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学科德育精品课程征集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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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学科德育精品课程征集评选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就必须牢牢把握课堂教学这个主渠道。开展中小学学科德育精品课程征集评选,旨在以评促建,推动建设一批中小学学科德育精品课程,示范引领广大教师更新教学观念、改革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效果,在教学过程中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探索结合学科教学开展德育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参评对象及要求
(一)参评对象为体现学科德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课堂教学理念的一节课。由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中所列课程以及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均可申报参评。
(二)参评的课堂要能够实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三方面目标的有机整合。要能够准确把握课程标准要求,结合教材内容,较好地完成课堂教学任务,并恰当处理文化知识和德育融入的关系。要充分挖掘教学内容所蕴涵的德育资源,把育人目标有机渗透到教学过程之中,同时要注重教学方式的创新,贴近学生、贴近实际,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三)申报时应提供教学设计、教学实录和教学视频光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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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设计以文字(含开发的PPT或课件)形式呈现;教学实录主要记录课堂教学实施过程,以文字形式呈现;教学视频光盘应包括现场教学录像和专家或同行点评录像,其中现场教学录像可以是多机位拍摄视频综合剪辑而成,但应完整记录该堂课的实施情况(小学40分钟,初高中45分钟),点评专家或同行不超过两人(时长一共不超过10分钟)。教学视频光盘拍摄制作技术标准和相关要求详见附件4。
(四)为保护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学校须事先告知参与视频课拍摄的教师和学生有关课程视频有可能网上公开等事宜。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各市州教育局要认真组织学科德育精品课程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确保质量,并于2012年9月15日前向我厅推荐申报。
(二)每门课程每个学段(小学、初中、高中)推荐不多于3节课,其中综合实践活动、地方和学校课程总计不超过5节课。
(三)报送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学科德育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一份)
2、学科德育精品课程申报表(每节课一份)
3、教学设计(每节课一份)
4、教学实录(每节课一份)
5、教学视频光盘(每节课一份)
请将以上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和视频光盘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教学视频光盘表面打印或粘贴标签注明学科、年级、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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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教师姓名、单位等信息。
四、评选表彰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参评的课程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课程,省教育厅将其纳入“全省中小学学科德育精品课程”,颁发荣誉证书,通过湖南教育网和湖南教育政务网向社会交流展示,并择优推荐至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参加“全国中小学学科德育精品课程”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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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中小学学科德育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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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全国中小学学科德育精品课程推荐表
所属学校
课程名称
所属年级
主讲人
申报日期
推荐省份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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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教教师情况
2.参评课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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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县市区教育局推荐意见
4.市州教育局推荐意见
5.省教育厅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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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育人精彩瞬间”征集评选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开展“育人精彩瞬间”的征集评选,旨在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的各个环节,引导学校提升育人水平,充分发挥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学校管理、班主任工作的育人功能,实现全方位育人。
二、参评对象及要求
(一)学校在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学校管理、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典型做法、感人事例、精彩过程,均可以视频、照片或短文的形式报送参评。
(二)报送材料应真实记录中小学教育相关内容,符合素质教育理念,充分挖掘“瞬间”背后的育人内涵,体现科学的教育方法,反映学校在日常教育工作细节中能精心设计,把握教育契机,达到较高育人水平,实现良好教育效果。
(三)视频应反映连续的教育过程,可以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教育故事、教育活动或者常年坚持做的教育项目,如一次国旗下的讲话、一次班团队活动等,不能是学校各种教育活动的简单拼接。视频长度不超过8分钟。片头、片尾时长一共不超过10秒,应包括学校名称、视频标题、录制时间等信息。视频拍摄制作主要技术参数参照附件4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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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照片应同时提供纸质版和数字版,并附不超过150字的文字说明。纸质版照片大小不超过10英寸,数字版照片大小规格控制在2-3M。
(五)短文应如实描述一件真实的教育故事,须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正文采用宋体四号字,篇幅不超过1000字。
(六)为保护教师、学生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学校须事先告知有关资料有可能网上公开等事宜。文字描述内容如涉及个人隐私及其他敏感问题允许使用化名。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各市州教育局要认真组织“育人精彩瞬间”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确保质量,并于2012年9月15日前向我厅申报推荐。
(二)视频不超过20部,照片不超过50张,短文不超过50篇。
(三)报送的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育人精彩瞬间”推荐汇总表(一份)
2、“育人精彩瞬间”申报表(每个“精彩瞬间”一份)
3、“育人精彩瞬间”数据光盘(含视频、照片或短文电子版)
以上材料纸质版经相关主管部门盖章后连同电子版,以及数据光盘一起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四、评选表彰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参评材料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材料,省教育厅将其纳入“全省中小学育人精彩瞬间”,颁发荣誉证书,通过湖南教育网和湖南教育政务网向社会交流展示,并择优推荐至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参加“全国中小学育人精彩瞬间”评审。—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