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合集下载

火灾损失评估方法

火灾损失评估方法

火灾损失评估方法
火灾损失评估是指对火灾事故中造成的财产及人员伤亡等损失进行量化和评估的过程。

下面是关于火灾损失评估方法的10条详细描述:
1. 资料收集:搜集火灾事故的相关资料,包括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消防救援措施、事故过程等信息。

2. 火灾现场勘查:前往火灾现场进行勘查,记录火灾残留物、烧毁痕迹、损坏的设
施设备等,并拍摄照片作为证据。

3. 财产损失评估:根据火灾现场的情况,评估财产损失,包括建筑物的损毁程度、
设备设施的报废程度、物品损毁情况等。

4. 消防救援成本评估:根据火灾救援过程中使用的材料、人力、设备等资源的消耗
情况,估算消防救援的成本。

5. 人员伤亡评估:统计火灾事故中的人员伤亡情况,包括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以及
受伤程度等。

6. 环境损失评估:评估火灾对环境造成的损害,包括空气质量的恶化、水源污染以
及生态系统受损等。

7. 经济影响评估:考虑火灾事故对当地经济的影响,包括停工停产的损失、失业人
口的增加、当地企业的倒闭等因素。

8. 保险理赔评估:对因火灾损失而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申请的案例进行评估,核实
损失的真实程度,确定赔偿金额。

9. 社会影响评估:评估火灾事故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包括公众心理压力、社会安全
感的下降以及对社会秩序的影响等。

10. 风险管理评估:根据火灾事故的原因和情况,对未来的火灾风险进行评估,提出
相应的风险管理建议,以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

如何计算本案火灾造成的直接损失

如何计算本案火灾造成的直接损失

如何计算本案火灾造成的直接损失基本案情:原告系广东省生产腊肠的知名食品企业,为扩大生产借资建设新厂房。

该工程内容分为保温材料组装、土建工程和钢结构工程。

分别由海口新华、南昌滕玉和广州天架公司施工,由城乡建设工程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

预计于2004年12月10日竣工投产。

不幸的是,新华公司在施工中严重违章作业,导致火灾,大火将新建厂房严重焚毁。

主要生产车间均须重建方可使用。

经市公安局东黎分局消防处调查,认定起火原因系用于保温施工的高温卤钨灯铐燃地面上的聚氨酯泡沫填缝剂起火所致。

市公安局东黎分局消防处于2005年5月9日作出广公消(东黎)责(2005)第003号火灾事故责任书,该责任书认定:海口新华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作为在建联合加工厂房工程保温材料施工单位,没有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明确消防工作职责,未落实消防责任,未严格火源、电源和易燃物可燃物管理,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配备相应种类消防器材,违反了《市消防条例》第22条第1款、第二款的有关规定,致使施工人员违反规定使用高温灯具进行作业引起火灾,并导致火灾蔓延、扩大。

海口新华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作为直接引起火灾事故的单位,负有直接责任。

广东省万得圆食品有限公司,作为在建联合加工厂房工程保温材料建设单位,没有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明确消防工作职责,未落实消防责任,未严格火源、电源和易燃物可燃物管理,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配备相应种类消防器材,违反了《市消防条例》第22条第1款、第二款的有关规定,致使施工人员违反规定使用高温灯具进行作业引起火灾,并导致火灾蔓延、扩大。

广东省万得圆食品有限公司负有间接责任。

南昌滕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作为在建联合加工厂房工程保温材料施工单位,未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没有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明确消防工作职责,未落实消防责任,未严格火源、电源管理,导致了火灾事故的发生。

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计算方法

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计算方法

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计算方法
1. 哎呀,你知道火灾直接经济损失怎么计算吗?就拿一场烧毁了几间店铺的火灾来说吧。

先得把这些被烧店铺里所有物品的价值加起来呀,这就像你数自己的宝贝一样,一件一件去清点,电脑呀、货物呀,都不能落下!
2. 嘿,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计算可没那么简单哟!好比一场森林火灾,得把烧毁的树木、植被这些的价值算进去,这可不是随便估计的,得认真算呢,就像你精心准备一顿大餐一样认真!
3. 哇塞,你想想看呀,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的计算可不马虎!比如说一场工厂火灾,那些被损坏的机器设备,得精确算出它们的价值,可不是随便说说而已,这就好比你精确计算自己的零花钱一样仔细呀!
4. 天呐,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的确定很关键啊!像一场居民楼火灾,被烧的家具、电器什么的,都得一一估量,你可不能瞎糊弄,这不就跟你认真对待自己喜欢的东西一样吗?
5. 嘿呀,火灾直接经济损失可复杂啦!举个例子,一场仓库火灾后,那些毁掉的库存货物,得好好统计价值呀,这多重要啊,就像你珍视自己的重要物品一样!
6. 哎呀呀,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的计算要严谨啊!就说一场商场火灾,里面各种商品的损失都得算清,可不能马马虎虎的,这跟你算自己最重要的东西价值一样要格外用心呐!
结论: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的计算是非常重要且需要认真对待的,只有准确计算,才能更好地了解火灾带来的危害和损失呀!。

