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王瑶水库饮用水源区管理和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defl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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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瑶水库水源地

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实施方案

一、王瑶水库概况

王瑶水库位于延河支流杏子河中游,距延安市65公里,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820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径流量4050万立方米,大坝工程于1970年10月动工兴建,1972年9月主体工程完工,1974年至1979年增建泄洪洞。王瑶水库坝高55米,库容 2.03亿立方米,枢纽工程由大坝、旧泄洪洞、新泄洪洞、输水洞、电站、和渠首六部分组成,是一座以防洪和供水为主,兼有发电等综合利用的大(二)型水库。

二、王瑶水库水源地现状

1997年,在中省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延安市王瑶水库供水工程建成投入使用,解决了下游及延安市城区30多万人口的饮水问题,但由于库区植被差,加之长庆油田大规模石油开采,加剧了水土流失,对库区水质产生了严重威胁,对此延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为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在3月批准实施了王瑶水库水源保护划界定标工程,划定一级水源保护区面积40.57平方公里,周边长216公里,二级水源保护区面积149.39平方公里,周边长71.6公里,在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埋设标志桩8018根,在保护区外缘主要路口设置警示牌12个,一级保护区内的102口油井全部关闭,由于该工程涉及面广,投资过大,

资金最终没有到位,移民搬迁和库区生态环境建设未能按计划实施。

经过水源保护工程的实施,库区水质恶化得到有效遏制,可是水源保护工作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作,当前还存在以下问题:

水库水土流失十分严重,淤积量逐年增加,严重威胁着水库的使用寿命。

库区水源保护标志桩由于多年使用,自然和人为破坏,当前已损失缺损余根,个别地段已起不到保护警示作用。警示牌年久失修,字迹剥落,而且也不能满足当前水源保护标志的技术新要求,需要彻底更换。

水源保护没有强有力的执法权,虽然在水库成立了保卫科,但执法权十分有限,对水源保护过程中的出现的诸如偷贩原油偷盗水源保护设施,不能及时采取有效强制措施。

库区移民搬迁问题至今尚未解决,保护区围网保护封闭工程需要穿越当地群众庄稼房屋,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和交通,与群众的切身利益冲突,无法协调,致使一级保护区拉网封闭工程无法完全实施。村民的生产生活污染物诸如农药、化肥、洗涤剂都或多或少的影响水源水质,特别是部分居民在保护区内偷贩原油,在运输、储存过程中造成原油泄漏,都对水体造成严重污染。因此移民搬迁势在必行。

农村污水和雨水排放系统还不完善,村庄排水多为地表漫

流,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垃圾随意堆放、未经处理的污水随着雨水流入水库造成污染。

当前,在库区二级水源保护区内还分布着73个井场,整个水源保护区处在这些油井的包围之中,一些突发性的原油泄漏事故如输油管道断裂、井喷事故都严重威胁着水源的安全。在 8月的长庆油田采油四厂输油管线断裂造成严重的水源污染事故,如果不是发现及时,措施得力,污染很快的被控制,必将造成巨大的损失。

三、达标建设工作目标

计划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王瑶水库饮用水源地进行达标建设。切实规范水源地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饮用水源地内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水量安全达标,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

四、时间安排

(一)主要完成一级保护区内移民搬迁工作,完成水源保护区界桩安装和围网封闭,警示牌安装工作,水源保护林草工程建设项目。

(二)完成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程及水源地水质监测和监控系统建设。

五、王瑶水库库区水源保护达标建设方案

依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的通知》,陕西省水利厅和陕西省环保厅发的陕水函

()111号文件要求,根据库区水源保护现状,制定此方案。

(一)水质达标方案

完善地方水源保护法规标准体系,建立水源地保护与执法监督管理制度,强化监管能力建设,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在一级保护区内 1.禁止一切破坏环境生态平衡,破坏水源林、护岸林及其它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行为; 2.禁止向水域倾倒工业废渣、生产生活垃圾及其它废弃物 3.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粪便,原有的排放口必须拆除;4.禁止在水源区运输有毒有害物质。5.禁止在水域内进行炸鱼、毒鱼、电鱼等影响水域环境生态平衡的各种行为;6.禁止在水域内从事种植、养禽畜和投饵养殖;7.禁止一切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它活动。

在二级保护区内 1.不得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消减污染物排放量;2.原有排污口必须削减污水排放量,并保证达标排放;3.禁止倾倒剧毒和高残留农药等一切有毒有害废弃物; 4.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及可能污染水源的其它活动。

(a)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工程措施

标志桩和围网工程

对一级水源保护区进行隔离防护,包括物理隔离工程(护栏围网)和生物隔离工程(防护林),物理隔离工程为埋设钢筋混凝土标志桩,并用刺铁丝拉网隔离,标志桩为原划界定标工程规格,为0.18*0.18*2.5米,10米间距,地下埋深1米,桩

与桩之间横拉12#刺铁丝5道,间距0.3米,并十字交叉固定铁丝2道,共需补栽标志桩15600根(由于原划界定标工程没有最终全部完成标志桩布设,在村庄和居民活动范围内因搬迁工程没有实施,村民阻拦,没有布设标志桩,因此本次必须完整补栽标志桩,围网封闭),共计安装刺铁丝1512千米,计235吨。

