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荐绿色能源县的通知》(国能新能[2009]3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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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决定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能源局关于决定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能源局关于决定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
•【公布日期】2022.05.18
•【文号】国家能源局公告2022年第3号
•【施行日期】2022.05.1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其他规定
正文
国家能源局公告
2022年第3号
关于决定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我局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的通知》(办安全〔2011〕79号)等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现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能源局决定废止的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共6件)
国家能源局
2022年5月18日附件。

如何申报绿色能源示范县

如何申报绿色能源示范县

如何申报绿色能源示范县一、申报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宗旨:申报绿色能源示范县要按照“统筹规划、完善体制、管建并重、持续发展”的要求,建立健全农村能源管理体系,推动项目建设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发展,形成可持续发展机制和自我发展模式,确保县建设取得实效。

管理原则: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在国家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分级管理。

规划编制:绿色能源示范县需编制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规划。

规划要全面分析全县的实际情况,提出利用可再生能源解决农村生活用能的技术方案和项目布局。

能源技术:小水电、风电、太阳能热利用和光伏发电、沼气利用、农林剩余物利用、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利用。

解决农村生活用能的技术方案也应包括燃气、型煤等常规清洁能源。

二、申请中央资金绿色能源示范县实施方案的制定要本着“资源充足、资金落实、技术可行、条件成熟”的原则,选择经济效益较好、建设规模较大、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项目,以同类批量建设的方式,实现规模化示范,带动产业发展。

1、实施方案编制。

要求实施方案应明确具体项目的项目法人、建设内容(包括可解决农村用能的村户数、能源供应量等)、技术方案、实施进度安排、技术经济分析、实施条件落实情况、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运营方式等。

2、纳入实施方案中的各项目应编制项目建设方案。

各项目的建设方案应经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审核。

3、实施方案应明确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监督考核制度,提出保障项目可持续运行的措施。

4、同一项目法人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全县多个项目的,应提出总体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营方案,可采取招标方式选择投资经营主体(项目法人)5、项目运行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农村用能有偿使用机制,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通过以城带乡、以工补农等措施,建立城乡能源一体化服务体系,促进示范县项目可持续运行。

三、申请补助资金项目的条件和申请补助资金示范县的条件(一)申请补助资金项目的条件1、项目以纳入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并在三年内建成。

近年来国家光伏产业政策大盘点

近年来国家光伏产业政策大盘点

近年来国家光伏产业政策大盘点(综合版)2013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后,顺利并网、金融服务、增值税优惠、补贴额度和补贴方式细则等政策相继推出,国内光伏市场加速启动。

自2005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以来至2012年,真正意义上的鼓励支持国内光伏发电并网的政策几乎没有出台,执行力度也无从谈起,这也是为什么国内光伏市场规模极小,大部分产品极度依赖出口的重要原因。

2012年开始,数百亿美金的光伏产值已经被国家纳入战略新兴产业,针对国外市场的日益萎缩、国内市场低迷的境况,国内光伏市场被迫启动,一系列扶持光伏产业的政策的不断出台。

历史遗留问题如并网难、补贴额度不够、行业发展持续紊乱等开始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2013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后,顺利并网、金融服务、增值税优惠、补贴额度和补贴方式细则等政策相继推出,国内光伏市场加速启动。

2013年国家出台的扶持光伏产业的政策2014年光伏政策盘点2014年12月1 2 3 【国家】1月13日,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在京召开,能源局部署十大任务。

下旬,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下达2014年光伏发电年度新增建设规模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33号。

相较于11月发布的《征求2013、2014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意见》,此次全国装机量总规模由12GW增加到14.05GW,其中地面电站由400MW上升到605MW,分布式800MW保持不变,其中浙江、江苏、山东并列分布式前三位。

2月,国家能源局正式宣布,2014年中国将新增光伏发电装机1400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占60%),并公布31省市装机规模。

20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规划[2014]38号2月17日,国家认监委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光伏产品检测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国认证联〔2014〕10号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4年光伏产业重点项目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14]116号能源局印发《新建电源接入电网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监管〔2014〕107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加强光伏产业信息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113号)4月《国家能源局关于明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5月国家能源局制定印发《能源监管行动计划(2014-2018年)》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光伏发电项目信息统计及报送工作的通知》——国能综新能[2014]389号6月6月3号,工信部公告第二批《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52家)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信息统计和监测工作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253号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推荐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的通知》7月《关于加强光伏电站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国能综新能[2014]514号8月20日,为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西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中国国家发改委发布了《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太阳能等产业所得税15%。

