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四谈划转国有股充实社保基金的理由和方法
中国经济时报/2007年/11月/5日/第005版新视点四谈划转国有股充实社保基金的理由和方法胡继晔2007年7月1日《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转让办法》)开始实施。
该办法除了对股票市场中60%以上的国有股转让产生规范作用外,还做出了国有股无偿划转的规定,社保基金将有制度性的资金来源。
2001年6月12日国务院颁布的《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在当年10月被暂停、2002年6月被彻底停止实施5年后,终于有了符合资本市场内在规律的替代品,划转国有股充实社保基金终于盼到了曙光,社保基金在海外股票上市时“转持”国有股的模式有望在境内得到复制。
4年前,笔者在《中国经济时报》发表了《划拨国有股充实社保基金的理由和方法》一文,提出:对于国内新上市或者已经上市的股权属中央政府所有的公司,应该统一划拨一定比例(比如10%-20%)的国有股股权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用于充实社保基金。
去年分别发表了再谈、三谈划拨国有股充实社保基金的理由和方法。
目前《转让办法》的实施,为划转国有股充实社保基金提供了法律依据。
该办法设立了专门的第四章来规范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无偿划转问题,在第四章第三十条里,明确规定:“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可以依法无偿划转给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以及国有独资公司持有。
”这里的“无偿划转”应该主要是为划转国有股充实社保基金而特别设立的条款。
国有股流通的监管“红线”目前,股权分置改革已基本完成,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原来一直未流通的国有股获得了流通权,变为有限售条件的可流通股。
该部分股份在其限售条件解除后,可随时上市交易、进行大宗转让或协议转让。
由于原来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的相关规定都是建立在国有股暂不流通的基础上的,国有股获得流通权后,与股权分置改革前相比,国有股的持有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方式、定价依据、市场环境均发生了重大变化,需要制定新的、符合市场化原则的相关监管制度,以规范国有股的持有者转让或受让上市公司股份行为,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稳定。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作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是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负责管理的由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
第三条社保基金投资运作的基本原则是,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
第四条社保基金资产是独立于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社保基金托管人的资产。
第五条财政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拟订社保基金管理运作的有关政策,对社保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托管情况进行监督。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各自的职权对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章理事会第六条理事会负责管理社保基金,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社保基金的投资经营策略并组织实施。
(二)选择并委托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托管人对社保基金资产进行投资运作和托管;对投资运作和托管情况进行检查。
(三)负责社保基金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编制定期财务会计报表,起草财务会计报告。
(四)定期向社会公布社保基金资产、收益、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
第七条理事会应严格执行本办法。
对理事会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三章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第八条本办法所称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是指依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取得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业务资格、根据合同受托运作和管理社保基金的专业性投资管理机构。
第九条申请办理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业务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在中国注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具有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基金管理公司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专业性投资管理机构。
(二)基金管理公司实收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在任何时候都维持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净资产。
其他专业性投资管理机构需具备的最低资本规模另行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对我国股票市场意义论文
谈股权分置改革对我国股票市场的意义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1)01-055-02摘要股权分置改革是中国股票市场的制度性变革,它打开了桎梏我国资本市场进一步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枷锁,为我国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铺平了道路。
文章首先简要介绍了股权分置改革的由来,之后从股市制度、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以及投资者的利益三个方面重点论述了股权分置改革对我国股票市场的影响。
关键词股权分置股权分置改革股票市场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一、股权分置的由来及股权分置改革(一)股权分置的由来股权分置是中国证券改革发展史上特有的现象。
