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煤矿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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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

陕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

陕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陕西能源集团公司、陕西省益秦集团公司、陕西延长石油矿业公司、陕西有色榆林煤业公司、国家能源神东煤炭集团公司: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20〕1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应急厅制定了《陕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2020年6月30日陕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建设,深入落实“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个要素并重原则,持续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20〕16号)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

新建、改扩建、技改、整合改造煤矿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考核定级标准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体系》)。

第四条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的煤矿必须具备《管理体系》总则部分设定的基本条件,有任何一条不具备的,不得被确认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

第五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级,所应达到的要求为:一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90分,且不存在下列情形:1.井工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和采、掘工作面单班作业人数超过有关限员规定的;2.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般事故未满1年、较大及重大事故未满2年、特别重大事故未满3年的;3.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初审和一级检查考核未通过,自初审部门和考核定级部门检查之日起未满半年和1年的;4.因管理滑坡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组织生产被降级或撤消等级未满1年的;5.露天煤矿采煤对外承包的,或将剥离工程承包给2家(不含)以上施工单位的;6.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或在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期内的;7.井下违规使用劳务派遣工的;8.采煤工艺、掘进工艺未全部实现综合机械化的(机房、硐室掘进施工除外);9.按照2017年颁布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考核确定为一级标准化等级煤矿,在期满重新申报时未实现智能化采煤的。

煤矿安全评价标准

煤矿安全评价标准

1采煤安全程度评价标准一、必备条件:一、必备条件: 1、必须有按管理权限审批的采区设计、特殊开采设计和开采冲击地压煤层专门设计。

、必须有按管理权限审批的采区设计、特殊开采设计和开采冲击地压煤层专门设计。

2、采煤工作面必须使用合格的支护材料和支护设备。

、采煤工作面必须使用合格的支护材料和支护设备。

、采煤工作面必须使用合格的支护材料和支护设备。

项目评 价 标 准扣分检查方法和评分办法一、一、 技术管理管理 351、工作面布置符合采区设计要求,新采区、新工作面投产前必须进行安全环境准入评定;工作面及其所在的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完善的通风、排水、运输系统后,方可回采。

变更开采范围、开采各类煤柱,必须有专门设计审批手续和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设计审批手续和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查资料和现场,工作面布置不符合采区设计要求、工作面及其所在采区未构成完整通风、排水、运输系统而回采的,该大项不得分;工作面投产前未经安全环境准入评定的一处扣3分。

无设计审批及措施一处扣5分。

分。

2、特殊开采、开采冲击地压煤层必须编制专门设计,设计内容、审批手续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严格按照设计组织施工。

“三下”开采必须经过试采,开采必须经过试采,试采前必须采取相应的试采前必须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并编制开采设计,报相关部门审批,试采结束后,必须提出试采报告,报原审批部门审查。

审批部门审查。

查资料,无专门设计或审批手续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该大项不得分;设计内容1处不完善或不符合规定扣2分3、一个采区内同时作业,采掘工作面个数符合规定;严禁在采煤工作面范围内再布置另外的采煤工作面同时作业。

另外的采煤工作面同时作业。

工作面生产能工作面生产能力必须符合设计和企业的规定范围。

力必须符合设计和企业的规定范围。

一个采区内同时作业采掘工作面个数超过规定或在采煤工作面范围内再布置另一个采煤工作面同时作业的,该大项不得分。

工作面生产能力超规定扣5分。

分。

4、工作面开采严禁丢顶、底煤,放顶煤工作面必须将煤放净及两端头必须进行放煤。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标准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标准
分级管理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级,并按照事故隐患等级明确相应层级的单位(部门)、人员负责治理、督办、验收
4
查资料和现场.未对事故隐患进行分级扣2分,责任单位和人员不明确1项扣1分
二、事故隐患排查(30分)
基础工作
编制事故隐患年度排查计划,并严格落实执行
4
查资料和现场。未编制排查计划或未落实执行不得分
2
查资料.未明确管理部门不得分
制度建设
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明确安全风险的辨识范围、方法和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估、管控工作流程
4
查资料。未建立制度不得分,辨识范围、方法或工作流程1处不明确扣2分
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40分)
年度辨识评估
每年底矿长组织各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室、区队进行年度安全风险辨识,重点对井工煤矿瓦斯、水、火、煤尘、顶板、冲击地压及提升运输系统,露天煤矿边坡、爆破、机电运输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及时编制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建立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将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确定下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并指导和完善下一年度生产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
10
查资料.未开展辨识或辨识组织者不符合要求不得分,辨识内容(危险因素不存在的除外)缺1项扣2分,评估报告、风险清单、管控措施缺1项扣2分,辨识成果未体现缺1项扣1分
专项辨识评估
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开展1次专项辨识: 1。专项辨识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业务科室进行; 2.重点辨识地质条件和重大灾害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 3。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 4.辨识评估结果用于完善设计方案,指导生产工艺选择、生产系统布置、设备选型、劳动组织确定等

