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防雷相关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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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顶防雷规范标准最新

房顶防雷规范标准最新

房顶防雷规范标准最新房顶防雷是建筑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技术的发展和规范的更新,房顶防雷规范标准也在不断完善。

以下是最新的房顶防雷规范标准概述:一、基本原则房顶防雷设计应遵循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和环境友好性原则,确保建筑物在雷电天气中的安全。

二、防雷分类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和使用性质,将建筑物分为三类:第一类为重要建筑物,如医院、学校等;第二类为一般建筑物,如办公楼、住宅楼等;第三类为次要建筑物,如仓库、车库等。

不同类别的建筑物应采取相应级别的防雷措施。

三、防雷系统构成房顶防雷系统主要由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和防雷等电位连接组成。

接闪器负责吸引雷电,引下线将雷电能量安全引导至地面,接地装置负责将雷电能量释放到大地,防雷等电位连接则保证建筑物内部不同金属构件之间的电位平衡。

四、接闪器设计接闪器应根据建筑物的形状和高度合理布置,通常采用避雷针、避雷带或避雷网等形式。

接闪器的材料应具有良好的导电性能和足够的机械强度。

五、引下线布置引下线应均匀分布在建筑物的四周,且数量不少于两根,以保证雷电能量的均匀分布和安全引导。

引下线应采用耐腐蚀、导电性能好的材料,如铜或镀锌钢。

六、接地装置要求接地装置应根据建筑物的规模和土壤条件设计,通常采用深埋式或地面式。

接地电阻应小于10欧姆,以确保雷电能量能够迅速释放。

七、防雷等电位连接建筑物内部的金属管道、电缆桥架、电梯井等应与防雷系统进行等电位连接,以避免雷电产生的感应电压和电流对设备和人员造成危害。

八、防雷检测与维护建筑物投入使用后,应定期进行防雷系统的检测和维护,确保防雷系统的有效性。

检测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

九、特殊建筑物防雷对于特殊结构或特殊用途的建筑物,如高层建筑、大跨度钢结构建筑等,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防雷措施。

十、规范的更新与执行房顶防雷规范标准应随着科技进步和实践经验的积累不断更新。

所有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建筑物都应遵循最新的防雷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

防雷规范标准最新

防雷规范标准最新

防雷规范标准最新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建筑业的快速发展,防雷规范标准也在不断更新以适应新的技术和环境要求。

以下是最新的防雷规范标准概述,旨在为建筑和电气工程提供指导,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开头:在现代社会,随着电子设备的普及和高层建筑的增多,防雷保护变得尤为重要。

雷电不仅可能对建筑物造成直接损害,还可能通过电气系统对电子设备造成间接损害。

因此,制定和遵守防雷规范标准是确保安全的关键。

防雷规范标准的基本原则:1. 风险评估:在设计防雷系统之前,必须对建筑物和设施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雷电可能带来的损害程度。

2. 综合防护:防雷系统应包括外部防护(如避雷针、避雷带)和内部防护(如浪涌保护器、屏蔽电缆)。

3. 系统兼容性:防雷系统的设计应与建筑物的结构和电气系统兼容,确保整体的协调性和有效性。

4. 维护和检测:防雷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以确保其始终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外部防雷系统:1. 避雷针和避雷带:高层建筑和突出结构应安装避雷针或避雷带,以吸引雷电并将其安全地传导至地面。

2. 接地系统:所有防雷设施必须与有效的接地系统相连,以确保雷电能量的快速、安全排放。

内部防雷系统:1. 浪涌保护器(SPD):在电气系统中安装浪涌保护器,以保护电子设备免受雷电产生的高电压和电流冲击。

2. 屏蔽和接地:对电缆进行屏蔽,并确保所有电气设备和系统都正确接地。

特殊环境的防雷措施:1. 敏感区域:对于医院、数据中心等敏感区域,应采取额外的防雷措施,如使用更高级别的SPD和更严格的接地要求。

2. 易燃易爆场所:在这些场所,除了基本的防雷措施外,还应考虑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和特殊的接地技术。