生物隔离措施

栽植乔木隔离带,在保护区外缘地带和淹没线外缘地带5米范围,栽植杨树、柳树等乔木,作为水源保护的屏障,共计1500亩。

种植人工草地隔离带,在乔木隔离带内30米范围内种植草地隔离带,共计8000亩,拦截泥沙和污染物,改变水土流失现状。

(b)二级水源保护区工程措施

1.标志桩工程

沿二级保护区边缘设置钢筋混凝土标志桩,标志桩规格为0.18*0.18*2.5米,间距100米,埋深1米,共需补埋716根。

2.警示牌工程

水库保护区警示牌由于年久失修,大部分都字迹脱落,生锈和遗失破坏,已经起不到警示作用,按照《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重新安装警示标志,共计安装警示牌120块。

3.移民搬迁工程和相应配套设施

建议迁移水源保护区内的所有群众,在实施的划界定标工程中,由于工程资金没有到位,因此库区居民至今没有搬迁,水源保护工作难以开展,只有对一级水源保护区实行全封闭,才能禁止一切可能造成水源污染的生产活动,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Ⅲ类标准的要求。搬迁共涉及22个村组,602户,2583人。

在二级水源保护区内建设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共计96余处。对入库河流周边地区污染隐患进行登记排查,禁止在保护区内私设、扩大排污口以及超排、偷排行为,严禁高污染、高风险的建设项目准入。

(二)水量达标方案

王瑶水库水源是能够满足供水需求的,在发生污染事故时,能够由下游红庄水库或者河道取水给延安市供水。

(三)安全达标方案

1.成立水源污染应急事故领导小组

成立王瑶水库水源污染应急事故领导小组,对突发性水源污染事故进行决策和处理,调集指挥各方面救援力量,控制污染源,解决处理应急事故所需的人员、设备、车辆、物资、技术设备,做好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的组织工作,负责对外发布水源污染事故所造成污染的信息。

机构下设应急现场监测组、应急事故调查组、现场警戒

组、污染控制专家组、后勤保障组、信息宣传组等。

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突发性水源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模拟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指挥体系、信息报告体系、水源污染控制体系的应急处理能力。

2.建立水源污染应急储备库

按照有关要求建立水源污染应急储备库,储备库着重储备污染处理设备、仪器和材料,所有物资必须由专人负责,严格审批。

3.建设王瑶水库水源地水质监测和监控系统

水源地水质监控系统体系的建立,关系到民众的身体健康,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系统的建立能够极大地加强水源保护工作,提高水源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从根本上应对突发污染事故,保障水质安全。

4.建立健全水源保护队伍,做好水源保护工作

水源保护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涉及部门广,监管难度大,作为水源地管理单位王瑶水库管理处当前还是科级建制,水源保护工作人员缺少,工作难以开展,只有恢复王瑶水库县级建制,健全水源保护队伍,才能很好的开展工作。在现有科室的基础上,增设水源保护科、水质监测科、水利公安派出所,配备库区水源保护巡查越野车一辆,增加适量编制,负责王瑶水库工程管理和防汛安全,水源保护设施的依法管理保护、水质和水环境监测监督、水法规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

实施及库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5.建立巡查制度,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实行逐日巡查,二级保护区实行不定期巡查,做好巡查记录。

六、工程概算

该工程主要包括1、水源保护隔离级拉网工程2、水源保护生物措施工程3、警示牌工程4、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措施工程5、水源地水质监测和监控系统工程

主要工程量为:1、挖土方1.3万m3,2、回填土方0.8万m3,3、标志桩建安16316根,4、刺铁丝购置安装235吨,5、砖砌体2160 m3,6、警示牌120块。

工程总投资为2039.72万元。

王瑶水库水源达标建设概算表

七、加强各方协作配合,切实做好水源地安全建设达标工作

水源保护工程具有多学科、多专业、技术性、综合性强的特点,真正要把水源保护工作做好,需要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一是要安塞、志丹、靖边三个县政府、9个乡镇3万多人民群众的理解配合,在移民安置、退耕还林还草、水保综合治理等方面,没有政府和群众的支持,工作就难以开展;二是需要长庆油田能从延安人民的切身利益、身心健康、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大局出发,对油井周围进行污染防治,水源保护工作才能有效开展;三是要发改委、财政、环保等部门关心、支持、指导水源保护工作,使水源保护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共同搞好水源保护,为延安人民造福。

延安市王瑶水库管理处

4月28日

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1096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实施方 案详细版 A Specific Measure To Solve A Certain Problem, The Process Includes Determining The Problem Object And Influence Scope, Analyzing The Problem, Cost Planning, And Finally Implementing.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详细版 提示语:本解决方案文件适合使用于对某一问题,或行业提出的一个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过程包含确定问题对象和影响范围,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成本规划和可行性分析,最后执行。,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快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要求,今年在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的基础上,按照我镇实际情况拟对XX村等自来水进行改造。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 饮用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切实作好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各单位及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 二、安排范围和原则

