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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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规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行为,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市行政区域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是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层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区(市)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指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简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

工程质量监督采取抽查方式。

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是指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及质量检测单位的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随机进行的抽样检查活动。

第五条主管部门应遵循差别化监督原则,根据工程类别、重要性及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质量管理能力等情况实施分类监督,采用抽查、抽测等方式实施工程质量监督。

抽查按检查容分成两类,一是对工程的抽查,是指主管部门通过巡查,随机确定受检工程的质量检查活动;二是对容的抽查,是指主管部门在检查工程时,根据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及规定,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资料和工程实体质量等随机进行的抽样检查活动。

第六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容:(一)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二)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三)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四)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证明文件;(五)对基坑(或桩基、复合地基)第一检验批隐蔽和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六)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七)定期对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八)监督机构依法协助调查违规行为,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同时依据《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实施细则》对相关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和扣分处理。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范文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全面加强建筑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和坚决遏制各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促进我市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以下整治实施方案:一、整治范围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的所有某某、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二、整治内容(一)已办理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二)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三)建设单位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四)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五)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六)建设项目应当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七)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八)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九)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十)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十一)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或者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十二)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或者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十三)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施工现场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讨薪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或者个人采取编造虚假事实等非法手段恶意讨薪,或者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的。

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工作计划方案

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工作计划方案

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工作计划方案一、工作目标和任务本计划旨在促进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提高施工工艺和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施工现场环境卫生。

1. 制定和完善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包括工程设计、施工工艺、材料选用、设备操作等方面的规范标准。

2. 开展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施工质量意识。

3. 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4. 推进建筑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

二、工作内容和措施1. 制定和完善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成立标准制定工作组,调研和收集相关标准文件和经验做法,制定适用于本地区的标准,并组织专家对标准进行评审和修订。

2. 开展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培训。

邀请专家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施工工艺、施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同时,建立施工人员培训档案,记录培训情况和培训效果。

3. 加强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工地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查,重点关注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问题,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罚,并通报给相关部门。

4. 推进建筑业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对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建立施工企业信用档案,根据评价结果确定企业的信用等级,并依据信用等级对施工企业进行分类管理,提高行业管理水平。

5.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举办文明施工宣传活动、制作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施工人员普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重要性,强化施工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和职业道德。

三、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1. 制定和完善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完成时间为6个月。

2. 开展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培训:每年开展2次培训,每次培训周期为1个月。

3. 加强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每个季度对工地进行一次巡查和检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方案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方案

绵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为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持续向好发展,进一步督促各参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规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全面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深入推进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贯彻,建章立制、责任到人,严格落实以下法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及时提供与工程安全施工有关的资料,按规定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手续;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3、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气象、水文观测、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4、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5、统筹协调同一项目施工过程中多个施工承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二)持续深入推进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理单位应严格落实以下法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制定保障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理措施并检查落实;2、审查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中证照的有效性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3、检查施工企业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以及实体安全防护情况;4、审核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辨识、预防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落实情况;5、审查和监督落实施工企业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专项施工方案情况;6、审核检查施工机械设备;7、按规定组织参与安全检查和验收;8、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9、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向建设单位报告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情况;向工程所在地安全监督机构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执行停止施工指令等情况。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9.03.13•【字号】晋建市函〔2019〕299号•【施行日期】2019.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建市函〔2019〕299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3月13日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山西省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晋发改法规发〔2019〕87号)有关要求,按照《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晋建市函〔2019〕133号)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我省招标投标活动,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全省招标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以下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一、重点整治范围(一)各市招投标监管机构依法履职工作情况;(二)招标人、投标人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市场行为等方面情况;(三)全省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手续办理和依法接受招投标监督管理情况,重点检查2018年以来新开工、投资额500万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

