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大学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办法
东北财经大学零星维修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东北财经大学零星维修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篇:东北财经大学零星维修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东北财经大学零星维修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9月21日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零星维修项目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维修成本、保证维修质量,依据国家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及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只适用于零星维修项目。
零星维修项目是指单项项目额(由后勤施工的项目额指的是材料费;由外包单位施工的项目额指的是总价固定额)在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维修项目;维修材料进行政府采购,由后勤集团进行施工的维修项目。
第三条校园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项目管理部门)是学校零星维修项目的具体管理部门,负责零星维修项目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主要负责零星维修项目立项、必要的勘察报告、设计图纸、制定施工方案、编制项目概算、施工现场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及办理工程项目的结算手续。
后勤集团是零星维修的主要施工部门,负责维修项目的现场施工。
材料选定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由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安排。
材料选定工作小组负责零星维修项目主要材料的考察选定工作(需进行政府采购的材料)。
第二章零星维修项目计划的申请第四条为使年度零星维修项目资金更好地用于学校的发展与建设,各使用单位(部门)须根据自身需要向项目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其中涉及装饰装修的零星维修项目须经项目管理部门的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报至项目管理部门。
如需要,还应配备必要的简图以及文字说明。
第三章零星维修项目的论证第五条项目管理部门根据使用单位(部门)的申请,及时组织使用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论证。
一是对申报的零星维修改造项目的必要性进行论证。
二是提出维修项目的施工方案,内容包括维修原由、维修方案、项目概算、材料价格、品牌、数量及实施安排等。
第六条零星维修改造项目经现场论证后,对应维修的项目由项目管理部门根据项目轻重缓急,审慎确定项目实施顺序,做好零星维修项目的维修计划,并及时报送至财务处,落实零星维修资金。
大学小型及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办法
大学小型及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办法一、小型及零星维修工程范围小型及零星维修工程指单项造价在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维修项目。
二、小型及零星维修工程管理1.小型及零星维修工程报修程序(1)列入年度立项维修计划的项目,由后勤保障部直接实施。
(2)临时修缮项目,由报请单位填写报修单后报后勤保障部做出预算,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报主管校领导审批,5万元及以上报校长办公会会议审议,并在审计、财务备案后组织实施。
2.工程审批权限后勤保障部在接到报修单后,根据“急用急修”的原则负责安排落实。
(1)5000元以下(不含5000元)的零星维修或紧急项目由后勤保障部直接安排;(2)5000元以上(含5000元)至5万元以内(不含5万元)和非紧急项目应作好汇总,由后勤保障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3)5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应由招标确定或履行单一来源或竞争性谈判手续选择队伍,签订合同,按合同施工。
3.施工方的管理施工方的选择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用招标和备案制两种方式。
(1)项目金额较大(5万元及以上)且工期较宽松的项目优先采用招标方式选择施工队伍。
(2)项目金额较小(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或金额较大(5万元及以上)但工期较紧或抢修项目,由在学校后勤保障部备案的队伍施工。
(3)备案制:对进入学校施工的工程队伍实行准入备案,对进入学校从事维修工作的施工队每年筛选一次,在校园网公开发布选队信息。
愿意承担学校零星维修工程的施工队,按公布的报名时间和规定,向后勤保障部报名。
后勤保障部负责资质审查,选择若干个符合要求的施工队并签订服务合同。
对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弄虚作假、服务态度差的施工队,作除名处理。
4.施工过程管理后勤保障部应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隐蔽的维修项目必须有后勤保障部、监察审计处进行现场测量记录(包括所用材料、型号、配料比、工程量等),并签字作为结算的依据。
5.工程内容的变更在施工过程中,原则上不增加维修项目,若确实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或较大变更预算书中的内容(材料、型号、增加工程量等),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增加维修项目的书面报告,按程序报批,经批准后方能施工。
学院零星修缮改造工程管理办法
