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固定总价合同的材料价格上涨后的应对方案
浅谈固定总价合同风险及防范措施
浅谈固定总价合同风险及防范措施摘要:本文就固定总价合同的性质、特点及风险作了深入的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可供参考学习。
关键词:固定总价合同,风险,防范措施固定总价合同是目前建筑市场常见的一种施工承包合同形式。
近几年来,由于建材价格波动很大,固定总价合同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尤其是近几年,全国大部分城市的钢材、水泥、砂石、砖等主要建材价格大幅度上涨,由此带来的工程造价争议随之大幅上升。
为了使承发包双方对固定总价合同的性质、风险有更深的认识,在今后签订这类承包合同时尽可能将风险范围估计充分并合理分担,避免纠纷再次发生。
一、固定总价合同的的性质、特点及风险固定总价合同,俗称“闭口合同”、“包死合同”。
所谓“固定”,是指这种价款一经约定,除业主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外,一律不调整。
所谓“总价”,是指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量以及为完成该工程量而实施的全部工作的总价款。
固定总价合同在目前的建筑市场上颇受青睐,特别是外资企业业主更是普遍采用这类合同。
这是因为这类合同与固定单价合同、按实结算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更能保护业主的利益。
固定总价合同有如下特点:1、工程造价易于结算。
由于总价固定,因此只要业主(发包方)不改变合同施工内容,合同约定的价款就是承发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
对于业主来说,这样的价款确定形式可以节省大量的计量、核价工作,从而能集中精力抓好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
2、量与价的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
对承包商而言,固定总价合同一经签订,承包商首先要承担的是价格风险。
这里投标时的询价失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格上涨风险均由自己承担,业主不会给予补偿。
其次,承包商还要承担工程量风险。
在固定总价合同中,业主往往只提供施工图纸和说明,承包商在报价时要自己计算工程量,再根据申报的综合单价,得出合同总价。
即便业主提供工程量清单,也仅仅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参考,业主往往声明不对工程量的计算错误负责。
这样,承包商还要承担工程量漏算、错算的风险。
材料价格上涨引发的建筑合同履行问题及相应对策
材料价格上涨引发的建筑合同履行问题及相应对策随着材料价格的不断上涨,建筑合同的履行问题也随之而来。
本文将探讨材料价格上涨引发的建筑合同履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背景介绍建筑行业是一个与各种原材料密切相关的行业。
近年来,随着供求关系、市场需求和国际贸易形势的变化,建筑材料的价格普遍上涨。
而在建筑合同中,材料成本是一个重要的指标。
因此,材料价格的上涨对建筑合同履行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建筑合同履行问题1. 成本压力增加随着材料价格的上涨,建筑企业在履行合同时面临着巨大的成本压力。
原定的采购计划可能无法得到有效执行,造成合同无法按时履行。
2. 利润减少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建筑企业的成本增加,同时无法实时调整合同价格,使得企业的利润空间受到挤压。
这对企业的发展和经营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3. 供货不足由于材料价格上涨,一些供应商可能会选择暂停供货或减少供应量,以等待更好的市场机会。
这将导致建筑企业无法按时获取所需材料,进一步影响合同的履行。
三、应对策略1. 合理预估成本在起草建筑合同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的波动性,并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合理预估材料成本的上涨幅度。
在合同中明确价格上涨的补偿机制,以减少建筑企业的风险。
2. 协商解决当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建筑合同无法履行时,建筑企业应与业主进行沟通和协商,寻找解决方案。
双方可以共同商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替换材料或延期履行等方式,以达成共识。
3. 多渠道采购建筑企业在采购材料时,可以通过拓宽供应渠道的方式来应对材料价格上涨。
寻找更多的供应商,进行多方比较,选择更具竞争力的供货方,以确保材料的供应稳定性。
4. 合理控制风险在合同签订之前,建筑企业可以与供应商达成协议,明确双方对涨价因素的控制策略。
例如,可以约定在材料价格上涨超过一定幅度时进行重新谈判,以减少合同的风险。
5. 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与可靠的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建筑企业在材料价格上涨时获得更好的支持和优先供应。
合同签订后材料价格上涨怎么办
合同签订后材料价格上涨怎么办
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对合同的标的进⾏确定,例如合同标的的质量、数量、价格等的问题,⽽合同签订后,合同的标的是可能会产⽣⼀些变化的,那么合同签订后材料价格上涨怎么办?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合同签订后材料价格上涨如何处理
合同签订后如果材料的价格上涨的,当事⼈可以协商价格上涨的问题,如果材料价格上涨造成情势变更的,可以变更合同。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合同成⽴以后客观情况发⽣了当事⼈在订⽴合同时⽆法预见的、⾮不可抗⼒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变化,继续履⾏合同对于⼀⽅当事⼈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的,当事⼈请求⼈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民法典》
第233条当事⼈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涉外合同的当事⼈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当事⼈没有订⽴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效的,可以向⼈民法院起诉。
当事⼈应当履⾏发⽣法律效⼒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的,对⽅可以请求⼈民法院执⾏。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合同签订后材料价格上涨如何处理”问题进⾏的解答,合同签订后如果材料的价格上涨的,当事⼈可以协商价格上涨的问题,如果材料价格上涨造成情势变更的,可以变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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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材料价格上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浅谈材料价格上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及应对措施摘要:材料价格异常变动是影响工程造价的一个重要因素,给工程造价工作带来巨大考验。