(一)安排范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主要解决高氟水、苦咸水以及水源污染和原建成工程严重缺水问题。工程安排的范围是: (1)饮用水中氟含量大于2mg/L的重度氟超标问题。 (2)溶解性总固体大于2g/L的苦咸水,因自然原因造成的铁锰超标等其他水质问题。 (3)水源严重污染、已经威胁农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饮水问题。 (4)北部及西部岭地取水量严重不足、保障率低等问题。 (二)安排原则: (1)根据各社区的申报,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先安全,后方便”的原则,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饮水不安全村作为今年安排的重点。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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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9年7月10日国家环境保护局、卫生部、建设部、水利部、地质矿产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经济建设发展,必须保护好饮用水水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所有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的污染防治管理。 第三条按照不同的水质标准和防护要求分级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般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增设准保护区。各级保护区应有明确的地理界线。 第四条饮用水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均应规定明确的水质标准并限期达标。 第五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和污染防治应纳入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跨地区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和污染治理应纳入有关流域、区域、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 第六条跨地区的河流、湖泊、水库、输水渠道,其上游地区不得影响下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水质标准的要求。 第二章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防护 第七条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包括一定的水域和陆域,其范围应按照不同水域特点进行水质定量预测并考虑当地具体条件加以确定,保证在规划设计的水文条件和污染负荷下,供应规划水量时,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相应的标准。 第八条在饮用水地表水源取水口附近划定一定的水域和陆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第九条在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外划定一定水域和陆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应保证一级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规定的标准。 第十条根据需要可在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外划定一定的水域及陆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准保护区。准保护区的水质标准应保证二级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规定的标准。 第十一条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 二、禁止向水域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 三、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粪便的船舶和车辆一般不准进入保护区,必须进入者应事先申请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登记并设置防渗、防溢、防漏设施。 四、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不得滥用化肥,不得使用炸药、毒品捕杀鱼类。 第十二条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必须分别遵守下列规定: 一、一级保护区内 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措施

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措施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1我国饮用水水源环境现状及存在问题 自人类进入工业时代以来,轻、重工业发展迅速,由于“重规划,轻保护”,在发展过程中忽视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众多工业废弃物、工业废水的随意排放丢弃,以及生活垃圾泛滥,农业污染严重等众多因素都加剧了我国许多地区的优质水源地的严重破坏。同时,饮用水检测严重不达标,水源地环境污染严重问题十分严峻,民众的健康得不到保障,从侧面反映了一些地区政府以及环境保护相关单位在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在监督、治理上的职责缺失。诚然,监管部门在保护饮用水水源环境中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但是仅依靠监管部门也是远远不够的,工业企业的环保意识也应该加强。由于很多工业企业家教育程度低,缺乏环保意识,只看重眼前的利益,忽视了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由此可见,我国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现状不容乐观。所以,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的加强,需要管理部门与企业家双管齐下,共同改进,才能保证人们拥有无污染,无公害的干净的饮用水。

1.1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善 据悉,由于目前饮用水水源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健全,管理机制也处于萌芽阶段,所以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相关部门主管真正意义上严格遵循我国现阶段制定的有关饮用水水源环境的保护制度去管理相关工业企业,限制污染物排放到水源地的先例少之又少。而且,部分相关单位没有树立饮用水水资源地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因而对部分工业企业的污染物排放也没有制定出相关的惩罚机制,更不用说污染物达标排放等解决措施,从而使工业污染处于无人监管的放任阶段。我国是一个法治型社会,法律制度不完善,法律约束力不够,会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破坏一发不可收拾,造成更加不可收拾的后果。如果只是为了一味追求经济利益而不重视饮用水水资源地环境保护,人们必然自食其果。因此,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刻不容缓。 1.2水源地环境监测系统尚未建立 对于我国经济不发达地区,当前水源地环境检测以及环保知识的普及力度还是远远不够的。这些地区的人不仅缺乏环保理念,更加缺少资金投入,设备投入来建立起正规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系统以及招引进相关专业知识人才,来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检测

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方案

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方案

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方案 按照县委、县政府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要求,在完成国家、省下达任务的基础上,我县将在3年内解决农村生活饮用水问题。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办函〔〕83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村饮水安全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对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快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饮用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切实作好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要求在完成国家、省安排计划的基础上,再次加大力度,对我县农村饮水不安全隐患提出了“三年内全面解决”的工作目标。在 12月30日,我局组织各乡镇政府、主要供水水厂进行了全面的培训,使各乡镇充分认识到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 二、主要解决范围和原则 (一)安排解决范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主要解决高氟水、苦咸水以及水源污染和严重缺水问题。工程安排的范围是: (1)饮用水中氟含量大于2mg/L的重度氟超标问题。