2024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

2024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

2024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质量的管理,根据《煤矿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所有煤矿的安全质量评级和考核。

第三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和考核的目的是全面评估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煤矿的安全质量,促进煤矿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评级和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煤矿企业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设备和装备的状态、员工的安全文化和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

第五条评级和考核结果将作为煤矿安全监管、投资决策和社会评价的重要参考。

第二章评级标准第六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的要求进行,共分为五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级、B级、C级、D级和E 级。

第七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的主要评估指标包括以下方面:(一)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监督检查等方面;(二)安全设备和装备:包括矿井通风系统、防灭火设施、救生装备等方面;(三)安全生产标准化:包括作业规程的实施情况、现场环境的整治等方面;(四)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培训的频次、培训内容的完整性等方面;(五)事故处理与应急救援:包括事故报告、事故分析、救援处置等方面。

第八条对于每个评估指标,将按照一定的权重进行评分,评分结果将累加得到煤矿的总评分。

第九条按照总评分的高低进行划分,评级等级的确定如下:A级:总评分在90分以上;B级:总评分在80-89分之间;C级:总评分在70-79分之间;D级:总评分在60-69分之间;E级:总评分在60分以下。

第三章评级程序第十条煤矿安全质量评估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实施,评估周期为一年。

第十一条评估实施前,煤矿企业需按照煤矿安全质量评估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材料和信息。

第十二条煤矿安全质量评估采取现场检查、文件审核和访谈等方式进行,评估人员需按照评估标准和评分办法进行评估。

第十三条评估结束后,评估人员将编制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向评估对象公示。

煤矿开采安全质量标准及评价评级方法

煤矿开采安全质量标准及评价评级方法

煤矿开采安全质量标准及评价评级方法第一条煤矿安全质量达标矿井必须具备以下前提条件:一是采煤工作面回采率达到设计。

(薄煤层:97%,中厚煤层:95%) 二是考核期间,采煤工作面未发生三人以上直接责任人员死亡事故。

三、检验资料齐全:(1)有月度检查记录。

(2)保持数据原始、真实,不遭受虚假。

第二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分为三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一级: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得分90分及以上,良品率100%,工作面无重大采煤责任死亡事故;二级: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得分80分以上,良品率80%;三级: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得分70分以上,良品率50%以上,无不合格产品。

第三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和检验评定方法(详见附表):煤矿安全质量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一、每月矿井采煤安全质量达标得分=各采煤工作面的分总和采煤工作面数量。

二、年度矿井煤炭开采安全质量标准得分=年度煤矿开采安全质量标准得分之和一、二(次月)。

三、采煤工作面因采煤事故每死亡1人,矿井采煤安全质量达标降一级扣5分,患点未患超过下一级最高分的,按降级患点输入矿井安全质量达标总分。

第四条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标准及评分方法:一次采煤,10项,满分为00分。

漏项按检验项目平均得分计算。

二、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分为三个等级:好产品:10大项前5项最低分不低于本项总分的90%,后5项最低分不低于本项总分的80%;合格产品:10大项中前5项最低分占本项总分的70%~90%,后5项最低分不低于本项总分的60%;不合格产品:前10项中,前5项最低分为70%及以下,后5项最低分为60%及以下。

第五条本标准未涉及的采煤方法和支护情况,应按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批准的作业规程进行检查。

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的矿山应有一个在一定期限内逐步淘汰的工作计划。

陕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

陕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陕西能源集团公司、陕西省益秦集团公司、陕西延长石油矿业公司、陕西有色榆林煤业公司、国家能源神东煤炭集团公司: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20〕1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应急厅制定了《陕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2020年6月30日陕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建设,深入落实“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个要素并重原则,持续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20〕16号)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

