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考务管理工作规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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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人员管理及工作规范(模版)

考务人员管理及工作规范(模版)

考务人员管理及工作规范(模版)
第一条考务人员是指评价组织内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组织实施工作的工作人员,具体包含考场负责人、考务管理员、监考员等。

第二条考场负责人主要职责有:
1、协调和组织认定考核现场各项工作,维护考场秩序;
2、培训和选派使用考评人员和内部质量督导员;
3、检查考场安排和布置情况;
4、监督其他考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5、处理考核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第三条考务管理员主要职责有:
1、组织考生报名;
2、协助考场负责人安排监考员、机房管理员等;
3、布置试室,张贴考生名单;
4、公布认定考核规则和考场相关信息;
5、检查设施设备;
6、保管试卷,检查试卷清点和封装情况;
7、汇总并核对考场记录表和考生签到表;
8、证书办理,考务资料归档等后续工作。

第四条监考员主要职责有:
1、领取、发放、回收、清点、封装指定试室的试卷;
2、负责指定试室的监考工作,维持试室的正常秩序;
3、处理试室内的违纪情况;
4、汇报并按指示处理认定考核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5、组织考生签到并填写考场记录表,记录监考情况。

第五条考务工作人员按实际工作结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企业评价规范的相关要求配比。

第六条考务人员进入考场时,须佩带相应的证卡。

13.职业技能鉴定考务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3.职业技能鉴定考务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考务工作人员职责一、主考、副主考职责1.主考负责本考点的全面工作,主持本考点的考务。

副主考协助主考工作。

2.负责选聘和培训监考员及试卷运送、保管等其他工作人员。

3.负责组织布置考点及考场,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4.负责本考点备用试卷的管理。

如因试卷不完整、字迹模糊、错装等原因启封备用试卷,须经主考批准后,方可启封备用卷。

5.负责本考点违规考生、违纪考务工作人员及偶发事件的处理。

6.负责本考点答卷回收和运送工作。

每科考试结束后,组织和验收各考场的答卷,并派专人保管与保卫,按时送到保密室。

7.负责本考点的安全保卫及医疗、后勤保障工作。

切实组织好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或考区主任。

8.负责本考点的考试情况报告工作。

考试结束后,应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或考区主任书面报告本次考试情况。

二、场外流动联络员职责1.负责指定考场的联络工作,及时向正、副主考汇报情况。

2.制止所辖考场的监考员擅自离场、互相串门的行为。

3.负责监视因特殊情况考生的就医、上厕所等。

4.因特殊情况,监考员确需要离开考场时,报经主考同意顶替监考。

5. 负责考场外围可疑车辆及设施的巡查,警惕和防范无线作弊事件发生。

三、考务组职责考务组由考点一名副主考任组长,组员由中层干部组成。

其职责为:1.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的考务工作。

2.安排考场,选调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制定考试工作手册。

3.配合主考对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明确工作职责,掌握工作要点,规范操作要领,做好监考工作。

4.通知信号种类及发布信号时间。

5.收发各类工作人员工作标志。

6.检查考点考场考前布置工作。

7.准备拆封试题、密封试卷所需用品、用具。

8.向保密员交待各考场考试科目、时间。

负责与保密组试题(卷)的交接工作。

9.准备分发“考场记录”、备用试卷封面封条,分发收回草稿纸。

10.统计本考点缺考情况及违纪作弊情况,每日考试完毕,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考试情况。

考试考务人员管理制度

考试考务人员管理制度

考试考务人员管理制度考试考务人员管理制度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特指普通、成人高等学校本专科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

为健全高考考务工作制度,保障高考的正常实施,根据《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本专科招生,除经教育部批准外,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包含“分省命题“的统一考试)。

第三条高考的主要目的是为高等学校选拔新生提供考试成绩,同时也要有助于中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和公民文化素质的提高。

第四条高考的基本原则是科学、公平、安全、规范。

第五条高考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包括副题及其答案和评分参考)在启用之前属国家绝密级材料。

第六条高考考务工作由教育部领导,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管理,地方各级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第七条各级考试机构要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管理高考工作。

第二章考试工作人员第八条各级考试机构要配备与所承担的高考考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考试工作人员。

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第九条考试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遵守保密工作规定,熟悉考试业务,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

第十条考试工作人员要实行岗位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经培训合格执证上岗。

第十一条实行回避制度。

专职的考试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的高考,应回避接触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与答卷(含答题卡,下同);兼职人员,如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的高考,不得参加当年的考试工作。

第三章试卷的印制、运送与保管第十二条高考的试卷、答案及评分参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有关省级考试机构提供清样,省级考试机构负责印制。

