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赋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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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历:以本次报评专业的助工证取得时间为准,最高 10分
级职称评委会阅卷量化赋分表 参评人 : 赋分说明
一、本评委会报评专业分为:⋯⋯等,报评人自己选择填报专业,卷号不要填写,自评分由报评人完成自评,保留小数点 后一位数,四舍五入。
二、表内所涉及时间项截止时间均为当年 12 月,以整年计算。
三、学历:以有效最高学历为准,所学专业模糊的,《学生成绩单》上专业课和公共必修课包括所报评专业的为本专业, 选修课包括所报评专业的为相关专业。破学历、破专业本项均不得分。学位加分:本专业学士学位加 2 分,相关专业学士学位 加 1 分;本专业硕士学位加 4 分,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加 3 分。
五、论文:最多以两篇得分最高的论文累加计分, 2 人合写的,第一作者按 75%赋分,第二作者按 25%赋分;多人合写,
东市 系列中
单位:
第一作者按50%赋分,其余作者平分余下的50%。评委可根据论文的内容、质量以及发表刊物是否核心期刊,在赋分标准的50%至100%范围内打分。
六、获奖成果及项目:各项得分可以累加,但最多只可以加三项,(非本专业为主的综合性奖项为参与项),本项赋分分为以下三步:第一步,确定奖励级别(省市县等对应项);第二步,确定排名,排名第一名按标准的100%赋分,排名第二至十三名按标准的50%赋分,排名第十四名以后的按标准的25%赋分。第三步,选择加分的三个项目,其中,第一项100%记分,第二项50%记分,第三项25%记分。
七、完成项目:限报一项,不累积计分,立项就给分;无省、市立项的如胜任本职工作,均记 4 分。
八、荣誉称号:限报一项,不累积计分,限本专业个人获得证书的,集体项无效。
九、继续教育:任期内公需科目每完成1年得1分,最高4分;专业科目每完成1年得0.5 分,(取得人社局高研班证书的每年加0.5 分,)最高 4 分。
十、年度考核:以任期内两年年度考核为准,每 1 年优秀( 90 分以上)加 2.5 分,合格( 80 分以上) 1 年 1 分,最高 5
会集体讨论赋分。
十一、培养人才:任期内参加师带徒活动,每带一个徒
弟加
十二、人才奖励:省以上百千万人才工程万人层次入选
者加 十三、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 十四、最后得
0.5 分,最高 3 分。
20 分,市十百千人才工程千人层次入选者加 10 分。
5 分以内的,以评委赋分为准;若评委赋分与自评、初评得分某
10 分以上,将提交评委
5-10 分以内,取评委赋分与其差距的两者平均分;若评委赋分与自评、初评得分差距均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