学院零星修缮改变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院修缮改变工程的监督和管理,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根据《XX学院基本建设管理办法》、《XX学院招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修缮工程,是指学院经费作为资金来源的与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维修改变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和校园绿化工程等。
第三条修缮工程分为零星修缮工程、专项修缮工程。
单项工程预估算在2万元以内的维修改变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和校园绿化工程为零星修缮改变工程;单项工程造价在2万元以上的维修改变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校园绿化工程为专项修缮工程。
第四条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对学校修缮工程进行宏观管理,总务处作为具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申请与立项第五条修缮工程实行归口管理制度。
各系部、处室、中心负责本部门使用(管辖)区域修缮工程的申报,公共区域由总务处负责申报。
第六条总务处负责受理修缮工程计划,并组织相关部门和财务处对计划进行审核、定稿。
根据学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事细则报请批准。
第七条因疏于管理,对本部门使用(管理)范围内需要进行维修改变的项目未及时发现、申请维修而造成损失的,由具体的使用(管理)部门承担责任。
第八条对需要进行设计的项目,由总务处联系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其设计费用在工程项目经费中支付。
第三章招标第九条零星修缮工程原则上采取库内询价方式发包。
学院招标建立零星修缮施工单位库,对预算金额在2万元以下,申报部门提出申请,由总务处负责安排库内三家施工单位进行询价,报价低的施工单位负责实施。
对库内施工单位无法完成的零星修缮工程,总务处会同纪检监察室询价后委托施工单位修缮。
第十条大额专项修缮工程采用招投标办法。
对工程预算2万元(含2万元)以上的,原则上按照《xx学院招投标管理办法》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
第十一条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修缮工程可直接向施工单位发包:1 .对涉及学校安全和保密的特殊工程;2 .抢险救灾工程;3 .严重影响教学、科研、生产和师生正常生活秩序的急需抢修的工程;第四章施工管理第十二条各系、处室、中心负责使用(管辖)区域的修缮工程由各系、处室、中心相关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学院公共设施维护维修(零星维修)管理办法
学院公共设施维护维修(零星维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公共设施日常维护维修(以下简称〃零星维修〃)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保障学校正常的办公、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根据省、市相关法规和学校相关制度,结合学校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零星维修〃项目是指单项金额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常规性维护维修项目。
涉及房屋建筑结构的或项目总投资在1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以及属于《**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020年版)》中的〃B07装修工程〃和〃B08修缮工程〃项目按照《**学院建设工程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零星维修项目包括以下范围:1.校内水龙头、进水管道、排污管疏通、维修及零配件更换;照明线路、电风扇、灯具及电闸盒、开关、插座等的维修及零配件更换;门、锁、窗、玻璃的维修及零配件更换;教室课桌椅、室内家具(铁床、柜、桌椅)的维修及零配件更换;2.校内公共设施的应急维修。
3.其他零小项目维修及零配件更换等。
第四条校属各部门使用财政专项拨款、学校预算资金、学校自筹资金实施的零星维修及相关服务,均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与零星维修有关的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招标,由后勤管理处指定专人负责材料出入库管理。
第六条后勤管理处是学校零星维修的管理部门和主要实施单位,负责零星维修项目全过程管理,包括接受项目申报、勘查及定(估)价、审核审批、施工安排与施工监督、工作量及材料等的审核确认、项目验收、汇总资料提交审计结算、费用报销办理、资料归档保管等;党政办(招标办)负责零星维修施工单位的招标采购工作;财务处负责学校零星维修经费的预算安排、工程款的支付和资金使用的监管;审计部门负责零星维修项目结算审核工作以及对零星维修项目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第二章申报及审批第七条零星维修实行随时报修、快速勘查、及时实施的管理程序。
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申报〃的原则,校属各部门使用或管理的公用房屋及配套设施发生损坏、出现故障,影响正常使用时,应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院服务中心〃申报维修。
校园零星维修管理制度
校园零星维修管理制度(2024)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零星维修工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切实落实零星维修监督管理,更好的为全校师生提供保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维修范围:零星维修工程是指单项工程金额在2000元以内的零星维修,具体指教学用房、办公用房、食堂、办公楼、宿舍内涉及到的屋面、水电、地砖等室内实施维修;室外道路、墙砖、水电等方面的小型维修。