第十三条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的试卷、答案及评分参考清样通过机要部门发往各省级考试机构。

各省级考试机构由1名负责人亲自接收,签发回执,并负责本地区试卷、答案及评分参考的保密工作。

在试卷的印制、运送与保管过程中,所有涉密事项,必须用加密方式进行联络。

学校考务管理规定

学校考务管理规定

XX学校考务管理规定各教学环节的考核成绩,是学生评比、毕业证书发放的基本依据,是教师教学效果的直接反馈,是用人单位和攻读高一级学位单位的重要参考依据。

因此学生成绩考核是学校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围绕学生成绩的一系列工作统称为考务工作。

为了使考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核课程、考核方式和考核办法1根据课程性质、内容、教学目标确定课程考核方式和考核办法Q2.凡属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独立设置的教学环节都要进行考核。

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指:必修课、选修课、实践课、实习等。

3.考核采用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

期末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

平时考核以平常测验、审阅作业、实验报告以及对学生完成其他教学环节情况的检查等方式。

考查成绩指对学生平时听课、完成实验、课外作业、习题课、课堂讨论的情况及平时测验成绩的综合评定。

考试一般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也可采用开卷、口试等方式。

4.考试科目一学期一般规定三门至四门,未列入考试的课程均为考查课。

5.鼓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和培养目标的不同,提出适合的课程考试改革方法,该方法经系部及教务处批准后实施。

二、命题、制卷、保密1.凡两人或两人以上开设同一门课程其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和考试时间相同的,都要采用同一试卷同一考核方式。

2.试题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和统一的格式拟定。

3.试题的难度、深度要适度,一般要求三基部分(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占60%。

综合应用部分占30-35%,提高或扩展部分占5-10%o4.每门课程一般按IOO分钟(高职120分钟)制定题量。

5.试题量以大多数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为宜,防止过大或过小。

对命题不当者,教务处将会同各系部、教研室对该课程命题进行核查,如确有问题,须重新组织该门课程的考试,并作为教学事故处理。

6.每门课程的考试都要制定统一水平的A、B两套试题,一套作为期末考试试卷,另一套作为补考试卷。

7.教师在命题的同时,要制定明确统一的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并把每题的分数标明在试卷上。

考务工作手册

考务工作手册

2013年中学教师业务水平考试工作进程表(6月27日—6月30日)2013年中学教师业务水平考试考点、科目、考场及时间安排表2013年中学教师业务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一、考点组织与管理各考点认真组织召开监考员、考务人员、保密人员考务培训会,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考点要求及布置1、考点要求(1)考点要安全、安静、干净、卫生,考场集中,易于封闭管理。

(2)考试前应将考场内、走廊及与考试有关的场所进行一次大扫除。

(3)考试期间对各考场进行无线电信号屏蔽,并提前做好金属检测器、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的检查、调试和安装工作,保障设备工作正常。

2、考点布置:悬挂横幅,考场分布平面图、考试科目及时间表、各项服务设施的指示标识、举报箱、举报电话等。

三、考场要求1、考场设置:考场应安静、通风、卫生;考场门口应设置“物品存放处”。

2、座位设置:单人、单桌、单行,桌斗背向考生、间距80厘米以上,按7、8、7、8格式排列,即“W”形分布,进门第一个座位为1号。

3、考场布置:考试前一天将考生座位号贴在课桌的右上角,并将本考场的考生座位号和准考证号对应表贴在考场门口。

将考场课桌内的所有物品都要清理干净。

考场内地面要整洁,玻璃、桌椅要干净。

四、保密室要求1、保密室要做好试卷的保管、分发工作。

2、做好试卷领取交回的签字工作。

3、试卷按中考要求进行装订,密封后交由教研室复查加密。

五、监考安排抽调局机关部分人员、城镇、桥北、文化街、五二等学校部分教师参加监考。

考前30分钟,由县纪检人员随机抽取监考教师名单。

监考教师开考前认真宣读考生须知,认真核查准考证及考试科目,严格恪守《监考员职责》,按照考试程序实施考试。

2013年中学教师业务水平考试考点主考、副主考职责一、全面负责考点的考试工作。

二、考点主考、副主考必须熟悉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遵守纪律。

做好培训监考人员的工作,明确考点工作人员的分工和职责,随时检查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

考务管理流程

考务管理流程

考务管理1、期末考试①承办部门:考务科(云塘校区一办公楼B-103)。

考试安排实行分级管理,公共课、基础课考试由教务处与任课学院共同组织,考查课、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组织安排。