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过程中,我国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为了在证券市场筹集资金而又不失去国有经济的控股权,同时为了防止非公有制经济强大起来,所以在股权设置的问题上面,当时的国家体改委及相关部门,制订了上市公司发起人股份,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流通的设置。
由于在我国股市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份属于非流通股份,同股不同权的现象十分突出,所以就出现了股权分置的问题。
股权分置是指: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股份能否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被区分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
这导致了当时的股票市场呈现如下三个特点:一个是发行股票的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二是上市公司中公有股占有很大比例,以保证股票市场的社会主义性质;三是证券市场基本上是一个区域性市场,即仅局限在上海、深圳两个地方来试点。
随后的股票市场中,为了保护政府对国有企业的控制权,规定国有股的比例不得低于51%并暂不流通,政府部门的这一制度设置为股票市场的下一步发展埋下了重大的制度缺陷。
(二)股权分置改革股权分置改革实践,最初可以回溯到国有股减持。
2001年6月,国务院颁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其做法是在新股上市或者增发时,按照市价减持10%的国有股。
此次尝试由于以牺牲流通股股东利益为前提,遭到了市场的拒绝。
浅谈社保保险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社保保险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良好的社保基金监管,必须以一套良好的管理体制为基础。
目前我国社保基金的监管,主要以行政监管为主,结果造成政企不分、政事不分,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本文以社保基金监管的法律制度为切入点,探讨社保基金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对逐步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提出自己的看法。
社保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1.社保基金监管法律存在缺失。
1996 年以来,国务院和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先后颁布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等。
这些大多以“暂行办法”、“试行办法”和“通知”等形式出现的文件,架构起社会保障的法律框架,虽然形成了财政监管、审计监管、银行监管和内部控制的监管体系,但从法律体系上看,都属于部委规章,立法层次低,零散而混乱,权威性差,缺乏较高的法律效力,对违规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没有明确规定。
2.社保基金预算管理不够健全。
由于没有把社保基金的预算管理纳入法制规范,社保基金的管理呈现出管理分散、政出多门的现象,以致出现了劳动行政部门及经办机构挪用“两项基金”盖大楼、搞房地产、兴办实体、滥提管理费等问题,甚至发生了上海社保基金案等重大案件。
要杜绝这些问题,必须从源头上建立健全法律制度,首先是要做好社会保障基金的预算管理,以便政府从宏观上规划社会保障事业,统筹社保基金的安排,保证社保基金的收支两条线管理,节省管理成本,防止社保基金流失。
3.社保基金监管力量比较薄弱。
为了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督检查,财政部、审计署相继成立了社会保障司,劳动保障部也设立了基金监督司,履行内部行政监督职能。
但目前我国每年五项社保基金的收支规模超过 2 万亿元,而部分地区社保基金监管的力量比较薄弱,人员业务素质差,工作能力和责任心不强,直接导致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的立法层次较低,执法缺乏权威性。
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保护国有资产,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机构和个人。
第二章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的程序
第三条减持国有股
减持国有股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相关批准机构批准。
第四条资金管理程序
1.减持国有股所得款项应当及时划入指定的社会保障资金账户。
2.社会保障资金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专门管理和使用。
第三章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
第五条使用范围
社会保障资金主要用于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基金运营、风险防范等方面。
第六条使用原则
社会保障资金应当依法合规使用,保障资金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并服务于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七条监督机构
国家设立严格的社会保障资金监督管理机构,对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违规处理
对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国家有关部门所有。
本文旨在规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各有关方面应当严格遵守本办法的规定,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国有股减持暂停后的思考