技术更新和规范修订:随着新技术的出现,防雷规范标准也在不断更新。

例如,智能防雷系统利用传感器和数据分析技术,可以更准确地预测和响应雷电事件。

结尾:遵循最新的防雷规范标准对于保护人员、设备和建筑至关重要。

通过不断更新知识和技术,我们可以更有效地减少雷电带来的风险。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防雷技术规范-最新国标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防雷技术规范-最新国标

目次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一般要求 (3)5 直击雷防护 (3)6 雷击电磁脉冲防护 (5)7 防雷安全标志 (7)8 防雷装置检测和维护 (7)附录A(资料性)作业点防雷安全标志示例 (8)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防雷技术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的一般要求,直击雷防护、雷击电磁脉冲防护、防雷安全标志、防雷装置检测和维护。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的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施工、验收和定期维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802.22—2019 低压电涌保护器第22部分:电信和信号网络的电涌保护器(SPD)选择和使用导则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T 21431—2015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作业点 operating spot用于地面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地点。

[来源:QX/T 151—2012,8.13]人影弹药库房 ammunition warehouse for weather modification存放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炮弹及火箭弹的建筑。

[来源:QX/T 226—2013,3.2]营房 barrack作业人员值班、生活的建筑。

[来源:QX/T 226—2013,3.3]作业平台 platform of operation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场所及设施。

固定作业点 fixed operating spot有固定建构筑物、设备、观测仪器、作业装备、作业平台等的作业点。

[来源:QX/T 151—2012,8.14]流动作业点 mobile operating spot具有作业平台,作业装备可移动的作业点。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最新版】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最新版】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以下简称防雷减灾),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防雷减灾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防雷减灾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归口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雷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有关部门履行防雷减灾管理职责,将防雷减灾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体系,雷电灾害防御监管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本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防雷减灾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防雷减灾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市、县级市(区)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做好雷电监测预警、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防雷科普宣传工作,负责易燃易爆等相应领域建设工程、场所的防雷减灾监督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相应领域内建设工程的防雷减灾监督管理。

第六条市、县级市(区)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雷电监测系统建设,开展雷电灾害预警工作。

第七条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雷标准的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应当按照国家规范安装雷电防护装置。

雷电防护装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施工,可以由取得相应建设、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专业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八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应当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

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检测工作。

建筑幕墙防雷技术规范

建筑幕墙防雷技术规范

建筑幕墙防雷技术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建筑幕墙防雷的基本要求、防护措施、施工与检测、维护与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构件式幕墙,单元式幕墙、点支承幕墙或采用金属支承结构的建筑幕墙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1431—2015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 51348—2019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JGJ/T 139—2020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 365—2015 太阳能光伏玻璃幕墙电气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建筑幕墙由面板与支承结构体系组成,具有规定的承载能力、变形能力和适应主体结构位移能力,不分担主体结构所受作用的建筑外围护墙体结构或装饰性结构。

[来源:GB/T 34327—2017,2.1]3.2构件式幕墙在现场依次安装立柱、横梁和面板的框支承建筑幕墙。

[来源:GB/T 34327—2017,3.3.1.1]3.3防雷装置用于减少闪击击于建(构)筑物上或建(构)筑物附近造成的物质性损害和人身伤亡,由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雷电防护装置组成。

[来源:GB 50057—2010,2.0.5]3.4均压环围绕建筑物形成一个回路的导体,它与建筑物雷电引下导体间互相连接并且使雷电流在各引下导体间分布比较均匀。

[来源:GB/T 19663—2005,3.18]3.5接闪器由拦截闪击的接闪杆、接闪带、接闪线、接闪网以及金属屋面、金属构件等组成。

[来源:GB 50057—2010,2.0.8]3.6防雷等电位连接将分开的诸金属物体直接用连接导体或经电涌保护器连接到防雷装置上以减小雷电流引发的电位差。

[来源:GB 50057—2010,2.0.19]3.7构件构成建筑幕墙结构体系的基本单元,包括面板、支承装置和支承构件等,可以是单件或组合件。

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具有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工厂、科研机构、公共建筑等。

第三条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安全可靠、效果良好的原则。

第四条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建设、改造、维护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技术要求。

单位在建设、改造或维护防雷、防静电设施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设计或施工,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第五条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监管,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其安全有效运行。

第二章防雷设施安全管理第六条防雷设施的建设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避雷系统、防雷接地网、防雷装置等。

