证上岗,违章带电检修电气 设备。瓦斯监控系统维护、检修制度不落实,井下瓦斯传 感器存在故障,地面瓦监控系统声音报警功能出现故障 长达4个月,没有进行维修,致使事故当天不能发出声音 报警。该起事故中产生火源的照明综合保护装臵入井前未 进行检验,致使假冒MA标志的机电设备下井运行。
• 事故原因 • 这起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矿井有效 风量不足;302东翼采区工作面1#切眼风流短路,造成 302东翼采区工作面长期处于无风或微风状态,导致4#和 5#回采工作面瓦斯大量积聚并达到爆炸界限,工人违章放 炮引起瓦斯爆炸。
• 对事故责任人员和事故矿井的处理情况 • 移交司法机关处理9人,给予行政撤职或撤销党内职务处 分12人,给予其他17名责任人员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其中,细水煤矿矿长王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予平鲁区 白堂乡乡长张文龙行政撤职处分,党委书记冯海清撤销党 内职务处分;给予平鲁区副区长曹文林行政撤职、撤销党 内职务处分;给予朔州市常务副市长李栋梁行政记过处分。 另外,吊销细水煤矿和康家窑煤矿有关责任人员的矿长资 格证及安全资格证,5年内不得再担任任何煤矿的法定代 表人或者矿长。 • 按照有关规定,对细水煤矿给予经济处罚855万元,吊销 细水煤矿所有证照,并建议由山西省人民政府对该矿依法 予以关闭。
• 如42年“4.26”,日本在辽宁开办煤矿、,由于通风管理 混乱,导致煤与瓦斯爆炸、日本人为了抡救他们所谓坑长, 相当于班组长,不顾中国工人的死活,盲目抡险,致使 1549矿工丧命于井下。水城木冲沟2003“2.24”CH4爆炸 事故,工人改装抽放管,上隅角CH4涌出,矿工摆弄灯头, 矿灯失爆引爆瓦斯,死39人,伤18人;2002“3.28”松河 瓦斯爆炸事故,死19人,也因通风问题引起CH4爆炸。
阜新市清河门区一井“10·31”较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doc
阜新市清河门区一井“10·31”较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15年10月31日13时50分,阜新市清河门区一井(以下简称清河门区一井)东区60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28万元。
事故发生后,辽宁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对事故抢险救援、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做出了重要批示。
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辽宁省煤炭工业管理局、阜新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及善后处理工作。
11月1日,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辽宁省政府相关规定,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辽西监察分局会同阜新市煤炭工业管理局、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等部门成立清河门区一井“10·31”较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阜新市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井下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阅相关资料,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
一、事故单位概况(一)阜新矿区清河门多种经营公司概况阜新矿区清河门多种经营公司(以下简称清河门多经公司)组建于2014年,由原阜新矿区清河门多种经营一公司和原阜新矿区清河门多种经营二公司合并而成,为集体所有制企业。
(二)清河门区一井概况清河门区一井隶属于清河门多经公司, 为集体所有制企业,位于阜新市清河门区。
1990年建井,1992年投产。
2002年由原阜新矿区清河门多种经营二公司依据阜新市煤炭工业生产安全监察办公室《关于同意清河门区接收清河门多种经营一公司新发矿等五家矿井行业管理的函》(阜煤办发〔2002〕78号)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移交给清河门区人民政府,按乡镇煤矿管理,现生产能力为6万吨/年。
矿井开采沙海组四组六层煤,煤层赋存较稳定,结构较简单,煤层倾角1°~10°,平均厚度1.0米,煤尘具有爆炸性,煤层自燃倾向性为自燃,发火期3~6个月。
安委办通报两起煤矿重大事故
安委办通报两起煤矿重大事故
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消息,2014 年11 月26 日和27 日,辽宁、贵州各发生一起煤矿重大事故,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2 日通报了这两起煤矿重大
事故。
安委办在通报中指出,松林煤矿事故暴露出安全监控系统弄虚作假、矿
领导下井带班制度不落实等主要问题。
11 月26 日2 时35 分,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恒大煤业公司综采放顶煤工作面发生一起重大煤尘爆炸燃烧事故。
截止12 月1 日,已造成28 人死亡、50 人受伤。
通报称,这起事故暴露出以下一些主要问题:一是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深刻吸取2005 年孙家湾煤矿海州立井2-14 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
故、2006 年五龙煤矿6-28 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教训,所属恒大煤业公司再次发生重大事故。
二是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三违问题突出,采煤工作面违章放炮,放炮没
有按规定撤人、设警戒。
三是该矿北翼153 采区回风巷瓦斯超限,没有及时撤出作业人员。
四是该矿同时安排大量人员在采煤工作面及上下顺槽平行作业。
事故发
生时,5336 综放工作面及上下顺槽共安排89 人作业,其中进回风顺槽安排了三个维修队共48 人平行进行维修。
五是该矿违规使用局扇和挡风帘排工作面上隅角瓦斯。
此外,11 月27 日3 时52 分,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松林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1 人死亡、8 人受伤。
这起事故暴露出以下一些主要问题:一是矿方弄虚作假,蓄意逃避监。
煤矿案例分析[1]
10
1980—7—2 2
小计
12
E 17 1
瓦斯
1992—2— 20
3
合计
2/8 99
重伤 15
30
轻伤 2 30 3 10 2 12 3 89
煤矿案例分析[1]
F 矿中瓦斯爆炸的全过程
v 安全区、
v 所谓安全区就既是不爆炸区,瓦斯含量范围是由0— 2.0%。
v 多氧爆炸区
v 瓦斯含量范围
v CH4=2.0—9.5%,
煤矿案例分析[1]
v 利用局扇通风,风量不足,采空区内瓦斯积 聚.