(2)溶解性总固体大于2g/L的苦咸水,因自然原因造成的铁锰超标等其它水质问题。 (3)管道年久老化、漏水严重、原架设钢管进行更换。 (4)水源严重污染、已经威胁农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饮水问题。 (5)水量严重不足、保障率低、取水不便等问题。 (二)安排原则: (1)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先安全后方便”的原则,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饮水不安全村作为今年安排的重点。同时,要与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相结合,重点是解决水质不安全问题。 (2)在工程形式上,要坚持“因地制宜,兼顾长远,少打井,多联网”的原则。距县城、集镇自来水厂较近的农村居民点,经过已有水厂的改建扩建,延伸供水管线发展自来水;人口集中的乡镇建设集中供水工程;人口太分散的村组就近水源取水,进行简单的净水处理再饮用。 (3)在资金安排上要坚持“突出重点,集中使用,整村推进”的原则,解决一个村,消号一个村。 (4)要坚持“尊重群众的意愿,把好事办好”的原则,把村两委班子强、群众积极性高的村往前安排。在资金筹措、管网入户等问题上,尊重群众的意愿,必要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来决定。 三、工程建设任务 (一)中高山区建设任务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1520 (方案范本系列)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 案详细版 The Common Structure Of The Specific Plan For Daily Work Includes The Expected Objectives, Implementation Steps, Implementation Measures, Specific Requirements And Other Item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详细版 提示语:本方案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进行工作的具体计划或对某一问题制定规划,常见结构包含预期目标、实施步骤、实施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饮水安全工程是党和政府对广大群众的关怀,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为了确保我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落实项目 第一条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实施名册》和《实施方案》,将项目落实到村,各项目村要配合镇农村饮水项目办公室人员,认真填写“碧石渡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卡”,卡中各项内容必须真实、具体,做到册、卡与事实相符。使每个单项工程的主要工程内容、工程量、材料用量、解决的人数一目了

然。 第二条坚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标准,优先解决饮水最不安全的农户。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标准是: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或《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人均日生活供水量正常年份为40—60升,干旱年份或有干旱季节的年份为20—40升;居民从公共给水点取水往返不超过20分钟;水源供水保证率为90—95%;饮用水含氟量不超过1.0毫克/升。 二、建设管理 第三条镇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办公室根据下达的饮水安全项目,对每个项目进行初步勘察,选好水源点,对水源、水质做出初步论证,提出建设规划。 第四条单个工程规划设计应提交受益农户讨论,集思广益,确保能够饮用安全水。单个工程规划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1004 64页简介:1.1项目名称 1.2项目主管单位 1.3项目负责人 1.4项目承办单位 1.5项目法人 1.6项目建设地点 1.7项目建设时间 1.8项目类型 2.1编制依据 2.2编制原则 2.3编制范围 3.1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3.2主要环境问题 4.1项目实施背景 4.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5 项目建设内容 5.1水源保护地划分及保护地范围 5.2水源地保护措施 5.3项目建设内容 6.1工程设计年限 6.2工程设计内容 6.3水源保护地划分 6.4面源污染源拆除工程 6.5截污清淤工程 6.6隔离工程 6.7监测管理 6.8工程数量表 7.1劳动安全生产内容 7.2卫生要求 7.3劳动安全 7.4劳动保护 7.5安全卫生 8.1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8.2水源保护地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8.3环境保护措施 8.4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8.5环境保护投资 9.1实施组织机构与分工 9.2计划主要履行单位 9.3设计、施工及安装 9.4项目实施计划表 11.1组织管理 11.2财务管理

11.3工程管理 11.4技术管理 12.1经济效益分析 12.2社会效益分析 12.3环境效益分析 1.1法律法规 (1)一级保护地 (2)二级保护地 5.2水源保护措施 1)一类区Ⅱ时段,即烟尘排放浓度为80mg/m3、SO2排放浓度为900mg/m3。 一、面源污染源拆除工程 1、拆除居民房屋 2、仓房 3、简易厕所 4、畜禽舍 32 5、柴草垛 3 6、拆除排污管线及排污口 二、截污工程 1、生活污水截污工程 2、生活垃圾清运工程 3、畜禽养殖厂残留粪便清除工程 3 4、青一干清淤工程 6.3.1划分的基本原则 6.3.2水源保护水质要求 93)中的Ⅲ类标准《标准》GB5749-2006)。兴东群大马河组(Pt1d):主要分布在萝北县的嘟噜河、鸭蛋河流域,岩性中下部以变粒岩为主夹大理岩和少量片岩,上部由变粒岩和混合岩组成,总厚度大于3470。 (2)含水岩组富水性 7.17.38,为弱碱性水。 1)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 (4)地下水位动态 13.5米左右,观测工作始于2009年1月5日,截止于2009年12月15日。根据观测资料,对地下水位动态分析如下: 1)松散岩类孔隙水水位动态 2.8米;11~12月份,地下水接受的补给量逐渐减少,小于排泄量,造成水位持续下降 图2 松散岩类孔隙水水位态曲线图 (5)水化学特征 4.524 5.42毫克/升,Na+含量5.52 6.49毫克/升,Ca+含量为30.13100.5毫克/升,水化学类型为HCO3--Ca型,PH值为 7.107.38,总硬度为27毫克/升,为弱碱性 724.60毫克/升,其中二价铁离子含量较高,在0.684.46毫克/升,是影响水质的主要因素,高铁含量对农作物尤其是水稻影响最大。 6.3.4水源保护地划分方法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提纲及说明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提纲及说明 1 概况与自然条件 1.1 概况 项目区的行政辖属、地理位置;经济状况(工副业、农业、农民年人均收入等) 人口和民族情况等。 地形地貌;气候类型;气温、降水量、风速、风向、冻结深度等。 项目地区震级和设防烈度。 详细介绍饮水水源情况和饮水困难程度;介水疾病发病情况。 地表水水源情况和地下水水源条件。 岩土的类型、地层承载力、不良地基的处理措施等。 2 编制依据 2.1 有关文件 主要有: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45 号) 2)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农村学校饮水安全工程 1.2 自然条件 1.3 地震 1.4 饮水现状 1.5 水文与水文地质 1.6 工程地质与评价 国办发[ 2005]