②受理时间:每学期第5周。

③期末考试安排流程图(见图9)。

图9 期末考试安排流程2、英语四、六级考试,成人学位英语考试①承办部门:考务科(云塘校区一办公楼B-103)。

②受理时间:每年3月初、9月初。

③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组织流程图(见图10)。

图10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组织流程说明:1、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每年举行两次,湖南省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和湖南省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报名与本考试同时进行。

2、每次考试工作的组织与考试时间以省教育厅下发的通知为准,以上为基本程序。

3、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①承办部门:考务科(云塘校区一办公楼B-103)。

②受理时间:每年6月底、12月底。

③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流程图(见图11)。

图11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组织流程4、课程考试成绩查分①承办部门:考务科(云塘校区一办公楼B-103)。

②受理时间:第学期开学第一周。

③学生查分流程图(见图12)。

图12 学生查分流程5、课程缓考①承办部门:考务科(云塘校区一办公楼B-103)。

②受理时间:考试前一周。

③缓考办理流程图(见图13)。

图13 学生课程缓考手续办理流程6、课程插班考试①承办部门:考务科(云塘校区一办公楼B-103)。

②受理时间:考试前一周。

③课程插班考试办理流程图(见图14)。

图14 学生课程插班考试办理流程。

考务工作细则及规程

考务工作细则及规程
其它要求
备课组长
监考老师
年级组长
教务(导)处
1、开考前20分钟,所考科目备课组长到教务处检查试卷,发现错误及时报告。
2、每堂考试三次铃声:考前10分钟第一次铃声,学生进入考室,监考老师到考务室领取试卷;第二次铃声,考试开始;第三次铃声,考试终了时间到.(有其它信号的考试除外)
3、上、下午没考试的年级,由班主任负责,相关科目的任课老师可下班辅导,学生自己复习,自习上下课与考试同步.
考务工作细则及规程
环节
责任人
(部门)
基本要求
命题制卷
命题老师
备课组长
年级组长
教务(导)处
教科室
一、中学命题制卷:
1、月考命题由教务处、年级组、备课组统筹安排,月考命题格式:“长郡中学寄宿部××年级第×次月考××试卷",注明“命题人、审题人、分值、时量”.
2、期中、期末考试由教科室安排老师命题,命题格式:“长郡教育集团××年级×期考试××试卷”,注明“命题人、审题人、分值、时量"。
2、期中(仅中学)、期末考试监考由教务(导)处统一安排,每考试安排2名监考老师。
巡视职责
年级组长
中层干部
1、每堂考试至少巡视所有考场两次,检查监考老师是否到位,是否遵守监考规则。
2、检查学生遵守考场纪律情况,对违纪学生及时处理.
3、处理突发事件。
监考规则
监考老师
班主任
年级组
教务(导)处
1、监考老师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监考工作,本着对学生、学校和自己负责的态度对待考试,开考前检查学生是否有准考证(中学),是否对号入座。
4、期中、期末考试期间晚上取消休息,晚自习由年级组长另行安排(每班一人)。
3、监考老师认真填写考场登记表并交考务办公室。

考务机构规章制度

考务机构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考务机构的管理,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考务工作人员及参与考试的考生。

第三条考务机构的工作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安全、高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考务机构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负责全面负责考务工作。

第五条考务机构下设办公室、考务科、保密科、巡考科等科室。

第六条各科室职责:1. 办公室:负责考务机构内部管理、资料整理、会议组织等工作。

2. 考务科: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监督等工作,包括考场安排、监考人员配备、试卷管理、成绩统计等。

3. 保密科:负责试卷的保密工作,确保试卷安全。

4. 巡考科:负责对考场进行巡查,监督考务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三章考试工作流程第七条考试报名: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

第八条考试组织:考务科负责组织考试,包括考场安排、监考人员配备、试卷分发等。

第九条考试实施:监考人员按照规定程序组织考试,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第十条考试成绩统计:考务科负责对考试成绩进行统计、汇总,并及时公布。

第四章考务人员管理第十一条考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考务人员应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十三条考务人员应服从领导,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保密工作第十四条考务机构应建立健全试卷保密制度,确保试卷安全。

第十五条考务人员不得泄露试卷内容,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场。

第十六条考务机构应定期对试卷进行清点、核对,确保试卷安全。

第六章考试纪律与监督第十七条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作弊、抄袭、传递答案等行为。

第十八条考务人员应加强对考场的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第十九条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和考务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由考务机构负责解释。

考务管理制度

考务管理制度

总则为维护学校考试的科学性、严肃性、公平性和权威性,保证各项考试顺利进行,同时培养学生诚信品质,特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合用于学校组织的考试,中考、会考、高考按上级规定执行。