因此,项目管理人员,特别是造价管理人员在面临此类问题时,一定要拓宽思路,积极寻求化解风险的思路,有效控制及防范材料价格变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规避材料价格上涨而导致的水工工程造价风险。
而且一般建筑工程中材料费占工程造价的比重最大,材料价格的上涨,不仅增加了建设成本,还会对造价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文通过材料价格对工程造价影响的分析,阐述了材料价格上涨对设计、招标、实施各阶段造价管理产生的影响,提出了不同阶段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力求找到科学合理的有效途径,提高造价管理水平。
关键词:建筑工程;材料价格;影响;措施一般建设项目都需要较多的投资,建设周期短则两三年,长的好几年,甚至更久。
从工程设计到开工直至交工往往历经很长时间,其间受国家宏观政策、建设环境、市场变化等多个因素影响,人工、材料、机械的价格常常发生变化,其变化幅度在项目前期阶段难以预测,尤其是材料价格。
特别是2003、2007、2016年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导致工程建设成本超过预期,进而引发了一系列管理问题,因此很有必要针对材料价格变化对工程造价的影响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并对如何加强造价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等方面提出一些对策措施。
1 材料价格变化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从2016年开始,国家加大了对环保领域的治理,环境保护政策越来越严格,伴随着钢材产能的降低,建筑材料变得供不应求。
图1为2016—2019年钢筋价格走势图。
由图1可以看出:钢筋最低价为2 010元/t,出现在2016年1月,最高价为4 750元/t,出现在2018年6月。
在一年半时间里,钢筋价格就翻了一番,差值达到了2 740元/t,增长幅度超过了100%。
地方性材料如中(粗)砂、碎石,在治污减霾政策的影响下,料场纷纷关闭,材料来源减少,价格也是一路走高。
材料成本上涨采购如何应对
材料成本上涨采购如何应对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在采购材料时面临着不断上涨的成本压力。
如何应对材料成本上涨的挑战,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一些应对措施,帮助企业在采购中降低成本。
1.降低材料采购成本的第一步是多渠道寻找供应商。
通过与多个供应商对接,企业可以对比不同供应商的价格和质量,从而选择最具竞争力的供应商。
此外,还可以考虑与供应商签订长期合作协议,以获取更好的价格和服务。
2.第二步是加强供应链管理。
通过与供应商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企业可以确保及时获得所需材料,并能够灵活应对市场波动。
同时,通过优化供应链流程,减少流通环节和库存,可以降低采购成本。
此外,建立供应链信息共享平台,可以提高信息透明度,及时了解到市场变化,以便做出相应调整。
3.在减少材料采购成本方面,第三步是加强谈判能力。
企业应该培养自己的谈判团队,提升谈判技巧和策略,争取更低的采购价格。
同时,在与供应商谈判时,也要注重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以便长期合作。
4.第四步是控制材料使用量。
企业应该加强对材料的管理和监控,避免浪费和过度使用。
可以通过提高员工的意识和培训,优化生产流程和工艺,减少废品和损耗,从而降低材料使用成本。
5.最后,企业还可以考虑替代材料或改变产品设计。
如果某种材料价格持续上涨,企业可以寻找替代品或采用不同的设计方案,以降低成本。
但需要注意的是,替代材料和新设计方案要保证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以免影响产品品质和市场竞争力。
综上所述,面对材料成本上涨的挑战,企业可以通过多渠道寻找供应商、加强供应链管理、提升谈判能力、控制材料使用量和考虑替代材料等方式来降低采购成本。
然而,每个企业的情况都不尽相同,所以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采购策略,并灵活调整应对措施,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
工程材料上涨解决方案
工程材料上涨解决方案随着工程建设的快速发展,工程材料的需求量不断增加,从而导致了工程材料价格的上涨,这给工程建设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为了解决工程材料上涨的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有效措施,从多个方面入手,以应对工程建设所面临的挑战。
一、加强生产体系建设要解决工程材料上涨的问题,首先需要加强工程材料的生产体系建设。
通过加大对工程材料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增加生产产能,以及对生产企业进行规范管理,推动工程材料生产行业的规范化、现代化和信息化发展。
此外,还要加强对原材料的开发和利用,降低生产成本,从而有效地降低工程材料的生产成本和价格,为工程建设提供更为稳定和充足的材料供应。
二、完善供应体系建设其次,要加强工程材料的供应体系建设。
通过加强对工程材料供应渠道的管理和监管,合理规范工程材料市场,坚决打击价格虚高和恶意炒作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工程材料供应的稳定和有序。
同时,还要通过加强对工程材料采购环节的管理和监管,规范工程材料采购方式,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从而有效控制工程材料价格的上涨趋势。
此外,还要加强对工程材料运输环节的管理和监管,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为工程材料的及时供应提供有力支持。
三、推进政策体系建设再次,要加强工程材料的政策体系建设。
通过加大对工程材料生产企业和供应企业的扶持力度,提高对工程材料生产和供应的政策支持力度,为工程材料的生产和供应提供更为有力的政策支持。
同时,还要加强对工程材料市场的监管和调控,加大对价格虚高和恶意炒作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工程材料市场的正常稳定运行。
此外,还要加强对工程材料采购和运输的政策支持,降低采购和运输成本,为工程建设提供更为便利的政策支持。
四、强化技术创新另外,要加强工程材料的技术创新。
通过加大对工程材料生产技术的研发力度,推动工程材料的生产技术不断创新,提高工程材料的品质和性能,降低工程材料的生产成本,为工程建设提供更为质量可靠和成本低廉的材料供应。
合同采用固定价款遇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如何处理
合同采用固定价款遇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如何处理当合同采用固定价款,并且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时,处理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可能性。