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 2005]1592 号)。 3)水利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水 农[ 2004] 547号) 4)水利部《关于印发<村镇供水站定岗标准>的通知》(水农[ 2004]223 号) 5)安徽省农村饮水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 办法>(试行)的通知》(省农饮〔2004〕2 号) 6)水利部《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水农[2003]503 号) 7)工程建设的有关批准文件 2.2 部委规章 主要有: 1)《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标准》准则》(全国爱卫会、卫生部1991 年5 月 3 日颁布)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局、卫生部、建设 部、水利部、地矿部1989年7月10日颁布) 3)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细则》皖水基字[1996]372 号) 2.3 技术规范 主要有: 农村生活饮用水量卫生标准》(GB11730-89) 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1985) 3)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 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94) 2.4 相关资料 主要有:

水源地保护制度

水源地保护制度 为进一步加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积极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管理,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条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必须设有警示标志,标志范围内严禁闲人入内。 第二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第三条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限制和禁止高毒、高残留农药、化肥的使用,杜绝垃圾和有害物品的堆放,防止供水水源受到污染。 第四条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对水井进行加盖处理,严格避免污染物进入,定时消毒,规范管理行为,在确保安全生产和正常供水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设立供水专管员,建立饮用水水源地系统档案。基础环境信息数据库包括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环境管理状况(水源地管理及管理制度制定情况;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状况、面积;管理情况,包括管理机构、人员、经费、起始时间等)、水源地水文地质状况(包括机井状况、建井时间、抽水量及供水情况、静水位、水质、供水人口),地理坐标测量、污染源分布状况(水源地作物种类、种植面积;化肥农药使用状况以及排放情况;养殖数量、种类、饲养畜禽量;水源地及周边工业污染源的排污情况、排污量;水源地及周边生活人口及排污

情况等)。 第六条供水管理人员要会同卫生防疫部门每年至少两次对水源水质、制水水质、配水水质等进行必要的检测,保证工程受益范围内生活饮用水达到《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的要求。建立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预警预测系统和监测信息公布制度。 第七条供水管理人员要建立饮用水源地的定期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第八条发生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的区域,必须迅速采取措施,通知有关取水单位,并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卫生、水务等相关部门。 第九条出现饮用水水源受到严重污染或威胁供水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强制性应急措施,会同主管部门责令排污单位停止生产和消除污染,并报告上级相关部门。 第十条本规定自2015 年1 月1 日起施行。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饮用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安全可靠的饮用水直接关系人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条件,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 要内容。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一起来看看吧! 一 饮水安全工程是党和政府对广大群众的关怀,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为了确保我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落实项目 第一条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实施名册》和《实施方案》,将项目落实到村,各项目村要配合镇农村饮水项目办公室人员,认真填写“碧石渡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卡”,卡中各项内容必须真实、具体,做到册、卡与事实相符。使每个单项工程的主要工程内容、工程量、材料用量、解决的人数一目了然。 第二条坚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标准,优先解决饮水最不安全的

农户。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标准是: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或《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人均日生活供水量正常年份为40—60升,干旱年份或有干旱季节的年份为20—40升;居民从公共给水点取水往返不超过20分钟;水源供水保证率为90—95%;饮用水含氟量不超过1.0毫克/升。 二、建设管理 第三条镇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办公室根据下达的饮水安全项目,对每个项目进行初步勘察,选好水源点,对水源、水质做出初步论证,提出建设规划。 第四条单个工程规划设计应提交受益农户讨论,集思广益,确保能够饮用安全水。单个工程规划设计通过后,填写统一格式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卡》,并报县水电局备案。 第五条服务中心技术人员要切实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技术指导。结合新农村建设,饮水安全工程要做到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对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要根据实际情况,落实相应的管护形式,成立相应的用水组织,有专人管理,并要收取一定水费,用于管护,确保工程永续利用。

饮水水源保护管理规定

饮水水源保护管理规 定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饮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 1、已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水利部门组织设定界碑或界桩。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擅自改变保护标志和界桩。 2、在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开山采石、采矿; (二)生产、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三)经营向水域排污的餐饮、娱乐业; (四)施用化肥,使用高浓度、高残留农药; (五)建设畜禽养殖场以及敞养、放养畜禽; (六)向水体排放污水; (七)排放生活垃圾,倾倒、堆放、填埋其它固体废物; (八)毁林开荒、烧山开荒、破坏植被和非更新性砍伐水源林、护岸林等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行为(必须根除森林病虫害及因防火需要的除外); (九)其它有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 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已设置的排污口由区环保部门报请区人民政府依法处置。 4、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5、5、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6、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已有的污染源,有明确治理主体的由县环保部门责令其限期治理;没有明确治理主体的,由县环保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治理规划,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分步实施。 7、因事故和突发性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饮用水源污染的,当事人应立即切断污染源,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并立即报告县环保部门,由县环保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对事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8、各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饮用水源保护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单位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机关有责任为被检查的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9、成立专门机构对全县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污染防治工作; (2)负责组织宣传和监督实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和计划;(3)负责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质进行监控; (4)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污染事故查处; (5)负责污染源监督管理。 10、违反上述规定者,由县水利部门责令停止破坏、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处以罚款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措施