学校考试是指每学期的月考、期中、期末等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由教务处具体安排,由校长室负责管理和违纪处罚。

月考时间由教务处与年级组安排,考务(出卷、分卷、监考、阅卷、成绩汇总等) 由年级组长具体负责,期中、期末考试考务(出卷、分卷、监考、阅卷、成绩汇总等)由教务处具体负责。

第一章关于组织考试的若干规定一、命题原则和要求考试命题要有利于诊断教学情况,有利于评价教学效果,有利于指导调整教学,有利于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根据课程标准、考试方案、教材和中考、高考的要求,既重点考查学科的基本知识和主干知识,重视基础,重视教材;又考查在具体情境中灵便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重视能力,重视应用。

不出偏题、怪题和刁钻题,基本题、中档题和综合性难题的比例为 7:2:1,初中学科试卷难度系数控制在 0.7 摆布(100 分卷平均成绩 70 分摆布),高一学科试卷难度系数控制在 0.65 摆布,高二、高三学科试卷难度系数分别控制在 0.6 摆布和 0.65 摆布。

月考或者阶段性考查命题应以相应时间内的教学内容为主,不必拘泥于中考或者高考试卷的综合模式,不求覆盖面,加强针对性,突出重点、平时作业中的易错点,做到段段清。

试题的分量要适当,根据考试时间安排题量,防止分量过重或者过轻。

二、命题方法(1)月考由备课组长负责,根据统一的教学进度命题,期中考试由联考学校统一命题,期末参加××区或者××市的统一考试。

(2)命题老师最迟要在考试前四天把所出的完整试卷连同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交教务处审批印刷。

三、阅卷登分(1)月考由备课组老师集体阅卷,期中、期末考试阅卷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要求严格执行统一评分标准,公平公正,流水作业,集体登分。

考务工作实施细则

考务工作实施细则

考务工作实施细则为加强考试管理,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教学成绩和学生的学业水平,促进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形成,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的良好品质。

为此,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务工作人员职责1、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的考务工作。

编排考场,安排监考及工作人员。

2、按规定要求布臵考场。

3、配合考办主任对监考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4、准备拆封、密封试题所需用品用具。

5、收发违禁物品牌、考场牌,安装并收取手机信号屏蔽仪。

6、检查考场考前布臵工作。

桌斗一律朝前且没有纸屑,考桌前后左右对齐并保持一定间距。

7、负责接受、检查、分发、回收试卷;分发、回收草稿纸等。

8、统计缺考情况及违规情况。

分发试题参考答案及试卷评价表、阅卷反馈表等。

9、负责验收监考教师回收试卷的整理、密封等情况:一是检查《考场情况登记表》是否按规定填写;二是试卷是否按考号、座号顺序排列(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有无缺漏、折叠、破损等现象;三是密封是否符合规定。

10、协助考办主任处理考试中出现的问题。

二、监考教师职责(一)监考教师纪律要求1、在主考领导下,主持本考场的考试。

监考教师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熟悉考试业务,认真接受培训。

2、监考时,监考教师应思想集中,精神饱满,忠于职守,关注考场内外的动态,关心考生的情绪等。

不准擅离职守,不准吸烟,不准阅读书报,不准抄题、做题、念题,不准谈笑聊天,不准将试卷传出考场,不准检查和暗示考生答题,不准打瞌睡,不准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

任何情况下不能出现考场内只有一名监考教师的现象(无流动监考离开考场不得超过10分钟)3、监考教师应严肃认真地制止和处理考试中的违规行为。

如发现考生违规,要将违规情况如实填写《考试违规情况处理单》(详见附件三)。

如发现有大面积的违规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主考。

4、监考教师在监考时必须使用考试规范化用语。

监考教师对试题不得作任何解释,但对于试卷印刷文字不清等提出的询问,应予以当众答复。

考点考务工作秩序册

考点考务工作秩序册

2013年12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灵宝二高考点考务工作秩序册一、组织领导1、主考:杨生辉2、副主考:李江峰、王书林(阳平一中)、徐鹏举(杨平二中)3、考办主任:王少军4、巡视:5、保密:王赞波(组长)、臧玉锋、李晓亮、程思敏、李华、王浩华二、考点设置:1、考场情况:共设17的场次(141——157),九个学科为17个场次1其中141——156场为固定学生考场,尾场157场为补考学生变动考场。