第三条维修金额及经费来源:零星维修金额在2000元以内,经费来源于当年度维修资金预算。
第四条维修管理部门:校园零星维修有安全后勤处统一集中管理,主要负责零星维修的发现、统计、流程审批以及维修人员派遣管理和验收等工作。
第五条零星维修流程部门(班级)发现问题—部门(班级)统计上报后勤安全处—安全后勤处现场勘察—确定维修方式—现场议价—打维修申请单—报分管领导审批—安排零星维修—申请部门验收签字—验收单交由安全后勤处统计—财务统一结算。
第六条零星维修结算采取由安全后勤处统一收集,先维修后结算的方式。
第七条零星维修工程施工队伍确定和造价计算1、对按月以计件形式结算的水工、电工、木工的确定和管理:由后勤安全处根据学校实际确定,由安全后勤处统一采购维修物品,主要耗材的购买执行校园采购相关规定,安全后勤处统一建立物资领取台账,统一管理。
水工、木工、电工等零星维修后提供零星维修服务单,由相关部门签字后反馈到安全后勤处。
2、对单项零星维修工程队伍的确定:通过公开询价、比价,选取一家或者几家技术过硬、信誉良好的有资质的施工企业签署维修协议,提供施工。
第八条零星维修工程施工的监督和管理1、零星维修管理由安全后勤处对施工现场、物品等进行监督管理,并由维修申请部门验收确认。
2、维修管理人员要督促乙方管理好施工队伍,做到施工过程安全、文明、及时,确保质量和效率。
3、维修管理人员应把好现场施工材料资质和质量关,对于重要施工要现场督促,安全后勤处要做好监督检查。
4、施工人员在接到后勤安全处的维修派遣后应在24小时内进行维修工作,在维修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与后勤安全处沟通。
某某大学关于零星维修工程的管理办法
呈报人
4
第三章 工程管理
第七条 后勤管理处负责组织做好维修项目施工质量、工期、 安全、验收、工程款支付等过程管理;做好施工合同、档案等资 料管理。
2
第八条 后勤管理处负责所有零星维修项目的登记管理,做 好台账记录。
第九条 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工程计划 科提报验收申请;由工程计划科、施工管理科和使用单位在三个 工作日内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再由国有资 产管理处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工程计划科需在三个工作日整理搜集有关资料报审 计处进行审计,审计定案后进行结算付款。
第十条 后勤管理处要加强对招标入库施工单位的管理,确 保工程质量、工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与以前办法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呈报表样式
3
呈报事项
呈报
领 导 批 示
工作呈报表
呈报内容
呈报部门负责人 班子成员
**大学关于零星维修工程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零星维修工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 程管理水平,维护正常的办公、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结合学 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零星维修工程,是指学校所属各部门、 各单位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上进行的土建、安装、 装饰装修、维修改造以及绿化、供排水、消防、道路管网等,预 算造价 200 元以上 50000 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符合政府集中采购 目录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先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再按照审批程序 组织实施。
4、50000 元(含)以上的工程项目,先办理相关审批程序, 再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校内零星修缮工程管理制度
校内零星修缮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校内零星修缮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校园环境卫生与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校内零星修缮工程的组织管理、设计施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校内零星修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校园道路修缮、公共设施修缮、房屋维修等工程项目。
第四条校内零星修缮工程由校园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组织管理,校工程部门负责具体设计施工,校园维护部门负责质量监督和验收。
第五条校内零星修缮工程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做到合理、经济地使用各项资源。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校内零星修缮工程项目由校园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编制年度计划,经校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七条校园管理部门应根据修缮工程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定相应的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计划,并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实施。
