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标准)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标准)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https://img.taocdn.com/s3/m/638cca3aa417866fb84a8ef4.png)
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第 4 章~第 7 章和附录 A、附录 B 、附录 C 是强制性内容,其余为推荐性内容。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GBZ130 —2002《医用 X 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和GBZ 138 —200 2《医用 X 射线诊断卫生防护监测规范》。
本标准以 GBZ 130 —2002为主,整合了 GBZ138 —2002 的内容,与 GBZ 130 — 2002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删除了关于医用 X 射线机的生产、 X 射线机不适用种类限制、 X 射线源组件泄漏辐射定期检测等内容和有关诊断床板、乳腺摄影支撑台滤过厚度的要求;——增加了 CT 机、介入X 射线设备可允许的最小第一半值层的内容,牙科机管电压指示的偏离和曝光时间指示的偏离等要求、同室近台操作(非普通荧光屏透视)时透视防护区测试平面剂量率控制值和机房屏蔽体外辐射剂量水平剂量率的控制值,介入放射学设备配置患者受照剂量记录装置的要求和机房防护检测方法以及附录D;——修改并增加了机房屏蔽防护厚度和机房使用面积的要求,还增加了机房单边长度的要求,并修改了水箱散射标准水模的尺寸;——将 GBZ 138-2002 中 X 射线诊断设备及场所的防护监测要求内容改写在第7 章,检测方法内容改写在附录 B 中。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娄云、冯泽臣、万玲、岳保荣、范瑶华、余宁乐、王时进、杜国生、王进、张泓。
GBZ 130 — 2002 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8279 —2001 :GBZ 138 — 2002 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WS/T 190 — 1999 。
医用 X 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用诊断放射学、牙科放射学和介入放射学用设备防护性能、机房防护设施、 X 射线诊断操作的通用防护安全要求及其相关检测要求。
标准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标准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https://img.taocdn.com/s3/m/fb474ee72b160b4e767fcfc6.png)
(标准)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作者:————————————————————————————————日期: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第4章~第7章和附录A、附录B、附录C是强制性内容,其余为推荐性内容。
本标准按照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Z 130—2002《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和GBZ 138—200 2《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监测规范》。
本标准以GBZ 130—2002为主,整合了GB Z 138—2002的内容,与GBZ 130—2002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删除了关于医用X射线机的生产、X射线机不适用种类限制、X射线源组件泄漏辐射定期检测等内容和有关诊断床板、乳腺摄影支撑台滤过厚度的要求;——增加了CT机、介入X射线设备可允许的最小第一半值层的内容,牙科机管电压指示的偏离和曝光时间指示的偏离等要求、同室近台操作(非普通荧光屏透视)时透视防护区测试平面剂量率控制值和机房屏蔽体外辐射剂量水平剂量率的控制值,介入放射学设备配置患者受照剂量记录装置的要求和机房防护检测方法以及附录D;——修改并增加了机房屏蔽防护厚度和机房使用面积的要求,还增加了机房单边长度的要求,并修改了水箱散射标准水模的尺寸;——将GBZ 138-2002中X射线诊断设备及场所的防护监测要求内容改写在第7章,检测方法内容改写在附录B中。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娄云、冯泽臣、万玲、岳保荣、范瑶华、余宁乐、王时进、杜国生、王进、张泓。
GBZ 130—2002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8279—2001:GBZ 138—2002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WS/T 190—1999。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https://img.taocdn.com/s3/m/af990bff10661ed9ac51f384.png)
前言根据《》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第章~第章和附录、附录、附录是强制性内容,其余为推荐性内容。
本标准按照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医用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和—《医用射线诊断卫生防护规范》。
本标准以—为主,了—的内容,与—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删除了关于医用射线机的生产、射线机不适用种类限制、射线源组件定期等内容和有关诊断床板、乳腺支撑台滤过厚度的要求;——增加了机、介入射线设备可允许的最小第一的内容,牙科机指示的偏离和曝光时间指示的偏离等要求、同室近台操作(非普通屏)时透视测试平面率值和机房屏蔽体外辐射剂量水量率的控制值,设备配置受照剂量记录装置的要求和机房防护检测以及附录;——修改并增加了机房屏蔽防护厚度和机房使用的要求,还增加了机房单边长度的要求,并修改了水箱散射标准水模的;——将中射线诊断设备及场所的防护监测要求内容改写在第章,检测方法内容改写在附录中。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娄云、冯泽臣、万玲、岳保荣、范瑶华、余宁乐、王时进、杜国生、王进、张泓。
