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雷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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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ICS 13·260
K09
重庆市地方标准
D B50/T××——××××
煤矿防雷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protection against lighting of colliery
(报批稿)
××××-××-××发布××××-××-××实施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重庆市气象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重庆市防雷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李家启覃彬全秦健陈宏任艳李建平刘俊林涛
Ⅰ
目次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规定 (2)
5 运输系统 (2)
6 通信与安全监控系统 (4)
7 管道系统 (4)
8 输配电系统 (5)
9 电气设备系统 (5)
10露天堆场 (7)
11地面建筑 (7)
附录A(规范性附录)爆炸火灾危险环境分区 (8)
附录B(规范性附录)民用爆炸危险场所建筑物防雷类别确定 (12)
附录C(规范性附录)防雷区的划分 (14)
附录D(规范性附录)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分级 (15)
Ⅱ
煤矿防雷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防雷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运输系统、通信及安全监控系统、管道系统、输配电系统、电气设备系统、露天堆场以及地面建筑的防雷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生产煤矿的防雷工程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订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正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057-94(2000年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74-2002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50077-2003 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规范
GB50089-1998 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
GB50156-200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343-200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设计规范
DB 50/214-2006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防雷装置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LPS
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它连接导体的总合。
3.2 共用接地系统Common earthing system
将各部分防雷装置、建筑物金属构件、低压配电保护线(PE)、等电位连接带、设备保护地、屏蔽体接地、防静电接地及接地装置等连接在一起的接地系统。
3.3 等电位连接Equipotential bonding,bonding
将分开的装置、诸导电物体用等电位连接导体或电涌保护器连接起来以减小雷电流在它们之间产生的电位差。
3.4电涌保护器Surge protective device,SPD
目的在于限制瞬态过电压和分走电涌电流的器件。它至少含有一非线性元件。
3.5防雷区Lightning protection zone,LPZ
需要规定和控制雷击电磁环境的那些区。
3.6接触网Contact network
沿电气化铁路架设的供电网路,由承力索、吊弦和接能导线等组成。
3.7管道系统Pipeline system
指进出井口的各种金属管道及其附属的长金属物。
3.8总接地网Main earthing pole
用导体将所有应连接的接地装置连成的1个接地系统。
3.9局部接地极Local earthing pole
在集中或单个装有电气设备(包括连接动力铠装电缆的接线盒)的地点单独埋设的接地极。
3.10瓦斯Gas
矿井中主要由煤层气构成的以甲烷为主的有害气体。有时单独指甲烷。
4 基本规定
4 基本规定
4.1煤矿企业必须根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与防雷技术规范要求,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煤矿特点等的基础上设计和安装相应防雷装置,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4.2煤矿的防雷工程应与煤矿建设中的设计、施工、投入生产和使用实现三同时,其设计、施工必须由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
4.3煤矿防雷设计应根据被保护物的重要性、使用性质及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及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情况,按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划分建筑物及其设施的防雷类别。
4.4煤矿防雷工程建设应根据防雷类别进行设计和施工,并在不同阶段进行防雷安全评估和监督检查,确保防雷隐蔽工程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4.5防雷装置投入使用后,应将以下资料纳入防雷工程档案管理:
a)防雷装置的设计、安装、隐蔽工程图纸资料;
b)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
c)设计评价技术资料;
d)隐蔽工程分段验收检测资料
e)竣工验收检测报告技术资料
4.6煤矿防雷安全应定期检查、评估,并做好防雷装置的维护。
4.6.1每年雷雨季节来临前,煤矿企业应主动向当地法定防雷技术机构申报防雷安全检测。其中,对于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每半年检测一次。具有防雷安全检测资质的煤矿企业应主动向当地防雷技术机构申请抽检。
4.6.2煤矿企业应根据《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DB50/214定期开展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并建立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确保防雷安全。
4.6.3煤矿企业应加强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4.7煤矿发生雷电灾害后,企业应及时向气象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灾情,并积极协助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和鉴定工作。
4.8雷雨天气来临时,煤矿应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5 运输系统
5.1轨道接地
5.1.1轨道接地可分为井口外、井口内接地装置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