部门是 利用 国有股减 持这 一手 段到股 市 圈钱 。这 可能 是造 成 市场恐 慌 , 引起股指暴跌 的内在原 因。 2 减持 价格过 高 。《 行办法 》 暂 规定 :在 向公 共投 资者 首 “ 次发行 和增 发股票 的时候 , 融资 额的 1 % 出售 国有 股 ; 减 按 0 ~ 持 田有股原则上采取 市 场定价 方式 。 这一规 定在 执行 时发 生 ” 偏差 , 出现 了这样几个 问题 : 一是 导致 国有股 以高价减 持 。7月 2 4日, 烽火通信 、 北生药业 、 汽股份 、 纺股份 四只 新股 首开 江 华 先河 , 行新 股同时 减持 国有股 四家公 司的新股 发行招股 说 发 明 显示 : 首次发行 新股 同时 以国有 股存量 发 行 的方 式 在 将 减持部分 国有股 . 持 比例 为本 次融 资额 的 1 %, 持部 分的 减 0 减 发行价格 、 发行方式 、 发行 对象 及承 销方式 与新股 发 行方 案一 致 烽火通信 、 北生药业 、 江汽股 份 、 纺股份 的发行价 分别是 华 2 元 、 1 9 6元 、 9 9元 、. 2元 , 行市 盈 率 分别 是 5 .7倍 、 59 发 23 4 4 、8 踟 倍 和 4 6倍 , 四家 公司 国有股存量 发行 圈 61 倍 2 13 这 走 了近 34亿 元人 民 币。更有 甚者 , 此 之后 , 贵州 茅 台” 在 “ 以 3 9 13 元的高价创 国有股减持价 格之冠。如此 高 的减持 价格令 市场难 以接受 人们没 有忘 记 1 9 9 9年底 进行试 点时 , 黔轮胎 和中国嘉陵以 l 0倍市盈 率定 价进行 国有 股 配售 , 售 价仅 为 配 4 8 和 4 5元 , 票便 因而大跌 。若 以现 行方 法 中国嘉 陵国 .元 . 股 有股 的减持价格可高达 6 5元 , 黔轮胎更可 以高达 l 0元。二是 把一级市场的发 行价 当成 市场价。 由于我 国的股 票发 行实 际 j还是采取行政审批的方式而不 是完全 由市场 决定 的方 式 , 因 而在一级市场上发 行 的可流通 股票 在某种 程度 上仍然 具有 稀 缺资源的性质 , 再加上银 行存 款利 率低 , 国又缺 少其 他投 资 我 渠道 , 证券 一级市场 囤积着 大量 申购 资金 , 市场 上存在 着 明显 的需求拉动倾 向, 因而现行的股票发行价 格实际 上是一种 垄断 价格 , 把这种 垄断价 格理解 为市 场价 格 , 按这 样 的市场 价格 并 来进行 国有股减 持 , 使投 资者难 以接 受 , 场也 难 以承受。三 市 是把 净资产价值 已经 高估 了 的旧有 股再 按发 行流通 股的 溢价 进行 减持 。[ 于历史 的原因, 国上市公 司 中的国有股 和流通 f 【 我 股形 成的机 理和内在的价值 含量 一样 , 国有股 和流通股 是 既 不同价也不 同质 的。国有 股 是在企 业转 型时按 评 估后被 普遍 高估 的净资产值折价人 股 , 多数公 司一股为 1 , 大 元 少数公 司 1 股为 15 元 而流通股却普 遍高溢价 发行 . 这样 国有 股和流通 股在形成时就是不 同价 的。而现 在却让 这两 种 不同 质不同 价 的股票在二级市场 上按 相同 的价格 出售 , 实行 同 股同价 , 然 显 是不科学 、 台理 、 不 不公平 的。 3《 .暂行办法 》 将使 上市公 司的国有 股有增 无 减。我 国 的 股票 市场现在还是 一个 很不 规范 的市场 , 10 在 0 0多 家上市 公 司中, 全部是 流通 股 的只有 少数几 家 , 绝大 多数 公 司的股本 结 构 中含有大量 的不可 流通 的国家股 、 人股 , 些不 可流通 股 法 这 的数量远远超过 可流通股 的数量 要优化上市公 司的股本结构 , 就要将这 些不可 流通 的国有 股数量 逐渐减 少 , 终为零 , 所有上 市公 司的股 票全部 为 流 最 使
深化国有企业股权分置改革的探讨
深化国有企业股权分置改革的探讨深化国有企业股权分置改革的探讨一、绪论在我国国有企业中,资产是全民所有制,国家财政对其盈亏负责,所以有部分国有企业经理人一直缺乏长期激励机制,产权关系混乱,缺乏科学领导体制和组织制度,经理人员往往只关注企业短信行为,决策非科学化,导致企业处于半亏损状态,严重浪费国家资源,但是也有另一部分企业,积极依托资本市场,通过管理层回购,职工持股,公开发行股票等方式,对企业进行股份化运营,成功改制,变为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按股份分享权益,承担风险,提高了职业经理人和员工的工作热情,激发了企业活力。
但是在这一过程中,出现了流通股与非流通股股东并存,并出现巨大利益冲突的现象,而为解决这一问题,在我们中国有一个特殊的概念,即:股权分置改革。
二、国有企业改革的社会背景(一)、改革开放的需要:自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拥有五千年历史,13亿人口的中国便开始了一场史无前例的大改革,至今已经有30于年,其时间跨度之长,变革范围之广,道路之艰难,均属历史罕见。
这其中,以经济体制改革中心,也最为艰难,而针对新中国建国后成立的大批国有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1992年.中国共产党的十四大正式确定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未来企业要想生存就必须改革企业的管理制度,创新生产技术,以积极的心态与全球大市场接轨。
在这一过程中,许多企业由于难以转变观念而纷纷倒闭破产,同时,也有部分企业顺应了改革的潮流,成功的生存了下来,但是离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全球一流企业还远远未能达标。
鉴于此,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一中全会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力争到本世纪末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首先要尽最大努力实现这一目标。
”(二)、资本市场的需要:1984年,新中国第一张股票“飞乐”发行,虽然只是一个起步,但是对于中国的资本市场却意义重大,在此后的几年,中国分别于1990年11月26日和1991年7月3日成立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证证券交易所。
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6月12日国务院公布)第二条本方法所称减持国有股(包括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下同)是指向社会公众及证券投资基金等公共投资者转让上市公司(包括拟上市公司,下同)国有股的行为。
第三条国务院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国有股所有权。
本方法所称国有股东代表单位是指按照国有资产“国家所有,分级治理,授权经营”的原则,被授权代表国家持有上市国有股的单位。
第五条国有股减持要紧采取国有股存量发行的方式。
凡国家拥有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向公共投资者首次发行和增发股票时,均应按融资额的10%出售国有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未满3年的,拟出售的国有股通过划拨方式转由全国社会保证基金理事会持有,并由其托付该公司在公布募股时一次或分次出售。
国有股存量出售收入,全部上缴全国社会保证基金。
第七条减持国有股由部际联席会议审议实施。
部际联席会议由财政部负责召集,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劳动保证部、中国证监会、全国社会保证基金理事会为成员单位,要紧负责确定减持国有股的筹资打算和定价原则,研究解决国有股减持筹资工作涉及的其他重大咨询题。
第八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财政部,承担联席会议的具体事务。
第九条部际联席会议确定减持国有股的,其股东授权代表单位需提供下列材料:(一)国有股减持讲明书(草案)及承销协议;(二)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主承销机构对上缴减持收入的书面承诺;(三)部际联席会议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中国证监会负责制定减持上市公司国有股的信息披露及市场监管规则。
第十一条建立全国社会保证基金并设立理事会。
全国社会保证基金由国有股减持变现的资金和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以及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