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特融 关注 l 。 l 鬈u u
绿色 能用可再生能源改善农村生活用能 ,推进 农村能源清洁化和现代化 ,国家将安排资金支持绿色能源 示范县 建设 。为规范绿色 能源示范县建设财政补 助资金 ( 以下简称示范补助资金 ) 管理 ,根据 《中华人 民共和 国
村三级的现代农村能源服务 网络 ,满足 当地农村能源发展
需要 ,示范补助资金重点支持能源资源评估 、技术指导 、 宣传培训 、考核验收等与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直接相 关活
动。
已享受其他财政补助政策 的项 目,不纳入本办法 支持
范 围。
可再生能源法》及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 条 本办法 所称绿 色 能源是指 生物 质能 、太 阳 能 、风能 、地热能 、水能等可再生能源 ;绿色能源示范县
( ) 二 生物质气化工程。指利用农作物秸秆、林业废
信用 良好 ,并按市场化原则建设和运作项 目。
第六条 申请示范补助资金 的绿色能源示范县必须满足 以下条件 :
( )符合 《 一 国家能源局 关于推荐绿 色能源县 的通 知》 ( 国能新 ̄ [0 93 3 ) 2 0 14 号 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要
室供暖 ;在县城 ( )、农村居 民住宅以及卫生院等公共 镇
建筑 中实施可再 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项 目。具备条件 的
绿色能源示范县要一并编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 工作
关、孤儿院 、幼儿 园、养老院等公共机构供热采暖。示范
补助资金用于支持生物质炊事采暖炉具购置 ,生物质生活
用锅炉 、炕具及灶具改造。 ( ) 四 其他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程 。采用适合 当地 资源条件的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利用其他可再生能源工
第三条 示范补助资金 由财政预算安排 ,按照 “ 政府 引导 、市场运作 、县级统筹 、绩效 挂钩” 的原则使 用管

关于印发《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 政 部 国 家 能 源 局 农 业 部
二 。一 一年 四 月 六 日
为贯彻落实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可
附件
绿 色 能 源 示 范 县 建 设 补 助 资 金 管 理 暂 行 办法
第 一章 总 则
储 气 罐 、 送 管 网 建设 。 输 ( ) 物 质 气 化 l 。指 利 用 农 二 生 T程 作 物 秸 秆 、林 业 废 弃 物 和 农 林 产 品 加
程。 采用适合 当地资源条件 的新技术 、 新产品 ,开发利用其他可再生 能源工 程( 水能等传统能源除外 ) 。 ( ) 五 农村能源服 务体 系。建立健
全 覆 盖 县 、 、 三 级 的现 代 农 村 能 源 乡 村 服 务 网 络 ,满 足 当地 农 村 能 源 发 展 需
绿 色能 源县 的通知》 国能新能 [O 9 ( 20 ] 3 3号 ) 4 规定的基本 条件和基本要 求 , 且示 范建设期 内达 到 《 绿色能源县评 价暂行 办法 》 规定的总体预期 目标( 评
政 策 法规
财建 [0 1 13号 2 1] 1 各 省 、 自治 区 、直辖 市 、计 划 单 列 市 财 政 厅 ( )、发 展 改 革 委 ( 源 局 能 局) 、农 业 厅 ( 、局 ) 委 ,湖 南 省 农 村 再 生 能 源 法》 , 快 农 村 可 再 生 能 源 加 开 发 利 用 步 伐 ,优 化 农 村 能 源 结 构 , 推 进 农 村 能 源 清 洁化 和现 代 化 ,改 善 农 民生 产 生 活条 件 ,国家 能源 局 、财 政 部 和 农 业 部 将 组 织 实 施 绿 色 能源 示 范 县 建 设 。 为规 范财 政 资金 管 理 ,保 障 绿 色 能 源 示 范 县 建 设 顺 利 进 行 ,我

国家首批绿色能源示范县名单

国家首批绿色能源示范县名单

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农业部国家首批绿色能源示范县名单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北京延庆县、天津、宁河县河北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平山县、承德县、张北县、藁城市山西平陆县、广灵县、垣曲县内蒙古杭锦后旗、杭锦旗、松山区、五原县辽宁桓仁县、法库县、昌图县吉林公主岭市、农安县黑龙江海林市、依兰县、桦南县上海崇明县江苏如东县、东台市、东海县、泗阳县、句容市浙江温岭市、景宁市、龙游县安徽霍山县、青阳县、休宁县、肥东县、潜山县福建屏南县、德化县、南靖县江西定南县、鄱阳县、上高县、上犹县山东寿光市、文登市、诸城市、荣成市、禹城市、单县、临朐县河南洛宁县、辉县市、夏邑县、沁阳市、鹿邑县、新县、临颍县湖北通山县、大悟县、谷城县、鹤峰县、利川市、房县湖南桃江县、临澧县、桑植县、花垣县、沅陵县、澧县、江永县广东饶平县、东源县、揭西县、乳源县、阳山县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武鸣县、灌阳县、融安县重庆云阳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四川九寨沟县、射洪县、德昌县、安岳县、苍溪县、犍为县贵州威宁县、开阳县、西秀区、水城县云南盈江县、洱源县、腾冲县、大姚县、双柏县、永胜县、金平县陕西定边县、彬县、周至县甘肃玉门市、庄浪县、迭部县青海大通县宁夏青铜峡市新疆达坂城、哈密市焦作、漯河、商丘、信阳、周口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请沁阳、临颍、夏邑、新县、鹿邑县按照国家批复的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确保示范县建设顺利进行。

附件:《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农业部关于绿色能源示范县第一批实施方案批复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287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农业厅未来五年,我国将适时启动第二批绿色能源示范县的建设工作,到2015年要建成200个绿色能源示范县。

驻马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被评为省绿色建筑示范先进单位去年以来,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举办3期全市建筑节能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899名,不仅提高了专业人员业务技能,还有效提升了项目管理水平。

分布式光伏100问..