2、考场位置:在一号教学楼的二楼、三楼、四楼。

分别为:二楼从东到西7个场(141——147)三楼从东到西6个场(148——153)四楼从东到西4个场(154——157)三、考试时间:四、监考人员安排及职责:1、监考人员安排:阳平一中监考教师马卫星朱卫星臧江波白旭升李婧王娟玲张赞东郭飞飞谢建辉左淑亚赵红霞刘艳茹王海琴马博层武应来罗娟娟张东华带队:王东升(监控室)阳平二中监考教师王赞青徐海蛟张侃来学治尤赞英吕明学刘春峰李军有李朝冰王英民王娟高英段改明建风聪尚伟伟梁超峰屈瑞兆带队:薛金润(监控室)2、监考员职责:除河南省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职责外,还需注意以下几点:(1)不准穿高跟鞋和铁掌的鞋,不得提前出场,不得将试卷带出场外,不准串场。

(2)不能带通讯工具进入考点。

(3)用蓝色字迹的圆珠笔填写试卷风带相关内容。

(4)每场试卷装订结束后,将金属探测仪,试卷装订盒一并送交到考点办公室。

(5)到考点后,按当次考试监考安排到指定考场座位就座。

(6)必须戴证上岗。

(7)杜绝考场内外串通作弊,外语听力要求开考前15分钟禁止考生入场。

(8)把好考生入场关,严查替考,防止非本场考生误入本考场,尤其是迟到考生要严格审查。

“缺考”的将考生的考号,考场号和座位号填写在答题卡的相应处,在姓名栏填写“缺考”二字,用2B铅笔涂黑答题卡的座位号和缺考标记。

(9)按规定在考生答题卡上粘贴考生信息条码,不能出现条码贴错,丢失,重叠贴,一旦贴上条码的答题卡属考生专用答题卡,不能发错。

考务实施流程与规范

考务实施流程与规范

考务实施流程与规范本部分包括:理论知识纸质考试、理论知识上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的工作流程与规范。

一、理论知识纸质考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认定办公室负责召开考务协调会,对考务工作进行具体的安排布置,及时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一)考前准备工作1.考务人员根据认定工种、人数、等级等情况准备试卷,并按考场安排分袋封装。

由主考指定两名以上考务人员共同保管试卷。

试卷一旦失密,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2.考务人员编制、监考人员安排和考场分布表,准备好考试用品(装订用具、准考证号码、考场、胸牌、准考证号码、考场号码、胶水等)做好张贴宣传标语、考场规则、考场分布等宣传工作。

3.落实考务人员,安排后勤保障和治安保卫工作。

4.考试前一天召开考务人员、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培训会议(考前准备会),布置安排本次认定的工作,学习《考场规则》《考评人员工作守则》《考务人员工作守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会后,向监考人员发放《考场规则》、考评人员工作守则》、《考务人员工作守则》和考试用品等,监考人员分组布置、整理考场,考务人员布置整理考务办公室。

5.主考组织有关人员对考场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实施考试1.考前检查。

考务人员提前40分钟,到达考务办公室,对考试安排情况做最后的检查。

2.考前会。

全体考务人员提前30分钟到达考务办公室,由主考主持召开考前会,再次强调考风、考纪和注意事项,宣布各考场监考人员分工,分发试卷、准考证存根、监考胸牌、考场记录和草稿纸等。

3.入场考试。

监考人员到达考场,对应试人员验证入场,宣读《考场规则》和注意事项,分发试卷。

考试过程中,对考生违反考场纪律的情况,应如实填入《考场记录》,对严重违反考场纪律的情况考生,应及时报告督导人员或主考。

4.考试结束。

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立即清点核对试卷总数,径直带回考务办公室,交督导员验收合格后,按规定装订密封试卷,主考在规定时间内,派专人将试卷护送交给有关人员。

考务管理办法

考务管理办法

考务管理办法一、成绩考核与记载方式1、学生必须参加所修课程和实践性教学环节规定的考核,考核成绩和相应学分载入学生成绩卡,并归入本人档案。

2、考核的分类和评定2.1基础教学阶段(1)基础教学阶段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课程总评成绩采用百分制评定。

考查课程及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总评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评定。

总评成绩由教务科折算成相应学分和绩点,其中5级记分制,优按90分,良按80分,中按70分,及格按60分,不及格按45分折算成相应绩点。

(2)考查课程及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的评定按学生平时听课、完成实验、实习、课外作业、习题课、课堂测验等成绩综合评定。

(3)统考课程成绩的评定:一年级按平时成绩30%、期中考试20%、期末考试50%综合评定。

二年级第一学期评定方法与一年级相同,第二学期如有统考按考核成绩按100%评定。

2.2专业教学阶段(1)专业教学阶段课程考核一律采用百分制,按平时成绩50%、期末成绩50%综合评定。

(2)实践性教学环节考核和评定方法同基础教学阶段。

2.3社会化考证社会化考证中如有等级表示,按优二95分;合格=80分;不合格=45分由教务科折算成和绩点;百分制表示的则按课程考核标准折算成相应绩点。

学生因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核时,必须在考核前提出书面申请(病假须由区、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病假证明并经校医务室核准),经教务科批准后方可安排一次缓考。