一、采取价格调整条款在合同中设定价格调整条款是一种常见的方式。
在条款中可以约定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超过一定比例时,可以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的调整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上涨幅度进行相应比例的增加,也可以约定固定的增加金额。
价格调整条款对双方都有保护作用,避免了一方因为材料价格上涨过高而造成损失,也防止了另一方因为材料成本上涨无法按照原合同价格供应材料。
二、进行商议和协商当遇到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时,双方可以进行商议和协商,尽力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
这种方式通常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和诚意的合作,以期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
商议和协商的过程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双方可以共同研究材料价格上涨的原因和实际情况,了解是否有其他办法可以减轻成本的压力。
其次,双方可以考虑是否有其他材料可以替代原有材料,以减少对于价格上涨的依赖。
最后,双方可以商讨价格的调整幅度以及调整的方式,以期达到一个公平合理的结果。
三、建立库存储备为了应对材料价格上涨的可能,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建立材料的库存储备,以应对价格上涨带来的压力。
库存储备可以是按照预定期限提前采购材料,或者约定在一定时期内供应商保证价格不变的方式。
建立库存储备的好处是可以避免材料价格上涨对工程实施造成的困难,确保供应的稳定性。
然而,建立库存储备也可能涉及到资金的占用和管理成本的考虑,所以在决策时需要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
最后,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处理,双方都应尽量保持沟通和合作,协商出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以维护双方的合作关系和项目的顺利进行。
此外,也应预防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在合同中设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条款,以减少不确定性对项目的影响。
合同签订后材料价格上涨的应对措施
合同签订后材料价格上涨的应对措施1.提前了解市场变化:企业应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了解材料价格的走势和供应情况。
可以通过与供应商保持密切沟通、订阅行业报告、参加行业展会等方式获取相关信息。
2.多元化供应链:企业可以建立多个供应渠道,减少对单一供应商的过度依赖。
如果一些供应商价格上涨,可以通过其他供应商来满足需求,以降低成本损失。
3.合约锁定价格:企业可以与供应商签订长期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价格锁定条款,以确保在一定期限内材料价格保持稳定。
这种方式可以有效规避价格上涨风险,保障企业的利益。
4.提前采购:企业可以提前采购材料,以避免价格上涨对生产成本的影响。
可以根据市场预测和合同交货时间合理安排采购计划,充分利用相关时间窗口。
5.进行成本调整:如果合同中没有价格锁定条款,企业可以与客户协商,调整合同价格以反映材料价格的上涨。
这需要企业具备一定的市场议价能力,同时也需要与客户维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6.提高生产效率:企业可以通过改善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等方式来降低生产成本。
这样即使材料价格上涨,企业仍然能够保持一定的盈利能力。
7.寻找替代品:企业可以寻找价格相对较低的替代材料,以降低成本。
当原材料价格上涨时,替代材料可能成为一个更具竞争力的选择。
8.定期检查合同:企业应定期检查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了解其对价格上涨的约束力。
如果合同中存在漏洞或不合理之处,可以与客户协商进行修订或补充协议。
9.加强风险管理:企业应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体系,以识别、评估和应对合同签订后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
可以采用市场风险管理工具如期货合约、期权等,以降低价格波动对企业造成的影响。
10.与供应商合作:除了以上提到的措施,企业还可以与供应商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双方可以共同分担风险,共同应对价格上涨的挑战。
总之,合同签订后材料价格上涨是企业经常面临的商业风险,但企业可以通过了解市场动态、多元化供应链、合约锁定价格、提前采购、成本调整、提高生产效率、寻找替代品、定期检查合同、加强风险管理和与供应商合作等一系列应对措施来降低风险并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如何应对工程报价中的材料价格波动
如何应对工程报价中的材料价格波动工程报价中的材料价格波动是一个常见而且具有挑战性的问题。
材料价格的波动性对于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和利润率有着重要的影响。
为了应对这种情况,工程项目管理人员需要采取一些有效的策略来应对材料价格的波动。
本文将介绍几种应对策略并讨论其适用性和效果。
一、建立有效的采购策略工程项目管理人员首先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采购策略,以便在材料价格波动时能够采取相应的措施。
采购策略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多元化供应商:与多个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以便在某个供应商价格上涨时可以选择其他供应商的材料。
这样可以有效降低对单一供应商的过度依赖,并且增加谈判的筹码。
2.定期评估供应商:定期评估供应商的性价比,包括材料质量、价格竞争力和交货准时性等方面。
评估结果将有助于判断是否需要调整供应商关系或者寻找更具竞争力的供应商。
3.跟踪市场价格:密切关注市场价格的变化动态,了解材料价格的趋势和波动范围。
这样可以提前预判价格波动,及时调整采购决策。
二、建立灵活的合同条款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可以在合同条款中加入一些灵活性,以便应对材料价格的波动。
以下是一些建议的合同条款:1.价格浮动条款:合同中可以加入价格浮动条款,允许在合同期间根据市场价格波动进行调整。
这样可以确保在材料价格上涨时,供应商不会过度提高价格,同时也减少了供应商的风险。
2.限制价格上涨幅度:合同中可以明确规定价格的涨幅幅度上限,以防止供应商在短时间内大幅度提高价格。
这样可以保护工程项目不受过度的价格波动影响。
3.材料品质保证:确保供应商提供的材料符合预期的质量标准,以免降低质量导致额外的维修和替换成本。
合同中可以规定供应商在提供材料时必须满足一定的品质要求,并保留检验的权利。