(财务知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最全版

(财务知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最全版

(财务知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85—1998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Statisticmethodforthefiredirectpropertyloss1998-11-16发布1999-0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目次前言1范围 (1)2引用标准 (1)3定义 (1)4计算方法 (2)5统计程序 (4)附录A(标准的附录)重置价值的确定 (6)附录B(标准的附录)财产折旧年限表 (7)附录C(标准的附录)房屋、构筑物及设备烧损率分类及取值 (9)附录D(标准的附录)文物建筑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10)附录E(标准的附录)火灾直接损失申报表 (13)附录F(标准的附录)火灾直接损失核定表 (14)前言本标准是依据公安部、劳动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及公安部颁布的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了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物价浮动因素和采用了国有资产评估基本方法--资产重置折旧计算方法的同时,借鉴美国、日本等工业发达国家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资料的基础上制定的。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过去由公安部颁布的有关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的行政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实施过程中若出现和《火灾统计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相抵触的,以本标准规定为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壹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委托公安部消防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上海市消防局、辽宁省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敬承、贾宜普、石万明、赵馥森、张玉贤、杨凯生、梁兴甲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定义、计算方法、统计程序。

本标准适用了各类房屋,构筑物,设备和其他财产的火灾损失统计。

本标准不适用于货币及有价证券(卡)等的火灾损失统计。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编制说明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编制说明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大小是衡量火灾严重程度的主要标志之一。

科学的统计方法是准确地计算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重要保证。

自公安部、劳动部和国家统计局于1989年11月联合颁布《火灾统计管理规定》以来,公安部又相继制定下发了“房屋、建筑物烧损率评价方法”、“设备固定资产烧损率评价方法”和“文物建筑火灾损失计算法”等三个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计算方法,这些行政管理方法的实施,对推动我国火灾统计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做出了贡献。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以上这些现行分散的计算方法中的部分条款已经不适应现实火灾统计的需要。

为了建立健全火灾统计制度,全面掌握火灾发生情况,科学研究火灾规律,加强火灾统计工作科学化、标准化和法制化管理,使我国火灾统计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自1996年4月至1997年4月,公安部相继下达了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方法两项行业标准编制任务,而后又下达“文物建筑火灾财产损失计算方法”行业标准的编制任务。

1997年5月,公安部消防局在吉林省长春市组织召开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方法”标准课题研讨会。

经与会11个省、市消防机构代表的充分研讨,认为把三个标准统一合并为一个标准,更便于执行和宣贯,也更为科学、实用。

会后,公安部消防局经过慎重考虑,正式决定将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及文物建筑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方法三个拟编行业标准合并为一个“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行业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颁布实施。

并于1997年6月,向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正式下达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行业标准编制任务。

二、编制依据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是全国火灾统计工作的行动准则,是编制“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行业标准的出发点和依据。

自1990年以来,公安部根据《火灾统计管理规定》的要求,先后制定和颁布了与火灾损失计算方法相关的“房屋、建筑物烧损率评价方法”、“设备固定资产烧损率评价方法”和“文物建筑火灾损失计算方法”等三个行政管理方法,为具体落实和贯彻《火灾统计管理规定》,计算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方法,经实践证明基本可行,为合并编制“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行业标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xxxx行业标准GA185—1998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Statistic method for the fire direct property loss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定义、计算方法、统计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房屋、构筑物、设备和其他财产的火灾损失统计。

本标准不适用于货币及有价证券(卡)等的火灾损失统计。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第130号令草原防火条例____年10月5日国务院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the fire direct property loss财产直接被烧毁、烧损、烟熏、辐射和在灭火中破拆、碰撞、水渍以及因火灾引起的污染等所造成的损失。

3.2 重置价值the total cost for re-building or re-purchasing重新建造或重新购置财产时所需的全部费用。

3.3 烧损率fare damage rate财产直接被烧毁、烧损、烟熏、辐射和在灭火中破拆、碰撞、水渍以及因火灾引起的污染等所造成的外观、结构、使用功能、精确度的损坏程度,用百分比表示。

3.4 残值residual value财产烧损后的残存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发布实施3.5 低值易耗品goods which is of low value and easy tobe damaged价值低、易损耗,不列入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

3.6 经济林木economic forest果、茶、桑、竹、橡胶树等林木。

3.7 古树名木ancient and rare trees古树指百年以上(含100年)树龄的树木;名木指树种稀有、珍贵或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

3.8 文物建筑historical and cultural relics被县、市以上人民政府(含县、市)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湖建筑,古建筑组、群,纪念建筑,石窟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85—1998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Statistic method for the fire direct property loss1998-11-16发布 1999-0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前言本标准是依据公安部、劳动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及公安部颁布的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了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物价浮动因素和采用了国有资产评估基本方法-----资产重置折旧计算方法的同时,借鉴美国、日本等工业发达国家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资料的基础上制定的。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过去由公安部颁布的有关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的行政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实施过程中若出现与《火灾统计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相抵触的,以本标准规定为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委托公安部消防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上海市消防局、辽宁省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敬承、贾宜普、石万明、赵馥森、张玉贤、杨凯生、梁兴华目次1、范围2、引用标准3、定义4、计算方法5、统计程序附录A(标准的附录)重置价值的确定附录B(标准的附录)财产折旧年限表附录C(标准的附录)房屋、构筑物及设备烧损率分类与取值附录D(标准的附录)文物建筑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附录E(标准的附录)火灾直接损失申报表附录F(标准的附录)火灾直接损失核定表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定义,计算方法,统计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房屋,构筑物。