新建、改扩建、技改、整合改造煤矿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考核定级标准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体系》)。

第四条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的煤矿必须具备《管理体系》总则部分设定的基本条件,有任何一条不具备的,不得被确认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

第五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级,所应达到的要求为:一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90分,且不存在下列情形:1.井工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和采、掘工作面单班作业人数超过有关限员规定的;2.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般事故未满1年、较大及重大事故未满2年、特别重大事故未满3年的;3.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初审和一级检查考核未通过,自初审部门和考核定级部门检查之日起未满半年和1年的;4.因管理滑坡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组织生产被降级或撤消等级未满1年的;5.露天煤矿采煤对外承包的,或将剥离工程承包给2家(不含)以上施工单位的;6.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或在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期内的;7.井下违规使用劳务派遣工的;8.采煤工艺、掘进工艺未全部实现综合机械化的(机房、硐室掘进施工除外);9.按照2017年颁布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考核确定为一级标准化等级煤矿,在期满重新申报时未实现智能化采煤的。

陕煤建司煤矿地面质量标准化(讨论稿)

陕煤建司煤矿地面质量标准化(讨论稿)

陕煤建司煤矿地面质量标准化
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讨论稿)
第一条地面质量标准化必备条件
1.煤矿地面建筑应为永世性建筑。

2.煤矿地面消费生活装备应分区建设,并经过规划设计,纳入矿井全体设计。

3.生活区不受煤炭装载的煤尘净化。

4.消费生活装备必须建设在无滑坡、无水患等自然灾祸的地段。

5.生活区离消费区大于500米。

6.一年内未发生食品、煤气等中毒变乱。

第二条地面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办法
1.地面标准化评级共分三级;考核评分90分及以上的为一级,考核评分80分及以上的为二级,考核评分70分及以上的为三级。

2.可单项达标,但只评一、二级。

其三级标准仅参予质量标准化矿井的评比。

煤矿地面标准化及检查评分表。

渭南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评估标准及评分办法

渭南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评估标准及评分办法

渭南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评估标准及评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58号令)和《煤矿安全攻坚七项举措》,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煤矿安全生产评估指对涉及矿井安全生产系统、技术装备、设施、管理、机构及人员素质方面的综合评估。

第二条煤矿安全生产评估工作人员必须取得中级以上煤矿技术职称,现场管理经验丰富,工作认真负责。

第三条煤矿安全生产评估内容共计十项,即矿井安全管理、通风、防瓦斯、防治水、防灭火、顶板、机电、运输、爆破、“六大系统”,各项评估满分100分。

煤矿安全生产评估以100分为满分。

各项评估得分乘以各自的系数之和即为矿井安全生产评估总得分(取小数点后两位数)。

各项中带※的项目为本项必备条件,达不到要求的本项不得分。

各项中的评估项目扣分不超过对应评估项目总分。

各项中评估项目符合《规程》规定的缺项不扣分。

各项在煤矿安全生产评估得分中所占分值和比例系数:1.安全管理:25分,系数为0.25。

2.通风:15分,系数为0.15。

3.防瓦斯:15分,系数为0.15。

4.防治水:10分,系数为0.10。

5.防灭火:5分,系数为0.05。

6.顶板:5分,系数为0.05。

7.机电:5分,系数为0.05。

8.运输:5分,系数为0.05。

9.爆破:5分,系数为0.05。

10.“六大系统”:10分,系数为0.10。

矿井安全评估总分=∑各项评估分数×各项系数第四条煤矿安全生产评估等级分为三类:A类煤矿:煤矿安全生产评估得分为90分以上,且安全管理、通风、防瓦斯、防治水、防灭火、顶板、机电、运输、爆破、六大系统十项安全生产评估得分均不低于80分。