—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医用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范围本标准了医用诊断、牙科放射学和介入放射学用设备、机房防护设施、射线诊断操作的通用防护安全要求及其检测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用诊断放射学、牙科放射学和介入放射学实践。
模拟定位设备参照本标准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三、并列标准诊断射线设备辐射防护通用要求医用电气设备第部分:介入操作射线设备安全专用要求医用射线诊断受检者放射卫生防护标准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职业性规范射线计算机放射防护要求医疗照射防护基本要求医用射线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乳腺射线摄影检测规范计算机射线摄影()质量控制检测规范医用常规射线诊断设备影像质量控制检测规范总则在医用诊断放射学、牙科放射学和介入放射学实践中,应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受检者以及的放射防护安全与健康,并应符合、和的规定。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https://img.taocdn.com/s3/m/944f235d52ea551810a687a1.png)
1拼音GBZ 130-2013 yī yòng Xshè xiàn zhěn duàn fàng shè fáng hù yào qiú[返回]2英文参考Requurements for radiological protection in medical X-ray diagnosis GBZ 130—2013《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3年12月11日发布,自2014年05月01日起实施,自本标准施行之日起,GBZ 130—2002、GBZ 138—2002同时废止。
ICS 13.100C 5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 130—2013代替 GBZ 1300-2002, GBZ 138-2002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Requurements for radiological protection in medicalX-ray diagnosis[返回]3前言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娄云、冯泽臣、万玲、岳保荣、范瑶华、余宁乐、王时进、杜国生、王进、张泓。
GBZ 130—2002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8279—2001:GBZ 138—2002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WS/T 190—1999。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返回]4 1 范围防护设施、X射线诊断操作的通用防护安全要求及其相关检测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用诊断放射学、牙科放射学和介入放射学实践。
模拟定位设备参照本标准执行。
[返回]5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GBZ130-2013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GBZ130-2013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https://img.taocdn.com/s3/m/23c52b1b3169a4517723a3cf.png)
4.GBZ130-2013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用诊断放射学、牙科放射学和介入放射学用设备防护性能、机房防护设施、X射线诊断操作的通用防护安全要求及其相关检测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用诊断放射学、牙科放射学和介入放射学实践。
模拟定位设备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9706.12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三、并列标准诊断X射线设备辐射防护通用要求GB9706.23医用电气设备第243部分:介入操作X射线设备安全专用要求GB16348医用X射线诊断受检者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1887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Z128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65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放射防护要求GBZ179医疗照射防护基本要求GBZ/T180医用X射线CT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GBZ186乳腺X射线摄影影像质量控制检测规范GBZ187计算机X射线摄影(CR)质量控制检测规范WS76医用常规X射线诊断设备影像质量控制检测规范3总则3.1在医用诊断放射学、牙科放射学和介入放射学实践中,应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受检者以及公众的放射防护安全与健康,并应符合GB18871、GB16348和GBZ179的规定。
3.2应用X射线检查应经过正当性判断。
执业医师应掌握好适应证,优先选用非X射线的检查方法。
加强对育龄妇女、孕妇和婴幼儿X射线检查正当性判断;严格控制使用剂量较大、风险较高的放射技术、除非有明确的疾病风险指征,否则不宜使用CT进行健康体检。
对不符合正当性原则的,不应进行X射线检查。
3.3遵从防护最优化的原则,在保证获得足够的诊断信息情况下,使患者和受检者所受剂量尽可能低。
3.4对工作人员所受的职业照射应加以限制,符合GB18871职业照射剂量限值的规定;对患者和受检者开展的诊疗检查,应以医疗照射指导水平为放射防护指导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对确实具有正当理由需要进行的医用X射线诊断检查,应在获取所需诊断信息的同时,把患者和受检者的受照剂量控制到可以合理达到的尽可能低水平。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2014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2014](https://img.taocdn.com/s3/m/bc6eaa4527284b73f2425085.png)
