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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复习宝典-土地代理人考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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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复习宝典-土地代理人考试-考试吧一、《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考试目的及考试吧纲对考试内容的基本要求1、要熟悉土地登记代理人的性质和作用。

土地登记代理人是国家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共同认证、考试并组织实施的一项职业资格制度。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吧纲》规定了“获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的人员,已具备承担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职务的水平和能力,职业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国家规定聘任经济师职务”。

这一条也造就了众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

2、要熟悉土地登记代理人的考试特点。

自2004年起,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2009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时间为11月14、15日3、要熟悉《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的考试目的。

土地登记代理人的考试目的是“为了向社会提供高效、安全的土地登记代理中介服务,发展和完善土地市场,规范土地登记代理行为,提高土地登记代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客观评价土地登记代理人的知识水平和专业能力”。

而《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考试的目的是综合考核考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主要考核应考人员对我国现行的与土地登记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以及检验考生灵活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要注意今年的大纲和教材的变动。

据网校预测今年仍该按照《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吧纲(2004年)》的要求组织考试,不会有大的变动,这一点对我们已经学习过的考生来说,是非常有利的。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科目有: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各科目考试吧纲的内容,分为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

其中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土地登记代理人《法律知识》考点第一章(2)-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doc

土地登记代理人《法律知识》考点第一章(2)-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doc

2014土地登记代理人《法律知识》考点第一章(2)-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考试吧为了您更好的备考,小编整理了2014土地登记代理人《法律知识》考点,希望能给您的备考带来帮助!ﻪﻭ点击查看:2014土地登记代理人《法律知识》考点第一章汇总ﻭﻪﻭﻪ行政法的地位与作用ﻪﻭﻪﻭ一、行政法在法律体系申的地位ﻭ法律体系是一国各部门法所组成的有机整体。

行政法是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仅次于宪法的部门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部门法之一。

ﻪﻪ1.从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来看,行政法调整着极其广泛而重要的社会关系即行政关系行政关系与国家权力、公民权利密切相关,是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政法对行政关系的调整直接涉及国家权力的确定和行使,直接或间接涉及公民权利的行使和保障,因而显得更为重要。

2.从行政法与宪法的关系来看,宪法是控制国家权力范围和运行的国家根本法,行政权是国家权力中的重要部分,而行政法就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范围和运行的法律,是宪法关于控制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具体化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不少学者称行政法为“小宪法”或“动态的宪法”。

同时,行政法是实施宪法确定的各项国家政策的主要法律,能较全面地推行宪法确定的各项基本国策。

ﻪﻭﻪ 3.从行政法与其他基本法律部门的关系来看,行政法对其他部门法的影响越来越大现代国家的行政机关已经越来越多地“干预”刑事、民事活动;行政法的调整范围也逐渐扩及某些传统上认为应属民法、刑法调整的领域。

如行政机关大量地处理与行政管理有关的民事纠纷,以及行政机关有权处罚原属于应由法院处罚的违警行为等。

ﻪﻭ二、行政法的作用ﻪ1.行政法具有保障行政管理有效实施的作用行政法对行政管理的保障主要是通过确认和赋予行政机关管理权能来实现的。

首先,行政法确认行政权的相对独立性,确认行政权由固定行政机关享有和行使。

因此,其他国家机关不得侵犯行政机关的行政权,也不得无故干涉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活动。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土地代理人考试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土地代理人考试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土地代理人考试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及土地代理人考试说明一、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土地所有权或其他权利归属方面的争议。

为了确保土地权属的合法性和明确性,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调查处理办法。

以下是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的一般流程:1. 受理申请:当土地权属争议发生时,相关当事人可以向地方政府申请调查处理。

申请需要包括争议的事实、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等。

2. 调查取证:地方政府组织调查人员对争议土地进行实地勘查,并采集相关证据,包括土地所有权证书、地籍资料、权利人申请材料等。

3. 听证程序:地方政府会组织听证会,邀请相关当事人和证人提供证词,并对争议进行充分的辩论和质证。

4. 调查报告:根据调查取证和听证结果,地方政府会编制土地权属争议调查报告。

报告应包括争议的事实、证据、相关法律依据和调查人员的意见等。

5. 裁决或调解:地方政府可以根据调查报告进行裁决,确认土地权属归属。

如果当事人同意,也可进行调解,通过协商解决争议。

6. 上诉程序:如果当事人对地方政府的裁决或调解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上诉,将争议提交上级法院或行政机关进一步解决。