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措施 建立和完善生态与农村环境执法监管体系。加强农村环境监管,有条件的行政村配备环保员,将秸秆焚烧、畜禽养殖等环境问题纳入日常监管范围。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湖泊湿地、饮用水水源地等特定功能区的环境执法监管。 专栏3: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重点项目 推进农村畜禽养殖污染减排。调整优化养殖场布局,鼓励适度集中、规模化发展。积极推广生态养殖、生物发酵床、垫草垫料等养殖方式减排,配套建设完善的固体废物和污水集中或分散式处理设施,推行清洁养殖。规模化畜禽以上,实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养殖场配套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率达到50% 力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防治化肥和土壤有机质流失。 (一)强化工程减排措施。 五、加强环境综合治理 ——统筹兼顾,优化发展。统筹川区和山区、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坚持清洁发展、绿色发展、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一)实施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二是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难度增加。黄河支流清水河、茹河个别监测断面为劣?类水质,除四二干沟外,纳入监测范围的其他6大主要排水沟入黄断面水质仍为劣?类,由于环境容量小,改善难度很大。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仍不稳定,固原市、中卫市的可吸入颗粒物及石嘴山市的二氧化硫等污染因子仍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固体废物产生量快速增长,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率较低。农村环境管理体制机制薄弱,农村、农业面源污染引发的环境问题依然突出。

实施环境保护“13568”战略:“1”是指围绕一个目标,即:推进环境友好型宁夏建设;“3”是指明确三个重点,即: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5”是指突出五项任务,即:削减总量、改善质量、防范风险、提升能力、完善机 制;“6”是统筹六大区域,即:沿黄经济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农产品主产区、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中南部山区中心城市和大县城分布区、自然保护区和重要湿地保护区;“8”是指实施八项重点工程,即: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程、黄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工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程、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资源综合利用及工业固废处置工程、农村环境整治工程、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严格控制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排放。电力行业二氧化硫减排突出抓结构调整与脱硫设施的稳定运行,现役燃煤机组必须全部安装脱硫设施,全部取消脱硫设施烟气旁路,综合脱硫效率稳定达到90%以上;自备电厂、钢铁烧结机、球团设备及石化催化裂化装置全面实施烟气脱硫改造;加强集中供热,对20蒸吨以上锅炉安装脱硫设施,加快工业锅炉结构升级。 环境保护科技项目建设: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高盐度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煤化工废水无害化生物治理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环境容量测算方法及总量控制关键技术研究;宁夏重点工业行业风险源安全生产与环境风险综合防控体系研究;宁夏典型地区饮用水安全保障及关键支撑技术研究;固体废物物质流特征与污染控制技术研究。 农村环境整治工程:主要包括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示范工程,农村清洁能源和生态环境建设工程。重点在沿黄区域、生态移民区、南部山区黄河支流区三个示范区整治连片村庄1600个,使2/3以上的农民受益。

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实施计划方案

饮水安全工程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 实施方案

目录 1. 综合说明 (5) 2. 编制依据、原则 (5) 2.1. 指导思想. (5) 2.2. 编制依据. (5) 3. 项目区概况 (6) 3.1. 社会经济状况. (6) 3.2. 自然地理条件. (6) 3.3. 水资源概况. (7) 4. 建设任务和规模 (8) 4.1. 项目选择的原则及来源. (8) 4.2. 建设任务和规模. (8) 4.3. 供水范围和供水人口. (8) 4.4. 用水量与设计规模. (9) 4.4.1. 设计年限. (9) 4.4.2. 供水规模和居民生活用水量. (9) 4.4.3. 公共建筑用水量. (10) 4.4.4. 饲养畜禽用水量. (10) 4.4.5. 企业用水量. (11) 4.4.6. 消防用水量. (11) 4.4.7. 浇洒道路绿地用水量. (12) 4.4.8. 管用漏水与其它未预见用水量 (12) 4.4.9. 供水规模. (12) 4.4.10. 人均综合用水量. (12) 5. 工程设计 (13) 5.1. 水源论证. (13) 5.2. 供水水源水质. (13) 5.3. 供水水质和水压. (14) 5.3.1. 供水水质要求. (14) 5.3.2. 供水水压要求. (14) 5.4. 建设规模. (14) 5.5. 建设年限. (14)