4.4.5 牙科摄影装置应配置限制焦皮距的部件,并符合下表1的规定。 4.4.6 连接曝光开关的电缆长度应不小于2m,或配置遥控曝光开关。
4.5 乳腺摄影X射线设备防护性能的专用要求 4.5.1 标称X射线管电压不超过50kV的乳腺摄影专用X射线设备,其半值层、光 野/照射野的一致性指标应符合GBZ186的规定。 4.5.2 用于几何放大乳腺摄影的X射线设备,应配备能阻止使用焦皮距小于 20cm的装置。 4.6 移动式和携带式X射线设备防护性能的专用要求 4.6.1 X射线设备应配备能阻止使用焦皮距小于20cm的装置。 4.6.2 手术期间透视用、焦点至影像接收器距离固定且影像接收面不超过 300cm2的X射线设备,应有线束限制装置,并将影像接收器平面上的X射线野减小 到125cm2以下。 4.6.3 连接曝光开关的电缆长度应不小于3m,或配置遥控曝光开关。 4.6.4 移动式牙科摄影设备应满足4.4的要求。
4.2 透视用X射线设备防护性能的专用要求 4.2.1 透视用X射线设备的焦皮距应不小于30cm。 4.2.2 透视曝光开关应为常断式开关,并配有透视限时装置。 4.2.3 同室操作的普通荧光屏透视机按附录B中B.1的要求,在立位和卧位透视 防护区测试平面上的空气比释动能率应分别不超过50μGy/h和150μGy/h (按附录C图C.1、图C.2的要求)。 4.2.4 透视用X射线设备受检者入射体表空气比释动能率、荧光屏的灵敏度、 透视的照射野尺寸及中心对准应符合WS76的规定。 4.2.5 用于介入放射学、近台同室操作(非普通荧光屏透视)用X射线透视设 备不受4.2限制。
介入操作x射线设备安全专gb16348医用x射线诊断受检者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16348医用x射线诊断受检者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1887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z128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65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放射防护要求gbz175医疗照射防护基本要求gbzt180医用x射线ct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gbz186乳腺x射线摄影影像质量控制检测规范gbz187计算机x射线摄影cr质量控制检测规范ws76医用常规x射线诊断设备影像质量控制检测规范3总则3
医用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医用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https://img.taocdn.com/s3/m/f64e6f3a26284b73f242336c1eb91a37f11132ff.png)
医用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1.放射防护区域划定:医疗机构应根据放射诊断设备的种类和工作原理,设立相应的辐射区域。
该区域应标明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铅板挂帘、铅玻璃窗等。
2.设备选择和安装:医疗机构应选择合适的放射诊断设备,并合理设置设备的位置和方向,以减少辐射的泄漏。
设备应定期进行校准和检测,确保其工作状态符合相关标准。
3.放射科医务人员培训:医疗机构应对从事放射诊断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射线辐射的危害、防护知识和相关操作规范。
培训内容应包括辐射生物效应、个人防护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辐射剂量监测和防护屏障的认识等。
4.个人防护措施:医务人员在进行放射诊断时应佩戴个人防护设备,如防护服、铅手套、甲片、胸部防护用品等。
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佩戴这些设备,并注意定期检查和更换。
5.辐射剂量监测:医疗机构应对从事放射诊断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辐射剂量监测,以确保他们的辐射剂量不超过国家和国际标准。
辐射剂量监测应定期进行,监测结果应及时通知医务人员。
6.患者防护:医疗机构应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以减少患者接受射线诊断时的辐射剂量。
包括确保患者只接受必要的射线检查、合理选择放射野、减少重复检查等。
7.辐射安全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辐射安全管理系统,包括制定辐射防护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辐射安全培训、进行放射设备和辐射工作场所的
定期检查和维护等。
同时,还应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
8.定期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医疗机构应对放射诊断设备进行定期的质量控制,包括图像质量评估、剂量校准等。
同时,还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监督和保证诊断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https://img.taocdn.com/s3/m/79675c0527d3240c8447ef76.png)
GBZ 130 —2013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i拼音2英文参考3前言4 1范围5 2规范性引用文件6 3总则7 4X射线设备防护性能的技术要求8 5X射线设备机房防护设施的技术要求9 6医用X射线诊断防护安全操作要求10 7 X射线设备及场所的防护检测要求11附录A (规范性附录)X射线设备的半值层12附录B (规范性附录)X射线设备防护性能的检测方法13附录C (规范性附录)意图X射线设备及机房内防护区测试平面防护检测位点示1拼音GBZ 130- 2013 y i y o ng Xsh e xi a n zh e n du a n f a ng sh e f a ng h u y a o qi u2 英文参考Requureme nts for radiological protectio n in medical X-ray diag no sisGBZ 130—2013《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3年12月11日发布,自2014年05月01日起实施,自本标准施行之日起,GBZ 130—2002、GBZ 138—2002同时废止。