三、加强供应链管理为了更好地应对材料价格波动,工程项目管理人员需要加强供应链管理,确保供应链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以下是几种加强供应链管理的建议:1.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与供应商建立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以获得更好的服务和价格优惠。
建筑材料采购如何应对材料涨价
建筑材料采购如何应对材料涨价近年来,建筑材料的价格持续上涨,给建筑行业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对于建筑企业而言,如何应对材料涨价成为了亟需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出发,探讨建筑材料采购应对材料涨价的策略和方法。
一、合理规划采购时间合理规划采购时间是应对建筑材料涨价的重要手段之一。
对于一些价格波动较大的建筑材料,建筑企业可以通过分析市场趋势和价格行情,选取合适的采购时机。
在行情看涨时适量采购,可以有效规避价格大幅上涨的风险。
二、建立稳定的供应渠道建立稳定的供应渠道是抵御建筑材料涨价的关键步骤之一。
与可靠的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确保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寻找多个供应商并进行有效的供应商评估,以确保供货不受价格波动的过大影响。
三、合理控制库存水平合理控制库存水平是建筑材料采购中的重要环节。
对于那些价格波动较大且使用频率不高的建筑材料,建筑企业可以适度减少库存,以降低资金投入和因价格下跌而造成的损失。
而对于那些价格相对稳定且使用频率较高的建筑材料,保持适量的库存则可以降低因材料涨价而导致的项目推迟或中断的风险。
四、提高谈判能力提高谈判能力是建筑材料采购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建筑企业可以通过加强对市场情况的调研和了解,掌握建筑材料的市场价格走势和供应商的信息。
在采购过程中,通过有效的谈判和比价,争取到更有利的价格和供货条件。
五、加强质量管理加强质量管理是抵御建筑材料涨价的长期措施。
在采购过程中,建筑企业应坚持选取优质的建筑材料,确保材料的质量和耐久性。
优质的建筑材料虽然价格较高,但其性能稳定,使用寿命长,可以减少后期的维修和更换费用。
六、创新采购方式创新采购方式是应对建筑材料涨价的有效途径之一。
建筑企业可以通过引入新型的采购方式和流程,提高采购效率和降低采购成本。
例如,采用集中采购或批量采购的方式,与其他建筑企业联合采购,以获得更大的议价权力和价格优势。
综上所述,建筑企业要应对建筑材料涨价,需要进行全方位的策略调整。
浅议固定总价合同的材料价格上涨后的应对方案
浅议固定总价合同的材料价格上涨后的应对方案浅议固定总价合同的材料价格上涨后的应对方案建材价格大幅上涨,一般来说对总包影响不大,总包基本都是签单价合同。
分包就不一样了,基本和总包都是签的总价闭口包干合同。
据业内人士透露,一般规定涨幅超过10%,双方会对超出的部分进行“友好协商”。
当然商量出什么结果就看造化了。
最近,就有16家龙头企业,因为签了“固定总价合同”,结果建材上涨亏损严重,联名盖章向政府求助!这事发生在建筑大省安徽。
据安徽省几家主要施工企业初步测算,该省仅省会合肥目前在建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总造价在400亿元左右,按材料上涨影响合同总价15%估算,施工企业承担的帐面亏损保守估算接近60亿元。
承担了安徽省主要政府投资项目的企业已经举步维艰,几乎所有项目进展缓慢,甚至出现停工现象。
建筑材料多支出4000万“我这个标段是2016年8月中的标,现在的价格与当时相比,主要建筑材料要多支出4000多万元。
”在合肥市爱和安置点棚户区改造项目现场,安徽省元盛建工集团项目负责人王士兵对记者说。
据悉,元盛建工承建的该项目二标段总中标价为2.24亿,总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钢材用量是1万吨,混凝土7.5万方,水泥2.6万吨。
在相隔一年多的时间里,钢材单价由2500元/吨涨到4700元/吨,几乎翻倍;混凝土单价由300元升至450元,水泥则由220元升至560元左右。
这样的涨幅,令施工企业难以承受。
王士兵表示,以安徽省省会合肥为例,政府性投资项目,施工企业与甲方签订的是“固定总价合同”,即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变化,由承建方承担。
“我们现在压力很大,如果政府不调整政策,我们施工企业无法正常施工,也无法按期交付。
”他说。
安徽水安建设集团一位负责人表示,2017年该公司数十个项目整体“亏损”比例在15%左右,初步测算“亏损额”接近10亿元。
增负60亿企业上书求助相似的政府项目,同样的“总价合同”,在主要建材大幅上涨的背景下,安徽省建筑施工企业面临整体巨额亏损的局面。
工程合同签好了但材料上涨
工程合同签好了但材料上涨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合同一经双方签署,便具有法律约束力。
因此,任何一方擅自变更合同条款都是不合法的。
在材料价格上涨的情况下,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如何处理此类风险,那么承包方可能会面临巨大的经济压力。
为此,合同双方应在签订合同之初,就充分考虑到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在合同中设定相应的风险分担机制。
例如,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若材料价格上涨超过一定比例,双方应重新协商合同价格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还可以通过设置价格调整条款来应对未来可能的价格波动。
这些条款通常包括固定调整公式,以便在材料成本发生变化时,能够自动调整合同金额。
在实际工程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现材料价格上涨,承包方应及时与业主沟通,提供市场价格变化的证明材料,如供应商报价单、市场调研报告等。
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
可能的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 调整合同价格:根据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条款,对合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以反映材料成本的实际变化。
2. 分摊成本增加: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共同承担一部分成本增加,以减轻单方面的压力。
3. 替代材料的使用: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考虑使用成本较低的替代材料。
4. 优化设计或施工方案:通过技术创新或改进施工方法,减少材料使用量或降低施工难度,从而降低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任何调整都应在不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同时,双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调整过程合法合规。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还应考虑到长远合作关系的维护。
诚信、透明和相互尊重是商业合作中的重要原则。
即使在面临困难时,也应保持沟通渠道的畅通,避免因短期利益损害长期合作伙伴关系。
材料涨价遭遇固定价格,如何破解调差僵局?