分布式光伏100问..

46. 可以将白天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所发的电力储存起来用作夜晚照明吗?
47. 在既有建筑上安装光伏发电系统需要另行布线吗?如何和家中已有的电气系统连接?
48. 分布式光伏并网系统的监控装置安在哪些地方?会不会占据宝贵的室内空间?
49. 设计工程师在根据客户要求进行系统设计时,需要客户提供哪些资料?
50. 系统建好之后会由何单位去验收?验收时主要关注哪些地方?
1954 年,美国贝尔实验室
美国贝尔实验室制成的第一批太阳电池
3. 光伏电池是怎么发电的?
答:光伏电池是一种具有光‐电转换特性的半导体器件,它直接将太阳辐射能转换成直流电,是光伏发电的最
基本单元。光伏电池特有的电特性是借助于在晶体硅中掺入某些元素(例如:磷或硼等),从而在材料的分子电荷
里造成永久的不平衡,形成具有特殊电性能的半导体材料。在阳光照射下,具有特殊电性能的半导体内可以产生自
81. 系统的发电量能够实现在线监测吗?
82. 怎样判断分布式光伏并网系统的质量好坏? .
83. 分布式光伏并网系统的出现质量问题后,供应商会走什么样的维修程序,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84. 业主怎样大致判断自己的光伏系统的优劣?怀疑系统存在质量问题应该如何寻求得到解决?
85. 如何判断分布式光伏并网系统工作是否稳定, 电能质量是否达到要求, 系统故障状态下是否会对家用电器造成损
51. 安装过程是怎么进行的?
52. 安装过程需要注意哪些电气安全要求?会不会漏电对人身产生危险?
53. 分布式光伏与建筑结合时如何满足建筑隔热隔音的要求?是否会影响室内采光?
54. 与建筑结合的光伏发电如何防雷?
55. 什么是双向电表?为什么需要双向电表?
第六篇 运行维护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9年第18号--2008年千家企业节能目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9年第18号--2008年千家企业节能目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9年第18号--2008年千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汇总表及2008年关停并转千家企业名单【法规类别】节能管理【发文字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9年第18号【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11.16【实施日期】2009.11.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9年第18号)根据《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节能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千家企业2008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送我委。

我们组织专家对各地报送的评价考核材料进行了审核。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参加2008年考核的千家企业共922家(2007年考核的953家千家企业中,部分企业由于兼并、破产、关停等原因,没有参加2008年考核),其中886家完成了年度节能目标,占96.1%;36家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占3.9%;2008年共实现节能量3572万吨标准煤。

截至2008年底,千家企业共实现节能量10620万吨标准煤,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的106.2%,提前两年完成了“十一五”节能任务。

其中完成或超额完成的443家,占48.05%;完成80%-100%的161家,占17.46%;完成60%-80%的163家,占17.68%;完成40%-60%的80家,占8.686%;完成40%以下的75家,占8.13%。

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自2006年开展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特别是2007年开展节能目标评价考核工作以来,千家企业对节能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能源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节能技术改造投入显著增加,能源计量、统计等基础工作趋于规范。

通过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编报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开展能效水平对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等工作,千家企业各项节能工作都取得了积极进展,能源利用效率得到大幅提高。

国家能源局关于申报新能源示范城市和产业园区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申报新能源示范城市和产业园区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申报新能源示范城市和产业园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12.05.25•【文号】国能新能[2012]156号•【施行日期】2012.05.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正文国家能源局关于申报新能源示范城市和产业园区的通知(国能新能〔2012〕156号)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城市是人类活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也是能源终端消费最为集中的区域,城市能源的清洁高效利用对城市可持续发展影响重大。

为落实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提高城市清洁能源比例,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国家能源局将组织开展新能源示范城市和产业园区的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新能源示范城市是指在城市区域能源发展中,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使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达到较高比例或较大利用规模的城市。

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优化能源结构、建立现代能源利用体系为目标,按照“清洁高效、多能互补、分布利用、综合协调”的原则,积极探索各类新能源技术在城市供电、供热、供暖和建筑节能中的应用,减少城市发展对化石能源的依赖,提高新能源利用在城市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是:促进各类可再生能源及技术在城市推广应用,重点推进太阳能热利用和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分布式风力发电、生物质清洁燃料利用、城市生活垃圾能源化利用、地热能及地表水和空气能量利用、新能源动力交通等。

促进适应新能源利用的技术进步,建立适应城市新能源发展的管理体系和政策机制等。

新能源示范城市的申报主体为:地级市和县级市(不包括已申请绿色能源县的县级市)。

副省级以上特大型城市可选择其中的一个城区申请,具备较大可再生能源利用潜力的产业园区可申报新能源示范园区。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拟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意见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拟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意见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拟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22.11.22•【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拟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意见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我局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拟废止《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亚临界煤电机组改造、延寿与退役暂行规定的通知》等51件规范性文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1.电子邮箱:fagaisi 2.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邮政编码:100045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21日。