ICSC 5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 130—2013代替GBZ 1300-2002, GBZ 138-2002医用X 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Requurements for radiological protection in medical X-ray diagnosis4 、八—3 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第4章〜第7章和附录A、附录B附录C是强制性内容,其余为推荐性内容。
本标准按照GB/T 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Z 130—2002《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和GBZ 138—2002 《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监测规范》。
本标准以GBZ 130—2002为主,整合了GBZ138 —2002的内容,与GBZ 1 3 0—2 0 02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删除了关于医用X射线机的生产、X射线机不适用种类限制、X射线源组件泄漏辐射定期检测等内容和有关诊断床板、乳腺摄影支撑台滤过厚度的要求;――增加了CT机、介入X射线设备可允许的最小第一半值层的内容,牙科机管电压指示的偏离和曝光时间指示的偏离等要求、同室近台操作(非普通荧光屏透视)时透视防护区测试平面剂量率控制值和机房屏蔽体外辐射剂量水平剂量率的控制值,介入放射学设备配置患者受照剂量记录装置的要求和机房防护检测方法以及附录D;——修改并增加了机房屏蔽防护厚度和机房使用面积的要求,还增加了机房单边长度的要求,并修改了水箱散射标准水模的尺寸;――将GBZ 138-2002中X射线诊断设备及场所的防护监测要求内容改写在第7章,检测方法内容改写在附录B 中。
GBZ130-2013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GBZ130-2013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https://img.taocdn.com/s3/m/f63854208bd63186bdebbce6.png)
4.GBZ130-2013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用诊断放射学、牙科放射学和介入放射学用设备防护性能、机房防护设施、X射线诊断操作的通用防护安全要求及其相关检测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用诊断放射学、牙科放射学和介入放射学实践。
模拟定位设备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9706.12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三、并列标准诊断X射线设备辐射防护通用要求GB9706.23医用电气设备第243部分:介入操作X射线设备安全专用要求GB16348医用X射线诊断受检者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1887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Z128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65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放射防护要求GBZ179医疗照射防护基本要求GBZ/T180医用X射线CT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GBZ186乳腺X射线摄影影像质量控制检测规范GBZ187计算机X射线摄影(CR)质量控制检测规范WS76医用常规X射线诊断设备影像质量控制检测规范3总则3.1在医用诊断放射学、牙科放射学和介入放射学实践中,应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受检者以及公众的放射防护安全与健康,并应符合GB18871、GB16348和GBZ179的规定。
3.2应用X射线检查应经过正当性判断。
执业医师应掌握好适应证,优先选用非X射线的检查方法。
加强对育龄妇女、孕妇和婴幼儿X射线检查正当性判断;严格控制使用剂量较大、风险较高的放射技术、除非有明确的疾病风险指征,否则不宜使用CT进行健康体检。
对不符合正当性原则的,不应进行X射线检查。
3.3遵从防护最优化的原则,在保证获得足够的诊断信息情况下,使患者和受检者所受剂量尽可能低。
3.4对工作人员所受的职业照射应加以限制,符合GB18871职业照射剂量限值的规定;对患者和受检者开展的诊疗检查,应以医疗照射指导水平为放射防护指导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对确实具有正当理由需要进行的医用X射线诊断检查,应在获取所需诊断信息的同时,把患者和受检者的受照剂量控制到可以合理达到的尽可能低水平。
(标准)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标准)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https://img.taocdn.com/s3/m/393dba53c8d376eeaeaa31b3.png)
前言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用诊断放射学、牙科放射学与介入放射学用设备防护性能、机房防护设施、X射线诊断操作得通用防护安全要求及其相关检测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医用诊断放射学、牙科放射学与介入放射学实践。
模拟定位设备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得应用就是必不可少得。
凡就是注日期得引用文件,仅注日期得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就是不注日期得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得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9706。
12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三、并列标准诊断X射线设备辐射防护通用要求GB 9706.23 医用电气设备第2-43部分:介入操作X射线设备安全专用要求GB 16348医用X射线诊断受检者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Z 128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65 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放射防护要求GBZ 179 医疗照射防护基本要求GBZ/T180医用X射线CT机房得辐射屏蔽规范GBZ 186乳腺X射线摄影影像质量控制检测规范GBZ187 计算机X射线摄影(CR)质量控制检测规范WS 76 医用常规X射线诊断设备影像质量控制检测规范6 3 总则3、5 各种X射线检查应使用相应得专用设备,且各类设备得应用除符合本标准要求外,还应符合X射线设备其她有关放射防护标准得要求。