材料涨价遭遇固定价格,如何破解调差僵局?前言目前国内工程承包合同采用固定价格(包括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方式的情形较为常见。
部分发包人利用招投标、缔约阶段的优势地位,极尽所能地“优化”合同计价条款,将建设期间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尽量转移至承包人单方承担。
如某些EPC合同约定合同总价为包死价,除非发包人提出变更影响合同价格,否则任何情形下绝对不予调整。
2018年以来,环保政策的升级引起砂石等建筑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当下,国内钢材价格飙涨,螺纹钢期货一度突破6000关口,成为近10年来新高。
众多承包人直呼亏损惨重,纷纷向发包人寻求价格调整。
但在固定价格的合同条件下,除非双方事先对材料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作出特殊约定,否则很难就巨额价差调整达成一致意见。
那么,面对如此僵局,是否必然无解,笔者尝试从以下方面进行论证。
二、常见操作及法律分析(一)地方主管部门发布指导意见,倡导协商调差并变更合同早在2007、2018年,因人工、材料、台班价格出现持续大幅度的涨落,全国多个省份的住建部门就出台文件,就“合同中未明确或强行约定承包人承担全部风险”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发承包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进行价差调整。
从法律性质来看,地方住建部门发布的调价意见,属于行政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意见,不具有强制性。
在发承包双方未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不能变更双方现有合同约定。
在双方产生争议时,通常也不能作为人民法院适用的依据。
如济南市住建委在2018年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合同中已经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等表述对材料价格风险进行明确约定的,发承包双方“可在协商基础上”调整工程造价,并签订补充协议。
又如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指导意见》(粤建市函〔2018〕2058号)中也规定,涉及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施工机具台班价格波动异常,超出发承包双方按以往经验所能预见与避免的范围和承担的风险的,可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第9.8.2条原则“重新协商”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建筑工程合同固定总价约定过高
建筑工程合同固定总价约定过高的问题分析及应对措施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建筑工程项目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
在这个过程中,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显得尤为重要,而固定总价合同作为常见的合同类型,其约定的合理性对双方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固定总价合同约定过高的问题时有发生,给当事人带来一定的困扰。
本文将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一、固定总价合同约定过高的原因1. 信息不对称:在建筑工程合同签订过程中,承包商往往掌握着更为详细和准确的建筑成本信息,而业主方则相对缺乏。
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可能会利用信息优势,故意提高合同总价,以获取更多利润。
2. 预算不准确:由于建筑工程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预算编制过程中可能存在疏漏和误差。
在固定总价合同中,预算的不准确可能导致合同总价约定过高。
3. 市场竞争不充分:在建筑工程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中,部分承包商为了获得项目,可能会采取低价竞争策略。
然而,在签订合同时,他们可能会通过提高总价来弥补竞争过程中的损失。
4. 合同条款不完善:合同条款的不完善也为固定总价合同约定过高提供了可乘之机。
例如,合同中未对工程变更、价款调整等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导致承包商在执行过程中任意提高价格。
二、固定总价合同约定过高的风险1. 增加业主方成本:固定总价合同约定过高,意味着业主方需要支付更多的工程款。
这可能会对业主方的资金造成压力,影响项目的顺利进行。
2. 降低承包商积极性:当合同总价过高时,承包商可能认为利润已经足够,从而降低施工过程中的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
3. 增加合同纠纷风险:固定总价合同约定过高,可能导致业主方和承包商在工程执行过程中产生纠纷。
纠纷的解决往往需要额外的时间和费用,对双方都不利。
三、应对措施1. 加强合同签订前的调查和审核:业主方在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前,应充分了解工程项目的相关情况,包括工程预算、市场行情等,以确保合同总价的合理性。
面对原材料价格上涨,施工建设方的应对措施
前段时间,全球大宗商品上涨,中澳无限期暂停经济对话。
受国内外环境影响,国内建设工程所用的钢材、水泥、砂石、商混等建材价格持续上涨。
5月10日,兰格钢铁全国综合钢材价格上升至6510元/吨,单日涨幅6.9%,突破2008年的前期高点,创下历史新高。
建材价格的上涨与否,与承包人利益息息相关,在此,笔者对该背景下承包人所面临的问题以及应对途径略作简要分析,以资读者参考。