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提出申请,必须补办申请缓考手续,不办理申请缓考手续或缓考再次无故缺考按旷考处理。

二、考核条件考生交费、注册后参加正常教学活动均有考核资格,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考核。

1、请假、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及以上者。

2、平时作业缺交累计超过一学期三分之一及以上者。

任课教师根据上述规定,审核学生的考试资格。

凡无资格参加考试、考查者,必须开具名单报教务科审核、批准。

三、成绩统计上报1、所有考核成绩一般应在该课程考核结束后的2天内由任课教师统计上报教务科,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应在环节结束当天由主带教师统计上报教务科。

考务管理制度

考务管理制度

考务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考试过程,形成科学、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特制定以下考试管理制度。

1.考前(1)教务处统一安排复习时间,各备课组拟订复习计划,并按计划复习。

(2)教务处统一安排考务,各年级落实好相关工作。

(3)教务处严格落实保密要求,做好试题印制、保管、运送、收发等过程中的保密工作。

2.监考规则(1)按时到位。

全校教职工应服从学校安排进行监考。

因考试属于全校性大型工作,如确需请假,应提前三天向学校提交请假单,履行请假手续。

监考人员由学校统一安排,任何人不得私自要求他人代替。

(2)考前15分钟,第一监考人在到考务室领取试卷,第二监考人检查考场清理情况,查看桌斗是否已清空、学生无关物品是否已放置门外、学生是否按号入座,并向学生宣读考场规则,安排学生静候考试。

(3)开考前5分钟,监考老师发放试卷。

两位监考人分别检查学生是否认真填涂班级、考号等信息。

开考信号发出后,监考老师方能允许学生答卷。

(4)监考教师监考时应认真负责,严禁做与考试无关的事(不批改作业,不许看书、看手机、不得擅自离开考场等),除答复学生提出的卷面问题外,不得对考试题目做任何解释。

如发现试卷中存在其他问题,请立即与教务处沟通。

(5)监考老师要严肃考纪,对违纪行为应及时制止并记录。

考后,将违纪学生记录单独报教务处。

(6)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监考老师要做到:立即要求学生停笔,请学生按顺序放好试卷,静候收卷。

按S形收取试卷(答题卡),当场点清试卷,认真检查考卷数是否与考生数一致,卷头、卷面是否一致,并填好考场记录单,按要求到指定地点封装、交接试卷和考场记录表。

3.巡视规则(1)巡视人员由学校管理干部担任。

巡视人员应按时到位,每场巡视。

(2)考试巡视内容包括:监考人员到位情况及监考状态、学生到位情况及纪律情况、考场卫生、试卷收发装订情况、学生考场休息、换场秩序及班级管理情况、爱护公共物资的情况等。

(3)巡视人员要及时处理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将问题反馈给年级、教务处。

学校考务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考务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考试管理,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务工作组织与管理1. 考务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成立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考务工作计划、组织实施考试、监督考务工作执行情况等。

2. 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考试类型及安排1. 学校考试分为平时考试、期中考试、期末考试、毕业考试等。

2. 考试时间安排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规律,合理确定考试周期。

3. 考试科目和内容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注重考查学生的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

四、考务人员职责1. 主考负责全面负责考试工作,监督考务人员履行职责。

2. 副主考协助主考工作,负责检查考试工作安排、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 监考员负责考场纪律管理,监督考生遵守考试规则,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4. 考务员负责试卷发放、回收、保管等工作。

5. 保密员负责试卷保密工作,确保试卷安全。

五、考试程序1. 考试前,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应制定详细的考试工作计划,明确考试时间、地点、科目、试卷类型等。

2. 考试前20分钟,监考员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并进行核对。

3. 考试开始前5分钟,监考员进入考场,检查考场环境,提示考生注意考试纪律。

4. 考试过程中,监考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5. 考试结束后,监考员负责回收试卷,并及时上交考务办公室。

六、考试纪律1. 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监考员管理。

2. 考生不得抄袭、作弊、传递答案等行为。

3. 考生应保持考场安静,不得喧哗、吵闹。

4. 考生应保持考场整洁,不得乱扔垃圾。

七、考务工作监督与检查1. 学校成立考务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考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考试结束后,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总结考务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 对违反考务工作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考务管理制度文件