附件:国家能源局拟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国家能源局综合司2022年11月22日附件国家能源局拟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2022年11月)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及发布时间发布部门1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亚临界煤电机组改造、延寿与退役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能电力〔2015〕332号2015年9月6日国家能源局2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机制暨发布2019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的通知国能电力〔2016〕42号2016年3月17日国家能源局3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国能煤炭〔2014〕571号2014年12月26日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4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风电开发与电网接入和运行管理协调工作的通知国能新能〔2010〕75号2010年3月25日国家能源局5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风电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136号2011年5月3日国家能源局6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风电场功率预测预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177号2011年6月9日国家能源局7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风电场安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373号2011年11月16日国家能源局8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风电功率预报与电网协调运行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国能新能〔2012〕12号2012年2月3日国家能源局9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项目审核确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2〕78号2012年3月13日国家能源局10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体系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2〕371号2012年11月20日国家能源局11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风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357号2014年7月29日国家能源局12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风电年度开发方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163号2015年5月15日国家能源局13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管理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431号2015年11月27日国家能源局14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大力发展分布式发电若干意见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366号2013年10月8日国家能源局15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加强光伏产业信息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113号2014年3月10日国家能源局16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光伏发电项目信息统计及报送工作的通知国能综新能〔2014〕389号2014年5月2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17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45号2014年10月9日国家能源局18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市场环境监测评价机制引导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79号2017年12月8日国家能源局19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能综监管〔2013〕506号2013年10月21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能监管〔2014〕149号2014年4月1日国家能源局21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供电安全工作的意见电监安全〔2007〕15号2007年4月28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2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电力行业反恐怖防范标准(试行)》的通知电监安全〔2012〕66号2012年12月11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23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办安全〔2010〕71号2010年8月12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公厅24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加强电力安全工作防范电网大面积停电的意见电监安全〔2012〕60号2012年10月25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5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加强电力设备(设施)安全隐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电监安全〔2012〕43号2012年8月22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6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加强电力行业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指导意见电监安全〔2013〕6号2013年1月18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7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电力行业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电监信息〔2007〕44号2007年11月23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8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加强电力企业班组安全建设的指导意见电监安全〔2012〕28号2012年5月15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9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的通知电监安全〔2011〕23号2011年8月18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0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发电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监管的意见办安全〔2012〕128号2012年11月2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公厅31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电监安全〔2010〕7号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强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2010年3月30日32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加强风电安全工作的意见电监安全〔2012〕16号2012年3月1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33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试行)》的通知电监安全〔2012〕39号2012年7月20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4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试行)》等文件的通知电监安全〔2009〕22号2009年6月18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35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小型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安全〔2014〕103号2014年2月26日国家能源局36国家能源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电力勘测设计企业、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的通知国能安全〔2014〕148号2014年4月4日国家能源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7国家能源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国能安全〔2015〕127号国家能源局于印发光伏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规范的通知2015年4月20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8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火力发电机组可靠性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能安全〔2014〕203号2014年5月10日国家能源局39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电力安全专项经费和电力应急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综安全〔2014〕72号2014年1月21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40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强化发电企业生产项目外包安全管理防范人身伤亡事故的通知国能综安全〔2015〕694号2015年11月25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41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引进型机组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能综安全〔2016〕229号2016年4月7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42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燃煤电厂输煤及制粉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能综安全〔2016〕287号2016年5月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4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水电站水淹厂房防范工作的通知国能综函安全〔2017〕66号2017年5月26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4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强化输煤及制粉系统和防腐工作安全措施落实有效防范人身事故的通知国能综安全〔2017〕219号2017年4月3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45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安全〔2017〕65号2017年3月7日国家能源局46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按季度报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17〕42号2017年6月15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47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安全生产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能发安全〔2018〕55号2018年6月27日国家能源局48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行业应急能力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能发安全〔2018〕58号2018年7月30日国家能源局49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切实加强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国能综函安全〔2019〕132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2019年4月2日50关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抓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19〕34号2019年4月23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51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电力行业危化品储存等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0〕85号2020年8月7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国家首批绿色能源示范县名单

国家首批绿色能源示范县名单

国家能源局
财政部
农业部
国家首批绿色能源示范县名单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北京
延庆县、天津、宁河县
河北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平山县、承德县、张北县、藁城市山西
平陆县、广灵县、垣曲县
内蒙古
杭锦后旗、杭锦旗、松山区、五原县
辽宁
桓仁县、法库县、昌图县
吉林
公主岭市、农安县
黑龙江
海林市、依兰县、桦南县
上海
崇明县
江苏
如东县、东台市、东海县、泗阳县、句容市
浙江
温岭市、景宁市、龙游县
安徽
霍山县、青阳县、休宁县、肥东县、潜山县
福建
屏南县、德化县、南靖县
江西
定南县、鄱阳县、上高县、上犹县
山东
寿光市、文登市、诸城市、荣成市、禹城市、单县、临朐县河南
洛宁县、辉县市、夏邑县、沁阳市、鹿邑县、新县、临颍县湖北
通山县、大悟县、谷城县、鹤峰县、利川市、房县
湖南
桃江县、临澧县、桑植县、花垣县、沅陵县、澧县、江永县广东
饶平县、东源县、揭西县、乳源县、阳山县
广西
恭城瑶族自治县、武鸣县、灌阳县、融安县
重庆
云阳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四川
九寨沟县、射洪县、德昌县、安岳县、苍溪县、犍为县
贵州
威宁县、开阳县、西秀区、水城县
云南
盈江县、洱源县、腾冲县、大姚县、双柏县、永胜县、金平县陕西
定边县、彬县、周至县
甘肃
玉门市、庄浪县、迭部县
青海
大通县
宁夏
青铜峡市
新疆
达坂城、哈密市。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神华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电力规划设计总院:2013年以来,光伏电站建设规模显著扩大,为我国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市场支撑,但部分地区光伏电站与配套电网建设不同步、项目管理不规范、标准和质量管理薄弱的问题也很突出。