(四)主要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包括:1.依法应当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规避招标;2.先确定中标单位再进行招标的虚假招标;3.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未落实进行招标;4.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设定非法程序排斥投标;5.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串通投标;6.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弄虚作假投标;7.违法分包、转包中标项目;8.签订阴阳合同,低价中标,高价结算;9.不按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和评标专家不客观公正履行职责;10.未按规定留存和损毁招标投标资料;11.电子交易平台未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对接和运营;12.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未实时在指定媒介公开;13.监督部门、交易服务机构干预招标人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交易平台;14.监督部门、交易服务机构代收投标保证金、强制担保;15.监督部门、交易服务机构非法设定管理程序或者将审查、备案、监管要求作为前置条件干涉招标投标;16.监督部门、交易服务机构违规收取招标投标资料,参与评标、定标等活动;17.监督部门监管失察和未畅通投诉渠道,不依法受理投诉;18.未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纳入平台统一交易的;19.其它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计划方案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计划方案

XXXX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为切实开展好XXXX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不断提高我市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全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住建部、住建厅、市住建局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XXXX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和市住建局印发《XXXX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巩固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质量安全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并重、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重,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构建质量安全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XXXX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在中央、省、市上级部门的领导和指示下,通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自上而下的理顺完善XXXX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法规体系、保证体系、监管体系,严格贯彻落实省厅印发的《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人员管理和考核办法》等5个规范性文件,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题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得到有效控制,XXXX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三、组织领导为切实开展好全市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各项工作,XXXX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严格落实分工负责制。

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XX 同志兼任,负责协调和汇总专项整治工作。

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升XXXX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四、工作任务(一)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1•严格履职尽责,督促落实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方案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方案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了我的书桌上,我泡了一杯咖啡,准备开始今天的工作。

这个方案对我来说并不陌生,十年的时间,我见证了无数工程从图纸到现实的过程。

现在,就让我用文字记录下这个“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方案”吧。

一、项目背景及目标这个项目位于我国某大城市,旨在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质。

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两部分,目标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建设,为居民提供一个舒适、安全的生活空间。

二、房屋建筑部分1.设计理念房屋建筑设计以实用、美观、环保为原则,充分考虑当地气候、文化等因素,力求打造出一个具有地域特色的建筑群。

2.建筑布局项目分为住宅区、商业区、公共服务区三个部分。

住宅区采用低密度、高绿化率的设计,保证居民的生活舒适度;商业区涵盖购物、餐饮、娱乐等多种功能,满足居民日常需求;公共服务区则包括学校、医院、公园等设施,为居民提供便利。

3.建筑材料选用环保、节能、高性能的建筑材料,如绿色混凝土、节能玻璃、新型保温材料等,降低建筑能耗,提高居住舒适度。

4.施工工艺采用现代化施工工艺,如预制构件、装配式建筑等,提高施工效率,缩短建设周期。

三、市政基础设施部分1.道路交通项目周边道路规划合理,满足交通需求。

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保证道路的平整度和耐用性。

2.供水供电采用先进的供水供电设施,确保水质安全和电力供应稳定。

同时,设置雨水收集系统,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3.排水系统采用分流制排水系统,雨水和污水分别排放。

雨水用于绿化、景观用水等,污水经过处理后排放,减少环境污染。

4.供暖供气采用集中供暖供气系统,保证冬季供暖和居民生活用气需求。

同时,选用环保、高效的供暖设备,降低能源消耗。

四、施工管理1.施工进度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明确各阶段任务和时间节点,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2.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确保工程质量。

3.安全管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方案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方案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和目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实施方案的目标是高质量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并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居住需求和城市的发展需求。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的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全过程。

其中,房屋建筑包括住宅楼、商业楼和公共建筑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道路、桥梁、给排水、供电等。

三、项目组织和管理1.项目组织架构:成立由项目经理、设计师、工程师、安全专家等组成的项目组,明确各角色的职责和权责。

2.项目管理流程:建立项目管理体系,制定项目计划、施工方案和验收标准,定期召开项目汇报会议,及时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和风险。

