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监局关于付建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津银保监罚决字〔2022〕40号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津银保监罚决字〔2022〕40号
【主题分类】银行
【发文案号】津银保监罚决字〔2022〕40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修正)80997480120
【处罚日期】2022.05.31
【处罚机关】天津银保监局
【处罚机关类型】银保监会/局/分局
【处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
【执法级别】省级
【执法地域】天津市
【处罚对象】蒋君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6.30 10:56:39
天津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蒋君)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银保监罚决字〔2022〕40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全称
个人姓名蒋君(天津静海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
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
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对天津静海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后转存保证金滚开银承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
(二)项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天津银保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2年5月31日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天津银监局关于何欢等55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天津银监局关于何欢等55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法规类别】银行监管
【发文字号】津银监复[2012]11号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2.01.10
【实施日期】2012.01.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津银监局关于何欢等55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津银监复[2012]11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行:
你分行《关于申请何欢等66名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津邮银请〔2011〕588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核准何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和平区卫津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核准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和平区新华路营业所所长任职资格;
核准李晓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和平区鞍山道营业所所长任职资格;
核准王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河东区广宁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核准闫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河东区巨福园营业所所长任职资格;核准罗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河东区七经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核准张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河东区天山南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鄂纪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河东区十经路营业所所长任职资格;核准王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河东区新兆路营业所所长任职资格;核准田晓雪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河东区香山道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张子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河西区东楼营业所所长任职资格;核准尹世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河西区谦德庄营业所所长任职资格;。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津银保监罚决字〔2022〕71号)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津银保监罚决字〔2022〕71号)
【主题分类】银行
【发文案号】津银保监罚决字〔2022〕71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修正)80997480120
【处罚日期】2022.07.04
【处罚机关】天津银保监局
【处罚机关类型】银保监会/局/分局
【处罚机关】天津银保监局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
【执法级别】省级
【执法地域】天津市
【处罚对象】张莹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6 11:00:49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张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银保监罚决字〔2022〕7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全称个人姓名张莹(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
单
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
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对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未严格落实受托支付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天津银保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2年7月4日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天津银监局关于何欢等55人任职资格的批复-津银监复[2012]11号
天津银监局关于何欢等55人任职资格的批复正文:---------------------------------------------------------------------------------------------------------------------------------------------------- 天津银监局关于何欢等55人任职资格的批复(津银监复[2012]11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行:你分行《关于申请何欢等66名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津邮银请〔2011〕588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核准何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和平区卫津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和平区新华路营业所所长任职资格;核准李晓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和平区鞍山道营业所所长任职资格;核准王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河东区广宁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闫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河东区巨福园营业所所长任职资格;核准罗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河东区七经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张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河东区天山南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鄂纪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河东区十经路营业所所长任职资格;核准王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河东区新兆路营业所所长任职资格;核准田晓雪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河东区香山道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张子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河西区东楼营业所所长任职资格;核准尹世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河西区谦德庄营业所所长任职资格;核准王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河西区瑞江花园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徐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河西区广东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闫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河西区南昌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阚亚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河西区土城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秦莲梓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南开区东马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张群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南开区炮台庄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张宏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南开区宜君里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郭少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南开区向阳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刘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南开区川府新村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郭健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南开区三潭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谭颖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河北区大悲院营业所所长任职资格;核准梁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河北区金钟河大街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王迪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河北区靖江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王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河北区连云里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牛健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河北区民生路营业所所长任职资格;核准马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河北区狮子林大街营业所所长任职资格;核准齐汶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河北区榆关道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徐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