第七条防雷设施的建设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合理布局:根据危险区域、建筑物结构和设备特点,合理布设防雷设施;(二)系统完整:建设完整的防雷体系,包括接闪器、避雷带、引下线、接地体等;(三)安全可靠:确保电流不会对设备和人员造成危害;(四)防雷材料: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雷材料,如耐腐蚀的钢材、避雷针等;(五)排水系统:保证排水系统不会影响防雷设施的功能;(六)设施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防雷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章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第八条防静电设施的建设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静电接地、静电消除、防静电设备等。

第九条防静电设施的建设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合理布局:根据危险区域和设备特点,合理布设防静电设施;(二)静电接地:对设备和设施进行静电接地,确保静电能够安全排除;(三)静电消除:采用合适的静电消除设备,如静电消除器、静电消除剂等;(四)防静电材料: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静电材料,如防静电地板、防静电衣等;(五)设施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防静电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条单位应建立健全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矿山防雷标准最新规范

矿山防雷标准最新规范

矿山防雷标准最新规范随着矿山行业的发展,矿区的防雷安全问题日益受到重视。

为了保障矿山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矿山设施的完好,制定和实施矿山防雷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以下是根据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制定的矿山防雷标准规范:一、总则1. 矿山防雷标准旨在规范矿山的防雷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工作,确保矿山在雷电天气中的安全运行。

2.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矿山,包括露天矿和地下矿。

二、防雷设计1. 矿山防雷设计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气候等因素。

2. 应根据矿区的具体情况,设计合理的防雷系统,包括外部防雷设施和内部防雷设施。

三、外部防雷设施1. 矿区应设置避雷针或避雷线,保护矿区建筑物和设备免受直接雷击。

2. 避雷针或避雷线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其有效性和安全性。

四、内部防雷设施1. 矿区内部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安装浪涌保护器,防止雷电感应造成的损害。

2. 矿区通信、监控等系统应采取防雷措施,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五、防雷施工1. 防雷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承担,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

2. 施工过程中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六、防雷验收1. 防雷工程完成后,应进行严格的验收,包括外部防雷设施和内部防雷设施的检查。

2. 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必须进行整改,直至满足防雷标准要求。

七、防雷维护1. 矿山应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 发现防雷设施损坏或失效时,应立即进行修复或更换。

八、培训与宣传1. 矿山应加强对员工的防雷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防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应通过多种渠道进行防雷知识的宣传,提高矿区整体的防雷安全意识。

九、应急措施1. 矿山应制定详细的防雷应急预案,包括雷电天气的预警、人员疏散、设备保护等措施。

2. 应急措施应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在雷电天气来临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十、附则1.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防雷标准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

防雷一类二类三类建筑标准

防雷一类二类三类建筑标准

防雷一类二类三类建筑标准防雷一类、二类和三类建筑标准是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划分的,旨在确保建筑物在雷雨天气中的安全。

以下是这些标准的简要介绍:1.防雷一类建筑标准:一类建筑是指对雷电防护要求最高的建筑,通常包括国家级重要建筑物、国际性重要建筑物、大型文化、体育、医疗场所等。

一类建筑物的防雷措施包括:(1)建筑物应安装独立接地的避雷针或避雷带,以保护建筑物免受直击雷的侵害。

(2)建筑物内部应采用等电位联结,以减少雷电感应和电磁干扰。

(3)建筑物内部的电气设备应采取雷电防护措施,如加装电涌保护器、安装过电压保护装置等。

(4)建筑物外部的金属构件、金属管道等也应进行等电位联结。

2.防雷二类建筑标准:二类建筑是指对雷电防护要求相对较高的建筑,通常包括省级重要建筑物、大型工矿企业、大型仓储场所等。

二类建筑物的防雷措施包括:(1)建筑物应安装独立接地的避雷针或避雷带,以保护建筑物免受直击雷的侵害。

(2)建筑物内部的电气设备应采取雷电防护措施,如加装电涌保护器、安装过电压保护装置等。

(3)建筑物外部的金属构件、金属管道等也应进行等电位联结。

与一类建筑相比,二类建筑在防雷措施上可以有所简化,但仍然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3.防雷三类建筑标准:三类建筑是指对雷电防护要求相对较低的建筑,通常包括一般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小型仓库、机房等。