全国社会保证基金理事会要紧职责是:(一)治理通过减持国有股所获资金、中央财政拨入的资金及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二)依照财政部、劳动保证部共同下达的指令和确定的方式拨出资金;(三)选择并托付国内外专业性投资治理机构对基金进行运作,以实现保值增值;(四)向社会公布全国社会保证基金的资产、收益、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五)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54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54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总行:为规范和完善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的境外上市,是指在境内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境内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许可,在境外发行股票(含优先股及股票派生形式证券)、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允许的证券(以下简称境外股份),并在境外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流通的行为。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局)对境内公司境外上市涉及的业务登记、账户开立与使用、跨境收支、资金汇兑等行为实施监督、管理与检查。
三、境内公司应在境外上市发行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下列材料到其注册所在地外汇局(以下简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上市登记:(一)书面申请,并附《境外上市登记表》(见附件1);(二)中国证监会许可境内公司境外上市的证明文件;(三)境外发行结束的公告文件;(四)前述材料内容不一致或不能说明交易真实性时,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
所在地外汇局审核上述材料无误后,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为境内公司办理登记,并通过系统打印业务登记凭证,加盖业务印章后交境内公司。
境内公司凭此登记凭证办理境外上市开户及相关业务。
四、境内公司境外上市后,其境内股东根据有关规定拟增持或减持境外上市公司股份的,应在拟增持或减持前20个工作日内,持下列材料到境内股东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持股登记:(一)书面申请,并附《境外持股登记表》(见附件2);(二)关于增持或减持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如有);(三)需经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批准的,应提供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四)前述材料内容不一致或不能说明交易真实性时,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历年7月试题
2012年7月1.20世纪20年代末到第二次世界大战,这一时期是社会保险制度的( )A.产生阶段B.改革阶段C.初步发展阶段D.充分发展阶段2.世界上第一个工伤保险法令颁布于( )A.1884年B.1887年C.1889年D.1905年3.现代社会保险制度诞生的标志是1883年德国颁布的( )A.《社会保障法》B.《国民工伤保险法》C.《失业法》D.《疾病社会保险法》4.社会保险中个人享受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不严格对应,这体现了社会保险基金的( )A.非强制性B.基本保障性C.特定对象性D.统筹互济性5.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应当同财政、保险等监管部门相互配合,这体现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 )A.社会政策目的性B.法律监控性C.综合性D.规范性6.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主体是( )A.社会保险托管机构B.社会保险经办机构C.社会保险投资机构D.社会保险监管机构7.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全面改革和发展阶段始于( )A.20世纪80年代初B.20世纪80年代末C.20世纪90年代初D.20世纪90年代末8.社会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财政部门设立( )A.收入户B.支出户转自环球网校C.税务专户D.财政专户9.下列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模式中,以远期纵向收付平衡为原则的是( )A.现收现付模式B.预收预付模式C.完全积累模式D.部分积累模式10.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机构是( )A.社会保险经办机构B.社会保险投资机构C.社会保险监管机构D.社会保险审计机构11.下列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模式中,较好体现社会共济功能的是( )A.现收现付模式B.预收预付模式C.完全积累模式D.部分积累模式12.以新加坡为代表的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模式是( )A.现收现付模式B.预收预付模式C.完全积累模式D.部分积累模式13.当前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的筹集模式为( )A.现收现付制B.完全积累制C.部分积累制D.预收预付制14.在我国倡导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三支柱模式中,企业年金替代率的目标定位是( )A.60%B.40%C.30%D.20%15.目前,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大覆盖面的最大问题是( )A.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之内B.将失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之内C.将退休人员纳入保障范围之内D.将外资企业职工纳入保障范围之内16.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费率的确定原则是( )A.以支定收,收支平衡B.以收定支,收支平衡C.以支定收,留有余地D.以收定支,留有余地17.参保人按照一定的缴费率来缴纳保险费并存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照个人账户的积累额确定养老金水平,这种养老金待遇给付类型是( )A.缴费确定型B.待遇确定型C.现收现付型D.预收预付型18.我国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其支付来源为( )A.单位账户B.个人账户C.统筹账户D.合作账户19.现行制度下,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的“新人”是指( )A.