红桥区咸阳北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吕元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红桥区商大营业所所长任职资格;核准刘博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红桥区纪念馆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王洪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滨海新区塘沽宁波道营业所所长任职资格;核准杨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滨海新区塘沽营口道营业所所长任职资格;核准唐会颖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滨海新区塘沽西江里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杨丽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机厂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张慧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滨海新区大港钻井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张玲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滨海新区大港商业一条街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杨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滨海新区大港邮政大楼营业所所长任职资格;核准陈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滨海新区大港育秀街营业所所长任职资格;核准张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东丽区兴耀营业所所长任职资格;核准闫少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北辰区北仓营业所所长任职资格;核准张连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宁河县商业道营业所所长任职资格;核准张志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武清区雍阳东道营业所所长任职资格;核准温爽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武清区大桥道营业所所长任职资格;核准周学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武清区河北屯营业所所长任职资格;核准李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武清区崔黄口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邓文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静海县胜利大街营业所所长任职资格;核准邓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静海县团泊风景区营业所所长任职资格;核准张宏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宝坻区南三路营业所所长任职资格;核准冀德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蓟县上仓营业所所长任职资格;核准张雪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蓟县城关营业所所长任职资格;核准李丽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蓟县别山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天津银监局关于陈友明任职资格的批复
天津银监局关于陈友明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2.06.12
•【字号】津银监复[2012]272号
•【施行日期】2012.06.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天津银监局关于陈友明任职资格的批复
(津银监复[2012]272号)
中国光大银行:
你行《关于审核陈友明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光银发〔2012〕102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核准陈友明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你行应在本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任命陈友明到任,并将任命文件抄报我局。
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二O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关于付银聚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关于付银聚任职
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4.09.29
•【字号】冀保监许可[2014]580号
•【施行日期】2014.09.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关于付银聚任职资格的
批复
(冀保监许可〔2014〕580号)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付银聚同志进行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长寿发[2014]131号)收悉。
经审查,付银聚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河北保监局
2014年9月29日。
天津银监局关于陈庚任职资格的批复-津银监复[2012]370号
天津银监局关于陈庚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天津银监局关于陈庚任职资格的批复
(津银监复[2012]370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
你分行《关于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陈庚同志申请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浦银津发〔2012〕98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核准陈庚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浦安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分行应于3个月内任命陈庚到任,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
该人员任命后,你分行应及时将任命文件抄报我局。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此复。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结束——。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津银保监罚决字〔2022〕63号)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津银保监罚决字〔2022〕63号)
【主题分类】保险
【发文案号】津银保监罚决字〔2022〕63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2526261710000
【处罚日期】2022.07.01
【处罚机关】天津银保监局
【处罚机关类型】银保监会/局/分局
【处罚机关】天津银保监局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省级
【执法地域】天津市
【处罚对象】张健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6 11:00:49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张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银保监罚决字〔2022〕63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全
称个人姓名
张健(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津港支
公司)
单
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对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津港支公司虚列费用补贴车险市场销售费用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天津银保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2年7月1日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中国银监会关于核准付建军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监会关于核准付建军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9.07.27
•【文号】银监复[2009]268号
•【施行日期】2009.07.2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中国银监会关于核准付建军任职资格的批复
(银监复[2009]268号)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申请》(〔2009〕中化财司字第018号)收悉。
根据《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13号)等相关规定,核准付建军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此复。
二○○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淄博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付强任职资格的批复
淄博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付强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淄博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8.09
•【字号】淄银保监复〔2021〕47号
•【施行日期】2021.08.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淄博银保监分局关于
核准付强任职资格的批复
山东高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付强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高青农商发〔2021〕250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核准付强山东高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你行应在本批复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拟任人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
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淄博监管分局
2021年8月9日。
天津银监局关于张瑞任职资格的批复-津银监复[2011]183号
(津银监复〔2011〕183号)
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
你分行《关于张瑞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农银津发〔2011〕36号)收悉。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核准张瑞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天津银监局关于张瑞任职资格的批复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1.04.25
施行日期
2011.04.25
文号
津银监复[2011]183号
主题类别
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以上人员任命后,你分行应将任命文件抄报我局。
此复。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结束——
天津银监局关于赵凌任职资格的批复-津银监复[2011]66号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1.03.02
施行日期号
主题类别
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天津银监局关于赵凌任职资格的批复
(津银监复〔2011〕66号)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你分行《关于赵凌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京银津发〔2011〕1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核准赵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以上人员任命后,请你分行将任命文件抄报我局。
此复。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