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工程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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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RHD-QB-K6707
零星工程管理办法标准
版本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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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XXXXXX
零星工程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总则
1.1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基建、修缮、安装等零星工程发包的管理,根据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1.2零星工程是指金额小、时间紧、建设内容简单、不属于基本建设的范围的零星的或临时的工程;凡在公司范围内从事零星工程的使用部门、施工单位等,必须遵守本办法。
1.3 适用于本办法的零星工程是指预算价在5万元以下的基建工程配套项目以及道路、房屋、水、电、绿化、设计、勘察、监理、维修、装饰等项目。
1.4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的各项临时、零星的工程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零星工程相关人员及职责
2.1使用部门,公司各部门根据需要提出工程申请,并明确工程要求。
2.2公司及各分子公司负责人认真负责零星工程的申请的审批。
2.3 项目部负责零星工程的筹划、实施;邀请施工方,确定项目实施方案,主导工程报价、询价、确定工程价格或预算价格,监督工程的实施,组织收方,核定工程量及工程价格,并按照核定工程价款支付工程款。
2.4供应部负责工程相关材料价格的核定及采购。
2.5中介服务机构负责参与工程方案的会商、工
程合同的评审及工程签证单的确定,参与工程量的确定、核定工程价格,签署付款申请等。
第三章零星工程实施管理流程
3.1 零星工程由公司及各分子公司领导或相关使用部门提出,并经部门负责人及分子公司负责人审批。
3.2零星工程经批准后,交项目部实施。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从公司现有施工单位或公司项目数据库中选择挑选施工单位,组织使用部门、施工单位讨论、确定实施方案。
3.3 实施方案确定后,根据需要或与施工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实施方式(1)施工单位包工包料;(2)包工不包料,公司负责工程材料的采购。项目部组织供应部对工程材料的价格的确认或采购。
3.4项目部根据确定的工程方案通知施工单位施
工,并做好施工的现场管理。
3.5工程完工后由项目部组织使用部门、施工单位进行工程量收方,确定工程量,并核定工程价格。
3.6 工程量及工程价款确定后,项目部填写付款申请,按照约定付款。
第四章工程管理
4.1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各个部门均可根据需要提出零星工程项目申请,到项目部领取《零星工程申请单》(见附件),在填写申请单时要明确列出对工程的要求,要求包括功能要求、外观要求、质量要求、时间要求及方位、深度、面积等各个方面。
4.2 公司及各分子公司主要领导也可根据需要提出零星工程要求,并指定使用部门对工程进行评估,提出需求,由使用部门填写《零星工程申请单》。
4.3填写《零星工程申请单》后,经部门负责人
签字确认后,提交公司负责人签批。一般情况下,公司负责人应在1日内对申请作出批复。
如遇到公司负责人外出等特殊情况,由使用部门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公司负责人汇报,经负责人同意后,使用部门可先向项目部提出申请,事后补签《零星工程申请》。工程申请经批准后,交工程项目部组织实施。
4.4 项目部签收《零星工程申请单》,并根据工程情况,挑选施工单位。挑选施工单位有以下方式:(1)公司现有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
(2)公司项目数据库中挑选施工单位;
(3)如以上两种方式中没有合适的施工单位,可通过网络、其他人介绍或其他方式寻找合适的施工单位。
4.5 施工单位一经确定,由工程项目部组织使用
部门、施工单位,三方以会议等形式协商工程方案。由项目部记录会议情况,填写《零星工程方案会商记录》(见附件),根据情况附件工程详细方案及图纸。
如果会商过程中是以草稿形成确定工程方案及图纸,会后由项目部将草稿制作成正式、规范的书面电子稿。
工程方案需有标题、参与人、方案具体内容、三方签字、日期等事项;图纸需有标题、图样、说明、三方签字、日期等事项。
4.6 工程方案确定后,由施工单位报价,并出具详细的工程报价清单,项目部和中介服务机构根据工程方案估算工程量,并按照工程相关定额,估算工程造价。
4.6.1工程的承包方式有(1)对于施工单位包
工包料的工程,项目部与供应部函接,核实施工单位报送的材料价格;(2)对于包工不包料的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工程方案提供材料清单,由供应部采购。
4.6.2工程价格的确定:(1)包工包料的工程,项目部根据供应部的核查情况和对工程项目的估算情况,并征询中介服务机构的意见,与施工方协商确定一个工程造价,作为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依据;(2)包工不包料的工程,项目部及中介服务机构参照以往相似、相同的工程,或参照国家相关定额,与施工方确定工程价格。
在确定工程量及工程造价的过程中涉及内外部沟通协调时,项目部填写《工作联系函》等单据,作为沟通协调的书面文件。
4.7 合同的签署或工程约定:
(1)施工单位是从公司现有正在实施的项目中
挑选出来的,项目部应与施工单位以《工程签证单》(见附件)的形式作出工程约定,作为工程实施及支付的依据;(2)如果施工单位是从外部邀请的,且工程量较大的情况,应与施工单位签署《施工合同》,签署合同时,施工单位应组织使用单位、供应部、中介服务机构等对施工合同进行评审,并签署《合同评审表》(见附件);经评审通过后由项目领导小组审批并签署合同。
(3)对于包工不包料、且工程量小的情况,项目部应与施工单位签署《工程签证单》(见附件),作为工程实施及的依据。
4.8施工管理
4.8.1施工合同或工程签证单签署后,由项目部以《零星工程施工通知》(见附件)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进场施工。