设备和其它财产的火灾损失统计。

本标准不适用于货币及有价证券(卡)等的火灾损失统计。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85—1998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Statistic method for the fire direct property loss1998-11-16发布 1999-0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前言本标准是依据公安部、劳动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及公安部颁布的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了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物价浮动因素和采用了国有资产评估基本方法-----资产重置折旧计算方法的同时,借鉴美国、日本等工业发达国家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资料的基础上制定的;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过去由公安部颁布的有关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的行政管理规定同时废止;本标准在实施过程中若出现与火灾统计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相抵触的,以本标准规定为准;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都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委托公安部消防局负责解释;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上海市消防局、辽宁省消防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敬承、贾宜普、石万明、赵馥森、张玉贤、杨凯生、梁兴华目次1、范围2、引用标准3、定义4、计算方法5、统计程序附录A标准的附录重置价值的确定附录B标准的附录财产折旧年限表附录C标准的附录房屋、构筑物及设备烧损率分类与取值附录D标准的附录文物建筑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附录E标准的附录火灾直接损失申报表附录F标准的附录火灾直接损失核定表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定义,计算方法,统计程序;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房屋,构筑物;设备和其它财产的火灾损失统计;本标准不适用于货币及有价证券卡等的火灾损失统计;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第130号令草原防火条例 1993年10月5日国务院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火灾直接财产损失 the fire direct property loss财产直接被烧毁、烧损、烟薰、辐射和在灭火中破拆、碰撞、水渍以及因火灾引起的污染等所造成的损失;重置价值 the total cost for re-building or re-purchasing重新建造或重新购置财产时所需的全部费用;烧损率 fare damage rate财产直接被烧毁、烧损、烟薰、辐射和在灭火中破拆、碰撞、水渍以及因火灾引起的污染等所造成的外观、结构、使用功能、精确度的损坏程度,用百分比表示;残值 residual value财产烧损后的残存价值;低值易耗品 goods which is of low value and easy to be damaged 价值低、易损耗、不列入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经济林木 economic forest果、茶、桑、竹、橡胶树等林木;古树名木 ancient and rare trees古树指百年以上含100年树龄的树木:名木指树种稀有,珍贵或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文物建筑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relics被县、市以上人民政府含县、市级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古建筑组、群,纪念建筑,石窟寺;文物建筑重建费 cost for re-building the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relics 文物建筑遭受火灾后在遵守“不改变火灾前原状”的原则下进行重建时所需的费用;“不改变火灾前原状”的原则是指:保持原来建筑的形制;保持原来的建筑结构;保持原来的建筑材料;保持原来的工艺技术;文物建筑典型实物 typical object of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relics 由许多相同古建筑中挑选出的概括性强、设计完善、规划完备、保存完整的古建筑实物;对尚存不多或仅存一座的古建筑,即使残缺也按典型实物对待;4、计算方法每起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应包括房屋、构筑物,设备和其他财产的损失;在具体统计时,应按本标准逐项计算财产损失;损失额计算单位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房屋、构筑物财产损失计算在用房屋、构筑物财产损失计算计算公式:损失额元=重置价值元X1-1/折旧年限年X已使用时间年X烧损率% (1)式中:重置价值--按附录A确定;折旧年限--按附录B确定;烧损率--按附录C确定;在建房屋、构筑物财产损失计算计算公式:损失额元=在建工程造价元/平方米X 受灾房屋、构筑物建筑面积平方米X 烧损率% (2)式中:在建工程造价元/平方米--依据在建工程受灾时已投入资金确定;烧损率--按照附录C确定;房屋装修财产损失计算a烧损后能够修复的,按实际修复费计算;b 烧损后不能够修复的,按全部烧损计算;计算公式:损失额元=重置价值元X1-1/折旧年限年X已使用时间年 (3)文物建筑财产损失按附录D计算;设备含房屋、构筑物内配套设备及施工设备财产损失计算计算公式同式1;房屋、构筑物及设备类财产的使用时间达到或超过规定折旧年限80%,但仍有使用价值的,其财产损失按下式计算:损失额元=重置价值元X20%X烧损率% (4)其它财产损失计算商品、原材料、燃料财产损失计算按烧损前购进价格加上税金、运输、仓储等费用扣除残值计算;在产品,半成品,成品,协作产品财产损失计算按成本价格扣除残值计算;低值易耗品财产损失计算按烧损前财产总量价值的20%计算;城乡居民财产损失计算a家电,家具,文体用品等财产按当地当时重置价值,以折旧年限10年计算;计算公式:损失额元=重置价值元X1-1/10X已使用时间年 (5)其中使用时间达到或超过8年,但仍有使用价值的,其财产损失按重置价值的20%计算;b衣物,日常生活用品等财产损失按其烧损前财产总量价值的30%计算;c金银饰品等财产损失按当地当时的加工费计算;图书资料财产损失计算图书,期刊等资料按上年度的分类平均书价计算;缩微胶片卷,磁带,光盘等非图书资料按购进价格计算;古董,字画,古籍善本,美术工艺品,珠宝,金银制品及收藏品等可移动文物财产损失计算进入市场的按商品计算,其他按文物部门评估价格计算或按其名称,数量,文物级别.