各种X射线设备及场所应经具备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得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7 4 X射线设备防护性能得技术要求4.1X射线设备防护性能得通用要求4.1、1各种X射线设备X射线束得第一半值层应符合附录A得规定。
4、1、2 除乳腺摄影用X射线设备外,X射线源组件中遮挡X射线束部件得等效滤过应符合如下规定:a) 在正常使用中不可拆卸得滤过部件,应不小于0、5 mmAl。
b) 应用工具才能拆卸得滤片与固有滤过(不可拆卸得)得总滤过,应不小于1、5 mmAl、4。
1。
3 除牙科摄影与乳腺摄影用X射线设备外,投向患者X射线束中得物质所形成得等效总滤过,应不小于2、5 mmAl、标称X射线管电压不超过70kV得牙科X射线设备,其总滤过应不小于1。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资料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资料](https://img.taocdn.com/s3/m/29c1bb5811a6f524ccbff121dd36a32d7375c73d.png)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资料一、设备和设施要求:1.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能够满足诊断需要,并且在操作上具备一定的安全性。
2.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应当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进行安装和调试,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3.放射设备室应当具备防护屏障、防护门、警示标识等必要设施,并经过专业人员的合理设计和验收。
二、人员要求:1.从事医用X射线诊断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持有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2.医用X射线诊断工作人员应当经过相关培训,并定期更新知识和技能。
3.医用X射线诊断工作人员应当采取合理的个体防护措施,包括佩戴防护装备、控制接触和吸入放射性物质的可能性等。
三、患者管理要求:1.在医用X射线诊断过程中,应当选择适当的检查方法和设备,避免不必要的X射线照射。
2.对于儿童、孕妇以及特殊人群,应当特别关注其照射剂量和频次,并根据他们的特殊情况进行个体化的防护措施。
3.严格遵守患者信息保密法律法规,确保患者个人隐私和权益的保护。
四、剂量限制要求:1.对于医用X射线诊断工作人员,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限制其受到的职业照射剂量。
2.对于患者,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限制其受到的照射剂量,避免超过安全范围。
3.对于公众和环境,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限制外界照射剂量和污染的扩散。
五、质量控制要求:1.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应当定期进行质量控制和性能验证,确保其工作正常,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2.医用X射线诊断工作人员应当经过相关培训,掌握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技巧,保证诊断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六、事故和应急管理要求:1.医用X射线诊断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熟悉相关应急处置措施和技能。
2.在发生事故或突发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事故处理,保护相关人员和公众的安全。
综上所述,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主要包括设备和设施要求、人员要求、患者管理要求、剂量限制要求、质量控制要求以及事故和应急管理要求等方面。
GBZ130_2024_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内容
![GBZ130_2024_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内容](https://img.taocdn.com/s3/m/0ed73944cd1755270722192e453610661ed95a38.png)
GBZ130_2024_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内容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是指在医疗机构使用X射线诊断设备时,为保护患者、医务人员和公众免受X射线辐射的危害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规定。
以下是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的内容:1.设备安全:医疗机构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X射线诊断设备,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和维修保养,确保设备正常工作和安全使用。
2.工作人员培训:所有参与X射线诊断工作的医务人员需要接受相关的放射防护培训,了解X射线防护的基本知识、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提高防护意识和技能。
3.防护设施建设:医疗机构应根据设备性能和使用情况,合理设置和布置防护设施,包括射线防护墙、防护门、防护屏等,保证工作区域和公共区域的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4.个人防护用具:医务人员应配备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具,如防护服、防护眼镜、护手霜等,使用时要正确佩戴和保养,确保防护效果。
5.辐射监测: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工作区域和公共区域的辐射水平进行监测,保持辐射水平在安全范围内,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修复。