三类建筑物的防雷措施包括:(1)建筑物应安装避雷带或避雷针,以保护建筑物免受直击雷的侵害。

(2)建筑物内部的电气设备应采取雷电防护措施,如加装电涌保护器、安装过电压保护装置等。

相对于一类和二类建筑,三类建筑的防雷措施可以更加简化,但仍然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和内部设备的安全。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防雷类别和具体标准可能会略有不同。

因此,在进行防雷设计和施工时,应结合当地的气候条件和相关规范进行综合考虑,以确保建筑物在雷雨天气中的安全。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6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6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 94局部修订条文第24号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由国家机械工业局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二○○○年十月一日起施行,原规范中相应的条文同时废止。

现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 8月24日第3.3.4条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防直击雷接地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等接地共用同一接地装置,并宜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当不共用、不相连时,两者间在地中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表达式的要求,但不应小于 2m:S e2≥0.3k c R i(3.3.4)式中S e2地中距离(m);k c分流系数,其值按附录五确定。

在共用接地装置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的情况下,接地装置宜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

[说明] 增加“信息系统”,因为信息系统防雷击电磁脉冲时必须连接在一起才能起到保护效果,而且应采用共用接地系统。

将分流系数k c选值的规定移至附录五。

第六章防雷击电磁脉冲第一节一般规定第6.1.1条防雷击电磁脉冲除遵守本规范其它各章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本章所规定的基本要求。

[说明] 本章(第六章)全部为新补充内容,主要参考以下国际电工委员会文件编写而成:1.IEC 61312-1:1995,Protection against lightning electromagnetic impulse--Part 1 :General principles(防雷击电磁脉冲,第1部分:通则)2.IEC/TS 61312-2:1999,Protection against lightning electromagnetic impulse--Part 2:Shielding of structures, bonding inside structures and earthing(防雷击电磁脉冲,第2部分:接地、建筑物屏蔽、建筑物内部的等电位连接)3.IEC 60364-4-443:1995,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of buildings--Part 4:Protection for safety--Chapter 44:Protection against overvoltages--Section 443 :Protection against overvoltages of atmospheric origin or due to switching(建筑物电气装置,第4部分:安全保护,第44章:防过电压,第443节:防大气过电压和操作过电压)4.IEC 60364-5-534:1997,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ofbuildings--Part 5:Selection and erection of electrical equipment--Section 534:Devices for protection against overvoltages(建筑物电气装置,第5/font>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与安装,第 534节:防过电压器件)第6 .1.2条一个信息系统是否需要防雷击电磁脉冲,应在完成直接、间接损失评估和建设、维护投资预测后认真分析综合考虑,做到安全、适用、经济。

防雷法律法规

防雷法律法规

中国气象局第8号令《防雷 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投 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 检测制度。防雷装置检测应当 每年一次,对爆炸危险环境场 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 一次。
中国气象局令 第11号《防雷 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对雷电防护工程实行设计审核和 竣工验收制度。禁止无证设计、 施工、检测或不具备资质等级的 单位和个人承接雷电防护工程。 未经气象主管机构审核和验收合 格的,不得施工和投入使用。
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 有关防雷标准的规定。
未经气象主管机构审核和验收合格的,不得施工和投入使用。 防雷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护装置的检测工作。安装的雷电 禁止无证设计、施工、检测或不具备资质等级的单位和个人承接雷电防护工程。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其纳入建设工程管理程序。 定期对防雷防静电安全设施进行检测。
《甘肃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第二十六条:《建筑物防雷设计 规范》规定的建(构)筑物,生 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计算机网络,通信和广播电视设 施,电力设施以及公共场所易遭 受雷击的设施,应当安装防雷装 置,并定期检测。
《甘肃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第二十七条 气象主管部门负责 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 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 收;防雷装置应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与建设主体工 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 入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 将其纳入建设工程管理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70号《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 十四条:专门从事雷电防护装置 设计、施工、检测的单位应当具 备相应的条件,取得国务院气象 主管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 市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证。
《甘肃省气象条例》第二十四 条“气象主管部门负责雷电灾害 的防御管理工作;参与防雷防静 电建筑物、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 工验收;定期对防雷防静电安全 设施进行检测。禁止使用未经检 测和检测不合格的防雷防静电设 施。”