B类煤矿:煤矿安全评估得分为70分以上,且安全管理、通风、防瓦斯、防治水、防灭火、顶板、机电、运输、爆破、六大系统十专项安全评估得分均不低于60分。

咸阳市煤矿六大系统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

咸阳市煤矿六大系统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10.采煤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11.若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不能控制其进风巷内全 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必须在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不符 2.5
扣 2.5 分
不符 2.5
扣 2.5 分
不符 2.5
扣 2.5 分 不符
管理资料
1.系统各工种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2.系统操作规程。 3.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现场检查
2
7
一项不符 2 扣 0.5 分
一项不符 2
扣 0.5 分
一项不符 3
扣 0.5 分
8
一项不符 2
扣 0.5 分
一项不符 4
扣 0.5 分
一项不符 2
扣 0.5 分
二、井下部分 安装及使用
19.为监测被控设备瓦斯超限及监控设备故障是否断电,被控开关的负荷 侧必须设置馈电传感器。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不符 2.5 扣 2.5 分
不符 2.5 扣 2.5 分
不符 2.5 扣 2.5 分
不符 2.5
扣 2.5 分
不符 2.5 扣 2.5 分
现场检查图纸
感器和分站的位置、断电范围、被控开关的名称和编号、被控开关的断 电接点和编号。
煤矿应建立以下帐卡及图表:1.系统设备、仪表台账; 2.监控设备故障 登记表; 3.系统检修记录表; 4.系统巡检记录表;5.传感器调校记录表;查阅相关记录,并 系统设备管理资料 6.中心站运行日志; 7.安全监控日报表;8.断电报警记录月报表;9.甲烷 与中心站记录数据 超限断电闭锁、甲烷风电闭锁及故障闭锁功能测试记录表; 10.安全监控 进行比对。 设备使用情况月报表。Fra bibliotek现场检查

【冶金行业】wwwcnshucn资料陕西省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试行)

【冶金行业】wwwcnshucn资料陕西省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试行)

(冶金行业)wwwcnshucn资料陕西省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试行)陕西省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试行)一、安全管理考评标准考评说明1.本标准适用于开采金属与非金属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的安全管理等级考评。

2.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安全管理分为6个考评类目,考评类目下设考评项目,如附表A。

考评项目赋标准分,对照考评内容和考评办法对考评项目进行考评,评出各考评项目的考评实际得分,考评类目下各考评项目考评实际得分之和为该考评类目的考评实际得分。

3.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安全管理标准分为l00分,考评以100分为满分。

按照实际得分将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等级分为二级。

安全管理考评实际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一级安全管理(简称一级安全管理);安全管理考评实际得分在75分以上,但不足90分的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二级安全管理(简称二级安全管理)。

附表A: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安全管理自评/评审表自评/评审单位:自评/评审组组长: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自评/评审单位业务负责人(签字):自评/评审日期:年月日考评类目,考评项目,考评内容,标准分,考评办法,实得分一、管理机构及人员,1.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矿山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8,检查企业机构设置和人员任命文件及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100人以上的企业,没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分;100人以下的企业,没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扣4分;没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分。

,,2.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下列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资格:(1)矿长(经理);(2)负责安全、生产、技术、设备的副矿长(副经理或总工程师)。

,6,检查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年X月X日封面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第一条为深入开展全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与《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新建、技改(包括重组整合)煤矿参照落实。

第三条考核评级标准落实《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

第四条申报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基本条件:1、证照齐全有效。

2、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年度内达到安全生产目标要求。

3、隐患排查治理: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设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4、采掘关系正常: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抽采煤量符合有关规定,回采率达到要求。

5、自查考核奖惩:煤矿本单位拟定并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及奖惩制度。

6、按要求设立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

第五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90分及以上,且年度内无死亡事故。

井工煤矿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80分;露天煤矿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机电、边坡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80分。

二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80分及以上,且井工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低于全国及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平均水平,露天煤矿年度内无死亡事故。

煤矿安全分类评估标准及评分办法

煤矿安全分类评估标准及评分办法

15
无证或无效本项不得分;未认真 履行矿长职责,扣10分。
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 三、安全生产 (技术负责人)取得安全技术资格 管理人员资质 证。
20
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未持证上岗发现 1人扣5分。
四、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数量符合规定并取得 人员资质 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10 10 10
5、入井人员随身携带合格的自救器 下井 1、作业规程中有针对性的放炮制度 并严格执行 四、安全措施 2、使用合格的爆破器材 3、炸药雷管分装上锁 小计
5 5 3 3
瓦检器数量不足或每1台件有1处 不合格本项不得分 未装备或运行不正常使用本项不 得分;未联网发现一次扣3分 未安装或未正常使用该项不得分 有突出危险矿井未执行该项不得 分,其它矿井坚持打排放孔,有 设计,有施工记录,否则该项不 得分 有1人未携带或有1人携带自救器 不合格扣1分 无针对性或不严格执行不得分 不合格不得分 未分装或未上锁不得分
10
操作规程每少1种扣2分;作业规 程少1种本项不得分,内容不符 合要求1处扣1分。
10
未制定预案本项不得分。
10
无安全标志本项不得分。
5