5.6. 水厂建设的必要性. (14) 5.7. 水厂厂址. (14) 5.7.1. 厂址. (14) 5.7.2. 工程地质. (15) 5.8. 给水系统设计. (15) 5.9. 净水工艺. (15) 5.10. 工 16 5.10.1. 取水工程. (16) 5.10.2. 输水工程. (16) 5.10.3. 净水工程. (17) 5.10.4. 配水工程. (18) 5.10.5. 水厂总体设计. (46) 5.10.6. 厂区管线. (47) 5.10.7. 厂区排水设计:防洪与防内涝. (47) 5.10.8. 厂区用电设计:. (47) 5.11. 水厂和水源的卫生防护 47 5.12. 环境保护、安全与卫生 48 5.12.1. 药剂环境保护. (48) 5.12.2. 防噪音. (48) 5.12.3. 安全. (48) 5.12.4. 卫生. (49) 5.12.5. 节能. (49) 5.13. 定 49 6. 工程投资概算 (50) 6.1. 概算编制说明. (50) 6.1.1. 工程简要说明. (50) 6.1.2. 编制内容. (50) 6.1.3. 编制依据. (50) 6.1.4. 工程费率说明. (51) 6.2. 主要构、建筑物占地. (52) 6.3. 主要设备及材料. (52) 6.4. 三材用量. (52) 6.5. 工程投资概算. (52) 6.5.1. 工程费用概算表. (52) 6.5.2. 投资概算总表. (53) 7. 财务分析及国民经济评价 (54) 7.1. 经济评价依据. (54) 7.2. 财务分析. 55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三篇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三篇 篇一: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辖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辖区内所有集中式供水的饮用地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水源地(以下简称饮用水水源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 第三条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并具体落实。 第四条保护区划分为一、二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自取水点起,上游5000米至下游200米的水域,河岸两侧纵深各500米的陆域范围,包括范围内所有支流的全部水域及两岸纵深各500米的陆域。二级保护区:自一级保护区上游界起上溯10000米或水源点上游的水域,河岸两侧纵深各1000米的陆域范围,包括范围内所有支流的全部水域及两岸纵深各500米的陆域。 第五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中,一级保护区的饮用水质必须符合《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质标准。二级保护区的水质必须符合《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地下水水质必须符合(GB/T14848)Ⅲ类水质标准。 第六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实行全面规划,统一管理,分工负责,以防

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以保证饮用水安全为重点,以维护生态环境良性循环为目标,坚持饮用水水源保护与开发并重的原则,实现社会、环境、经济效益的统一。 第七条进入或居住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切实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水质。 第八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污染、破坏饮用水水源地的行为,有控告、检举的权利,并有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的义务。 第二章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 第九条已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水利部门组织设定界碑或界桩。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擅自改变保护标志和界桩。 第十条在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从事网箱养殖、拦网养殖、投饵养殖、捕捞作业; (二)使用燃油机动船; (三)开山采石、采矿; (四)生产、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五)经营向水域排污的餐饮、娱乐业; (六)施用化肥,使用高浓度、高残留农药; (七)建设畜禽养殖场以及敞养、放养畜禽; (八)向水体排放污水; (九)排放生活垃圾,倾倒、堆放、填埋其它固体废物; (十)毁林开荒、烧山开荒、破坏植被和非更新性砍伐水源林、护岸林等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行为(必须根除森林病虫害及因防火需要的除外);

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系统保障评估指南设计(试行)

附件2 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 评估指南 (试行) 水利部水资源司 2015年4月

目录 1适用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总则 (2) 4.1评估内容 (2) 4.2评估程序 (2) 5评估指标体系 (4) 6评估指标分值及评估方法 (6) 6.1水量保障 (6) 6.2水质保障 (7) 6.3监控保障 (10) 6.4管理保障 (11) 7评估结果分级 (12)

1 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评估的内容、工作程序、指标体系、赋分标准和评估方法。 本指南适用于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的安全保障年度评估,其他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评估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SL395-2007) 《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2013) 《地下水监测规范》(SL183-2005) 3 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1)饮用水水源地:提供居民生活及公共服务用水取水工程的水源地域。主要包括河道型、湖库型和地下水型。 (2)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为使水源地能持续满足一定供水保障率的水量和满足一定水质要求而采取的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水量水质监控及相关管理的保障措施的统称。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防止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地环境质量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面积的水域和陆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还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实施方案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实施方案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实施方案如何制定?以下是XX收集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实施方案,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方案一: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促进和谐安徽建设的意见》(皖政〔XX〕3号),确保用5年时间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解决全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目标,落实任务 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定,我省农村饮水不安全总人数为16266万。XX年底,我省已解决了469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从XXXX年,用5年时间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解决全省剩余的15797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按照优先安排解决氟超标、砷超标、血吸虫疫区和市、县人民政府与群众积极性高、配套资金到位地区饮水安全问题的原则,统筹兼顾各市、县间任务和投资平衡,确定分年安排计划是:XX年解决28247万人,XX年解决300万人,XX年解决31641万人,XX年解决34385万人,XX年解决33697万人。按此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 二、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一)认真抓好可研报告和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各市组