二、土地代理人考试为了保障土地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严谨性,各国普遍设立了土地代理人考试。

土地代理人是指从事土地管理和土地权属调查处理工作的专业人员。

以下是土地代理人考试的一般内容:1. 考试科目:土地代理人考试一般包括土地管理法规、土地权属调查处理办法、土地测量技术和土地管理实务等科目。

2. 考试形式:土地代理人考试一般设有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对土地法规和调查处理办法等知识的掌握程度,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对实际操作和问题解决的能力。

3. 考试要求:土地代理人考试要求考生具备扎实的土地管理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

考生需要熟悉土地法规,了解土地权属调查处理的流程和方法,具备基本的土地测量和地籍管理技术。

4. 考试时间和地点:土地代理人考试的时间和地点一般由地方行政机关或专业考试机构确定,并进行公告通知。

土地登记代理人《法律知识》考点第一章汇总-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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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代理人考试简答题

土地代理人考试简答题

土地代理人考试简答题(二)4、如何确定乡村企事业建设用地使用权?(1)乡(镇)村办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可依法确定使用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对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的,其闲置部分不予确定使用权,并退还农民集体,另行安排使用。

(2)农民集体经依法批准的土地使用权作为联营条件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举办联营企业的,或者农民集体经依法批准以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作价入股,举办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联乡镇企业的,可对联营或股份制企业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采集者退散5、如何区分土地权属争议和土地侵权纠纷?(1)涵义不同:①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因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归属引发的争议。

②土地侵权纠纷是指有关土地权利受到侵犯而引起的纠纷。

包括:侵犯土地所有权引发的纠纷;侵犯土地使用权引发的纠纷;侵犯土地他项权利引发的纠纷。

③土地权属争议是因土地权属不明导致的纠纷;土地侵权纠纷是在土地权属已经确定的情况下,发生了侵犯土地权利的行为而引起的纠纷。

(2)解决的方式不同:①解决土地侵权纠纷,当事人可以采取行政调处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侵权纠纷不受行政处理后30日的诉讼时效的限制;侵权纠纷中,被侵权人对行政调处不服,应以侵权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②解决土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应先经过行政处理,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土地权属争议受行政处理后30日诉讼时效的限制;对土地权属争议的政府处理决定不服,应以处理争议的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6、土地权属争议的管辖范围是什么?(1)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①个人之间②个人与单位之间③单位与单位之间(2)设区的市、自治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①跨县级行政区域的。

②同级人民政府、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或者有关部门转送的。

(3)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①跨设区的市、自治州行政区域的。

土地登记代理人科目及题型

土地登记代理人科目及题型

土地登记代理人科目及题型土地登记代理人是指依法具有从事土地登记业务的专业人员。

他们主要负责土地登记相关事务,包括土地权属审查、登记审批、登记证书颁发等。

因此,土地登记代理人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下面将介绍土地登记代理人的科目及题型,以及相关的参考内容。

一、科目及题型根据中国国家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分为两个科目:法律与职业道德、技能与专业知识。

1. 法律与职业道德科目这个科目主要考察考生对土地登记相关法律规定的理解和运用,以及职业道德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题型主要包括选择题、判断题和简答题。

以下是相关参考内容:- 中国土地管理法:该法规定了土地登记的基本原则、登记程序和登记效力等内容。

- 中国不动产登记法:该法规定了不动产登记的范围、形式和效力等内容。

- 《中国注册土地测量师协会道德规范》:该规范规定了土地测量师的职业道德标准和行为准则。

- 《注册土地测量师行业质量控制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土地测量师的工作要求和质量控制要求。

2. 技能与专业知识科目这个科目主要考察考生在土地登记实务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题型主要包括案例分析题和计算题。