第八条校园管理部门应根据工程实际需要,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队伍,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第九条校园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已完成的修缮工程进行验收,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设计施工第十条校工程部门应根据修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编制合理的工程设计方案,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一条校工程部门应严格遵守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标准,科学选择施工材料,合理施工工艺,保证工程质量。
第十二条校工程部门应与施工单位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期进度。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队伍,遵守相关规定,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工作。
第四章质量监督第十四条校园维护部门应对校内修缮工程项目进行定期检查,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第十五条校园维护部门应及时发现工程质量问题,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第十六条校园维护部门应与校园管理部门和校工程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沟通交流,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第五章竣工验收第十七条校园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修缮工程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维修改造和零星工程管理办法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维修(改造)及零星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增强校维修(改造)及零星工程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益、保证工程质量、改良服务方式、规范管理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维修(改造)及零星工程;是指我校各类公用衡宇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改造)及零星工程,且单项工程预算费用在五百元以上至三十万元以下的工程,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不包括五百元以下的维修工作,该工作在日常保护保养中。
三十万元以上维修(改造)及零星工程仍按《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建设工程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维修(改造)及零星工程信息的来源及立项第四条维修(改造)及零星工程信息的来源(一)物业管理部门在日常保护保养工作中发觉需上报的维修内容,应及时填写《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报修工作单》(附表1),报基建处。
(二)物业利用部门(各学院、办公室……)发觉需维修的内容,可及时通过电话、校园网络向基建处报修,基建处应及时填写《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报修工作单》(附表1);并按时填写《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零星维修填报单》(附表2)。
(三)基建处应对各建筑物进行按期或不按期检查,对存在需维修的情形认真填写《工程质量检查记录表》(附表3)。
(四)各学院、各部门由于教学、科研、利用等需要,对原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需要提高或改变利用功能、改造或新建等,必需书面报告,经主管校长批准。
(五)基建处应及时对维修(改造)及零星工程信息进行核实,对信息分类与处置;按轻、重、缓、急等进行信息记录,按校区、各建筑物、分专业记录。
(六)凡属急修、抢修的信息在向主管领导汇报的同时,踊跃组织人员抢修,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第五条维修(改造)工程的立项(一)日常零星维修工作,在当年维修预算费用内,由基建处严格控制利用。
(二)中、大维修(改造)项目,无论学校出资,仍是校内各单位自筹资金,都必需申请立项。
技术学院维修改造零星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技术学院维修改造零星基建工程管理办法1. 引言为了加强技术学院对维修改造零星基建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技术学院维修改造零星基建工程的管理。
3. 工程管理责任技术学院维修改造零星基建工程管理的责任分工如下:•院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审批工程立项申请,并对工程进展进行监督和指导;•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工程规划编制、设计审查、施工合同签订和工程人员调配;•相关院系、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监督。
4. 工程立项维修改造零星基建工程需经过以下程序:•项目申报:项目承担单位需填写项目申报表,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资金预算等信息,提交给技术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审批;•立项审批:技术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对项目申报进行审批,并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和经费金额,决定是否向上级单位报批;•立项批复:上级单位对项目进行审批,并下发立项批复文件,项目正式立项。