发现1人本项不得分。 未提取本项不得分,提取不足或 未按规定使用均扣5分。 没有或未贯彻落实的本项不得 分,未及时修改扣5分。
10
10
5
未按规定执行本项不得分。
7、定期向职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有发放记录。 小计
六、掘进
项目 评估内容 标准 分 12 6 12 10 18 评分办法 内容不齐全不得分,一处不规范 扣2分,无针对性扣5分 未贯彻学习不得分 不符合规定该项不得分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不符合规定不得分,空帮或空顶 1处扣2分,锚杆有一处不符合规 定扣2分 未使用不得分 检查发现一处不合格扣2分 设备不完好扣3分 设施不齐全或未使用不得分 大于7‰人力推车不得分 巷道内有积水、杂物扣3分 材料、设备乱堆乱放不得分 评估得分 1、编制内容齐全,图表规范,安全 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有针对性 2、审批贯彻学习认真落实 1、巷道断面高度和宽度符合规定 2、支护形式、支护材料符合要求 3、架棚巷道棚距符合规定,支架无 二、支护顶板 歪扭、无空帮空顶,锚喷或砌碹巷 管理 道支护符合规定 4、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工作面风 量符合要求。 1、轨道铺设平坦,道碴、轨枕齐 全,接缝不大于5mm 三、临时轨道 2、提升运输设备完好 及设备 3、安全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 4、人力推车坡度不大于7‰ 1、水沟畅通,巷道内无积水、浮碴 四、文明生产 杂物 2、材料、设备码放整齐 小计 一、作业规程

《陕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2017

《陕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2017

关于印发《陕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来源: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日期:2017-04-07 13:00 (点击:243)【字号:大中小】陕煤局发〔2017〕18号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韩城、神木、府谷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及所属矿业公司、陕西能源集团公司、陕西省益秦集团公司、陕西延长石油矿业公司、陕西有色榆林煤业公司、神华神东煤炭集团公司: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17〕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煤管局制定了《陕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2017年4月7日陕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17〕5号)规定,深入推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持续提升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境内所有合法生产煤矿;新建、技改、机改、整合等煤矿在建设、改造期间应参照新标准开展标准化基础工作。

第三条考核定级标准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以下简称《评分办法》)。

第四条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煤矿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其中有任何一条不能满足的,不得参与考核定级。

(一)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二)法人代表、矿长(董事长、总经理)、副矿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副总工程师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三)不存在《评分办法》各部分所列举的重大事故隐患;(四)建立矿长(董事长、总经理)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地方煤矿同时要建立法人代表、矿长承诺不超层越界开采制度),矿长(董事长、总经理)每年向全体职工公开承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投入,持续保持煤矿安全生产条件,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五)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构,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比及奖惩制度,并认真执行和奖惩兑现。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2
2.浮煤(矸)不超过轨枕上平面,水沟畅通
0.5
3.材料、工具码放整齐,挂牌管理
1
4.管线吊挂整齐,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0.5
六、施工图板
1.作业场所有规范的、符合现场实际的施工断面图、炮眼布置三视图、爆破说明书和避灾路线图
2
2.图板、图文清晰、正确,保护完好
0.5
3.图板悬挂位置合理,便于作业人员观看
二、
机电安全
30
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合格率100%
1、
主提升系统
5
立井(斜井)提升系统
应装置:1、欠压保护;2、过电流保护;3、过卷保护;4、过速保护;5、限速保护;6、闸间隙保护;7、松绳保护;8信号与控制回路闭锁;9单绳罐笼提升有防坠装置;10、通信信号完善,符合要求;11、深度指标器失效保护;12、满仓保护装置;13、减速功能保护;14、防止过卷、过速、限速、减速功能保护设置为相互独立的双线型式;15、副井及负力提升的系统的配齐电气制动;16、斜井提升制动减速度达不到要求时装设二级制动装置;17、提人绞车高低压双回路;18、立井井口设施联锁;19、立井提升系统防撞梁和托罐装置;20、立井提升机系统的过卷高度和过放距离符合规定;21、主井箕斗实行定重装载;22、上下井口安装工业电视监视器
2、超前支柱初撑力不低于50KN
1小项梁柱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该小项不得分
2~4小项检查不少于10个点,一个点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五、回柱放顶
1、控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回风、运输顺槽与工作面放顶线放齐(机头处可根据作业规程放宽1排)
2、用全部陷落法管理顶板的工作面,采空区冒落高度普遍不小于1.5倍采高,局部悬顶和冒落高度不充分(<(2×5)m2),用丛柱加强支柱,超过的要进行强制放顶。特殊条件下不能强制放顶时,要有强支可靠措施和矿压观测资料及监测手段。