四、施工方案和技术要求1.施工方案: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步骤、施工进度和施工方法等,保证工程能够按时按质完成。

2.技术要求:严格按照设计标准和相关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建筑物的结构稳定、安全可靠,市政设施的功能完善、运行正常。

五、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1.质量管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质量检测和质量评估等,监督工程的质量,确保达到设计要求和合格标准。

2.安全管理:严格遵守施工安全规范,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没有安全事故发生。

六、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1.环境保护: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噪声、粉尘、废水和废弃物的治理措施,确保施工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2.资源节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建筑物的能效,采用节能设备和材料,减少资源的消耗。

七、项目进度和成本控制1.项目进度:按照施工方案制定详细的工期计划,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成本控制:建立成本控制体系,明确每个施工工序的成本,及时调整施工方案,控制成本在预算范围内。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6.29•【字号】•【施行日期】2020.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298号)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建办【2020】65号)以及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制定工程建设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深入治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推动“行业清源”,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制定的本市方案。

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联系人:柴明鸿,电话:88779829附件: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20年6月29日附件: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治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恶意竞标、强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贪污腐败等突出问题,促进招标人依法履行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行为,督促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代理机构和招标人)以下简称“相关单位”履行职责,切实有效解决招标投标活动中各方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秩序。

二、整治内容(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房屋市政工程方案

房屋市政工程方案

房屋市政工程方案一、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方案1.1 道路建设道路建设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之一,良好的道路网络是城市发展的基础。

针对目前市区道路拥堵、破损等问题,我们制定以下道路建设方案:1.1.1 健全城市主干道路网络,增加环城快速路、城市环道、连接主要交通枢纽的快速通道,以缓解市区交通拥堵问题。

1.1.2 修复或新建市区道路,对现有道路进行升级改造,尤其是解决路面损坏、交通信号不畅等问题。

1.1.3 增加人行道、自行车道,改善市区行人和非机动车出行的条件。

1.2 水利设施建设水利设施建设是市政基础设施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保障城市用水安全和排水畅通是水利设施建设的重要目标。

我们提出以下水利设施建设方案:1.2.1 加强城市自来水管网建设,改善供水设施,提高供水质量和供水安全。

1.2.2 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提高污水处理能力,保障城市排水畅通和环境卫生。

1.2.3 加大城市水库、水塘、河道等水利设施的维护力度,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利用。

1.3 城市绿化建设城市绿化是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关键,城市绿化建设方案如下:1.3.1 加大绿地建设力度,新建公园、广场、绿化带等城市绿地,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

1.3.2 推广城市垃圾分类和回收,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

1.3.3 鼓励居民、企业参与城市美化和绿化,促进城市绿化建设与社会公益事业的紧密结合。

1.4 城市供电设施建设城市供电设施是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重要设施,为了提高城市供电安全和稳定性,我们制定以下城市供电设施建设方案:1.4.1 完善城市供电网路,提高供电设备的性能和可靠性,提高供电质量和供电稳定性。

1.4.2 增加城市新能源供电比重,推广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的利用,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1.4.3 加强城市供电设施的安全管理,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城市供电抗灾能力。

二、房屋市政工程建设方案2.1 住宅小区建设住宅小区是城市居民的居住主体,为了提高居民的居住品质和生活舒适度,我们提出以下住宅小区建设方案:2.1.1 加大住宅小区建设力度,新建或扩建住宅小区,提高居民住房供给。

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方案

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方案

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方案一、项目背景市政基础设施是城市正常运转的关键组成部分,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系统等。

为了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本文制定了一项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方案。

二、项目概述1. 项目名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 项目地点:某市市区3. 项目规模:涉及道路扩建、桥梁修建、排水系统更新等多个方面4. 项目时限:预计工期为两年三、工程任务及目标1. 道路扩建:主要改善城市交通状况,缓解交通拥堵问题。