5. 工程设计与审批维修改造零星基建工程的设计和审批程序如下:•设计编制: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工程要求,委托专业设计机构进行设计编制;•设计审查:工程管理部门组织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包括工程方案、施工图纸、设备选型等内容;•审批手续: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审查结果,提出审批意见,并将设计文件提交给技术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审批;•审批结果:技术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审批意见,决定是否批准设计文件,并签署审批文件。
6. 施工合同签订维修改造零星基建工程的施工合同签订程序如下:•招标公告:工程管理部门发布招标公告,招标范围和要求明确列出;•技术措施:招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编制技术措施,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措施等;•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技术措施和报价等内容编制成投标文件,按要求提交给工程管理部门;•招标评标:工程管理部门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选出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工程管理部门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最终签订施工合同。
7. 工程实施和监督维修改造零星基建工程的实施和监督程序如下:•施工组织:中标单位根据合同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提交给工程管理部门审核;•施工实施:中标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工程管理部门进行现场巡查和监督;•质量检验:工程管理部门组织对施工过程和成果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标准;•工程验收:工程管理部门根据质量检验结果,组织对工程进行验收,确认工程质量,并形成验收报告。
大学零星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内部零星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工程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零星工程项目,是指单项投资额在XX万元以下(不含XX万元),且不涉及主体结构改造、大范围装修等大型工程的项目。
第三条零星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基础设施维修、公共设施改造、绿化美化工程、信息化建设、实验室设备购置与安装等。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零星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零星工程项目的整体规划、审批、监督和验收工作。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建处,负责具体实施以下职责:(一)编制零星工程项目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零星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合同签订等工作。
(三)监督零星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资金使用。
(四)组织零星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并负责资料归档。
第三章项目申报与审批第六条零星工程项目申报应遵循以下程序:(一)项目单位提出项目申报,包括项目名称、投资估算、建设内容、实施计划等。
(二)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交领导小组审批。
(三)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申报项目进行审议,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第四章施工管理第七条零星工程项目施工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施工质量。
(二)合理选择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三)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四)严格执行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第五章验收与结算第八条零星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施工单位完成施工任务后,向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
(二)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对工程进行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
(三)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结算手续。
第六章附则第九条本办法由学校基建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备注:1. 本办法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 零星工程项目的具体范围和投资限额,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
3. 本办法未尽事宜,可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学校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办法
学校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办法
