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交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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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交接管理规定

工程交接管理规定

工程交接管理规定1 工程施工交接(界面管理)指各承包商间的工作面移交或工序交接。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各承包商之间存在施工先后顺序,在先施工单位向后施工单位移交合格工程和工作面时,必须办理的书面交接手续。

2 工程施工交接要求2.1土建单位向装修单位移交时,应符合以下要求:⑴向装修单位办理标高线移交记录。

室内、电梯厅和大堂墙面满弹建筑完成面 1m 标高线,并在客厅和电梯厅显眼部位分别用红三角油漆标识,旁边注明“建筑 1m 线”6cm×4cm(高×宽)标准字体。

⑵地面:客厅、餐厅、室内走道、阳台、厨房和电梯厅等部位的混凝土地面建筑垃圾和落地灰清理干净,标高满足精装修施工要求;地面无空鼓、开裂。

⑶墙面:抹灰平整度、垂直度、阴阳角、方正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房间方正满足精装修施工要求;预留孔洞位置及数量、尺寸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门洞尺寸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门洞两侧的墙体厚度一致,垂直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⑷天花:客厅、餐厅和卧室结构天花要求平整顺直;厨房、卫生间、电梯厅和大堂结构天花要求基底清理干净。

⑸门(洞)口:标高、尺寸规格等符合图纸要求。

2.2其它交接要求:⑴厨卫及屋面要求装修单位和土建单位、防水施工单位进行闭水移交试验验收。

⑵阳台、露台部位要求装修单位或土建单位进行排水倒坡验收;阳台门下滑(下轨)塞缝后应做蓄水试验,防止后期阳台积水从下滑下渗入室内。

⑶给水及采暖管道要求装修单位或土建单位和机电安装单位进行试压验收。

⑷排水管道要求装修单位或土建单位和机电安装单位进行排水通球试验。

⑸进出水口预留位置要求装修单位或土建单位和机电安装单位进行核查。

⑹电气工程要求装修单位或土建单位和机电安装单位进行通电试亮工作。

⑺灯位和开关插座位置要求装修单位和机电安装单位进行核查。

⑻外墙窗、幕墙要求门窗单位、幕墙单位进行淋水实验并需装修单位确认。

⑼房间地面平整度要求木地板(或地毡)单位和装修单位或土建单位进行核查确认。

工程项目交接移交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交接移交管理规定

⼯程项⽬交接移交管理规定⼯程项⽬交接移交管理规定⼀、⼯程档案资料归档责任划分1、⼯程准备资料(包括开发报建、招投标资料等),由各经办部门直接向监察室归档。

2、⼯程监理资料主要由监理单位负责编制并归档。

⼯程监理资料由具有⼯程监理职责⼯程部形成的,监理⼯程师将监理过程资料在三天内,其它监理资料在阶段性⼯程完成后统⼀移交⼯程部资料。

已委托监理单位的⼯程监理资料,由委托监理单位形成、编制、保管,待该⼯程完成后统⼀移交⼯程部资料室,⼯程部资料员对监理资料的形成进⾏监督和检查。

3、⼯程施⼯资料,主要由⼯程部监督控制,施⼯单位进⾏具体编制、收集、整理,并在每项分部⼯程完成后,⼀个⽉内统⼀移交⼯程部资料室。

4、⼯程竣⼯验收资料,由⼯程部组织,施⼯单位进⾏验收资料编制、收集并按规定移交给⼯程部汇总,由⼯程部牵头,施⼯单位配合报送城建档案馆。

5、⼯程结算资料,主要由施⼯单位及承包单位按照集团公司⼯程结算⽬录进⾏收集整理,经⼯程部审核,报⼯程主管领导审批,加盖⼯程部公章,提交给预决算部,由预决算部门在结算完毕后定期向监察室归档。

⼆、⼯程部资料员⽇常保管的资料1、监理规划、细则及旁站⽅案:⼯程开⼯后,经⼯程部负责⼈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加盖监理公司公章,10天内交⼯程部资料室存档。

2、⼯程开⼯报告及开⼯令:在⼯程开⼯3⽇内,由监理⼯程师向⼯程部资料室归档。

3、分包单位资质报验:分包单位进场10天内将单位资质⽂件复印件加盖责任单位公章后,提交⼯程部资料室存档。

分包单位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主体)施⼯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材料检测单位、桩基础施⼯单位、装修单位(包含铝合⾦门窗)、防⽔施⼯单位、电梯施⼯单位、消防施⼯单位、道路施⼯单位、园林绿化施⼯单位等。

4、监理⽇志:原则上要求监理⼯程师每写完⼀本监理⽇志应于当天上交⼯程部资料室或监理公司资料员归档。

5、监理⽉报、总结:监理⼯程师每⽉底将监理⽉报表报⼯程部(或监理单位项⽬)负责⼈审批后盖章,向⼯程部(或监理单位)资料员移交存档,资料员需检查监理⽉报是否规范及符合要求。

物业项目工程部交接班制度(4篇)

物业项目工程部交接班制度(4篇)