一、材料价格上涨,承包人面临的问题1、固定总价合同不调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约定方式主要分为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或者成本加酬金。
其中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也就是常说的总价包干、包死合同。
在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固定总价合同中往往明确只有发包方变更设计和增减工程量可以调整合同价款,而较少约定材料价格上涨情况下允许调价。
2、固定单价合同不调价固定单价合同,即由合同确定的实物工程量单价,在合同有效期间原则上不变,并作为工程结算时所用单价,而工程量则按实际完成的数量结算,即量变价不变合同。
同样,在固定单价合同情形下,材料价格的上涨也并不与材料用量变化所挂钩,因此,在此类合同背景下,如果承发包人未约定允许进行材料调价,建材成本上涨的巨大风险仍由承包人承担。
3、单价合同可以调价,但调价材料种类不够多在一些单价合同谈判情形中,发承包双方考虑到建材同时具有上涨和下跌的可能性,为保证自身利益会对部分主材价格调差进行约定。
但是该类约定不一定囊括所有材料种类,对于某几种主材上涨的风险可以部分规避,但是如本次的国际国内多重影响下的建材价格全面大幅上涨的风险,仍然无法全面解决。
4、信息价与实际采购价仍有价差即使是合同中允许调价的情形,承包人依然面临着信息价与实际采购价仍有价差损失。
此时如果合同中所约定的是依据信息价进行调差,则信息价的滞后性引起的承包人价差损失无法得到弥补。
主材调价应对措施
主材调价应对措施
【主材价格“蹦跶”应对秘籍】
嘿,大伙儿!
最近建材圈玩起了“心跳游戏”,价格上蹿下跳的。
别慌,咱手里有几招,轻松接招,走着瞧:
1. 先下手为强
看准价格合适,赶紧下单锁价,就像超市打折抢购,晚了可就没这便宜了。
2. 比价高手上线
跑市场,上网搜,多比较几家,就像买衣服,总有一家性价比最高。
3. 预算留点余地
做预算时多留点“应急钱”,价格万一飞了,咱也不至于心慌慌。
4. 替代品也能当主角
有些材料贵上天,不如换个思路,找找相似又实惠的,效果一样美滋滋。
5. 团购,人多力量大
拉上邻居,组个团,商家一看人多,自然给优惠,双赢!
6. 抓住时机,一击即中
节假日、清仓大甩卖,这时候出手,省的就是赚的。
7. 和供应商做朋友
常来常往,熟人好办事,关键时刻他们能拉你一把。
8. 精确计算,不浪费
量体裁衣,材料刚刚好,别让多余的钱打了水漂。
9. 忍字头上一把刀
不急着用就等等看,市场这玩意儿,说不准明天就降价了呢。
10. 合同里写清楚
签合同前,跟装修公司说好,万一价格涨太多,得有个说法,保护自己嘛。
面对这波价格“蹦跶”,咱们要的就是沉着冷静,见招拆招。
用上这些小窍门,咱不仅能保住钱包,还能把家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来吧,小伙伴们,咱们一起把这“价格怪兽”治得服服帖帖!
[发送于这个超接地气的时刻]
记得,这些招数得灵活运用,根据你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咱们一起智取建材江湖!。
合同签订后材料价格上涨的应对措施
合同签订后材料价格上涨的应对措施合同签订后材料价格上涨的应对措施固定单价合同中水泥报价270一吨,施工过程中涨到480了,可以要求补偿吗?这个问题主要看合同里面是怎么约定的,既然是固定价合同,合同约定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约定:市场价格超过5%或多少就按规定调差;一种是约定:无论任何情况,价格都不允许调整。
一般来说没什么可讨论的,可以按要求进行调整,价公式按合同或参考《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2017》或《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中的规定,里面说的很清楚的。
接下来我们要讨论的是合同里约定:无论任何情况,价格都不允许调整的情况。
一、无论任何情况,价格都不允许调整的情况合同报价270元一吨,施工工程中涨到480元1吨,这种情况是有的,而起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特别是合同里还约定了:无论任何情况,价格都不允许调整的情况。
这个问题引起了很多的纠纷,包括司法诉讼等。
那这种情况下,施工方到底能不能得到价差补偿呢。
行业规定是提倡给予补偿的。
二、工程行业和国家都是不提倡这种无线风险责任的条款的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3.2.1 条规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
但恨遗憾的事,这个条款不是强制性条款。
行业提倡的是合理分担风险!三、那怎么办,合同已经约定了无论任何情况,价格都不允许调整的情况,要干下去,就亏死了。
有这么几个办法可以试一下:第一:及时向建设方报告市场情况,最好能共同询价认可,请求建设方给予合理的补偿,一般情况下,如果涨幅过大的话,建设方一般是会同意的,但有些甲方就是咬定合同,坚决不调价格,那怎么办?第二:在干的项目质量合格的前提下:上法院提起诉讼,在目前的情况下,胜诉的可能性非常大!为什么说胜诉的可能性非常大呢,因这种问题不是个案了,最高人民法院有这方面的司法解释。
总价合同价格调整应对措施
总价合同价格调整应对措施今天咱们来聊一聊总价合同价格调整的应对办法。
这就像是我们在做小生意或者一起做个小项目时,价格突然有了变化,我们该怎么办呢。
比如说,咱们班一起凑钱买文具。
咱们和文具店老板说好了一个总价,这就有点像总价合同啦。
可是突然呢,老板说有一些文具的进价变高了,他可能要调整价格。
这时候我们可不能慌呀。
一种办法就是和老板商量。
我们可以告诉老板,我们是老顾客啦,一直都在他这儿买东西。
就像我和小区门口的卖糖爷爷说的那样,我总是在他那儿买糖,有一次他想把糖价涨一点,我就和他说:“爷爷,我每次都来您这儿买糖,您看能不能不涨价呀,我还会带我的小伙伴们来买呢。
”文具店老板也许会想,这些小朋友一直照顾我的生意,那我就少涨一点或者不涨啦。
所以在总价合同里,如果对方要调整价格,我们好好和对方沟通,说说我们之前的合作有多好,也许就能减少价格调整的幅度呢。
还有哦,如果价格调整是因为一些特殊的情况,我们可以一起想办法解决。