为进一步规范光伏电站建设和运行管理,提高光伏电站利用效率,保障光伏发电有序健康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高度认识有序推进光伏电站建设的重要性。

光伏发电是我国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序推进光伏电站建设对光伏技术进步、产业升级、 优化能源结构和防治大气污染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各地区要按照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总要求以及能源、经济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把光 伏发电作为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创新发展方式,完善政策体系和管理机制,推动光伏电站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强光伏电站规划管理工作。

国家能源局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目标,结合电力发展规划和电力市场消纳情况,在组织各地区对光伏电站建设条件进行研究论证基础上,统筹制定全国光伏电站建设规划,并建立光伏电站建设规划实施和滚动调整机制。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全国光伏电站建设规划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电力市场及电网规划、建设和运行等情况,商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编制本地区光伏电站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建议,按有关管理要求上报国家能源局。

规划内容应包括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区域布局、重点项目、实施步骤、配套电网建设和保障措施等。

年度实施计划建议应包括拟建项目布局和规模、电网接入及市场消纳条件。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荐绿色能源县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荐绿色能源县的通知

按照《 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 五年规划纲要》 到 2 0 , 0 1
年 全 国建 成 5 0个 绿 色 能 源 示 范 县 , 可 再 生 能源 中长 期 发 展 规 (
划) 出到 22 提 00年 绿色 能源 县达到 50个 .对 绿 色 能源 县按 以下 0
指标 进 行 评价 .
( ) 一 可再 生 能 源开 发 总 量. 全 县 可 再 生 能 源年 开 发 利 用 量 达到 巧 万吨 标准 煤 以上或户均 1吨标准 煤 以上 .包 括 小水 电( 单
审, 确定符合条 件 的绿色能源县名单 , 以及作为绿色能源县开展前
期准 备 工作 的候 选 名 单 . 附件 : , 色 能 源 县 推 荐材 料要 点 一 绿 二 , 色 能 源 县 评价 暂行 办 法 绿
( 页无 正 文 ) 此
二 叹勺 月睡J.二 芳沂 日
主 题 词 : 色 能 源县 绿
推荐
务 四类指标 .
1 ,可再生能源开发总量 开发 总量指标评价 现代技术利用可再生 能源 的开发程 度 ,包括小水 电 ( 单站容量 5万千瓦 以下 ) 电,生物质 ,风 能( 不含传统方 式利用 ) ,太阳能,地 热能等.满足 以下两 个条件之一即可: ( 可再生能源年开发量达到 巧 万吨标准煤 以上. ) 1 ( )可再生能源年开发量按户平均 1 2 吨标准煤 以上. 2 ,农村清洁能源消费比例 农村 清洁能源利用 比例指标评价农村 清洁能源 普及程
的要 求 .
( 农 村 能 源管理 和服 务 .设 有县级 农村 能源 管理部 门和 四) 各级技术服务机 构 , 务 范 围覆 盖到 8% 的农村 , 术人 员持 有 服 0 技 国家认可 的资质.具备 一定专业化水平的从事农村可再 生能源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关于2009年7-12月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关于2009年7-12月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关于2009年7-12月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8.20•【文号】发改价格[2010]1894号•【施行日期】2010.08.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关于2009年7-12月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8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监办,各区域电监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7]44号),现就2009年7-12月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调配、补贴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电价附加补贴的项目和金额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范围为2009年7-12月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高于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运行维护费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网费用。

对纳入补贴范围内的秸秆直燃发电项目继续按上网电量给予临时电价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1元。

具体补贴项目和金额见附件一、二、三、四。

二、配额交易与电费结算(一)继续通过配额交易方式实现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调配,不足部分通过2010年上半年征收的附加资金中预支,具体配额交易方案及预支资金见附件五、六。

配额卖方向买方出售配额证,配额买方应在收到配额证后10个工作日内,按额度将款项汇入卖方账户,完成交易。

(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在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负担;高出部分,通过本次电价附加补贴解决。

本次补贴方案使用2008年8月20日调整后的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价,作为由当地省级电网负担的标准。

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农业部关于授予北京市延庆县和江苏省如东县

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农业部关于授予北京市延庆县和江苏省如东县

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农业部关于授予北京市延庆县和江苏省如东县等108个县(市)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称号的通知【法规类别】能源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国能新能[2010]349号【发布部门】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农业部【发布日期】2010.10.28【实施日期】2010.10.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农业部关于授予北京市延庆县和江苏省如东县等108个县(市)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称号的通知(国能新能[2010]349号)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财政厅(局)、农业厅(委、办、局):绿色能源县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新农村建设重点工程。