物业项目工程部交接班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确保物业项目工程部在交接班过程中能够顺利进行信息交流和工作交接,提高工作的连贯性和效率,特制定本交接班制度。

二、适用范围物业项目工程部的领导、员工均适用本交接班制度。

三、交接班程序1. 交接时间交接班时间由现任负责人与接班人协商确定,一般在接班人正式上任之前的一天完成。

2. 交接内容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a. 项目工程部组织架构及人员情况;b. 项目工程部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c. 项目工程部相关文件、资料和系统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d. 项目工程部相关设备、设施的使用保养和维修情况;e. 项目工程部相关应急预案和处理流程;f. 项目工程部项目进度和预算情况;g. 项目工程部与其他部门的沟通联系情况;h. 其他需要交接的工作内容。

3. 交接方式交接班可采用书面或口头交流方式,或结合两者进行。

四、交接班内容详解1. 项目工程部组织架构及人员情况此部分应包括项目工程部的组织架构图,各岗位职责和人员情况。

交接人员需详细介绍各个岗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以便接班人员理解并快速适应。

2. 工作进展情况和问题交接人员需向接班人员介绍项目工程部目前的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已完成的工作和正在进行中的工作。

同时,还需向接班人员介绍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相关解决办法和建议。

3. 文件、资料和系统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交接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项目工程部的相关文件、资料和系统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确保接班人员能够顺利上手和操作。

4. 设备、设施使用保养和维修情况交接人员需向接班人员介绍项目工程部相关设备、设施的使用保养和维修情况,包括设备的保养方法、维修流程和供应商联系方式等。

5. 应急预案和处理流程交接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项目工程部的应急预案和处理流程,包括各种应急事件的处置方法和相关联系人信息。

6. 项目进度和预算情况交接人员需向接班人员介绍项目工程部的项目进度和预算情况,确保接班人员了解项目的紧急程度和预算状况,以便做出恰当的决策。

工程交接制度

工程交接制度

工程交接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交接流程,确保工程交付的质量,明确交接双方的职责和义务,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

二、交接原则1. 交接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优先”的原则。

2. 交接双方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态度进行交接。

3. 交接内容应全面、准确、及时。

三、交接条件1. 工程项目已按设计要求和施工计划完成,并通过验收。

2. 所有工程技术资料、图纸、操作手册等文件齐全。

3. 相关设备、工具、备件等均已准备妥当。

四、交接内容1. 工程实体:包括建筑物、设备、管线等。

2. 技术资料:包括设计图纸、施工记录、检验报告等。

3. 操作培训:对接管方的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操作培训和指导。

4. 维护保养:提供设备维护和保养的相关指导。

五、交接程序1. 预交接:由项目管理部门组织,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符合交接条件。

2. 编制交接资料:列出详细的交接清单,准备交接文档。

3. 正式交接: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由交接双方共同参与,逐项确认交接内容。

4. 签署交接文件:确认无误后,双方签署交接文件,完成法律手续。

六、责任与义务1. 交接方应提供完整的工程资料,协助接管方了解工程情况。

2. 接管方应认真审核交接资料,确保工程移交无误。

3. 双方应妥善保管交接文件,以备后续查询和核实。

七、异常处理1. 如在交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沟通并协商解决。

2. 对于重大质量问题,应暂停交接,由责任方整改后再行交接。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和人员。

施工项目交接规定解析

施工项目交接规定解析

施工项目交接规定解析施工项目交接是在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由一方将已完成的工作交接给另一方继续进行的过程。

为了保证施工项目交接的顺利进行,需要制定相应的规定和程序。

本文将对施工项目交接规定进行解析,以提供参考。

一、交接范围和要求1.1 交接范围施工项目交接的范围应明确界定,包括已完工的施工阶段、所用材料、设备及其使用情况、已完成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等内容。

1.2 交接要求在进行交接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施工方应对已完成的施工工作进行归档整理,整理出详细的资料和文件,并保留备份。

- 施工方应记录已交付的工作成果、问题和不足之处,并提供相关解决方案和改进意见。

- 接收方应对交接内容进行审核和验收,并尽快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交接程序2.1 交接前准备在进行施工项目交接前,双方应充分准备。

包括但不限于:- 施工方应整理出已完成的工作成果,编制项目交接报告,并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

- 接收方应进行相应的准备工作,包括对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进行评估和检查等。

2.2 交接议定交接双方应进行交接议定,确保双方对交接内容的理解一致。

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交接的范围和要求。

- 交接所需文件和资料的准备和提供方式。

- 交接后对已交付内容的评估和验收方式。

2.3 交接执行在交接执行阶段,施工方应按照约定的方式提供文件和资料,并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说明。

接收方应认真审核和验收交接的内容,并记录所存在的问题或意见。

2.4 问题解决和跟踪接收方在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与施工方进行沟通和协商,并寻求解决方案。

解决方案确定后,应及时实施并进行跟踪,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交接文件和资料作为交接的重要内容,交接文件和资料需满足以下要求:- 完整准确:交接文件应包括工程图纸、设计文件、质量验收报告、材料清单等相关资料,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 易于查阅:交接文件应按照一定的规范进行整理和分类,确保文件的条理清楚,易于查阅。