建筑防雷验收规范

建筑防雷验收规范

建筑防雷验收规范建筑防雷验收规范是指对建筑物的防雷装置进行验收的一项规范。

本文将介绍建筑防雷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以及相关要求。

一、验收范围建筑防雷验收范围主要包括建筑物整体的防雷设备和系统,包括接地装置、避雷针、避雷网、避雷带等。

二、验收要求1、组织验收建筑防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并由建设单位书面委托。

2、验收基本要求(1) 验收时须参考《建筑设计防雷技术规范》、《建筑防雷装置建设与验收规范》等相关技术标准,对防雷装置的规格和材料进行检查。

(2) 验收前应先进行自查,确保防雷装置的安装、接地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 验收过程中要进行实地检查,对防雷装置的可靠性、稳定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估。

3、验收要点(1) 对于接地装置,应检查接地体的数量、规格和布置是否符合要求,接地电阻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2) 对于避雷针,应检查避雷针的安装位置、数量和高度是否符合要求,避雷针和建筑物的距离是否符合规范。

(3) 对于避雷网,应检查避雷网的布局和网档的材质是否符合要求,网档的安装是否牢固。

(4) 对于避雷带,应检查避雷带的安装位置、数量和材料是否符合要求,避雷带与建筑物之间的接触是否良好。

4、验收记录建设单位应记录建筑防雷验收的结果,并与相关单位共同签字确认。

三、验收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1、验收合格的标准(1) 防雷装置的设计、安装和接地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2) 防雷装置的可靠性、稳定性和合理性得到有效保证。

2、验收不合格的标准(1) 防雷装置的设计、安装和接地存在严重缺陷,无法保证防雷效果。

(2) 防雷装置的可靠性、稳定性和合理性无法得到有效保证。

四、验收后的整改与复验1、整改要求(1)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防雷装置,建设单位需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装置达到验收合格的要求。

(2) 整改过程中需保持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协商。

2、复验要求(1) 进行整改后,建设单位需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复验。

(2) 复验时要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确保整改的有效性和合格性。

防雷尺寸规范标准最新

防雷尺寸规范标准最新

防雷尺寸规范标准最新防雷尺寸规范标准是建筑和电气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确保了建筑物和人员的安全,防止了因雷电造成的损害。

以下是最新的防雷尺寸规范标准的内容:引言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对安全要求的提高,防雷规范也在不断更新。

本规范旨在提供一套最新的防雷尺寸标准,以适应现代建筑和设施的需求。

1.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以及相关电气设备的防雷设计。

2. 术语和定义- 防雷装置:指用于保护建筑物和设备免受雷击损害的一系列装置。

- 避雷针:一种用于吸引雷电并将其安全引导至地面的装置。

- 接地系统:将雷电能量安全引导至地面的系统。

3. 防雷装置的尺寸要求- 避雷针- 高度:根据建筑物的高度和周围环境,避雷针的高度应至少为建筑物高度的1/10。

- 直径:避雷针的直径应根据其高度来确定,一般不小于10mm。

- 接地系统- 接地电阻:不应超过1欧姆。

- 接地线:直径不应小于16mm,且应使用耐腐蚀材料。

4. 设计原则- 防雷设计应综合考虑建筑物的结构、用途、地理位置等因素。

- 防雷装置的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和标准。

5. 安装和维护- 防雷装置的安装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

- 定期对防雷装置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6. 测试和验收- 完成安装后,应对防雷装置进行测试,确保其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 验收时应提供完整的测试报告和维护手册。

7. 特殊环境的防雷要求- 对于特殊环境,如山区、沿海地区等,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防雷装置的尺寸和设计。

结语随着雷电灾害的频发,防雷尺寸规范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范提供了一套最新的防雷尺寸标准,希望能够帮助相关从业人员更好地进行防雷设计和施工。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根据一般性知识编写的示例文本,实际的防雷尺寸规范标准应参考国家或地区的具体法规和标准。

在实施防雷工程时,应咨询专业机构或专家以获取最准确的指导。

防雷最新规范

防雷最新规范

防雷最新规范防雷最新规范为了保护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防范雷击事故的发生,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防雷规范。