考务管理制度文件

考务管理制度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考试工作,保证考试的安全、公平、公正,维护考试秩序,提高考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单位内举办的各类考试,包括招聘考试、学术考试、资格认证考试等。

第三条考试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绝对服从党和国家的考试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命令、法律和法规有关考试的规定,并根据本系统和实际情况制定考试管理政策和操作规程。

第四条本系统各级考试管理部门负责考试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并对考试质量负责;各级考试机构应当对本系统的考试质量负责。

第五条考试工作应该有领导、管理、监督和服务体系。

努力提高培训水平。

加强成果评价。

做好政策宣传。

第二章考务管理机构和人员第六条系统内设考务管理机构,专职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考务管理机构由院系考试委员会、考试办公室、监考组等部门组成。

院系考试委员会为学校考试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八条考务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考试工作的纪律规定,承担组织、监督和评价考试工作的职责。

第九条考务管理机构和人员要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提高考试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考试组织第十条考试组织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内容等,组织考试的所有工作,严禁造假,严禁作弊,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一条考试组织应当合理设置考试流程和程序,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提高考试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二条考试组织应当制定详细的考试计划和实施方案,包括考试时间、地点、场所、场次、考试科目、试卷卷数、考生人数、考室以及其他有关考试的相关内容。

第四章考试实施第十三条考试实施工作要根据考试的具体要求,准备好考试场地、考试用具、考生名单和准考证等,确保考试顺利进行,不得出现考试延误或混乱的情况。

第十四条考试实施前,考务人员必须认真核对考生名单和准考证,保证考生身份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监考及考务工作流程表【模板】

监考及考务工作流程表【模板】
17:00
广播指挥 长铃(10秒)
现在考试结束,请考生放笔,待监考员清点试卷、答题纸准确无误后,带好随身物品退场。
1.提醒考生停笔;
2.监考甲收试卷、答题纸;监考乙收草纸;
3.监考员回收试卷、答题纸、草纸,依座位序号(包括缺考试卷)从小到大顺序码放,清点无误后考生方可退场;
4.两名监考员清理考场,封门。
6
发放试卷
8:55
14:25
广播指挥
1.请监考员分发试卷;2.请考生立即将携带的文字资料及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放到考场前面物品存放处,否则按违规处理。
1.监考员提醒考生立即将携带的文字资料及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放到考场前面物品存放处;2监考员将试卷逐一发到考生手中;3.监考员提醒考生清点试卷张数,页数。并提醒考生填写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4.提醒考生用黑色签字笔答卷,不得用两种颜色笔答卷。
1.点名、按标准时间较对手表;2.接受主考指示;3.填写考试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4.监考员抽取所监考的考场号,填写考场监考员名单;5.对应考场下发考场对照表及草纸;6.开启电子巡查系统设备.
3
领取试卷袋(含考场对照表)
8:15
13:45
两名监考员领取试卷、并按考场对照表核对考试科目、检查密封情况,无误后签字,然后直接入考场。
13
请监考员到考务室封装试卷。
监考员交由考务管理人员清点无误后,分别密封试卷袋和答题纸袋,并由监考员、主考签字。
请监考员当众启封试卷,发答题纸、核对考场对照表。
1.监考员让两名考生当众验封试卷并签字,然后,监考员拆启试卷袋;2.监考员核对考试科目、试卷张数和页数。检查试卷质量,有问题立即请示主考;3.监考员将《考场版面式样》的内容写到黑板上;4.发《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答题纸》,并指导考生在答题纸上填写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并粘贴条形码;5.核对考场对照表,请考生在《考场对照表》上自己照片空白处签字,以确定考生没有坐错位置.