- 保存备份:交接文件应进行备份,确保在需要时能够方便地进行查询和使用。

(完整版)工程竣工验收和交接管理规定

(完整版)工程竣工验收和交接管理规定

(完整版)工程竣工验收和交接管理规定1. 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和交接过程的顺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并明确相关责任。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和交接管理。

3. 定义3.1 工程竣工验收指工程项目完工后进行的检查和验证,以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合格完成,并具备开始使用的条件。

3.2 工程交接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将工程可使用及维护的权利和责任转移给适当的管理单位或相关方的过程。

4. 竣工验收及交接的程序4.1 准备阶段在工程接近完工时,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和交接计划的制定,明确各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人。

4.2 竣工验收4.2.1 验收申请施工单位应向主管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包括详细的工程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4.2.2 验收组成立主管部门应按照规定组成竣工验收组,并通知相关单位和专家参与验收工作。

4.2.3 现场验收验收组对工程项目进行现场验收,并进行必要的测试和检测。

4.2.4 竣工验收报告验收组根据现场验收结果,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并提出验收结论。

4.3 工程交接4.3.1 交接准备在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工程交接准备工作,包括整理工程资料、清理工程现场等。

4.3.2 交接手续工程交接应按照约定的程序进行,确保相关手续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4.3.3 交接验收接收单位对工程进行交接验收,并填写交接验收报告。

5. 相关责任和处罚对于未按照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和交接的单位或个人,应按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罚。

6. 附则本规定的解释权归主管部门所有,如有需要,可对本规定进行调整和补充。

以上为《工程竣工验收和交接管理规定》的完整内容。

---*(800字)*。

工程完工移交制度

工程完工移交制度

工程完工移交制度一、背景和目的工程完工移交是指工程建设进度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工程项目单位、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根据工程施工完成情况,以书面形式对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进行评定,并在合同授权范围内通过接收移交程序对工程实物和资料等进行交接移交的程序。

为了规范工程移交程序,保障工程质量和资料安全,制定一套完整的工程完工移交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完工移交工程项目单位、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

三、工程完工移交的主要内容1. 工程完工移交的程序:(1)施工单位完成工程施工后,将工程现场整理清理,并提交相关资料准备移交。

(2)建设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确认工程验收结果。

(3)设计单位配合建设单位进行验收工作,并解答相关技术问题。

(4)双方协商确定工程移交时间和地点,并签署移交协议。

2. 工程完工移交的资料准备:(1)工程完工移交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结算资料、保修书、验收报告等。

(2)施工单位在竣工前应认真整理好工程完工移交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备份。

(3)设计单位在验收时应认真核对工程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3. 工程实物的移交:(1)施工单位应对工程实物进行清理整理,并做好移交准备工作。

(2)建设单位在验收时应认真检查工程实物的完好性,确认无缺陷后方可移交。

(3)双方应签署移交清单,并在清单上标注移交日期。

4. 工程完工移交的验收:(1)建设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评定。

(2)设计单位应配合建设单位进行验收工作,解答相关技术问题,并配合提供必要资料。

(3)验收结果通过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双方确认后进行移交。

5. 工程完工移交的保证:(1)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工程移交,确保工程质量和资料安全。

(2)若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或资料丢失等情况,应及时协商解决,并保证工程移交顺利完成。

四、工程完工移交的责任1. 施工单位的责任:(1)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工程项目建设竣工交接方案

工程项目建设竣工交接方案

工程项目建设竣工交接方案一、项目背景工程项目建设竣工交接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完工后,由施工单位向业主交接工程项目的一系列工作。

竣工交接是工程项目建设的最后一个环节,关系到项目最终的交付及验收工作。

因此,竣工交接方案的制定对于项目的成败十分重要。

本文就工程项目建设竣工交接方案进行详细描述,包括竣工交接的时间节点、责任主体、具体流程等,旨在确保工程项目建设竣工交接的顺利进行。

二、竣工交接时间节点1. 施工单位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后,负责向业主提交竣工报告。

2. 业主收到竣工报告后,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3. 验收合格后,签署竣工交接单,确认工程项目的竣工交接工作完成。

三、竣工报告提交流程1. 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完工后,须向业主提交竣工报告。

竣工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的总体情况、质量标准和验收成果等。

2. 业主接到竣工报告后,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告内容进行评审。

3. 如果评审结果符合要求,业主将通知施工单位开始进行竣工交接的准备工作。

四、竣工交接准备工作1. 施工单位应按照业主要求,准备完工报告、成品样板和相关资料,并清点完工材料和设备。

2. 业主应派人员准备验收工具和表格,确认验收流程和标准。

3. 双方应确定竣工交接的时间和地点,并进行通知。

五、竣工验收程序1. 在竣工交接的指定时间和地点,双方进行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

2. 验收工作主要包括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结构、设备等各个方面的检查和测试。

3. 验收合格,双方签署竣工交接单,并确认完工的各项材料和设备。

六、竣工交接单的签署1. 竣工交接单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的总体情况、验收结果和工程质量标准的符合情况。