就像有一次我们学校组织活动,租了一个场地。
本来谈好了总价,可是后来发现场地有点小问题,需要多花点钱来修一修。
这时候我们就和场地的负责人一起商量,我们说我们可以帮忙打扫卫生,这样就可以抵一部分多出来的钱。
在总价合同价格调整的时候,如果是因为一些特殊的事情,我们也可以提出自己能做的事情,来平衡价格的变化。
另外呢,我们得提前做好准备。
就像我们出去玩,要带好伞、带好水一样。
在签总价合同之前,我们要多了解一下可能会影响价格的因素。
比如说我们要订做一批小徽章,那我们就要知道徽章的材料价格会不会波动,制作的工艺会不会有新的变化。
要是我们提前知道了这些,就可以在合同里写清楚,如果材料价格涨了或者跌了多少,价格怎么调整。
这样就算后面真的有价格调整,我们也心里有数,不会被对方突然提出的调整弄得不知所措。
总价合同价格调整虽然有点复杂,但是只要我们像解决生活中的小问题一样,好好商量、提前准备、积极想办法,就能够应对好这个情况哦。
应对材料价格上涨给施工单位带来的亏损的几种方法
应对材料价格上涨给施工单位带来的亏损的几种方法应对材料价格上涨给施工单位带来的亏损的几种方法一段时间以来,全国范围内的物价呈上升趋势,建设工程所用的钢材、水泥及建筑劳务用工价格持续上涨,造成施工成本大幅上升。
对于采用固定单价和固定总价计价方式的承包项目而言,承包价格如无法获得调整,则施工单位将面临巨额亏损。
施工单位如何应对施工期间遇人工、材料价格上涨呢?思路一:如果施工合同存在无效的情形,施工单位可以主张合同无效,要求建设单位调整合同价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如果施工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出现以上情形,施工单位可以主张合同无效,要求建设单位根据人工、材料价格的上涨幅度相应调整合同价款。
思路二:如果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单位存在根本违约的情形,施工单位可以以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为由给建设单位施压,要求建设单位调整合同价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如果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有以上规定中的情形,施工单位可以以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为由对建设单位施压,要求建设单位根据人工、材料价格的上涨幅度相应调整合同价款。
思路三:对于采用固定单价计价的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可以根据合同中有关风险范围约定情况要求调整合同价款。
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
务实操作建材价格持续上涨,施工企业该如何应对因此产生的工程款问题?
务实操作建材价格持续上涨,施工企业该如何应对因此产生的工程款问题?工程烂尾的现象在建设工程领域可谓屡见不鲜,一般都是因为在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发包方出现资金问题无法继续投资建设导致的,又或是因为违法违规被勒令停止建设,从而导致工程无法继续进行,一直处于停工状态。
工程一旦烂尾了,就会留下纷繁复杂的收尾工作需要处理,这其中,最难解决、争议最多的,就是工程款的结算问题了。
因为大部分工程之所以会烂尾,就是因为发包方资金链断裂了。
那么,烂尾工程的相关价款要怎么结算呢?本文中,建永工程款解决中心将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基础,就烂尾工程的结算问题进行务实探讨与分析。
建材涨价原因其实,建材本身就具备不均衡和突变性的特征。
我国幅员辽阔,地理环境多种多样,再加上交通原因,有不少建材在不同的地方,都存在不小的价格差异。
而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建材价格也会因为供需关系等原因出现波动,而近些年,我们国内一直试图与国际市场实时接轨,这些都是建材价格波动的因素。
具体到近两年的上涨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因素:第一是疫情影响,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以来,诸多运输渠道都被迫中断,各地建材都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价格自然随之上涨。
第二是原材料价格上涨,许多建材的主要原材料比如砂坭、化工材料、包装材料等,最近也一直在涨价,带动了建材价格的上涨。
其三就是随着“能耗与排放双控双降”政策的实施,许多种类的建材都开始主动限产,比如水泥、玻璃等,都因为限产原因开始涨价。
其四就是限电等能源供应问题,电、煤、天然气等能源成本都在提升,再加上前不久推出的限电政策,导致许多建材生产企业成本上升的同时,产能还下降了。
正是在这重重因素的影响之下,建材价格开始变得居高不下,而可以预见的是,短时间内都不大可能会降下来。
建材涨价风险建材涨价以后,受影响最大的无疑就是施工企业,具体来说,主要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风险:固定总价合同风险固定总价合同签订后,一般来说,只要发包方没有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工程量的变更或者对设计进行调整,那么施工企业都没有理由要求增加工程款结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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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固定总价合同的材料价格上涨后的应对方案
建材价格大幅上涨,一般来说对总包影响不大,总包基本都是签单价合同。
分包就不一样了,基本和总包都是签的总价闭口包干合同。
据业内人士透露,一般规定涨幅超过10%,双方会对超出的部分进行“友好协商”。
当然商量出什么结果就看造化了。
最近,就有16家龙头企业,因为签了“固定总价合同”,结果建材上涨亏损严重,联名盖章向政府求助!