最新的防雷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室内防雷规范在室内进行防雷工作,主要是通过合理的布线和安装防雷设备来降低雷击风险。

首先,要进行室内电线电缆线路的合理布置,电线和电缆线路不宜过长,尽量与其他线路保持一定的距离,避免发生交叉干扰。

其次,要安装不同类型的防雷设备,例如避雷针、避雷装置、避雷线等,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设备。

最后,还要定期检测和维护这些设备,确保其正常工作。

2. 室外防雷规范在室外进行防雷工作,主要是通过选择合适的防雷装置和合理的布置来降低雷击风险。

首先,要根据场地的特点和建筑物的高度选择合适的避雷装置,例如避雷针、避雷线等。

其次,要合理布置和安装这些避雷装置,以保证其能够覆盖到建筑物的全部区域。

最后,还要定期检测和维护这些装置,确保其正常工作。

3. 雷电监测和预警规范雷电监测和预警是防雷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及时准确地监测雷电活动,可以提前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有效地预防雷击事故的发生。

为了规范雷电监测和预警工作,最新规范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要建立雷电监测系统,包括雷电探测器、数据传输装置等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准确可靠。

其次,要建立雷电预警系统,对可能发生雷击事故的区域进行预警,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最后,要加强雷电监测人员培训,确保其能够熟练操作设备,准确判断和处理雷电相关情况。

4. 人员防护规范在雷电活动频发的环境中,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面临着巨大的威胁。

为了保护人们的安全,最新规范制定了一系列的人员防护规范。

首先,要加强对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大家的防雷意识,明确防护措施。

其次,要定期进行防护装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能够正常工作。

最后,在雷电活动频发的情况下,要采取适当的行动,转移到安全的地方避雷,避免直接暴露在雷电下。

总之,最新的防雷规范从室内防雷、室外防雷、雷电监测和预警、人员防护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措施,旨在降低雷击事故的发生概率,保护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最新防雷接地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

最新防雷接地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

精品文档防雷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 E0 J, U# ~f; z* B- l! p:( B Z8 o8 ]( E8 x v! [! o* S/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接地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接地装置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电气装置的接地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1.0.3条接地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2 [, X9 q( I9 S8 a第1.0.4条采用的器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井应有合格证件。

0 ^第1.0.5条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1.0.6条接地装置的安装应配合建筑工程的施工,隐蔽部分必须在覆盖前会同有关单位做好中间检查及验收记录。

第1.0.7条接地装置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 `; x0 {+ k6 I2 B( h s0 ~第二章电气装置的接地第一节一般规定8 v/ ]; i/ L5 j |第2.1.l条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

均应接地或与PEN线相接:# I- J, ]0 T% ]一、电机、变压器、电器、手携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二、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

三、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栏和金属门。

四、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等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1 P% f$ C$ ^& ^9 z: j1五、交、直流电力电缆的接头盒、终端头和膨胀器的金属外壳和电缆的金属护层、可触及的电缆金属保护管和穿线的钢管。

% C! w: A) s- D: f六、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5 {9 f2 H. [( X* F七、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

. \' t$ l& n0 Q$ c4 b2 }& O八、装在配电线路杆下的电力设备。

防雷安全管理规定(4篇)

防雷安全管理规定(4篇)

防雷安全管理规定是指对雷电灾害防护工作进行管理和规范的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防雷安全管理规定:1. 建筑物、设备和人员的防雷安全管理。

- 建筑物应符合国家相关的防雷安全法规和标准,安装防雷装置。

- 设备与设施应进行雷电防护,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如接地保护、避雷针等。

- 人员应接受防雷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学习,了解雷电灾害的危害和防护方法。

2. 防雷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 建筑物、设备等应配备适当的防雷设施,如避雷针、避雷线等。

- 防雷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 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测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防护。

3. 雷电监测与预警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 建设雷电监测与预警系统,可及时监测和预警雷电活动,提供相关的预警信息。

- 对雷电监测与预警系统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准确预警。

4. 防雷安全责任和人员配备。

- 明确防雷安全工作的责任和职责,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和责任制。

- 配备专业的防雷安全人员,具备相关的防雷知识和技术,负责防雷安全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5. 防雷应急预案和演练。