2. 双方签署竣工交接单后,确认工程项目的竣工交接工作完成。

3. 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质量或其他问题,双方应协商解决,并重新定制竣工交接方案。

七、竣工交接的整体流程1. 施工单位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后,提交竣工报告。

2. 业主收到竣工报告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并通知竣工交接准备工作。

建筑工程交接制度

建筑工程交接制度

建筑工程交接制度建筑工程交接制度是指在建筑工程项目完成后,施工方将项目正式交付给业主或监理方的一套相关规范和流程。

这一制度的实施可以确保施工项目的顺利完成,规范项目交接的程序和要求,减少因交接不当而引发的纠纷和后期问题。

一、交接前准备1.明确交接时间和地点:双方约定交接时间和地点,并提前通知和确认。

2.建立交接小组:业主、施工方和监理方各自派出代表组成交接小组,负责具体的交接事宜。

3.收集相关文件和资料:施工方应收集整理好与工程相关的各项文件和资料,包括施工图纸、工程合同、材料检测报告、工程验收报告等。

二、交接程序和要求1.验收交接流程:交接小组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工程的现场验收。

验收过程中,双方应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和认可。

2.整理并提交相关文件:施工方应将工程过程中整理的各项文件和资料进行整理,并交给业主或监理方备案。

3.开展问题整改:若在工程验收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施工方应积极配合并承担相应的整改责任。

4.完成移交手续:交接小组应对交接过程进行书面记录,包括工程的交接时间、地点、验收结果、问题整改情况等,并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5.工程保修期安排:交接小组应协商确定工程保修期的安排,明确保修期的起止时间和保修期间的责任及义务。

三、交接后的责任和义务1.保修期内维护责任:在保修期内,施工方应负责对工程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工程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2.交接后问题处理:交接后若出现工程存在问题的情况,业主或监理方应及时通知施工方,并要求其进行修复。

3.纠纷解决机制:若双方在工程交接后发生争议,应优先协商解决。

若协商无果,可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采取适当的争议解决方式。

四、建立交接制度的意义1.规范施工方的交接行为,确保交接程序的科学、合理和公正。

2.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防止工程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或延误问题对业主产生不良影响。

3.落实监理责任,监督施工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对工程质量负责。

工程验收和交接的程序和要求

工程验收和交接的程序和要求

工程验收和交接的程序和要求合同书甲方:(委托方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乙方:(承接方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鉴于甲方为完成工程项目,需要进行工程验收和交接程序,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工程验收的程序和要求1.双方约定工程的验收方式为现场验收,甲方和乙方都应派遣相应的技术人员参与。

2.工程验收的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应在工程完工后的合理时间内进行。

3.工程验收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检查和评估。

4.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提供工程验收的相关资料,包括设计图纸、施工规范等。

5.工程验收期间,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工程验收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第二条工程交接的程序和要求1.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与乙方共同进行工程交接,交接的时间和地点由双方协商确定。

2.工程交接应包括以下程序:交付所有工程文件和资料,交付所有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记录,交付工程的施工日志和质量检测报告,交付工程的备品备件清单,交付工程的操作手册和维护手册等。

3.乙方应妥善保管和维护工程交接的文件和资料,确保其完整性和可查询性。

4.工程交接后,乙方对于工程的后续维护和保养负有相应的责任,应及时且有效地响应甲方的维修和保养要求。

第三条保密义务1.双方在工程验收和交接的过程中可能接触到对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双方都应承担保密义务,保护对方的利益。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有关工程的信息、文件、资料提供给第三方。

3.在中止或终止合同后,双方应协商处理工程相关的保密信息,确保其安全和保密。

第四条争议解决1.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若协商不成,争议应提交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五条合同的生效和终止1.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工程验收完毕并完成交接手续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

2.合同期满时,双方可协商续签合同。

3.本合同解除、终止或者终止后的补充协议,应由双方共同签署。

建设工程交接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交接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交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交接管理,维护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提高工程交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类建设工程的交接管理。

第三条建设工程交接应遵循“安全、规范、高效、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建设工程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第五条各部门应配合建设工程部门按照本制度进行工程交接管理。

第六条建设工程交接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

第七条建设工程交接管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八条建设工程交接管理应根据实际情况持续改进,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交接。

第二章工程交接的原则第九条工程交接应坚持“顺畅、全面、规范、及时”的原则。

第十条工程交接过程中,应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质量。

第十一条工程交接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交接过程的公正性。

第十二条工程交接应当及时,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工程交接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工程交接应当保障相关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可能产生的纠纷。

第三章工程交接的程序第十五条工程交接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交接申请:由原承包方向建设工程部门提交工程交接申请。

(二)资料准备:原承包方准备完整的工程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记录、质量检验报告等。