烧损程度以文字表述;牲畜,家禽,粮,棉,油,养殖业,农作物及经济林木等财产损失计算按当地当时市场价格扣除残值计算;城市园林财产损失计算a苗圃,草圃,花圃等苗木及公园,道路绿化用树木财产损失,按当地当时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每平方米株价格计算;b古树名木财产损失按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评估价格计算,可按其名称,数量,保护类别,烧损程度以文字表述;草原状草山,草地财产损失计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30号令,草原防火条全例规定计算;国家重点保护珍稀动物财产损失计算按其烧损动物的名称,保护类别,数量和烧损程度以文字表述;本标准未列入财产,其财产损失可参照上述有关条款计算;5、统计程序火灾发生后,受灾单位或个人应当依照本标准附录E 向公安消防机构填报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申报表,提供有关原始票据和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真实情况;市,县级公安消防机构依照本标准附录F,填写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核定表,对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进行统计、核定,并逐级上报;对情况复杂或初步断定为重、特大火灾的,市,县级公安消防机构可邀请其他部门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对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统计,核定;受灾单位或个人对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核定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上一级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附录A 重置价值的确定A1 房屋、构筑物重置价值不含土地购置费的确定计算公式:重置价值=失火时该房屋、构筑物工程造价元/平方米X受灾房屋、构筑物建筑面积平方米………………………A1式中:失火房屋、构筑物的工程造价,按当地建委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站或房管部门的规定执行;A2 房屋装修重置价值的确定;按当地失火时实际投工投料的现行市场价格计算,A3 设备重置价值的确定直接方法在市场上可以找到与烧损设备相同的产品,直接以其市场价格作为重置价值;在市场上找不到相同或相似的产品,以原值作为重置价值;类比方法在市场上找不到与烧损设备相同产品,但可以找到与之相类似的产品,参照其市场价格作为重置价值;附录B 表B1 财产折旧年限表房屋折旧年限年1 生产,经营用房钢结构 40钢筋混凝土结构 35砖混结构、砖木结构 30受腐蚀生产用房、危险品专用仓库 25 受强腐蚀生产用房 15仓库 352 非生产、经营用房 453 简易用房 84 居民住宅钢筋混凝土结构 70砖混结构 50砖木结构 40简易结构 15蒙古包、藏包等帐篷类住房 75房屋装修办公、居民用房装修 10宾馆、饭店、商场、公共娱乐场所及其他场所装修 5构筑物1 水电站大坝,水库 502 铁路线路上部建筑和铁路线上的桥梁、涵洞、隧道 403 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码头基础设施 354 其它构筑物 20设备1 动力设备、传导设备、非生产设备及器具设备工具 182 复印机、文字处理机、打字设备、电视机、电子计算机及系统设备、传真机、电话机、移动无线电话机 53 运输设备,机械设备,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通用测试仪器设备,工业炉窖,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等通用设备 104 电力工业专用输电线路 325 电力工业专用配电线路 156 电力工业专用发电及供热设备、变电配电设备 207 造船工业专用设备 188 核工业专用设备、核能发电设备 229 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自来水、燃气设备 2010 机械工业,石油工业,化学工业,医药工业,电子仪表电讯工业,冶金工业,矿山、煤炭及森林工业,建材工业,纺织工业,轻工业等专用设备 1011 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带拖挂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 812 轻型载货汽车、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其它机动车辆 1013 输用飞机 1014 专用运钞车 715 摩托车 516 电气化铁路供电系统 1017 港口装卸机械及设备、运输船舶及辅助船舶、铁路机车车辆和通讯线路 1618 铁路通信信号设备、通信导航设备、邮电通信电信机械及电源设备 719 邮电通信线路、邮政机械设备 1020 集装箱 721 供电系统设备、供热系统设备、中央空调设备 1822 电梯、自动扶梯 1023 消防安全设施 624 经营柜台、货架 425 酱醋类腐蚀性严重的加工设备及器具、粮油原料整理筛选设备、烘干设备、油池、油罐 826 音响设备、电冰箱、空调器 527 化纤地毯、混织地毯 328 纯毛地毯 829 办公用家具设备 1530 洗涤设备、厨房用具设备、营业用家具设备、游乐场设备、健身房设备 831 拖拉机、机引农具及渔业、牧为机械 632 农用飞机及作业设备、谷物联合收获机、排灌机械及大型喷灌机、粮食处理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农机修理专用设备及测试设备 1233 起重机械、挖掘机械、基础及凿井机械,皮带螺旋运输机械、土方铲运机械、钢筋及混凝土机械 1034 单转电动起重机、内燃凿岩机、风动凿岩机、电动凿岩机、等离子切割机、磁力氧气切割机、混凝土输送泵 535 材料试验设备、测定仪器、计量仪器、探伤仪器、测绘仪器 836 编采设备、专业用录音设备、组合音像设备、盒式音带加工设备、录像设备、生产用复印设备、激光照排设备、远程数据传输设备 637 唱机生产设备、电子分色设备、电影制片设备、电影放映机、幻灯机、照相机、相片冲印设备、闭路电视播放设备、安全监控设备 1038 唱片加工设备、印刷设备 1239 乐器钢琴 16电子乐器 7其他乐器 840 其它设备 10附录C表C1房屋、构筑物及设备烧损率分类与取值烧损率分类评价方法烧损率%房屋、构筑物设备轻微烧损梁、柱、墙、板等承重构件及非承重构件保护层,外观受损或局部稍有剥落,主题结构保持完好;少量的门、窗,装修及室内水卫、电照、暖气、煤气具与特种设备消火栓和避雷装置等公共设施稍有变形或局部烧损;采用小修工程修复,即可恢复正常使用功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仅外观受损,使用功能和精确度未受影响,通过一般的维护、保养,即可修复;2.