以下是相关参考内容:- 土地登记基本流程:包括权属调查与初步审查、登记申请与审查、颁发登记证书等环节。

- 登记资料要求:包括权证材料、证明材料、公告材料等。

- 土地登记申请与审查要点:包括申请人资格、土地使用权证书换发、土地抵押权登记等。

- 不动产登记制度:包括不动产登记的目的、种类和内容等。

- 土地测量技术:包括地面控制点的测量方法、测区划分与分布测量等。

- 土地利用规划:包括土地利用类型、用途标准、土地分等定级和土地调整等。

二、相关参考内容除了上述的相关参考内容,考生还可以参考一些经典教材、规范和实务指南,以便更全面地掌握考试要点和知识点。

以下是一些值得参考的书籍和材料:- 《中国土地管理法解读》:对中国土地管理法的各个条款进行详细解读,帮助考生深入理解法律规定。

20XX土地代理人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精选12-土地代理人考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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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土地代理人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精选12-土地代理人考试-考试吧2011年土地代理人考试将于6月11、12日举行,考试吧整理“2011土地代理人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精选”帮助大家轻松备考!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一、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的过程中,在程序上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1.程序公正原则。

程序公正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必须在程序上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必须排除各种可能导致不平等或不公正的因素。

2.相对方参与原则。

指行政相对方在程序上有了解并被告知有关自己权益的行政行为的权利。

3.效率原则。

指行政程序的设立与采取应有利于行政效率的提高与实现。

二、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1.公正原则的保障制度(1)回避制度。

在行政程序中,同行政相对方或行政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务员必须避免参与有关行政行为以确保行政行为形式上的公正性。

所谓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执法人员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仇敌,及与本案有其他关系足够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的情况。

(2)合议制度。

对于某些重大的问题,特别是有关专业性强、技术性要求较高的事务,或者公共性极强的问题,应由若干公务员组成一定的会议或委员会,以合议的形式作出行政行为。

(3)听证制度。

我国《行政处罚法》确定了听证制度。

为了防止行政独断专横,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目前,我国已在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中设立了相应听证程序。

听证程序的设立,使行政机关能够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有利于行政机关全面、客观、公正地查明案件事实,从而作出合法、公正的行政决定,有利于形成公民参与行政决定、监督行政执法的良好机制,强化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自我约束和监督,减少行政争议,提高行政效率。

(4)调查制度。

为确保公共利益的真正实现,并维护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行政主体要作出某项具体行政行为,必须首先进行充分的调查,以查明与行政行为有关的一切事实真相。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题库及参考答案(精练)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题库及参考答案(精练)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题库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1、关于民事法律事实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民事法律事实既包括客观事实,也包括法律关系主体的主观思想B.民事法律事实必须是受人的意志支配的有意识的活动C.民事法律事实是指合法事实D.有关民事方面的行政判决也可能构成民事法律事实【答案】:D2、关于自然人和公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自然人就是公民B.自然人是指生理学上的人,公民是指具有本国国籍的自然人C.在我国,自然人仅指中国公民D.外国人不属于我国公民,但是属于我国民法调整的自然人【答案】:B3、甲乙两人互殴,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调解处理。

双方就医疗费赔付达成调解协议。

事后,甲履行了协议而乙没有履行。

甲依法可以选择的救济途径是( )。

A.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乙赔偿损失B.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调解协议C.要求公安机关强制执行该调解协议D.提起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撤销调解协议并判决乙赔偿损失【答案】:A4、甲要建一工厂,需要一块地皮,甲听说乙有一空置地皮,于是甲找到乙,请求乙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乙觉得甲拟建的这一工厂很有前景,于是提出以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如果甲答应的话,他们应当采取( )促使该法律行为的生效。

A.口头形式B.书面形式C.默示形式D.推定形式【答案】:B5、下列各项中,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能对已进行异议登记的内容进行注销的是( )。

A.土地权利人对异议表示反对的B.异议登记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没有起诉的C.人民法院对异议登记申请人的起诉不予受理的D.人民法院对异议登记申请人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的【答案】:A6、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发挥积极性、主动性,自由计算、谋取合法利益的最佳调整机制是( )。

A.刑法B.行政法C.民法D.经济法【答案】:C7、某市交通管理局发布文件,规定对高速公路过往车辆征收过路费。

李某驾车路过被征收,他认为这属于乱收费,欲提起复议申请。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题库及答案(新)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题库及答案(新)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题库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1、甲驾车闯红灯,与此同时,对面的乙也驾车闯红灯,结果甲、乙二车同时撞上正在通过人行道的行人丙,致丙重伤。

对丙的损害应如何救济,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哪一个?A.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B.由甲、乙承担按份责任C.由甲、乙对丙的损害适当补偿D.如果甲无力赔偿,由乙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答案】:A2、所有权与其他物权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