建立新制度以前退休的城镇从业人员B.建立新制度以前已经工作但不到退休年龄的城镇从业人员C.建立新制度以后参加工作的城镇从业人员D.尚未加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从业人员20.将医疗消费和费用的控制主动权交给了服务提供方,医疗保险管理得以简化,成本得以下降,这种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是( )A.按项目付费方式B.按人头付费方式C.按服务单元付费方式D.总额预算付费方式21.通常情况下,社会保险事业不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范围( )A.不作限制B.宽松限制C.严格限制D.完全限制22.在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中,通过投资证券、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可以降低( )A.非系统性风险B.系统风险C.行业风险D.非行业风险23.我国1951年的《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劳动保险基金的支配权归( )A.国家财政部B.中国人民银行C.国家劳动部D.中华全国总工会24.我国社会保险统计指标的基本构成要素有( )A.两项B.三项C.四项D.五项25.社会保险基金统计报表的标题,一般位于统计报表的( )A.左边B.右边C.末端中央D.顶端中央26.美国是世界上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最早的国家,其企业年金发展历程可以分为( )A.两个阶段B.三个阶段C.四个阶段D.五个阶段27.当今美国企业年金计划主要分为( )A.两大类B.三大类C.四大类D.五大类28.在我国的政府综合管理部门中,负责拟定会计法规,实施财务会计监督的是( )A.劳动保障部门B.财政部门C.审计部门D.税务部门29.在我国社会保险基金体系中,作为最后的和最严厉的监管制度安排是( )A.税务部门的监管B.财政部门的监管C.审计部门的监管D.司法部门的监管30.从宏观调控和保证安全的角度来看,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是指( )A.基金检查B.基金协调C.基金控制D.基金核算多项31.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主要模式有( )A.财政集中型基金管理模式B.财政分散型基金管理模式C.多元分散型基金管理模式D.专门机构的集中基金管理模式E.专门机构的分散基金管理模式32.下列关于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说法正确的有( )A.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一根支柱B.处于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补充层次C.费用筹集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D.基本养老金的计发采用结构式的计发办法E.实行完全积累的筹资模式33.下列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储额支付的项目有( )A.基础养老金B.个人账户养老金C.被保险人指定的赠予人接受赠予的部分D.被保险人死亡,个人账户余额中应继承的部分E.职工退休时缴费不满15年的一次性支付额34.在社会保险投资工具中,不动产投资的特点有( )A.抗通货膨胀能力强B.难以抵制通货膨胀C.变现容易,流动性好D.变现困难,流动性差E.资金占用量小35.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是由国家授权专门机构,依据有关法规和政策所进行的。
20011025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1]651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上海市、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各中央管理企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为了加强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的管理,规范国有股东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将其持有的国有股用于银行贷款和发行企业债券质押,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有关国有股权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制定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公司发起人持有的国有股,在法律限制转让期限内不得用于质押。
三、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持有的国有股只限于为本单位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质押。
四、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用于质押的国有股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国有股总额的50%。
五、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以国有股进行质押,必须事先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明确资金用途,制订还款计划,并经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
六、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以国有股质押所获贷款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用于买卖股票。
七、以国有股质押的,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在质押协议签订后,按照财务隶属关系报省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备案,并根据省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出具的《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备案表》,按照规定到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国有股质押登记手续。
(一)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办理国有股质押备案应当向省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提交如下文件:1、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持有上市公司国有股证明文件;2、质押的可行性报告及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决议;3、质押协议副本;4、资金使用及还款计划;5、关于国有股质押的法律意见书。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应于每年1月31日前,将本地区上年度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情况上报财政部。