少量零部件、附属件受损,使用功能和精确度基本未受影响,通过小修,进行简单的修理或更换,即可修复; 10一般烧损梁、柱、墙、板等承重构件及非承重构件保护层,局部剥落或碳化,个别主体构件出现细小裂缝或烧损;木结构门、窗、装修局部碳化,翘裂或烧损;钢结构门、窗局部变形、翘曲;室内水卫、电照、暖气、煤气具与特种设备消火栓和避雷装置等公共设施局部变形或烧损;修缮时需牵动或拆除少量主体结构,采用中修工程修复,方能恢复正常使用功能; 符合下列条件:部分零部件、附属件损坏,导致部分使用功能和精确度降低或丧失,需通过项修,部分拆卸分解,修理或更换烧损件,才能修复; 40严重烧损梁、柱、墙、板等承重构件及非承重构件保护层,部分严重剥落,局部露筋或开裂,个别主体结构倾斜或塌落;木结构门、窗、装修大部分严重碳化或烧损,钢结构门、窗大部分严重变形,部分脱落;室内水卫、电照、暖气、煤气具与特种设备消火栓和避雷装置等公共设施大部分严重变形或烧损,修缮时需牵动或拆除部分主体结构,采用大修工程修复,方能恢复正常使用功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大部分零部件、附属件或关键零部件损坏,导致大部分使用功能和精确度降低或丧失,必须通过大修,全部拆卸分解,修理或更换烧损件,才能修复;2.部分使用功能或精确度虽不能修复到火灾前的使用状态,但能满足使用要求,尚可使用;70全部烧损梁、柱、墙、板等承重构件及非承重构件保护层,大部分或全部严重剥落、露筋或断裂,主体结构严重损坏,丧失使用功能,有倒塌危险;门、窗、装修及室内水卫、电照、暖气、煤气具与特种设备消火栓和避雷装置等公共设施大部分或全部烧毁脱落;已无修复价值,需采用翻修工程,拆除重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烧损后无法修复使用;2.大部分零部件、附属件或关键零部件损坏、失去了原有的全部使用价值;3.修复费达到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报废标准;4.经过鉴定,大修后虽能修复,但不如更新经济的;或大修后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 100 注:1. 房屋、构筑物烧损率评价单位:幢、间;2. 设备烧损率评价单位:台、套、只、个、座、条、节、辆等;附录D 文物建筑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D1 计算公式:单座文物建筑HS=CXXB+XBTXS …………………………………………………………………D1式中: HS--文物建筑火灾损失额,元;C--文物建筑重建费,元;XB--文物建筑保护级别系数;XBT--文物建筑保护级别调节系数;S--烧损率%;文物建筑组、群nHSZ=ΣHSiI=1,2,3,……n ………………………………………………………D2 I=1式中:HSZ--文物建筑组、群火灾损失额,元;His--组成文物建筑组、群的各单座文物建筑的火灾损失,元;n--文物建筑组、群中发生火灾的单座文物建筑数;D2 文物建筑重建费C由文物部门参照当地有关部门颁布的古建筑修缮概预算定额,依据发生火灾时的实际修缮费用提出;D3 XB、XBT系数的取值XB的取值按表D1表 D1文物建筑保护级别 XB值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县、自治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待定文物保护单位一般为,特殊情况为或XBT的取值单座文物建筑XBT的取值按表D2;表 D2文物建筑保护级别一般情况增值情况XBT XBT 取值说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0 ,,, 依其文物价值高、低取值属下列情况之一者,XBT值不得小于a.在国际、国内仅有,有极高文物价值的;b.有极高文物价值的典型实物;c.有极高文物价值,在建筑史上有创造发明的;d.有极高文物价值并与重大科学发明或重大科学成就有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和县、自治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0 , 依其文物价值高、低取值; 文物建筑组、群中的单座文物建筑XBT的取值按表D3;表 D3文物建筑保护级别一般情况增值情况减值情况XBT XBT 取值说明 XBT 取值说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0 ,, 依其文物价值及主、附建筑的关系取值;属下列情况之一者,XBT值不得小于a.文物建筑组、群中的单座文物建筑属于表D2中取值说明的a,b,c,d四种情况之一者;b.有极高文物价值的主体建筑;c.有特殊文物价值的附属建筑; , 文物建筑组、群中单座文物建筑有下列情况之一者,XBT 取负值;a.次要的附属建筑;b.现代重建的文物建筑或现代经过重大维修的文物建筑,此处的重建或重大维修指采用新构件占70%以上者;c.文物价值明显低于该文物建筑组、群中其他文物建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0 , 依其文物价值及主、附建筑的关系取值; ,县、自治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0 , 依其文物价值及主、附建筑的关系取值; 文物建筑中的现代纪念建筑XBT=0XBT值的确认由消防机构同文物部门及古建筑专家共同确认D4 烧损率S文物建筑烧损率平定原则a. 烧损部分的文物价值;b. 文物建筑的结构及构件烧损情况;c. 在灭火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损坏;d. 除了在重建时涉及的地基部分应列入外,通常不包括地面以下的基础部分; 评定单位单座文物建筑以座为单位进行评定;文物建筑组、群,以构成该组、群的各单座文物建筑逐座进行评定;烧损率分类与取值文物建筑中古建筑,古建筑组、群,石窟寺的烧损率分类及取值按表D4确定;表D4烧损率分类评价方法烧损率%轻微烧损修复费占重建费的20%含20%以下;建筑的主体结构未烧损,建筑的次要结构、构件仅有轻度烧损或有烟熏、火烤痕迹; 20 局部烧损修复费占重建费的20%以上~40%以下;建筑结构、构件有部分烧损,但不必落架即可修复; 40大部烧损修复费占重建费的40%以上~60%以下;建筑结构、构件大部分烧损,需经部分落架才能修复; 60基本烧损修复费占重建费的60%以上~80%以下;建筑结构、构件绝大部分烧损,需经全部落架才能修复; 80全部烧损修复费占重建费的80%以上;建筑结构、构件全部烧损,需经重建才能复原; 100文物建筑中的现代纪念建筑烧损率分类与取值按附录C确定;附录E 表E1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申报表略附录F 表F1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核定表略。