6.最小暴露原则:医务人员在操作X射线设备时,应尽量减少辐射暴露的时间和范围,必要时应采取遮挡措施或使用遥控操作设备来降低辐射暴露。
7.患者防护:为保护患者的健康和安全,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X射线检查方式和参数,最小化辐射剂量,避免不必要的辐射暴露。
8.放射事故应急救援:医疗机构应配备完善的放射事故应急救援设备和人员,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做好应急预案和措施,确保在放射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和救援。
9.辐射防护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和完善辐射防护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监测、剂量记录、辐射事故报告等,确保对放射防护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10.宣传教育: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对X射线辐射危害的认识和防护意识,引导大家正确使用X射线诊断设备。
综上所述,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的内容包括设备安全、工作人员培训、防护设施建设、个人防护用具、辐射监测、最小暴露原则、患者防护、放射事故应急救援、辐射防护管理和宣传教育等方面的要求。
Z医用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Z医用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https://img.taocdn.com/s3/m/1790267fc5da50e2534d7f22.png)
Z医用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TPM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TPMK5AB- TPMK08- TPMK2C- TPMK18】4.G B Z130-2013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用诊断放射学、牙科放射学和介入放射学用设备防护性能、机房防护设施、X射线诊断操作的通用防护安全要求及其相关检测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用诊断放射学、牙科放射学和介入放射学实践。
模拟定位设备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9706.12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三、并列标准诊断X射线设备辐射防护通用要求GB9706.23医用电气设备第243部分:介入操作X射线设备安全专用要求GB16348医用X射线诊断受检者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1887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Z128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65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放射防护要求GBZ179医疗照射防护基本要求GBZ/T180医用X射线CT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GBZ186乳腺X射线摄影影像质量控制检测规范GBZ187计算机X射线摄影(CR)质量控制检测规范WS76医用常规X射线诊断设备影像质量控制检测规范3总则3.1在医用诊断放射学、牙科放射学和介入放射学实践中,应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受检者以及公众的放射防护安全与健康,并应符合GB18871、GB16348和GBZ179的规定。
3.2应用X射线检查应经过正当性判断。
执业医师应掌握好适应证,优先选用非X射线的检查方法。
加强对育龄妇女、孕妇和婴幼儿X射线检查正当性判断;严格控制使用剂量较大、风险较高的放射技术、除非有明确的疾病风险指征,否则不宜使用CT进行健康体检。
对不符合正当性原则的,不应进行X射线检查。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2019 共44页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2019 共44页](https://img.taocdn.com/s3/m/4570d16631126edb6f1a10c9.png)
3.4 对工作人员所受的职业照射应加以限制,符合GB18871职业照射剂 量限值的规定;对患者和受检者开展的诊疗检查,应以医疗照射指导水平为 放射防护指导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对确实具有正当理由需要进行 的医用X射线诊断检查,应在获取所需诊断信息的同时,把患者和受检者的 受照剂量控制到可以合理达到的尽可能低水平。
——修改并增加了机房屏蔽防护厚度和机房使用面积的要求,还增加了机房单边长度 的要求,并修改了水箱散射标准水模的尺寸;
——将GBZ138—2019中X射线诊断设备及场所的防护监测要求内容改写在第7章,检测 方法内容改写在附录B中。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5.8 患者和受检者不应在机房内候诊;非特殊情况,检查过程中陪检者 不应滞留在机房内。
5.9 每台X射线设备根据工作内容,现场应配备不少于表4基本种类要求 的工作人员、患者和受检者防护用品与辅助防护设施,其数量应满足开展工 作需要,对陪检者应至少配备铅防护衣;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的铅当量 应不低于0.25mmPb;应为不同年龄儿童的不同检查,配备有保护相应组织和 器官的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的铅当量应不低于0.5mmPb。
本标准以GBZ130—2019为主,整合了GBZ138—2019的内容,与GBZ130—2019相比, 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关于医用X射线机的生产、X射线机不适用种类限制、X射线源组件泄漏辐 射定期检测等内容和有关诊断床板、乳腺摄影支撑台滤过厚度的要求;
——增加了CT机、介入X射线设备可允许的最小第一半值层的内容,牙科机管电压指示 的偏离和曝光时间指示的偏离等要求、同室近台操作(非普通荧光屏透视)时透视防护 区测试平面剂量率控制值和机房屏蔽体外辐射剂量水平剂量率的控制值,介入放射学 设备配置患者受照剂量记录装置的要求和机房防护检测方法以及附录D;