- 制定防雷应急预案,明确各项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 定期进行防雷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以应对雷电灾害。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防雷安全管理规定,不同地区和单位可能会有一些具体的细则和要求。

防雷安全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减少雷电灾害对人员和设备的危害,并保障安全生产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防雷安全管理规定(2)是为了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减少雷击事故发生而制定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防雷安全管理规定:1. 电力设施和民用建筑物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雷电防护设施的设计和安装,确保其符合防雷安全要求。

2. 建筑物、设备技术规范和设计规范应含有相关的防雷规定,包括防雷装置的安装要求、接地系统的设计和施工要求等。

3. 集体宿舍、工厂、商场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应当配备防雷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矿山防雷设计规范最新标准

矿山防雷设计规范最新标准

矿山防雷设计规范最新标准一、总则1.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矿山的防雷设计,包括露天矿、地下矿以及相关辅助设施。

2. 防雷设计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矿山的具体情况,确保设计科学、合理、有效。

二、风险评估1. 在设计前,应对矿山进行雷电风险评估,确定防雷保护等级。

2. 评估内容包括地形地貌、地质条件、气候特征、设备分布等因素。

三、防雷系统设计1. 防雷系统应包括外部防雷系统和内部防雷系统。

2. 外部防雷系统主要包括避雷针、避雷带、接地系统等。

3. 内部防雷系统包括等电位连接、防雷分区、浪涌保护器等。

四、避雷设施设计1. 避雷设施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合理布置,确保覆盖所有关键区域。

2. 避雷针的高度、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确保有效保护。

3. 避雷带应沿建筑物的屋脊、屋面边缘等布置,形成闭合的保护网。

五、接地系统设计1. 接地系统是防雷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确保良好的接地效果。

2. 接地电阻应符合规范要求,一般不应超过10欧姆。

3. 应定期检测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确保其稳定性。

六、内部防雷措施1. 应根据设备的重要性和敏感性,进行防雷分区。

2. 重要设备应安装浪涌保护器,以防止雷电浪涌对设备造成损害。

3. 应采用等电位连接技术,减少设备间的电位差。

七、监测与维护1. 防雷系统应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实时监测防雷系统的工作状态。

2. 应定期对防雷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八、应急响应1. 应制定防雷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和责任人。

2. 发生雷电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

九、培训与宣传1. 矿山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防雷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的防雷意识。

2. 培训内容应包括防雷基本知识、防雷设施的使用和维护等。

十、规范的更新与修订1.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实践经验的积累,本规范将定期进行更新和修订。

2. 矿山应关注规范的最新动态,及时更新防雷设计。

本规范旨在为矿山防雷设计提供科学、系统的指导,确保矿山的安全运行。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0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为:?1.增加了术语一章;?2.变更防接触电压和防跨步电压的措施;3.补充外部防雷装置采用不同金属物的要求;4.修改防侧击的规定;5.详细规定电气系统和电子系统选用电涌保护器的要求;?6.简化了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计算公式,并相应调整了预计雷击次数判定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的数值。

7.部分条款作了更具体的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 总则地采取,防止或减少雷击建(构)筑物所发生的,以及,做到,制定本规范。

?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并确定。

?2 术?语2.0.1 ?对地闪击? lightning flash to earth雷云与大地(含地上的突出物)之间的一次或多次放电。

?2.0.2?雷击??? lightning stroke对地闪击中的一次放电。

??? point of strike闪击击在大地或其上突出物上的那一点。

一次闪击可能有多个雷击点。

?2.0.4 ?雷电流?? lightning current?流经雷击点的电流。

???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LPS)用于减少闪击击于建(构)筑物上或建(构)筑物附近造成的物质性损害和人身伤亡,由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组成。

?2.0.6?外部防雷装置??? external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

2.0.7?内部防雷装置 internal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由防雷等电位连接和与外部防雷装置的间隔距离组成。

????? air-termination system由拦截闪击的接闪杆、接闪带、接闪线、接闪网以及金属屋面、金属构件等组成。

2.0.9?引下线??? down-conductor system用于将雷电流从接闪器传导至接地装置的导体。

??接地装置???? earth-termination system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合,用于传导雷电流并将其流散入大地。