(三)验收准备:建设工程部门确认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后,准备验收工作。

(四)验收交接:签订交接手续,完成工程交接。

第十六条工程交接后,承接方应按时按质完成工程项目,并报告建设工程部门。

第四章工程交接的责任第十七条原承包方应按照合同的要求提供完整的工程资料,确保工程交接的正常进行。

第十八条承接方应按时按质完成工程项目,保障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第十九条建设工程部门负责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交接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条公司建设工程部门负责间断工程项目的跟踪监督,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

第21条公司建设工程部门负责对工程交接流程进行审核评估,确保交接过程的规范合理。

施工项目交接规定

施工项目交接规定

施工项目交接规定一、交接时间和地点项目交接应在双方共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确保双方都能全程参与并进行必要的交流和讨论。

二、交接内容1. 文件交接:双方应准备好项目相关文件,并进行逐一核对和确认。

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件、设计图纸、工程进度表、施工方案等。

2. 施工设备交接:双方应核对施工设备清单,确保交接的设备清单准确无误。

同时,对已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并交接相关使用手册和维修记录。

3. 施工材料交接:对已采购的施工材料进行清点和核对,确保交接的材料良好无损,并交接相关的质量检验报告和供货合同。

4. 施工进度交接:交接双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核对施工进度,并协商确定下一阶段的施工计划和目标。

5. 安全交接:重点关注交接时的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和周边环境安全有序。

双方需要共同制定安全交接计划,并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指导。

三、交接责任1. 交接方责任:交接方需确保交接内容完整、准确,并配合接收方对交接物进行核对和验收。

2. 接收方责任:接收方需仔细核对所有交接物,并在验收过程中提出合理的质疑和建议。

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交接方进行反馈,共同解决。

四、交接验收1. 文件验收:双方对交接的文件进行逐一核对和确认,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设备验收:交接方应向接收方提供设备清单,并双方进行清点和验收,确保设备的数量和质量符合约定。

3. 材料验收:交接方应提供供货合同和相关检验报告,双方进行材料验收,确保材料良好无损。

4. 进度验收:交接方和接收方共同核对施工进度,确保交接时的进度情况准确无误。

5. 安全验收:双方共同检查现场安全措施和设备,并确认已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五、交接后的责任1. 交接方责任:交接方应对已交接的事项进行跟踪和督导,确保接收方能够顺利进行后续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2. 接收方责任:接收方应认真履行交接后的责任,按照约定的施工计划和目标进行工作,并保持与交接方的及时沟通和协调。

工程项目与其它承包单位的协调及交接工作

工程项目与其它承包单位的协调及交接工作

工程项目与其它承包单位的协调及交接工作1.概述1.1 本承包单位须与本项目其它的承包单位协调和合作。

本承包单位须提供所有所需的有关资料、设备和人员以确保于分工交界点上能与其它承包单位满意地配合,并确保其负责的工作是按正确的程序施工。

在施工进行中各个阶段,本承包单位须与其它有关的承包单位讨论、协调和落实各分工交界点。

1.2 本承包单位必须与其它承包单位协调和合作,配合已选定之设备要求,并提供一切所需图纸和资料,以便其进行综合设备施工图及综合要求土建配合图的制作。

若因本承包单位未予协调和合作而影响综合设备施工图及有关的要求土建配合图的制作,再而影响各行业的施工进度,本承包单位须负起所有责任。

1.3 本承包单位必须遵从业主/建筑师/工程监理/机电顾问批准的综合设备施工图及综合要求土建配合图的施工程序来进行安装工作。

若因本承包单位不依照此施工程序展开工作而引致任何一方或多方承包单位需要修改或返工,本承包单位须负起所有责任。

1.4 已由业主/建筑师/工程监理/批准的深化设计施工图或土建留洞图,本承包单位必须以光盘以协调及进行绘制综合设备施工图等。

所采用的计算机软件必须互相协调配合。

1.5 本承包单位须负责在有关工程施工前复核由其它承包单位为配合本合约工程所提供的各项设施和配备是否适用。

1.6 本承包单位应免费完成为开通本系统而与国家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2.建筑承包单位负责的工作下列的工作将由建筑承包单位负责提供。

然而,承包单位需于适当时间提供按指定格式的土建留洞图纸和要求土建配合的图纸和其它必需资料,以便建筑承包单位能满意及顺利地执行其工作。

2.1 弱电管路的预埋由建筑承包商负责,待机电总包入场后由机电总包负责。

混凝土结构开孔包括室内的墙壁开孔、预留墙、地或顶板孔由建筑承包商负责,其它开孔由弱电承包单位负责(不包括土建预埋图深化后所需开的一次结构洞)。

2.2 工地红线以内配合各埋地管的地沟挖掘,结构,支撑及回填。

施工工作面交接管理制度

施工工作面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施工工作面的顺利进行,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明确施工工作面交接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项目所有施工工作面的交接工作。

第三条施工工作面交接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细致、准确;(二)责任明确,权责分明;(三)及时、高效;(四)注重安全和质量。

第二章交接范围第四条交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等;(二)施工机械、设备、工具、材料等;(三)施工图纸、技术文件、施工方案等;(四)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安全事故、变更等;(五)其他需要交接的事项。