股权分置改革
▪ 1999年12月,10家上市公司进入国有股减持试点,减持
方案是以每股净资产值为底价,按最近三年平均每股收益 计算的10倍市盈率确定配售价格,向本公司流通股东配售。 由于实施方案与市场预期存在差距,市场反映不理想,只 操作了“中国嘉陵”、“黔轮胎”两家公司,试点很快停 止。
▪ 市场成本补偿。即改革方案应当使流通股股东近几年 的市场损失得到补偿。
▪ 补偿论不仅不具有理论依据和法律基础,操作层
面也不具有可行性。
▪ 从历史成本角度说,公司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持有人, 承担了公司创业成本和创业风险,而公司公开发行股 份的定价,主要反映了公司未来收益的预期,因而全 球股市都实行溢价发行。
▪ 2001年11月13日,证监会开始公开征集国有股减持的具
体方案,“七招十六式”。
▪ 2002年6月23日,国务院决定, “除企业海外发行上市外,
对境内上市公司停止执行《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 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利用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的规定, 并不再出台具体实施办法”。
2、“国九条”与股权分置改革
▪ 从市场成本角度说,投资风险自担是证券市场的基本 原则,没有理由让上市公司或者非流通股股东补偿投 资损失。
▪ 从操作层面讲,公司存续期间股票已充分换手,过去 投资者的损失也没有理由向现在的投资者补偿。
▪ 在股权分置改革实践中所采取的以对价方式平衡股东利益
的做法,与上述补偿的观点有本质的不同。
▪ 补偿是基于历史,而对价是着眼于未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选择题
全国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试题课程代码:03327一、单选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题1分,共30分)在每题列出旳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种是符合题目规定旳,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旳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于1887年首创生育保险制度旳国家是( )A.英国B.法国C.德国D.美国2.目前,世界各国筹集社会保险基金旳重要方式是( )A.政府全额出资B.公司与个人共同缴纳C.个人缴纳与国家资助D.个人所有缴纳3.我国计划经济时期筹集社会保险基金旳重要方式是( )A.政府全额出资B.公司与个人共同缴纳C.公司缴纳与国家资助D.个人所有缴纳4.从基金所有权看,重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与社会保险费(税)旳基金是( )A.个人基金B.公共基金C.机构基金D.国际基金5.由专门机构委托银行、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对社会保险基金在法律容许旳范畴内进行信托投资旳基金管理模式是()A.财政集中型基金管理模式B.多元分散型基金管理模式C.劳动保障基金管理模式D.专门机构旳集中基金管理模式6.更能充足体现国家最后责任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模式是( )A.财政集中型基金管理模式B.多元分散型基金管理模式C.投资基金管理型旳基金管理模式D.专门机构旳集中基金管理模式7.社会保险基金与其他基金在投资管理上区别旳重要标志是( )A.投资规定旳回报率更高B.投资管理旳主体更多C.投资规定旳回报率更低D.实现国家社会政策目旳8.在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较为普遍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财务机制是( )A.现收现付式B.中央公积金式C.后收后付式D.个人帐户基金制9.在社会保险基金筹资模式中,现收现付式体现收付平衡旳筹资原则是指( )A.远期纵向B.近期纵向C.远期横向D.近期横向10.我国社会保险基金来自于( )A.国家、公司与行业B.公司、个人与行业C.国家、个人与行业D.国家、公司与个人11.我国社会保险登记证件样式旳制定单位是( )A.人民法院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C.劳动保障行政部门D.民政部门12.下列机构中,有权征缴社会保险基金旳是( )A.财政部B.商业保险公司C.卫生局D.税务局13.下列国家中,实行养老保险强制储蓄模式旳是( )A.前苏联B.德国C.新加坡D.英国14.目前,我国新型农村合伙医疗制度旳统筹范畴是( )A.乡镇统筹B.县级统筹C.省级统筹D.全国统筹15.在我国城乡公司职工养老保险旳支柱中,属于第二根支柱旳是( )A.个人储蓄B.基本养老保险C.商业保险D.公司年金16.按我国医疗保险制度规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原则原则上控制在本地职工年平均工资旳( )A.10%左右B.15%左右C.20%左右D.25%左右17.目前,在我国城乡公司职工中,需要支付过渡性养老金旳是( )A.“老人”B.“新人”C.“中人”D.“旧人”18.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旳条件是所在单位和个人履行缴费义务满()A.1年B.2年C.3年D.4年19.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计算失业保险金旳时间始于( )A.失业之日B.失业次日C.失业登记之日D.失业登记次日20.相对于资我市场来说,货币市场融通旳资金是属于( )A.短期资金B.中长期资金C.长期资金D.无期限资金21.在下列选项中,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旳前提和基础是( )A.资我市场B.租赁市场C.动产市场D.不动产市场22.一般条件下,实现现收现付制融资方式旳途径是通过( )A.集资B.储蓄C.税收D.拨款23.在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前提中,会计分期是指会计活动旳( )A.空间范畴B.时间范畴C.经营范畴D.权限范畴24.根据有关法规,我国社会保险费纳入单独旳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其管理方式是( )A.收支一条线B.收支两条线C.收支三条线D.收支四条线25.下列属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原则旳是( )A.合理性原则B.综合性原则C.普遍性原则D.特殊性原则26.为保证基金安全,在社会保险基金入市时一般采用( )A.直接方式B.间接方式C.先直接后间接方式D.先间接后直接方式27.目前,世界上公司年金旳运营模式重要有( )A.两种类型B.三种类型C.四种类型D.五种类型28.从宏观调控和保证安全旳角度来看,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是指( )A.基金控制B.基金检查C.基金核算D.基金预算29.在我国,负责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旳最高职能机构是()A.监察部B.财政部C.劳动保障部D.民政部30.社会保险基金运营必须放在首位旳原则是()A.集中性原则B.安全性原则C.流动性原则D.支付性原则全国自考7月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试题课程代码:03327一、单选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题1分,共30分)在每题列出旳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种是符合题目规定旳,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旳括号内。