开展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主要目的是通过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资源、建立农村能源产业服务体系、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和管理等措施,为农村居民生活提供现代化的绿色能源、清洁能源,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经各省(区、市)推荐和专家评审,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和农业部决定,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基础较好、成绩突出、发展目标明确、管理体制健全的北京市延庆县、江苏省如东县等108个县(市)(详见附件)授予“国家首批绿色能源示范县”称号。

国家将对符合条件的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予以支持。

请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财政厅(局)、农业厅(委、办、局)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绿色能源示范县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落实绿色能源发展规划,制定实施计划,完善体制机制,加大支持力度,积极推动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为农村能源发展起到应有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附:国家首批绿色能源示范县名单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农业部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附件国家首批绿色能源示范县名单。

北京市延庆县和江苏省如东县等108个县(市)获“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称号

北京市延庆县和江苏省如东县等108个县(市)获“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称号

--●北京市延庆县和江苏省如东县等108个县(市)获“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称号经全国各省(区、市)推荐和专家评审,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和农业部决定,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基础较好、成绩突出、发展目标明确、管理体制健全的北京市延庆县、江苏省如东县等108个县(市)授予“国家首批绿色能源示范县”称号。

国家将对符合条件的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予以支持。

绿色能源县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新农村建设重点工程。

开展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主要目的是通过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资源、建立农村能源产业服务体系、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和管理等措施,为农村居民生活提供现代化的绿色能源、清洁能源,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发讯)过程中要控制适当的条件,以防止Cu、Pb、Zn、Ni 等贱金属形成络阴离子,影响净化效果。

nR-SO 3Na +Me n+(R-SO 3)n Me +nNa +试验用树脂为001×7型强酸性苯乙烯阳离子交换树脂,交换条件为:Rh30~40g/L,交换速度100~150mL/min,pH 值为0.5~1.5。

通过2~3次交换,铑溶液杂质含量的控制可达到精制要求,不需要再进行纯化。

2.6三氯化铑的制备精制后的氯铑酸溶液,通常用甲酸还原,得到的铑黑再通过氢还原炉还原得到纯铑粉。

铑粉纯度可达99.95%,产品符合GB/T1422-2004FRh-2质量标准。

由于铂族金属在多数应用领域,都是以化合物的形式供应,因此,考虑到节能、环保以及市场供求的需要,从绿色冶金的角度出发,试验采用了氢氧化铑酸化法直接从氯铑酸盐溶液中制备三氯化铑[3]。

试验在5L 玻璃釜中进行,在搅拌下,向纯净的铑溶液中加入10%的NaOH 溶液至溶液pH 值为7~8,使铑以黄色的Rh(OH)3沉淀,主要反应如下:Na 3RhCl 6+3NaOH+H 2O=Rh(OH)3·H 2O+6NaCl 沉淀经过过滤、洗涤后,加入6mol/L 盐酸至沉淀刚好完全溶解为止,将溶液蒸发至液面出现结晶时停止加热,室温下自然冷却,所得到的晶体用少量冷水洗涤,在真空干燥箱中50℃烘干,产品(RhCl 3·n H 2O)经化验合格后包装入库。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荐绿色能源县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荐绿色能源县的通知

山东省开展鼎新委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保举绿色能源县的通知的通知鲁发改能交(2021]30号各市开展鼎新委:为贯彻落实科学开展不雅,积极鞭策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开展,促进农村能源开展和可再生能源开发操纵,现将国家能源局关于保举绿色能源县的通知〔国能新能[ 2021]343号〕转发给你们。

请各市发改委会同当地农业主管部分当真组织并积极保举符合条件的市、县申请国家绿色能源县,对各单元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 0 1 0年2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我委。

原那么上每市保举不超过两个单元。

联系人:韩帅梁瑜*************附件:国家能源局关于保举绿色能源县的通知〔国能新能[2021]343号〕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三日国家能源局关于保举绿色能源县的通知国能新能[ 2021]343号各省〔区、市〕及新疆出产建设兵团开展鼎新委、能源局、农业厅: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可再生能源中持久开展规划,促进农村能源开展和可再生能源开发操纵,国家能源局决定组织实施绿色能源县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绿色能源县是指在县域能源开发操纵中,可再生能源开发操纵量达到较高比重,能源开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生活能源底子实现清洁化和优质化,并通过开发操纵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资源,鞭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开展。

绿色能源县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开展不雅,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多能互补、清洁高效、规模开发、注重实效的原那么,积极开发操纵各种可再生能源资源,在局部区域形成可再生能源和其他清洁能源起主导作用的能源开发操纵格局;按照城乡经济社会开展一体化的要求,成立清洁高效和效劳尺度的农村现代化能源根底设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的科学开展。

二、底子条件绿色能源县建设要符合以下底子条件:〔一〕具有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

经全面查询拜访和评价阐发,确认当地具有丰富的水能、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具有大规模开发操纵可再生能源的资源优势。

县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

县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

县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1. 引言绿色能源是指以可持续发展为基础,减少对环境和气候的影响,并且资源利用高效的能源形式。