第三章交接程序第五条交接前,交接双方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交接双方应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二)交接双方应准备好相关资料和记录;(三)交接双方应共同对施工工作面进行实地检查。

第六条交接程序如下:(一)交接双方在施工现场召开交接会议,明确交接内容和要求;(二)交接双方对施工工作面进行实地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等;2. 施工机械、设备、工具、材料等;3. 施工图纸、技术文件、施工方案等;4.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安全事故、变更等;(三)交接双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共同确认;(四)交接双方签署《施工工作面交接确认书》;(五)交接双方对《施工工作面交接确认书》中的内容进行签字确认。

第七条交接过程中,如发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止交接,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一)施工工作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二)施工图纸、技术文件、施工方案等存在重大错误;(三)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安全事故、变更等未经处理;(四)其他影响施工工作面交接的情况。

第四章交接责任第八条交接双方应按照以下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施工单位应负责施工工作面的准备、检查和交接工作;(二)监理单位应负责监督、指导施工单位的交接工作,确保交接质量;(三)建设单位应负责对施工单位的交接工作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提出整改意见。

工程公司交接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交接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交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工程公司交接管理行为,保障工程项目交接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公司内部工程项目的交接管理。

第3条工程项目交接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谁负责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4条工程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交接程序、角色与职责、文件资料的整理、移交及验收等方面来管理工程项目交接。

第5条工程公司领导应当加强对工程项目交接工作的领导、监督与协调,确保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交接程序第6条工程项目交接程序应当包括以下步骤:(一)确定交接范围:明确待交接内容,包括项目资料、设备、人员、款项等。

(二)制定交接计划:指定交接时间、地点、相关人员、文件资料等。

(三)交接准备工作:组织交接人员,整理文件资料、备份数据等。

(四)进行交接:交接人员进行实际项目交接。

(五)交接验收:验收交接工作的完成情况。

(六)做好记录工作:记录交接过程中的要点、问题与解决措施等。

第7条工程项目交接程序的具体实施细节由工程公司交接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制定,并报工程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角色与责任第8条工程项目交接中应设立项目交接工作组,负责具体的交接工作。

项目交接工作组成员包括交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材料负责人等。

第9条交接负责人应具备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交流能力以及较强的沟通能力,负责协调整个交接流程工作,并对交接结果负责。

第10条技术负责人负责系统设备的交接,确保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包括网络、服务器、数据库等。

第11条材料负责人负责施工材料的交接,包括资料、文件、图纸等。

第12条项目交接工作负责人要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并能审慎管理交接工作,健全文件资料的保存整理工作,并根据需要给出合适的培训。

第四章文件资料的整理、移交及验收第13条工程项目交接应注重文件资料的整理、移交与验收。

第14条在移交前,应按项目交接管理制度规定的要求,进行项目资料的整理工作,包括文件资料的归档与整理。

工程项目移交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移交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移交管理制度一、概述工程项目的移交是指项目从一阶段到另一阶段的交接过程,主要包括项目前期准备阶段移交给实施阶段,实施阶段移交给验收阶段等。

移交管理制度是指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移交顺利进行,并最终实现项目目标,确立项目移交的组织机构、责任人员、移交程序和移交标准等规范性制度。

二、移交管理组织机构1. 移交管理委员会:由项目管理部门、实施部门、验收部门及相关重要部门的领导组成,负责制定移交管理制度和监督移交过程。

2. 核心移交团队:由项目管理部门、实施部门、验收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具体负责项目移交的具体执行工作。

三、移交管理流程1. 移交准备阶段:(1)制定项目移交计划,明确移交的时间节点、内容和标准。

(2)建立移交管理委员会,明确各方责任人员。

(3)收集项目资料,整理项目资料并建立档案。

(4)对项目进行评估,确定是否符合移交标准。

2. 移交执行阶段:(1)召开移交管理委员会会议,确立移交流程和标准。

(2)组织核心移交团队进行实地勘察和验收工作。

(3)编制移交报告,报告项目移交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4)对项目进行调整和整改,确保项目符合移交标准。

3. 移交验收阶段:(1)召开移交验收会议,由验收部门对项目进行全面验收。

(2)核查移交报告,确认项目移交情况。

(3)对项目进行总结与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四、移交管理标准1. 项目资料:项目资料包括项目计划、方案、合同、技术文档等,必须完整、准确、清晰。

2. 项目设备:项目设备必须按照规定交付,并保证正常运行,不得存在故障。

3. 项目成果:项目成果必须符合预期目标且具备可操作性,被移交方能够顺利接手使用。

4. 项目经验:总结项目经验,形成经验教训,对下一阶段项目有指导作用。

五、移交管理制度的优化与改进1. 定期评估移交流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改进移交标准,不断提高移交质量。

3. 加强对移交团队的培训和指导,提高移交执行效率。

六、移交管理制度的应用移交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项目移交的效率和质量,保证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工程施工工序交接制度

工程施工工序交接制度

工程施工工序交接制度
一、目的和原则
为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制定本交接制度。

目的在于明确各工序间的交接流程、责任
和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本制度遵循“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强调前后工序之间
的无缝对接和信息共享。