这事发生在建筑大省安徽。
据安徽省几家主要施工企业初步测算,该省仅省会合肥目前在建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总造价在400亿元左右,按材料上涨影响合同总价15%估算,施工企业承担的帐面亏损保守估算接近60亿元。
承担了安徽省主要政府投资项目的企业已经举步维艰,几乎所有项目进展缓慢,甚至出现停工现象。
建筑材料多支出4000万
“我这个标段是2016年8月中的标,现在的价格与当时相比,主要建筑材料要多支出4000多万元。
”在合肥市爱和安置点棚户区改造项目现场,安徽省元盛建工集团项目负责人王士兵对记者说。
据悉,元盛建工承建的该项目二标段总中标价为2.24亿,总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钢材用量是1万吨,混凝土7.5万方,水泥2.6万吨。
在相隔一年多的时间里,钢材单价由2500元/吨涨到4700元/吨,几乎翻倍;混凝土单价由300元升至450元,水泥则由220元升至560元左右。
这样的涨幅,令施工企业难以承受。
王士兵表示,以安徽省省会合肥为例,政府性投资项目,施工企业与甲方签订的是“固定总价合同”,即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变化,由承建方承担。
“我们现在压力很大,如果政府不调整政策,我们施工企业无法正常施工,也无法按期交付。
”他说。
安徽水安建设集团一位负责人表示,2017年该公司数十个项目整体“亏损”比例在15%左右,初步测算“亏损额”接近10亿元。
增负60亿企业上书求助
相似的政府项目,同样的“总价合同”,在主要建材大幅上涨的背景下,安徽省建筑
施工企业面临整体巨额亏损的局面。
2017年11月,以安徽三建公司、安徽水安建设集团、安徽鲁班建设投资集团等为首的16家龙头建筑企业,向安徽省住建厅、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省建筑行业协会、合肥市城乡建委等单位提交报告,陈述材料价格异常上涨导致企业亏损的情况、面临的困难,以及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建议、请求。
报告称,因外部政策环境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钢材、混凝土、水泥、黄沙、石子等建材价格异常疯涨,导致施工方成本直线上升,供应商出现拒绝按原采购价供货的情形,对龙头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将严重损害建筑业的健康平稳发展,也会导致一批施工企业面临生存危机。
施工企业提供的报告中,进度严重滞后的44个,已停工5个,无一项目进度正常。
报告披露,某综合管廊项目亏损2.2亿,为单个亏损最大项目,而最小的某幼儿园项目也亏损77万,平均而言,每个项目亏损2200万元。
在合肥采访期间,一位建筑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初步统计,仅合肥目前正在建设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总造价在400亿元左右,按材料上涨影响15%造价计算,施工企业将“超支”近60亿元。
一位建筑企业老总表示,当前最好的办法是停工“止损”,但民企往往不敢,一旦被
列入黑名单,则未来会被排除在投标之外。
“央企有停工的情形,民企只能向政府求救,以拖待变。
”他说。
急迫期待政策调整
“建材价格大涨是全国性现象,为何只有安徽建筑企业反应最强烈?因为是政策问题。
”在合肥采访期间,多位受访企业负责人这样表示。
安徽省自2007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均采用材料包死合同模式,即固定材料价格。
与甲方签订的施工合同里,有关“价格调整”子目中,均约定“不予调整”。
这意味着,一旦建材价格出现大幅上涨,中标企业将承担巨大的风险。
据了解,山东、江苏、浙江等地,政府投资性项目均采取材料可调的合同,以应对价格变化。
此外,非政府投资性项目上,发承包双方均允许调价。
在皖施工企业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的报告中,对施行多年的“总价合同”痼疾提出了解决方案:规范新签订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引入风险分析机制,引导并允许发承包双方根据市场调整利益。
在施工企业看来,这一政策调整,将影响全省建筑业的平稳运行。
建筑业是安徽省的支柱产业、富民产业和优势产业,不仅关系到数十家龙头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也牵动着数以万计的建筑工人。
据悉,在施工企业通过不同形式向主管部门反映困难后,安徽省住建厅、合肥市住建委等非常重视,有关处室对此展开了多次调研,并牵头起草了相关请示报告,提出了初步解决方案。
“我们急切期待政府出台政策,尽快化解建筑企业危机。
”多家企业负责人表达了这一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