A.在一个物上可以存在双重所有权,但不可存在双重其他物权B.所有权是所有人对财产享有完整的权利,而其他物权只是具有所有权的部分权能C.所有权是所有人必须实际地行使各项权能,其他物权不需要实际地行使各项权能D.所有权可以允许他人加以侵害,其他物权不允许他人加以侵害【答案】:B3、行政机关举行听证时,应当于举行听证的前( )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A.五日B.七日C.九日D.十日【答案】:B4、甲村与乙村约定,将甲村所有的五百亩耕地卖给乙村。

这一民事行为的效力( )。

A.无效B.可撤销C.效力未定D.有效【答案】:A5、对合同的内容当事人可自由协商,这体现了民法的( )。

A.平等原则B.私法自治原则C.公平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答案】:B6、甲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因肇事车辆逃逸,甲县公安局遂要求乙、丙等几个邻近县协助。

一日乙县公安局发现,该县个体户朴某(其户籍所在地为丙县)所驾驶汽车甚似肇事车辆,于是将该车扣押。

公安局将扣押清单交给朴某后,将该车移交给甲县公安局。

朴某对乙县公安局的扣押行为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

A.汽车现在被扣押地——甲县人民法院B.朴某户籍所在地——丙县人民法院C.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乙县人民法院D.因上述法院均拥有管辖权,朴某可以选择其中任意一个【答案】:C7、下列各项中,抵押权的实现方式不合法的是( )。

A.折价B.拍卖C.流押D.变卖【答案】:C8、某地建设水电站,拟将A乡居民整体迁移至D县,对该乡的土地问题,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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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辅导:第一审程序(一)-土地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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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一审程序(一)审判组织形式和审理方式人民法院审查起诉后,决定立案审理,引起第一审程序的开始。

第一审程序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管辖权限,对案件进行的初次审理。

1.组成合议庭。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一律实行合议制,合议庭是实现合议制审判制度的基本组织形式。

合议庭有两种组织形式:一是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二是由审判员与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的,是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具有与审判员同等的权利。

合议庭的人数必须是3人以上的单数。

合议庭由院长或者行政审判庭庭长指定合议庭中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时,担任审判长。

合议庭在审判长组织领导下进行活动。

合议庭成员平等,对于案件的调查、审理、裁判以及其他重要问题,由全体成员共同研究,按照多数决定原则作出裁决。

2.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是指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共同参加下,合议庭在审判法庭上按照一定程序主持审理行政案件的整个过程。

在行政诉讼的第一审程序中,人民法院不得进行书面审理,应当一律实行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是贯彻公开审判原则的最主要的形式。

开庭审理具有以下特点:
1)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同时在法院的开庭地点参加诉讼活动;
2)当事人可以充分行使各项诉讼权利;3)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必须公开在法庭上调查核实,凡未经法庭调查核实的事实和证据不能作为定案根据;4)开庭审理具有一定的形式和程序,要求有一定的场所作为审判法庭,程序包括开庭前的准备、出庭情况审查、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判决、公开宣判等阶段。

开庭审理有两种方式:1)公开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必须公开进行。

公开审理有两层涵义:一是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即案件的审理须在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进行;二是对社会公开,即开庭审理活动允许社会上与案件无关的群众旁听,允许采访报道。

公开审理是开庭审理的主要形式;2)不公开审理。

在开庭审理时,只允许当事人和人民法院通知到庭的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不允许群众旁听,不准采访报道,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包括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

在司法实践中,涉及未成年人、商业技术秘密的案件也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是开庭审理原则的例外。

(二)审理前的准备事项审理前的准备是合议庭开庭审理行政案件之前必须经过的诉讼阶段。

人民法院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以下各项:1)应向被告依法送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将答辩状副本依法送原告;2)审查决定是否需要并案审理或者分案审理;3)初步审查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4)决定是否裁定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5)准备并研究审理本案所需要依据的法律文件。

人民法院对于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具体行政行为或者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能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审理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社会保障费等案件,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依法书面裁定先予执行。

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例题:第一审程序是人民法院依照( )权限,对案件进行的初次审理。

A.级别管辖
B.地域管辖C.法定管辖D.特殊管辖答案:C 解析:第一审程序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管辖权限,对案件进行的初次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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