v 放炮前没有检查瓦斯. v 产生明火的原因. v 裸露雷管的脚线,接在爆破地点的脚线和
放炮母线之间.正好接近采空区. v 起爆时裸露的雷管产生明火,引燃采空里
的瓦斯,导致发生了瓦斯的燃烧事故.
煤矿案例分析[1]
伤亡人数的百分比表
高顶瓦斯爆炸。
煤矿案例分析[1]
v 案例五 v 朝阳凌源市牛营子乡兴安煤矿“2.26”较
大瓦斯(CO中毒)事故。 v 2008年2月26日6时兴安煤矿发生一起瓦
斯(CO)中毒事故。 v 死亡4人。 v 瓦斯积聚和来源。
v 矿井回风侧巷道冒顶阻断回风系统,造 成主井下部火区逸出的一氧化碳向入风 巷道扩散,致使四个作业人员在撤离过 程中中毒死亡。导致事故的发生。
煤矿案例分析[1]
v 案例二 v 阜新市太平区鑫发煤矿“7.21”较大瓦斯爆炸事
故。 v 2007年7月21日18时08分。 v 死亡7人。 v 瓦斯积聚或来源 v 风筒末端距工作面较远且漏风严重,造成工作
面风量严重不足,瓦斯积聚,达到爆炸界限。 v 五.明火产生的原因 v 作业人员在操作失爆炸电站开关时,产生火花
阜矿集团冲击地压及引发的事故教训及反思
二、三起典型冲击地压及引发的事故分析
(7)采掘布置过于集中。在331采区局部区域内布置三
个掘进面和一个采面,造成事故伤亡人数扩大。
(8)劳动组织管理混乱。事故当班入井574人,井下多 工种交叉作业现象严重,人员过于集中。
二、三起典型冲击地压及引发的事故分析
(二)五龙煤矿“1•12”冲击地压事故分析
w8
3315
工
作
面
风
道 -481.8
-4 80 .8
w7
w6
-4 80 .5
w5
-4 6 5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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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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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42 .9
-4 43
.0
.28
-443
盲 斜 下 山
- 4 6 0. 14
三 三 一 轨 道 下 山 -443.1
三 三 一 运 煤 下 山
.6 61 -4
.5
-344
- 44 5 .
阜矿集团冲击地压及引发的事故
教训及反思
主要内容
• 一、阜矿集团公司基本情况
• 二、三起典型冲击地压及引发的事故分析
• 三、三起典型事故教训及反思
• 四、防范措施及效果 • 五、体会及建议
一、阜矿集团公司基本情况
(一)集团公司概况 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阜新矿务局, 成立于1949年1月,2002年6月改制为集团公司。企业成立 66年来,生产煤炭近8亿吨,上缴税费123亿元。全公司现 有职工48748人;离退休、退养及抚恤人员3.2万人。 阜矿集团已先后破产9个煤矿,目前本埠剩余5个煤矿 也面临资源枯竭,剩余经济可采储量仅1929.2万吨,部分
巷道严重破坏长度180m,冒顶10m,巷道多处顶板锚网内
历史上的今天10.17-10.23
本周历史上的今天事故汇总:通风专业10.17日事故案例:2008年5月4日,涟源市新桥煤矿发生一起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4人。
事故原因:1、采取的防突措施未能消除突出危险,放炮后作业人员出煤支架过程中未及时护顶,顶煤垮落引起煤与瓦斯突出,作业人员撤离不及造成被煤矸埋住死亡。
2、防突技术措施不完善,管理乱。
未坚持先抽后采、先抽后掘,没能采取瓦斯抽放等其他有效的措施消除煤与瓦斯突出危险。
防范措施:1、认真开展瓦斯综合治理,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
2、完善瓦斯抽放系统,坚持先抽后采先抽后掘。
3、加强防突管理,根据作业地点具体情况完善防突措施,并切实贯彻落实。
4、对突出危险性预测、效检和允掘进尺必须建立审签制度,完善防突措施各项台帐和记录。
5、完善通风系统,健全反向风门、压风自救、避灾硐室等防突设施,提高矿井抗灾能力。
通风专业10.18日事故案例:2006年6月28日,阜新矿业五龙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共造成32人死亡。
事故原因:1、盲巷密闭失修,未及时修复,密闭内瓦斯渗出,其浓度达到爆炸界限,该处下部煤炭氧化自燃,产生高温火点,导致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2、瓦斯管理混乱,不重视密闭管理,大多数没有对密闭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也没有处理,留下重大事故隐患。
防范措施:1、加强密闭区域瓦斯管理,及时巡查边缘死角。
2、及时封闭废弃巷道,提高通风设施质量。
通风专业10.19日事故案例:2005年6月11日,邵阳县七里山煤矿二号通风井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
事故原因:1、巷道未送风,形成盲巷并积存了大量的瓦斯。
2、当班和上班局部通风机时停时开,且风筒破口多,当头供风量不足,井筒内瓦斯不易排除,砌碹巷道局部空顶积聚了瓦斯。
3、井上、下没有装设防雷电装置,雷击产生放电火花,引起了井筒中积聚的瓦斯发生爆炸。
防范措施:1、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杜绝违章作业。
瓦斯防治措施
矿井瓦斯是指矿井主要由甲烷为主的有毒有害气体的总 称,有时单指甲烷。 2、瓦斯的性质: 瓦斯是一种无色、无味、无臭的气体;相对密度为0.554, 比空气轻;能燃烧、爆炸;难溶于水;有较强的扩散性和渗 透性;不助燃也不能供给呼吸;瓦斯是一种无毒有害气体。 3、瓦斯的危害: (1)瓦斯燃烧; (2)瓦斯爆炸; (3)瓦斯窒息。