Z 医用 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Z 医用 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https://img.taocdn.com/s3/m/b762b13427284b73f2425090.png)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用诊断放射学、牙科放射学和介入放射学用设备防护性能、机房防护设施、X射线诊断操作的通用防护安全要求及其相关检测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用诊断放射学、牙科放射学和介入放射学实践。
模拟定位设备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9706.12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三、并列标准诊断X射线设备辐射防护通用要求GB9706.23医用电气设备第243部分:介入操作X射线设备安全专用要求GB16348医用X射线诊断受检者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1887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Z128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65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放射防护要求GBZ179医疗照射防护基本要求GBZ/T180医用X射线CT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GBZ186乳腺X射线摄影影像质量控制检测规范GBZ187计算机X射线摄影(CR)质量控制检测规范WS76医用常规X射线诊断设备影像质量控制检测规范3总则3.1在医用诊断放射学、牙科放射学和介入放射学实践中,应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受检者以及公众的放射防护安全与健康,并应符合GB18871、GB16348和GBZ179的规定。
3.2应用X射线检查应经过正当性判断。
执业医师应掌握好适应证,优先选用非X射线的检查方法。
加强对育龄妇女、孕妇和婴幼儿X射线检查正当性判断;严格控制使用剂量较大、风险较高的放射技术、除非有明确的疾病风险指征,否则不宜使用CT进行健康体检。
对不符合正当性原则的,不应进行X射线检查。
3.3遵从防护最优化的原则,在保证获得足够的诊断信息情况下,使患者和受检者所受剂量尽可能低。
3.4对工作人员所受的职业照射应加以限制,符合GB18871职业照射剂量限值的规定;对患者和受检者开展的诊疗检查,应以医疗照射指导水平为放射防护指导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对确实具有正当理由需要进行的医用X射线诊断检查,应在获取所需诊断信息的同时,把患者和受检者的受照剂量控制到可以合理达到的尽可能低水平。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前言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用诊断放射学、牙科放射学和介入放射学用设备防护性能、机房防护设施、X射线诊断操作的通用防护安全要求及其相关检测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用诊断放射学、牙科放射学和介入放射学实践。
模拟定位设备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三、并列标准诊断X射线设备辐射防护通用要求GB 医用电气设备第2-43部分:介入操作X射线设备安全专用要求GB 16348 医用X射线诊断受检者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Z 128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 165 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放射防护要求GBZ 179 医疗照射防护基本要求GBZ/T 180 医用X射线CT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GBZ 186 乳腺X射线摄影影像质量控制检测规范GBZ 187 计算机X射线摄影(CR)质量控制检测规范WS 76 医用常规X射线诊断设备影像质量控制检测规范6 3 总则在医用诊断放射学、牙科放射学和介入放射学实践中,应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受检者以及公众的放射防护安全与健康,并应符合GB 18871、GB 16348和GBZ 179的规定。
应用X射线检查应经过正当性判断。
执业医师应掌握好适应证,优先选用非X射线的检查方法。
加强对育龄妇女、孕妇和婴幼儿X射线检查正当性判断;严格控制使用剂量较大、风险较高的放射技术、除非有明确的疾病风险指征,否则不宜使用CT进行健康体检。
对不符合正当性原则的,不应进行X射线检查。
遵从防护最优化的原则,在保证获得足够的诊断信息情况下,使患者和受检者所受剂量尽可能低。
对工作人员所受的职业照射应加以限制,符合GB 18871 职业照射剂量限值的规定;对患者和受检者开展的诊疗检查,应以医疗照射指导水平为放射防护指导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对确实具有正当理由需要进行的医用X射线诊断检查,应在获取所需诊断信息的同时,把患者和受检者的受照剂量控制到可以合理达到的尽可能低水平。
各种X射线检查应使用相应的专用设备,且各类设备的应用除符合本标准要求外,还应符合X射线设备其他有关放射防护标准的要求。
各种X射线设备及场所应经具备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7 4 X射线设备防护性能的技术要求X射线设备防护性能的通用要求各种X射线设备X射线束的第一半值层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除乳腺摄影用X射线设备外,X射线源组件中遮挡X射线束部件的等效滤过应符合如下规定:a)在正常使用中不可拆卸的滤过部件,应不小于 mmAl。
b)应用工具才能拆卸的滤片和固有滤过(不可拆卸的)的总滤过,应不小于 mmA l。
除牙科摄影和乳腺摄影用X射线设备外,投向患者X射线束中的物质所形成的等效总滤过,应不小于 mmAl。
标称X射线管电压不超过70 kV的牙科X射线设备,其总滤过应不小于 mmAl。
标称X射线管电压不超过50 kV的乳腺摄影专用X射线设备,其总滤过应不小于 mmMo。
透视用X射线设备防护性能的专用要求透视用X射线设备的焦皮距应不小于30 cm。
透视曝光开关应为常断式开关,并配有透视限时装置。
同室操作的普通荧光屏透视机按附录B中的要求,在立位和卧位透视防护区测试平面上的空气比释动能率应分别不超过50 μGy/h和150 μGy/h(按附录C图、图的要求)。
透视用X射线设备受检者入射体表空气比释动能率、荧光屏的灵敏度、透视的照射野尺寸及中心对准应符合WS 76的规定。