2. 桥梁修建:增加城市的交通连通性,便利市民的日常出行。

3. 排水系统更新:提高城市的排水能力,防止暴雨天气造成的水患。

四、施工组织及方案1. 项目部门:设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部,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2. 项目负责人:由经验丰富的工程师担任,负责项目的整体管理与协调。

3. 施工队伍:根据项目需要,从专业的施工公司中选择合适的施工队伍。

4. 工作安排:将工程任务划分为多个阶段,每个阶段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

五、施工流程1. 前期准备:包括场地选择、环境评估等工作。

2. 设计方案确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设计方案,包括路线规划、桥梁结构等。

3. 材料采购:根据设计方案确定所需材料,并进行采购。

4. 施工准备:包括设备调配、施工队伍组织等。

5. 施工实施:按照设计方案和施工计划进行道路扩建、桥梁修建、排水系统更新等工程。

6. 工程验收:各个工程阶段完成后进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

六、质量控制1. 设立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抽查,确保施工质量。

2. 强化材料管理:对采购的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合格。

3. 定期检查和维护: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持其良好状态。

七、安全措施1. 制定安全施工方案:针对不同工程、不同地点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安全施工方案。

2. 聘请专业安全监测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问题。

3. 安全培训和教育: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其安全意识。

房建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方案

房建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某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工程,包括道路、排水、绿化、照明、电力等设施的建设。

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楼6栋,配套设施1栋。

工程总投资约5000万元。

二、施工组织设计1. 施工进度计划(1)施工准备阶段:2个月(2)主体结构施工阶段:6个月(3)装饰装修施工阶段:4个月(4)室外配套施工阶段:2个月(5)竣工验收阶段:1个月2. 施工组织架构(1)项目经理部:负责全面协调、指挥和监督工程施工。

(2)工程技术部:负责施工图纸的审核、技术交底、施工方案的编制和施工过程的监督。

(3)质量安全部: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监督和验收。

(4)物资设备部:负责施工材料的采购、验收和保管。

(5)工程部:负责施工队伍的安排、施工进度控制和施工质量保证。

三、施工技术措施1. 道路施工(1)路基施工:采用土方填筑、压实、平整的方法,确保路基的稳定性。

(2)路面施工: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路面平整、坚实。

2. 排水施工(1)排水管道施工:采用现浇混凝土管道,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管道的密闭性和耐久性。

(2)检查井施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检查井的尺寸、位置和功能。

3. 绿化施工(1)绿化设计:根据小区规划和景观需求,选择适宜的植物种类和配置方式。

(2)绿化施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种植、养护和管理。

4. 照明施工(1)照明设计:根据小区需求和景观效果,选择合适的照明方式和灯具。

(2)照明施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照明效果和安全性。

5. 电力施工(1)电力线路施工:采用电缆线路,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线路的隐蔽性和安全性。

(2)配电箱施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配电箱的安装质量和运行效果。

四、施工质量控制措施1. 严格审查施工图纸,确保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技能水平。

3. 严格执行施工工艺,确保施工质量。

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细则

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细则

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实施和发展,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川建行规(2023)4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监督管理的通知》(川建行规(2023)19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成都市市本级住建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依法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适用本细则。

各区(市)县住建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参照实施。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第四条市住建局对全市住建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活动实施指导和监督,负责市本级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市发改委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工作,依据政府投资与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对工程总承包建设单位执行投资决策相关程序的监督管理职责。

市财政局负责根据经批准的预算,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办理财政资金拨付。

负责加强指导政府投资项目落实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市审计局按照其职责权限,依法对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各环节履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加大对投资政策落实、重大决策、投资绩效、资金使用、项目管理等方面的监督力度,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市国资委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管理和考核,加强对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

市公资交易中心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进场交易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现场服务和管理工作,加强对交易平台主体登记信息的查验和交易数据信息的统计报送工作。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方案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方案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和目标本项目是为了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致力于建设高质量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提高城市的生活质量和经济发展水平。

项目的目标是建设安全、环保、高效的建筑和基础设施,为城市居民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和方便的生活条件。