火灾事故的经济损失评估与赔偿

火灾事故的经济损失评估与赔偿

火灾事故的经济损失评估与赔偿一、引言火灾事故是一种常见的意外事件,不仅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带来巨大的危害,还对社会经济造成重大的影响。

在火灾事故后,评估经济损失并进行合理的赔偿是重要的任务。

本文将探讨火灾事故的经济损失评估方法以及如何进行赔偿,旨在为相关机构和个人提供参考,并促进火灾事故的有效防范。

二、火灾事故经济损失评估方法1.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火灾事故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个方面。

直接损失是指因火灾事故而直接造成的财产损失,如建筑物、设备、库存物资等的损坏或毁坏。

间接损失是指火灾事故引发的其他影响,如停产停工所导致的生产损失、生态环境受到破坏所带来的恢复费用等。

2.损失评估方法评估火灾事故的经济损失需要采用科学的方法和工具。

常用的方法包括实地勘查、资料收集和统计分析等。

通过实地勘查,可以准确了解火灾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并收集相关数据。

在资料收集过程中,应获取相关部门提供的统计数据、企业财务报表等信息。

最后,通过统计分析对损失进行量化评估,确定经济损失的数额。

三、火灾事故赔偿的原则1.法律依据火灾事故赔偿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

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火灾事故赔偿的基本原则。

2.责任界定在确定赔偿责任时,需要明确火灾事故的责任归属。

责任界定可以根据火灾的起因、责任主体以及相关证据来综合判断,并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3.公正合理火灾事故的赔偿应当公正合理,不偏袒任何一方。

对于受灾群众、企事业单位等受损失的个体或组织,应根据其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并保证赔偿过程的透明公开。

四、火灾事故赔偿的程序火灾事故赔偿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索赔申请受灾群众、企事业单位等受损失的个体或组织需要向相关机构提交索赔申请。

索赔申请中应包括详细的灾情描述、损失清单和相关证据材料等。

2.赔偿审核相关机构对受理的索赔申请进行审核,包括核实损失情况、判断责任归属等。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1. 引言火灾是一种常见的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准确地统计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对于评估灾害风险、制定防火措施和灾后救助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介绍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的方法,包括数据收集、损失分类和统计分析等方面。

2. 数据收集在统计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之前,首先需要收集相关的数据。

可以从以下渠道获取数据:•火灾报告:借助火灾部门或消防机构的报告,获取火灾发生的基本情况、起火点的位置和时间等信息。

•现场勘查:通过实地勘查火灾现场,了解火灾过程、燃烧物质、燃烧程度等细节信息,并记录现场损失情况。

•调查问卷:设计相关的调查问卷,向火灾事故中受损单位、业主或相关人员收集相关数据,包括损失金额、受灾面积等。

3. 损失分类对于统计火灾直接财产损失,需要将损失按照不同的分类进行归类,以便后续的统计分析。

常见的损失分类包括:•资产损失:指由火灾直接导致的房屋、设备、机器等资产的损失。

可以分为完全损失和部分损失两种情况。

•物资损失:指火灾导致的原材料、库存货物、办公用品等物资的损失。

•人员伤亡:指火灾事故中发生的人员伤亡情况,包括死亡、受伤等。

•环境损失:指火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水源破坏等损失。

根据损失的具体情况,可以继续细分分类,以满足需求的统计要求。

4. 统计分析在收集到相关数据并进行损失分类之后,可以进行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统计分析。

常用的统计分析方法包括:•总损失金额统计:将各类损失金额相加,得到火灾总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损失金额比例分析:将各类损失金额与总损失金额进行比较,得出各类损失所占的比例,从而了解不同损失所占的比重。

•损失时间分析:根据火灾发生的时间,分析不同时间段的损失情况,以便对火灾发生规律进行分析。

•损失地域分析:根据火灾发生的地点,分析不同地区的损失情况,以便对火灾发生地域特点进行分析。

•损失原因分析:通过对火灾发生原因的分析,了解不同原因导致的损失情况,为制定防火措施提供参考。

火灾损失统计中的重置价值法和修复价值法

火灾损失统计中的重置价值法和修复价值法

应急管理研究火灾损失统计中的重置价值法和修复价值法张雨薇(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新疆昌吉831100)摘要:火灾损失统计方法的选择,直接影响损失统计结果的准确性。

通过区分被烧损物烧损程度、使用年限、修复价值,探讨火灾损失统计中重置价值法与修复价值法的区别,提出不同情况下的选择方法,旨在提高火灾损失统计的准确率。

关键词:火灾损失统计;重置价值法;修复价值法中图分类号:X921,TU99&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9-0029(2019)06-0900-02火灾损失统计是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

为准确地对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进行统计,公安部于1998年11月发布GA185-1998«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行业标准,详细地规定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计算、统计方法,并于2014年1月修订并发布了GA185-2014《火灾损失统计方法》,对火灾损失统计的方法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和细化,为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做好火灾损失统计工作提供了依据。

1问题的引出《火灾损失统计方法》实施以来,已经过4年多的实践检验,较之前的统计方法更加准确、细化,统计方法及统计技术的选择原则分类更为详细,核算火灾损失更加方便,易于操作。

但是,在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中发现,其部分条款还存在有局限性。

根据《火灾损失统计方法》第7.1条重 置价值法和修复价值法的选择,依据统计技术方法的选择原则d项(建筑构件、设备设施及装置、城市绿化等损失宜选择重置价值法)和e项(房屋装修、汽车等损失宜选择修复价值法),其具体界定范围参考附录A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分类界定范围。