2、一定的引火温度(650-750℃) 3、充足的氧气含量(氧气浓充不低于 12%)
爆炸条件图示
瓦斯爆炸的危害
1、产生高温 在自由空间可达1850℃,在封闭空间内可 达2650℃ 2、产生高压气体 3、产生大量有毒、有一、防止瓦斯积聚的技术措施
辽宁阜新五龙煤矿"6.28" 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2006年6月28日8时17分,阜新矿业(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阜矿集团)五龙煤 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当时死亡27人, 伤36人,其中重伤5人经抢救无效于7月6日 至13日死亡。共造成3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 失839万元
矿井瓦斯概述
1、矿井瓦斯:
——利用爆炸产生的高温、冲击波设置自动阻爆装
置 ——制定灾害预防处理计划 ——装有主通风机的出风口,应安装防爆门等。
布置作业:
1、什么是矿井瓦斯? 2、矿井瓦斯的存在状态及涌出形式有哪些? 3、矿井瓦斯涌出量及表示方法有什么? 4、矿井瓦斯等级如何划分? 5、瓦斯爆炸的条件有哪些?爆炸产生的危害是 什么? 6、矿井生产中,如何防止矿井瓦斯的积聚? 7、预防瓦斯爆炸的措施有哪些? 8、《规程》对瓦斯、二氧化碳作了哪些规定?
三、矿井瓦斯的存在状态 及涌出形式
1、矿井瓦斯的存在状态有两种形
式:游离状态、吸附状态 2、涌出形式:普通涌出和特殊涌 出(突出、压出、倾出、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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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阜新五龙煤矿"6.28"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2006年6月28日8时17分,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阜矿集团)五龙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当时死亡27人,伤36人,其中重伤5人经抢救无效于7月6日至13日死亡。
共造成32人死亡。
直接经济损失839万元。
(一)矿井概况
阜矿集团为省属国有企业。
五龙煤矿隶属于阜矿集团公司。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150万吨/年,经技术改造,2005年核定生产能力220万吨/年,2005年实际生产煤炭172万吨。
属高瓦斯矿井。
证照齐全。
(二)事故原因
1.事故的直接原因是:332采区集中皮带机尾处的盲巷密闭失修,未及时修复,闭内瓦斯渗出,其浓度达到爆炸界限,该处下部煤炭氧化自燃,产生高温火点,导致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2.事故的主要原因:
一是该矿一些领导重生产、轻安全。
对监察部门的监察指令整改不力。
瓦斯管理混乱,不重视密闭管理,大多数没有对密闭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也没有处理,留下重大事故隐患。
二是阜矿集团公司对五龙矿"一通三防"管理监督、检查、指导不力。
3.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三)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
3名事故直接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杨德林,阜矿集团五龙煤矿通风队副队长
2.曲丹,阜矿集团五龙煤矿通风队队长
3. 刘浩,阜矿集团五龙煤矿通风队主管工程师。
给予其他19名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其中:
1. 李戈,五龙煤矿总工程师,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给予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王大光,五龙煤矿党委书记,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 刘廷波,五龙煤矿矿长,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5年内不得再担任任何煤矿的法定代表人或矿长。
4. 宋景春,阜矿集团总工程师,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给予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
5. 陈必成,阜矿集团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免去总经理职务。
(四)对事故煤矿的处罚
暂扣五龙煤矿的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该矿停产整顿,由煤炭管理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依法对五龙煤矿罚款1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