织所辖县(市、区)在原有的“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的基础上,尽快编制本市《XXXX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结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因地制宜地确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模式和布局,明确工程建设处数,将待解决的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落实到村组和农户,建档立卡。市发展改革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于3月底前将可研报告报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水利厅于4月上旬完成审批工作。各市根据批复的可研报告和年度建设计划,指导各县(市、区)编制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报市发展改革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各县(市、区)根据市批复的实施方案,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施工设计。单项工程总投资超过100万元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它的均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因地制宜地选择合适的供水模式。各地要充分考虑地域特点、人口聚居、水源、水质等情况,选择适宜的工程建设形式,走城乡统筹发展、以城带乡、以镇带村的路子。在城镇周边依托城镇现有自来水厂延伸管网;在人口居住较为集中的平原地区,主要以地下水为水源,兴建规模较大、集中连片供水的中心水厂,供水到户,发展农村自来水;在丘陵地区,可利用水库等现有水源工程,建设适度规模的联村或乡镇自来水厂;在人口居住较分散的山区等地,采取引小型水库水、山泉水等形式,兴建简易小型自来水工程。要

中山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实施办法修订稿

中山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实施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国家和省生态补偿有关部署,落实《中山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纲要》、《中山市城市生态控制线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中府〔2018〕1号)的具体要求,指导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山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谁受益,谁补偿;谁保护,谁受偿”原则。饮用水源保护的受益者需要承担补偿责任。同时,保护饮用水源安全并为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生态服务的行为主体应该得到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补偿。 (二)统筹兼顾、公平公正原则。将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纳入全市生态补偿专项资金,根据生态公益林、耕地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分布确定镇区生态补偿责任,受益大于付出的地区作出补偿,付出大于受益的地区接受补偿。

(三)动态调整原则。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标准与中山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五年后根据生态补偿政策评估调整,确保生态补偿政策契合生态环境保护需求。 (四)比例分担原则。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与耕地、生态公益林生态补偿共同纳入全市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市、镇区财政按比例分担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资金。 第二章生态补偿范围、对象和标准 第三条中山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范围包括全市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市属国有林场林地除外)。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和各镇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面积由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实施小组根据省政府批复的现行有效的中山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方案确定。 第四条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对象,即因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和管理造成合法权益受损和因履行饮用水源保护区属地管理责任付出额外成本的镇区、村(社区)、所在地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2018年启动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2018年至2022年,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生态补偿分别执行500、250元/年·亩标准。 第三章生态补偿资金筹集与使用管理 第六条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资金筹集规定如下: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模板) 一、水源地概况 ***水库位于***,距县城中心约1公里,属地表水,湖库型水源,为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库建成后,服务人口约2万人,日均供水量1.2万立方米/天。 二、划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三)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 (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五)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 (六)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七)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GJ3020-1993) *** 三、划分方案 ***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为一级、二级保护区,总面积10.32平方公里,其中一、二级保护区面积分别为1.18平方公里和9.14平方公里。取水点位于***,地理坐标为东经107°1′19.58″,北纬27°48′44.04″。 一级保护区(编号:X-Ⅰ) 以取水口处北侧500米101号点为起点,往东北沿山脊一线至102号点,往东南沿道路经103号点至漆树沟北104号点, 往西南至105号点,往南经

105、106、107号点至1245米高程山108号点,转西经大官山至大形地109号点,往北经***水库大坝与101号点闭合。总面积约1.18平方公里。 二级保护区(编号:X-Ⅱ) 以***水库大坝北约700米201号点为起点,往东北沿山脊线至大垭口东202号点,往东至1300.5米高程山203号点,往东北沿集雨范围至坪子头204号点,往东南沿山脊线抵1613.5米高程山205号点,往南至马家田206号点,转西沿集雨范围线至王家大坡207号点,往南至羊角老208号点,往西经郭家大坡沿集雨线至大形地209号点,往北沿铁路东至201号点闭合。总面积约9.14平方公里。 保护区拐点及界限详见附表和附图。 四、拐点坐标

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制度

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制度 为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现将《饮水水源保护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必须设有警示标志,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擅自改变保护标志。 第二条在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一)从事网箱养殖、拦网养殖、投饵养殖、捕捞作业; (二)使用燃油机动船; (三)开山采石、采矿; (四)生产、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五)经营向水域排污的餐饮、娱乐业; (六)施用化肥,使用高浓度、高残留农药,杜绝垃圾和有害物品的堆放; (七)建设畜禽养殖场以及敞养、放养畜禽; (八)向水体排放污水; (九)排放生活垃圾,倾倒、堆放、填埋其它固体废物; (十)毁林开荒、烧山开荒、破坏植被和非更新性砍伐水源林、护岸林等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行为(必须根除森林

病虫害及因防火需要的除外); (十一)进行毒鱼、炸鱼、电鱼及危害水生生物的活动; (十二)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十三)其它有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 第三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从事游泳、垂钓、水上运动。 第四条设立供水专管员,供水管理员要建立饮用水源地的定期巡查制度,发现问题须迅速采取措施,通知有关取水单位,并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卫生、水务等相关部门。 第五条因事故和突发性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饮用水源污染的,当事人应立即切断污染源,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并立即报告县环保部门,由环保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对事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第六条各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饮用水源保护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单位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机关有责任为被检查的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第七条违反本管理制度的,由镇政府会同县有关部门按权限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视其情节轻重,根据国家和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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