二、项目规划1. 选址根据城市规划,选取适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地块,考虑到区域发展潜力、环境条件、交通便利等因素。

2. 设计在选定的地块上,根据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的设计工作。

设计要充分考虑功能、美观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确保建筑和基础设施具有高品质和长期可用性。

3. 施工施工阶段包括土建施工、装修施工和设备安装等工作。

施工过程要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确保安全生产,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施工。

4. 竣工验收完成施工后,进行竣工验收工作。

验收过程包括对建筑结构、设备设施、安全设施等的检查,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房屋建筑工程实施方案1. 施工方式根据规模和需求,采用分段施工、总包施工等方式,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2. 施工流程a) 土地准备:包括地面平整、地下设施清理等工作,确保施工场地的安全和可用性。

b) 土建施工:包括地基开挖、基础建设、结构施工等工作。

c) 装修施工:根据设计需要进行室内外装修工作,包括墙体装修、地面铺设、水电安装等工作。

d) 领导验收:完成施工后,进行领导验收和竣工验收。

3. 质量控制a) 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标准进行施工。

b) 强化施工组织和管理,确保施工质量。

c) 建立质量追溯和质量档案,对关键节点进行抽样检测和记录。

四、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方案1. 施工方式根据不同类型的基础设施工程,采用盖顶法、挖顶法等适宜的施工方式。

2. 施工流程a) 前期准备:根据工程需求,进行调查、设计、方案制定等工作,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b) 地下管线施工:包括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

c) 道路建设:包括路面铺设、交通标志、道路照明等。

珠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

珠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

珠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
方案
珠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
1. 背景和目的
•珠海市不断发展壮大,需要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工程。

•为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性,需要进行联合验收。

2. 策划组织及职责
•策划组织设立专门的验收小组,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验收小组负责编制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工作。

3. 验收实施步骤
准备工作
•抽取样本工程,进行实地勘察。

•确定验收标准和要求,并制定相应的评分细则。

验收准备
•筹备验收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工程图纸、施工合同、验收报告等。

•邀请相关单位和专家参与验收。

实施联合验收
•安排联合验收时间和地点。

•按照预定的步骤,对工程逐项进行验收,包括施工质量、工程安全、环境保护等。

验收结果汇总
•验收小组根据评分细则,对每项工程进行评分。

•汇总评分结果,形成验收报告。

4. 验收结果处理
•验收报告由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

•验收合格的工程可正式投入使用,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需要整改后重新验收。

5. 优化措施及改进建议
•培训验收人员,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

•加强施工监督和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定期评估和改进验收标准和方法,提高验收效率和准确性。

注意:该方案仅作参考,具体实施细节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竣工验收实施方案(最新)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竣工验收实施方案(最新)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竣工验收实施方案(最新)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竣工验收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X〕33号)、《X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实施意见》(X建发〔X〕238号)、《X省开展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的实施方案》(X建发〔X〕400号)要求,推进《X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X 政办发〔X〕114号)、《X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实施意见(试行)》(X政办发〔X〕115号)相关政策尽快落地,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和便利化程度,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建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阶段联合查验工作机制,通过多部门限时参加联合验收,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提高审批速度和效率,优化全市投资发展环境。

二、实施范围及条件本实施方案适用于X市主城区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

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各自联合竣工验收实施方案。

竣工验收符合以下条件,建设单位可组织申请联合验收:(一)完成工程设计工作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住宅工程应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住房质量保证书》和《住房使用说明书》;完成工程质量验收,质监部门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取得城建档案预验收通知单;(二)符合规划、消防、人防、气象等部门各项审批要求。

项目区域内施工机械、临时工棚、建筑渣土、剩余建材及构件等全部拆除、清运,现场安全隐患已清除;水、电、气、热、通信、有线电视等达到使用要求;道路、绿化、排水管网设施齐全,并与城市管网连接,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三)教育、邮政、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已按规划要求建成,社区管理用房、物业服务用房按配建标准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完成项目配套公建的核查工作;与选聘的符合要求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合同,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