调查实践中对于部分火灾,在同一物品损坏程度相同的情况下,分别使用两种方法统计出的损失可能会出现较大的偏差,对统计的火灾损失结果往往有较大的影响。

笔者列举几种情况进行讨论,试图提出更加合理、细化的选择方法供火灾损失统计人员参考。

1.1被统计物烧损程度大的情况实际火场中,房屋装修、车辆等整体烧毁的案例不在少数,火灾过火时间长,很容易导致房屋内基本生产、生活资料丧失,对于车辆火灾则容易致其报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85—1998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Statistic method for the fire direct property loss1998-11-16发布 1999-0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前言本标准是依据公安部、劳动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及公安部颁布的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了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物价浮动因素和采用了国有资产评估基本方法-----资产重置折旧计算方法的同时,借鉴美国、日本等工业发达国家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资料的基础上制定的。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过去由公安部颁布的有关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的行政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实施过程中若出现与《火灾统计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相抵触的,以本标准规定为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委托公安部消防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上海市消防局、辽宁省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敬承、贾宜普、石万明、赵馥森、张玉贤、杨凯生、梁兴华目次1、范围2、引用标准3、定义4、计算方法5、统计程序附录A(标准的附录)重置价值的确定附录B(标准的附录)财产折旧年限表附录C(标准的附录)房屋、构筑物及设备烧损率分类与取值附录D(标准的附录)文物建筑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附录E(标准的附录)火灾直接损失申报表附录F(标准的附录)火灾直接损失核定表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定义,计算方法,统计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房屋,构筑物。

设备和其它财产的火灾损失统计。

GA185-2014《火灾损失统计方法》+-+浙江消防网

GA185-2014《火灾损失统计方法》+-+浙江消防网

GA185-2014《火灾损失统计方法》 - 浙江消防网ICS 13.220.01C 80G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185—2014代替 GA 185—1998火灾损失统计方法Statistical methods for fire loss assessment,非印刷稿,2014 - 01 - 20发布 2014 - 05 - 01实施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GA 185—2014目次前言 ..................................................................... ............ II 引言 ..................................................................... ........... III 1 范围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统计分类 ..................................................................... ....... 2 5 统计要求 ..................................................................... ....... 2 6 损失物识别 ..................................................................... ..... 5 7 统计技术方法 ..................................................................... ... 5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火灾直接经济损失分类界定范围 .................................... 8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成新率确定方法 ................................................. 10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损坏等级及烧损率确定方法 .......................................13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文物建筑保护级别系数、调整系数取值方法 ......................... 16 参考文献 ..................................................................... .. (18)IGA 185—2014前言本标准的第4章、第5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一、统计内容
1.损失构成:统计损失物质的种类和比例,如房屋损失、设备损失、货物损失等;
2.损失规模:统计损失的具体数额,以货币形式表示;
3.损失地域:统计火灾发生地的具体地理位置,以便研究其地域分布特点;
4.损失原因:统计火灾发生的原因,如电气设备故障、人为纵火等;
5.损失时间:统计火灾发生的具体时间,以便研究其时间分布特点。

二、统计方法
1.直接调查法:通过实地调查、勘察和询问等方法,直接获得火灾现场的财产损失信息;
2.统计报表法:通过收集火灾报告、保险理赔单和相关统计报表等资料,进行统计分析;
3.模型估算法:通过建立数学模型,利用相关数据和统计方法,对火灾损失进行估算;
4.问卷调查法:通过设计调查问卷,向火灾受灾者、保险公司和相关单位等进行调查,获取相关信息;
5.现场核对法:通过核对现场记录、画图和照片等资料,对火灾现场进行复核和核对。

三、统计应用
1.灾后救灾:通过统计分析火灾损失,可以及时了解受灾情况和损失规模,帮助制定科学合理的救灾措施;
2.保险理赔:通过统计火灾损失,可以提供有力的证据,帮助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评估;
3.火灾预防:通过统计火灾发生的原因和频率,可以识别出火灾的高发区域和高危因素,为火灾预防提供决策依据;
4.政府决策:通过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可以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以保护公共利益和减少火灾损失。

火灾直接损失统计方法.

火灾直接损失统计方法.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前言本标准是依据公安部、劳动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及公安部颁布的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了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物价浮动因素和采用了国有资产评估基本方法-----资产重置折旧计算方法的同时,借鉴美国、日本等工业发达国家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资料的基础上制定的。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过去由公安部颁布的有关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的行政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实施过程中若出现与《火灾统计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相抵触的,以本标准规定为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委托公安部消防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上海市消防局、辽宁省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敬承、贾宜普、石万明、赵馥森、张玉贤、杨凯生、梁兴华目次1、范围2、引用标准3、定义4、计算方法5、统计程序附录A(标准的附录)重置价值的确定附录B(标准的附录)财产折旧年限表附录C(标准的附录)房屋、构筑物及设备烧损率分类与取值附录D(标准的附录)文物建筑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附录E(标准的附录)火灾直接损失申报表附录F(标准的附录)火灾直接损失核定表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定义,计算方法,统计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房屋,构筑物。

设备和其它财产的火灾损失统计。

本标准不适用于货币及有价证券(卡)等的火灾损失统计。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第130号令草原防火条例 1993年10月5日国务院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 the fire direct property loss财产直接被烧毁、烧损、烟薰、辐射和在灭火中破拆、碰撞、水渍以及因火灾引起的污染等所造成的损失。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85—1998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Statistic method for the fire direct property loss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定义、计算方法、统计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房屋、构筑物、设备和其他财产的火灾损失统计。