为规范学校零星维修工程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强化零星维修工程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零星维修工程是指单项工程金额在元以内的维修项目,包括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会堂的屋面、天棚、墙地面、门窗、水电、室内设施维修,以及室外道路、地面砖、挡墙、水电维修等方面的小型维修。
零星维修工程的经费来源为当年年度维修预算资金。
零星维修工程的指导原则是简政放权、简化手续、方便快捷、平时发现及时处理。
总务处是学校零星维修工程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统计和审核维修报告、安排实施零星维修工作、工程质量把关、工程验收、工程结算审核等。
水电运行管理和单项概算5000元以下的以计件形式的零星水电维修由总务处水电组通报总务处后组织实施。
零星维修工程的确定和审批程序包括三种情况:使用部门提交的维修申请单、上级领导安排的维修工程、维修职能部门日常检查发现需要维修的工程。
审批程序根据单项维修费用的概算金额不同而有所不同,最高可达元以上。
零星维修工程施工队伍的确定和造价计算原则需要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总务处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施工队送审资料的审核,审核通过后需由总务主任核准同意,然后逐级报分管副校长、校长审批同意。
施工队在按照国家规定开具时,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签审程序。
针对零星维修工程的质保,需按照国家规定的工程保修范围、维修期限和维修金额扣取工程维保金,具体金额按照合同执行。
使用部门需要配合总务处协调解决维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
维保期满后,使用部门和总务处需签署注意见,并根据此意见据实支付维保金。
零星维修工程的结算资料原件需作为付款凭证存档于计财处。
某校零星工程及日常维修实施办法
某校零星工程及日常维修实施办法为了方便师生,及时做好日常零星维修工作,提高维修速度,保证维修质量,降低维修成本,明确维修职责,制定本办法。
一、零星及修缮工程(一)零星建设工程和修缮工程立项审批后,报学院招标办,通过招标或议标确立施工队伍,同等情况优先安排后勤实体。
(二)由后勤管理处与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并负责施工过程的监督和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三)工程所需材料一律上报学院招标办,由招标办招标确定材料供应商或组织现场采购。
(四)施工期间,施工队伍要保护好周边设施,损坏要赔偿。
施工过程中,严禁在公路路面上拌灰,违者按施工合同规定进行违约处理。
工程竣工后,施工队伍负责做好场地的清理工作,交清在施工过程中所用的水、电费用。
(五)待工程完工后,由后勤管理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填写验收单,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后再次验收,具备交工条件后交付使用。
(六)结算。
竣工验收后,由施工队伍编写结算书,由后勤管理处负责核实工程量,经专业中介机构审核决算后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二、日常维修(一)维修范围1.教室、实验室、办公室以及公共设施的维修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
2.职工宿舍内的维修根据物业管理办法办理。
3.学生公寓日常维修由公寓管理中心负责。
(二)报修程序1.学生宿舍的维修报公寓管理中心。
2.职工宿舍办法的维修报物业公司。
3.其他办法的维修报后勤服务中心。
4.学生教室桌椅等维修先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提出维修报告或确认后,再由后勤管理处安排维修。
(三)报修检查后勤管理处、督查办等对教室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维修不及时的要追查有关部门的责任并与年终考核挂钩。
(四)维修用材日常维修所需材料定期按需采购,由后勤管理处派人同后勤服务中心人员一并采购,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保管,完善使用登记手续,后勤管理处每周与维修记录核实一次(五)维修定价与结算维修定价由后勤管理处协同有关部门核定合理的收费价格。
开支在300元以内的小型维修,按先维修后报账的原则实施。
XX科技职业技术学院零星小额维修管理办法
XX科技职业技术学院零星小额维修管理方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院零星小额维修工程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强化零星小额维修工程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管理方法。
第二条零星小额维修工程指单项工程金额在10万元以下维修,具体指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学生公寓等建筑物(构筑物)的屋面、天棚、墙地面、门窗、水电、室内设施维修;室外道路、地面砖、挡墙、水电维修、防水、绿化等方面的小型维修。
第三条经费来源:当年年度维修类资金。
第四条指导原那么:规范程序、简化手续、方便快捷、确保质量。
第五条管理部门:国有资产处负责零星小额工程工程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入围比选(详见入围比选实施方法),审核施工企业资质,形成校内承包单位库等。
后勤处负责统计和审核维修申请、实施维修工作、工程质量把关、工程验收,工程资料档案管理。
审计室负责工程结算审核等。
第六条零星小额维修工程确实定和审批程序。
1、零星小额维修工程确实定:(1)使用单位(二级部门)以维修申请单形式提交的维修工程;(2)物业中心日常检查发现需要维修的维修工程;(3)其他急需修缮的维修工程。
2、零星小额维修工程审批及实施企业确定程序:使用单位填写申请单,交后勤处,后勤处收到申请单后派专人进行实地勘察,完善工程内容与需求,办理工程启动审批(网上流转),获批后, 由后勤处向库中单位发出维修需求,库中企业按需申报,后勤处审核申报企业工程承揽资质、维修方案、费用,综合比对后,确定拟选定企业,经使用部门、开展规划处、国有资产处、财务处、审计室等部门会签后,确定施工企业。