防雷接地标准

防雷接地标准

监控系统电源信号防雷接地相应标准
一、防雷接地国家标准
1.GB 50343-2012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2.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二、相关标准具体要求
1、本工程为监控系统雷电防护,包含立杆直击雷防护和监控系统电源系统防护。

2、人工垂直接地体的长度宜为2.5m。

其间距以及人工水平接地体的长度宜为5m,当受地方限制时可适当减小。

3、人工接地体在土壤中的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5m,并宜敷设在当地冻土层以下,其距墙或基础不宜小于1m,接地体宜远离由于烧窑、烟道等高温影响使土壤电阻率升高的地方。

4、直击雷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电源及信号电涌保护器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5、直击雷专设接地装置与电涌保护器接地分开,避免地电位反击,接地体在地下间距宜为3m。

三、施工方法
本工程接地系统分为直击雷接地及电涌保护器接地,采用Φ20×1500镀铜钢棒两支串接作为一组垂直接地体,直击雷接地采用3组垂直接地体,电涌保护器接地采用3组垂直接地体,接地体间距宜为5m,地方受限时可适当减小,但不应小于3m,水平接地体采用95mm2镀铜钢绞线。

直击雷接地与电涌保护器接地应尽量远离不同类型接地引入点间距不小于3m。

接地装置连接方式为焊接并做好防腐处理。

监控系统接地引入线采用BVR16mm2多股铜芯线从立杆内部引入,在防水盒内设置接地排或接地端子,各系统接地就近接入该接地排。

最新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新)

最新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新)

IEC和IEC/TC81
IEC-国际电工委员会 成立于1906年 宗旨:在电学和电子学领域中的标准化及其他事物方
面(如认证)促进国际合作,增进国际间的相互了解。 通过出版标准来实现这一宗旨。
工作范畴:所有电工技术,包括电子、磁学和电磁学、 电声学、通讯、能源生产和分配以及相关的一般原则, 如术语、符号、测量和性能、可靠性、设计和开发、 安全和环境。
IEC60664-1 (GB16935.1) (IEC/TC28) 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
IEC 61024-2 建筑物防雷
第 2 部分:建筑物 高于 60m 的附加要 求
IEC 61024-1-2:1998-05 建筑物防雷
第 1 部分 第 2 分部分: 指南 B-防雷装置的设 计、施工、维护和检测
IEC 61024-3 建筑物防雷 第 3 部分:有爆炸 危险和易发生火灾 建筑物的附加要求
IEC62305-5 雷电防护,第 5 部分:公共设施
GB/T21714.1与IEC62305-1等同采用; GB/T21714.2与IEC62305-2等同采用; GB/T21714.3与IEC62305-3等同采用; GB/T21714.4与IEC62305-4等同采用;
出版日期 2006.1 2006.1 2006.1 2006.1
IEC61312 防雷击电磁脉冲 ( LEM P)( 系 列 )
IEC 61312-1:1995-02 防 LEMP 第 1 部分: 通则
IEC61663 通信线路防雷(系列)
IEC 61663-1:1999-07 通信线路防雷 第 1 部分:光纤线路
IEC 61312-2 TS:1999-08 防 LEMP 第 2 部分:建 筑物屏蔽、内部等电位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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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604-2010《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0156-201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343-2012《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074-2011《石油库设计规范》(快要出新的了)
GB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GB 9361-2011《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A/T367-200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B 50222-95(2001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10-2002《建筑工程装修质量规范》
GBT 2887-2011《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50045-95(2011板)《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54-83《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
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0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3-200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98-2011《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J19-87(2012版)《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系统规范》
GB6650-86《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
GA371-2001《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实体安全技术要求》
GB 7450-87《电子设备雷击保护导则》
IEC61312-1《雷电电磁脉冲的防护》
GBT19271.1-2003《雷电电磁脉冲的防护通则》
GA173-2002《计算机信息系统防雷保安器》
GB/T 3482-2008《电子设备雷击试验》
GB 50057-2010《建筑防雷》
ITU-T.K20(1991)《电信交换设备耐过电压和过电流能力》
GB/T 50312-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 1838-93《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定》
GB 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 50236-2011《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
《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2887-2011);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0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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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标准》(IEC36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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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2008)》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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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灭火系统驱动、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GA6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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