煤矿安全评价标准

煤矿安全评价标准
15
巷道断面有1处不符合要求
5.井下爆破作业,由专职爆破工担任
10
没有设专职爆破工不得分
6.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使用的爆破器材和爆炸材料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10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评价
项目
评价内容
标准分
评分办法
评价情况
得分
评价人
签字
(十一)机电
40分
1.矿井应有双回路电源线供电,年产6万t以下的矿井单回路供电时有备用的电源,其容量满足通风、排水和提升要求
煤 矿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数量应满足安全生产需要,但不能少于5人
20
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数
量不够本项不得分
(二)安全资质与
安全培训40分
1.煤矿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15
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一个未取得安全资
7
1处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评价
项目
评价内容
标准分
评分办法
评价情况
得分
评价人
签字
(十二)
运输
40分
还必须装设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防撕裂保护装置和;倾斜巷道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同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时,必须装设制动装置
5
1处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4.采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运输时,要装设过速保护、过电流和欠电压保护、钢丝绳和输送带脱槽保护、输送带局部过载保护、钢丝绳张紧车到达终点和张紧重锤落地保护
8
缺一项制度不得分
2.煤矿安全生产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提取按财政部财建【2004】119号文执行

陕西绿色矿山建设评估指标体系

陕西绿色矿山建设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2
绿色矿山建设评估指标体系
注:1.各项评估指标总体分为约束性评估指标、达标性评估指标和等级性评估指标。

约束性评估指标是指矿山企业必须达到的指标,如依法办矿等,若矿山企业未能达到约束性指标的要求,则实行“一票否决”制,直接将被评估矿山从绿色矿山名录库中剔除。

达标性评估指标是指矿山企业应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的指标,可分为达到规定值、达到规定值90%以上、达到规定值80%以上、未达到规定值
80%四个等级酌情减分,未达到规定值80%为0分。

等级性指标是指因矿山实际情况不同而可以变动的指标,如矿区面貌、采选工艺、能耗核算、数字化矿山等,等级性指标可分为不合格(落后)、基本合格(一般)、合格(较先进)、优秀(先进)四个等级酌情减分。

2.评估赋值项目涉及多个指标的,结合绿色矿山建设规范,按指标数量分配分值。

3.对于评估对象不涉及的小项,将其对应的分值按比例分摊到该大项其它小项之中。

4.相关评估指标及量化指标要求依据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标准规范适时更新调整。

煤炭生产企业(煤矿)信用等级评价标准

煤炭生产企业(煤矿)信用等级评价标准
35>a≥30 45>a≥40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员工素质 采煤机械化程度(%) 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 (%) ISO9000认证状况 信用管理 制度建设
1.5 1.5 1.5 1.5 3.0 4.0 1.5 1.5 2.0 2.0 3.0 3.0 3.0 2.0 2.0 3.0
通过煤炭行业中级以上职业经理人认证得5分,定性考核企业管理层知识结构、管理经验、任职期间管理绩效、有无重大 决策失误、敬业精神、管理层稳定情况、管理层是否存在优良和不良信用记录等。 中高级职称管理和技术人员占在岗自有职工总数的5%以上; 中高级职称管理和技术人员占在岗自有职工总数的3%以上; 获得注册资格人员占管理技术人员总数的8%以上;中高级技 获得注册资格人员占管理技术人员总数的5%以上;中高级技 术工人占在岗自有工人总数在50%以上。 术工人占在岗自有工人总数在30%以上 。 a≥85 a≥70 85>a≥80 70>a≥65 80>a≥75 65>a≥60 75>a≥70 60>a≥55 70>a≥65 55>a≥50 65>a≥60 50>a≥45 60>a≥55 45>a≥40 55>a≥50 40>a≥35 50>a≥45
表1
序号 1 2 3 指 标 10分 9分 99>a≥98 100000>a ≥80000
煤炭生产企业(煤矿)信用等级评价标准
8分 7分 6分 5分 4分 9 93>a≥92 6000>a≥ 4000 2分 92>a≥91 4000>a≥ 2000 1分 91>a≥90 2000>a 权重