用于介入放射学、近台同室操作(非普通荧光屏透视)用X射线透视设备不受限制。
v1.0 可编辑可修改摄影用X射线设备防护性能的专用要求200 mA及以上的摄影用X射线设备应有可安装附加滤过板的装置,并配备不同规格的附加滤过板。
X射线设备应有能调节有用线束照射野的限束装置,并应提供可标示照射野的灯光野指示装置。
X射线设备有用线束的半值层、灯光照射野中心与X射线照射野中心的偏离应符合WS 76的规定。
牙科摄影用X射线设备防护性能的专用要求牙科X射线设备的X射线管电压应满足如下要求:a)对于管电压固定的牙科机,管电压应不低于60 kV;对于管电压可调的牙科机,调节范围应满足55 kV至最高管电压,如采用分档调节,相邻档管电压增量应不超过5 kV;b)对于全景机管电压调节范围应满足60 kV至最高管电压,如采用分档调节,相邻档管电压增量应不超过5 kV;c) X射线管电压值的偏差应在±10%范围内。
牙科X射线设备曝光时间指示的偏离应在一(10%读数+1 ms)~(10%读数+1 ms)范围内。
牙科全景体层摄影的X射线设备,应有限束装置,防止X射线束超出X射线影像接收器平面或胶片的宽度。
口内片牙科摄影的X射线源组件应配备集光筒,并使X射线束限制在集光筒出口平面的最大几何尺寸(直径/对角线)不超过60 mm范围内。
牙科摄影装置应配置限制焦皮距的部件,并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牙科X射线摄影的最短焦皮距连接曝光开关的电缆长度应不小于2m,或配置遥控曝光开关。
乳腺摄影X射线设备防护性能的专用要求标称X射线管电压不超过50 kV的乳腺摄影专用X射线设备,其半值层、光野/照射野的一致性指标应符合GBZ 186的规定。
用于几何放大乳腺摄影的X射线设备,应配备能阻止使用焦皮距小于20 cm的装置。
移动式和携带式X射线设备防护性能的专用要求X射线设备应配备能阻止使用焦皮距小于20 cm的装置。
手术期间透视用、焦点至影像接收器距离固定且影像接收面不超过300 cm2的X射线设备,应有线束限制装置,并将影像接收器平面上的X射线野减小到125 cm2以下。
连接曝光开关的电缆长度应不小于3m,或配置遥控曝光开关。
移动式牙科摄影设备应满足的要求。
介入放射学、近台同室操作(非普通荧光屏透视)用X射线设备防护性能的专用要求透视曝光开关应为常断式开关,并配有透视限时装置。
在机房内应具备工作人员在不变换操作位置情况下能成功切换透视和摄影功能的控制键。
X射线设备应配备能阻止使用焦皮距小于20 cm的装置。
X射线设备的受检者入射体表空气比释动能率应符合WS 76的规定。
X射线设备在确保铅屏风和床侧铅挂帘等防护设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按附录B中的要求,在透视防护区测试平面上的空气比释动能率应不大于400 μGy/h(按附录C图的要求)。
防护标志和随机文件要求X射线管组件上应有清晰的焦点位置标示。
X射线管组件上应标明固有滤过,所有附加滤过片均应标明其材料和厚度。
医用诊断X射线设备的所有可更换使用的部件,均应给出清晰易辨的标记,并在随机文件中有相应说明。
随机文件应说明下列与防护有关的性能:a) X射线管组件的固有滤过;b) X射线源组件的滤过;c)滤过片的特性;d)距焦点1 m远处球面上泄漏辐射的空气比释动能率;e)限制有用线束的方法;f)在各种焦点到影像接收器的各种距离下有用线束照射野尺寸;g)焦点到影像接收面的最大和最小距离;h)管电压和管电流加载条件;i)各种使用条件下焦皮距的说明;j)位于有用线束中床板和滤线栅对X射线束的衰减当量;k)移动式和携带式X射线设备不宜做常规检查用;l)各种专用和特殊场合使用的X射线设备,应具体指出各应用条件下注意采取的相应防护措施。
8 5 X射线设备机房防护设施的技术要求X射线设备机房(照射室)应充分考虑邻室(含楼上和楼下)及周围场所的人员防护与安全。
每台X射线机(不含移动式和携带式床旁摄影机与车载X射线机)应设有单独的机房,机房应满足使用设备的空间要求。
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的X射线机房,其最小有效使用面积、最小单边长度应不小于表2要求。
表2 X射线设备机房(照射室)使用面积及单边长度v1.0 可编辑可修改X射线设备机房屏蔽防护应满足如下要求:a)不同类型X射线设备机房的屏蔽防护应不小于表3要求。
b)医用诊断X射线防护中不同铅当量屏蔽物质厚度的典型值参见附录D。
表3 不同类型X射线设备机房的屏蔽防护铅当量厚度要求c)应合理设置机房的门、窗和管线口位置,机房的门和窗应有其所在墙壁相同的防护厚度。
设于多层建筑中的机房(不含顶层)顶棚、地板(不含下方无建筑物的)应满足相应照射方向的屏蔽厚度要求。
d)带有自屏蔽防护或距X射线设备表面1 m处辐射剂量水平不大于μGy/h时,可不使用带有屏蔽防护的机房。
在距机房屏蔽体外表面 m处,机房的辐射屏蔽防护,应满足下列要求(其检测方法及检测条件按和附录B中的要求):a)具有透视功能的X射线机在透视条件下检测时,周围剂量当量率控制目标值应不大于μSv/h;测量时,X射线机连续出束时间应大于仪器响应时间。
b) CT机、乳腺摄影、口内牙片摄影、牙科全景摄影、牙科全景头颅摄影和全身骨密度仪机房外的周围剂量当量率控制目标值应不大于μSv/h;其余各种类型摄影机房外人员可能受到照射的年有效剂量约束值应不大于0. 25 mSv;测量时,测量仪器读出值应经仪器响应时间和剂量检定因子修正后得出实际剂量率。
机房应设有观察窗或摄像监控装置,其设置的位置应便于观察到患者和受检者状态。
机房内布局要合理,应避免有用线束直接照射门、窗和管线口位置;不得堆放与该设备诊断工作无关的杂物;机房应设置动力排风装置,并保持良好的通风。
机房门外应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放射防护注意事项、醒目的工作状态指示灯,灯箱处应设警示语句;机房门应有闭门装置,且工作状态指示灯和与机房相通的门能有效联动。
患者和受检者不应在机房内候诊;非特殊情况,检查过程中陪检者不应滞留在机房内。
每台X射线设备根据工作内容,现场应配备不少于表4基本种类要求的工作人员、患者和受检者防护用品与辅助防护设施,其数量应满足开展工作需要,对陪检者应至少配备铅防护衣;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的铅当量应不低于0. 25 mmPb;应为不同年龄儿童的不同检查,配备有保护相应组织和器官的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的铅当量应不低于 mmPb。
模拟定位设备机房防护设施应满足相应设备类型的防护要求。
表4 个人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配置要求v1.0 可编辑可修改9 6 医用X射线诊断防护安全操作要求医用X射线诊断防护安全操作一般要求放射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业务技术,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满足放射工作人员岗位要求。
根据不同检查类型和需要,选择使用合适的设备、照射条件、照射野以及相应的防护用品。
按GB 16348和GBZ 179中有关医疗照射指导水平的要求,合理选择各种操作参数,在满足医疗诊断的条件下,应确保在达到预期诊断目标时,患者和受检者所受到的照射剂量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