财政部《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日期:2008-08-22来源:选择字号【大中小】标题:财政部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号:财企[2001]651号发文单位:财政部发文时间:2001年10月25日国务院各部委、各钉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上海市、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各中央管理企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为了加强上中公司国有股质押的管理,规范国有股东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1二市公司国有股质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将其持有的国有股用于银行贷款和发行企业债券质押,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有关国有股权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制定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公司发起人持有的国有股,在法律限制转让期限内不得用于质押。
三、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持有的国有股只限于力本单位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质押四,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用于质押的国有股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国有股总额的50%。
五、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以闰有股进行质押,必须事先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明确资金用途,制订还款计划,井经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
六、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以国有股质押所获贷款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用于买卖股票。
七、以国有股质押的,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在质押协议签订后,按照财务隶属关系报省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备案,并根据省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出具的《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备案表》.按照规定到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闰有股质押登记手续。
(一)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办理国有股质押备案应当向省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提交如下文件:1、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持有上市公司国有股1明文件;2、质押的可行性报告及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决以:3、质押协议副本;4、资金使用及还款计划:5、关于国有股质押的法律意见书(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卜划革列市财政厅(局〕应于每年1月31日前,将本地区上年度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情况上报财政部具体内容包括:1、国有股质押总量;2、各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国有股质押情况;3、各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国有股解除质押情况;4、各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国有股因质押被人民法院冻结拍卖情况。
隐性担保、补偿替代与政府债务
隐性担保、补偿替代与政府债务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一、引言从1998年下半年起,我国开始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以拉动内需,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随之而来的是政府的赤字率(财政赤字占gdp的比重)和负债率(政府债务余额占gdp的比重)等显性指标都呈现出比较明显的上升趋势(见图1,图2)(注:之所以称为“显性”,是因为赤字率指标反映的是财政预算内的收支差额,对债务负担的衡量也仅仅是从政府发行的具有法定清偿责任的显性债务的角度入手的。
)。
2002年中央财政的预算赤字突破3000亿元,中央财政赤字率首次超过了3%.积极财政政策造成的赤字率和负债率的提高引发了人们对我国财政风险的关注。
但就显性指标而言,如进行国际比较,不难发现其实中国的赤字和显性负债水平是相对较低的。
在标准普尔(standardpoor#39;s)对世界上68个国家2000年政府债务负担率的统计中,中国排在第63位,不但低于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加拿大、意大利等经济最发达的西方七国,也低于韩国、新加坡、泰国、印度尼西亚、巴西、阿根廷、哥伦比亚等新兴市场国家以及俄罗斯、匈牙利、捷克、罗马尼亚、克罗地亚等市场转型国家(注:资料来源:标准普尔公司网站,globalfinancialsystemstre,09-oct-2001.)。
图3进一步展示了中国与cis(独联体国家)、cee(中东欧转型国家)和baltic(波罗的海国家)在整个转轨期内赤字率方面的比较。
从图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国的中央财政赤字率要远远低于cee和cis 国家,即使是财政状况良好的baltic三国,其总体上的赤字水平也是高于中国的。