2024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2024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2024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提高煤矿安全质量,保障矿工生命安全,根据《煤矿安全法》,制定本标准及评级办法。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煤矿安全管理,并以定期评级方式进行安全质量评估。

第三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分为A、B、C、D四个级别,评价结果由最大为A,最小为D,分别代表不同的安全质量水平。

第四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主要参考煤矿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事故处置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第五条煤矿应当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制定和完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第六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通风设备、瓦斯检测设备、消防设备等,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第七条煤矿应当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处置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应急救援队伍、事故应急预案等。

第二章煤矿安全质量评级标准第九条煤矿生产安全管理制度:煤矿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制定、完善和执行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制度等。

制度的有效执行程度将作为评级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安全设备设施:煤矿应当根据自身的生产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设备设施,包括通风设备、瓦斯检测设备、矿井安全监测设备等。

设备设施的数量、质量和使用情况将作为评级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煤矿应当对工人进行规范的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包括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应急救援培训等。

培训的内容和频率将作为评级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事故处置能力:煤矿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包括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和培训、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等。

事故处置能力的有效性将作为评级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煤矿安全质量评级办法第十三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并由市县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具体执行。

第十四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采用定期评估的方式进行,评估周期为两年。

陕西省煤矿评价标准

陕西省煤矿评价标准

陕西省物价局陕价费函[2004]18号关于煤矿安全评价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复函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你局《关于请求批准<陕西省煤矿安全评价收费标准〉的函》(陕煤安局发[2003]96号)收悉。

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规范我省煤矿安全评价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安全评价中介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煤矿建立安全评价制度的通知》(陕政办函[2003]92号)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委《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煤矿安全评价服务收费试行标准及有关事项函复如下:一、凡在我省辖区内接受煤炭企业的委托对新建改扩建或技术改造煤矿进行安全预评价、对新投产的煤矿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对各类煤矿生产企业进行安全现状综合评价的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应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并应遵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执业准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及委托人付费的原则开展煤矿安全评价工作,收取煤矿安全评价服务费.二、煤矿安全评价服务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其收费标准如下:表一: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服务收费标准单位:万元门提交的地质报告为准),乘以系数1。

1计算收费额。

表二:表三:煤矿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服务收费标准1.1计算收费额。

煤矿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可根据安全评价工作的复杂程度、市场情况等因素,在规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内与委托人商定收费额。

三、煤矿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在提供安全评价服务时应与委托人签订责权明确的委托协议书,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并与委托人协商约定收取安全评价服务费的结算方式。

四、煤矿安全评价中介机构收取安全评价服务费时,应向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使用税票,依法纳税,自觉接受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此收费标准自文到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

200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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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
陕价费函[2004]18号
关于煤矿安全评价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复函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陕西省煤矿安全评价收费标准>的函》(陕煤安局发[2003]96号)收悉。

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规范我省煤矿安全评价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安全评价中介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煤矿建立安全评价制度的通知》(陕政办函[2003]92号)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委《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煤矿安全评价服务收费试行标准及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凡在我省辖区内接受煤炭企业的委托对新建改扩建或技术改造煤矿进行安全预评价、对新投产的煤矿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对各类煤矿生产企业进行安全现状综合评价的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应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并应遵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执业准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及委托人付费的原则开展煤矿安全评价工作,收取煤矿安全评价服务费。

二、煤矿安全评价服务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其收费标准如下:
表一: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服务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门提交的地质报告为准),乘以系数1.1计算收费额。

表二:
表三:
煤矿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服务收费标准
数1.1计算收费额。

煤矿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可根据安全评价工作的复杂程度、市场情况等因素,在规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内与委托人商定收费额。

三、煤矿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在提供安全评价服务时应与委托人签订责权明确的委托协议书,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并与委托人协商约定收取安全评价服务费的结算方式。

四、煤矿安全评价中介机构收取安全评价服务费时,应向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使用税票,依法纳税,自觉接受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此收费标准自文到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

200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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