县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旨在通过推广和示范使用绿色能源技术和模式,加快县域能源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本文将介绍县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的实施方案。

2. 目标与原则县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的目标是实现能源高效利用、清洁能源消纳、绿色能源生产和能源系统优化,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遵循以下原则:•环境友好:建设绿色能源示范县要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经济可行:建设绿色能源示范县要确保投资回报率,综合考虑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

•科技创新:借助先进的科技手段,推动绿色能源技术创新与应用。

3. 建设内容3.1 清洁能源生产•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大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力度,提高清洁能源供应比例。

•促进能源储备技术发展:研究和推广储能技术,提高能源的可持续性。

3.2 能源系统优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能源技术和装备的更新换代,推广高效能源设备和系统。

•构建智能能源系统:借助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实现能源需求的智能监控与调度。

3.3 能源消纳与交易•加强电力系统规划与建设:优化电力系统布局,提升电力系统运行的灵活性与可靠性。

•推进能源间的跨区域交易:建立灵活的能源市场机制,促进跨区域能源交易,提高能源配置效率。

3.4 法律法规及政策支持•完善绿色能源产业政策:制定鼓励绿色能源发展的税收、财务、金融政策,提供产业发展支持。

•加强能源管理和监管: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加强对绿色能源示范县的监督和管理。

4. 实施步骤4.1 制定规划制定县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规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

4.2 资金投入争取中央和地方财政的资金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绿色能源项目投资。