考务人员工作安排与要求

考务人员工作安排与要求

考务人员工作安排与要求一、考室安排和验收规则:(1)清除教室里涉考的张贴物、学生的学习用具等,保证考室清洁、整齐;(2)安排座位:每间考室5列6行,课桌背面向着讲台;(3)贴坐签:站在讲台上,面向考生,进门第一纵队第一位置是本间考室的最小号,依次向后从小到大,纵队与纵队之间呈“S”型排列;(4) 贴门贴:每间考室门上贴好考室序号、考生组成、考生信息表(5)验收人员务必将所负责的考室的钥匙收交到考务办公室(教导处)二、视座1、考生领队人员将各考生的考号、考室序号、考室位置准确告知每位考生;2、监考的教师负责各间考室的视座工作,具体要求:A、检查考生是否已经按照考室门帖上的考生信息全部到齐并就座;B、检查考生的考号、姓名、位置、是否与考室座位上的座签内容一致;C、宣讲考试规则与考试注意事项;三、试卷工作1、领卷:A、每堂考前20分钟,由副主考兼保密员与本校试卷保密员一起从试卷保管处将该堂考试的试卷领取到考务办公室、并按每考室人数将试卷分好;B、监考教师必须在考前15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草稿纸及其它考试相关资料;2、发卷:A、监考教师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将试卷依次发放到考生手中;B、监考教师必须提醒和督促考生检查试卷是否有缺页、漏印或破损等现象,如果试卷不完整,请及时更换;C、监考教师必须提醒和督促考生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好学校、姓名、考号等相关身份信息;3、收卷A、必须按指定时间收卷,一律不得提前收卷;B、如果是不同学科同时考试,要注意分科收卷,避免不同学科混收导致混装的现象产生;C、试卷按考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收卷;D、如果有附卷,务必将附卷对齐主卷装订线正确粘贴好,再一起收卷;4、验卷(验卷注意事项及要求):A、检查清点试卷数是否与参考学生人数一致;B、检查试卷是否有倒装、混装、漏装;C、检查试卷考号是否按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正确排列;D、检查试卷是否全部对齐装订线;E、检查试卷装订是否符合要求;5、装卷(试卷装订注意事项及要求):A、密封签必须对齐装订线,并在指定位置打孔;B、必须在指定位置下针,单向循环过线包边并在指定位置(下针处)收尾打线结;C、必须在指定位置贴好密封条并能完整地覆盖好装订线、线孔、线结;D、在试卷袋上填写好相关信息并签名;四、各考务人员的岗位职责(一)考点主任1、考点主任是该考点考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考点内的各项考试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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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标准考室(不超过30人,单人单桌,前后左右间距80CM),桌椅摆放整齐,考生座位号粘贴在考桌左上角(1分)
6、考室进门显著处张贴《理论知识考试(技能笔试)考生须知》,张贴或摆放考评人员公示牌(1分)
8、考试地点设有考务工作室及医务室(1分)
9、考务工作室备有2B铅笔、签字笔、计算器、擦皮、涂改液、草稿纸等(1分)
10、考试地点设有医务室(1分)
考核管理人员或考评组长(签名):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重庆市局鉴定站鉴定考点考务组织检查记录表
72003024/ZY13-JL3
鉴定考点:鉴定时间:
考务准备及组织实施情况
得分
总分(满分10分)
1、成立考务工作小组,明确相关人员职责(1分)
2、制订考务工作手册,排定工作日程(1分)
3、考核场地应有隔离带、警示标志(1分)
4、考试用机台或设施设备应提前保养并封存(1分)
5、考试用机台或设施设备应有明显标志并编号(1分)
6、考试用原辅材料、工量器具应准备齐全并摆放整齐(1分)
7、实操考核现场设有考评员、督导员等席位(1分)
8、考试地点设有考生候考室(1分)
9、考试地点设有考务工作室(1分)
3、落实好考评人员、督导员、异地考生等的食宿行安排(1分)
4、为考评及监考人员、督导员等准备资料袋一只,内装考务工作手册、相关人员职责、红黑签字笔各一支、笔记本一个等)(1分)
5、为考生准备考务工作手册、考生须知各一份(1分)
6、为监考人员、考务人员等准备胸牌(1分)
7、为考评、监考人员准备公示卡,内容为考评员姓名、监考员姓名、投诉电话、投诉邮箱。(1分)
10、考务工作室备有密封袋、密封条、装订工具、考点印章等(1分)
考核管理人员或考评组长(签名):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重庆市局鉴定站鉴定实操技能考场设置检查记录表
72003024/ZY13-JL2
鉴定考点:鉴定时间:
考场设置要求
得分
总分(满分10分)
1、鉴定考试地点悬挂宣传、欢迎横幅(1分)
2、考试地点入口处设有明显考场分布图及指示牌(1分)
8、落实考务联系人员及电话,工业特有工种鉴定根据需要落实设备检修、材料供应、检验等人员(1分)
9、落实专人负责考试开始及结束时的明确信号(如吹哨、电铃等)(1分)
10、考点指定专人进行拍照并及时撰写上报信息报道(1分)
考核管理人员或考评组长签字: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重庆市局鉴定站理论知识(技能笔试)考场设置检查记录表
72003024/ZY13-JL1
鉴定考点:鉴定时间:
考场设置要求
得分
总分(满分10分)
1、鉴定考试地点安静整洁,环境优良(1分)
2、鉴定考试地点悬挂宣传、欢迎横幅(1分)
3、考试地点入口处设有明显考场分布图及指示牌(1分)
4、考室门口贴有本考室考场号及准考证号段(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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