然而,赤字率、负债率等这些显性指标相对较低就能说明我国目前的财政风险不高吗?换言之,赤字率、负债率等这些显性指标相对较低就能说明我国目前的财政风险不高吗?换言之,赤字率、负债率等这些显性指标能完全反映中国这样的转型大国经济的财政风险程度吗?世界银行研究财政风险问题的著名经济学家hariapolackovabnxi等(1999)发现:和大多数转型国家在转型期出现的严重财政赤字状况不同的是,捷克和马其顿这两个国家在整个经济转型期内都保持了财政预算的基本平衡。
MBO案例分析
信托投资公司
股权质押 信托贷款
管理层 受让股权
目标公司
利用自有资金和信托贷款 集合信托委托收购
信托投资公司
集合信托 信托贷款
收益权
管理层 表决权
目标公司
信托融资需要防范风险
• 要求借款人将所持股权作为贷款抵押,或将 借款人其他无瑕疵资产作为贷款抵押等;
• 要求并购信托融资收购方最低出资比例; • 在经营上,信托投资公司可以选择外部监事
新动态之三
(国资委)
• 上市公司MBO是以取得上市公司的控股权为目的,所需 要收购资金较大,而且管理层难以用自有资金进行,主要 靠融资取得。贷款通则规定,融资资金不得用于股本收 益性投资,因此,在现行法律条件下,受法律障碍限制,管 理层没有正常的融资渠道
• 在国有企业出资人缺位及国有企业监督机制不健全的 情况下,上市公司国有股出售给管理层容易出现自买自 卖,出现国有资产低价出售的情况,容易产生国有资产的 流失;
郑州宇通集团公司 17.19%
宇通客车600066
国内MBO模式
• 通过职工持股会或工会造壳收购上市公司 • 管理层自然人直接出资设立主体收购上市
公司 • 设壳收购大股东,实现间接控股 ✓ 对公司优质资产或子公司的局部MBO • 控制“黄金股”来影响目标公司 • 股权激励模式 • 借助信托投资公司持股
四通集团
四通集团 616 名职工 5100 万元注资
1999 年 5 月 6 日, 成立职工持股会 的。
段永基和董事长沈 国钧各占 7%,14 个新老核心成员共 占 50%左右。
间接控股
出资 51% 出资 49%
1999 年 5 月 13 日
四通投资有限 公司,即"新 四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7号——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7号——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6.03.10•【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7号•【施行日期】2016.05.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7号《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已经2016年2月3日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16年3月10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运营,加强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资本划转、基金投资收益和以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
第三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社会保障储备基金,用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
第四条国家根据人口老龄化趋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确定和调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规模。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和使用方案,由国务院确定。
第五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拟订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运营办法,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运营。
第二章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运营第六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应当审慎、稳健管理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比例在境内外市场投资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应当坚持安全性、收益性和长期性原则,在国务院批准的固定收益类、股票类和未上市股权类等资产种类及其比例幅度内合理配置资产。
第七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制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资产配置计划、确定重大投资项目,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并集体讨论决定。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应当制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办法,在管理运营的各个环节对风险进行识别、衡量、评估、监测和应对,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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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法规类别】债券
【发文字号】国发[2001]22号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布日期】2001.06.06
【实施日期】2001.06.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印发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发〔200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二○○一年六月六日
国务院关于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国发[2001]22号二OO一年六月六日)
第一条为完善社会保障体制,开拓社会保障资金新的筹资渠道,支持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减持国有股(包括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下同)是指向社会公众及证券投资基金等公共投资者转让上市公司(包括拟上市公司,下同)国有股的行为。
第三条国务院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国有股所有权。
本办法所称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是指按照国有资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原则,被授权代表国家持有上市公司国有股的单位。
第四条减持国有股所筹集的资金交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