4.3 技术支持引进专业的技术团队,提供技术咨询、评估和支持,推动绿色能源技术创新与示范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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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绿色能 源县推荐通知
抄送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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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绿色能源县推荐材料要点
一,经济社会和能源概况.包括人口及构成,经济总量
及结构,常规能源资源和开发利用情况,城乡生活能源消费
状况.能源消费总量在现行统计口径上,增加非商品可再生
生活用能指用于农村居民炊事,取暖/制冷,热水,照明及家 用电器,以及农村公用设施(办公,路灯,文化,教育,医 疗等)的能源消费 .
应同时满足以下 3 个条件:
( 1 )农村生活用能中的可再生能源比重超过 50 %. ( 2) 80 %以上农户的生活能源主要由清洁能源提供.
清洁能源在生活用能中超过 50% 的农户占到本地区农户总
一 2 一
开发利 用可再生能源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作为区域能源发 展的战略重点 . (二)积极建设农村高效清洁能源体系.高度重视农村能源
发展,大力发展农村电力,生物质能,太阳能 等清洁能 源,减少 传统
方式利用的生物质能比重,显著提高农村生活用能中的清洁能源
比重 .
(三)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与生 态环境保护相结合 ,减少生 活能源对 薪柴的依赖,巩固和保护退耕 还林,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建设成果,基本消除农作物秸轩焚烧污 染,对畜禽养殖粪便进行清洁 处 理并合理利用 . 能源作物种植利 用边际性土地,井且不破坏生 态环境. (四)与农村经济发展相结合.将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促进
能源和传统的生物质能消费量,并分别列出.
二,可再生能源资源条件.可再生能源资源潜力,已查
明的可再生能源资源量及分布,适宜种植能源作物的边际性 土地面积,以及农村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件.
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状况.各类可再生能源利用情
况,包括水电(单另列出 5 万千瓦以下小水电站),风电, 生物质能利用,太阳能利用等,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 用状况.
农 村 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 大力发 展农林废弃生物质的能源利用,
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发展能源作物,培育农村
可再生能源产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
(五)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大力推广节能建筑和各种节 能技术,政府机构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率先采用节能技术,在北方
采暖地区的城镇实行高效方式供热,在小城镇和新农村示范项目 建设中推广节能技术.
四,评价指标
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到 2010 年全国建成 50 个绿色能源示范县, ~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
划》提出到 2020 年绿色能源县达到 500 个.对绿色能源县按以下 指标进行评价.
(一)可再生能源开发总量.全县可再生能源年开发利用量 达到 15 万吨标准煤以土或户均 1 吨标准煤以上.包括 小 水电(单
土农户的生活能源主要由清洁能源(现代技术利用可再生能源, 电力,燃气)提供;传统方式利用的秸轩,薪柴,粪便等生物质能占
农村生活能源的比重降低到 20% 以下.农村家用电器普及率和
生活电气化达到较高水平 o
(三)能源与环境协调发展.在适直发展户用沼气的地区, 70% 的 养殖户的动物粪便作为沼气原料进行了利用. 大型畜禽养
动物粪便作为沼气原料进行了利用. (2)大型养殖场(年出栏 5000 头猪当量单位以上)全
部建设了沼气工程,并对沼气进行了合理利用.
( 3) 80 %的中小型畜禽养殖场(年出栏 5000 头猪单位
以下)建设了沼气工程,并对沼气进行了合理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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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查以下三个方面,作为参考指标:
( 1 )农村社区和人口集中的村庄建设了生活污水净化
. 10 吨标准煤 f平方米
E~NC
太阳灶
统计总 fT 歇,主要(,二 it''地区 I证 用 . tH~ 柴巧岖,折算 1&标准煤.
N-太阳灶总台数,万台 C-单台年替代能源 .0 .3吨标准
(四)农村能源管理和服务.设有县级农村能源管理部门和
各级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范围覆盖到 80% 的农村,技术人员持有
国家认可的资质.具备一定专业化水平的从事农村可再生能源工
程设计,施工和技术服务的企业.建立了可再生能源产品和服务 的技术监督和产品质量监察制度,为用户提供技术咨询和信息服
务.
绿色能源县建设方案以 2008 年为基准年, 2010 年为水平年, 2020 年为远景目标年 .对 2010 年达不到指标要求的,说明到 2012
国家能源局文件
国能新能 [2009 )343 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荐绿色能源县的通知
各省(区,市) 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农业厅: 为贯彻落实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 个五年规划纲要》 和《可再生能源中长期 发展规划? ,促进农村能 源发展和可再生能
源开发利用,国家能源局决定组织实施绿色能源县申报工作 . 现
一,评价指标
按照《关于推荐绿色能源县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
的要求,绿色能源县评价包括可再生能源开发总量,农村清 洁能源利用比例,能源与环境协调发展,农村能源管理和服 务四类指标.
1 ,可再生能源开发总量 开发总量指标评价现代技术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开发程
度,包括小水电(单站容量 5 万千瓦以下),风电,生物质
池示范工程,制定了推广计划,或者已进行了推广.
( 2 )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常规能源 开
发利用和各种污染物排放达到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要求.
需提供上一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环境监测报告 .
( 3 )不存在大面积焚烧秸轩现象.大面积焚烧秸轩的
现象得到遏止.由上一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
年时指标实现程度.
五,申报程序和材料
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会同农业管理部门组织绿 色能源县的申报工作,核实申报县的可再生能源资源条件 ,开发利 用状况 ,发展 目标和建设方案,进行初审后向国家能源局报送备选
绿色能源县,每个县的推荐材料单独成册,主要建设项目的批复文
件作为附件编入其中.每个省(区,市)申报的绿色能源县数量不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绿色能源县是指在县域能源开发利用中,可再生能源开发利
用量达到较高比重,能源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生活能源基本实 现清洁化和优质化,并通过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资源, 推动社 会 主 义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
绿色能源县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 照统筹规划 , 因地制直,多能互补,清洁高效 ,规模 开发 ,注重实效
(二)农村能源管理和服务体系较好 . 具有较为健全的县,
乡,村三级农村能源管理和技术服务体系,当地有具备一定专业化
水平的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和工程企业,有能力承担农村可再生
能源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技术服务.
三,基本要求
绿色能源县建设要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具有优先开发利用可 再生能源资源的能源发展意识,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将
数的 80% .
( 3 )传统方式利用的生物质能在农村生活用能中的比
例低于 20% .
3 ,能源与环境协调发展指标
能源与环境协调发展指标评价农村废弃物能源化利用 程度,以及对环境保护所起的作用.评价内容为畜禽养殖废 弃物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农作物秸杆焚烧等. 应满足以下 3 个定量指标:
( 1 )适宜发展户用沼气地区, 70% 以上畜禽养殖户的
能(不含传统方式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满足以下两
个条件之一即可:
( 1 )可再生能源年开发量达到 15 万吨标准煤以上. ( 2 )可再生能源年开发量按户平均 l 吨标准煤以上 .
2 ,农村清洁能源消费比例 农村清洁能源利用比例指标评价农村清洁能源普及程
3
度.清洁能源指新技术利用可再生能源,燃气,电力.农村
超过其总县(包括县级市)数的 10% ,报送截止日期为 2010 年 2 月底 . 绿色能源县推荐材料的编制要求见附件. 国家能源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各选绿色能源县进行评
审,确定符合条件的绿色能源县名单,以及作为绿色能源县开展前
期准备工作的候选名单. 附件:一,绿色能源县推荐材料要点
二,绿色能源县评价暂行办法
殖场(年出栏 5000 头猪单位以上)均建设了酒气工程, 80% 的中小 型畜禽养殖场建设了沼气工程.农村社区和人口集中的村庄建设
了生活污水净化池示范工程,或者已经进行了推广 .农作物 秸轩 得到合理利用,不存在大面积焚烧秸轩的现象 . 农村能源开发与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协调 o 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环境保护 的要求 . 4 一-
的技术资质.
( 2 )形成县乡村三级农村能源技术服务网络,覆盖总
农户的 80% 以上.
二,指标测算方法和参数
3
在国家主管部门制订可再生能源统计方法以前,暂按以 下办法对绿色能源县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量进行测算.可再
生能源开发利用量包括能源生产供应量和替代节约的能源 消费量,替代对象选择替代前的典型用能方式.
部门提供意见.
4 ,农村能源管理和服务指标
农村能源管理和服务指标评价农村能源管理体制和技
术服务体系的完善程度,以此考查农村能源发展的持续性和
稳定性.
考查以下两个方面,作为参考指标:
(1)设有县级农村能源管理机构并配备了专职人员,
考核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以及技术人员数量和构成.编制 了农村能源管理规定和服务规范,技术人员应持有国家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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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原则,积极开发利用各种可再生能源资 源 ,在局部区域形成可再
生能源和其他清洁能源起主导作用的能源开发利用格局;按照城 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要求,建立清洁高效和服务规范的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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