本标准不适用于货币及有价证券(卡)等的火灾损失统计。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第130号令草原防火条例 1993年10月5日国务院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 the fire direct property loss财产直接被烧毁、烧损、烟熏、辐射和在灭火中破拆、碰撞、水渍以及因火灾引起的污染等所造成的损失。

重置价值 the total cost for re-building or re-purchasing重新建造或重新购置财产时所需的全部费用。

烧损率 fare damage rate财产直接被烧毁、烧损、烟熏、辐射和在灭火中破拆、碰撞、水渍以及因火灾引起的污染等所造成的外观、结构、使用功能、精确度的损坏程度,用百分比表示。

残值 residual value财产烧损后的残存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98-11-16批准发布 1999-01-01实施低值易耗品 goods which is of low value and easy to be damaged价值低、易损耗,不列入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

经济林木 economic forest果、茶、桑、竹、橡胶树等林木。

古树名木 ancient and rare trees古树指百年以上(含100年)树龄的树木;名木指树种稀有、珍贵或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

[实用参考]《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实用参考]《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85—1998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StatisticmethodforthefiredirectpropertPloss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定义、计算方法、统计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房屋、构筑物、设备和其他财产的火灾损失统计。

本标准不适用于货币及有价证券(卡)等的火灾损失统计。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第130号令草原防火条例1993年10月5日国务院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火灾直接财产损失thefiredirectpropertPloss财产直接被烧毁、烧损、烟熏、辐射和在灭火中破拆、碰撞、水渍以及因火灾引起的污染等所造成的损失。

3.2重置价值thetotalcostforre-buildingorre-purchasing重新建造或重新购置财产时所需的全部费用。

3.3烧损率faredamagerate财产直接被烧毁、烧损、烟熏、辐射和在灭火中破拆、碰撞、水渍以及因火灾引起的污染等所造成的外观、结构、使用功能、精确度的损坏程度,用百分比表示。

3.4残值residualvalue财产烧损后的残存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98-11-16批准发布1999-01-01实施3.5低值易耗品goodswhichisoflowvalueandeasPtobedamaged价值低、易损耗,不列入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

3.6经济林木economicforest果、茶、桑、竹、橡胶树等林木。

3.7古树名木ancientandraretrees古树指百年以上(含100年)树龄的树木;名木指树种稀有、珍贵或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

3.8文物建筑historicalandculturalrelics被县、市以上人民政府(含县、市)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湖建筑,古建筑组、群,纪念建筑,石窟寺。

(整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整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Statistic method for the fire direct property lossGA185——1998前言本标准是依据公安部、劳动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及公安部颁布的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了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物价浮动因素和采用了国有资产评估基本方法-----资产重置折旧计算方法的同时,借鉴美国、日本等工业发达国家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资料的基础上制定的。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过去由公安部颁布的有关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的行政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实施过程中若出现与《火灾统计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相抵触的,以本标准规定为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委托公安部消防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上海市消防局、辽宁省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敬承、贾宜普、石万明、赵馥森、张玉贤、杨凯生、梁兴华目次1、范围2、引用标准3、定义4、计算方法5、统计程序附录A(标准的附录)重置价值的确定附录B(标准的附录)财产折旧年限表附录C(标准的附录)房屋、构筑物及设备烧损率分类与取值附录D(标准的附录)文物建筑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附录E(标准的附录)火灾直接损失申报表附录F(标准的附录)火灾直接损失核定表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定义,计算方法,统计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房屋,构筑物。

设备和其它财产的火灾损失统计。

本标准不适用于货币及有价证券(卡)等的火灾损失统计。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第130号令草原防火条例1993年10月5日国务院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火灾是人类社会中一种常见的自然灾害,它给人们的生活和社会生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因此,如何科学、有效地统计火灾对财产的直接损失成为了重要研究课题。

火灾损失的统计方法大体上可以分为实证法和估算法两类。

实证法依据损失物资实际数量,以及物资价值进行计算,这种方法直接反映了火灾损失的实际程度,具有较高的科学性。

另一类是估算法,它的统计目的是以一定的折旧系数,对新旧物资的价值进行估算,从而只估计出火灾损失的总体大致数目。

火灾损失的实证法是当前最常用的统计方法,它采用的是最为精确的直接统计原则,可以准确反映出火灾发生后,社会生产和生活中因损失物资而造成的直接损失。

首先,对于被火灾毁损或毁坏的物资,应详细记录其名称、类型、计量单位、购买日期、购买价格等信息,以便清楚地了解损失的程度和数量。

其次,关于被火灾损毁的房屋、机械、设备等较大的物资,应采用当地政府部门公布的官方价格标准,结合当地折旧系数进行统计,以便更准确地反映损失数量。

虽然实证法可以比较准确地衡量火灾损失,但它在实际应用中仍具有一些不足和局限性,尤其是在计量火灾损失时,存在不能直接统计物资价值、科学确定折旧系数等困难,如果没有及时解决这些问题,很可能影响损失计量的准确性。

一般来说,在统计火灾损失时,应把实证法与估算法结合在一起使用,先用实证法计算被损失物资的实际价值,同时利用估算法对特
殊情况和损失物资的价值进行估算,使计算结果变得更加科学准确。

综上所述,火灾损失的统计方法可以分为实证法和估算法,它们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可以反映出火灾损失的真实情况。

因此,为了更准确地衡量火灾损失,应将实证法和估算法结合起来,及时克服存在的不足,以便实现社会经济发展的长久稳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