单项维修费用在5千元-5万元(不含)的需分管领导审批,5 万元以上的还需主管领导审批。
由后勤处签订合同或协议(5千元及以上),安排实施。
第七条零星小额维修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1、对于未实施监理的工程,后勤处应催促施工单位,做到安全、文明、及时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提高工作效率。
把好现场签证和材料签证关,对于工程重要部位的施工,要现场催促管理。
xxx大学修缮工程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xxx大学修缮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管理、提高修缮工程质量和资金的使用效益,改进服务方式,使专项修缮工程的立项、审批、施工、验收第五条年度零星维修经费计划由后勤管理处负责编制,经学校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经费采用预算包干制管理,由物业管理中心年度经费包干使用,结余留用,超支不补。
第七条后勤管理处参照《山东省修缮定额》和淄博市相关造价要求,制定《山东理工大学零星维修定额》,经学校财务部门审核后实施。
第三章专项维修、维护经费计划第八条年度专项维修、维护经费,由后勤管理处根据建筑第四章零星维修管理第十二条零星维修实行用户提报、物业管理中心组织实施的办法。
各部门、院(系、部)、直属单位对使用的家具、房产和配套设施,后勤实体对授权管理的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发生的损坏或故障,应及时报修。
提报单位对维修结果要验收、签单。
第十三条后勤管理处建立客户服务中心,协调维修服务事宜。
第十四条后勤管理处依据报修单位或个人的验收签字单对零星维修项目进行检查、验收。
第十五条零星维修实行项目保修制,在保修规范年限内承施。
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对使用的设施改、扩建。
未经后勤管理处论证、立项、和校领导批准的工程,计划财务处不予报销。
第十八条工程招、投标工程预算在5万元以上的专项维修工程施工要进行招、投标。
招、投标由学校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5万元以下的专项维修工程,可由后勤管理处委托校物业管理中心施工;物业管理中心不能承接的工程,由后勤管理处通过议标的形式择优确定施工队伍。
第十九条施工管理1、施工单位应于开工前向后勤管理处提交开工报告和施工处确认,出具变更通知书;增加造价2000元以上的,须报校领导批准。
5、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后勤管理处提出验收申请。
后勤管理处在接到申请两日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工程验收。
对验收中查出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必须认真、及时整改。
对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不验收,不结算。
工程管理部门及人员要依法办事,确保工程监管到位、工程质量合格。
大学日常零星维修管理规定
大学日常零星维修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零星维修全过程管理,规范操作流程,明确责任,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报修1.校园楼宇、环境、公共教室等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损坏由物业公司负责巡查、报修,物业与绿化管理科负责监督、管理、处分。
2.空调、水泵房、配电系统、供暖系统、下水管网、路灯(含草坪灯)由能源管理科定期检查、报修。
3.学生宿舍全部维修工程由物业服务公司巡查、报修,物业与绿化管理科负责监督、管理、处分。
4.楼宇公共区域照明灯商请保卫处安排保安协助物业公司报修。
5.食堂维修由膳食管理科扎口报修。
二、维修1.10万元(不含)以下零星维修、学生宿舍家具维修由维修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执行。
学生宿舍50元(含)以下的维修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范围由物业公司负责,物业与绿化管理科负责监督、管理、处罚。
2.10万元(含)以上的维修工程由维修管理科负责执行。
3.空调、水泵房、配电系统、供暖系统、下水管网、单体空调由各中标服务方负责,能源管理科负责监督、管理、处分。
4.教室课桌椅维修由中标服务方负责,维修管理科负责监督、管理、处分。
三、验收1.校园楼宇、环境、公共教室等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日常零星维修,及学生宿舍的日常零星维修由物业服务公司负责验收。
物业与绿化管理科、维修管理科负责组织抽验,每月一次,比例不低于当月日常维修量30%,可以聘请学生参与验收。
如抽验时发现有“空报、空修"行为,按合同约定顶格处分,不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和列入XX 投标不良清单。
2.空调、水泵房、配电系统、供暖系统、下水管网、路灯(含草坪灯)维修由能源管理科负责验收。
四、反应1.校园楼宇、环境、公共教室、学生宿舍等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日常零星维修,一般情况要求当日完成维修,并由零星维修服务公司于次日9:00前向相关的物业服务公司和校方管理人员反应维修结果。
因定制材料等特殊原因没有当日完成维修的,维修服务公司和物业服务公司均要向校方管理人员报告。
学院后勤处零星维修项目管理办法
学院后勤处零星维修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零星维修项目管理,提高管理效率,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项目,系根据XX学院有关规定,维修经费小于1万元(不含)的零星维修项目。
第三条零星维修项目实施单位及其范围划分。
(一)后勤处办公室:1、负责公用房屋、教工住宅楼公共部分、校园道路等公共区域的土木(含公共排水管道)、五金维修。
2、负责学校出售给教职工的住宅的土木、五金有偿维修服务。
(二)水电服务中心:1、保养和维修教职工住宅主给水管道和学校公用的(不含学生宿舍、食堂楼栋滴水线以内)各类给水、排水(不含公共排水管道)设施、设备(含与之相关的土建工程)。