【2021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1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1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XX市XX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质量强区暨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 质强区办〔2021〕X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质量水平,坚持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质量提升长效机制,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安排部署,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全面提升我区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二、重点任务(一)加强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建设1.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责任。

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全面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方主体质量责任。

指导和督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建立自我检查、自我约束制度,深化质量责任意识,形成工程质量自查、督察、整改、巩固的良性互动。

2.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责任。

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履职尽责,加强对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的控制和管理,定期开展施工现场质量隐患排查,及时消除施工现场质量隐患。

3.严格落实从业人员责任。

强化个人执业管理,落实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责任,规范从业行为。

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根据《XX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违章扣分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给予注册执业人员扣分、暂停执业、吊销资格证书、终身不得进入行业等处罚。

4. 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全面实施参建各方主体签订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公示质量责任主体和主要责任人,“两书一牌”覆盖率达到100%。

5.加强质量治理和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完善质量投诉信息平台,确保*****等质量投诉热线畅通有效,群众质量投诉能够及时解决。

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施方案

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施方案

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施方案一、前言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施方案是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文件,它包括了工程建设的目的、技术手段、安全措施、预算估算以及质量检测等各个方面的规定。

本文通过对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施方案的撰写,旨在提高工程建设的规范化水平,保证工程质量,为工程实施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工程建设目的本工程的建设目的是在保证工程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市场经济机制,通过提高城市配套设施的水平,改善市民生活环境,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

三、工程建设内容本工程分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两个部分。

1. 房屋建筑本工程的房屋建筑部分包括了一组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为50000平方米。

下面列出每栋建筑的具体参数:建筑高度:100米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总层数:30层,地下3层阳台总面积:3000平方米室内外墙体采用预制混凝土室内外墙体厚度:240毫米建筑结构采用框架构造本部分工程的各项参数质量和安全指标均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标准。

2. 市政工程本工程的市政工程部分包括了以下两个内容:(1)排水工程本部分工程的排水工程包括了以下建设内容:建设雨水收集箱设置雨水停车场扩建游泳池增建公园(2)燃气工程本部分工程的燃气工程包括了以下建设内容:燃气管道燃气表燃气灶钢瓶本部分工程的排水工程和燃气工程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在施工过程中,需采取各种安全措施,最大程度地保证工人和市民的人身安全。

四、技术手段本工程的施工技术手段如下:房屋建筑部分:采用数字化建筑设计技术,借助CAD和SketchUp等软件充分展示各项参数的优势。

建筑施工采用现场混凝土拌和、钢筋焊接、塔吊吊装等先进技术。

市政工程部分:排水工程采用垂直降水管道系统,经过排水池经处理后直接排放。

燃气工程采用反应式加热原理,具有启动迅速、功率稳定等优点。

五、安全措施1. 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需严格执行国家施工安全标准,每天设定相应的作业计划,严格落实施工作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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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规范建设单位支付担保行为,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有效遏制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保障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依据《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担保法》(主席令第50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改革发展的意见》(政发〔2017〕151号)、《关于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意见》(建市〔2006〕326号)和《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建规字〔2020〕4号)等要求,制定我市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款支付担保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2020年5月1日以来新开工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承包人应当同时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前向建设单位提供。

鼓励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二、担保金额
工程款支付担保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建设工程合同总价款的10%、不低
于建设工程合同总价的5%。

三、担保机构
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机构原则上为在我市设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及具有承保资质的保险公司。

四、信用管理
对担保机构实行信用管理,担保机构在从事工程担保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情况的,应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布,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开展工程担保业务:
(一)超出担保能力从事工程担保业务的;
(二)虚假注册、虚增注册资本金或抽逃资本金的;
(三)擅自挪用被保证人保证金的;
(四)违反约定,拖延或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
(五)在保函备案时制造虚假资料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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