二、交接范围和内容
1. 交接范围包括所有施工工序,从土建到装修,从基础到主体结构,每一环节都应严格执
行交接程序。

2. 交接内容包括施工图纸、技术资料、施工日志、质量检验记录、安全生产记录等。

三、交接程序
1. 交接前准备:由上一工序负责人整理相关资料,确保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2. 现场检查:下一工序负责人应对上一工序的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确认无遗漏和错误。

3. 资料交接:双方负责人对照交接清单,逐项核对资料,确保无误后签字确认。

4. 问题记录:如发现问题,应现场记录并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

5. 签署交接单:完成上述步骤后,双方负责人签署交接单,作为后续工作的依据。

四、责任划分
1. 上一工序负责人需保证交付的工作质量符合标准,提供完整的交接资料。

2. 下一工序负责人需认真检查接收的工作成果,及时发现并提出问题。

3. 对于未按制度执行导致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监督和管理
1. 项目管理部应定期检查交接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2. 对于违反交接制度的行为,项目管理部应及时纠正,并视情节严重性进行处理。

六、其他事项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变更,由项目管理部及时更新并通知各参建单位。

工程部交接班制度

工程部交接班制度

工程部交接班制度
是指在工程部门内部,为了确保工作的顺畅进行,实现工作的连续性和信息的流转,制定了一套交接班的规定和流程。

1. 交接班的时间:通常在晚班交接给早班,或者早班交接给晚班时进行。

交接班应该提前安排好,确保所有相关人员都能参与。

2. 交接班的内容包括:
- 项目进展情况:交接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当前项目的进展情况,包括完成情况、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等。

- 问题与风险:交接人员应向接班人员提供任何未解决的问题和潜在的风险,确保接班人员能够及时处理。

- 资源和工具:交接人员应向接班人员提供必要的资源和工具,包括计算机、软件、设备等。

- 重要文件和资料:交接人员应向接班人员提供重要的文件和资料,包括项目文档、合同、会议记录等。

- 联络人信息:交接人员应向接班人员提供与项目相关的重要人员的联系信息,以便将来需要时能够及时沟通。

3. 交接班的方式:
- 面对面交接:交接人员和接班人员应亲自参与交接班,进行面对面的沟通,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

- 书面记录:交接人员应将交接班的内容书面记录下来,供接班人员参考。

4. 交接班的责任:
- 交接人员要保证交接班的内容准确、完整,并且能够符合接班人员的需求。

- 接班人员要仔细听取交接人员的介绍,并向其提出必要的问题和澄清。

5. 交接班的监督:
- 交接班应有相关部门的领导或专职人员进行监督,确保交接班的质量和准确性。

通过制定和执行交接班制度,可以确保工程部门内部工作的顺利进行,减少信息传递的误差,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工程交接制度规定

工程交接制度规定

工程交接制度规定一、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工程项目在交付使用前各项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保障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工程交接制度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由我司承接并完成的建筑工程项目,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交接时,必须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三、交接条件1. 工程项目已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竣工验收,并取得竣工验收证书。

2. 工程项目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所有施工内容,且无明显的质量缺陷。

3. 工程项目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等文档齐全,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 工程项目的保修条款明确,且双方已就保修事项达成一致。

四、交接程序1. 工程交接前,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的工程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日志、质量检验记录、安全生产记录等。

2.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提交的工程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双方应共同组织现场交接会议,对照工程清单逐项检查工程的完成情况和质量标准。

4. 确认无误后,双方签署工程交接单,明确交接的工程范围、状态及相关责任。

5. 如有遗留问题,应在交接单中明确记录,并约定解决的时限和方法。

五、责任划分1. 施工单位应保证交接时工程项目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设计要求,对于交接中发现的问题,应负责修复直至合格。

2. 建设单位在交接过程中应积极配合,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整改要求。

3. 如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交接延期,施工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 如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交接无法进行,建设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后续服务1. 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确保工程项目的正常运行。

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对于用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响应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2.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工程交接,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但需经过公司高层批准。

工程项目部交接班制度

工程项目部交接班制度

工程项目部交接班制度一、前言为了更好地保障工程项目部的工作顺利进行,确保项目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建立交接班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工程项目部交接班的程序和要求,明确责任和义务,保证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工作的高效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部内部人员的交接班工作。

每次交接班都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以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交接班时间和方式1. 交接班时间:工程项目部的交接班时间为每周一上午9:00。

交班工作由交班人员提前准备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 交接班方式:交接班以面对面的方式进行,确保信息传递准确、畅通。

同时,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进行信息的汇报。

四、交接班内容1. 工作交接内容:交接人员需要对上一班次的工作进行详细的汇报,包括项目进展、存在的问题、需要处理的事项等。

2. 资料交接内容:交接人员需要将整理好的相关资料进行交接,确保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

3. 问题沟通和解决:在交接班过程中,如果存在疑问或问题,需要及时沟通解决,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

五、责任和义务1. 交班人员:交班人员需要对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负责,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需要及时将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进行汇报,以便及时解决。