2、保养和维修教职工住宅公用楼道供电线路、路灯和学校公用的(不含学生宿舍、食堂楼栋滴水线以内)各类供配电设施、设备(含与之相关的土建工程)。
3、负责学校出租给教职工的住宅室内水、电维修(学校出售给教职工的住宅室内水、电维修实行有偿服务。
维修任务由水电中心承担,后勤处办公室负责监管)。
(三)物业服务中心:1、负责学校绿化的补、换苗、修剪、养护等。
2、负责学校污水处理系统的运行、维修和维护。
(四)宿管服务中心:负责学生宿舍区域楼栋滴水线以内的供电、供水设施、设备,门、窗,下水道,墙面以及公寓家具等维修。
(五)饮食服务中心:负责教工、学生食堂楼栋滴水线以内的水电、土木及各种设施、设备维修。
第四条零星维修项目实施程序(一)报修需要维修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向相应项目实施单位报请维修。
报修方式包括书面报修、来电报修和来人口头报修等方式。
(二)接修项目实施单位接到报修后,应安排维修管理员到现场核实工程量→做出维修方案及维修经费预算→填写“XX学院后勤处零星维修项目立项审批、验收表”→报请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和分管处领导审批。
审批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及时安排维修人员实施。
(三)验收维修完工后,项目实施单位应会同报修单位或个人进行验收,并由报修单位或个人签署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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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后勤管理处负责组织做好维修项目施工质量、工期、安全、 验收、工程款支付等过程管理;做好施工合同、档案等资料管理。
第八条 后勤管理处负责所有零星维修项目的登记管理,做好台账记 录。
第九条 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工程计划科提报验 收申请;由工程计划科、施工管理科和使用单位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初验,
附件:呈报表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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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报单位:呈报事项呈报领 导 批 示工作呈报表
呈报内容
呈报部门负责人 班子成员
呈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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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验合格后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再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 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工程计划科需在三个工作日 整理搜集有关资料报审计处进行审计,审计定案后进行结算付款。
第十条 后勤管理处要加强对招标入库施工单位的管理,确保工程质 量、工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与以前办法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 工程审批
第三条 后勤管理处负责零星维修工程全过程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 后勤管理处负责零星维修工程的前期论证工作,经论证同意 后方可实施。论证项目主要是:修缮工程是否影响原有建筑物结构,是否 影响水、电、暖等地下管网系统正常运行等。 第五条 所有需要维修的工程项目,由后勤管理处工程计划科根据维 修内容做出预算,预算在 50000 元以上的项目,需提报审计处预审。 1、预算金额在 200 元以下的零星维修项目,由物业公司负责实施;
4、50000 元(含)以上的工程项目,先办理相关审批程序,再由国 有资产管理处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六条 各部门、各单位提报的零星维修和专项维修工程项目,在年 度维修计划内的项目,按计划执行;不在年度维修计划内又没有经费来源 的,或超预算的维修项目(不包括不可预见的水、电、暖抢修项目),实 行一项目一申报制度,先呈报学校领导批准后实施,并且实行一项目一审 计一结算。
**大学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零星维修工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程管理水 平,维护正常的办公、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零星维修工程,是指学校所属各部门、各单位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上进行的土建、安装、装饰装修、维 修改造以及绿化、供排水、消防、道路管网等,预算造价 200 元以上 50000 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符合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先编报政 府采购预算,再按照审批程序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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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算金额在 200 元(不含)以上 10000 元以下的零星维修项目, 经后勤管理处处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由施工管理科安排年度维修招标入 库单位施工;
3、预算金额在 10000 元以上 50000 元以下的零星维修项目,经后勤 管理处处长办公会研究,报分管校长审核同意后,招标入库施工单位实行 内部竞价,由报价最低的施工单位负责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