2. 接班人员:接班人员需要及时接收交接的工作和资料,确保事务的正常进行;同时需要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时,主动沟通解决,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3. 主管领导:主管领导需要对交接班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需要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协助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六、交接班的机制和流程1. 提前准备:交接人员需要提前准备好交接的工作和资料,确保交接顺利进行。

2. 面对面交接:交接以面对面的方式进行,确保交接内容的准确传达。

3. 书面汇报:交接完毕后,交接人员需要将交接内容书面汇报给主管领导,以备查阅。

4. 记录备份:主管领导需要将交接班记录进行备份,以备日后查阅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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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项目工程交接的组织、条件、程序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简称LPEC)承担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2 引用文件
07AQS203项目施工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07AQS312项目施工过程文件资料管理规定
3 主要职责
3.1 项目经理协助顾客组织工程中间交接。

3.2 施工经理负责组织施工工序交接。

4 工序交接的组织、条件、程序和要求
4.1 工序交接的组织
a) 工序交接由施工专业工程师(上道工序)组织,相关施工专业工程师(下道工序)参加;
b) 关键、特殊工序由施工经理组织,相关专业工程师参加。

4.2 工序交接范围
a) LPEC项目不同施工分包方之间的工序交接;
b) 土建工程向安装工程交接等。

4.3 工序交接应具备的条件
a) 施工分包方按设计文件(含变更文件)已完成施工;
b) 施工分包方完成自检、互检、专业检查,且符合设计文件、达到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c) 施工过程资料及签署齐全;
d) A级控制点需顾客代表、LPEC检查确认合格;
e) B级控制点需LPEC检查确认合格。

4.4 工序交接程序和要求
a) 工序交接前,施工分包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LPEC施工专业工程师;
b) 施工专业工程师按项目有关规定组织施工分包方、顾客代表等进行检查,内容包括:
1) 按设计文件和施工验收规范检查工程实体是否合格;
2) 施工过程资料及签署是否完整。

c) 检查结果处置:
第 2 页共4 页07AQS310-2018
1) 合格:参加检查方在《工序交接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后,交付下道工序施工;
2) 不合格:按07AQS203《项目施工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处置完成后,需重新
执行交接步骤。

4.5 例外放行:通常不允许检验、试验未完成或必要的检验和试验报告完成前就要转入下一施工工序。

确因生产急需来不急完成检验或检验和试验报告完成前就要转入下一施工工序时,需经相应人员批准,并按附录A《例外放行记录表》记录;放行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明确标识并有记录;
b) 仍可进行质量状态的客观评价,并可以立即追回或更改;
c) 纠正不合格不会对相邻、相关或相装配部件的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4.6 成品/半成品的保护
a) 工序交接并不解除上道工序的质量责任;
b) 接收方应对接收的成品半成品进行有效保护(防护),并承担照管不当责任。

4.7 资料归档
工序交接记录应按照07AQS312《项目施工过程文件资料管理规定》存档。

5 工程中间交接的组织、条件、内容和要求
5.1 工程中间交接的组织
工程中间交接一般由顾客组织,LPEC项目经理协助。

5.2 中间交接一般按单项或单位工程分批进行。

5.3 工程中间交接应具备的条件
a) 工程按设计内容施工完;
b) 工程质量初评合格;对合资企业工程质量要达到国家和合资企业标准;
c) 工艺、动力管道的耐压试验完,系统清洗、吹扫完,保温基本完成,工业炉煮炉完;
d) 静设备强度试验、无损检验、清扫完,安全附件(安全阀、防爆门等)已调试合格;
e) 动设备单机试车合格(需实物料或特殊介质而未试车者除外);
f) 大机组用空气、氮气或其他介质负荷试车完,机组保护性联锁和报警等自控系统调试联
校合格;
g) 装置电气、仪表、计算机、防毒防火防爆等系统调试联校合格;
h) 装置区施工临时设施已拆除,工完、料净、场地清,竖向工程施工完;
i) 对联运试车有影响的三查四定项目及设计变更已处理完,其他未完尾项责任、完成时间
已明确;
j) 现场满足HSE试车规定的要求。

5.4 工程中间交接的主要内容
a) 按设计内容对工程实物量的核实交接;
b) 工程质量的初评资料及有关调试记录的审核验证与交接;
c) 安装专用工具和剩余随机备件、材料的交接;
d) 工程尾项清理、明确实施方案及完成时间;
e) 随机技术资料的交接。

07AQS310-2018 第3 页共4 页
5.5 工程中间交接文件准备
a) 工程中间交接申请书;
b) 中间交接报告(交工单元概况、主要工程量、“三查四定”情况等);
c) 中间交接清单(实体和资料);
d) 施工尾项清单;
e) 工程质量初评资料等。

5.6 LPEC项目经理提交工程中间交接申请书,顾客在对工程内容、质量核查的基础上,发表接收意见,参会各方在工程中间交接证书上签字确认。

5.7 资料归档
工程中间交接资料按照07AQS312《项目施工过程文件资料管理规定》存档。

附录A:例外放行记录表
第 4 页共4 页07AQS31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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